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公租房现在急需要钱公租房能不能买断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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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租房可上市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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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出台
  ●可一次性购买取得公租房有限产权
  ●可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上市转让公租房后不得再重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管理,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流转机制,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制定的《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发至各地,办法自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省公租房可以上市交易了。
  什么样的公租房可售?
  根据办法规定,可售公共租赁住房是指市州、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在确保持有数量能够满足租住需求的前提下,向符合条件且有购房意愿的保障对象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取得有限产权满5年才可转让
  保障对象未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或取得有限产权不满5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出售、出租、出借、闲置和擅自改变用途,只能由保障对象家庭成员自住。但确因治疗重大疾病和伤残等需要转让的,由保障对象家庭提出申请,经审查情况属实的,由市州、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按照购房原价回购全部个人产权,或调减个人产权份额。回购后仍然租住的,保障对象按规定缴纳住房租金。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后满5年,保障对象可以上市转让公共租赁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区位、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价差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税费优惠和增值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保障对象上市转让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得再重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可按成本价分批购买公租房
  保障对象可按照建设成本价分批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实行共有产权;亦可一次性购买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
  保障对象拥有的个人产权份额=(保障对象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的出资额&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本价款)&100%。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本价款=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建设成本价。
  保障对象首次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份额由市州、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60%。
  保障对象在5年内购买的,按原建设成本价计算房价款;5年以后8年以内购买的,按原建设成本价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核定房价款;8年以后购买的,按照届时市场评估价格及其相关情况确定配售价格。
  可申请银行贷款购买公租房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购房意愿的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户籍制度改革后进城转户的农牧民家庭,其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条件符合城镇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也可以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对象应按照个人产权份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租赁住房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从缴存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居住期间,公共租赁住房专有部分的维修费用、物业服务费、采暖费及水、电、气等费用均由保障对象承担。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可按规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可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相关链接★★
  购买公租房程序
  保障对象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
  由保障对象的户主或保障对象推举的家庭成员持购买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及住房困难证明,向市州、县(市、区、行委)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提出自愿购买申请。
  市州、县(市、区、行委)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当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已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可以直接办理购房手续;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州、县(市、区、行委)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根据房源情况采取摇号等方式确定购买顺序。顺序号在前的优先选购。在规定时间内未选购公共租赁住房或未按规定时限缴清购房款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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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市中心有间公租房,只有房管所的住房证,能交易吗?怎么申请呢?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者签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轮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申请地点公租房将在第四季度开始接受申请,届时将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向社会公布。此外,公租房数据信息系统将于本月试运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也将于近期向市民开放,市民可上网浏览公租房房源、政策、管理机构等信息。记者陈富勇序号区域名称地址1沙坪坝区初审中心(含申请点)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2九龙坡区初审中心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3申请点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4北碚区北碚初审中心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5蔡家岗申请点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廉租房小区内6经开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7高新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8江北区初审点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9区行政大厅申请点金港新区19号10申请点鸿程大厦A栋8楼(324旁)11南岸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12大渡口初审点(含申请点)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13巴南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14渝北区初审点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15双龙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16双凤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17龙溪房管所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18渝中区初审点民生路345号5楼19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民权路7号9楼20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民生路206号21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22大坪房管所申请点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23高新区高新区初审中心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24经开区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
其他回答(共2条)
当然可以买了,只不过国家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各类保障房对申请者的要求均有所不同,廉租房需要是当地城镇户口,家庭年收入要在当地最低收入一下,公租房针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和刚从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以及当地的其他一些规定,这两者均不可买卖交易。&经适房也是有收入要求的,具体要看当地是怎么要求的,这个五年之内是不能买卖交易的,如果私自买卖,需要交纳土地收益和其他费用。限价房的政策相对能宽松一些,但是各地均有各地的规定,具体的规定、要求需要到当地保障房管理中心或廉租办咨询。
公租房有的只是&《公有住房合同》&每个月也是要交房租的&公租房有两种&一种是房管所的,现在不允许办产权证,另外一种是单位房&其中是分单位的&有的单位允许&有的不允许&如果单位允许的话&价钱是多少由单位定&没有任何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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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公租房有限产权满5年可交易
《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购买合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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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昌讯记者秦谦报道:9日,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了解到,《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合同文本对购买公租房价、逾期责任、房屋使用等作出系列规定。购买公租房有限产权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无故闲置6个月以上,将被收回。
  不能按期还本息,公租房将被回购
  根据规定,如因购买人的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办妥相关按揭贷款及抵押登记手续的,有关公租房购买合同将自行作废。出卖人、买受人要重新签定购买合同,并且付款方式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
  选择贷款购房,购买人必须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购买人若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导致处分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将由政府回购。回购款除去支付处分公共租赁住房的费用后,优先清偿银行或公积金贷款本息和违约金,剩余金额交还公共租赁住房购房人。买受人对该住房投入的装修等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无故闲置半年以上公租房被收回
  据悉,购买人及共同购买人购买了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后,不得再申请租赁、购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有限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可以依法继承、抵押。
  购买人有这些情形之一,购买人所购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由政府按原销售价格加同期城镇居民银行存款活期利息回购,并由购买人补交租住期间有限产权减免的租金:经济情况发生变化,超出当地规定的保障标准或购买人搬离、迁出购买地或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因特殊原因需要处置;设定抵押权的公共租赁住房,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需处分公共租赁住房;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与此同时,购买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出卖人收回购买人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回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所交价款,并由购买人补交居住期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将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让、赠与或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破坏或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和使用用途拒不改正;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购买公租房有限产权满五年可交易
  购买人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有限产权满5年,经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并补足当年认购时的住房建筑安装成本与综合成本价的差价,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公租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
  对于差价的认定,将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购买人申请完全产权时,将按合同约定的该住房完全产权销售总价与有限产权销售总价之间的差价补交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购买人在该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按相关规定出售的,购买人缴纳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的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取得完全产权后,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功能即行消失,其管理、权属登记、交易等均按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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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基本交给房东
重点是房租不少住处还不好
那么有没有一种房子又便宜又好住呢?
答案就是:公租房
随着济南公租房新政策的公布
很多人对于申请公租房是一头雾水
那么今天我就再来讲讲
当下济南公租房如何申请?
文章很长,全部是我一字一字打出来的(很累)
如果你真心想申请的,请认真仔细看完
展开剩余94%
首先我强烈建议大家置顶济南本地宝微信号
因为有些人可能关注的公众号太多了
总是不看平常的文章推送
然后明明是前几天才发了的消息
又跑过来问我“XXXXXXX”
第二点,在申请公租房之前先搞清楚
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什么关系?
济南公租房能不能买卖?
公租房最长可以住多少年?
······
等等这些入门级别的问题
1、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什么关系?
答: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明了地说就是房租便宜,住小区,要申请!从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也就是说现在没有廉租房一说了!
2、公租房最长租多久?可不可以买卖?
答:济南公租房最长租5年,每年都会进行年审(资格审核),一次交半年房租。济南公租房不可以买卖,住满5年也不可以,别想了!
3、济南现在有几种公租房?
答:分为济南公租房和高新区公租房,济南公租房是指市内六区的公租房;二者政策、申请、摇号等等都是独立运行的,具体的文章里面会讲到!
4、现在可以申请公租房吗?什么时候才可以申请?
答:济南公租房目前暂不接受新的申请,6月份起才可以开始新的申请。
5、各个区都有哪些公租房房源?
答:每一次可申请的房源都是等开放申请的时候才知道,因为一些公租房小区已经住满了。所以不要再问我XX区的公租房在哪了
6、历下区的可以申请天桥区的公租房吗?
答:可以的,到时会公布房源,只要你能够选房,想选哪去选哪去!
7、市内六区的可以申请高新区的公租房吗?反过来呢?
答:市内六区的公租房只能是具有市内六区户籍的才可以申请,高新区的公租房是具有高新区户籍或者单位在高新区的由单位同意申请!
假如你是历城区的,在历城区工作生活,那你只能申请市内六区公租房;如果你是历城区户籍,但是在高新区的单位工作,那你可以申请高新区的公租房。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所有条件!
了解完基本的之后
我们就可以进入正题了
今天主要讲的是两种公租房的申请指南
济南公租房、高新区公租房
首先讲的是济南公租房的申请
也就是市内六区的公租房
(历城、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长清)
申请的第一步就是要先弄清楚
你到底符不符合申请的条件?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户籍: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
房产: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无承包地、宅基地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租房的家庭,或者之前买了房后来卖了但还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收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据济南统计局,2016年济南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052元,2017年暂未公布]
年龄:如果你是单身申请人,还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你满足以上这些条件了
那么你等开放申请的时候
拿着材料去区住房保障局填表申请就可以了
申请材料有以下这些
其中,低收入证明在各街道的居委会就可以开
这是我打电话咨询过民政局的
婚姻证明结婚的就给结婚证
单身狗请忽略这条就好了,不用开单身证明
住房证明应该是无房证明
这个拿身份证去房管局的自助机就可以打印出来了
说完济南市的公租房
我们来简单总结一下
1、满足条件:户籍、收入二者比较重要
2、准备材料:低收入证明比较难弄
3、申请时间:6月
至于后面的通过结果、摇号选房
等你申请成功了再说吧
讲完济南公租房,就不得不说高新区的公租房了
高新区的公租房只能是两种方式申请
高新区户籍家庭、高新区单位统一申请
也就是个人申请(仅限高新户籍)和单位申请
即使你是外地的
只要你条件满足且单位在高新区
是可以由单位统一申请的
好处就是你只需要准备材料就好
其他的由单位经办人帮你去申请跑腿
但是坏处就是
当你从这个单位离职的时候
你就得从公租房搬出去了
具体的条件请看
单位申请:单位集体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以上,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区内无住房人员;
高新户籍申请:高新区户籍家庭户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如果你满足以上条件
就可以带材料到公租房小区的管理中心申请啦
需要注意的事
高新区公租房是常态化申请
而且每个公租房小区申请的条件还略有差异
所以更加详细的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和目前可以进行申请的公租房小区
请在公众号后台回复:高新区,即可查看哦!
最后一个要说的就是退役公租房了
据济南住房保障回复
今后,房管局不再专项组织实施退役士兵家庭集中申请住房保障,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退役士兵可携带《退役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区民政局进行登记,将同社会申请人员一并纳入全市住房保障体系,予以优先保障。
好啦,申请的讲完了
肯定还有很多已经申请的人要问我
“退役公租房什么时候办理入住?”
“14年一室户什么时候有房可以分?”
“高新区涵园新居什么时候提交复审材料?”
······
以上统一回复
涵园新居正在进行电话通知去提交复核材料
14年一室户也是正在提交复核材料,戳?详情
第二批退役公租房轮候的预计在6月选房
有新的通知或者政策
我会第一时间更新告诉大家
所以你们一定要置顶公众号第一时间接收
或者可以加入我们的公租房QQ群
济南市公租房的:
高新区公租房的:
群内请勿发广告及其他无关言论
最后,附上济南各区住房保障局电话
高新区电话:6
码字辛苦,转发分享才是爱!
本地宝精选(戳下方标题)
2014公租房一室户轮候选房复核申报将结束,赶紧去提交材料!
济南公租房租金标准公布!最低1.6元/㎡...太便宜了!
重磅!!!济南公租房政策调整,附详细解读及调整前后对比!
- THE END -
编辑 | 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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