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 托管房屋出租的利弊托管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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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丢钱医生赔偿,合理要求并非“农夫与蛇”
11:22 转帖发表在
作者:刘远举 近日,武昌一名患者突然昏迷倒地,被送到医院后,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转危为安。事后,患者父亲找到院方,要求赔偿抢救时剪坏的衣物、丢失的钱款等,共1500元,最后经调解,医生凑钱赔了1000。事情经朋友圈传出,立刻引起了舆论对患者家属一边倒的批评,说这是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 患者昏迷的原因是肺栓塞,这是一种非常凶险的疾病,抢救时要使用人工心肺仪,需在大腿根部穿刺,抢救过程紧张而惊险,为赢得时间,所以必须剪掉身上的衣裤。 从法律角度,剪开衣物是一种紧急避险。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疾病肯定是患者自身原因,医院为了紧急避险,就不用承担责任。 不过,该条款同时也规定: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根据当事医院的副院长、急救中心主任赵剡对媒体的说法,一般情况下,抢救时剪掉的衣服,按照医院制度必须先由医护人员清理,将衣物内夹带的财物拿出来交给家属,再将破损衣物丢弃。但这次抢救情况危急,医护人员非常紧张,救治成功后情绪激动,导致忘记检查,直接当做垃圾处理,确实存在失误。医院也表示会吸取教训,今后更加严格要求医护人员,更加注意诊疗过程中的细节,力争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剪衣服是紧急避险,而钱包等财物丢失不是,既然如此,一码归一码,患者家属要求合理合法,并没有错。从更大层面来看,事情本身并不重要,真正值得深思的是,大众舆论在判断此事件时所采用的“施恩与感恩”逻辑:医生救了你的命,你居然要医生赔钱,然后套上农夫与蛇的故事。这种逻辑,不是法治逻辑,不是讲规矩的逻辑。 从医疗行业来看,这种逻辑把患者简单化了,“命都救了,你还要求啥”,那么,医生只要看病治好了,患者在要求医生有更好的态度、更好的服务、更长的门诊时间、更完善的隐私保护、更体谅患者情绪、都成了不可问,不可求的东西了,否则就是刁民、医闹。医学界有句话,叫做“偶尔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这话的意思就是说,病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病人也是人,有人的情感,而安慰也是医生一以贯之的职责。由此可见,在医疗这个古老的行业中,患者合法的、出于人性的、现实的很多诉求,理念上,都是应该得到满足的。 具体到这件事上,不能说,限于现在中国医院急诊室就是这个水平,忙一定会乱,一定顾不上患者的财物。这次金额小,不算什么,假如说患者带着5万的钻戒、5万的名表,进了急诊室,这些东西丢了,就活该吗?所以,“医生救了患者的命”这种“施恩与感恩”逻辑,并不能把患者要求急诊室“忙而不乱”的诉求,压得干干净净,以至于可以完全忽略医院的疏忽。 实际上,正是这些合理诉求,先指向具体的一线工作者,然后转达给政策制定者与行业管理者,改善管理,才能最终促进行业发展,社会进步。当然,应该看到,正是由于这些诉求不能向上延伸,基层医疗工作者两头受压,所以才转而用“施恩与感恩”的逻辑来驳斥患者的合理诉求。最终,这种逻辑成为医疗行业的一个常见判断标准。 更遗憾的是,这种从“施恩与感恩”的角度来看待行业关系的逻辑,实际上已扩展到中国的各行各业。 这种“行业感恩”,本质上是用道德去维系社会分工。不过,诉诸道德的结果却是,各行各业都被神圣化,进而都觉得自己付出大于收获。所以,施恩与感恩,或许是想通过诉诸道德来建立尊重、信任。但结果却相反,信任无法建立,行业之间关系更加混乱,陷入所谓的互害状态。最终,人人感恩、业业神圣的局面就潜移默化的剥离了公民“流自己汗,吃自己饭”的地位。 在情感层面,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恩他人。但在现代国家的法治体系下,从公民权利、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各行各业,都只是社会大分工的不同岗位,都是尽自己的职,拿自己的钱,吃自己的饭,不必感恩于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职业。具体到此次事件,医生尽力救人,病人支付医疗费用,平等的社会分工就已经完成,所谓恩情,仅仅是形而上的,并不能约束、要求患者任何的其他行动与决策。 然而,中国各个行业的流行观点,强调的不是自身行业的责任与义务,反而变为强调自身行业的委屈,从法治、权利框架变为了道德、感恩框架。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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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经济之声《财经名人堂》特约评论员,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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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托管合理吗?
近日,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包含了针对房产中介的20项禁令,包括明确规定房产中介不得吃差价、不得分割出租等等。这个意见稿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早在2002年,就一直有报道称,由建设部起草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即将出台,2007年年中又有报道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送审稿)》已经起草完成,并交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审议,预计2007年年底之前发布。但此后一致再无关于该办法的相关消息。现在再次现诸媒体,也可谓众望所归。不过,遗憾的是,其中却不乏直接干涉交易、侵犯企业权利的禁令。应该说,有些禁令的确是好的,必然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比如不准泄露私人信息谋利、不准电话短信骚扰他人,这些都是中介领域的顽疾、而规定佣金事后收取显然也有利于消费者。但是,另外一些规定则是用行政手段直接干涉了市场交易细节,散发着浓浓的计划经济的陈腐气息,最典型的莫过于禁止中介房屋托管业务。所谓房屋托管,一般的操作方法是,房主为了图省事,委托中介代为出租房屋,按月坐收租金,但一般一年会有1到2个月的房屋空置期,空置期不支付房租。而中介则需要自己找租客将房屋出租、收租以及负责房屋在合约期内的维修等事宜,有的还会根据租客需求对房屋内的家具家电进行添置。(注:编辑配图;图片来自网络)笔者了解到这个业务还源于自己亲戚的一个实际需求。家中的一位长辈,省吃俭用攒了3套房,自己要到外地跟女儿住一段时间,但3套房的出租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到中介一问,原来还有这个业务,虽然比起自己租钱要少一些,但想着可以放心当甩手掌柜,不费心、钱也有保障,也情愿如此,儿女也都觉得如此甚好。实际上,有这个需求的大有人在。据业内人士透露,链家、我爱我家等中介企业,再加上小型的中介公司,“整个北京中介行业房屋托管业务的营业收入一年不低于5个亿”。北京中介行业规模最大的链家地产,目前已将房屋托管业务改良并壮大成为一个独立的品牌。从2011年6月开始,链家从房东或开发商手中收集房源进行统一装修、统一管理、统一出租,并成立”链家自如“品牌。据“链家自如”提供给《第一财经日报》的数据,目前北京市场上,链家已约有1万套房源。另一家北京的大型地产经纪公司我爱我家,其房屋托管业务也占到了全部营业收入的15%~20%。实际上,这个情况非但中国存在,在国际上也是一项成熟业务。美国最大的出租公寓经营者――“公平住屋信托”就在美国23个州和哥伦比亚地区拥有500多处物业、15万多套公寓。和中介居间单纯介绍出租相比,房屋托管的确利润巨大。于是,指责中介两头赚、吃差价、设置空置期的论调就出来了,就差投机倒把几个字没说出口。稍微思索一下,就不难发现,巨大的利润背后是什么。首先是消费者的方便。消费者不是傻瓜,白白让中介赚这个钱,通常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不愿意自己承担寻租、维护、管理等麻烦。其次,通过委托方式,房东也把不能出租的风险转移出去,而中介承担了这个风险之后,自然应该得到相应的利润。至于空置期,在当下炙手可热的租赁市场中,表面上看起来不合理,但是,是否设置空置期、空置期设置多长,本质上是一种中介向消费者索取价格的行为。只要市场中,双方的需求弹性不变,不准设置空置期,中介自然会以压低支付给房东的租金等方式来作弥补。而且,这一规定如果实施,出于违规成本较大,大的中介公司不再做这部分业务时,小中介、“黑”中介仍然会暗中继续,在房屋托管黑市中,实际情况只会更糟。所以,房屋出租托管,发端于消费者需求,归于企业、消费者双赢。从根本上看,中介市场中的扭曲还在中介市场之外。从最基本的层面上看,房地产中介市场中的确存在扭曲,购买和租赁市场上供需并不平衡。此次出台的房地产中介新规本质在于试图通过对市场交易中的细节性规定来消除这种扭曲。而这种扭曲的来源则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因为调控扭曲了房地产市场的基本供求。有趣的是,调控政策本身,同样也是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对来消除畸形的土地制度对房地产市场的扭曲。在畸形的土地出让使用权制度下,单一的、简单的房地产税没有了合法性,原本可以通过房地产税这种基本规则调节的市场,就不得不用行政手段来调节,但这又在下一个环节造成扭曲,最后体现在房地产中介行业。所以,从根本上讲,不仅北京,整个中国市场的房地产乱象的根源,还在于土地制度。当然,直接的改变扭曲的土地制度是困难的,不现实的,但是,必须认识到的是,当政府试图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减小扭曲的时候,反而会继续制造下一个环节的扭曲。从整体上看,房地产中介行业是依靠促进信息的透明来赚取利润的,但在单一交易中却不是这样,隐瞒信息反而能带来更大利润。不过,当市场竞争加大时,房地产中介公司自然会提升服务,对于这个行业而言,提升服务必然意味着更加透明化的信息。所以,政府减小扭曲的方式,不应是直接的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交易细节,干预企业经营模式,而应是尽量在每一个环节做到尊重市场自发的抹平扭曲的功能,通过建立基本规则来加强竞争,加强市场力量,从而达到减少扭曲。当扭曲被消弱,中介行业的乱象自然也会变小。【编辑按】傅蔚冈先生日前也曾在《大家》撰文,谈北京房屋租赁乱象,有兴趣的读者请移步:傅蔚冈:《》(责任编辑:余江波)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经济之声《财经名人堂》特约评论员,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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