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有办下来 能签租房合同续签怎么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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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未取得产权证是否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时间:&&|&&作者:杜杰锋&&|&&浏览:3807
坐落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路7-XX号某综合楼A(1-4)层房屋为原告更新公司出资建造,原告至今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日,原告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中介代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坐落本市鲁谷东路7-XX号某综合楼A(1-4)层房屋为原告更新公司出资建造,原告至今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日,原告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中介代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原告全权委托中介公司负责将上述房屋对外租赁。同年9月18日,中介公司与被告博华公司签订了一份《中介协议》,该协议约定,中介公司将原告委托其出租的上述房屋介绍给被告,并收取被告中介服务费30万元。同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原告将鲁谷东路7-XX号某综合楼&A(1-4)层,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的房屋租借给被告使用,一次租断价格每平方米2000元,租期自原告交付被告钥匙之日起25年;在租赁期内,被告有权自行决定将上述房屋转租他人。该《协议书》对付款方式及双方的责任、义务等均作了约定。《协议书》签订后,被告先后给付原告房屋租金140万元。日,被告与大丰咨询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被告将上述房屋中的第三层建筑面积为585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大丰咨询公司使用,转让年限自日至日止。同年12月28日,被告与陈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被告将上述房屋中的底层,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房屋转租给陈某某使用,转租年限自2001年1月至&日止。被告对上述房屋中的第四层部分房屋进行了装修。2006年,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判令被告迁出。以案说法原告诉称:石景山区鲁谷东路7-XX号某综合楼A(1-4)层房屋系原告出资建造。日,被告明知原告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即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原告将上述房屋租借给被告使用。因原告至今未能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且约定的租赁期25年超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故要求确认该《协议书》无效。被告辩称:原告要求认定租赁协议无效没有法律依据,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规定。目前房屋已经租给案外人,因此本案不但涉及原、被告的实体利益,还牵涉到其他第三人,考虑到社会和经济秩序的稳定,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市石景山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于日颁发了《规划许可证》,准予诉争房屋的建设。日,石景山区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某监督站对诉争房屋的工程质量作了核验,结论为符合合格等级。现诉争房屋已由被告另行出租给案外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如何适用法律确认诉争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本案中,原告认为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据此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原告的此一主张,是以行政规章作为确认合同无效的依据,显然与最高人民法院上列司法解释的规定不相符合,本院不能采信。本案诉争的房屋,是由原告提出申请,在获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建造的,建成后由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验合格,故房屋的产权并无争议,房屋的建筑质量也符合使用条件。原、被告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也并不为法律所禁止,该合同应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综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对原告请求确认其与被告于日签订的《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本案受理费18,010元(原告已预交)、评估费2,000元(原告已预交)、公告费502元(被告已预交202元),均由原告负担。专家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是否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理由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未取得产权证,就意味着无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房屋,包括出租,故出租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因缺乏法律依据而应归于无效;另外,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本案原告显然也持这一观点。上述观点显然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读: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均为行政规章,不能作为确认合同无效的依据,否则显然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不相符合。第二,从我国现行法来看,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无效合同类型的规定,相较于来说,其范围明显缩小,因此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促进交易、减少社会成本是该规定的立法目的,立法上采取了对合同的有效要件之范围和无效合同的范围尽量限制的立法思路。第三,“未取得产权证,就意味着无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之理由,实在难以苟同。例如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在建房屋肯定尚未取得产权证,能否认定此类合同无效?否则厚此而薄彼,难以符合“相同事物相同对待”的形式正义理念。因此,正如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函复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时指出:“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而无效,缺少法律依据。”如上,法律并没有规定,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的,租赁合同必然无效。但在实践中,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的,具体原因有很多。除了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等已经交纳,产权清晰,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外,还有的属于违章建筑或未验收合格的房屋,对于后者,因房屋存在违反国家关于建筑、规划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情形,行政法规或地方立法通常禁止其出租或出售。因此,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1、房屋已经验收合格,产权证尚在办理中,产权清晰,没有争议:房屋租赁合同应有效。因为根据的第30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之规定,合法建造的房屋自建成之日建设人就对房屋享有物权,也就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出租。2、不违反城市规划、又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及未正常验收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这类房屋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后,可以补办规划报建手续,因而可以转化为合法建筑,从而取得合法的所有权。因此,这类房屋当然能够作为房屋租赁的标的物。3、验收不合格的房屋、违反城市规划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租赁合同无效。这类房屋既可能由于其违反了相关的,属于被没收或限期拆除的对象,也可能因存在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而不能取得验收合格证,对承租人的居住与使用将构成威胁,这类房屋当然不能作为房屋租赁的标的物。在司法实践中对租赁违章建筑是否有效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法院认定租赁的标的物违法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总之,在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时,应要查清出租人没有产权证的原因,属于违章建筑或未验收合格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不属于上述类型,仅仅还未取得产权证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案中,诉争的房屋,是由原告提出申请,在获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建造的,建成后由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验合格,故房屋的产权并无争议,房屋的建筑质量也符合使用条件。因此,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策略提醒实践中,关于租赁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要注意以下事项:1、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初,一定要注意查看出租人的产权证明,此为必要的前置性程序,不可或缺。2、如出租人不能出示产权证,对于承租人而言,往往意味着更多的法律风险,因此租赁无产权的房屋,承租人应谨慎。律师建议:如不出于一些特殊考虑,不要租赁没有产权证的房屋。3、如出于特殊原因要租赁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上,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区分该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原因,查看出租人有无建造房屋的合法手续或证明其为合法所有权人的其他证据(如购房合同、发票),否则可能会存在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4、司法实践中,一些非法的转租人,在订立合同之初往往谎称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但因房屋尚未办理完相关手续而未取得产权证,对此承租人要注意甄别。5、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处理,一般采取“无效合同、有效处理”的方式,即人民法院如认定合同无效,承租人已占用、使用房屋的,法院会酌情判令承租人支付“使用费”(按照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因此,即便租赁合同无效,也不能成为拒付租赁费的理由。(摘自拙作【房地产律师以案说法】一书转载请注明作者及联系方式作者:刘志刚律师
作者: [河北-石家庄]专长: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律所: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429525积分 | 帮助91711人 | 3045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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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小攻略 没有房产证千万不要租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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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租赁合同能不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没有房产证的租出方签的租赁合同是不是无效的?
产权证才是房屋产权的凭证。
不是产权人但是合法使用权人,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只要所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该有效。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可以出租,合法有效。
依民法理论,房屋产权证只是起到公式对抗作用,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既然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已完成房屋交付,你已经取得所有权,可以依法处分。
1、你指的房子不是“法人”的,而是“法人代表”的,法人指单位,法人代表才是个人。
2、个人房子租给公司经营,要签订租房合同,到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代开房租发票,税...
如果确实有了保险,你的责任问题不大
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还是存在风险的
最好是没有这个法律义务
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准备的文件
1)出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房地产产权证(或者类似的文件)
2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话,还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权
3 如果是二...
答: 办理经适房抵押贷款去哪个银行划算呢?
答: 你朋友是宫颈息肉.推荐一文,供你参考:
什么是子宫颈息肉
子宫颈息肉是慢性宫颈炎表现的一种,在已婚妇女中比较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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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li660912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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