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冻结被告房产的房产都是二儿子名字怎么办

博纳影业老总遭前妻诉分股权
原告称离婚协议约定钱款及两处房产未支付
被告提出所付财产需到儿女名下 并当庭反诉_新浪新闻
博纳影业老总遭前妻诉分股权
原告称离婚协议约定钱款及两处房产未支付
被告提出所付财产需到儿女名下 并当庭反诉
  臧黎璐在朝阳法院门口准备打车离开
  供图/臧黎璐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博纳影业集团老总于冬被前妻臧黎璐起诉要求分割股权案,昨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因被告于冬认为,该案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提出相关申请,该案并未公开审理。
  昨日,于冬一方还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变更一双儿女的抚养权,并以孩子的名义开立共同账户用于存储未支付的钱款,未过户的房子也直接过户到儿女的名下。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试图联系采访于冬,但对方手机一直未能接听。
  博纳老总前妻诉请重分股权
  协议离婚后,臧黎璐仍在博纳公司上班,是博纳集团下属一家影城的经理。她表示,于冬一直未按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3套房产只过户了1套;而协议约定的公司上市后一年内(日之前)于冬应向其支付的2000万元也一直分文未付。
  臧黎璐称,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日,她委托律师向于冬发出了催要函件,之后于冬在日及日先后支付了200万元,共计400万元。但至起诉之日,于冬仍有1600万元未支付。
  臧黎璐说离婚后,她没有将实情告诉女儿和儿子,因为孩子太小,每次孩子追问为何父亲总不回家,臧黎璐总说爸爸出差了。
  但面对两个孩子,臧黎璐称有时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次女儿从学校回家,说同学问她父亲回家吗?女儿回答说:‘回啊,上周他还带我和弟弟到蓝色港湾玩了呢。’”听到孩子善意的谎言,臧黎璐一下子就哭了出来。
  臧黎璐表示,为了维护两个孩子的利益,日,她再次委托律师将要求重新分割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函送至于冬办公室并当面交给了于冬,要求于冬支付钱款并将2套房子过户。但于冬仍未履行。
  为此,臧黎璐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依法分割处理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也就是重新分割股权。
  被告当庭提反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昨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臧黎璐和于冬都未现身法庭,而是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由于被告于冬认为该案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申请不公开审理,因此该案昨日并未公开审理。
  据记者了解,在法庭上,于冬提出反诉,要求变更女儿和儿子的抚养权归自己;要求将未支付的1300余万元的钱款存入以女儿和儿子的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里,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监管,且1300余万元由原、被告各出50%存入;未过户的两套房产直接过户到女儿和儿子名下。
  对于前妻的诉求,于冬也做出了答辩。
  于冬承认,两套房子尚未过户,但是自己之所以未完成过户,是由于女方并不是北京人,没办法办理过户手续,并要求把房子直接过户到两个孩子名下。
  对于未支付的钱款,于冬认为也不是前妻所说的1600万元,而应该是1300多万没给。于冬认为,不管剩多少钱都给孩子,平均以孩子名义存在两个账户里。
  对于重新分割财产问题,于冬则认为,原告的行为已经使得双方重新分割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基础不复存在。
  据了解,昨日开庭,法官当庭表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属于另案,需另行起诉。
  原告讲述
  通过父亲相识被告提出交往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43岁的于冬,北京人,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1999年成功建立了北京博纳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后为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为博纳影业集团现任总裁及创始人。
  于冬依靠成功运作了《说出你的秘密》赚到了50万元的第一桶金,随后在年的六年间,接连创下国内电影发行的新纪录。
  日,作为博纳影业的CEO,于冬敲响纳斯达克的开市钟,使得博纳影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在美国成功上市的影视公司。
  截至2013年底,保利博纳在中国已发行近百部电影,总票房达到7990万美元(7亿人民币),而于冬也成为国内最成功的民营电影公司的管理者之一。
  而于冬的前妻臧黎璐是南京人,比于冬小6岁。臧黎璐说,她和于冬是通过自己的父亲相识的。
  臧黎璐的父亲是南京电影公司的发行经理,于冬当时在中影集团做发行,与臧父有业务上的往来。1997年的一天,臧黎璐去父亲的办公室,正好遇到了于冬。后来的电影节上,两人再次相遇。于冬主动向臧父提出要和臧黎璐交往。
  臧黎璐说,虽然当时知道于冬的家境并不好,于冬当 时也只是中影集团的一个小科员,但她看中了于冬的忠厚、书生气和上进心。
  夫妻白手起家共创博纳公司
  2001年两人结婚, 臧黎璐称,结婚时于冬的银行卡里仅有5万元存款。办婚礼花了3万多,都是由她操办的。刚结婚那会儿,两人住在朝阳管庄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里,房子是于冬贷款买的,结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款,每月3000元。
  臧黎璐称,博纳公司是夫妻二人白手起家共同创立的,资金是东拼西凑来的。股东有5个人,除了夫妻二人外,还有于冬的哥哥、姐夫及另外一个朋友,臧黎璐在公司主内,负责财务,于冬在外面打拼。 臧黎璐回忆,为了电影发行,她和于冬曾拎着拷贝坐火车去外地发行,虽然很辛苦,但也很幸福。
  婚后第二年的日,大女儿出生,正赶上发行杨紫琼主演的《天脉传奇》,由于公司当时只有10个人,特别忙,臧的父亲也帮忙跑发行,“我住院马上要生了,于冬才从天津赶到医院签字。生了孩子一个礼拜后我就开始忙公司的业务了,没有坐月子。”“日,小儿子出生,同样是因为公司需要,我也没时间坐月子,现在身体也有了毛病。”说到此,臧黎璐哭了。
  婚变始末
  2003年成立博纳影视公司后,于冬接触了很多导演和演员, 臧黎璐就觉得于冬慢慢变了。臧黎璐称,小儿子出生后,于冬开始慢慢不回家了。
  “我第一次意识到他在外面有女人,是在夜里接到骚扰电话,那时我还怀着小儿子。凌晨3点一女子打来电话骚扰,对方也不说话,就是一遍遍地拨。”臧黎璐说,当时于冬在美国,她曾直接询问过于冬是否在外面有女人,于冬只表示会处理好和那人的关系。
  臧黎璐称,因为骚扰电话她还曾报过警。
  之后臧黎璐也意识到丈夫可能出轨了,但为了家庭她一直在隐忍,直到2010年香港电影金像奖,丈夫和一女星牵手亮相,臧黎璐才彻底心凉,提出离婚。
  此时,两人的婚姻已经历10个年头。“10年间,我们白手起家共同创业,一步步才走到今天,但人是会变的。”臧黎璐说。
  臧黎璐说,2010年离婚时,博纳影视公司已经变成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系列关联公司,也正积极准备在海外上市,公司正处于关键时刻。
  同样是看着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元老,她也担心闹离婚可能使得公司上市延期,于是她选择了和于冬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
  也是为了公司上市的顺利,她作出了附条件放弃股权的牺牲。
  签署了离婚协议3个月后,也就是日,博纳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本版文/记者 洪雪
  (下转a16版)  (原标题:博纳影业老总遭前妻诉分股权
原告称离婚协议约定钱款及两处房产未支付
被告提出所付财产需到儿女名下 并当庭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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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儿子告父索要房产权 法院判令父亲协助加名
&&&&&&离婚时,父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产由父亲与两儿子共有,14年后,两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在该房产上加名以确认房地产份额。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宗物权纠纷案件,确认了两儿子对房产的所有权,并要求父亲协助儿子办理该房地产加名手续。
&&&&事情要回到1998年12月,当时12岁阿成与8岁阿华的父母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称,阿成、阿华由孩子的母亲阿芬负责抚养,而孩子的父亲阿明每月需支付抚养费人民币200元;另外,坐落于中山市东凤镇产权证为阿明的房屋归阿明及子女所有、使用。
&&&&上述协议生效后,由于两儿子尚未成年,且阿明一直以各种理由欺骗阿芬,导致协议约定的房地产无法办理更名手续,为此两儿子多次要求父亲办理更名手续,但均遭到拒绝。因此,两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父协助办理坐落于中山市东凤镇房地产的更名手续,两儿子与被告各占房地产三分之一份额。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夫妻离婚时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约定将房产赠与婚生子女的行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在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因此,法院判决称,原告阿成、阿华各占中山市东凤镇的房地产三分之一份额,被告阿明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地产加名手续。&&(记者秦松 通讯员李世寅、马孟秋)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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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央视《儿子告父母》法律知识
一、基本情况:
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案情:原告王爱东状告父母王长江、刘永芬扣押房产证拒不归还,被告举证认为,房产证虽写着儿子王爱东的名字,但实为被告出资购买,房产系原被告的共同财产。
二、有关程序:
1、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处理结果,与王爱东之弟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追加第三人王爱春参加诉讼。
2、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诉状,认为被告出的5万元首付款为赠与,非共同出资,父母拿走房本,是要改成弟弟的名字,应归还房产证;被告及第三人均陈述不同意,理由是共同买的房,没有赠与之事,系全家人共同共有(出资明细)。法官:当时谁说房子登记在王爱东的名下?(按规定应分列出共同人名字)居住的有几人?都是谁?怎么住?经济上是独立还是共同放在一起?
3、举证质证:焦点:共同?还是赠与?
原告证据:结婚证、还贷的银行小票(仅09年部分,原告说原无纠纷故不存)、水电费(近几个月),没有书面赠与证据。
被告证据:银行小票(因有王爱东的名字,原告认为系王爱东在还款,被告认为有银行签名系被告所交,可以鉴定签名情况)、物业费(原告认为交纳上述费用系家庭成员生活费,不代表对房产有权利)、证人:协调过改房产证的事,原告自动给被告的房本,没听说存在赠与(原告质问:说过这房本来是爱东的。证人否认)。证人刘秀兰的证词:介绍原告结婚,是在2004年介绍,在2003年买房前。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房管局的档案材料,共有人一栏只有王爱东一人,被告说没有见过这个东西,手续都是原告办的。
4、法庭辩论:原告: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及物权法之规定,房产证系原告一个所有。
被告:水电费物业费对方只交过一个月,是全家人所有的房子。
5、法庭调解:房产归原告所有,将来还父亲钱。被告不同意。
6、宣判:原告的赠与合同说无法提供证据支撑,父母作为产权的共有人,持有房产证和相关手续,不违反法律规定,宣判如下:该楼房应属家庭共同财产,原告以登记在原告名下为名,要求确认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归原告,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评论:
王爱东虽然是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但他无法改变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的事实。一家人因为利益你争我夺,忽略了曾经互相扶持的过往。殊不知,利益其实容易分割,而伤害的亲情却难以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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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申请财产保全时发现被告人的房产是他老婆的名字我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申请财产保全时发现被告人的房产是他老婆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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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妻子难道已经和他离婚?财产分割到位了?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算是他妻子的名字,他也有部分产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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