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怎么样

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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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评审工作量不应低于60%。
三、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项目,不得使用聘用人员。
四、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告。
五、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六、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出具完整的评审报告。
七、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八、未经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批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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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工作流程
&&& 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结算评审工作流程&&&&&&& 一、接受财政投(融)资项目(各处室评审项目报领导批复后转评审中心)
二、资料审核(派发缺件函等)
三、工程项目初审、出具初审报告:评审中心送审处室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 共肆份
(根据洪府厅发[2006]80号文五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同意或无意见反馈视同认可,直接出具审结报告)
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针对初审报告对数
五、出具调整报告:评审中心送审处室&
&&&&&&&&&&&&&&&&&&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共肆份
(时效同初审报告)
六、会商(针对书面反馈意见,安排送审处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审中心及其它相关单位进行会商调整)
七、出具拟定稿(送分管主任签署意见)
八、出具定案表,盖章返还中心(非经建处委托项目加壹份)&&&&&&&&&&&&&& 共肆份+壹份
九、出具审结报告:评审中心送审处室、经建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共肆份+壹份
&&&&&&&&&&&&&&&& (非经建处委托项目加壹份)
&&&&&&&&&&&&&&&&&&&&&&&&&&&&&&&&&&&&&&&&&&&&&&&&&&&&&&&&&&&&&&&&&&&&&&&&&&&&&&&&&&&&&&&&&&&&&&&&&&&&&&&& 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
&&&&&&&&&&&&&&&&&&&&&&&&&&&&&&&&&&&&&&&&&&&&&&&&&&&&&&&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预算评审工作流程 &&
一、接受财政投(融)资项目(各处室评审项目报领导批复后转评审中心)
二、资料审核(派发缺件函等)
三、工程项目初审、出具初审报告:评审中心送审处室
&&&&&&&&&&&&&&&&&&&&&&&&&&&&&&&&&&&&& &&建设单位&&&&&&&&&  &&& 共叁份
(根据洪发改规字[2010]8号文三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同意或无意见反馈视同认可,直接出具审结报告)
四、建设单位针对初审报告对数
五、出具调整报告:评审中心送审处室
&&&&&&&&&&&&&&&&&&&&&& && 建设单位 &&&&&&&&&&&&&&&&&&&&&&&&&&&&&共叁份
(时效同初审报告)
六、会商(针对书面反馈意见,安排送审处室、建设单位、评审中心及其它相关单位进行会商调整)
七、出具拟定稿(送分管主任签署意见)
八、出具定案表,盖章返还中心(非经建处委托项目加壹份)&&&&&&&&&&&&& 共叁份+壹份
九、出具审结报告:评审中心送审处室、经建处建设单位&&&&&&&&&& &共肆份+壹份
&&&&&&&&&&&&&&&& (非经建处委托项目加壹份)
十、根据下浮系数出具期望中标价报告&&&&&&&&&&&&&&&&&&&&&&&&&&&&&&& &&&共伍份
&&& 评审中心送审处室建设单位招标监督人公管办
&&&&&&&&&&&&&&&&&&&&&&&&&&&&&&&&&&&&&&&&&&&&&&&&&&&&&&&&&&&&&&&&&&&&&&&&&&&&&&&&&&&&&&&&&&&&&&&&& &&&&&& 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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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范文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上半年,评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织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的中心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把关,规范评审,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强化服务意识,构建科学的财政评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中心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半年来,评审中心在项目多,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扎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各项工作任务,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一)、履行职责,严格评审,努力控制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近几年,随着国家扩大内需的方针不断加大,基建投资项目日益增多,我市今年的财政性投资项目较为突出,代表性的重大项目有“校安工程”、“瑞金一中新校区”、“两房工程”、“水库水利建设”项目、工业园建设项目等。半年来,我们共组织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347项,评审金额44784.64万元,审定金额36975.5万元,审减金额7809.14万元,审减率17.4%。其中预算送审项目177项,送审金额30856.98万元,审定金额26022.39万元,审减金额4834.57万元;结算送审项目170项,送审金额13927.66万元,审定金额10953.11万元,审减金额2974.55万元。为市财政直接节约支出7809.17万元,使财政性投资资金发生了最大效益,节支增效成绩显著。(二)、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评审中心成立时间不长,其前身为社会中介性质的事务所,人员大部分是社会聘用人员,制度上很不规范,很难管理。改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后,所有工程项目预结算都需我们评审,一下子把评审中心推到了风口浪尖的位置,非常敏感,倍受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我们一方面要履行职责,严把评审关口,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又要面对核减施工方的钱引起的矛盾、争执、非议和告状;一方面要承受项目繁多、人手少、任务急的压力,另一方又要顶住各种指责和流言蜚语的压力,可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只有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才能应付如此复杂的评审局面。1、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复核功能新年伊始,评审中心就进行了内部改革,把原中心复核人员调至基建科,由基建科负责对评审中心进行复核工作,防止了在同一科室碍于情面,复核力度不大,走过场的行为,明确了各自职责。工程项目的评审经过评审中心初审后由基建科独立复核,进行查错补漏,出具复核报告反馈给评审中心作为出具报告依据,防止了评审人员权力过大,营私舞弊,实行人情评审、关系评审和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2、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考核机制评审中心人员特殊,既有正式人员,又有临时聘用人员,既有专业人员又有非专业人员,每个评审人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要管好用好他们绝非易事。首先,我们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各项基础性工作,让他们有章可循。一是对评审资料的接收、查验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让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明白、理解,既不多跑冤枉路,又能按我们的要求规范送审,减少怨言和不满。二是严格评审程序和内容,规定每个评审项目都必须做到资料完备、手续齐全、程序完整、评审结论证据充分。即每个项目都有立项批文,都有招投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手续,确保评审合法。每个评审都必须经过现场踏看,评审初稿,复核报告,对数记录,反馈意见单,审减、审增原因分析,确保程序完整。三是针对外界评论“评审先砍一刀,然后再加”的问题,追根溯源,查找原因,找出评审易引起外界曲解的做法,即评审人员职业判断水平不强,有依赖领导或通过会审解决难题的心理,遇到不好认定的项目,不能独立地运用职业判断处理认定,而是先把整个项目金额扣下来,而后通过对数了解,调查求证,会审确定后再把此项目金额加回去,造成评审初稿与终稿数字有较大变化,给外界误会,曲解了这种程序和做法,认为这其中有名堂,找了谁送了谁才慢慢增加,给评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们对症下药,一是规定评审人员必须要独立处理问题,遇到评审项目中较难认定或有争议的工程量和价格、取费等不能先不算归零,而应该先自我调查了解取证,结合职业判断进行合理认定,该算的应算,该减的减,做到“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确保评审公平、公正。二是完善了评审初稿和终稿的格式和内容,增加了“核增(减)子目清单和原因分析,使评审结果明明白白,证据充分,让施工方心中有数,心服口服。三是统一了评审口径和标准,针对评审随意性大,标准不一、就低不就高的问题,我们统一了评审口径,有定额严格按定额执行,无定额再参照市场价调查确定,改变了以往市场和定额取低的做法,让施工方有合理的正当利润。四是对暂时不能认定或争议较大的项目,应向施工方解释清楚,防止不必要的猜疑。其次,健全了考核制度。针对以往考核中出现的问题,我们重新修订了《瑞金市财政评审中心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瑞金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费支付办法》两项目标管理制度。新的考核制度在考核重点和考核内容上有很大改变。一是由核减率改为准确率作为考核依据。以前我们只注重核减率的考核,导致评审人员一味地核减,只会做减法,合理不合理也减,导致对方意见很大,矛盾很深,负面影响大。二是把廉洁评审作为考核的重中之重,明确了评审人员严禁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收受钱财,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是提高了评审聘用人员平时的工资待遇,由原来的每月55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解决了工作累待遇少的问题,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有效防止了因待遇低而收受服务对象钱财的不良行为的发生。(三)、加强了对外宣传,改善评审外部环境财政评审工作直接涉及个人、单位的利益,工作阻力较大,社会矛盾较多,外界的各种议论也较多,尤其在这样一个不太规范的建设市场中,基建科、评审中心为了捍卫国家经济利益,防止财政资金流失,断了一些投机分子的财路,一些部门和个人不能正确理解,视我们为敌,在社会上制造各种非议,干扰影响我们的工作。对此,我们也非常重视外界的评论,一方面从内部寻找原因,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为了澄清事实,不被片面舆论误导,积极加大宣传,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外界监督,着力营造一个良好地外部环境。一是精心筹备了全市政府投资造价管理工作会议。通过会议这个平台,向大家宣传基建投资评审政策,介绍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分析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虚高的原因,提出下步加强造价管理的意见。应该讲,通过这次会议的召开,引起了市领导对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工作地进一步重视,加深了各单位对造价管理工作的认识,起到了比较好地宣传教育意义,为下一步基建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召开了基建投资评审造价管理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会同发改委、审计局、监察局等六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贯彻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作了明确的具体规定,具有广泛的指导作用。三是编印了《造价管理工作手册》,把有关造价管理制度文件汇集到了工作手册中,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派发,加强了基建评审政策的宣传。二、存在问题1、评审项目较多,任务繁重,评审人员严重不足,很多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急,资料又不齐全,评审人员从上到下忙于日常事务,评审往往顾此失彼,虽加班加点也很难保证评审限时办结,导致抓评审质量和管理的时间不多,影响了评审质量和效果,给外界造成了不良影响。2、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规范,勘探设计不到位,存在乱设计、高估冒算,乱签证、随意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现象,有些单位和部门责任心不强,随意签字认可,验收马虎了事,工程量、价虚高,给评审工作带来很大难处和很大的工作量,评审经常要否定签证、否定验收,推倒重来,重新调查了解,重新组价,把评审推到了相关方的对立面,矛盾很深,争执很大,使评审工作处于风口浪尖,非议很多。3、一些建设单位对基建法规、政策、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送审的工程预结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内容不真实,配合评审的力度不够,给评审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影响了评审进度和效率。4、评审处于“建设单位点菜,财政买单”的局面,对一些建设单位乱“点菜”超标准“请客”行为,财政秋后算帐很难奏效。特别是一些勘探、设计和监理单位不负责任,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大部分与施工方站在同一战线,一起站在评审的对立面,一些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乱设计,乱签证等现象很少被查处,评审的外部环境非常不利,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信任,评审工作将压力重重,很难有效开展,改变被动局面。5、评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中、高级精通业务的专业人员没有,基本上是初级专业人员,资历较浅,经验不足,没有一个能独挡一面,提供技术指导,解决疑难杂症的专业人才。三、工作建议1、加强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理解、支持和信任。评审中心处于风口浪尖矛盾焦点,一直非议不少,压力巨大,需要各级领导了解评审工作的难处和存在问题,取得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充分信任才能有效开展工作。2、加强宣传和部门协调,为评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3、改变工作意识,财政评审不仅是事后的结算工作,更重要的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严把设计预算审核,控制签证量、严格做好验收环节,工作重心应由“事后监督”改为“事前监督”,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基建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堵塞基建存在的漏洞,从而从根本上控制建设项目中高估冒算和三超现象,遏制建设单位随意增加工作量、乱签证、乱验收的现象,从而也减轻财政结算审核工作的矛盾和负担。4、增加评审人员,引进中高级人才,积极培养现有人员,提升评审人员整体素质。5、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对一些单位和人员弄虚作假,高估冒算、乱设计、乱签证的相关责任人提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改变我市建设领域较乱的现状,让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层层把关,减少评审压力和争议。四、下半年工作计划1、全面清理中心内部各项制度,清理评审积压项目,逐步解决积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使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2、抓紧完善和强化评审业务规范。规范评审业务运行的管理制度,逐步统一规范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加强评审业务制度的严格执行,通过完善评审工作底稿,定期公布项目评审报告,定期业务交流等方式,逐步实现中心各项评审业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3、进一步梳理中心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中心工作和促进中心事业发展的建议,研究中心评审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4、试行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办法,解决评审人手少、压力大、时间紧、任务急的问题。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是廉政建设,积极开展评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评审人员的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树立好评审人员的良好形象。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原文地址:
范文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总结评审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提纲
一、机构建设情况:
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 2007 年 5 月正式成立,为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3 人。现有人员 2 名,其中主任 1 名,工作人员 1 名。
二、评审的内容及范围:
目前评审中心根据青府发 [2007]9 号文《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预算审查的通知》开展了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评审工作,凡是投资额在 1 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纳入了评审范围;根据青府发 [2007]49 号文《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查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开展了设计变更的评审工作,
评审的范围为工程单次或单项变更造价占合中标同价 5 %以上或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变更。
三、评审流程:
、招标控制价评审工作流程:
评审中心根据立项报告或政府领导批示( <20 万元项目)接件审查送审资料;
组织中介机构查看工程现场;
中介机构独立对工程量价费进行独立评审;
召开审查见面会,审查中介与预算编制中介单位进行核对;
初审结果提交评审中心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由审查中介出据审查报告和工程量清单;
评审中心根据审查报告下达招标控制价通知,建设单位根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组织招标。阅读详情:
范文三: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岗位设置绥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岗位设置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和原则(一)本单位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二、岗位类别设置(一)根据《绥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绥办发,,2009"59号)和《绥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绥江县财政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绥人劳字,,号)精神,绥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制6个,规格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股所级单位,隶属绥江县财政局。现有人员5人。(二)绥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二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7%;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83%。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或配备的领导职级规格)确定。我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九级职员岗位。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本次设置九级职员岗位1个。2、根据内设机构数量,设置一般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岗位1个。(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40%:60%,分别设置中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3个。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0:100%,设置十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3%:67%,设置十一级岗位1个、十二级岗位2个。四、岗位任职条件(一)管理岗位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九级管理岗位需中专以上学历,外招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6)九级管理岗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并在十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2、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3、具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工程系列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等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博士学位;(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2年以上;(3)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4)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从事工程管理工作7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工程系列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等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2年以上;(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3年以上;(3)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4年以上;(4)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程系列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等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学位;(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1年以上;(3)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2年以上;(4)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3年以上。会计系列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会计师任职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博士学位;(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3)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2年以上;(4)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7年以上,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3年以上。会计系列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学位;(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年以上;(3)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4)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4、任现职两年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能适应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五、岗位聘用(一)根据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二)单位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三)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四)聘用单位或主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五)聘用单位或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六)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六、实施步骤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1、2010年11月上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2、2010年11月上旬—11月底,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3、2010年11底—12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将岗位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检查认定、审核验收。4、待县人事局出具认定意见并将结果报市人事局备案后兑现岗位等级工资。七、组织领导为做好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成立由局长陶飚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刘志英、余定友、徐志强、钟毅琴任副组长,下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绥江县财政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张绪琨、朱春艳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的各项具体事务。阅读详情:
范文四:2015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公告2015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公告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政府投资评审机构,主要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决算审查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程、土地及资产评估项目评审员若干名,具体招聘情况如下:一、招聘职位工程评审员职位3名,土地及资产评估职位2名,主要负责工程、土地及资产评估项目的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等有关工作。二、招聘方式:以面试为主。三、招聘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3.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4.工程评审员职位:具有全国造价员、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从事工程造价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土地及资产评估职位:土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具有土地、资产评估师证者优先录取)。从事土地、资产评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四、报名资料要求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全国造价员、注册造价师、估价师、评估师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时间:日至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面试时间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后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报名地点:永州市财政局三楼301室报名方式:可到评审中心报名,也可传真资料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联系电话:
唐女士六、待遇应聘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择优录用,签订聘用合同,月薪4500元至8000元,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休假,节假日需加班的,另行计算加班工资,提供中餐补贴等,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七、招聘信息公布网址永州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专栏永州人才网湖南人才网建筑英才网注:报名人员请下载统一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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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审查建设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操作规程为提高我区财政投资评审效率,规范业务委托工作,根据白云区财政局《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试行办法》和《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项目评审流程》,制定本规程。一、组织实施1、根据白云区财政局科室职能分工,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政投资建设工程评审业务(以下简称“评审业务”),委托能够承担相应审查任务的社会中介审价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进行审价工作。2、评审中心应严格按照本规程,对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的承担相应审查任务能力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开展审查业务资格或能力的,不予安排评审业务。3、评审中心在委托开展项目评审过程中,负责协调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开展评审工作,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督促完成项目评审工作。4、评审中心应科学合理安排评审业务的委托工作;因评审业务的发展,新增委托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参照执行本规程。二、委托范围1、对凡有财政性(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非重点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区重点大型财政投资建设工程原则上不对外委托。2、对财政部门接受政府委托审查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非重点建设项目,评审中心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查。三、中介机构1、评审中心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审业务的初期,对可能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承担相应审查任务能力进行审查;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审业务期间,对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承担相应审查任务能力进行考核。2、评审中心对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或考核的内容:(1)执业资质;(2)经营状况;(3)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间的审查;(4)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间的考核;(5)其他需要审查或考核的事项。3、执业资质是指中介机构承担相应审查任务,必须具备的相应执业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开展审查任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接受执业资质审查的中介机构应向评审中心提供上述证明文件。4、经营状况包括中介机构正常经营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证明,以及接受审查任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开展工作情况。接受经营状况审查和考察的中介机构应向评审中心提供:(1)机构注册执照证明文件;(2)机构经营状况、主要业务完成情况说明材料;(3)独立完成审查任务能力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承诺书;(4)内部管理制度文件;(5)定期的财务报表;(6)专业人员简历和接受教育证明文件;(7)评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说明材料。5、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间的审查。接受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间审查的中介机构应向评审中心提供:(1)独立完成建设工程审查业务案例材料,包括工程名称、专业、类别、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核减(增)金额、核减(增)率、评审人、接收委托时间、项目开始时间、完成时间等;(2)上述案例其他情况说明或补充材料,如评审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审定结果的法律诉讼情况、延期情况等。评审中心对上述案例的审查所提出的疑问,中介机构应如实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间的考核。评审中心对发出的委托业务进行审查,考核内容包括:(1)中介机构对受委托业务的处理情况,如响应时间、具体工作要求执行情况、问题处理情况等;(2)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执行情况;(3)任务按期完成情况;(4)评审质量抽检;(5)其他需考核的情况。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间的考核作为安排业务委托的主要依据。7、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评审业务的时间规定,参照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文财建,,号文),即: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按照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送审资料编集须知》的规定进行界定,上述审查时间不包括三方会审和复核时间(参见《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文))。8、评审中心对委托完成的评审业务,通过自行抽查或委托另一中介机构进行复核。9、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和财政投资评审程序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四、委托程序1、评审中心按照《财政业务通知书》的工作要求,拟定评审业务委托计划,确定委托业务联系人。2、联系人负责通知中介机构办理接受委托手续,督导中介机构按照《评审工作流程》开展评审业务。3、中介机构接受评审任务,明确项目评审负责人(或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制订评审方案报评审中心备案。4、中介机构按照评审中心制定的《项目评审工作流程》,开展评审业务。中介机构在开展评审过程中,发出《初审意见通知书》、《工程项目评审结果(
)算确认表》、《项目评审报告》等环节必须事前通知评审中心联系人,联系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复核或整改意见。中介机构有责任完善评审中心提出的要求。5、完成《项目评审报告》,中介机构将项目评审的全部资料移交评审中心(注意做好资料备份),评审中心进行资料登记和数据统计。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审业务的《项目评审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一。6、中介机构提出项目评审收费对数,对数完毕开具收费凭证,评审中心支付项目评审费用。五、评审费用1、财政部门直接安排资金的项目的评审收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评审中心向中介机构支付项目评审费用;非财政部门直接安排资金的项目的评审收费,按照“谁送审、谁付费”的原则,由被审单位向中介机构支付审查费用。中介机构不得双向收取评审费用。2、评审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审查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的评审费用计算标准,参照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1998]72号文)规定,不分段累进计算。评审中心在年度内采取谈判方式,确定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并通过委托合同约定并执行。六、监督与投诉1、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被审单位对评审质量、评审时间、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以及廉政等问题,可以向评审中心行政部投诉,也可向区财政局举报。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评审中心监督投诉电话:评审中心电子邮箱:pingshen@或pingshen_2、评审中心收到投诉后根据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对反映情况属实的,视为有效投诉,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人员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告知投诉单位或投诉人;对投诉反映情况不真实、恶意扰乱评审工作秩序或匿名投诉,评审中心不予受理,情节严重的向上级部门反映,并保留追究合法权益的权利。3、评审中心定期向被审单位发出和回收《意见征询表》,根据收集的情况对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考核。七、责任与处罚1、中介机构对被审核单位的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进行审核,对发现的情况及时通报评审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所有评审资料负责保密。2、中介机构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3、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中心有权要求其更换工作人员或终止委托,由此造成损失的,保留追诉的权利。4、经复核确认,中介机构出具的评审结果误差率超过±3%的,接受委托开展评审业务的中介机构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计算公式:赔偿金=审核结果误差额×5%经济赔偿额由评审中心在委托评审付费中扣除,单项累计经济赔偿额原则上不超过该单项委托评审项目的付费总额。涉及法律诉讼的赔偿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5、中介机构未能按委托合同有关条款执行的,承担合同违约责任。6、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下列情节之一的,评审中心将取消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评审业务的资格:(1)承担相应审查任务能力的审查或考核不合格;(2)经证实,存在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违法犯罪的行为;(3)违约或单方终止委托约定;(4)一年内项目评审结果误差率超过赔偿标准达到两次;(5)一年内项目评审完成时间超出本规程规定达到两次;(6)一年内被有效投诉达到两次;(7)一年内违反本规程其他规定达到两次;(8)其他业务中有重大过失或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八、附则1、本规程自二00五年九月一日起执行。2、本规程由评审中心负责解释。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的出台或修改,修订本规程。阅读详情:
范文六:兖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责兖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责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号)、《山东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办发[2002]8号)、《济宁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06]43号)、《兖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兖政办发[2008]44号)和评审中心工作实际,兖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为: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二、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安排投资评审计划;三、参与市级部门预算中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编审;四、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务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各预算管理部门管理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性技术服务;五、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能源、交通、农田水利、综合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大型修缮工程、技术改造、科技三项费用、财政贴息或补贴、国土资源勘查、教育投入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六、承担对利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安排的投资项目,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投资项目以及国债转贷等资金项目进行评审;七、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评审工作、对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对项目隐蔽工程、设计变更进行会签;八、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或标底)等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的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作为投资方评委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九、开展政府性投资政策等相关课题的研究,开展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为政府实施财政投资政策和调控决策提供基础性信息资料;十、反映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并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处罚取证、核实,提出初步意见;十一、承办上级部门安排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兖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附件:1、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号)2、《山东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办发[2002]8号)3、《济宁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06]43号)4、《兖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兖政办发[2008]44号)阅读详情:
范文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能镇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结算和财务决算、 竣工决算的审核,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服务; 二、 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核, 对招标文件、标的和前期征地、拆迁等费用进行审核; 三、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招投标及工程采购 和财务核查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的评估、审查咨询及 评价工作,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评 价; 五、负责财政部门委托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 的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 六、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 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意见建议,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取证、 核 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七、负责落实投资项目“三审”定案制度。 八、承办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务。阅读详情:
范文八: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主要任务是: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办法、制度的起草和修订。(二)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三)负责财政性投资(30-50万元实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标底的审查工作。(四)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政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五)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评审专家库及评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六)围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等业务工作。(七)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八)负责评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评审资料的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醴陵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内部操作管理规定一、根据财政业务股室评审项目书面移送资料,由评审中心主任签收后进入评审程序;二、中心主任根据评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合理安排、适时分配、限定时间、提出要求,将评审通知书送达评审人员;三、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工作时限,结合评审工作总体进程,由主任核定具体工作时限;四、评审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项目评审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有关市场价格信息,为全面项目评审做好资料与业务准备;五、评审人员根据评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确保评审质量,不得出现任何原则性问题及重大误差;六、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事项,评审人员不得单独确定,应先及时告之主任,由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三方协商、相关单位协调、汇报领导商讨等方式进行确定,重要事项形成会议记录作为评审依据;七、除现场收方外,评审人员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评审或与建设方、施工方衔接事项、交换意见;八、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要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九、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评审意见或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若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的,施工单位未按时回复的,评审人员及时将相关情况告之主任,由主任进行总体协调处理;十、所评审的项目,接受市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跟踪审计或抽查审计,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由评审人员就具体事项告之主任后,统一安排与审计部门协调;十一、工程项目评审完结出具评审报告(结论)后,评审人员将评审整套资料、评审初步结论、工程计算式草稿及评审电脑资料等全部材料送交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再出具正式评审报告(结论)并签字盖章;十二、评审报告(结论)出具一式四份,建设方、施工方、财政业务股室、财政评审中心各一份,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意见资料按规定登记归档。.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2.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项目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财政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3.财政投资评审程序:接受财政部门下达的委托评审任务;根据委托评审任务的要求制订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向项目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进入施工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取证;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意见;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报告。4.评审结论内容: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该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对建设项目概、预、决(结)算投资审减(增)投资额,应说明审减(增)的原因。5.责任义务:财政部门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2)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委托评审任务,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4)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联系;(5)审查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报告结果进行处理;(6)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支付评审费用,付费办法按照财政部财建[号文件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受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评审过程中,应履行下列义务:(1)应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3)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自收到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否视为同意评审结论。6.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要求:(1)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其他机构;(3)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投资评审中心不直接进行评审活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财建[号)第二条规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第七条规定,财政部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承担财政投资评审任务的机构支付评审费用阅读详情:
范文九: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0年度工
结2010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带领下,评审中心秉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循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执业原则,以规范项目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为目标,服务于全县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服务政府与财政,努力完成评审工作任务2010年我们以服务于全县财政投资项目建设为切入点,积极完成评审工作任务。一年来,按照政府的指示和财政的要求,共计完成各类评审预结算项目X个,送审金额为X元,审定金额为X元,审减金额为X元,综合审减率为X%。评审内容涉及市政工程、城市绿化、民生工程、水利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此工作成果的取得,为政府和财政节约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财政建设项目资金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按照县政府的指示,积极参与非财政管理项目的评审。二、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客观公正搞好评审评审中心是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督部门,直接为政府决策,为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拨款提供依据,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结算依据。评审既服务,在评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督。为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项目评审上,一是凡没有经过领导审批程序的项目,我们一律不予评审。这样做增强了项目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杜绝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立项、增加,变更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二是严把工程预算关。我们对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认真审核,从项目招投标预算环节控制工程造价,纠正了建设单位送审预算中高估冒算、超规模、超标准等问题,保证了工程标底造价的合理性。凡送审的招投标工程,我们认真审查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并到工程项目实地勘查,同时对照国家工程造价定额、标准及市场材料价格,仔细审核复核,编制准确、合理、科学的评审报告,例如:对X工程的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为X元,我们通过评审审定为X万元,审减X万元,审减率为x%。三是严把工程变更签证关。工程施工期间,因各种原因,有时需对原预算部分内容进行变更,为此,x以来,我们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跟踪评审,对所有重大项目变更需要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及评审中心四方工作人员的现场签证确认,否则评审中心将不予结算评审。四是严把工程竣工决算关。严格按“三审制”的要求进行评审。在结算评审中我们对照工程预算报告、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图、合同书,通过施工现场踏勘,对工程质量与工程量进行核实,对施工单位少完成的工程量,据实扣减工程造价,对工程变更签证等其他增减因素据实调整工程造价,最终确定工程结算总价。保证工程最终结算客观、公平、合理。三、搞好评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为评审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提供依据评审工作面对的是繁琐的工程量清单数字,厚厚的图纸,既有室内的计算工作,更有室外施工现场的测量审核工作,一份评审报告的完成,倾注了评审中心工作人员辛勤的劳动和默默无闻地奉献,更默默承受着社会上各种舆论的压力,别人的不理解。我们每接受一个项目工程的评审,必须要有市场材料行情的调查,必须要有项目施工现场的测量、勘查。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我们必须要深入到项目施工现场,因为只有这样做,出具的评审报告才能合理、公正,才能得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社会的认可,否则的话,我们的工作将无法开展。正是基于这种工作要求,我们在日常的评审工作中,一是不断前移评审“关口”,实现事前管理。每二个月我们联合建设局造价办、城建投、审计局进行工程材料的询价,四家共同签证,出具工程市场材料价格调查报告,并作为这一时期的工程造价材料价格的底价,同时为更好掌握市场行情,提出合理的标价作为招标的最高控制价,特殊材料价格,我们采取网上询价、电话实地询价、产地询价、市场门店询价等形式,来获取市场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二是坚持施工现场评审,搞好事中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到施工现场进行跟踪评审,对施工方所用材料、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等,进行跟踪检查,判断施工单位申报的签证内容是否包含在合同包干价内,以免重复计算工程造价,同时做到办理工程结算时有合理准确的依据,这一深入细致的做法,有效控制了施工现场变更签证的随意性,遏制了结算中高估冒算及虚假签证的问题。三是坚持不惧繁琐做好事后评审。为将“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这一工作理念贯彻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我们实行让数据说话,据实评估的科学评审程序,对每一个结算项目审查,要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施工记录、竣工资料逐一审核,同时深入到竣工项目现场对照施工记录及合同进行实地测量、复核,获取结算评审的第一手资料。四是坚持工作高效化。面对评审范围逐步扩大,工程项目快速增加的评审任务,特别是今年我县的市政项目较多,评审工作的效率一定程度上决定项目实施的速度。如何在繁重的任务面前,高速度、高质量完成评审工作,是对评审工作水平的考验。为此,我们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加班加点来完成评审任务。由于现在评审中心只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工作已成为我们工作的常态,因我们不完成预算评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就不能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就不能施工。总之,成绩是过去的,展望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我们深感工作离领导的要求,同事的希望还有差距,在明年我们将在制度建设上,规范评审程序,规范工作作风;在评审机制上,拓宽评审领域、创新评审手段,为政府、财政当好工程建设领域的参谋。阅读详情:
范文十:周口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岗位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财政部《财政财政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2、组织安排中心的评审工作,建立健全中心内部业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保证评审工作依法进行和评审资料的真实、完整。3、定期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4、承担中心廉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负责抓好中心政治思想工作。5、抓好中心行政管理工作,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组织制订奖惩制度、轮岗制度、考核制度。6、协调评审中心与局属各业务科室和被评审单位的工作关系。7、支持评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评审人员的合法权益。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2、协助主任组织安排中心的评审工作,承办督促,督办工作。3、负责组织评审人员、稽核人员参与建设项目工程签证、竣工验收检查。4、积极协助社会中介机构做好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的评审工作。5、协助主任定期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6、协助主任抓好中心行政管理工作,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起草制订奖惩制度、轮岗制度、考核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评审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2、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的初审工作,按时出具工程预算初审报告。3、参与建设项目工程签证、竣工验收检查,控制工程造价。4、负责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初审工作,按时出具工程结算初审报告。5、提出建设项目评审的有关建议。6、真实、准确地记录评审工作事项,并整理评审项目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交资料管理员归档管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资料管理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中心资料管理制度。2、负责对项目工程预算资料、结算资料的签收、登记、传递工作。3、负责将评审、稽核人员现场踏勘、测量、签证的原始资料、评审、稽核的工作底稿、初审报告、复核(审)报告、被评审单位反馈意见、评审报告及被评审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数据信息的汇总处理。4、负责评审建设项目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整齐规范、安全完整、存放有序、查找方便。5、做好评审中心的文件收发、整理、归档等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五、稽核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2、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的复审工作,按时出具工程预算复审报告。3、参与建设项目工程签证、竣工验收检查,控制工程造价。4、负责对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进行复核,按时出具工程结算复审报告。5、提出建设项目评审的有关建议。6、真实、准确地记录稽核工作事项,并整理稽核项目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交资料管理员归档管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阅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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