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农田抛荒遥感4年,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吗?在没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取消承包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合理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_精选优秀范文十篇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范文一: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样本)甲方:(户代表人)乙方: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成全乙方发展事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北塘村公王爷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为免日后纠纷,特立协议如下:一、转让土地座落、四至和面积甲方转让土地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北塘公王爷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体位置(由双方现场认定)为:第一块,东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国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块,东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会,北至国育田。第三块,东至四英田,西至国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积约为:287.5平方米。二、转让价款1、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70元。2、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款一次性共计人民币:贰万零仟壹佰贰拾伍元整(¥20125.00元)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权移交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转让 款于签订协议之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付清之时,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即永久转为乙方所有。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根据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权利。2、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行使。3、乙方承包经营和使用该土地时,如有权属纠纷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五、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土地,否则退还转让款的双倍给乙方 ,并赔偿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经济损失。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期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户代表签名):乙方:订立协议时间:年
日篇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乙方直接与农户签订范本)甲方:××县××镇××村民委会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出租。二、流转的期限为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四、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甲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鉴证方:签订日期:
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乙方与村委委会签订范本)甲方:××县××镇××村民委会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二、甲方流转的土地中涉及到已经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必须在取得承包农户委托书的前提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三、流转的期限为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十、违约责任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鉴证方:签订日期:
年月日土地流转委托书笋岗村委会:本人 ,身份证号:
,位于 耕地亩,现委托村委会通过转包的方式进行流转,时间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 委托人:委托日期:年月 日篇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范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入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的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甲方将拥有承包经营权的________亩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二、采取下列第_____种_____类流转形式,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双方应同时承担下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将土地流转给乙方(除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第三方),有下列五种流转形式:1、转包: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对接转的土地在一年内不得再行转包。
2、转让: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由乙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甲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3、互换: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互相交换土地承包权,并签订此流转合同。双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由对方履行。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见上页表:4、入股:甲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股份流转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5、出租: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经营。甲方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有下列两种流转形式:1、无偿转让(自愿交回土地经营权):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无偿转让给发包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在规定的一个调整周期内不得向发包方重新要地。2、委托经营: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有偿委托给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受委托方既可直接对委托的土地进行经营,也可再将其流转给其他经营者。 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流转形式,甲乙双方都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流转后土地的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流转期限:流转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大写)_______________年。五、流转费金额及交付办法。采用第 种办法:
1、流转价格为______元/年亩,年流转费金额为______元。每______年递增______%。在当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2、流转价格为_____元/年亩,流转期内总计_____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承包费(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
七、纠纷的解决办法: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镇村两级合同管理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蓟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在流转期内,如遇流转土地被征用,按实际流转时间计算流转费金额,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第____种方式处置。
(1)归投资者所有。(2)由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3、。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镇(乡)农经站鉴证后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鉴证机关各备案一份。甲(转出)方(章)代表(签字):年月日乙(转入)方(章)代表(签字):年月日原发包方(章) 代表(签字):年月日鉴证机关:(章) 鉴证员(签字):
年月日(范本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土让字第号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村
组 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
日止。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 年
日。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数量公斤,时间为年月日。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于年月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8、其他约定。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 址: 住 址:签约日期: 年
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日期: 年月日(范本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土换字号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因需要,甲、乙双方就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互换标的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原文地址: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样本)甲方:(户代表人)乙方: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成全乙方发展事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北塘村公王爷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为免日后纠纷,特立协议如下:一、转让土地座落、四至和面积甲方转让土地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北塘公王爷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体位置(由双方现场认定)为:第一块,东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国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块,东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会,北至国育田。第三块,东至四英田,西至国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积约为:287.5平方米。二、转让价款1、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70元。2、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款一次性共计人民币:贰万零仟壹佰贰拾伍元整(¥20125.00元)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权移交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转让 款于签订协议之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付清之时,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即永久转为乙方所有。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根据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权利。2、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行使。3、乙方承包经营和使用该土地时,如有权属纠纷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五、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土地,否则退还转让款的双倍给乙方 ,并赔偿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经济损失。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期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户代表签名):乙方:订立协议时间:年
日篇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乙方直接与农户签订范本)甲方:××县××镇××村民委会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出租。二、流转的期限为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四、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甲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鉴证方:签订日期:
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乙方与村委委会签订范本)甲方:××县××镇××村民委会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二、甲方流转的土地中涉及到已经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必须在取得承包农户委托书的前提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三、流转的期限为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十、违约责任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鉴证方:签订日期:
年月日土地流转委托书笋岗村委会:本人 ,身份证号:
,位于 耕地亩,现委托村委会通过转包的方式进行流转,时间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 委托人:委托日期:年月 日篇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范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入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的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甲方将拥有承包经营权的________亩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二、采取下列第_____种_____类流转形式,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双方应同时承担下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将土地流转给乙方(除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第三方),有下列五种流转形式:1、转包: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对接转的土地在一年内不得再行转包。
2、转让: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由乙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甲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3、互换: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互相交换土地承包权,并签订此流转合同。双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由对方履行。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见上页表:4、入股:甲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股份流转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5、出租: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经营。甲方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有下列两种流转形式:1、无偿转让(自愿交回土地经营权):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无偿转让给发包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在规定的一个调整周期内不得向发包方重新要地。2、委托经营: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有偿委托给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受委托方既可直接对委托的土地进行经营,也可再将其流转给其他经营者。 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流转形式,甲乙双方都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流转后土地的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流转期限:流转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大写)_______________年。五、流转费金额及交付办法。采用第 种办法:
1、流转价格为______元/年亩,年流转费金额为______元。每______年递增______%。在当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2、流转价格为_____元/年亩,流转期内总计_____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承包费(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
七、纠纷的解决办法: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镇村两级合同管理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蓟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在流转期内,如遇流转土地被征用,按实际流转时间计算流转费金额,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第____种方式处置。
(1)归投资者所有。(2)由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3、。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镇(乡)农经站鉴证后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鉴证机关各备案一份。甲(转出)方(章)代表(签字):年月日乙(转入)方(章)代表(签字):年月日原发包方(章) 代表(签字):年月日鉴证机关:(章) 鉴证员(签字):
年月日(范本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土让字第号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村
组 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
日止。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 年
日。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数量公斤,时间为年月日。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于年月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8、其他约定。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 址: 住 址:签约日期: 年
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日期: 年月日(范本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土换字号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因需要,甲、乙双方就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互换标的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
范文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
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送庄村第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丙方:
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送庄村民委员会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协商,丙方见证,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位于本组地界内的
亩土地(附平面图)流转给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经营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 产品,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流转费用。二、甲方本次流转的土地属于甲方小组村民的承包地,本次流转已经征得小组村民同意,相关收益由甲方负责分配。三、本次流转期限为
年 及农作物等储备点。四、甲乙双方签字后先交现款
元(包括保证金),余下的在日结清,以后每年的5月25日前向甲方交清全年的流转费用,每年每亩地保护价小麦价折款,否则甲方有权把流转地全部收回,等于乙方自动解除合同。五、流转期间的农业补贴款全部归甲方所有。六、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村民的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正常生产经营设施水、电、路便利条件,保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利。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个人或集体借用任何理由妨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得因为代表人或户主的变更而解除本合同,乙方灌溉用电价格可享受与村民同等待遇。七、乙方在流转期间不得改变土地性质或用途,只能用于农业用地。八、流转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占用,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流转期间如果需要安置土地的,在亩面积一下的乙方应当退地,乙方按减少的流转地面积减交相应的流转费。九、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每亩
金不再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逾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超过一个月的;2、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或用途的;十、合同期满或发生第九条情况的,提前解除后三日内乙方应清除种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及附着物(如果有),并将土地平整达到耕种条件(水口平好、地边墙根杂草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管辖。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签名(盖章),乙方交清保证金和第一年流转费用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组群众代表签字:年
日我们作为送转村第
小组村民,已经完全同意我组与
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知晓该合同的权利义务,保证按合年
日 同定约履行:
组农户签字:
范文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承包经营权证号:农户姓名: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一、甲方将承包的土地
亩,林地约
亩,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该地坐落于 东方:南段至公路,北段至养路段围墙;南方至山梁;西方至山梁;北方至小河沟。东西宽约米,南北长约南、北、西、三方以红仔儿树围墙为界(详见附图)。二、签订合同后,乙方拥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后(农村第二轮承包期满后)如需完善该承包土地相关手续,甲方必须协助配合乙方完善相关手续。甲方不得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三、土地转让费用以现金支付方式。由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全额支付人民币
元(以甲方收据为凭)。四、自转让之日起,该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及其他的相关经济活动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五、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承包土地权属清楚,四至边界分明,若发生与该土地权属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全权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六、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无条件支付对方以转让费五倍的违约金。七、本合同共2页,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甲方签字(捺手印):乙方签字(捺手印):合同见证人:订立合同时间:
日村民小组意见:村民委员会意见:
范文四:摘 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对于我国而言土地问题至关重要,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又是土地问题的核心。只有了解了一个制度的设立、变革、流转、消灭等各个环节,才能深入理解这个制度,以达到法律服务社会的目的。本文简单介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基本理论,通过分析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对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提出了建议。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中介机构;适度规模经营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及必要性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以下分别一一介绍这五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物权属性的应有之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法律对它的自由支配有一定的限制,诸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在承包期内等等,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土地的规模经营,从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所以只要流转双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其流转就是受国家支持和鼓励的。2.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与制约因素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开始自己掌握土地的承包权,随之便出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近些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村已经成为常见的现象。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从法律上认可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通过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和速度不断地扩大和加速,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制约因素。第一,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整体上来说不够活跃,缺乏健全和成熟的法律和机制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部分局限于本村内的亲戚、朋友,也就是说,是建立在农村“熟人社会”这样人与人之间彼此信任的基础上,这大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的扩大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发展。第二,我国农村的农地经营没有形成规模,农户并不愿意流转自己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政府虽然也鼓励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但我国农村现在还基本上是各个农户自己经营自己的农地,这与美国、德国的农场规模经营大大不同。第三,正是我国农地的小规模经营,大大阻碍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投资的引进。在我国农村,农地一般是农户自己经营,我国科技飞速发展并没有适用到农村土地上去,很多地方的农民现在还过着靠天吃饭的日子。在陕西一些边远山区,还存在这一批“麦客”,而所谓“麦客”就是专业的手工割麦人。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现状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在科技水平上可以说是相差甚远。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所以呈现出现在的状况,与我国当前的经济、文化、社会、法律都息息相关,但以下仅就法律和社会的角度来剖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局限性:一、从法律角度剖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局限性――土地确权颁证从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管是从实践上,还是法律、政策上,对于土地确权颁证都是一片空白。直到2004年,政府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它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限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虽然有了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大多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确权颁证都没有落到实处,多数农民对于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意识都十分淡薄,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了解更是无从谈起。登记过的农户通过对权属证书的了解,权利意识自然会有所增强,出于对权属证书的信任,也会更加愿意长期承包土地和参加到土地流转的市场中去。由此可见,土地确权的登记颁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重大。二、从社会角度剖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局限性(一)土地流转机构的缺乏农地流转中介组织是连接农地流转双方的桥梁与纽带,它不仅可以降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而且可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围,从而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功的可能性。(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较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十分低廉,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农村土地经营效益低下并且极不稳定,无法预计土地收益或者即使预见到收益也极低;并且,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数发生在本村的亲戚、朋友之间,或者是通过熟人介绍,正是这样的“熟人社会”导致土地流转的价格不好抬高,甚至是无偿使用,这并不符合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现状,同时,也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良性发展。(三)其他制约因素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并不活跃,原因还有很多,比如农民长期在外打工,但仍做着回家养老的打算,所以即使抛荒也不愿意转让土地或者仅仅选择短期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外部流转的交易成本过高也是土地流转市场不活跃的因素之一。3.健全和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首先,要全面、深化地落实党中央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政策。第一,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设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这样做的好处是降低了交易的成本,简化了交易过程。前文提到我国现如今土地流转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这样的“熟人社会”,这样虽方便但也有一定的弊端,比如不好意思讨价还价,流转价格较低等等,而有了专门的土地流转信息交流平台,能够迅速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这样土地流转市场才能更加活跃。第二,“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香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这不仅有利于实现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增强农业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我国现代化农业早日实现。第三,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只有将农户对于承包地的相关权利、土地承包期限等内容落实到权属证书上,才能使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心里更有底,促使交易的达成,使土地流转不再仅仅局限于“熟人社会”,促进更广范围的土地流转交易,活跃土地流转市场。其次,加强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作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纠纷解决机制。政府作为市场交易的“守夜人”,理所应当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解决市场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虽然有许多问题,诸如土地确权颁证并没有落到实处、土地流转价格偏低、缺乏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但是我国党中央和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土地问题,不断出台政策、措施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弊端,加之农民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会越来越规范化。同时,法律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运行的,我国的土地流转一定要符合我国农村的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决定为蓝本,把政策落到实处,争取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运行。(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范文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市
县(市、区)
村签订日期:—1—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乙方(受 让 方):
住址: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为:东至
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永久流转给乙方。上述土地交付标准:
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收取流转价款权利;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4.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和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2—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协商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流转价款:现金形式支付:1.流转价款为人民币
元。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流转价款。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
%滞纳金。逾期
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
%滞纳金。逾期
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 —3—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三)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4—公证人:
(签字盖章)所属村委:
(签字盖章)签订日期:
日附:补充栏目—5—
范文六:浅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摘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是否能够流转起来关系着整个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我国自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以来,就有关于其流转的法律规定。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规定日益显现出缺陷,有必要进行改进和完善。关键词 土地承包 经营权 流转 抵押作者简介:赵艳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法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法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之中的总重要的一项制度,自其在上世纪80年代推行以后,极大的调动了我国农民从事农业土地生产的积极性,在使我国农村经济的起飞过程之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随着其社会经济效应的加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研究也逐渐引起了学界的注意。其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本文将以此为研究方向,尝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探讨。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及方式(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界定自从我国确立家庭联产责任承包之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就被确立为我国农村的基本土地制度。但是,学界对于其流转的内涵界定还是存在一些争议。对于其流转,根据丁关良先生的统计,有二十种之多。其中,农村土地流转、农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地使用权流转这五个名称使用最广泛。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性质的农村土地民事权利流转名称”提法各异,反映了我国现在这种农村土地民事权利流转内涵界定的混乱状态。笔者认为,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一名称来界定这种“用益物权性质的农村土地民事权利流转名称”甚为妥切。主要有两个理由。第一,现实的需要。将其界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与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相吻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名称所代表的涵义已经深深被农民所理解。所以,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称呼是和现实相合适的。第二,保持法律制度协调性的需要。农民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民自身法定民事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类农村土地承包都只能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可能产生土地承包权或土地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豍。这也是整个完整法律体系的要求。(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类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转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自己的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的全部或者是一部分设定一定的期限而将其转给承包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的成员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即承包户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地的使用权转给其他农户,保留承包权,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2.出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自己的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的全部或者是一部分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其出租与他人来进行相关农业的生产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法定用益物权,其出租之后原承包关系保持不变,出租一方作为承包方继续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负责。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者则按照其与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的规定来履行相关义务和行使权利。3.互换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作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们所分的土地有可能会处于不同的地块,出于对于不同地块的最优使用的考虑,这些农户会将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地块进行重新组合排列,同时各自所负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进行交互。这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即农户之间为了便于生产和管理,相互协商进行承包地调换。互换的范围只能是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之内进行。4.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法定的用益物权,其物权性质就决定了其可以进行转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在经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同意之后,将自己所享有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出让与其他的农户以从事相关的农业生产。受让方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其就转变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履行一方,承担原转让方的相关义务以及享有相关权利。5.入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此种入股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合作组织;另外一种是采用其他承包方式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四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能够转化为相关份额的股权,除能组成合作社外还可以组成股份公司,来从事相关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6.抵押按照我国《物权法》第133条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抵押的。豎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仅仅适用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地等农村土地”,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关于“耕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权不得抵押”的规定,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而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并不能进行抵押。7.信托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方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承包方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承包方的利益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这种近年来起源于浙江绍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是我国法律之中所没有规定的,但在私法领域,法律没有明文禁止既为允许,信托这种流转形式是完全可以归入到“其他流转方式”的范围里的。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困境(一)农村土地产权不清晰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主要有三级,即“乡、村、村民小组“。但《民法通则》则只有两级,即”乡、村“。《农业法》之中没有级数的区别,只是将其规定为“村委会或地区性合作组“。《宪法》是一国之本,其他的任何法律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但是,依照上文所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仅是不和,甚至是想抵触的,是不合宪的。且先不论《宪法》之中对农村土地所有主体的分级的合理性,单就法律规定的一致性来说,我国法律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就显得过于混乱。对于合理性,而在实践中,乡级农民集体组织事实上并不存在,乡(镇)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村民委员会虽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着非常巨大的影响,但它是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不是一级经济组织,没有独立法律地位和经济核算形式,况且,自从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后,村民组这一级集体组织地位开始削弱,现在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地理区域的概念。这样的情况就在事实上造成了我国现在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主体的不明确,甚至是缺位。这就容易使管理陷人混乱,土地流转受到阻碍,并且,在这种所有权主体虚置的条件下,很难建立起以限制所有权为基础的用益物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这种不健全主要表现为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不齐全,制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身流转的完善。中介组织的作用是巨大的,也是明显的。没有中介机构的沟通和服务,往往会导致转让者找不到合适的受让者,而需要土地的人则又找不到有承包地的出让者,导致相关的土地不能够有效的流通,最终会使相关的土地的利用效值低下。此外,土地的流转大多数仅仅是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之内进行的,流转的范围不大,流转面积受到限制,没有打破村、镇、县的地域界限。此外,由于没有中介结构的信息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能够完全的进行,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够形成全国范围之内的大范围流动,也就形成不了一个成熟和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而且,即使现在有一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机构,大多是以盈利为目的,且国家关于其服务标准及行业准则没有具体而有针对性的规定,其服务质量也是参差不齐。这种情况使得中介组织极易侵害农民的利益。(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法律规定不健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权利方要想对自己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原则上应该要订立相关的流转合同。这个规定显得空洞而又过于笼统,况且除了这个规定之外,并没有其他的相关配套的解释或者是方法。现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多数是农民自发的流转行为,缺乏统一而又规范的流转形式。最大的不规范就在于没有签订正式文本合同的习惯,大多数是口头的合同。这就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还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大大降低,流转呈现短期化,农民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三、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措施(一)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归属当前的首要任务应当是明确农村土地产权的归属,明确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所有者。改变现在我国基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者缺位状态。虽然农民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是《物权法》规定的权利,但其是用益物权,是一种他物权,而所有权是自物权。在一个物上,虽然自物权不能排斥合法他物权的存在,但自物权对他物权的效力状态始终具有重要的影响。所有权行使主体不确定,在其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始终会处于一个尴尬的、不稳定的状态。所以要尽快明确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二)加强相关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完善针对当前中介机构缺乏的现状,主要的是要对中介结构的数量进行加强。在明确其职责的前提之下,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机构的设置数量。并且,在加强中介机构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相关配套机构的建设,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估计机构等。以此,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建设,提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化水平,提高农民收入。(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工作清查现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并将其进行完善。虽然现在国家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已经做了大量的规定,但是往往粗枝大叶、糙而不全。比如,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创设时,《物权法》第127条采取意思主义,也就是说只要合同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告设立。而在129条又表明,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转让时,公示的效力表现出登记对抗要件的特征。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物权法》对于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与变动分别采取典型意思主义和公示对抗要件主义,而其第127条第2款却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要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相关证件为准。这显然和《物权法》的物权变动模式是不协调的。参考文献:[1]陈小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2]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3]王卫国.中国土地权利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4]杨玉熹.论物权法定主义.民商法学.2002(4).[5]richard allen 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boston:little brownand co.2007.浅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摘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是否能够流转起来关系着整个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我国自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以来,就有关于其流转的法律规定。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规定日益显现出缺陷,有必要进行改进和完善。关键词 土地承包 经营权 流转 抵押作者简介:赵艳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法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法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之中的总重要的一项制度,自其在上世纪80年代推行以后,极大的调动了我国农民从事农业土地生产的积极性,在使我国农村经济的起飞过程之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随着其社会经济效应的加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研究也逐渐引起了学界的注意。其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本文将以此为研究方向,尝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探讨。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及方式(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界定自从我国确立家庭联产责任承包之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就被确立为我国农村的基本土地制度。但是,学界对于其流转的内涵界定还是存在一些争议。对于其流转,根据丁关良先生的统计,有二十种之多。其中,农村土地流转、农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地使用权流转这五个名称使用最广泛。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性质的农村土地民事权利流转名称”提法各异,反映了我国现在这种农村土地民事权利流转内涵界定的混乱状态。笔者认为,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一名称来界定这种“用益物权性质的农村土地民事权利流转名称”甚为妥切。主要有两个理由。第一,现实的需要。将其界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与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相吻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名称所代表的涵义已经深深被农民所理解。所以,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称呼是和现实相合适的。第二,保持法律制度协调性的需要。农民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民自身法定民事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类农村土地承包都只能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可能产生土地承包权或土地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豍。这也是整个完整法律体系的要求。(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类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转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自己的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的全部或者是一部分设定一定的期限而将其转给承包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的成员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即承包户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地的使用权转给其他农户,保留承包权,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2.出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自己的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的全部或者是一部分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其出租与他人来进行相关农业的生产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法定用益物权,其出租之后原承包关系保持不变,出租一方作为承包方继续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负责。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者则按照其与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的规定来履行相关义务和行使权利。3.互换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作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们所分的土地有可能会处于不同的地块,出于对于不同地块的最优使用的考虑,这些农户会将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地块进行重新组合排列,同时各自所负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进行交互。这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即农户之间为了便于生产和管理,相互协商进行承包地调换。互换的范围只能是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之内进行。4.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法定的用益物权,其物权性质就决定了其可以进行转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在经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同意之后,将自己所享有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出让与其他的农户以从事相关的农业生产。受让方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其就转变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履行一方,承担原转让方的相关义务以及享有相关权利。5.入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此种入股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合作组织;另外一种是采用其他承包方式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四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能够转化为相关份额的股权,除能组成合作社外还可以组成股份公司,来从事相关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6.抵押按照我国《物权法》第133条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抵押的。豎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仅仅适用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地等农村土地”,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关于“耕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权不得抵押”的规定,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而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并不能进行抵押。7.信托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方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承包方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承包方的利益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这种近年来起源于浙江绍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是我国法律之中所没有规定的,但在私法领域,法律没有明文禁止既为允许,信托这种流转形式是完全可以归入到“其他流转方式”的范围里的。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困境(一)农村土地产权不清晰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主要有三级,即“乡、村、村民小组“。但《民法通则》则只有两级,即”乡、村“。《农业法》之中没有级数的区别,只是将其规定为“村委会或地区性合作组“。《宪法》是一国之本,其他的任何法律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但是,依照上文所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仅是不和,甚至是想抵触的,是不合宪的。且先不论《宪法》之中对农村土地所有主体的分级的合理性,单就法律规定的一致性来说,我国法律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就显得过于混乱。对于合理性,而在实践中,乡级农民集体组织事实上并不存在,乡(镇)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村民委员会虽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着非常巨大的影响,但它是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不是一级经济组织,没有独立法律地位和经济核算形式,况且,自从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后,村民组这一级集体组织地位开始削弱,现在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地理区域的概念。这样的情况就在事实上造成了我国现在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主体的不明确,甚至是缺位。这就容易使管理陷人混乱,土地流转受到阻碍,并且,在这种所有权主体虚置的条件下,很难建立起以限制所有权为基础的用益物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这种不健全主要表现为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不齐全,制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身流转的完善。中介组织的作用是巨大的,也是明显的。没有中介机构的沟通和服务,往往会导致转让者找不到合适的受让者,而需要土地的人则又找不到有承包地的出让者,导致相关的土地不能够有效的流通,最终会使相关的土地的利用效值低下。此外,土地的流转大多数仅仅是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之内进行的,流转的范围不大,流转面积受到限制,没有打破村、镇、县的地域界限。此外,由于没有中介结构的信息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能够完全的进行,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够形成全国范围之内的大范围流动,也就形成不了一个成熟和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而且,即使现在有一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机构,大多是以盈利为目的,且国家关于其服务标准及行业准则没有具体而有针对性的规定,其服务质量也是参差不齐。这种情况使得中介组织极易侵害农民的利益。(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法律规定不健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权利方要想对自己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原则上应该要订立相关的流转合同。这个规定显得空洞而又过于笼统,况且除了这个规定之外,并没有其他的相关配套的解释或者是方法。现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多数是农民自发的流转行为,缺乏统一而又规范的流转形式。最大的不规范就在于没有签订正式文本合同的习惯,大多数是口头的合同。这就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还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大大降低,流转呈现短期化,农民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三、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措施(一)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归属当前的首要任务应当是明确农村土地产权的归属,明确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所有者。改变现在我国基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者缺位状态。虽然农民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是《物权法》规定的权利,但其是用益物权,是一种他物权,而所有权是自物权。在一个物上,虽然自物权不能排斥合法他物权的存在,但自物权对他物权的效力状态始终具有重要的影响。所有权行使主体不确定,在其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始终会处于一个尴尬的、不稳定的状态。所以要尽快明确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二)加强相关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完善针对当前中介机构缺乏的现状,主要的是要对中介结构的数量进行加强。在明确其职责的前提之下,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机构的设置数量。并且,在加强中介机构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相关配套机构的建设,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估计机构等。以此,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建设,提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化水平,提高农民收入。(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工作清查现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并将其进行完善。虽然现在国家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已经做了大量的规定,但是往往粗枝大叶、糙而不全。比如,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创设时,《物权法》第127条采取意思主义,也就是说只要合同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告设立。而在129条又表明,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转让时,公示的效力表现出登记对抗要件的特征。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物权法》对于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与变动分别采取典型意思主义和公示对抗要件主义,而其第127条第2款却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要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相关证件为准。这显然和《物权法》的物权变动模式是不协调的。参考文献:[1]陈小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2]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3]王卫国.中国土地权利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4]杨玉熹.论物权法定主义.民商法学.2002(4).[5]richard allen 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boston:little brownand co.2007.
范文七: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和用途。甲方自愿将其本村组的位于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种植养殖苗圃生产经营。二、 转让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
日止。甲方应于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三、 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1、转让货款:每亩承包地的转包费为
元。2、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付
年的承包费用。以后每
年付一次承包费,即第二次付款期限
日,最后一次付款期限
日。四、 甲方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有权利。五、 甲方的义务:1、 维护乙方对土地的合理使用,保证乙方的合法收益不受侵害。2、 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3、 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方面的相关手续。六、 乙方的权利:1、 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改造土地及水利设施和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与处置产品的权利。地面附着物(包括杂木、果树等)归乙方所有,乙方有进出土地道路的使用和维修权。2、 种植粮食国家给予的种子、地膜、农资及直补金等归乙方所有,乙方有开荒造地的权利,开荒造地所得的地亩乙方有经营使用权。3、 乙方在经营期内对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有合法流转的权利。七、 乙方的义务:1、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八、 其他约定: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①、提交土地所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②、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发包签证方:年
范文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合同甲方:土地(流出方)石沛镇联盟村沿河陈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土地(转包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为了埁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合同。一、甲方沿河陈组将承包土地面积
,亩成方成遍能灌能排优质土地甲方农户口粮地应统一划遍,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 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1、甲方采用出租方式将期承包地流转给乙方承包经营农业生产,不得在所流转土地上开挖池塘,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改变土地用途。2、旱地由甲方平整后交给乙方承包地,承包费另计,农户转让给乙方承包地在合同不得任意退出。3、农户转让给乙方后留作口粮田的承包地,如农户在乙方承包期间内中途继续流转承包地时,乙方应于以接受承包。4、甲方流转土地埂边农户不得栽树,现有埂边树,离田2米以内,农户应自行砍伐,不得影响乙方农作物生长。5、沿河陈村现有水面和农田有利益相关的不能作种值和养殖用途。 四、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承包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承包费,每市亩按计算,籼稻粮价上涨到壹元陆角时,每亩加承包费捌拾元,粮价低于壹元时,每亩降捌拾元,粮价到贰元时每亩再加捌拾元承包费,国家政策性粮补,归甲方所得,国家对种植大户的补贴资金由乙方所得。2、乙方必须于每年
月日前付清下一次流转承包费。 五、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收取承包流转费,按照合同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收割前交每亩100元预付款,待水稻收完一次性付清下年承包费,如不能继续承包预交款不再退还。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各农户养殖不能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3、甲方将提水电站转交给乙方使用,机台机电设备现在不完整的由甲方负责交付乙方使用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自行维修,维修费自理,承包期结束后,机台和电机等设备完好无损交给甲方,4、甲乙双方要遵守村规民约,不要无故滋事、闹事,给双方带来损失,各农户养殖不能给乙方造成损失。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乙方在新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流转承包合同未到期,乙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性开发利用土地,乙方只能有权获得土地青苗补偿费,土地及其它补偿费归甲方所得。2、义务:乙方在国家政策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承包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承包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5、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甲方任意收回土地和无理闹事的,水田打不上水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镇农经站一份,土地流转交晚中心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本合同未尺事宜,由甲乙双共同协商解决。甲方(村民组长)签字盖章:
乙方:签证单位:(盖章)甲方:各农户签字盖章:
范文九: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县简称]土包(租)字第[年份] 号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转包(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 生产经营。二、转包(出租)期限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十一、其他条款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相关合同范本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范文十:二、转包(出租)期限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1.分期支付: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年
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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