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济南市人防办对济南市人防办手摇泵的要求,不用济南市人防办办指定品牌,可以用其它合格的品牌吗

联系人:刘宗德 &nbsp
公司名称:
SH-38 人防工程泵/手摇泵/手动泵/船用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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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上海/SH-38材质:铸铁驱动方式:手动品牌:上海型号:SH-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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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述:&&&&&&&&S、SH-25、38型手摇泵适用于抽吸清水、汽油、煤油及对铁和铜等无腐蚀性之液体,不适用于含有纤维或其它固体颗粒之液体。抽吸液体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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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福州市人防办转发福建省人防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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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防办:
现将省人防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防办[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办统一样式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由市办统一印制后另行通知各单位领取。
二、我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规则见附件。
三、原福州市人防办《关于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的通知》(榕人防办[号文)即行废止。
附件:福州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规则 &
&&&&&&&&&&&&&&&&&&&&&&&&&&&&&&&&&&&&&&&&&&&&&&&&&&&&&&&&&&&&&&&&&&&&&&&&&&&&&&&&&&&&&&&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
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福建省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是指除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和保密工程外,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或产权属于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各类人防工程。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是指拥有公用人防工程产权的单位。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是指工程隶属单位将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承租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即为工程使用单位;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经工程隶属单位同意,可分割给个体用户经营。
&&& 第三条&&平时使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使用。平时使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并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具体用途由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定。
&&& 第五条&&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申请平时使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行政许可时,应向公用人民防空工程所在地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 (一)福建省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申请表(附件1);
& (二)福建省公用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登记表(附件2);
& (三)申请人合法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拟用于经营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合法证明文件;
& (四)公用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
& (五)福建省公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4)。
&&& 第六条&&公用人民防空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完整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使用的行政许可决定,并核发《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 & 第七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由正本和副本组成,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指定的序号(附件5)及样式(附件6)自行组织印刷。《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公用人防工程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天内到原发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制度,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申领、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归档等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涂改、倒卖和伪造《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 第九条 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正本悬挂于工程内醒目位置,便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生丢失、损毁的,应及时到核发部门申请补办。
&& & 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平时使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行政许可:
&& (一)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或工程使用单位发生变更;
&& (二)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期间,改变使用用途。
&&& 第十一条 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和工程使用单位须按要求制定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防汛应急措施和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应自觉遵守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有关规定,不得损坏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防护功能。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不得拆除公用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需要对公用人民防空工程进行装修、改造,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图纸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 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 (一)按照规定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情况;
&& (二)按《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注明用途使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情况;
&& (三)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保养状况;
&& (四)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 第十四条&&&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使用,并责令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和工程使用单位立即改正;发现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或工程使用单位未落实安全使用责任、未履行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义务的,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使用,并收回《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 (一)擅自改变批准使用用途;
&& (二)擅自改造公用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公用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采用其他方法危害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防空效能;
&&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后仍不能消除的;
&& (四)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或工程使用单位没有落实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拒不履行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义务的;
&& (五)利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从事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
&& (六)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或工程使用单位存在破坏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结构和安全防护功能的行为,拒不改正的;
&& (七)其他原因导致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条件灭失的。
&&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 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 人民防空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 第十七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 & 第十八条 对于采用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PPP方式建设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其平时使用管理可参照本办法。
& &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 2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    &&年 &月 &日
隶属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情况
使用单位地址
隶属单位申请意见
本单位拟将该工程租赁给&&&&&&&&&&&&&&&&&&&&&使用,拟利用该工程用于&&&&&&&&&&&,使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和本省的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使用责任,履行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义务。&&&&&&&&&&&&&&&&&&&&&&&&&&&&&&&&&&&&&&&&&&&&&&&&&&&&&
&&&&&&&&&&&&&&&&&&&&&&&&&&&&&&&&&&&&&&& (签&章)
&&&&&&&&&&&&&&&&&&&&&&&&&&&&&&&&&&& &&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申请
本单位申请平时使用该工程,用于&&&&&&&&&&&&&&&使用,使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本省的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使用责任,履行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义务;并对提交材料和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和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
&&&&&&&&&&&&&&&&&&&&&&&&&&&&&&&&&&&&&&&&&&(签&&章)&
&&&&&&&&&&&&&&&&&&&&&&&&&&&&&&&&&
&&&&&&&&&&&&&&&&&&&&&&&&&&&&&&&&&&&&&&&&年 &&月 &&日
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单位(章):
&&&&&&&&&&&&&&&&&&&&&&&&&&&&&&&&&&&&&&& &年 &&月 &&日
使用证编号:
发证时间: &年 &月 &日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公用人防工程的,工程使用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天内到原发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 &福建省公用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登记表
工程隶属单位
建筑面积(m2)
使用面积(m2)
工程竣工时间
防护单元数量
出入口个数
人防设施设备情况
防护密闭门
防爆波活门
手动密闭阀
过滤吸尘器
油网除尘器
自动排气活门
轴流式风机
电动脚踏两用风机
防爆波阀(闸阀)
人防配电箱
防爆电缆井
信号控制箱
&&&&工程隶属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签章)
&&&&&&&&&&
年 &月 &&日
一、以上内容由公用人防工程隶属单位填写,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时附上人防工程平时、战时平面图(按照人防工程平面蓝图等比例缩印在A3纸上,需提供2份)及竣工验收备案许可文件。
二、应按竣工图纸及具体安装设施设备情况如实填写,明确设备规格型号; 如有设施设备缓装,应按竣工图纸填写设计数量,说明栏内填写缓装情况。
三、不够填写,可复制或另行附表
&&&&&&&&&&&&&&&&&&&&&&&&&&&&&&&&&&&公用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年&&&&&月&&&&&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制
公用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公用人防工程。双方承诺理解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公用人防工程状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市&&&&&&&&县(区)&&&&&&&&路&&&&&&&&号
工程面积:&&&&&&&&&&&&&&&&&&&&&&&&&&&&&&&&&&&&&&&&&&&&
租赁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如期返还。承租方需继续租赁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租赁要求,经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使用费缴纳方式、时间
1.缴纳方式:&&&&&&&&&&(每季度、每半年、每年或其它)&&&&&&&&&元
2.缴纳时间:&&&&&&&&&&&&&&&&&&&&&&&&&&&&&&。
第四条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保养由承租人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维修工程时,出租人应予以协助,并负监督责任。
第五条 &工程租赁期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管理、水、电、暖、通信等)由承租人负担。
第六条 &租赁工程的装修
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工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人防工程防护标准。装修方案必须经人防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工程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损失;承租人与第三人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承租人承担后果。
第九条 &工程租赁用途的变更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当保持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如需变更用途,应当书面报经出租人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拖欠租赁使用费达到&&&&&天或者拖欠水电费达到&&&&&天以上的;
2.擅自将租赁使用权转让的;
3.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
4.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5.利用工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逾期__________天未交付工程供承租人使用的;
2.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的;
3.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责任
未按时提供合同约定条件的工程,承租人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或减少租金。
二、承租人责任
1.未按时缴纳租赁使用费的,应如数补缴,并按每天千分之五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2.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承租人原因造成人防工程损坏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3.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负责按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三、因国家战备需要终止合同,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如遇战争或重大灾害事故,政府需调用本人防工程时,双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地向政府移交人防工程使用权。
2.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续签合同,应提前______天与对方协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同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福建省公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及安全管理责任书
公用人防工程隶属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公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地发挥公用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及国家、福建省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及安全的规定,就公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隶属单位:
3.使用单位:
4.使用性质:□营业 &&&&&&□非营业
5.座落位置:
6.开工日期:
7.竣工日期:
8.建筑面积:
9.使用面积:
10.平时功能:
11.战时功能:
二、责任划分
公用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包括工程的维护、消防、防汛、治安和安全等,应当贯彻“用管统一、定期维护、安全可靠”的原则。
公用人防工程实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制,乙方承担公用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甲方按本责任书的规定,对公用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负相应的责任。
三、维护管理
甲方督促乙方按有关规定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修缮和管理,使其符合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规定的标准。
四、安全管理
乙方牵头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执行公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以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治安组织,落实责任,履行职责;
(二)大中型公用人防工程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定期组织在岗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讲评考核;
(四)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发现治安和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五)消火栓、防火卷帘门、手动报警按钮等处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圈占、遮盖,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和挪移;
(六)人员避难通道、疏散通道及疏散出口处,不得摆设柜台、占道经营,保持人员避难通道、疏散通道出口处畅通,并设置火灾疏散指示标志和标志灯;
(七)消防、高压电器等特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持证上岗;
(八)严格用电管理,定期对电路电器设备进行检查;
(九)制定防汛方案和应急措施,做好防汛排涝工作;
(十)建立昼夜值班巡视制度,保卫人员应当加强巡查,对影响安全使用的行为,及时制止;
(十一)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五、经费来源
公用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及安全管理措施经费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督促协助。
六、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乙双方对日常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及时排除的,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甲、乙双方对改变公用人防工程装饰、使用性质等行为应报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公用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组成部分,战时或灾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四)甲、乙双方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同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序号分配表&
福州市人防办公室
厦门市人防办公室
漳州市人防办公室
泉州市人防办公室
三明市人防办公室
南平市人防办公室
莆田市人防办公室
龙岩市人防办公室
宁德市人防办公室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公室
1.《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第一个为英文字母M,第二到第七个均为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中前两位为上表分配给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序号,后四位是的阿拉伯数字。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为M010008,代表福州市某公用人民防空工程。
2.《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指定的样式及编号自行组织印刷,各县(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需到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取。
&&&&&&&&&&&&&&&&&&& &福州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规则
鼓楼区人防办
台江区人防办
仓山区人防办
晋安区人防办
马尾区人防办
闽侯县人防办
长乐市人防办
福清市人防办
连江县人防办
罗源县人防办
永泰县人防办
闽清县人防办
&&&&说明: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第1位为英文字母M,代表“闽”,第2、3位为数字01,代表“福州”,第4、5位为县市区名称中文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后四位为发证顺序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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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font color="#
缓存时间: 0:24:29对防空地下室规划和建立贯彻着“长期准备,重点建立,平战分离”的方针,并且坚持人防建立与经济建立谐和开展,与城市建立相分离的准绳。本文分离工程实例引见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的一些做法和留意事项及详细的处理办法。
1 给水排水系统与地下人防工程堵漏的防护设计
人防工程给排水系统与堵漏的防护主要是水源和管道的防护,以及避免核爆炸冲击波、放射性物质、化学毒剂、生物战剂,经过给排水管道进入人防工程内部毁坏内部给排水设备、危害人员安康。
1. 1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管道的处置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构造,为此,在设计中应尽量把专供上部建筑平常运用的设备间,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范围之外。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这是由于将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道引入防空地下室,目前还没有牢靠的临战封堵转换措施。
为防止建筑上部的排水管道穿过人防顶板,普通思索恰当进步首层层高, 将排水管在首层顶板下集中后设置管道井,并将其置于防护范围以外的方法来处置。当不能布置在人防地下室的防护区外时,可采取地下室顶板降板的方式处置。当上部为功用较简单的办公等建筑,卫生设备相对集中,管道相对较少,可采取地下室部分顶板降板或管沟的方式处置。当上部为功用较复杂的宾馆、商住楼等建筑,特别是底部带商业网点的住宅楼,商铺常常请求设卫生间,这种状况下,底层卫生设备比拟分散,排水管道相对较多,可采取地下室堵漏顶板全部降板的方式处置。降板的深度普通为450~600mm。当底层卫生设备排出管放坡仍不够时,可思索局部卫生间再垫高。
1. 2与防空地下室相关的管道的设计
穿过人防围护构造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穿过人防围护构造的管道,均应采取以下防护密闭措施:
1)设置刚性防水套管:当管径≤DN150mm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当管径>DN150mm或管道穿过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
2)设置防护阀门:防空地下室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污水池透气管、发电机房供油管,应在防空地下室的内侧设置防护阀门;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思索到市场上1.6 Mpa的阀门质量较有保证,倡议参照消防请求选用工作压力为1.6 MPa的防护阀门。
当采用截止阀时,其关闭的方向应和冲击波的方向分歧。目前消费的防爆波阀门只要防冲击波的作用,而无法避免核生化战剂由室外经管道渗入工程内,所以在管道上单独运用防爆波阀门时,不能同时满足防冲击波和核生化战剂的防护请求。
3)合理选用管材: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应采用给水铸铁管或钢管,排水管道应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或钢管,以增加管道的防护才能和抗压才能。
除此之外,人防工程排水系统与堵漏有针对性设置的防爆波地漏、防毒消波槽、水封井也是防冲击波和核生化战剂进入工程内部的有效措施。人防工程外部的输水管,埋深普通不要小于0.8m,尽量避开紧缩系数大的土壤,也能够起到防护作用。
2 给水设计
平战分离的人防地下室工程给水普通包括:饮用水、生活用水、洗消用水、消防用水和设备用水。人防地下室工程工程的消防给水设计,严厉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2. 1水源选择
防空地下室普通采用城市自来水作为供水水源。城市自来水为水源的特性是:水质、水量牢靠,本钱低,但战时平安性较差,多用于临战前为人防工程内部补充供水,是人防工程最常用的水源。有条件时,可设自备内水源。自备内水源是指地下室清洁区内的水源,其特性是:水质较好、防护问题容易处理、战时供水牢靠。但平常运用到达《国度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较艰难,故多用于战时供水。
柴油发电机房为染毒区,设置在柴油发电机房内专为电站提供冷却用水的内水源,是可能被染毒的水源,不能作为生活饮用水。人防堵漏
2. 2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的设置
饮用水的贮水池(箱)宜单独设置。单独设置是为了更好地保证饮用水的卫生,避免污染,防止饮用水被挪用,有利于长期储存水的再次消毒。掩蔽人数较少的防护单元能够思索生活贮水池(箱)兼并,但应有饮用水不被挪用的措施。
设计中易呈现的问题是贮水池(箱)的设计高渡过大,贮水池(箱)的容积计算中需留意,其贮水高度必需扣除底部高度距空中、上部与梁/板底的操作高度以及最高水位距水池(箱)顶板的高度。
2. 3给水管道的设计
各防护单元内给排水管道设备要独立设置。人防给水从市政给水管道接入时,宜设置专用的水表。人防市政给水管除接至生活饮用水箱外,还应衔接至室内人防给水管,以利市政自来水有保证时直接取用。
消防管不得从临战封堵门洞内经过。从临战封堵门侧面或上方经过时,应不影响临战封堵门的装置,必需和门框边坚持300mm以上的净距。
1)给水管材:给水管引入管应采用钢塑复合管或热镀锌钢管;防护阀门以后的管道,不受冲击波作用,可用与上部建筑相同材质的给水管材,如PPR塑料管等。
2)防污措施:在内水源与外部水源(如城市自来水管网)的衔接处,应设置有效的隔断措施。也可在给水引入管上设倒流避免器。
3)设计秒流量计算
①生活管道设计秒流量按下式计算
Q1=a﹒0.2﹒Ng1/2 (L/S)
a:系数,依据工程类别肯定。人员掩蔽工程a=1.5;医院工程a=2.0;指挥所工程a=2.5。
Ng:计算管段的卫生用具当量总数。
②设备用水管道设计秒流量按下式计算
Q2=Qj / 3.6 (L/S)
Qj:计算管段的设备用水最大小时流量(m3/h)。
3 排水设计
平战分离的人防地下室工程的污水通常有以下几种:生活污水、机械废水、洗消污水、消防废水、雨水。排水体制有分流制和合流制之分。排水方式又都分为自流排水系统与堵漏和压力排水系统与堵漏。
3. 1排水方式的选择
1)自流排水系统与堵漏:自流排水是最佳选择,但普通防空地下室工程难以完成。自流排水系统与堵漏在排出管上应采取设止回阀和阀门等防倒灌措施。5级和6级防空地下室,其自流排水排出管上应设置水封井,水封深度不应小于300mm;4级和4B级防空地下室,其自流排水排出管上应设置防毒消波槽。当粪便污水需设置化粪池时,防毒消波槽可兼作化粪池,但其尺寸应满足化粪池的请求。
2)压力排水系统与堵漏:防空地下室的污水不能自流排出时,宜采用机械排出。当战时电源无保证时,应有备用的人力机械排水设备。如防空地下室设有自备电站或有人防区域电站,其战时的供电是有保证的,可不设排水手摇泵。
3. 2排水管道设计
1)人防地下室排水管道的坡度、充溢度、流速均可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设计,但埋地管道的管径不宜小于DN75;有支管接入处应采用45°斜三通或90°斜三通、斜四通,管道转弯处应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弯头衔接。
2)排水管尽量防止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必需穿过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管道受损。
3)排水管材:排水管出户道应采用钢塑复合管或其它经过牢靠防腐处置的钢管;人防围护构造以内的重力排水管道应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或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在构造底板中及以下敷设的管道应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或热镀锌钢管,不允许敷设塑料排水管。
4)搜集上部建筑非人防区消防废水的排水管道需穿越防空地下室人防围护构造时,其地漏应采用防爆地漏,管材应采用钢管,在管道穿越防空地下室人防围护构造的内侧能够不设置防护阀门。
人防工程给水排水系统与堵漏,既要满足平常运用请求,又要满足战时掩蔽人员根本生存条件。因而,这类工程的设计就构成了本人的一些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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