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搬迁有没有搬迁计划

[交通]公路局有没有搬迁计划_市民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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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公路局有没有搬迁计划
&&&&&点击次数: 835
[交通]公路局有没有搬迁计划
ID:2339443 
作者: ( 14:12:46) &
芜湖市公路局您好:  &&&&随着芜湖市旧城改造大面积拆迁的开始,芜湖市公路局目前位于梅莲路位置,该政府大楼也是属于老旧房屋之类,但是我想问一下明年2017年有没有搬迁到城东政务中心位置?请回复一下,谢谢。(联系邮件或QQ号:)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
部门答复意见共1条
在 10:10:30答复如下:
&&&&“梅莲路住户”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路系统的关注和监督!接到您的咨询后,我局立即转交市公路局处理,现就您的咨询答复如下:       市公路局暂时未接到有关部门的拆迁通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我市公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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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交通]公路局有没有搬迁计划
ID:2340239 
作者: ( 10:10:30) &
&&&&“梅莲路住户”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路系统的关注和监督!接到您的咨询后,我局立即转交市公路局处理,现就您的咨询答复如下:       市公路局暂时未接到有关部门的拆迁通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我市公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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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编 辑
法律支持:
主办:芜湖市人民政府 承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反映荣昌区七宝村污水处理厂安置搬迁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荣昌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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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荣昌信箱[2016]17
发布单位:
荣昌区政府
来信内容:
反映荣昌区七宝村污水处理厂安置搬迁问题
我们是荣昌区七宝村污水处理厂周边的居民,由于离污水处理厂比较近,长期能闻到刺鼻的恶臭和听到噪音,之前我们有反映过一直未得到解决。
我们查阅过相关资料,国家对于污水厂的修建地址有明确规定,给排水手册(五)城镇给排水第三部分中有明确规定污水处理厂要建在居民区300米以外,且要在居民区居住的下游,且重庆市也有案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2】48号文件“关于重庆市主城排水项目二期工程鸡冠石和唐家沱两个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明确规定“鸡冠石、唐家沱两污水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500米和270米,位于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现有居民应逐步搬迁,同时要严格要求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污泥浓缩池等产生臭气的生产设施应位于污水处理厂内辅助生产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应尽量远离厂外居民区”。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市)环准【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污水处理厂厂界外设置270米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以上两个文件说明的很清楚了,该厂的厂界至少要留足3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如果达不到300米的防护距离周边居民应逐步搬迁。你厂既不执行文件规定,也不做相关处理,污水处理厂从2007年修建以来,长达8年对周边居民产生了污染,对于周边居民的反映也没做处理,现又要开始扩建二期工程。这样更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 而污水处理厂围墙到有些居民房只有100-200米左右,远远达不到规定的3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现污水处理厂不顾老百姓的生死又要扩建,对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且我们周边居民已有不少人死于癌症,如果说再将扩修污水厂二期工程的话,对我们的影响将更大,这将会激起老百姓的不满,还有就是为何在污水处理厂修建时就知道要离居民居住区300米以上的规定,污水处理厂在这知情的情况下不但不告知附近居民,而是隐瞒居民,让居民断续住下去,这不是把周边居民向死里送吗?现居民自己来提出争取搬迁了,却要居民写什么自愿申请搬迁书,才同意房屋拆迁,也未对人员安置做出处理,也未对周边300米内的土地做出处理?
其实我们不仅对污水处理厂比较近,而且近荣昌区最大的垃圾处理厂也很近,虽然我们在所为的红线区外10米左右(也就是所为的离垃圾厂主池510米左右),但我想请问一下为何要依主池量,其实垃圾处理厂排出的污水水沟离我们也只有300米左右,到夏天更是蚊虫苍蝇满天飞、臭气熏人,可想而知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居民会不会受到污染,且环境法中也有规定不管是垃圾处理厂还是污水处理厂都应该提供环评报告,而不是我们向街道反映时,街道工作人员而是让我们老百姓自己提供受污染的报告和拿出相关资料,那我想请问一下那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是用来做什么的?国家不是一直提倡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办事这句话只是说来听吗?
还有就是居民房屋都搬迁了,如何来种土地,且这还是被污染了的土地,当我们向街道反映,并问到受到污染的土地要如何处理时,回答我们是让我们自己解决,身为老百姓的我们能有什么本事解决?那你们不是变相并默认我们种有毒的菜来毒害大家吗?
我们那边的村民生活来源就是靠种菜生活,像污水处理厂都还有污水溢出到围墙的土地,还有处理过的水,也流入周边的田土里,据我们查阅相关资料,就是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污水都还是有毒,像这样受到污染的土地还能拿来种菜吗?况且我们周边的居民还都没有自来水,都靠饮用地下水生活,身体健康能得到保证吗?我想如果稍微去环保专业的人业都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大谈社会和谐和保护环境,敬请问一下:你们这样做是为了社会和谐吗?保护好环境了吗?你们只顾城市的环境,你们就不顾农村的环境了吗?请问这就是所为的面子工程吗?也不顾老百姓的生死这将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地区稳定,为让荣昌区能成为文明创卫城市,敬请各位领导多为老百姓好好想想!为什么我们反映了好几年迟迟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在近期内拿出解决办法,否则我们将此问题一直反映上去,直到得到解决,我们要捍卫我们成为中华共和国居民的权益。
荣昌区七宝村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
办理单位:
荣昌区政府
办理结果:
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荣昌信箱z2016{17号信件办理的回复
来信人:您好!
    你向荣昌信箱投诉《反映荣昌区七宝村污水处理厂安置搬迁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经区环保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群众投诉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污水处理厂实名为“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荣昌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05年开工建设,2009年通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渝(试)环验【号)并正式投产。该厂主要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日处理量2.5万吨。该厂于日取得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荣)环排证(气)【号),允许排放的废气为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该厂污水处理工艺为卡鲁塞尔生物处理工艺,废气主要产生的环节是提升井与粗格栅、细格栅处、污泥浓缩,其余处理环节基本无废气产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厂出水口发现该厂出水清澈,无异味。区环保局每年对该厂废气进行两次监督性监测,据2015年监测报告显示该厂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三个监测项目均达标。
    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厂周边进行走访调查,该厂因扩建二期工程对周边居民楼房进行了拆迁。根据此情况,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厂负责人加强对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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