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知道微商是不是“传销”了,微商朋友圈文案的

传销“改头换面”进入朋友圈 大量女性陷入“微”骗局【介休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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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改头换面”进入朋友圈 大量女性陷入“微”骗局收藏
“一份工作,做好了可月入10万,三个月买奔驰、6个月买房,而投入只要几千元,坐在家里就能创业,这样的工作你想干吗?”现如今,几乎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微商在销售、发展代理。她们坚持每天上货、晒订单、晒收入。微商,这个既熟悉又尴尬的名词,随着微信的发展诞生,目前,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似乎势不可挡。然而,微商在兴起的同时也从未停止过被质疑。比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0083件,网络购物占比95.41%,其中有关微商的投诉同比增幅最大。近日,更有媒体报道,微商逐渐被传销利用,传销改头换面进入朋友圈,使微信成为其牟利的工具,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致使以女性为主的大量微商陷入了骗局。那么,微商究竟是不是网络传销?怎样辨别朋友圈里那些刷屏的人是在做微商还是搞传销?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带你走进微商的背后。当贺丽把118元的葡萄干拎回家的那天,她不知道自己将会坠入怎样的一个漩涡。“尝起来没什么特别,怎么这么贵!”家里的老人一边吃着这40元一斤的葡萄干,一边抱怨贺丽又乱花钱。“好像是比商场里卖得贵一些。”贺丽犹疑道,“我朋友介绍的,挺靠谱的,购买118元产品就能做微商代理。”就这样,在“靠谱”朋友的推荐下,2015年11月份,贺丽加了某微信商城的公众号,“亲,终于等到你!” “消费创富从这里开始,创业发家从这里起步。”公众号随即发来了一条亲切而鼓舞人心的消息。而那118元让贺丽开启了所谓的“财富之旅”。“九层分销”下的造梦起初,贺丽由于忙于打理自己的化妆品店,无暇顾及微商代理的工作,有时不经意翻翻朋友圈,看到朋友在晒收入,刚开始是一个月佣金几千元,后来是一万元,再后来是一万五。2016年3月份的一天,贺丽忍不住问朋友:“你一个月咋能挣这么多钱?”朋友一语道破:“发展你的下线代理啊,几个月就能发展上百人,不卖产品也能拿分成。”朋友继续苦口婆心地劝她:“你即使不把它当事业做,也能挣点钱补贴家用。”仔细想想:成本小,回报高,风险小。似乎是个赚钱的好路子,贺丽开始重视起来。当她被朋友拉进一个微信群里之后发现,原来有如此多的人把它当“事业”做呢。“有工人、白领、退休干部、也有摆摊做小生意的人。”而其中女性占了四分之三还多。群里每天充斥着打鸡血式的口号和宣传,“×××(公司名称)带你一起飞,月薪过万不是梦!” “多少次败在‘我以为’三个字上,又多少次败在‘早就知道’这句话上,别再让机会白白从你身边溜走!”贺丽在这些口号的狂轰滥炸下有点不知所措,而随之而来群里晒得收入则让她更加艳羡不已,“恭喜我本月收入突破十万!大家加油!”贺丽仿佛找到了成功的捷径,她也开始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商城的链接、做产品推广,同时发展自己的下线代理,很快,她就有了十几个追随者,并组建了一个微信群,群里小伙伴们分享经验,每天会有不同的老师在群里进行培训,大多是语音的形式,比如如何用加粉神器加人,加人的108种方法,如何介绍自己的产品,如何使用对话生成器在微信晒与顾客的对话,如何使用支付宝转账生成器,如何发展代理……与此同时,在群里树立大家学习的精英,而这些所谓的月收入破十万的精英,贺丽也只是在微信截图上看到过。后来,贺丽逐渐了解了微商城的“九层分销”才是盈利的关键。商品一经售出,通过微信支付转到公司,公司再按分佣比例打给每层代理,按照第一层30%,第二层10%,第三层10%……依次类推,直至第九层3%。而贺丽所在的微商城所用的正是时下火热的微信分销系统,采用多级分销模式,每个分销商都可以发展下级分销商;通过裂变式分销覆盖更多人群;每个分销商佣金来自两个部分,销售产品佣金和下级分销商销售产品佣金。此外,公司还设立星级股东,分为一至五星股东,也可以按比例分得佣金,而成为股东的方式就是购买更多的商城产品,1万消费升级3星股东,3万消费升级4星股东,10万消费升级5星股东。同时承诺星级股东赠送原始股,并附带公司免费提供的5天4夜豪华港澳游。巨大的诱惑让贺丽买了1万块钱的面膜,成为3星股东,后来这1万块钱的面膜因为质量差卖不出去只能作为赠品送给顾客。而她那经常晒图月薪过万的朋友,则一次性买了6万元的商品,拿到两个4星股东。当时的她们梦想着自己可以像传说中的精英一样月收入十万,年收入超百万。身不由已的沉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贺丽成为了股东,4月末,她被邀请去公司总部所在的城市深圳参加股东大会,届时将会与公司签订股权协议,并参加港澳游。在机场候机时,一同去的还有自己的朋友和另外6个素不相识的人。经历了几个小时的飞行,贺丽等人被请到深圳某饭店一个容纳2000余人的会议室,包括她在内的1500位股东来自天南海北,为了同一个梦想而来,也是在那时,她认识了一位残疾小伙子,“他拿着自己仅有的6万元工伤补贴买了满屋子的核桃夹子。”还听说有一家人卖了房子,把20万砸进去干这番“大事业”。当天,股东大会场面盛大,她见到了和当地警察解释了半天的负责人,见到了结结巴巴做自我介绍的某大型互联网公司文总。然而,提前说好的签股东协议,被主办方取消了,原因是人员太多,签协议会耽误港澳游行程。股东们对于这一解释并不满意。而随之而来的众筹活动则冲淡了不满情绪,“1元中宝马”活动让现场的人感到不可思议,所谓的1元后来被临时改为200元,还是有人半信半疑。“大家抓住机会,再不抓紧宝马就是别人的啦!”场上主持人声嘶力竭地喊道,台下股东开始群情激奋,尖叫声,呼喊声,伴随着激昂的音乐,贺丽只能用“失控”形容当时的场面。没错,贺丽和其他股东一样不由自主地贡献着自己的腰包。虽然股东协议没签成,但是先去看看公司怎么样吧,贺丽的想法与很多股东一致,然而公司的态度却很敷衍,以各种借口阻止股东去公司,在公司员工的精心安排下,她们交了200元保险,仓促登上了港澳游的飞机。而这次旅行却让贺丽终身难忘。在香港这个传说中的“购物天堂”,贺丽等人被导游拉到指定的购物地点消费,“不能提前离开,必须待够几个小时。”是导游给他们的硬性要求,不购物就遭到各种谩骂,“你们必须得买,不花钱想跟着白吃白喝吗?”每天住在偏僻狭窄的小旅馆里,睡不到四五个小时,“一睁眼就要去购物”“一盒巧克力要800元甚至1000元”。贺丽有过敏性哮喘,在购物地点不断地咳嗽,想要出去透透气,却遭到阻拦,同去旅游的都是陌生人,人生地不熟的,贺丽只好委曲求全。这次旅游她花了将近两万元。回到深圳,股东们去找公司理论,却吃到了闭门羹。从3月份开始认真做代理到5月份旅游回来,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贺丽损失了三万。在家人和同学的提醒下,她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传销组织。改头换面的微传销在接触了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会长凌云后,贺丽更加确信自己是传销的受害者,她开始有意识地关注传销。事实上,传销在我国的发展由来已久,日国务院出台《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作出了清晰的定义: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而在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今天,已经由原来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逐渐向新型网络传销发展。目前存在的很多微商传销就是新型网络传销的一种,也被称为“微传销”。日前,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发布了中国首份微传销研究报告《新型网络传销——微传销在我国的发展、危害及防治研究》,其中对于微传销做出了定义:微传销是以智能手机为工具,以微信、QQ、微视、微博、博客、陌陌及其他微软件等为平台,以电子商务、网上创投、网上股权投资、微信营销、微商、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慈善救助、免费旅游等旗号为内容,以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以及其他支付工具为资金流转工具的传销活动。报告指出,由于微传销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参与微传销的人数和金额难以统计。但保守估计,参与人员千万人以上,参与金额达数千亿,无论人数和金额都远远超出传统传销。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指出,有些传销打着“微信营销”“微商”等旗号,利用高额提成的骗局,将一些质量低劣,低成本的商品以高价卖出。形式主要是,通过微信、空间等社交软件将传销信息转发出去,以骗取自己朋友圈朋友购买其质量不好的、价格翻数倍的产品。武长海总结道,很多微商传销就是通过夸大宣传、炫耀致富,传销嫌疑人多扮成“微商大拿”“成功人士”,向微信好友们推荐发财捷径,往往还故意伪造热销氛围,如发布高额打款截图等信息,诱人上当。但这些伪造截图是通过网上花十几元购买的“微信对话生成器”的软件生成的,通过这类软件,可以模仿微商与顾客的对话、自动吸引大量粉丝关注,以及自动在朋友圈或QQ空间发广告等工具。而这些都是贺丽所参与的微商中百试不爽的方法。无法规避的疑问终于醒悟的贺丽,一怒之下删除了商城的公众号。然而她却并没有从这可怕的梦魇中走出。想到还深陷其中小伙伴们,她觉得自己需要做点什么。于是,她将自己的遭遇写成一篇文章发在反传销网上,并在今年5月份,每天在朋友圈里发这篇文章,早中晚各一次,同时还将文章发到以前的微信群中。让她想不到的是,这一举动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群里的小伙伴愤怒地攻击、谩骂她,用不堪入耳的言辞羞辱贺丽。然而性格刚烈的她还是不断地发,不断地在群里留言提醒大家,让她欣慰的是,会有一些刚被拉进群的人接受她的建议果断离开。贺丽曾向深圳工商局反映该公司涉嫌传销,然而工商部门调查后认为,没有发现聚众传销的现象,“发生在网上的传销行为,更加隐蔽了,更难找到证据。” 贺丽无奈的表示。同样感到苦恼的还有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负责人马胜玲,长期致力于反传销救助工作的她接触过太多的传销受害者和求助者,她能做的就是劝说受害者迷途知返,帮助他们搜集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在反传销工作中马胜玲心里始终有疑问。比如经济诈骗和传销怎么区分?“目前我国打击传销和经济诈骗的部门分别是工商部门的打击传销办公室和公安部门的经侦大队。”马胜玲表示,然而很多时候在传销和诈骗的界定上比较模糊,当我们找到工商部门时,对方说这是诈骗,应该找经侦大队,而来到经侦大队,得到的回复是打击传销不归他们管。此外,对于传销活动的立案有两种方式,在案发地立案或者在户口所在地立案,而对于网络传销这种形式人员遍布全国各地,活动主要在网络上进行,如何立案?在哪立案?马胜玲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得到完善,制定更加清晰的司法解释,让打击传销活动更有效率和针对性。而相关部门在打击传销方面职责不清,也让更多的传销组织游走在灰色地带,在网络信息化时代,表现得更加猖獗。贺丽深切地感受到了这种猖獗,在她利用各种方法揭穿该微商城的把戏的时候,该微商城仍旧在大行其道。而她曾经的那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竟也无条件地继续为其效力,“不要工作、不要生活、甚至不要家庭,跟着了魔一样。”贺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凡是做传销的人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是传销。”马胜玲的话一语中的。当初推荐自己加入微商场的朋友现在仍在做代理,贺丽与她的友谊也一度降到冰点,“我怎么劝她都不听。” 朋友说自己没有工作,把全部的精力和金钱都放在了这上面,“为了我孩子的将来我也要继续干下去。”如今,贺丽的微信签名是——从头再来。所幸,生活归于平静的她做到了从头再来,可如果真的一无所有了,还会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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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发展下线才能赚钱
传销挂全家。
嗯嗯,就是,烦死了,天天在个朋友圈发发发的,
感觉微商大部分是传销的套路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必须置顶精品贴
微商不一定是传销,但传销绝对在用洪荒之力努力把自己打扮成微商!
就像公众平台发的那些服装代理,或者是其他的
难道不是传销技术
还是说公众平台为了挣钱,使多少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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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买三无商品呢
四哥好久不见
感觉微商就是传销
就是发展下线才能赚钱
看了这么多,感觉还是人性贪婪,我进过福建传销,当时不是我想暴富,因为换工作,朋友抓住了我想锻炼自己做生意的心思,当时不玩微信不知道图片可以造假,她在别人的茶叶店拍照,她不告诉你具体住址,到车站接,熟人都是因为信任,到了之后就是关门放狗似得所有东西交出来就是洗脑,我明白一切,啥都没有就拉人头赚钱,可是你走不了,就只能装作被洗脑交2800,然后听课讲课,面上还装的若无其事,晚上有空就想着咋走,就借着老同学的电话说回家结婚,还要装的舍不得走。送我上车后就赶紧给她要让过来的同事打电话别上当。后来我就特别明白微商,直销,传销咋回事,很多东西越来越火的时候,就有骗子出来,那些黑科技我们抵挡不住,但是用我们头脑冷静分析就好,不要想着天上掉馅饼,现在一些兼职是可以整点钱,但是不是看看就可以的,不要太贪,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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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之“火”,足以燎原!
有人的地方,就有商机,就有生意人。微信诞生之初,各界纷纷猜测会出现怎样的商机在微信上。随着朋友圈盛行海外代购,食品外卖,各类化妆品的兴起,让人们嗅到了微营销带来的商机……“微商”在2014年红透了半边天,更有业内人士预测,2015年微商将面临大改革,迎来这个行业的全面爆发。
有人的地方,就有商机,就有生意人。微信诞生之初,各界纷纷猜测会出现怎样的商机在微信上。随着朋友圈盛行海外代购,食品外卖,各类化妆品的兴起,让人们嗅到了带来的商机……“”在2014年红透了半边天,更有业内人士预测,,迎来这个行业的全面爆发。
见世人,大街小巷,楼宇间,聚会中,会议中……莫不是,人,必见“微商”,言,谈必“微商”,悍然已是火热的全民微商中,一种错觉,不做微商的人受人鄙视,不做微商的企业已判死刑,缓期都不容。一个词形容现在社会,就是微商“火了”,人们“疯了”。
近期重要微商资讯回顾
1、日,韩束3000人微商大会在北京召开
2、日,韩后微商大会召开
3、日,百雀羚微商大会召开
4、本月见微信朋友圈里,玛丽黛佳、兰瑟、等彩妆的企业也已经纷纷微商招募中……
不但是企业微商进行时,连媒体都是逢会必是微商主题,不甘人后,微商专家也是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各种微商培训会火爆登场……
微商火了,必然要有组织
1、日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微商专业委员会成立
2、日中国美容博览会品牌联盟微商专业委员会成立
3、日工信部微商专业委员会成立
2015年还将会有更多的权威组织成立。
微商爆炸新动态
有关于微商最令人瞩目的是爆炸性新闻莫过于微商代表性企业思埠集团6000万入驻上市企业幸美股份,大额占比。不知应该是理解为传统企业收购微商还是微商侵占传统行业,更多的猜测、求证、解读纷扰世人。对微商现象又是加了一把助燃剂,让微商的火烧的更猛烈些吧!
什么是微商?
有人定义,微商是指在移动端(通过各种手机社交工具)上进行各种商品及服务售卖的商业形态。有人说,微商是直销的移动电子商务化;也有人说微商就是微信里的生意个人;更有人说:微商只是工具的使用而成为不了渠道。
微商的形式
1、海外代购
2、特产直销
3、直销移动商务化
5、实体店的模式
微商的利弊及趋势
在全民必言微商的时候,对微商颇有微词的不少,对微商的高度赞扬的也很多,观望者、迷惑者也纷纷参与更多的争论中。那微商的利弊都有哪些?有趣的是对于微商不论赞同还是反对者对于利弊的现象倒是高度一致,认为微商目前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第一,腾讯方面的态度尚未知晓。微商的主要入口是微信为平台,其它APP的转化率和点击率很低,所以大部分在微信里销售,而微信的持有者腾讯却对微商的态度不够明朗,动则限制人数或者封号,即使有微商城也语焉不详。唯一利好的就是微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存在得利状态,现在没有绑定银行卡的用户进入百人群也是拒绝状态。所以,微信商业形态主体游戏规则不明确,也影响到最后微商的发展。
第二,海外代购涉嫌违法。有关立法也已逐步完善,先定个走私罪,就是没有好结果,判了的也是有了活生生的案例了。关于A货的事件更是致命伤。
第三,微商的销售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纽带。而当体验感和商品文不对版,那么剩下的就是退货以及拒绝。信誉的建立是困难的,需要时间的积累,而毁掉一瞬间即可。在供应链上的欠缺是微商的致命伤或者说是最具杀伤力的隐患。
第四,囤货体系存风险。直销体系大量进入微商,也是险象环生,如果一不小心踏入直(传)销,商品只是在层级经销商里积压,早晚就会爆掉,从而在声誉上极大地影响到微商。
第五,做微商还需产品为王。商品的质量是微商的生命线,而性价比是消费者的选择,微商对商品本身的认知也成为微商的另一限制,也决定了微商个体对商品识别的专业度低也会成为信誉透支的一个主项因素。
第六,微商的销售成立基于流量。流量控制阀门在腾讯手里把握,从来不在微商手里。另一个流量在于平时的吸粉和人脉建立,在建立人脉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建立基础信任,因为微商的销售基础在于信任,也就是说微商比电商关于流量的要求之上又添加了信任度一个新的要求,所以微商并不一定比电商更容易。贩卖信任使得销售关系更加脆弱而不是牢固。
获利最大的是品牌商
当个体成为销售主体,使个人创业成为可能,降低了创业者的门槛,把梦想变为可能。消费者对移动工具的依赖和使用也降低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对于微商的好处,更多的存在于品牌商和消费者两端更多,而对代理商和实体店的冲击比较大。
站在微商获利的群体里,最为积极的是品牌商,受益最大的也是品牌商,他重新获得一个扁平化的销售通路,从而对代理商和实体店的依赖减少,对上述渠道的管控力不需要更强。对于品牌商的宣传成本也降低很多,而且对目标群体的宣传更加直接有效,微商的出现也对商品的安全性和高性价比提出要求,也提升了整体的商品品质。
微商是时代的产物
微商的利弊大家也已清晰,而对于微商的走向,很多人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共同认定微商是大势所趋,只是在行进的路上怎样规避风险,使得微商更加健康有序。新届政府把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人均收入和解决就业率当成本届政府主要工作,在这个大环境下,微商能够给普通个体提供创业机会,可以提供个人碎片化时间创收,也通过直销形式提高人们对商品的使用要求。
或从C2C转向B2C
随着微商的发展,微商将从早期的个体化走向企业化,毕竟规模化会最终战胜个体化,所以,微商的企业化是发展的必然。而最终微商的发展是商品的品类化、质量化、快消化、层级简单化的发展趋势,当回避了不再成为传销的可能,而是成为真正的直销移动商务化的时候,那么微商亦走入了成熟。
对于“微商”,有不少人存在着偏见,这些人有两个观点一致:一是认为,二是觉得刷屏破坏朋友圈。上面这两个问题的确是现在的微商之痛,由于大家对于这个行业的定义了解的还不是很清楚,微商发展又处于一个混乱的阶段,因此导致了被误解。但这一切将会在2015发生改变,是不是传销,到时便知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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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微商传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揭秘微商传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108天就能一辆奔驰了!吓尿了!这么好赚钱?原来赚的都是黑心钱!近日,央视揭秘微商传销,通过朋友圈炫富发展下线。微商真正赚钱不是靠零售,而是靠发展下级代理商,而手段就是在朋友圈造假和炫富!一起来看看吧!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微商的最初,它的初心就是一种分享行为:我用过这个,我觉得好用,你也试试吧,我就赚回你的快递费就好了。这是一种朋友之间非常友好的行为,有好东西,我分享给你,你也可以分享给我其他好东西。
然而,有人开始看到商机,开始出现层层代理模式。很多人开始被金钱蛊惑,自己都没用过的产品,光明正大盲目的代理,受了商家炫富晒虚假订单,开始忽悠身边的人,连亲人好友都不放过!
这时候,微商乱象开始出现!同时毒面膜开始兴起,毁了多张漂亮脸蛋!而那些黑心人,却拿着黑心钱买奔驰买宝马买别墅!实在是太过分了!
其实,如果微商发展得好,其实是一个好事!毕竟,微商省了高昂的广告费,可以让商家研发出更好,更高性价比的产品!
小编就从来不相信微商,见一个拉黑一个!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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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朋友圈里卖东西的微商,可能就是传销!
微信营销,只要我坚持,上货、拍照、修图 ,发朋友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所有人,都把我拉黑了。
每次刷朋友圈,能看见一些微商,时而发几句鸡汤,时而来几张炫富照。这些看似美好的生活,后面的法律风险可大着呢。
今天,律小妖要告诉你的是,微商不一定是微商,他们还可能是传销。▲什么是传销?《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通俗的讲,一般传销有“入会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式的团队计酬“这几个要素。▲什么是微商?微商没有明确的定义,主要是指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售卖产品的。
微商不等于传销,朋友圈里的代理也不等于传销。但是微商和朋友圈代理中确实存在,以传销的模式来牟取暴利,甚至很多人身在其中,却不自知。
▲如何分辨微商和传销呢?
1.传销以发展下线为目的
要分辨微商到底是不是传销,主要看他们销售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微商主要是以产品销量来获利,不以发展人头为盈利目的,那就是普通销售。如果微商主要是依靠发展下线,收取会员代理费为目的,那这就属于传销了。
2.有没有真正的商品
很多人以为传销是没有商品的,但是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在微商传销中,通常有实体商品。
传销不真正关注产品的质量,商品只是他们忽悠下线的工具。通常传销们不把产品卖给消费者,而是让产品穿上梦想的外衣,直指那些没啥钱的“下线“代理商。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市场价值。
▲所谓的商品,最后烂在自己的手里苦的是最下层的代理商,产品贵质量差,根本没人买,下家又发展不起来,只有让产品烂在自己的手里。所以,传销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商品。3.采用分级代理制度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获得报酬,或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获得报酬。
▲这个世界只有TA是真心对你(真心骗你!)4.交纳会费传销通常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会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以获得报酬,和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交纳会费的方式,一种是直接交纳一定的入会费;另一种是必须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5.善于伪装宣传
每天都能看见他们在朋友圈炫富、晒货、晒订单、支付宝截图(软件轻松搞定)、群里月收入分享截图,用这些经过包装过的“美好”,来“吸引“那些想要轻松致富,又有点儿理想的人,成为代理商,成为下线。
▲照骗无处不在
▲传销的法律责任
▲最赚钱的方法,都写进了刑法
《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 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避免误入传销?
发家致富是好事儿,但是在选择创业项目时,尤其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时,一定要谨慎。
一方面,查询加盟商和渠道商的注册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仔细分析其利润来源,一定要保证其是正规的公司。
一方面,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和查找到的资料,不要全部相信(现在水军真的很多)。可以从工商局、银监会等官方渠道,了解项目得准入门槛、限制性规定等相关情况。
终于看完了,有啥想法欢迎留言,和小妖一起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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