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的农保和判缓刑可以外出打工吗的社保怎么衔接

  最近的农村农保转社保没有关注的么  青岛的三个区市作为试点单位,农保转社保。我想了解一下具体实施细则,从哪里可以找到相关介绍和比较官方的说法!  就具体实施规则,自己所在的村里这些信息都不多,就连办事人员都称:“不太清楚”,有没有明白的,大家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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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那里也是,都不是很清楚究竟应该怎么办,尤其是老人的
  @金羊开泰 城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  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相关政策问答  1、出台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的意义是什么?  答: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在我市建立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机制,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统筹和谐发展,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本项工作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自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日,在国家、省出台新政策后,本政策自动废止。  3、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以下两类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参加我市城镇养老保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  2、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  3、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符合上述1、2两项条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本人申请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时延长缴费的人员,也可参照本通知办理。  (二)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日前,女性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4、社保缴费月数如何进行转换?  答:将相同年度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月数对应转换为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月数。  5、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进行转换?  答:相同年度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转换为相同年度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具体计算方法:  转换后缴费基数=转移的相同年度居民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本区、市社会保险政策涉及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6、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存在同一时间重复缴费的如何处理?  答: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同时存在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关系并重复缴费的,按照“先清后转”的原则,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7、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进行转换?  答: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确认为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最早不早于我市城镇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同时,根据城镇养老保险的建账规模转换个人账户。具体计算方法:  转换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换后当年度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当年度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当年度转换的缴费月数)。转换后个人账户利息按同期省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8、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时是否转移基金,基金如何转移?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时,应将在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等)以及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本金及利息部分全部转移到城镇养老保险。  9、转移后,如果换算的缴费基数达不到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换算为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后,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本人需申请按城镇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补缴缴费基数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10、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否可以办理转移?  答: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11、申请办理转移人员的年龄是如何界定的?  答:以日为基准日,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另外,女性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也可办理。  12、符合转移条件但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参保的人员如何办理?  答:符合转移条件未在我市城镇养老保险参保的人员,先办理城镇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然后按规定办理转移。  13、参保人员办理转移后,原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等)如何分配?  答:参保人员办理转移后,转移的基金按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重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记入个人账户存储额本息后,其余部分转移到统筹基金账户。  14、转移后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答:转换后个人账户利息按同期省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15、参保人员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养老保险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先到其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再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填写《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之后,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相互联系为其办理转移手续;最后,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转移后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转移接续转换表》通知及送达参保人员。  16、社保经办机构在给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有无时间要求?  答:有时间要求,具体是“三个五日”:  (一)城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生成《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传送给参保人员原参保的居保经办机构。其中: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同时存在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关系并重复缴费的,城保经办机构应告知参保人员重复的缴费年限不予办理转移。  (二)原参保的居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的各项手续。  (三)参保登记的城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转移后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转移接续转换表》通知及送达参保人员。  17、某参保人员,非本市户籍,在我市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他在外地参加过居民养老保险,能否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我市的城镇养老保险?  答:不可以,必须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  18、某参保人员以前参加过地方老农保,能否将老农保转移的城镇养老保险?  答:不可以。《通知》涉及的范围为参加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  19、某女性,本市户籍,今年53岁,在我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从未参加过城镇养老保险,现在能否办理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答:可以办理。参保人员需先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18号)规定,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登记,然后再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20、某女性,本市户籍,今年57岁,在我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现在能否办理转移手续?  答:不可以。《通知》中规定的人员范围是日前女性不满55周岁。  21、某参保人员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但其月份同时缴纳了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需要办理退费,由于其月份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均未缴费,现申请不办理退费,将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转换为月,是否可以办理?  答:不可以。《通知》中对缴费月数的转换明确规定,将相同年度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月数对应转换为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月数。  22、某男性参保人员,今年57周岁,已经缴纳了8年的居民养老保险和2年的城镇养老保险,如果继续缴费到退休年龄,其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加上城镇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计13年,不满15年,是否可以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答:可以。参保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本人申请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时延长缴费的人员,也可办理转移。  23、某参保人员,2011年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最高档次(2500元)缴费,转移后的缴费年限、基数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分别是多少?  答:(一)缴费月数直接对应,转移后的缴费年限为2011年1月-12月;  (二)缴费基数转换:  2011年转移后基数=(2500元÷12个月)(城乡居民保险当年月缴费金额)÷(1427元×20%)(城保当年最低月缴费金额)×1427元(城保当年最低缴费基数)=1042元  (三)转移金额和个人账户  根据转移原则将其在居民养老保险缴纳的金额全部到城镇养老保险后,其个人账户本金为1000.32元(1042元×8%×12个月)  24、哪类人员适合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地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转移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缴费年限最低满足180个月(15年)的要求,三类人员适合转移:一是原农保和城保缴费年限累加(不含重复参保时间)至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能够满15年的人员。二是自2003年参加原地方性新农保至今,男不满54周岁,女不满44周岁,有一定经济条件人员。三是原地方性新农保办理停保(保留养老个人帐户)后已参加城保人员。  2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地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转移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优缺点?  答:优点一是按照城保的待遇自然增长机制,能够享受到更高水平的退休费待遇;二是退休死亡人员的丧葬费由原1000元提高至10个月的社平工资;三是地方性新农保缴费年限按照1:1比例对应计算城保缴费年限。  缺点一是转移后不享受原地方性新农保三级补贴政策,加大个人缴费压力;二是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取低缴费档次的人员,需自愿选择补缴城保最低缴费基数的差额部分。
  @北山三路 3楼   11、申请办理转移人员的年龄是如何界定的?  答:以日为基准日,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另外,女性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也可办理。  12、符合转移条件但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参保的人员如何办理?  答:符合转移条件未在我市城镇养老保险参保的人员,先办理城镇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然后按规定办理转移。  13、参......  -----------------------------  感谢楼上将详文发上来,据我所知现在男60女50岁数以上的,都让转。  还有在网上搜了一下,,看到一些地方还有补助金,不知道是享受的哪一块的补助,,有什么样的条件
  @金羊开泰   你可以通过青岛政务网查询《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继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两个文件。  该政策自日起实施,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适用范围  对于日前已参加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男性尚未达到60周岁、女性尚未达到55周岁(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均可自愿申请转移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后,其在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等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到达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日以前参保的,需延长缴费,延长缴费5年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日及以后参保的,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二、转移接续内容  1、将相同年度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月数对应转换为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月数。  2、相同年度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转换为相同年度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具体计算方法:  转换后缴费基数=转移的相同年度居民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  3、转移后,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确认为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同时,根据城镇养老保险的建账规模转换个人账户。  三、待遇  转移后,参保人员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享受养老待遇,即达到法定退休后,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养老待遇,包括养老金增长机制、取暖费、丧葬抚恤等待遇。  四、办理流程  已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先到其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再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填写《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之后,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相互联系为其办理转移手续;最后,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转移后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转移接续转换表》通知及送达参保人员。  尚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在办理转移前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其中,市内四区的,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手续;五市三区的,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区市人社部门的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手续。  转移接续后,参保人员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缴费,其中,在企业就业的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未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80%、60%三档之间自由选择,缴费比例分别为20%、11%。  若想进一步了解相关细则,可以拨打市人社局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也可到各区、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咨询。
  现在村里通知老人(已过领取养老金年龄)可以办新农保转社保,按60%最低档算每位老人交2.5万左右,,可以领五百多块每月
  还有,老人没现钱的可贷款6.5%好像是,,问有知道具体事宜的么???怎样办才合算?转之前新农保现在能领300/月左右,,转以后总共能领多少?
  城阳养老金基数(社保)是如何确定的,,500左右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  老人新农合转城镇保最低档交3万月领383元,这补缴的3万,1.5万留自己账户,1.5万给社会统筹。老农们先领自己账户的钱,自己的没有了再从社会统筹领取。  而现在新农合月领370左右!!!  对已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来说,差别在于镇每年补1000(补三年),保险公司每年补个烤火费,据说今年额度1200且年年涨,  还有什么,,,再补充
  注意,部分保障发放主体,,从政府到保险公司了!!!
  我儿子04年出生,当时政策是政府给独生子女投医疗保险至14周岁!  我一直以为有的,当时还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为此去照相了,当要用保险时才被告知07年这个政策就被取消了!!!  这期间对于我没有任何消息渠道来知晓这件事。
  账户合并是大势所趋,政府不可能让一个人享两个账户的利。  但是合并过程中的政策细节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一定要公开 公正 公平,不要利总为权而谋!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新农保论文农民工养老保险论文:新农保与其它社保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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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论文农民工养老保险论文:新农保与其它社保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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