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责任开庭经过法阮调解保险公司答应在1个内把钱打给我如果保险公司在1个月内不把钱打给我怎么办?

“保险公司赔偿原告90600元,现在闭庭!”日前,在增城区人民法院新塘法庭上,随着法官张杰敲响法槌,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后20分钟便调解结案了。伤者的代理律师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被告保险公司常驻增城法院的代表也爽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十个工作日内,该起交通事故中受伤骨折的当事人将获得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的90600元赔偿金。记者了解到,该案从立案到当事人拿到赔偿款仅两个多月,而以往最快也要半年以上。这是增城法院在广州地区首创保险公司驻庭集中调解模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妥善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增城法院以交通事故案件繁简分流为抓手,不断前伸服务功能,联合社会力量加大调解力度,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开展焦点审判,探索出了交通事故纠纷全程参与、妥善化解的“增法模式”,不仅迅速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提高了审判质效。文、图/记者陈剑婷 通讯员杨晓梅 刘川 庄薇 席林林从证据的收集和认定,鉴定机构的选取,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法院都与交警部门展开沟通和磋商,最大限度提高调解的效率。保险驻庭集中调解模式的运行,可以实现多方共赢。“四难”问题曾是增城交通事故案件速审顽疾增城地处广州东部重要黄金连接点,是广、深、莞、惠、汕等地中部枢纽,地理位置十分便利。多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国道、省道也多,加上增城多山多雾,雨水充足,交通事故处于频发多发态势。“2013年以来,全区交通事故年均2万件上下,伤亡5500人左右。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不遗余力地减少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增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赵会泉说。“一直以来,进入到法院的交通事故案件,多数涉及受害人伤残、死亡或者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形,‘送达难、调解难、息诉难、理赔难’的‘四难’问题是困扰交通事故案件快速审理的顽疾。”增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伟介绍,事故处理不慎,便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隐患。因此,增城法院高度重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处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率先建立警法合作机制 诉前化解分流大量纠纷案件日,从湖北到增城打工的王阿姨在凌晨1点半的时候被车撞了,可气的是肇事司机却跑了。躺在病床上的她叹着气,仅医药费就花去了近7万元,几乎是自己一年打工挣的钱。本想着司机跑了,自己也要破财消灾,没想到公安机关很快查找到司机,并在法官的协助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随后由法院发出司法确认书,王阿姨短短一个月内就拿到了赔偿,纠纷还没到法院就妥善处理了。“这么快就拿到事故赔偿款,当时有点不敢相信。”王阿姨说。记者了解到,2013年以来,增城法院和增城公安分局开展了深度合作,签署了《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联动工作意见》和一系列协作协议,在广州地区率先建立了与交警部门的常态合作机制。从证据的收集和认定,鉴定机构的选取,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法院都与交警部门展开沟通和磋商,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的效率。对于法律关系复杂的事故纠纷,由交警部门邀请法官协助调解。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的案件,经申请和法院审查,发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司法确认书。“通过和法院的紧密合作,我们交通警察在调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一些重大案件有了法院的参与,当事方比较认可。”增城公安分局副局长吴革生说。同时,增城法院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对多发频发交通事故的时间节点和道路盲点的监控布置、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证据采集的合法性等方面提出建议,提高纠纷处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通过司法服务的前伸,司法的触角延伸到了交通事故案件的第一现场,一大批的纠纷在诉前就得到了化解,警法合作真是案件的‘分流器’。”增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锡翔介绍说,增城法院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逐年下降。2013年,交通事故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比率8.53%,到2017年,预计该比率将下降至4.67%左右。“交通事故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比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就要增加大约200件案件,相当于1名法官全年的工作量。比率的下降变相地为我们增加了法官的‘员额’,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罗锡翔说道。首创保险公司驻庭调解模式 事故受害方可快速拿到赔偿款通过诉前的分流处理后,大约4%的交通事故纠纷进入到法院的诉讼程序。对这些交通事故案件,增城法院为促进案件快速调解,在广州地区首创了保险公司驻庭集中调解模式。今年4月6日,增城法院与平安保险公司增城支公司签署涉保险案件驻庭集中调解协议。以新塘人民法庭作为试点,由法庭提供场所就涉保险案件进行集中调解,保险公司授予调解员特殊代理权限,简化保险公司内部的审批手续,调解员能当场拍板决定的马上予以确认,大大提高了案件的总体调解率。之后,增城地区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鼎和保险公司等另外4家保险公司也已与法院签署了集中驻庭调解协议,案件占全部涉保险案件的80%以上。同时,增城法院积极与广东省保险协会开展洽谈,由协会派遣2名工作人员常驻法庭,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专项调解。至此,涉保险案件导入集中调解模式的覆盖率为100%。据统计,该模式实施几个月以来,新塘法庭交通事故案件共调解结案46件,调解率为50%,是去年同期的5.1倍。一些矛盾突出、对抗激烈的案件都能在短时间内予以调解。如从贵州来增城打工的卢阿姨因为车祸失去了双腿和右手,前后两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第一次案件走诉讼程序,前后花了近两个月,保险公司车主赔付了50万。第二次经过集中调解,只经过6天,卢阿姨就拿到了75万赔偿款。“以往涉及重大伤残和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很难调解,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分歧较大。卢某案件的快速调解,充分体现了保险公司驻庭集中调解模式的优越性。”新塘法庭副庭长、案件经办法官张杰说。“保险公司驻庭集中调解模式的运行,可以实现多方共赢。对法院而言,有利于成功调解涉保险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节约司法资源。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和原告冲突,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对事故受害方而言,可以快速拿到赔偿款,减轻诉讼负担。”广东省保险协会会长石道坚接受采访时说道。焦点审判+简化裁判文书 实现案件精审快结针对部分重大疑难或双方争议较大而不能调解的案件,增城法院准确定位案件的焦点、难点和争议点,将庭审的核心和重心进行精确地导航,实现案件的精审快结。今年5月19日,来自江西的姜阿姨收到了一份特别的判决书。判决书基本采用表格的形式,让只有小学文化的姜阿姨一眼就知道自己能拿到多少钱,每一笔钱是怎么来的。而此时离5月15日的开庭,也仅仅过去4天。“我打官司的时候,听老乡们说,要打赢官司至少要两三年。我只用了4天。”姜阿姨说道。姜阿姨的案件得到快速审结,主要得益于法院审判方式的改革。日晚,下班回家的姜阿姨被丁某驾车撞成了九级伤残。事后,姜阿姨将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主审法官张杰通过分析原告的诉求和被告的答辩后,认为双方诉求虽然分歧较大,但集中在赔偿数额的认定上,很多案件事实和赔偿项目都可以通过表格予以固定,最后采用了表格式裁判文书,极大地提高了审判的效率。“针对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项目多、庭审时间长等情况,实行焦点审判,准确找到案件的争议焦点,围绕焦点开展审判活动,逐渐扩大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促使案件精审快结。”新塘法庭庭长毛冠贤说。据介绍,根据广东省法院印发的要素式裁判文书格式,增城法院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创新,形成了当事人伤残版和死亡版两种。表格正面是当事人基本信息,背面是赔偿项目,方便直观掌握案件中的关键信息。在表格式裁判文书中,对于能当庭解决的争议焦点,法官在庭审时直接阐明理由,通过庭审笔录予以固定,对于该部分将不在判决书中赘述。对被告提出的明显不合理的抗辩如剔除非医保用药等问题,当庭阐述法院意见,判决书中只记载金额。裁判理由与结果部分,仅保留当庭不能确定的问题和赔偿项目。准确聚焦案件争议部分,简化裁判文书,节约了审理时间,提高了案件的质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以来,新塘法庭涉保险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了62天,法定审限内结案100%,案件发改率为2.15%,不到全市两级法院平均值的六成。一审服判息诉率88.17%,高于全市两级法院平均值。通过服务前伸、集中调解、焦点审判,增城法院形成了妥善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增法模式”。这种处理模式不仅能减少案件数量、提高案件公正审判的效率,更能从根本上消弭矛盾纠纷,构建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依法快速审结案件、促进正义及时实现是人民法院的价值追求,焦点审判为案件的快速审结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正义及时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蒋伟说。“增城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做法,高度关注民生,调解结果公开透明,彰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应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金华对增城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做法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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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之窗服务热线:020- 传真:020-保险公司不配合交通事故调解 法官耐心调解化解矛盾
本报讯近日,渠县人民法院涌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去年8月5日,唐某驾车经过涌兴镇街道时,不慎与刘某相撞,致刘某受伤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经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唐某负全责。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交警屡次调解均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刘某一纸诉状将肇事者唐某连同其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6.5万元。
涌兴法庭受理此案后,通过庭前了解和悉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到被告唐某一直在认真配合原告方住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用,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拒不配合调解工作,企图以此拖延诉讼时间。针对此情况,承办法官耐心地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法析理、讲清责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该保险公司与刘某、唐某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该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刘某交通事故赔偿款5.3万元,并偿还唐某垫付的医疗费。
(张军本报记者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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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经过法院调解后都签了协议书对方已经赔付清了保险公司还没赔付我本人有点不愿
交通事故经过法院调解后都签了协议书对方已经赔付清了保险公司还没赔付我本人有点不愿意请问还能重新起诉吗?协议书是我爸爸签的我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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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区
尽量协商解决
你好,如果赔付不到位的,可以主张在此诉讼,
[VIP+版主]
还能重新起诉
[VIP+版主]
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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