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金融机构遭受黑客攻击欺骗,签个合同,没事吧

网贷电子合同具有效力吗?
众牛金融众牛金融理财平台为您解答。传统的电子合同(即“书面合同”)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的,而且手术签字和盖章还是合同真实性的证明。但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就不能用手书签名了,那如何证明合同的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呢?我国的《合同法》没有正面回答这一问题,而是规定,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另外,合同成立可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对此进行了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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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群里,纠结好多次了。他们的客服传达了律师的说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刚好我有个朋友也是律师,他说如果是公司官网出具的那确实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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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 (一) 电子合同简介 电子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电子合同是指利用一切电子手段所签订的合同,包括电报、电传、传真、计算机处理系统等。
怎么说呢,有投资就有风险的。在你决定投资钱一定要仔细严格的审核你选择的平台,不要轻信他人,也不要被那些高收益、高返点给迷惑。坚持自己的立场。你可以选择那种第三方...
有效力,除非能证明受到欺诈或者对方无权利处分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况才可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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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校园网贷合同诈骗10余名学生中招
&你办贷款、分我一半,能帮你后台销除信息&,这样的好事你信吗?今年10月,鸣凰派出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就以类似名义骗倒了10多位同学,也把自己&骗进了&看守所。
10月上旬,鸣凰派出所接到附近高校多名学生报警,称与学生叶某发生经济纠纷。民警调查发现,叶某以帮学生贷款,并且事后可从后台销除信息,不用还款的名义,通过委托合同、贷款协议、填写虚假第三方联系人等方式,从各网贷平台疯狂贷款。由于涉及合同诈骗,警方立即将叶某控制。
【同期声】嫌疑人 叶某:身份证照片和本人照片拍一下,其他的信息都是稍作改动的,也没有什么平台的人,过来核对一下,就打两个电话
【同期声】鸣凰派出所 民警 徐云飞:贷款平台会打审核电话过来,审核电话就是叶某,还有叶某找来的几个人,他们来负责冒充学生的父母,辅导员接电话,审核还是比较简单的
调查发现,叶某专挑那些讲排场、高消费的同学&下手&,帮他们办好所有的手续后,叶某等经办人要分走总金额的一半以上。
【同期声】鸣凰派出所 民警 徐云飞:贷款贷到的钱一般贷款的学生,分到到帐金额的40%到50%,然后剩余的钱,叶某,还有叶某找来的几个,办理贷款的人,还有中间的介绍人,他们分的
从3月份开始,叶某等人先后为10多名同学,在人人分期、优分期、名校贷和乐花花等4个平台,累计贷款20余万元。目前,包括叶某在内的3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拘,其余涉案经办人也在警方调查中。
【编后】近年来,校园网贷诈骗屡见报端,除了网贷平台无序扩张、审核不严等因素,大学生自身个人信用保护意识淡薄、消费观念不理性,无疑也助长了风险的形成和发酵。我们希望,在相关部门对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同时,高校和家长能及时对学生进行风险教育,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理财热线:400-188-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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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民间借贷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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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急需资金周转的人,在银行屡次碰壁后便找上了民间机构。与银行相比,民间借贷机构不但门槛低,而且放款快,但是大家签订是一定要注意这些事项,以免产生纠纷。
  1、看清合同内容
  签订合同时,借款人要看清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借款时间、金额、期限等重要信息的地方一定要仔细查看,确认内容无误后再签字。
  2、出借人要了解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
  签订合同前,出借人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作充分了解,以保障款项能顺利回收,从而。
  3、注意利息是否符合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若超过四倍,超出部分不收法律保护。所以,借贷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利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保管好借贷合同
  签好借贷合同后,出借双方一定要保管好借贷合同,以免产生纠纷时百口莫辩。
  另外,出借双方要注意一定:若借贷合同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方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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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签借款合同 60万元欠款该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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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60万元欠款该谁还】“感谢你们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给了我重新生活的勇气。”日,黄哲给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刘朝娟打来电话。2012年,黄哲步入社会,成了河南嘉宝公司员工。当时该公司有笔借款到期,正在变更借款手续,董
【原标题:60万元欠款该谁还】“感谢你们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给了我重新生活的勇气。”日,黄哲给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刘朝娟打来电话。2012年,黄哲步入社会,成了河南嘉宝公司员工。当时该公司有笔借款到期,正在变更借款手续,董事长黄某委托他在100万元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处签字。他没想到,这次写下的名字给自己带来了那么大的麻烦,他因此背上了巨额债务,成了一起债权债务纠纷的被告人。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抗诉、再审后,终于在日画上句号,河南省高级法院终审撤销一审二审民事判决,驳回原告长葛市丰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起诉。“飞来”的债务河南嘉宝公司是位于长葛市的一家民营企业,后由于经营不善,便以支付高息为诱饵,从社会上吸纳资金。2011年10月,嘉宝公司因为购糖,从丰业公司处贷款170万元,月利率为15‰,逾期还款罚息50%,经办人是公司员工郑某。后归还本金100万元,到日,嘉宝公司仍欠丰业公司本金70万元,连同合同约定的利息与罚息30.32万元,共计100.32万元。日借款到期,经协商,丰业公司放弃3200元,嘉宝公司与丰业公司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黄哲受董事长委托在合同上签字。之后,公司归还了对方40万元。日,因多次催要剩余款未果,丰业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令黄哲归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嘉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长葛市法院一审认为,黄哲与丰业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凭证时,应该预见到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丰业公司陈述,他们是以换借据形式与黄哲签订的借款合同,黄哲并未否认该事实。黄哲不归还该笔借款本息,是造成本案纠纷的直接原因,他应当承担还款付息的责任。长葛市法院于2014年1月作出民事判决:黄哲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给付丰业公司本金60万元,支付利息14.02万元。黄哲不服,分别提出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到底是谁借的款2015年4月,许昌市检察院受理了黄哲的申诉。承办人审查了黄哲的申请材料,按照程序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了告知书,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其间黄哲多次表示,这笔借款自己没有使用,实际上是公司借款,自己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不可能签订这么大数额的借款,现在案件已到执行程序,巨大的还款压力如同一座无形的大山,让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和希望。单从申诉材料看,黄哲签了借款合同,借款人处签着他的名字,法院判决由其偿还借款,似乎并无不当。但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法院不仅要审查是否有借款合同,原告还要提供款项实际给付的证据。据黄哲所述,该款他并未收到,是受公司董事长委托签订的借款合同,该行为的性质究竟应当如何认定?当时签订借款合同时当事人之间到底是如何商议的?该笔借款究竟应由黄哲承担还是由嘉宝公司承担?围绕以上疑点,承办人首先调取该案所有卷宗材料。之后,承办人了解到嘉宝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黄某等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已被立案侦查。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承办人依法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到看守所询问了黄某。黄某承认以黄哲名义借丰业公司的款项,属于嘉宝公司借款,与黄哲没有关系。承办人又调取了公安机关侦查嘉宝公司涉嫌犯罪的部分讯问笔录,案情更加清晰。原来,丰业公司与嘉宝公司之间共涉及三笔借款,但丰业公司均没有直接同嘉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而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由嘉宝公司使用的方式借出。当时因借款到期,丰业公司经理找到黄某要求更换借款手续,黄哲恰好在场,在经丰业公司经理同意后,黄某让黄哲签订了这份100万元的借款合同。日,嘉宝公司通过自己账户向丰业公司账户转款50万元,其中归还本金40万元,利息10万元。可见,以黄哲名义所借款项实际由嘉宝公司使用、归还,所谓的换据也是丰业公司与嘉宝公司之间的合意,该笔债务实际上是嘉宝公司债务。抗诉终有果调查取证期间,长葛市法院对嘉宝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作出一审判决,认定“2011年10月至2013年2月,嘉宝公司从丰业公司处集资尚有230万元本金未付”,该230万元本金包含以黄哲名义欠丰业公司60万元。承办人认为,法院在黄哲与丰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黄哲与丰业公司之间100万元借款认定为黄哲个人借款,而在之后的刑事判决中又将该笔款项认定为嘉宝公司与丰业公司之间非法集资的款项,并作为认定嘉宝公司、黄某构成集资诈骗犯罪的事实,存在矛盾。基于以上情况,承办检察官认为,之前认为100万元借款属于黄哲个人借款的判决确有错误,于2016年3月将该案提请河南省检察院抗诉。河南省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河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河南省高级法院再审后认为,本案以黄哲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已包含在嘉宝公司和黄某集资诈骗犯罪事实之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据此,作出了驳回原告丰业公司起诉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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