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倒了,但只缴了社保金(医保缴费比例金自已缴的),工作单位什么也没缴,现要解除劳动合同,应给我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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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中国社保缴费支出超工资4成 一生缴费或破百万
  目前我国单位和个人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约为职工个人工资的46%。人社部曾表示,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13位,高于16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
  □补缴养老保险不是想补就能补
  □自由职业者入医保“观察”半年
  □全职妈妈生娃无法享生育津贴
  □工伤保险有条“48小时生死线”
  □职工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
  上班族按月缴纳社保,即使你只拿着约为北京社会平均工资水准的收入,整个职业生涯你和单位的社保缴费也会达到百万元之巨。但是诸如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补缴养老险不是想补就能补、美容体检不能报销等社保应用中的细节问题,却并非人尽皆知。如何才能提高自己缴费的含金量,尽量享受更多由社保带来的福利待遇,是每名参保者都有必要知晓的问题。
  针对当前社保实施过程中参保者经常遇到的问题,以及社保制度完善的方向,京华时报记者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保学会理事孙洁教授和社保实务专家、51社保网CEO余清泉。
  专家认为,五险政策还有不少值得完善之处,比如养老保险替代率过低,生育保险尚未覆盖全部育龄女性,失业保险钱少限制多导致钱花不出去的问题,工伤保险“48小时生死线”更是争议不断。专家建议社保部门简化失业保险领取手续提高发放率,医保方面,专家建议将体检项目纳入报销,相对降低基金支出等举措。
  □养老保险
  养老金替代率目前仅四五成
  养老险缴费是五险中的第一“大头儿”,占五险的约六成。虽然个人和企业缴费不少,可相比于财政买单的公务员退休金,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即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却差了一大块。
  目前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收入替代率已经超过80%,甚至达到90%左右。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却呈现逐渐走低的趋势,从改革初期的60%多降至四五成水平。
  此前国务院已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然而目前只是实现了制度并轨,待遇并未并轨。同时有关部门也基本明确,保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而对于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和养老金水平,目前有关部门暂无新政出台。企业职工无论你在职时收入有多高,都要做好退休后收入立刻降低一大截的准备。
  不是缴费满15年就能够退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部分职工因此存在一个误区,以为只要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满15年,就能退休回家领养老金了。实际上对于劳动者来说,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以男性职工为例,不到60岁,即使你已经缴了30年的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补缴养老险不是想补就能补
  目前对于养老险补缴,单位应缴未缴而导致的养老险缴费中断,有关部门是允许进行补缴的。而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来说,在领取期间是不能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这也势必造成个人养老险缴费年限一定程度的中断,并且对于这一时段中断的养老险缴费,有关政策是不允许事后进行补缴的。
  ■专家点评
  养老金替代率短期难提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孙洁教授认为,养老险是五项社保中制度最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最多的一项保险,有关部门能做出养老双轨制制度并轨的决定,已经是冲破了重重阻力,是一大进步。虽然进一步拉近公务员和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水平,特别是替代率水平,应该是有关部门下一步的重要工作任务,但显然这无法一蹴而就。
  她分析说,如果硬性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可能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由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险的制度尚未建设完成,参保工作尚未完成,而且当前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重点是加快实现全国统筹,因此短期内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可能尚不是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
  51社保网CEO余清泉则表示,相比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有关部门更应尽快降低养老险的缴费率。人社部曾表示,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13位,确实高于16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余清泉认为,养老险中单位约20%的费率确实太高,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同时考虑到有关部门已明确表态我国将会逐步推出延迟退休的政策,企业缴费负担还会继续加重。因此降低企业缴费率是当务之急。
  □医疗保险
  就医要尽量去自己选定医院
  关于医保,有些参保者会忽略一项重要规则,除了A类医保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以外,大家就医尽量要去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否则除急诊外,你即便是去医保医院,诊疗项目也是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也得全额自费。
  即使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也并非所有的医疗项目都能医保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在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包括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等。治疗项目类则包括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等。此外,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也不予支付。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也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包括因交通事故等责任事故造成的伤害。不过对于责任在于对方,且能够提供公安部门关于肇事方逃逸或无法查找责任人相关文字证明的,其医疗费用也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半年“观察期”只缴费不报销
  对于京籍职工来说,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天内没有参加医保,后续选择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行参加医保,就要面临6个月的医保“观察期”了。在此期间,参保者需要缴费但不能报销,6个月后才能正常报销。不过不管京籍职工还是非京籍职工,即使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天内没有参加医保,只要之后找到单位,通过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即可“当月缴纳当月享受医保”。
  对于京籍且一直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行参加医保的人员来说,假如中断缴费3个月,那么他们再次在职介、人才中心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医保,也要面临6个月的医保“观察期”。
  ■专家点评
  体检报销能减轻医保支出
  医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医保制度的最重要原则就是保证基本医疗支出,因此对于美容、体检等非医疗治疗的行为,是不予报销的。而对于交通事故,只有责任完全在于对方,且出现对方逃逸不负担医疗费的问题,才能由医保报销。
  针对“观察期”只缴费不报销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解释,这是考虑到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超过12%,存档者的缴费费率却只有约7%,低了不少。由于缴费水平不同等因素,才设置了“观察期”。
  针对“观察期”的问题,余清泉认为,这一限定确实有存在的必要。职工医保参保者从一家单位跳槽到另一家单位,即使中间中断缴费,续保后也没有“观察期”,这是因为职工医保参保具有强制性,而自由职业者是否存档和参保则是自愿的。如果不设置“观察期”,可能出现自由职业者在需要手术、住院等医疗花费高昂的情况下才参保,术后又中断缴费的可能。而这种选择性参保,会给医保基金带来支出剧增的冲击。因此“观察期”的设置是有其合理性的。
  对于体检项目不能报销的问题,余清泉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体检对于及时发现参保者潜在疾病和小病大有裨益,可以防范一些小病演化成大病或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从根本上说,这对于减轻医保基金未来的支出规模,是一种未雨绸缪的做法,花小钱办大事。他建议有关部门可规定一些体检项目能纳入医保报销,或者也可采取每年报销300元体检费这种直接的办法。
  □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有条“48小时生死线”
  无论是自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还是修改后自日起施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始终存在争议较大的一条,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就意味着,如果工亡职工是在第49小时死亡的,即使只多了1个小时,也无法被视同工伤了。对于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来说,即使单位和职工为其缴纳了多年的工伤保险费,也无济于事,其损失不可谓不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26955元。据此,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39100元。
  48小时大限来临之际,保命还是要工伤赔偿,对工伤职工家属来说,至今是个残酷的抉择。
  ■专家点评
  工伤认定时限难取消但可放宽
  48小时的限制能否放宽或者修改,是如今对于工伤保险争论较大的问题。余清泉表示,现阶段来看,当时立法者考虑更多的是操作性。虽然条文是死板了一些,不过作为一项制度,总得有个时限类的规定,以简化认定标准,提高政策执行力。
  他认为,工伤认定应主要看是否与工作相关,只要被认定和工作相关,工作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影响,应该即可获得工伤保护。虽然完全取消时间限制不现实,但建议有关部门可适当考虑将这一时间范畴扩大,例如72小时甚至更长,以减少争议的发生。同时,对于工作过劳以及长期加班对职工身体健康形成的影响,也应作为认定标准之一。
  □失业保险
  职工主动辞职不能领失业金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提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即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换言之,主动辞职的不算,缴费不满1年也不行。
  财政部今年5月发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显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规模和支出规模均大体相同。只有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01.97亿元,支出745.25亿元,支出仅为收入的53.1%。在公众和专家频频为养老险和医保的资金缺口问题而困扰时,失业保险却面临着钱“花不出去”的问题。
  除了上述标准相对较低而限制条件较多外,有关政策还规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能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根据我国养老险多缴多得的制度设计,为了保证自己的退休待遇尽量少下降,部分失业人员选择不领失业金,而是把档案存在职介或人才中心,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这也进一步造就了五险中失业险特有的收入较多而支出相对较少的情况。
  多次失业者最长只能领两年
  按照北京现行标准,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上限。
  ■专家点评
  简化领取手续促失业金发放
  对于目前在五险中较为独特的支出相对较少问题,余清泉认为这与失业金在领取时手续过于复杂等因素有关。
  例如北京市《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的通知》规定,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每月向社保所报告本人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未履行报告和申领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在当前我国政府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余清泉建议有关部门可考虑简化相关领取手续。
  对于领失业金期间不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余清泉则表示认可。领取失业金意味着相关人员已失去职工身份,再允许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与政策设置相悖。同样,因为领取了失业金,不允许相关人员事后补缴这一阶段的养老险,也属于合理做法。
  □生育保险
  全职妈妈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以北京市为例,目前无论京籍职工还是非京籍职工,都已经先后被纳入生育保险范畴。但是对于无业的全职妈妈,则尚未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虽然无法享受按月领生育津贴的待遇,但只要京籍无业的全职妈妈在职介、人才中心参加了医保,还是可以按规定报销生育当次医疗费用的。
  ■专家点评
  生育险难成“女性保险”
  孙洁介绍,曾有观点提出生育保险应成为女性保险而不仅是女工保险,例如让无业女性按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享受生育津贴。这一难点在于其首先于法不通,其次对于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女性职工来说,更会形成新的不公。
  孙洁认为,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当务之急是让《社会保险法》关于“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框架规定在各地加快落实,对于无业的全职妈妈,无论是否当地户籍,即使不参加医保,只要其配偶参加了生育保险,就应该享受报销生育当次医疗费用的待遇。
  □背景
  单位个人社保缴费超工资四成
  我国社保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五项社保相加,单位缴费比例约为35%,个人约为11%,整体缴费约为个人工资的46%。
  以北京市为例,2014年公布的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假定北京市今年执行的201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即缴费基数)突破6000元/月。以一名30岁且月薪为6000元的男性职工为例,其每月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为2700多元,1年约为3.3万元。即便不考虑这名职工今后的工资增长问题,只要大约30年,到他60岁退休时,其单位与个人的总缴费就已经达到100万元。考虑到其30岁前的缴费积累,以及今后我国可能实施的延迟退休制度,一个只拿北京社会平均工资的职工,其在职期间的单位与个人社保总缴费将超过100万元。记者赵鹏
[责任编辑:咨询内容:你好,我是日到乐天玛特1店上班,但是我的养老金和医疗金在2005年12月到2007年8月之间一直就没有给我交,现在又要和我们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们怎么才能要回养老金和医疗金。谢谢。
单位欠缴社保将被强制扣费
日 09:36:10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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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月起,对于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社保行政部门可直接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通知相关金融机构予以划拨。记者11日获悉,人社部就此出台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可查单位存款账户
据介绍,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人社部制定了该规定。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延期缴费最长一年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经责令仍未补缴等情形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该规定自日起施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据了解,原规定对于社保部门是否可直接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答复单位: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您好,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据材料、投诉书等直接到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及时直接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但请注意,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规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建议您先尽量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谢谢。下岗职工没有单位给缴社保,个人承受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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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没有单位给缴社保,个人承受不了,怎么办?
05-07 10:17
购买社会保险,一是由在职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费;二是以自由职业者的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是没有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社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下岗是因企业的破产、倒闭或裁员,使原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造成失业。下岗后没有再就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个人接续缴纳社保,必然给家庭和个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在个人没有能力接续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一、视个人社保缴费年限是否已满15年以上,达到缴费满15的,可停止缴费,待退休可享受到最低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但医保需缴费达25~30年,缴交单一的医疗保险直至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医保缴费是以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作基数,各地的缴费标准存有差异,缴费率在5~8%,不是经济发达地区一般缴费率在5%,如当地社平工资为3200元,每月的医保缴费为160元。这样个人就医产生的费用就可得到按比例补偿。二、当下没有经济能力接续缴纳养老保险,可暂时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是累计缴费年限的,暂时停止缴费不会有多大影响,就等于时间后延,待有经济能力时可接续缴纳。但医保不是,如果医保停止缴费三个月,则医保账户被清零,要重新开始,所以要区别对待。购买社保是没有优惠的,只能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在参加的基础上选择连续缴费或暂时停止缴费,又或中途放弃。这也是个人的权利,但作企业单位,必须承担为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责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已作了很明确的规定。
05-08 06:21
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的下岗职工。由于社保缴纳的刚性特点——没有优惠照顾的群体——使得下岗职工面临的选择只能是交纳或者停缴!!!这是非常现实的!我是一个二级残疾人,曾在一家福利公司上了九年的班,缴纳社保的时间刚刚九年。去年因为环保治理我们的公司被迫关门,造成了我们这些残疾人下岗失业,只能待在家里。在这种情况下,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更不要去说什么缴纳社保了……个人缴纳社保(医疗保险公司才开始缴纳不到三年,我们就没有打算继续交下去)每人每年如今是五千六百元吧,更主要的是我还必须再交六年,才够最低十五年的标准!而且每年缴纳的费用还在不断上涨!!!去年全国残疾人工作会议,今年的全国人大会上传出了一个非常温暖的信息,有代表建议应该对一,二级残疾职工实行人性化的退休政策。因为第一,本来一,二级残疾人有机会参加工作,缴纳社保的就是少之又少的一个极其弱势的群体。第二残疾人与健全人相比衰老的速度更快,现在规定全部实行的男职工六十岁,女职工五十岁退休就有些不大合适了。代表们提议对于交够了十五年社保的一,二级残疾职工应当实行男职工五十五,女职工四十五岁退休的政策。这个消息虽然仅仅只是代表们的一个提议,远远没有落实的迹象,但是即使这样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上对于残疾职工的关注度有了一个明显的提高,也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至于你提的问题,我觉得你如果交够了十五年就可以停止缴纳社保,到了六十岁也可以领取最低的养老金。如果不够十五年而且已经有十二三年的,那就克服一下,交够十五年!如果缴纳的时间很短,自己确实承担不起,那就只好报停了,好在社保的缴纳时间是累计,你以后有条件了再交也可以。总之,下岗职工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希望我们的政府部门能够更多关注一下这个困难群体。
05-07 08:55
  1、目前缴纳不起,是可以暂停缴费的,等将来劳动者有钱了或者再就业了再续缴。  2、如果劳动者以后也不打算缴纳了,也要等到退休年龄才可以办理退费的。  社保只能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缴费达到规定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户籍地居民,可以一次性补缴够最低缴纳年限,延迟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影响按月享受领取退休金的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非户籍地居民,则不可以补缴费,只能到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个人缴费帐户的全部金额及利息。农地圈问答团队:郭瑞旭回答
05-21 00:36
下岗职工,没有单位给缴社保,应该找原来的就业单位,如果单位破产,要给下岗职工赔偿,或办理提前退休或退养,办理失业保险,另外还可以申请4050人员补贴,如果,单位没有破产,必须要给下岗职工交社保,不给交保险,可以到劳动保障局或法院起诉他,实在没有钱交养老,可以办个居民养老,费用低,但退休后,工资也很低,和低保差不多。
05-08 00:33
这得确是个大问题,下岗如果没有再找到工作,交社保得确有困难,其实国家也不愿意大家下岗,这也是为了企业健康发展,才让一部分人下岗。如果现在找不道工作,那就只好暂时停交社保了,等以后找到工作了在继续交,只要你交够十五年就行。没有找到工作可以申请办低保,以解燃眉之急,朋友你也不要急,现在不交社保,也只是暂时停一段时间,以前交过的社保可以保留不变,等你找到工作在交社保,可以和以前的社保接续起来,朋友只要你交够十五年,不想在交也可以,只是到你退休的时候领的钱少些。
05-07 19:42
1,目前你不缴社保是可以的也准许断档的但是你有钱或有工作后也可补缴。 2如果是自己个人真的承受不了社保的钱可以在你的街道(或村委会)办理城市保险的或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的,但是报销比例是没有职工社保保费多的如果你真的承受不了也可申请低保的,低保国家是有补助的。 3,如果低保办理成功的可能是自己不用掏钱的(政府是要审核的,审核是很严格的)按当地政策办理。这是我的回答以上仅供参考。
05-08 14:16
我2000年时下岗,身体健康,天天为了家庭,劳动是应该的,日子过得还好,社保也照交,可是从16年起由于年龄增长身体也开始不好了,生活还得继续呀,收入的减少最现实,社保每年同GDP一样增长,17年也不知是否有能力续上,听说退休又要延迟年龄,唉,有时自我鼓励要坚强的活下去,要有质量的活下去,不然,就是不延长退休年龄,命在今天对我来说很重要,因我给社保交那么多钱,这钱可是我血汗钱呀,今天我感谢谁呢?首先感谢我的国家,因为我的青春无偿献给了他。第二感谢的还是国家,因为他在我即将走上暮年强行要我下了岗。第三感谢的只有我的国家,因为暮年即到我为了减轻国家的负担,最后几年的社保,我还是要强打精神,提着药灌,握紧拐杖,交完这退休前的社保。
05-08 14:29
算账!第一按着你现在的身体状况,预估一下你大致的寿命。您先别骂我,我为什么这么说哪?原因是(假设60岁是退休线)那么60岁以前你牺牲了,退给你所交的全部费用,不记利息。假设你61岁牺牲了,并且领了养老保险,那么就没有其他的了,没了!你交的那些钱就全没了,全没了啊!假设你活到了150岁,社保局唯一企盼的就是你明天就死,因为承受不起,简直太气人了,太气人了!
06-05 13:32
我是59年8月出生的,男,我是1977年参加工作,在衡阳市互感器厂,工作,是一名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时是一名五金工,国营电嚣企业,我在这个国营电器中型企业连续工作了二十五年,2002年企业作为改制试点国营企业,我企业改制全部下岗,我就成了一个下岗职工,当时下岗时,企业给了我一万三仟伍佰元钱就打发我走人,我是一个有四级残疾的残疾人,从小因为得小儿麻痹症,左脚支残,我下岗后,靠在外打零工度日如年艰难生存,可是我现在多病,支残,高血压,弦晕病,风湿关节炎,等病,根本不能再继续打零工了,而且早就不要我这种人了,我去年找别人借钱在衡阳市劳动局,社保局,补交了我自2002年企业改制到去年的社保金一次性交了8万多元,我请问我1977年参加工作企业给我交的养老金,是否作为我的去年交8万多元钱加起来是否我已交了十五年养老金了,我今年已经五十八岁了,重病缠身在床,我请问我六十岁是否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我现在是否有交了十五年养老金?谢谢!
05-07 10:09
感谢邀请!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不喜勿喷!下岗职工都是国有或集体企业兼停并转改制的一种结果,但企业的兼停并转改制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之路,也是我国经济迅速增长的必由之路。作为下岗职工,应该努力实现再就业或创业,其实。昨天的下岗和今天的失业从本质上讲有什么区别呢?都是没工作了,都需要重新找工作就业。实现再就业的方式很多,最简单直接的就是提高就业技能,辛勤踏实!门卫环卫看不上,职业经理人不会干,待遇低的不去、辛苦的不干、不体面的不考虑,技术性强的干不了,干管理能力不足,不改变观念,等靠要,实现就业确实难。现在只要有单位上班,就要给个人缴纳保险,这是最好的办法,也是最容易的办法!下岗是昨天,明天是否幸福,取决于今天的就业态度和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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