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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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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诉讼中恶意转移房产,买方应如何应对?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www,51fcls,com)&针对上述情况,买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保护自身利益:&&& 1、在对方还没有转移房产之前,尽快办理网签(即在建委的网签平台上进行网上签约)手续,办理网签手续,可以不需要卖方再次同意,只要有事先签过的房屋买卖协议就行。网签合同对于卖方恶意转移是有相当遏制作用的。&&& 2、但是仅仅办理了网签手续,还不能从根本上防止房产转移,只是在很大程度上给对方转移房产设置了障碍。如果最终取到房产对买方特别重要,是核心利益的体现,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房产保全,积极提供法院要求的担保,申请文件和保全费用,直到法院采取房产保全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万无一失地保证房产不会被恶意转移,才能在打赢官司后得到房产,而不是的到一些不能补充损失的违约金。&&& 3、申请法院保全房产,法院会要求申请人依照规定提供等额担保,北京的法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房产价值30%的现金,70%的房产担保,如果买方不能提供担保,法院将拒绝采取保全房产措施。向法院申请房产保全除了需要上述等额担保之外,还要按照法院的规定缴纳保全费,否则法院也不会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的保全措施有效期是两年,超过两年自然失效,所以如果诉讼程序超过两年还没有结束(这种情况相当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买方要记得再申请法院进行房产保全的续保。向法院申请续保,不缴纳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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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于增华律师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团队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于增华律师执业以来处理过大量的诉讼案件,具有优秀的律师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职业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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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类纠纷,那么这种事情要打官司的话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呢?接下来北京专业为您解析:
  买房人、卖房人、房子都不在同一个城市。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发生了纠纷,该到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是买房人所在地的法院,还是卖房人所在地的法院?买卖双方所在地的法院能对另外城市的房子进行判决吗?
  金某是山东某县人,在2008年的时候,向北京某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位于河北某地的房屋。房产公司本来允诺2008年底交房,但至今仍未兑现。金某认为房产公司有欺诈嫌疑,决定到法院讨还公道?但是,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呢?金某犯了难:自己是山东人,房产公司是北京的,房子在河北,都不在一个地方,似乎哪个法院都可以,也似乎都不可以。该怎么办呢?
  房屋买卖纠纷要上哪个法院打官司?这是一个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就金某这件纠纷来讲,涉及到原告(金某)住所地法院、被告(房产公司)住所地法院、不动产(房屋所在地)所在地法院。金某购买房产公司的房屋,双方构成合同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看的话,金某可以向房产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的。但是,法律上还有一项特别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金某如果起诉,只能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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