土地征迁闲置或未审批的农村土地,被征迁的集体活动审批报备制度或个人,是不是有个土

我们是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农民。此次龙门镇被国家列入福建省21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全体村民都甚感欣慰,同时也是坚决支持和拥护的。  然而,从一开始,由于大规模的征地动迁,地方政府干部存在着重大经济利益关系,尔虞我诈,利用职权欺诈农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借“治理污染环境,改造崩岩荒地”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  于2004年开始就开始假借开发之名义,将农民赖以生存之耕田农地(90年代以来一直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低价征收,高价卖出,不顾农民死活。每亩耕田农地18000元(含青苗补偿费用),买断农民赖以生存的的耕种田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作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11倍、盐田为7~9倍、未利用地为1.5倍。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制定。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为每亩27500元。  《国土法》规定: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土地征用的法律关系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农民、集体。且土地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省级以下的政府部门根本无权批准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哪怕是使用一寸土地也必须经国务院批。    然征地至今仍有几千亩土地荒废没有看到任何的建设,一个“生态旅游区”,征地开发了五、六年,连一个进出的大门都还没弄起来,更不用谈里面的建设了。  一个所谓的“铁观音茶叶庄园”“世界温泉度假中心”,仅凭一张广告图纸就可征地几千亩,弄虚作假,欺骗中央领导,愚弄这些世代耕田的农民。  二、程序合法性缺失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然地方政府并无进行公告,农民的知情权完全被剥夺。  ① 整个过程仅有一份落款为:安溪县南翼新城管委会的“南翼新城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根本  没有有关的政府批文,没有一个征求意见、政府公告的程序。  ② 所谓的“南翼新城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根本没经过“征求被搬迁人意见”这个程序。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三、拆迁安置工作过程死板、方式粗暴  ①地方政府于频繁派遣前期所谓“动迁人员”进驻我村,开始大规模做村民思想工作。所谓的“动迁人  员”均是在职、退职教师及公务人员,按他们说法也是逼不得已: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服其亲属及乡亲  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被组织采取措施(退降职,冻薪)。  ②以非法手段实施拆迁“协商”。对有公职在身的亲属采取骚扰、恐吓、停职等手段;对某些住户个体开办的公司,进行赤裸裸的多部门行政干预,让住户没法正常经营,以“绝后路、绝生路”的手法变相逼迫住户签合同。甚至对某些住户口头恐吓,扬言要三个月内强制拆除。  ③几千人村庄的土地征迁,房屋拆迁,竟然没有规划安置房的建设,仅凭一张自己规划出来的图纸忽悠欺骗这些无知的农民。先期所谓拓宽的“迎宾大道”(206省道拓宽)房屋被拆迁的农民仍活在房子是一张美丽的彩色规划图稿中,两年过去了,所谓的安置房建设地仍旧是一片荒草。  四、所谓的“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已演变成“劫贫济富”,变相的剥削农民的资产  
按照“南翼新城房屋争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这样的实施细则:  征迁房屋补偿:  II、房屋  1. 主体结构  房屋主体结构补偿标准  建筑结构 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石混结构 砖木结构 土木结构  补偿标准(元/㎡) 550 480 400 380 300  宅基地补偿标准  按房屋滴水线内占地面积每平方米256元计(根据安溪县基准地价标准安政(2005)31号文件。  安置房价格表  层次 市场价(元/㎡) 优惠价(元/㎡) 安置价(元/㎡)  二层 0  三层 0  四层 0  五层 0  六层 0  七层 0  根据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温家宝总理签署并公布施行的 第5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月7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八)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安溪按现有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已经至少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房地产楼盘比比皆是,连当地政府开发的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都已经突破4000元/㎡以上。  我们先不提店面拆迁补偿,按房屋拆迁补偿最高标准,框价结构补偿标准550元/㎡,对比安置房最低安置价格二层900元/㎡;按原则上以“征一平方安置一平方”主体结构一征迁一补偿,农民的资产已经缩水近一半,再加上宅基地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56元及装修补偿损失,原有资产经这样一折腾已经损失70%身家,搞不好还要举债度日才能住进安置房。    我们不希望原本一件大好事、大实事,最后演变为没有土地,没有房子的农民大规模集体上访,汽油自焚等激烈抗争之现象。我们期待着“三个代表”的确实落实,造就我更“和谐社会”。    当一场有利民生城镇改革建设试点建设工程变成地方当权政府干部及黑恶势力的私人敛财机遇时,置人民于不顾,天理难容。  五、我们的要求  1、土地征收程序应按法律要求取得批准,未获审批前暂停征收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补偿应按标准、安置失地农民、办理农民养老保险等。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工作。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3、严惩借拆迁渔利的腐败分子。    我们谨以宪法和人格保证,以上均为属实,绝无虚夸。  对以上事实,我们联名人愿意担保,承担责任(联名名单持续增加中)。  恳请中央各部门领导能及时调查真相,让这个社会能更加和谐,穷苦民众生活更加美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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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F就知道欺压善良无法律意识的农民、多少次的强拆经过一场场悲剧,目前还是一样,中国怎么了??物质文明上来了,。精神文明却倒退到原始。一个国家没有楮精神文明以后就只是个历史
  维权路上,你我同行  强制拆迁十一年仍未依法落实赔偿和安置---习总书记说不能有官僚主义,十一年了,我们等待党的回复,难道真的要我们以死抗争吗?   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和原南安市建设委员会在我被拆迁户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调动公安武警约200人,用大型铲土机将我三处房屋强行推倒,暴力强制拆除,使我被拆迁户无家可归,财产受重大损失,其暴力行为,严重侵犯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南安市规划建设局的有关负责人一拖再拖,利用行政特权压制信访诉求,至今11年仍未依法落实我被强制拆迁三处房产的赔偿和安置问题。  强烈的悲愤!开发商洪瑞美私自将四套安置房占为己有,并放话说:死都别想解决!!!谁给他们的权利,百姓只是蝼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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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从农村迁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又把户口迁回能分到征收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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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从农村迁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又把户口迁回能分到征收款吗
江西 吉安 泰和县发表时间: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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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1 条
不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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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户口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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