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管理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啊?

【干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详解
【干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详解
一.投后管理的必要性
投后管理是整个股权投资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投后监管和提供增值服务两部分。
1.1把控风险
投后部门所需要把控的不仅包括了基金的经营风险,也涵盖了已投企业在经营环境和市场大趋势不断变化下,周遭各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此时投后管理,可以尽可能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尽量少走弯路,从而缩短完成初设目标所需要的周期,或者促使企业朝更合适的目标奋进。
企业在A轮之前,尤其是在种子轮天使轮,财务体系和人员匹配甚至于商业模式,几乎都不够完善的,那么投后管理这里既是听诊号脉的医生,又是服务入微的管家。从主观和客观大体两个方面,从政策、市场、管理、资金链(财务)等多个维度降低企业潜在的风险,从而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
1.2增强企业软实力
深耕投后管理,也可以成为增强投资机构软实力的一种方式。
据统计,截止到 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股权投资市场LP数量增至16,287 家,其中披露投资金额的LP共计10,348 家,可投中国资本量增至6万亿人民币。随着资本市场大体量地增长,但优质的项目毕竟是少数。虽说好的项目靠养,但投前部门也要尽可能地降低企业孵化成本。为了吸引到足够多优质的项目,单纯靠资金的支持已经很难留住优质的企业方。约有 66%的投资人更加看重投后管理带来的绩效改善,进而通过企业的有机增长保值增值。
1.3反哺投前
a、检验投资逻辑
这一点承载了投前投后互相辅佐的价值。在投前部门短期内完成企业投资后,投后人员通过长期的跟进回访,甚至于纠错打磨后,对当初投资人员的投资逻辑进行检验。
比如当初投资某平台,是打算通过下游人员的引入吸引到上游企业,最终开放电商平台。资方也希冀企业通过一年的打磨后,电商平台的流量可以达到一定规模。但经过大半年发展后,企业发现之前的商业模式很难走通,转而成为一个为专门面向下游产业人员的服务提供商,而这一条路虽然好走,但却没有多少吸引力,门槛也降低了不少。在这个时候,投后部门就要对该项目亮起红灯,帮助项目方梳理商业模式的同时,及时地反馈给投前项目负责人。投前人员一方面解决当前企业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在考察类似项目时规避这类风险。
b、调整投资布局
多数投资机构在设立基金时,都会设定好投资的领域和轮次范围,但随着市场红利爆发,很容易引起某一领域的项目扎堆,比如 2014年-2015年 的互联网金融等各种 “互联网 +” 的产品。那么投后部门在这个时候就要严格把控每个领域的占比和项目质量。比如当下已经投了某一领域细分下的多家企业,在这个时候,投后部门就要及时反馈给投前人员在之后看这一类别的项目时,要有更加严格的门槛或者差异化。当然,不排除一些大体量的基金可以多项目操盘,赌在同样的商业模式下哪家团队可以跑得更快更好。但在不考虑基金量级的情况下,单纯从投后管理的角度来看,避免同质化,尽可能地多样化产品,多元化领域,一来降低一篮子风险,二来从全局提高基金的覆盖面和成长空间,三来可以在同一领域同一产品下,投后人员可对接更多的资源,更快更好地孵化项目。
二.投后管理的内容
2.1私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的目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投资后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加速风险资本的增值过程,追求最大的投资收益。为了达到总体目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根据已投资企业情况制定各个投资后管理阶段的可操作性强、易于监控的目标。
分时期来看,投资后管理前期的目标应是深入了解被投资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专家建立相互之间的默契,尽可能地达成一致的经营管理思路及企业管理形式,完成企业的蜕变,达到企业规范管理的目标。投资后管理中期的目标则是通过不断地帮助被投资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控制风险,推动被投资企业健康发展。
2.2私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的管理内容
常规性管理和决策性管理以及价值增值性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的主体内容。
2.2.1 常规性管理。
是指基金管理人在权利允许范围内以常规性的方法对被投资企业管理经营等情况的管理,对企业的运营状况及时监管,实时处理。
2.2.2 决策性管理。
指的是基金管理人通过派任已投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企业结构等等方面的处理,在企业决策过程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决策结果。被投资的企业在决策流程中,受投资机构派遣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制约,其要对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基金管理人反馈被投资企业的状况,并且要为被投资企业提出建设性的决策指导意见,向资金管理人反馈的信息要准确,以确保资金管理人的决策。
2.2.3 价值增值性服务。
其含义为投资者向被投资企业给出所有有价值的增值性服务的总称。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这是基金管理人投资后实现对被投资企业管理的中心。私募股权投资家在投资时不单单是投入股权资本,而且还要给予十分关键的增值性的服务,以便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管理在私募股权常规性和决策性管理的过程中常常出现价值增值服务,帮助投资管理团队建设、信息支持、法律顾问等咨询服务内容。所以增值服务是价值再创造的过程,是投资人“投后”的要务之一。
2.3私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的分类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后的管理,主要有监控与增值活动两方面内容。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被投资企业的帮扶,确保其在发展过程中决策的正确性,要让被投资方的增值最大化,而且基金管理人要保护自己的股权基金利益,必须预防企业一切危害基金管理人利益的行为出现,这就需要及时参与到被投资方的管理工作中去,实施监控。
1、参与管理型投资后管理。
这一类型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资金投给被投资企业之后,参与到对被投资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中。私募股权基金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活动包括了一切可以让企业增值的活动和同步进行的监督、控制活动。
2、控制风险型投资后管理。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一些紧密管理监督活动,从而缩小信息的不对称。对于被投资企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往往要求保留有与其股权不相称的广泛控制权,以防止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专家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和“套牢”问题出现。
2.4PE投资机构设立投后部门
如下PE投资机构的业务组织结构图,其设立专职化的投后管理部门和团队:
硅谷天堂内部组织结构图
中科招商内部组织结构图
同创伟业内部组织结构图
君合资本内部组织结构图
三.投后管理的要点
3.1建立必要的管理模式
这一点非常重要,也关系到投后管理是否能够正常进行以及风险监控目的能否实现。这一步是在投资人与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谈判并在签署投资协议的过程中完成的,投资人必须在正式投资协议中明确其相应管理权利。主要方式有:(1)派驻董事,因为投资人一般进行的都是财务投资并不追求控股,故一般只能派驻一名董事,无法掌控董事会的通过事项,可要求其他管理权利。(2)派驻财务负责人,由于投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资后易发生道德风险,故派驻财务负责人或副职负责人亦非常重要。(3)派驻其他管理人员,可视情况而定。
3.2提高管理意识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和管理架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该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投后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投后管理人员,每一个投后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保证每一个被投资企业得到适当的投后管理。
3.3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投后管理人员应该对被投资企业提交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实时发现被投资企业出现的任何问题并随时要求被投资企业做出解释以及相应解决和应对办法;定期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相应负责人对议案进行详细研究论证,这是投资人参与并影响被投资企业的重要方式。须长期保持对被投资企业的关注和了解,以及对于被投资企业所处行业、市场、上下游企业等的准确分析和把握;以及不定期电话沟通或现场调研。
四.各轮次的投后管理方式
投资资金体量大的项目,VC/PE机构甚至有可能专门组建服务团队,严密把控风险,实时观众企业的发展动态,加大力度提供更好的增值服务。当然,企业发展的阶段不一样,对应的投后管理工作也不一样。从融资轮次角度,每个阶段上投后管理应有侧重点。下文讨论的各轮次大体分为 4 个部分:A 轮之前,A+ 轮到 C 轮,D 轮到 Pre-IPO,以及 IPO 及以后。
4.1A 轮之前
a、攒团队,搭班子,合理化股权架构
A 轮之前的企业,往往团队配置不完善,股权架构也不够合理。在这个阶段上,与其说是投资项目,不如说是投资创始人或者核心团队。对于早期项目,人的因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团队在种子期就已经十分合理完善的项目是很稀缺。资方为了更快地孵化出优质项目,就需要多费功夫协助企业完善团队,并且在股权方面予以建议。等发展到 A 轮时,核心骨干班子的完美搭建,也为后期的爆发式增长提供基础。有的投资机构为此甚至设立专门的人员招聘部门,长期为所投企业物色合适的人选。
b、商业模式梳理
不同领域的商业模式梳理不尽相同。例如,处在天使轮或者 Pre-A 轮阶段的 TMT 公司,前期要能抓住核心业务,快速迭代,并且不断试错业务方向和模型。一旦发展到 A 轮,产品形态和模式需要基本稳定,这时需要更注重产品的完备和稳定,包括稳定度、完善度、安全性等各个方面。资方在这一阶段上协助企业方多探讨更合理更有想象空间的商业模式,减少企业的试错成本,避免为走弯路交学费的情况发生。
c、融资对接
考虑到引入下一轮的投资机构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接洽和磨合,在这种情况下,资方与项目方需要未雨绸缪,在企业账面资金能够支撑,当然最好是在企业融资之初,就定好规划,比如企业的运营状况达到某一层级时,启动某轮融资,而不是因为需要钱而融资。
投后部门一方面帮助企业梳理融资规划,另一方面协助企业确定投后估值和节奏。
4.2A+ 轮到 C 轮
a、盈利模式-变现渠道
在这个阶段上企业,资方投后部门一方面协助企业完善商业模式,但更多值得深究的是变现渠道的打通,即盈利模式的梳理和开发。纵使对天使轮而言,盈利模式也是一直思考的点,但在 A+ 轮尤为重要。当项目发展到 A+ 轮到 C 轮时,合理的盈利模式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流量和现金流,开始大规模启动造血功能。例如到了 B 轮的 TMT 公司,在规模上已经具有一定的优势,着力点要转变成扩展性和性能效率,以及细节处理和变现渠道。
b、战略融资
对于这个阶段上的企业,融资不单单仅是找资金,更多是搜寻符合企业文化,契合企业未来战略的投资机构,这样不仅能够带来资金上的帮助,更多的是带来资源上的补充和支持。在这一阶段上,投后部门要更加深入地了解企业未来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对当前符合企业文化属性的资方进行梳理,然后再牵线进行资本对接,其实就是相当于专业 FA 的角色。在资本对接过程中,不断解决资方的质疑,梳理清楚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4.3D 轮到 Pre-IPO
a、战略布局
接盘 D 轮或者 Pre-IPO 的一般是大体量的基金。在这一阶段上的企业往往具备较成熟的商业模式,也有很好地盈利增长点。在这一阶段上,投后部门需要协助项目方进行有效的战略布局,例如业务并购,佐以补充,完善产业链,为上市做准备。
b、战略融资或并购
吸纳中小型企业,并购补充企业短板成为这个阶段上的企业发展的重点。从当前的投后管理工作来看,这一阶段上的投后角色开始减弱,更多的是定期跟进,资源补充对接。至于到战略层面,例如融资或并购,投后管理工作的深度还需要加强。
当然,被并购也是实现资本退出的路径之一。一般企业在 B 轮左右就大致敲定被并购的意愿和可行性。当企业发展到 D 轮左右,如果希望被并购时,投后部门在此时应该协助对接产业内或者可以形成战略补充的企业,并协助对接。
4.4IPO 及以后
IPO 及以后的投后管理工作相比较于前期而言,价值增加点就少了很多,但并不是代表不需要。定期的财务回访,及必要事件的披露和跟进,确保企业在上市后能够有效地增长和扩张,从而确保投资机构的利益。在这个阶段上,投后部门更多地担任起医生的职能,定期的体验把脉确保企业一直在健康地发展。
a、案例分析
多数企业 IPO 后都能够有效地战略扩张自己的版图,但不乏有部分企业盲目收购。无论是战略布局,还是投融资并购,企业不仅要了解清楚自身的产业格局,还要思考并购后的作为和增值。无论是商业模式上,还是技术层面,企业无论在哪个阶段都不可停止创新。
五.投后管理应避免的陷阱
如前文提及,各巨头虽依次设有投后部门或者投后体系,但是投后部门所应发挥的职能或者应产生的价值也在各巨头之间差别很大。这主要是由以下 3 点因素在制约着投后管理的价值。
投后部门的多项举措需要最终落实才具有价值,避免纸上谈兵、虎头蛇尾的事情出现。好的方案在团队探讨认定后,应尽快地落实。考虑到当前创业项目,尤其是早期项目,如果周期拖得太长,纵然再好的商业模式和团队,也极有可能被拖死。当然企业也不能过分依赖于投后部门,但在不考虑周边因素的情况下,投后部门应尽可能提升自身执行力。必要时,应缩短决策及管理流程。
5.2内部有效配合
a、高管重视程度
类似于风控部门在企业中的作用,只有当企业遇到强风袭击时才突显价值。投后部门的价值应被高管高度重视起来,从而避免投后部门沦为一个扫尾后勤部门,远远降低了应有的价值。除了必要的激励、参与和适度放权,机构还要从战略层面提升投后管理的价值,打造机构强大的软实力后盾。
b、制度化流程化
一般而言,从时间节点来看,在完成项目尽调并投资打款后直到项目完全退出之前都属于投后管理的期间,但时间的划分不足以区分投前投后,职责上的明确也很重要。投资机构,尤其是中小型投资机构,在忙于奔波项目的同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流程化操作。
c、投前投后搭配,避免内部消耗
好的项目最终能够得以退出,不仅是投前人员投得准投得好,还需要投后部门养得好退得及时。前后搭配,实力提升了,品牌也就起来了。投前投后职责明确,节点清晰的情况下,前后互相配合,避免内部消耗。
5.3投后是服务,也是管理
对于早期项目而言,投资机构由于股权少控制力不强,其专门设置内部猎头的需求不大,且不能直接对投资机构本身产生价值,同时,项目方不少被认为是去夺权。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机构的投后部门需要摆正自己的定位。投后管理第一角色是服务,这也就保证了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其设立的根本意义在于尽可能减少已投项目的各种风险,确保企业保值增值,从而确保投资机构的投资价值。投后部门不仅是已投项目的服务部门,还得尽可能地提供各种管理咨询,并完成项目退出。
六.投后管理的影响因素
投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长期性、专业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投后管理的实施以及效果受到宏观环境方面的宏观因素、被投企业以及投资机构、本身等多重微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此,以下为几种主要的制约影响因素。
6.1投资机构自身的品牌与投后管理能力
投资机构的投后管理的工作,除了受到投资机构本身对投后管理工作的重视与否影响外,投资机构的品牌影响力以及投后管理能力如何也影响着投后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投资机构品牌影响力大且声誉良好的投资机构容易获得被投企业的信任,从而对其开展投后管理工作有正向影响。反之,如果投资机构因其品牌影响力不够,且投后管理能力有限,被投企业对其警惕有加的情况下,对投资机构的投后管理的效果有反向作用。
6.2投资机构在被投企业的占股比例
投资机构在被投企业的占股比例较大,则在投资时可以争取到董事会董事的职位,投后管理工作的投后监管和增值服务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影响被投企业的重大决策。同时,投后管理机构还可以派驻财务经理长期驻守被投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管。在股权比例较小的情况下, 股权投资机构只是参于股东大会,对被投企业的运营情况获取信息的机会较少,不利于投资机构开展投后管理工作,投后监管和增值服务的提供有较大难度。
6.3被投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
被投企业所处的不同的成长阶段, 投资机构对其在投后管理中参与的程度与介入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早期的被投企业,创业者缺少创业管理的经验, 管理团队往往不健全, 企业网络资源缺乏,上下游的供应链尚未搭建或者不完善。 因此,对于早期的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机构是否能发挥强大的力量,与其共度难关显得至关重要。对于发展较为成熟的被投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则更愿意给被投企业更多空间,仅通过一定手段实现投后监管,有必要时在提供所需要的增值服务,投资机构介入程度相对不那么深。
6.4被投企业所处的行业
投资机构对被投企业采用何种投后管理模式以及参与程度如何需要根据被投企业在何领域和决定。通常而言,高科技型的被投企业的创业者属于技术性人才居多,在商业和市场方面的开发能力不足,投资机构会发挥自己的优势深度协助创始人做该方面的增值服务。另外,投资机构会有选择性的投资某些熟悉的行业和领域,使得投资的企业在某一领域内形成生态圈,便于上下游整合和优化,从而深入介入被投企业资本运作工作。
6.5被投企业创业者接受帮助的意愿
投后管理工作不靠投资机构单方面而决定,被投企业的创业者是否愿意敞开接收投资机构投资后的监督和提供增值服务至关重要。被投企业接受帮助的程度很大程度影响到投资机构的投后管理工作成效。如被投企业创始人对投资机构较为信任,且愿意将企业发展方向及业务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与投资机构讨论商量,则其所能够享受的增值服务会更加周到细致。
投后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最大化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有效规避防范风险,加强对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已经完成划款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的项目。
第三条 本制度所面向的对象,是指项目经理(包括下属项目经理助理和研究员),分管合伙人、投后管理部和本公司派出的董监事等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的核心条款,应当在投资协议中明确体现以保证投后管理的顺利推进和对接开展。
第二章 对接协调会
第五条 投资完成,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项目方和投资方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的分管合伙人和对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第一、本公司合伙人与项目方核心高管进行友好交流会晤; 第二,阐述金葵花的投资理念和金葵花对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明确项目方行政部门负责人(董秘)、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 日常性管理
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
投后管理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季度报告应在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投后管理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同时确认投资资金和投资收益按投资计划运转,确保“三个平衡”,即资产与负债的平衡、企业现金流的平衡、投入与产出的平衡,降低债务风险。
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分管合伙人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 定期走访
项目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公司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项目经理应拜访项目方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负责人,直接掌握获取第一手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等信息;对于中早期项目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的重要工作会议、产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第八条 突发或重大事项变异处理
如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突发事项或投资协议履行发生重大违约,项目经理应立即向分管合伙人报告,提出妥善处理对策,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
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重大突发事项和重大违约:
1、项目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或投资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 2、项目单项投资亏损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虽不足1000万元但投资亏损额达到账面投资额20%以上的;未能按照合同完成预定利润目标的60%以上的;
3、对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致使企业负债过高,超出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的;导致银行到期资金不能归还的;
4、参、控股股权比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控制权转移的; 5、项目方方严重违约,出现损害投资人利益的。
项目经理针对突发事件进行个案查核全面研究,做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第九条 项目竞争分析
投后管理部每半年一次对投资项目进行国家政策变化、行业趋势变化、竞争格局变化研究,重点分析市场、技术变化和竞争对手变化对企业产生的重大影响,与分管合伙人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然后反馈给项目方。
第十条 项目总体运行状况评估
项目经理于项目投资完成后满3个月、6个月对项目进行总体运行评估,对项目运行实际结果与年度经营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偏离原因;此后每半年一次,出具书面的评估报告,并提出调整公司投资战略的建议方案上报分管合伙人。
如出现重大变异,可即时上报公司最高层进行风险预警。 项目总体运行评估基本指标应包括:
1、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实施和运营情况进行全面回顾;
2、对项目财务和经济效益、技术和能力、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3、对项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
第四章 决策性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代表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或监事会,听取审查企业经营报告并行使权力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具体由投后管理部负责安排,要求被投资单位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并提交相关会议资料。
相关资料由投后管理部牵头对会议资料进行讨论,所有涉及要行使表决权的议案,都要经过分管合伙人审查决定;重大事项要提交合伙人会议(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出席会议必须按照会议精神履行投票决定权。
第十二条 董事不方便参与,可指定项目经理列席参加,代表本公司立场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并按照公司会议精神行使投票权
所有与会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会议情况向分管合伙人报告,所有会议资料应留存投后管理部入库归档备查。
第五章 增值服务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应及时了解被投资公司对增值服务的需求,并及时提交给公司。需合伙人层面出面跟项目方高管沟通提供增值服务,项目经理应做好各种对接和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应当积极参与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准备工作以及再融资工作;每年须针对已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书面管理建议,作为对所负责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建立双方高层相互沟通的长效机制,以项目方核心高管定期来公司与合伙人会谈或不定期电话沟通等形式进行。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 投后管理所形成的所有文档均抄报或提交投后管理部,投后管理部对每一个项目建立独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便于公司或部门随时查阅、跟踪管理和评估。
第七章 分级管理
第十七条 为节省人力实现有限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将项目分为重点关注对象和一般关注对象。特殊情况下,项目发生严重突发事项或重大违约程度,可召开会议讨论将项目列入重点关注对象,重点关注对像投后管理采取个案个议的模式讨论确定;一般关注对象采取2-4章规定。
第八章 投资人汇报
第十八条 投后管理部每季度(年度)编制管理报告呈送合伙人会议或投资人,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投资总体情况、项目退出总体情况和管理公司情况等内容。
第九章 考核奖励
第十九条 投后管理部每月以台账形式对项目和合伙人的定期拜访、决策性管理和增值服务进行汇总整理,作为季度和年终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将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对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视造成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负责人相应的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扣发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的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司总裁办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私募基金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
日,在保险业界,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紧接着一个的细化方案的“落地”。元旦前夕,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日消息,17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财新网报道称,多家商业银行收到银监会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格。
私募基金定义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市场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其中,基本分析属于一般经济学范式,技术分析属于数理或牛顿范式,演化分析属于生物学或达尔文范式。
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背景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和安排,将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雏形。
现代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产业先后经历了4个重要时期的发展。年的初时期,一些小型的私人资产投资以及小型企业对私募的接触使PE得到起步。年的第一次经济萧条和繁荣的循环使PE发展到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出现了一股大量以垃圾债券为资金杠杆的收购浪潮,并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几乎崩溃的杠杆收购产业环境下仍疯狂购买著名的美国食品烟草公司雷诺纳贝斯克(RJR Nabisco)中达到高潮。PE在第二次经济循环(年)中得到洗涤并经历了其第三个时期的进化。这一时期的初期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逐渐浮现出一系列金融和经济现象,比如储蓄和贷款危机,内幕交易丑闻以及房地产业危机。这一时期出现了更多制度化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并在年的互联网泡沫时期达到了发展的高潮。年成为PE发展的第四个重要时期,全球经济由之前的互联网泡沫逐步走弱,杠杆收购也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从而使私募企业的制度化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从2007年美国黑石集团(Blackstone Group)的IPO中我们可以得到充分的印证。
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庞大,投资领域广阔,资金来源广泛,参与机构多样。西方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占其GDP份额已达到4%~5%。迄今为止,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黑石、KKR、凯雷、贝恩、阿波罗、德州太平洋、高盛、美林等机构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中国的发展
与美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类似,我国对私募股权投资的探索
和发展也是从风险投资开始的,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尝试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改革的决定》中提到了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问题,随后由国家科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筹建了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进入我国,从此在中国这个新兴经济体中掀起了私募股权投资的热浪。
第一次投资浪潮出现在1992年改革开放后。这一阶段的投资对象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海外投资基金大多与中国各部委合作,如北方工业与嘉陵合作。但由于体制没有理顺,行政干预较为严重,投资机构很难找到好项目,而且当时很少有海外上市,又不能在国内全流通退出,私募股权投资后找不到出路,这导致投资基金第一次进入中国时以失败告终,这些基金大多在1997年之前撤出或解散。
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出台,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作出了制度上的安排,极大鼓舞了发展私募股权投资的热情,掀起了第二次短暂的投资风潮。国内相继成立了一大批由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机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深圳市政府设立的)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和中科院牵头成立的上海联创、中科招商。2000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建立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个有关风险投资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为风险投资机制建立了相关的原则。同时,我国政府也积极筹备在深圳开设创业板,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推动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但当时由于还没有建立中小企业板,基金退出渠道仍不够畅通,一大批投资企业无法收回投资而倒闭。
前两次的私募股权投资热潮由于退出渠道的不顺畅而失败,但这种情况在2004年出现了转机。2004年,我国资本市场出现了有利于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制度创新——深圳中小企业板正式启动,这为私募股权投资在国内资本市场提供了IPO的退出方式。所以2004年以后出现了第三次投资浪潮,私募股权投资成功的案例开始出现。2004年6月,美国著名的新桥资本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7.89%的控股股权,这也是国际并购基金在中国的第一起重大案例,同时也诞生了第一家有国际资本控股的中国商业银行。由此发端,很多相似的PE案例接踵而来,PE投资市场渐趋活跃,从发展规模和数量来看,本轮发展规模和数量都超过了以前任何时期。
进入新世纪后,一枝独秀的中国经济,日益吸引留学海外的中国学子回国创业发展。一个高科技项目,一个创业小团队,一笔不大的启动资金。这是绝大多数海归刚开始创业时的情形。不要说百度、搜狐这样的网络公司,就是UT斯达康这样的通讯公司,创业伊始,也不过是三两个人,七八杆枪。只是因为不断得到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表现形式)的融资,这些公司才最终从一大批同类中脱颖而出。
海外学人创业投资事业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规模日益壮大。目前,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共40多家,总市值300多亿美元;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中,高管大多有海外留学背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正推动新技术及传统产业发展,创造了企业在中国发展、在海外融资的新模式。
近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已突破了互联网和高科技公司的范围。有来自多行业、多领域的公司登陆纳斯达克,对此,纳斯达克中国首席代表徐光勋指出,“这些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它们带来的中国概念也被国际市场所接受。这对中国企业而言,无疑是好事。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中,高级管理层大多拥有海外留学背景。”
以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为例,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来自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中国企业中,海归企业为数不少。这些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海归企业,正在由推动国内新经济、新技术、互联网等诸多领域的发展,扩展到推动中国传统产业的发展
以百度、新浪、搜狐、携程、如家等为代表的一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企业给国内带回了大批风险投资,这种全新的融资方式,极大地催化了中小企业的成长。同时,国内几乎所有国际风险投资公司的掌门人大都是清一色的海归,IDG资深合伙人熊晓鸽、鼎晖国际创投基金董事长吴尚志、赛富亚洲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红杉基金中国合伙人沈南鹏、金沙江创业投资董事总经理丁健、美国中经合集团董事总经理张颖、北极光创投基金创始合伙人邓锋、北斗星投资基金董事总经理吴立峰、启明创投创始人及董事总经理邝子平、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合伙人王兟等10多位掌管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的海归人士。大部分风险投资都是通过海归或海归工作的外企带进国内的。这些投资促进了国内对创业的热情,促进了一大批海归企业和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国内创业投资行业的进步。
总体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发展迅速,新募集基金数、募集资金额和投资案例与金额等代表着投资发展的基本数据将会长时间保持增长状态,这是新兴市场的经济发展和中国企业数量多、发展快所带来的投资机遇。
私募基金资金来源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 (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现较少,如金诚资本、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
私募基金特点
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
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私募基金区别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和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首先,投资目标不一样。公募基金投资目标是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追求同行业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但同时,私募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其次,两者的业绩激励机制不一样。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费,与基金的盈利亏损无关。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产品单位净值是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费,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亏损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业绩利润提取的业绩报酬是20%。
此外,公募基金在投资上有严格的流程和严格的政策上的限制措施,包括持股比例、投资比例的限制等。公募基金在投资时,因为牵扯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募的操作受到了严格的监管。而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除了不能违反《证券法》操纵市场的法规以外,在投资方式、持股比例、仓位等方面都比较灵活。
私募和公募的最大区别是激励机制、盈利模式、监管、规模等方面,具体的投资手法,尤其是选股标准在同一风格下都没有什么不同。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其设立之初已明确了投资风格,比如有的专做小盘股,有的以大盘蓝筹为主,有的遵循成长型投资策略,有的则挖掘价值型机会,品种很丰富,可以为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供相应的产品。
对于私募基金,大多数规模很小,国内很少有上10亿元人民币的私募基金,他们不是以追求规模挣管理费为商业模式,而是追求绝对的投资回报。
由于私募管理资金规模有限,他们不大会像公募那样跟踪指数(持有大量权重蓝筹股),投资风格较为灵活,也就是说在做好风险管理后更多以挖掘个股(大牛股)为主,而且对市场出现的一些热点把握也更为敏感。那些以前做的比较成功的公募基金经理,挖掘牛股能力都比较强,到私募后更能发挥其特长,不必像以前还要被迫大量持有一些表现一般的指数权重股,可以放开手脚去选股,甚至是可以做以前被公募基金视为有高风险的品种,比如ST和绩差股,但前提是经过研究今后其咸鱼翻身的可能性很大,而不只是传统的“做庄”或“操盘手”的玩法。
做私募的生活会比较滋润,从个人和团队角度来看,回报会很诱人。但如果你很有野心,希望规模不断做大,最后还是要转变为公募,挣固定的管理费,因为规模越大,超越市场表现的难度就越大。
私募基金费用
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不仅是关心自己的盈利,还更关心投资私募的费用。一般的私募基金的费用有:
基金交易费用
基金交易费用是指在在进行的时候基金交易时发生的基本费用,一般有认购费用、申请购买费、赎回费用、私募基金转托管费、转换费用等等。
基金运营费
基金运营费讲的是在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常见的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可能有所减低价值。营运费有:管理费、托管费、可持续销售费、证券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等,一般的都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收取。
私募基金投资门槛
日,证监会正式公布《》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
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
私募基金投资分析方法
当前,证券投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股市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
私募基金组织形式
私募基金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
式私募基金(如“股胜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私募基金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私募基金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账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账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账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账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账户与分账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私募基金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
私募基金信托制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私募基金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年,证券公司的主营方向从经纪业
务走向承销业务,与之配合,需要定向拉一些大客户,久而久之形成不正规的信托关系,而证券公司的角色亦转换成受托人,由大客户将资金交与证券公司代理委托进行投资。这部分资金大多发展成隐秘的“一级市场基金”。专门在一级市场中打新股,利用营业部的优势,实现的收益率不仅较高,而且基本上没有风险。
第二阶段发生在年,当时一级市场非常活跃,上市公司将股市集资来的闲置资金委托主承销商进行投资。这段期间出现的地下私募基金更加接近于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并且大多以公司等形式出现。《公司法》规定,企业大部分资产不能投资于股市,投资咨询公司也只能做简单的咨询业务。但实际上,众多咨询公司、顾问公司一直在以“委托代理”的方式操纵着数目颇为庞大的地下私募基金。而一些投资公司实质就是兼顾财务顾问、重组服务的民营投资公司型基金,并且往往背靠着一些证券公司,对整个市场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三阶段是从1999年至2000年中,由于各种“投资管理公司”过热,大量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跳槽,特别是1999年中出来的一批证券业的资深人员,由于其专业知识较熟,加上其市场营销技巧,进入该领域后在市场上形成了巨大反响。另外,在此期间综合类券商经批准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现金、国债或者上市证券。从地下秘密转为地上公开后,各券商之间在这块业务的竞争更加激烈了。一些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都有雷同的承诺,如保证收回本金、保证年收益率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获得更多资金以获取较高收入,券商就提高进入门槛的资金要求。据了解,一些券商至少要求是上千万元的资金量。
正是因为有上述特点和
优势,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和国际金融“狙击手”。在国内,虽然还没有公开合法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从事的集合证券投资业务却早已显山露水,从一定程度上说,它们已经具备私募基金应有的特点和性质。
据报道,国内现有私募基金性质的资金总量至少在5000亿元以上,其中大多数已经运用美国相关的市场规定和管理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并且聚集了一大批业界精英和经济学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们只能默默无闻地生存在不见阳光的地下世界里。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基金市场的开放已为时不远,根据有关协议,5年后国外基金可以进入中国市场,未来市场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应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身份,让其早日步入阳光地带,这不仅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而且可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创新,并不断创造和丰富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据圈内人士估计,中国现有地下私募基金的总量远远超过在深沪两地挂牌的封闭式基金。其总量保守估计已在2000亿元左右,较高估计则达5000亿元。按此估算,考虑到这些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我们可以认为,虽然在深沪两地挂牌的证券投资基金的股本和净值占流通市值的比率不到4%,但加上私募基金部分,则这一比例有可能赶上甚至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美国1999年投资基金占股票市值的比率为18%)。
所以,私募基金实力强大,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引导其走向正确发展的道路。虽然中国私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带有自发性、地下性,但却并没有乱成一团,而是相当讲求信誉,秩序井然,迄今为止几乎没有出现过大的纠纷问题。正是因为私募基金的市场化,许多公募基金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在这里得到了解决。
首先是基金持有者与管理人的激励兼容问题。证券法规定,公募基金每日基金管理人的报酬为上日基金资产净值乘1.5%乘1/365,比例相当高,这直接导致部分基金管理人希望在短时间内抬高资产净值以获益,临到年底分红时,又迅速做低净值,容易造成违规操作。其收入从年终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使得基金持有者与管理人利益一致。
其次是的风险承担机制。国际上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持有基金3%至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人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中国大部分私募基金也采用这种方式,不同的是其比例高达10%至30%,因此发生亏损时,反而是基金管理人损失最为严重。之所以比例这么高,是因为中国信用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同时由于其操作处于地下状态,风险较大,比例不高难以吸引资本加盟。
第三是基金管理人对于资金持有对象的主动选择机制。据称,一家70亿元规模的私募基金在招募时即对资本持有人提出“八不要”:资金少的不要,一般每人要在3000万元以上;要求固定回报的不要;时间短的不要。
第四是融资和投资方式的充分市场化,其中许多可能触及金融管理规定。在私募基金中,一些不合法但合理的做法非常盛行。
第五是私募基金开始注重治理机制问题。
三季度A股连续下跌,但兴业信托公司公布的三季度报告却显示,与其合作发行的绝大部分私募基金在三季度末保持了高仓位。
据私募排排网不完全统计,兴业信托发布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季度管理报告显示,82只9月底平均仓位66.91%。其中,28只产品仓位九成以上,占比34.15%,而16只产品几乎满仓操作,持有权益类资产比例在99%以上,占比19.51%。此外,仓位在70%~90%之间的私募产品数量为16只,占比19.51%;仓位在50%~70%的产品数量为14只,占比17.07%;仓位在50%以下的私募产品数量为24只,占比29.27%,其中,仓位在一成以下的私募产品数量为5只。
此外,随着近几年私募基金获得爆发式增长。据格上理财统计,阳光私募基金公司已经超过500家,产品总数已超过1000只,规模达到1500多亿。有多家私募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了50亿元,多只私募产品的首发规模超过了10亿元,已堪比公募。另据格上理财统计,公募基金2010年全年,共发生372次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比2009年高出七成左右,同时发生192起基金经理离职事件,也比2009年的117起高出64%,可以看出公募基金经理变更速度惊人,且有加速趋势,辞职的基金经理大多数进入私募界发展,中国金融界的精英汇聚于此,说明私募基金的发展是大势所趋。
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接一个细化方案的“落地”。其中,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尤为引人关注。
私募基金五大误区
中国资本市场中私募基金的规模巨大,发展迅猛,在各种投资领域中发挥着应有作用,但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待遇”。对它的认识,应当重新梳理。
第一,私募基金操作风险大的误区。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灵活性和持仓品种的多样化,往往能抢得市场先机,赢得主动,使创造高额收益成为可能。
第二,私募基金的风控能力弱、盈利低的误区。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资金运作和收益状况,不能被社会所认知,从而造成私募基金运作风险大于收益的认识误区。实际上,私募基金灵活的操作风格,极易调动市场的投资热情,更易产生赚钱效应。
第三,私募基金股东不稳定的误区。私募基金成立时,都会选择稳定可靠、信誉好的合伙人。但因没有管理层的监管,也就迫使了私募基金在成立和运作中的谨慎行为。这种自律性和内压式的自我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回避风险,减少外界监管的成本。
第四,法律环境限制的误区。由于私募基金从成立、管理、到运作,都在地下进行。易让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但从海外成熟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发展来看,私募基金的发展规模远大于公募基金,足以说明私募基金发展的前景和潜力。
第五,管理滞后的误区。由于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和运作组织结构表现得相对较简单,经营机制也会更加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的自由度也相对较高。从这个方面来讲,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管理基金的做法更值得肯定。
私募基金退出机制
(1)公开发行上市:这是私募基金的最优结果。
(2)售出或并购:在投资之前确认的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可考虑在适当时机将其出售或进行并购。
(3)资本结构重组: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使投资标的再借款或增资扩股并向公司股东分配特别分红来重新组织资本结构。通过投资标的再借款,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可以将受资公司的股权债务比例调整甚至超过最初进入时的水平,这样可以债务代换股权而把现金分给股东。资本结构重组能够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现一部分股权而由此实现一种退出,但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样会保留一部分股权,所以此类退出方法只不过是部分退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目前最活跃的私募基金,它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它是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的一种方式。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
私募基金监管性质
作为,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健康运行。不允许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
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进行数据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应积极与国家依法授权的管理机构网点配合,确保健康运营,并降低经营风险。
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创立、营业、经营、营运、扩张、兼并、重组、破产倒闭、转让、主要高管变动等行为,必须依法向国家管理机构申报备案核准。
私募基金非法集资
根据公安部专项治理条例和人民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私募形式委托理财与非法集资区别标注如下:
1.资金募集方式是面向社会大众还是面向特定个体。如募集资金方式为面向社会大众,则圈定为非法集资范畴。
2.定向集资对象是否超过50人。如募集资金对象数量超过50人,则圈定为非法集资。
3.委托理财时,是否发生资金所有人(所有权)关系的转变。如果资金由委托人账户转移到受托人账户,则认定发生非法集资行为。
私募基金公募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全文首
次亮相,即将进入“二读”阶段。
7月11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6月26日召开)初次审议的《基金法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将于8月5日截止,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草案将再次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读”。据法律专家介绍,按照程序,法律修订通常要经过“三读”方可通过。
细看草案全文,最大看点在于单设“非公开募集基金”章节,对私募基金监管条款给予明确。按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须申请注册或备案,基金合格投资者总数不超过200人。
而对于公募基金,草案适当放宽了基金投资、运作管制,将基金募集申请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
同时,修改基金投资范围规定,为其投资货币市场、股指期货等提供依据。另外,为更好保护基金投资者权益,拟新增基金组织形式,引入理事会型、无限责任型基金。
据了解,《基金法草案》共分十五章一百七十二条,在现行基金法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扩充。其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四方面: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加强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修改完善公开募集基金的部分规定;增加对基金服务机构的规定。
对市场密切关注的私募基金如何纳入监管的问题上,《基金法草案》单设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章节,对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注册及登记制度、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产品的注册、私募基金托管及合同必备条款、禁止性规定等一一作出明确。
按照规定,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须经证监会注册或经基金业协会登记,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总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低于规定数额的可豁免注册。其中,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合并计算,豁免注册的管理人应加入基金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应注册/登记但未申请注册/登记的管理人及其管理的基金财产,将被限制开立证券账户、限制证券买卖。
私募基金落实合格投资者制度,且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包括收入水平或资产规模、风险识别及承担能力等在内的资质标准,将另行规定。
根据《基金法草案》,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管理人须向监管部门或基金业协会备案,其证券投资范围,包括买卖或持有股票、债券,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未上市股份公司股票等其他证券亦在其可投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为私募基金发行公募产品留下了空间,规定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在加强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基金法草案》增加了基金组织形式,引入理事会型和无限责任型基金;修改完善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规定,降低了持有人大会的召开门槛,将持有人出席人数从50%调整为三分之一,并引入二次召集大会制度,以促进其作用发挥。
《基金法草案》还修改完善了公开募集基金的部分规定。一是加强监管,将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禁止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内幕交易、利益输送行为;二是适当放宽有关基金投资、运作的管制,包括将基金募集申请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并修改基金投资范围规定,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股指期货等提供依据。
私募基金隔离机制
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培育私募市场,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内人士建议,在私募市场风险控制方面,监管机构需加强对券商柜台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私募基金机构需加强公募业务和私募业务间的隔离,以避免利益冲突。
私募基金目前迫切需要建立的风控合规制度之一,就是公募业务和私募业务间的隔离。“目前多数私募机构的规模较小,资源较有限,人才储备也欠充足,因此不具备建立公募私募两套团队的能力”。为避免公募业务带来的与现有私募业务的潜在利益冲突,私募机构至少在产品设计上应与旗下私募产品保持明显的差异。
此外,境外业务是私募基金另一重要发展方向,但在QDII和QFII领域,私募基金尚未真正实现零的突破。私募基金需要学习海外市场规则和规律。多数私募基金目前适合以境内业务为主,境外业务为辅。在拓展境外业务中,以服务海外机构投资者的QFII为先,以代理国内机构和个人投资海外的QDII为次。在境内业务壮大、海外投研能力和经验充分提升后,再积极拓展境外业务。
私募基金发展前景
1.我国金融市场迅速发展,私募基金的投资空间广阔。
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值不断增加,流动性不断提高,同时金融衍生品市场即将推出。截至2006年6月末,我国境内上市公司(A、B股)达1375家,总市值已超过4万亿,流通市值大约1万7千亿,债券市场规模已近9万亿。2006年上半年,深沪两市股票成交金额近3.8万亿,债券现货交易金额近5万亿,债券回购交易金额超过11万亿。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交易制度不断创新,发展衍生品市场是历史必然。从全球共同基金的发展看,各国对共同基金使用杠杆工具和投资衍生品市场都有严格的限制,共同基金很少参与衍生品交易。目前,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市场有严格的限制,估计未来对共同基金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参与卖空交易和投资衍生品都将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目前,我国现货市场已经推出权证产品,融资融券制度刚刚开始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已经筹备,预计2006年内将推出第一个股指期货产品。融券卖空以及投资衍生产品,显然不适合散户操作,主要由各种专业和机构投资者组成。其中,共同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主力不可能成为衍生品市场的主要投资者,私募基金将成为我国未来杠杆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的主要投资者之一。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新产品不断出现,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流动性不断增强,可供私募基金的投资空间日益扩展。私募基金在市场中的重要性将不断提高。
2.我国私募基金投资人队伍不断壮大,私募基金需求旺盛。
私募基金市场声音
监管风暴席卷 基金业风雨欲来
除了公募基金外,透过徐翔事件不难猜测,私募基金业也难以逃脱监管风暴的席卷,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私募基金内幕交易十分猖獗,给私募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可以预见,“股灾”抗跌英雄徐翔被抓之后,将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给私募基金市场带来短期的冲击影响。
解读词条背后的知识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网易[引用日期]
.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
.和讯网.[引用日期]
.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
.新财网.[引用日期]
.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
.智库百科[引用日期]
.北京商报.[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