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有哪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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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时间: 15:02:04    来源:审计局
  本网讯(县审计局 刘建国)我们在对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应逐步加大审计力度,不断拓展审计范围,抽查延伸审计到部分村级账目。目前,农村财务中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我们在工作中不但要审核乡镇政府级农经中心账目,同时应对其负责管理的村级财务有重点的抽查审计,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中,做到“五审、五查”,一审财产物资,查账、物是否相符;二审存款现金,查账、款是否相符;三审集体积累,查去向是否清楚;四审承包上交,查合同是否兑现;五审各项往来,查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在审计基础上,对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编辑: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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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孙大斌
  审计方法是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所运用的各种方式、方法、手段和技术的总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在审查书面资料、实物资产以及开展审计调查时,只有熟练掌握和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才能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
  一、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
  (一)按审查书面资料的技术划分
  1. 核对法。核对法是将会计记录及其相关资料中的相关数据相互对照,用以查证审计资料的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的审计方法。一是原始凭证与有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与汇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汇总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核对;二是记账凭证与账簿核对;三是明细账同总账核对。四是账簿与报表核对;五是报表与报表核对。
  2. 审阅法。审阅法是对凭证、账簿和报表,以及经营决策、计划、预算、合同等资料的内容详细阅读和审查,以检查经济业务是否合规,文件、资料是否真实,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财会制度。一是审阅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主要是审查凭证是否完整正确,如日期、摘要、金额、大小写、签章等是否齐全,有无涂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手续,有无违反财经纪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正确等。二是审阅账簿记录。主要审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准则。如会计账簿中是否有涂改、刮擦、挖补、伪造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书写和更正等。三是审阅会计报表等其他资料有无异常。例如会计报表是否按规定编制,报表中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报表中各项目有无异常的增减变化等。
  3. 复算法。复算法就是对凭证、账簿和报表以及预算、计划、合同等书面资料重新复核、验算的一种方法。一是原始凭证中单价、数量与乘积、小计、合计;二是记账凭证的明细金额合计;三是账簿中金额的小计、合计、余额;四是报表中有关项目的小计、合计、总计及其它计算;五是预算、计划、合同中的有关数据。复算法包含在核对法之中,一般与审阅法结合运用。
  4. 比较法。比较法是通过被审计项目的实际与计划、本期与前期、可类比单位之间的有关数额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和可疑问题,提供跟踪追查线索,取得审计证据。比较法又可分为绝对数比较法和相对数比较法。
  5. 分析法。分析法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用分析技术,揭示被审计项目及其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进行审计评价的方法。包括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审计分析的目的在于审计评价,为审计结论提供充足的依据。
  (二)按审查资料的顺序划分
  1. 顺查法。就是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从起点查到终点的审计方法。在财务收支审查中,就是按照会计核算程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审核和分析凭证、账簿和报表。
  2. 逆查法。就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的相反顺序,从终点查到起点的审计方法。在财务收支审计中,就是按照会计核算程序的相反次序,先审查会计报表,从中发现舞弊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依次审查和分析报表、账簿和凭证。
  (三)按审查资料的范围划分
  1. 详查法。就是对被审计单位被审期内的全部证、账、表或某一重要项目所包括的全部经济活动及账项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
  2. 抽查法。指从审计对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抽查法可分为任意抽样法、判断抽样法和统计抽样法三种。
  二、审查实物资产的方法
  (一)盘点法。指审计人员通过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存,检查实物的数量、品种、规格、金额等情况,借以确认账簿记录与实物是否一致的审计方法。盘点法分为直接盘点法和监督盘点法两种。直接盘点法一般用于对贵重财产,如稀有金属、珍宝、贵重文物和现金等审查;监督盘点法一般用于数量较大的实物,如厂房、机器设备、材料、商品等。
  (二)调节法。由于未达账项或账簿登记等原因,现有数据和需要证实的数据在表面上不一致时,就要运用调节法。例如,通常运用调节法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来验证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编制有关财产物资调节表,以验证财产物资账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
  (三)鉴定法。鉴定法是指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运用专门技术对书面资料、实物和经济活动进行确定和识别的方法。
  三、开展审计调查的方法
  (一)观察法。观察法就是审计人员深入实地,对于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管理、财产物资的保管和利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等进行观察,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借以收集书面资料以外的证据和有针对性进行审计的方法。
  (二)查询法。指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口头询问或书面调查的方式,取得口头或书面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对重要问题,尽量采用书面询问并取得书面证据。
  (三)函证法。函证法实际上也是一种查询法,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函,以了解情况、取得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
  四、审计方法运用
  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以上各种方法的使用不是孤立的,通常要综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例如:工作中常将顺查法和逆查法结合起来运用,即采用顺查法时,对于重要事项也可兼用逆查法;采用逆查法时,对于需要重点审查的部分,可局部采用顺查法详细查核。
  目前,农村财务审计目标单一,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较少,经济业务不多,宜主要采用精细审计手段(详查法),综合运用审核法、审阅法、复算法;以顺查法为主,穿插逆查法;采用盘点法对各项财产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金额等情况进行实地清查。
  (作者单位:山东省禹城市农业局、禹城市梁家镇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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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
  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 审计机构应当检查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应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按月或按季进行经常、全面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九条 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通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的收支、用工和非法所得的收入,应当在审计结论和决定中明确,分别按规定上缴国家,或退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一)拒绝提供帐簿、凭证、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人员,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给予处分,或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被审计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
  (四)泄露秘密的。
  第二十三条 对经济处理决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作出处理决定机构的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
  第二十四条 对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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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及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审计监督作为一种综合经济监督,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农村集体经济现状如何?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情况怎样?我镇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现状
&&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审计机关的主要审计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县(含县)以上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和乡(含镇、街办事处,下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县区以上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由于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或法规,同时由于涉农资金多、部门广,除了传统的财政资金审计外,还包括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因此,现阶段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由农经部门完成。
&& 二、农村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制度不健全。国家虽颁发了《审计法》,但主要审计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而农村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法律法规,长期以来农村审计的定性问题一直没有到位,它既不属于国家审计,又不属于社会审计。而农村审计由于涉农资金多、部门广,除了传统的财政资金审计外,还包括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农村审计法律法规的空白形成农村审计工作多头领导、监督空白以及审计工作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例如在审计工作中,往往要涉及到许多与村组有经济业务往来关系的党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等,但由于农村审计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作后盾,所以在审计调查取证中,往往得不到配合,致使审计案件的查办受到阻碍。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审计的内容发生了变化,但现有的农村审计法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审计工作需要,影响了整体功能的发挥。
&&& (二)组织机构不完善。乡镇成立了农村财务审计站,为区农经局下属的单位,工作任务重,协调难,落实难,工作缺乏权威性。我镇于2006年开始实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实行“村财代理”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交由乡镇代为管理,代理会计可能同时是乡镇经管站的工作人员,记账时已对村财务情况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如果再由经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将会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同时也是自己监督自己,如同一个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无法做到真正的公正,审计结果也没有权威性和说服力。根据审计的独立性这一审计监督本质特征,审计的主体应当是“独立”于被审计一方之外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 (三)审计人员不专业。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点多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深谙相关制度和法规,而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而现在乡镇一级由农经员担任的审计工作是兼职的,从事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起步时间晚,开展的审计工作时间短,虽说已经过专业培训,但专业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别是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
&&& (四)审计程序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力军是乡镇农经员,但是乡镇农经员从事审计工作是兼职的。时间和精力的局限使审计监督工作中审计方法和程序往往达不到要求,审计欠深、欠细,审计调查、延伸审计等手段用得不够;在工作方式上仍以事后查账为主,基本上还停留在就账查账的水平,很难做到详尽地对帐帐、帐单、帐表、帐据核对,对审核中发现的疑问,如大额开支,吃喝招待请客送礼费用,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等无法进行详尽的弄清。因此,对在会计资料中未能反映的账外行为,审计监督就显得乏力和无策,使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
&& (五)审计执行不到位。农村审计机构在开展农村审计工作中,由于执法主体较弱,在执行决定中,显得阻力较大,困难重重。相关部门由于碍于情面,敷衍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问题不了了之。另外农村审计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权威,往往只停留于查清事实,出具审计意见书,很难对被审村的审计决定意见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同时存在着有些非党员村干部,虽在审计中发现了他们有违纪现象,但又够不上刑事处分,行政上也无法处理他们的尴尬局面,而这些违纪行为往往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这无疑是农村审计的薄弱环节,导致农村审计走过场等不良现象,损害了农村审计在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农村的权威。
&& 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
&&&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农村审计制度化。从法律上,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审计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档案管理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定性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可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从制度上对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要求等方面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在目前法律依据尚未解决的前提下,可成立由纪委、监察、审计、财政、农经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工作的监督作用。
&&& (二)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审计专业化。农村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关系着农村审计事业的成败。要配备配齐专职农村审计人员,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严格审计资格证管理,实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突出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村审计队伍;要切实保障农村审计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保证农村工作正常开展。
&& (三)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农村审计规范化。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核心问题,全面提高审计质量是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关键所在。而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关键。审计程序是使审计工作科学合理、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确保审计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只有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审计人员才能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采取适用的审计方法实施审计,才能收集到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对审计事项进行准确评估。因此,要规范农村审计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有序地开展农村工作。
&&& (四)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农村审计成果转化。在农村财务审计中必须贯彻和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高度重视追究违法乱纪人员责任的工作,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以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要增加审计透明度。实行审计结果公开、干部退赔贪占资财公开、最后处理结果公开,让群众了解审计处理结果,增加群众对审计工作的可信度,通过加大对审计成果的宣传,引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扩大审计影响。最后要坚持审计结论跟踪检查,实行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回访制度,督促结论落实,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整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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