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退休年龄两人超年龄的没退休,刚到年龄的出文退休了找那里问公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一揽子改革方案,包括养老制度改革、延迟退休年龄、提高统筹层级等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最新消息称,其中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或已被纳入正在研讨中的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然而,在一片延退声中,女干部、女技术人员、女管理者的退休却被&人为&地提前了。
  现实中,一些企业故意模糊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和非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界限,出现了&一刀切&做法,将一批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提前至50岁。而有的企业对岗位性质的认定则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某一个岗位是否属于管理、技术岗位由企业甚至经营者个人说了算,从而造成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由个别人决定的情况;有的企业甚至在女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接近50周岁时,以部门合并、不再聘任等,有意将其调整到工人岗位,从而达到使其50岁退休的目的。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女职工的劳动权益,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还加剧了社会保险的收支矛盾,对社会保障体制形成一定的冲击。
  据本报信访室统计,近两年内,被迫提前退休的女职工争议数将近十起,且通过投诉、司法程序等,无一案最终满足其55岁退休的愿望。
  政工师:单位说不退休就待岗
  李女士原是某企业的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办公室主任,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因该厂所属的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李女士所在的厂与集团内的调整企业合并,成立了资产管理中心,厂里原有的60名职工全部&平移&至资管中心,李女士便是其中之一。
  李女士称,转至资管中心,她仍继续从事党群工作,任党建工作组组长,工作表现一直良好,还曾多次受到表扬。去年十月。李女士正好满五十周岁,生日刚过没多久,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就找其谈话,希望她在11月30日之前办妥退休手续,这一突如其来的决定彻底把李女士打懵了。&我是本科毕业,1983年就投入工作,从事党群工作二十多年,也有政工师的任职资格证明,还填写过干部履历表,按照规定,应当55岁退休,现在怎么刚到50岁就被要求退休了呢?&李女士当即表示不同意,但企业方态度很坚硬,表示企业新出台了岗位和分配方案,所有女职工均50岁退休。
  这一说法让李女士无法接受,之后企业又先后三次找其谈话,并表示如果她坚持不肯退休,就只能停工了,每月收入是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这显然不是李女士所愿意看到的,于是她选择了不予理会,并多次到上级单位反映,但都没有奏效。
  今年1月初,李女士先是收到让其不必继续上班的短信通知,而后又发现自己已在考勤表格中被&除名&,近日更是收到企业发出的停工通知,称其岗位已经不存在,让其回家待岗,月薪为每月1620元,这让李女士实在气不过,即刻前来本报投诉。
  李女士称,自己的丈夫在三年前为航天事业因公殉职,儿子刚获得硕博连读的直升名额,而此时,研究生又开始实行学费自理,家里还有八旬婆婆要照顾,所有的经济压力都在她一人身上,实在是不能没了这份工作。
  高级财务:单位让我先退休再返聘
  陪同李女士前来的是她的姐姐,令人意外的是,虽然她姐姐和李女士不属一家单位,但此前,她的姐姐就已经经历了和她一样的遭遇。李女士姐姐告诉记者,她原先是公司里的高级财务,各种证书、职称也都一应俱全,按照国家规定来说,她也本该55岁才退休,但是企业也是在其50岁时要求其退休。&当时单位说我办了退休还能再返聘我,这样就能既拿国家养老金又能拿企业的工资,等于有两份收入,我觉得这样也不错,就同意了。&虽然李女士的姐姐退休之后在外面又谋了份差使,但她在妹妹的这一问题上,还是选择坚定地和她站在同一战线上。&我因为做的是财务,在外面工作好找,她做党群工作的就不一样了。而且,就算单位答应办了退休后再返聘到55岁,但这种事谁能打包票呢,说不定换个领导,立马就不要你了,就算打官司也不会赢。&
  和李女士的姐姐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在上海一家化工企业的厂医王女士,她的情况就不幸被李女士的姐姐言中,在同意企业先退休再返聘的方案之后仅一年半的时间,企业就变卦了,称岗位要精减,她做的工作以后不需要了,返聘到此为止,这下,王女士彻底傻了眼。
  工艺技术员:拒绝退休单位就解聘我
  相比前几位,马女士的经历似乎更加坎坷。她原是一家公司的工艺员,是一名助理工程师。去年一月是她50岁生日,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为公司辛苦做了二十多年技术员,公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竟是一纸解聘书。
  &我生日之前公司就要我办退休,我不同意,没想到生日刚过就收到解聘书,说我不再聘我做技术员了,仍然是50岁退休。我就不明白了,做了那么多年技术员,怎么突然就不是技术员了呢?那我以前考的证书不都是瞎忙活嘛!&对于公司单方面的决定,马女士不甘心,收到解聘通知之后,她仍每天照常到公司报到,同时,向当地社保审批部门作了投诉和备案,但到了去年四月,&社保中心仍来电话说,单位已经帮我办理了退休。&
  公司背地里办理退休的做法让马女士的丈夫也甚为恼怒,他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然而,这一条维权路显然要比他想象得艰辛数倍。&我去了仲裁,他们说这事情不受理,让我去法院告。法院开庭了,但又说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建议我去打行政复议。但人社局那里坚持没有错,兜兜转转几圈下来,折腾了十个月,我们实在是耗不起了。&马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因为他们对50岁退休有争议,所以没有领取养老金,但这段时间又不算在职,当然单位也不会发工资,所以,维权的这十个月里,妻子没有一分钱收入,而他自己每月也仅有两千多元工资,家里的孩子还在上高中,这样耗下去,经济方面实在承担不起。无奈之下,虽有怨气和不满,马女士也只能选择放弃。
  但是,马女士的丈夫还是有质疑:&只要企业在退休前解聘,女职工之前的技术员、经营管理者,或是女干部身份都可被随意抹去吗,那么,国家的规定岂不是一纸空文?&
  企业最主要的目的是逃避责任&降成本&
  针对这些女职工反映的现象,长期从事劳动争议调解的徐明朗向记者介绍,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55岁退休是有法律依据的,但现实实践中,就是有许多企业无视女职工的权益,说白了,这就是性别歧视。徐明朗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总结,企业通过种种手段,逼迫本该55岁退休的女职工提前退休,其目的不外乎减少成本和满足一些个人要求这两种。
  &你想想一个女职工如果早五年退休,企业能省下多少社保费啊,所以才会有企业说,你先退休,单位再返聘,这样一来,职工可以拿两份钱。表面上看是为职工着想,实际上是企业可以少支出五年的社保费,这笔费用可不容小觑,尤其是对于那些效益本来就不太好的企业来说;减少成本还有另外一种表现就是企业有富余人员,肯定是先打这部分人的主意。因为裁员要给经济补偿金,弄不好还要产生赔偿金,让这些女职工提前退休,既不会有任何费用支出,还达到了减员的目的,以后还能省钱,何乐不为呢?&
  同时,徐明朗也指出,除了减少成本考虑,也不排除有些企业领导有私心的情况。&我以前就碰到过企业老总和女职工有私人恩怨,想方设法要把这人赶走,用的就是这一招;还有些领导想要安排关系户进来,要人把位子腾出来,当然这对他来说也是个好办法,等等。当然这些都是个案,大多数企业还是为了减少支出考虑。或者由于先前都是这样操作的,现在突然改了,怕以前退休的女职工再来闹。&
  岗位界定基本是单位一家说了算
  女职工退休年龄可以有一个弹性的选择,其判断标准就是岗位类别的界定,那么,岗位类别究竟谁说了算呢?是否如马女士的丈夫所言,单位独大呢?
  记者查阅2007年编写的《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研与指导》发现:&对女职工退休年龄涉及岗位性质的,其是否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确认,并承担举证责任。&这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基本意味着岗位性质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
  而且,在记者的采访中,仲裁和司法人员大多认为是否聘用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是用人单位内部管理权限。曾长期从事社保工作的张佶向记者透露,在职人员办理退休都是由企业操办的,无须当事人到场,通常情况下,社保中心不会细致审核,均会采纳企业对该名女职工的岗位陈述,除非有女干部履历表之类的特殊文件。&但是你仔细想想就知道,企业要帮这名女职工办理50岁退休,肯定不会傻到拿出能证明她本该55岁退休的依据材料来的,所以,其实还是企业自己说了算。更何况,55岁退休的前提条件是退休前要在符合规定的岗位上,到时候企业不继续聘用你不就行了?最直接的就是这招了。&
  打此类官司女职工大多败诉
  从记者日常接待的争议情况来看,女职工因被企业要求提前退休而打官司的,其结果大多以女职工败诉告终。在本报历年接待的此类争议中,亦无一例是最终通过司法渠道获得胜诉的,大多得到和平解决的均是通过双方调解,达成折衷的协议,而更多的女职工则是选择转而求助于信访渠道,向有关部门投诉。
  同时,记者通过搜集网上相关案例也发现,在诸多争议中,在全国范围内,最终女职工获得完全胜诉的即使偶尔有一两例,也都是在耗费了数年甚至是十多年缠诉之后。通过其他渠道投诉的也大多是耗了时间,收效甚微,最终不得不无奈选择妥协或放弃。
  维权期间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在马女士的遭遇中,马女士的丈夫不止一次地强调,最终他们妥协签字并不是他们认同了企业的这个做法,而是迫于经济压力。在他们采取种种维权措施的阶段中,他们既拿不到养老金也拿不到工资,事实上,这一问题,也早已受到上海市总工会的关注。
  记者留意到,市总工会早在2010年的政协提案中就指出,根据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操作的有关规定,超过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申领养老待遇的,视作放弃该期间的养老待遇。女职工在申请仲裁和诉讼期间,单位不再发工资,而不办理退休手续就无法领取退休金。仲裁和诉讼过程动辄耗费半年乃至一年以上的时间,在此期间女职工没有经济来源,不少女职工因此对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望而生畏。
  由此可见,马女士一家反映的情况并非个例,而是所有被迫提前退休的女职工都有可能面对的棘手问题。
  岗位性质事先界定
  《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退休年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满55周岁。由此可知,女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应该为55周岁。但在企业各种&举措&之后,这项规定几乎成为了一纸空文。
  按照徐明朗的说法,女职工退休后,其工资收入将退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基数,企业减少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交缴,而相应社保基金却增加了支出,一进一出,社会保险基金将造成大量流失。此外,提前退休还会增加退休后受赡养的年限,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率。这对保障水平较低,尚不完善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将造成巨大的冲击。可以说,企业的这种行为是将个体责任转嫁于社会责任。
  对此,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俞敏提出,在女职工退休的问题上,退休前的岗位类别是决定退休年龄的关键所在。在企业没有自觉依法行事的情况下,最好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规范界定社会公众认可的企业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作为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的依据。当然,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将此纳入其中也是有效做法。
  市总工会也有类似的建议:劳动人事部门应当规范界定社会公众认可的企业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企业主要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界定应当基于社会基本认识规范,例如:一级法人资格的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岗位;行政事务管理、专业技术部门的正副职负责人岗位;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负责领导企业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财务部(科)正副职负责人岗位;劳动人事、工资业务管理的正副职负责人岗位;编制、组织执行、检查分析企业发展计划、生产、供应、销售计划的正副职负责人岗位;党务管理即专职党组织正副书记、党务工作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岗位;群众组织管理即专职工会正副主席、委员,团委主要负责人岗位等,都应视为管理岗位,建议劳动人事部门出台文件给予明确,并作为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的依据。
  加强岗位性质审查
  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华平则从程序上提出建议:劳动人事部门应要求用人单位对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界定、聘用和变动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对一些性质比较模糊,对其是否属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没有达成共识的岗位,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通过企业规章制度、签订集体合同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来明确界定本企业中哪些岗位属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查。同时,劳动人事部门应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岗位设置办法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和程序,岗位界定、岗位聘用、岗位考核、岗位变动等应当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
  市总工会曾建议,仲裁和司法人员应加强对证明女职工岗位性质的证据的审查。对女职工退休年龄争议涉及要确定岗位性质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出具证据的合理性、有效性审查,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经过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等民主程序通过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等书面材料作为证明女职工岗位性质的证据,以防止岗位性质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
  应当畅通维权渠道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国华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了&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一条,更多的就是针对女性被迫提前退休而言的。一些近50周岁的女干部被单位改聘为工人,把退休年龄提前到50周岁,缩短了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使其养老金水平低于正常退休人员。这类做法既损害国家利益,也损害妇女利益,其背后不可否认地存在性别歧视因素。虽然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女职工合法权利,可现实生活中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侵犯女职工权益的事情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企业的违法成本小,一旦此类事情发生,女职工的维权之路往往漫长且少有结果,因此,马国华提出,要实现退休的&男女平等&原则,首先要从管理者的意识入手,其次,还应当明确此类争议发生之后,女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有效维权,不应当在司法程序环节设置重重阻碍,导致女职工及其家属最终投诉无门。
  上海林峰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峰律师也指出,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在其具体操作问题上,则缺少相关的细则支持,比如岗位性质由谁定,存在争议社保中心是否有审核职责等,很多细节都需要有操作办法来明确,否则,光凭一条规定,很难真正保障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他建议国家在研究延迟退休这一问题时,能一并考虑女干到退休年龄了不愿退休,行吗?到退休年龄了不愿退休,行吗?电影派队百家号近几年,有一个很热的热点:延迟退休问题。目前看互联网上的呼声,反对延迟退休的较多。有的从身体状况上讨论,有的从养老基金归集上讨论,有的从社会公平角度讨论,一时间各种论点五花八门、纷纷扬扬。可是在大家都不想延迟退休、甚至恨不得提前退休的呼声中,有那么一点杂音,这一部分人,他们在延迟退休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想延缓退休了,到了退休年龄不愿退休。他们的想法能实现吗?首先,想延缓退休,不外乎这三种原因:(一)个人认为工作、生产需要,离不开自己的;(二)单位因工作、生产确有需要,离不开的;(三)个人考虑到职位、经济待遇等原因,不想离开岗位的。其次,想延缓退休,该怎么办?退休年龄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在审批退休时会严格把关。根据现行政策,对于想延缓退休的,单位应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工作确有需要的,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才能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一)一般高级专家才有资格延缓退休。一般副高级职称以上的高级专家才有资格延缓退休。副高级及以上的高级专家,最长延缓不超过65岁;正高级及以上的高级专家,最长延缓不超过70岁;女性高级专家,身体能够坚持,本人自愿,可延长到60周岁;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及各民主党派重要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学术造诣深、国际影响大的杰出高级专家,可经国务院批准,暂缓离退休。这里请注意,不是每一个高级专家都可以延缓退休,而是工作确实有需要的,才可以报批延缓退休。(二)没有经过批准,不办理退休手续的,超过退休年龄时间不计算工龄。不管是单位原因还是个人原因,超过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超过退休年龄的继续工作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计算缴费年限。(三)个人拒不签字,不配合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采用符合程序的特殊办法。现在退休审批,一般都要与本人沟通,本人不接受退休意见,不配合办理退休手续的,或者企业人员拒不签字的,单位可以通过单位会议讨论等各种形式,对当事人退休问题形成决议,按照决议办理退休手续。并按退休时间停发个人工资。所以,到年龄不愿退休的人员,要先考虑一下自己的身份,是不是高级专家,是不是工作真的离不开?如果不是的话,还是乖乖办理退休手续吧。对有些人来说,退休后可能待遇下降了一些,但是不用再劳心劳力了,还可以好好规划一下,度过一个悠闲、美满、充实的退休生涯,何乐而不为呢?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电影派队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为您带来最全面的综合资讯 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退休年龄2012年新政策,2012退休政策法规【介休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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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2012年新政策,2012退休政策法规收藏
2012年退休年龄政策,养老退休年龄法规,最新退休政策,退休年龄新政策。国企职工按年龄超过50多岁,工龄超过30年的职工,可实行提前退休或预退办理,按90%发放预退工资,费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这样退休回家,腾出一些岗位。一是增加现在的就业机会,有利于消除因就业压力突然暴增而引发社会动荡的消极因素,解决了现在的就业问题。我国有过这样的先例,曾在年大批城市人员安排招工,大批知青回城安排工作,让大批工人提前退休让孩子接班,这从失业的边缘处找回了就业之路。二是既解决了历史问题,开辟了解决企业经济体制改革转换中历史衔接问题的新途径,同时避免让这些在国企出了一辈子力的人即将退休被辞退。三是不但安抚了这部分人心,更给未来的老人现在的年轻人一种奉献终会善报的理念。四是能迅速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由于技术高速发展,许多职工技术更新的速度不相适应生产技术进步的速度,造成了技能落后,使用人单位在最佳时机用年轻职工替换老年职工,其次,因为50岁以上的职工工资较高,保险费也较高,会增加企业工资成本和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如果让这部分人提前退休或预退办理,不但解决企业冗员问题,而且迅速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2、 按工龄退休比较合理。按工龄退休比较公平。过去我们以年龄作为退休的唯一依据,而忽视了应将对社会提供的劳动时间长短作为退休的重要依据,并且工龄是衡量对社会贡献大小比较可靠的量化手段。按工龄退休的政策事实上是存在的,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规定,工龄30年可以提前退休,实际在法律上已经认同可以按工龄退休。其次现实中,企业在减员增效和改革、改制中,已按工龄,采取多样的“退休” 形式。 3、按工龄退休,可以增强干部队伍年轻化,避免有的领导干部档案上年龄越改越小,这样既可以杜绝乱改年龄,防范那些又改年龄又混文凭的腐败现象,有利于干部队伍**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结合得更好一点,而且还体现出相对的公平,大家都是工作了同样的年限。 4、按工龄退休有利于充分发挥智力劳动者的潜力,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我国现实行统一按年龄的退休制度,博士生和高中生的退休年龄是相同的。然而,现实却是高中毕业生19岁一毕业就开始工作,而博士生毕业时已27岁左右才就业。按年龄退休显然不合理的人才使用政策。低学历的人就业相对早一点,高学历的人就业相对晚一点,而且他们的职业与工作环境相对来说好一些,而且低学历的人工作环境多数会差一点。 按工龄退休才能充分运用人力资源。 5、实行弹性退休。 一个人如果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十年,但年龄不够六十岁,根据自己身体和工作能力可以提前退休。如果自己健康良好,又有能力,家庭条件也允许,可以延长退休年龄,65岁-----70岁,不搞一刀切,这样做,不但让体质差者有个解脱,而且也给有能力体质好者创造充分发挥余热的机会,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同样将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与公务员保持一致。 6、改一改不合理的一刀切,如从事特殊工种10年以上,男55岁退休,从事特殊工种10年,55岁退休了,从事特殊工种9年,60岁才能退休,合理吗?为啥不能改从事特殊工种每2年可以提前一年退休,但最多提前到5年退休。 7、实行男女同龄退休,不但防止在退休年龄上性别歧视,而且避免了家庭夫妇两人生活不协调,女的退休在家,男的还要在单位再工作10年,维持了社会细胞---家庭的和谐我们不当主人了,要求和公仆一样的待遇就行.一、248号和13号文件主要解决哪些人员的参保补缴问题? 这两个文件主要是解决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参保补问题,主要有下列两类人员:
(1)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虽已办理退休手续但由企业负责发放退休金,或还与企业有劳动关系,还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2)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现从事城镇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还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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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类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有什么好处? 上述两类人员只要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份(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个人提出申请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市社保所按本人终止缴费时的政策计算基本养老待遇,终身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后按政策规定可享受:丧葬补助费(按死亡上一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按本人死亡当月应发养老金的8倍);如果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供养老条件的,每月还可以按规定从社保机构领取救济费。
三、办理参保补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由企业发放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或虽然未办理退休手续但尚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员,由企业提供参保申请报告、退休金发放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所按单位参保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参保补缴。(2)已经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现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人员,由本人提供原在企业工作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1份(如:原始工资发放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单位出具曾在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或荣誉证书、或工会证、或工作证等等能够证明本人在单位工作过的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正照1张到社保所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办理参保补缴。
四、如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本人持在企业工作过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市社保所二楼资料审核处进行资料审核并填写申请表,领取《参保资料收条》。五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补缴所需费用、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正照1张、《参保资料收条》到一楼大厅办理缴费手续。五、如果从1988年1月补缴到2009年3月大约需要多少钱?办理了参保补缴后,马上符合申领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目前大约每月能领到多少钱?领到的基本养老金是固定不变的还是以后逐步提高? (1)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补缴1988年1月至2009年3月大约需要37500元左右。(2)如果按1988年1月至2009年3月办理了参保补缴后,符合条件马上申领基本养老待遇,从2009年4月起每月可以从社保机构领到750元左右(此数额只是估算数仅供参考,具体还要待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2008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另一方面,还要看个人的年龄大小,综合多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核算)。总之,基本养老金的多少与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申领待遇时的年龄、申领待遇时上年的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3)基本养老金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与社会生活水平相挂钩并由社保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适时进行调整,随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如:日之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2008年1月人均提高102元,2009年1月人均提高110元),使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晚年生活更有保障,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六、2008年已按当时的规定从1996年7月办理了参保补缴的人员,如果现在提供原在单位工作的相关资料早于1996年的,能不能再往前补缴?如何办理?
2008年已经按当时的规定办理了从1996年7月参保补缴的人员,现在只要能够提供原在单位工作的相关资料早于1996年7月以前的,可以按照提供材料最早年份办理补缴手续(最早补缴时间不能早于1988年1月),与之前补缴的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这部分人员请本人持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二楼资料审核处办理审核申请手续,领取《参保资料收条》。五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补缴所需费用、身份证原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参保资料收条》到一楼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补缴之后,符合申领基本养老待遇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马上可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待遇手续。
七、到哪里办理?是现金缴费还是刷银行卡缴费?
符合条件的人员带上相关材料,每周一、三、四全天,每周二、五上午到桂春路南二里4号南宁市劳动保障大厦(琅西菜市场和金州大厦旁,南湖***对面)一楼市社保所办事大厅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由于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较多,为了确保安全参保缴费,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的现金,建议大家持银行卡刷卡缴费。
八、如何办理申领基本养老待遇手续?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及以上,女性55周岁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补缴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由本人带上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帐户对帐单1份(凭收据到二楼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3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彩色和黑白均可),到市社保所一楼退管科领取并填写申请报告和待遇申领登记表各1份,经审核批准后,从申请办理的第二个月起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九、办理截止时间到什么时候?符合条件的人员是现在马上办理好,还是等到最后再办理好?日(含)以后不再受理补缴业务。符合参保补缴条件的人员办理得越早越好,因为早办理一个月补交的利息就可以少一些,而且可以早领一个的基本养老金,还可以参加下一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
4年前,延迟退休年龄在社会上激起涟漪随即归于沉寂。近来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的发布,再一次走进公众的视线,并引起热议。 日,人保部举行的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对于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考虑到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不断给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带来的巨大压力”,“人保部密切关注世界各国调整退休年龄政策的动态,重视研究退休年龄相关问题。”如果延迟退休得以推行,那就意味着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都将逐步提高到65岁。而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在企业工作的男性55岁退休,女性50岁。一、延迟退休的提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1.延迟退休是国际通行做法,大势所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退休年龄都在60岁到65岁之间,如丹麦、冰岛和挪威的退休年龄达到67岁,英国、意大利65岁,而美国也有62岁。据统计,全世界男性平均退休年龄约为60岁,女性约为58岁。因此从我国今后的长期发展来看,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是和世界接轨的必然。 2.延迟退休可以减轻国家负担延迟退休提出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因是,我国已经逐渐步入老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亿,占总人口的12.5%。拿内地最早“老龄化”的上海为例。在上海,平均3个在职者就要养2个退休者,而全国这一数值是3.2人养1人。而适当提高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增加养老金的积累,另一方面也可以减缓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据统计,晚退5年,社保基金就可少支付5年的养老金,同时又多加收5年的养老保险,一来一去就有10年养老保险基金的差距。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3.有利于技术类与管理类人士更好地发挥余热就人才培养体系来讲,一般人在30岁以前都是处于学习阶段,身体健康、学历高、经验丰富的60多岁人退休,对于国家和个人都是一种资源浪费。尤其是对于某些技术类或管理层人士来说,素来有“姜越老越辣”之说。例如受患者欢迎的“专家门诊”、“主任医师”一般年龄都在五六十岁。但遗憾的是,此时他们也都面临退休问题了。二、延迟退休的弊端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延迟退休,除了少数人比如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和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持赞成的态度外,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持反对意见。这是因为,延迟退休的提出虽然有着相应的社会背景,但是其不合理处也显而易见。 1.延迟退休有可能加剧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对于延迟退休,年轻人发出的反对呼声极高。这是因为: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虽然在逐渐衰减,但是我国的就业压力并没有减轻。我国是人口大国,墓前劳动力资源总量高达10.6亿。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仍在进行中,就业压力很大。今年全年需要就业的人员总数有2400万人左右,而目前每年大约只能安排1200万人就业。此外,我国还有1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在如此大的的劳动力就业压力面前,延迟退休毫无疑问等于是挤压了大学生等年轻人的就业空间,毫无疑问将加大整个社会就业压力。 2.延迟退休可能对年轻人的职业生涯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延迟退休可能意味着重要岗位继续被有经验的年长劳动者占据,年轻人职位上升空间可能被挤压,从而可能对年轻人的职业生涯发展造成影响,减弱劳动力的新陈代谢。另外,社会上大批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也很难实现再就业。延迟退休有可能使就业形势更加雪上加霜,进而加剧社会矛盾。 3.延迟退休有可能造成利益集团的不公分配从“挺退派”和“延退派”的人员构成我们可以看出,延迟退休的受益对象是技术类、管理类人士,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一方面可以做更大的贡献,另一方面也可以继续保持较高的生活水平。但是就业技能、环境、收入很差的社会弱势群体在既有的退休制度下,都梦想着提前退休后能有个不高但能养家糊口的收入,延迟退休无疑损害了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
三、关于延迟退休的一些建议关于延迟退休的讨论,专家列举了以下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弹性/柔性退休制度弹性退休制度是指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种弹性、较为灵活的退休制度。比如不一定必须将退休年龄指定在一个硬性的年龄里。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种和岗位,规定只要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就可退休,其个人利益不会受到影响。而身体健康、学历高、经验丰富、具有工作热情的同志可以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余热,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2.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形势明显好转近年来,就业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无数年轻人寻找就业机会,如此背景下推迟退休年龄,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就业压力。而经济的发展可以让国家积累更加雄厚的财力进行转移支付,应对政府日益加重的社会养老责任,同时可为更多人的提供就业岗位,让他取得更多的收入,从而让更多人在养老上享有发展成果。 3.继续优化完善制度机制,特别是要彻底变革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层面应该从根本上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结合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养老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老龄事业发展和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各种合法权益。同时做出更有创造性的制度设计,使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必须能够真正起到“保险”和“保障”的作用,从根本上给退休者、就业者和失业者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和谐的双轨制退休政策,退休年龄不一样,公务员30年工龄可以退休,其他男性(不管工龄35年)按年龄60岁才能退.退休时间不一样;不和谐的双轨制退休政策,不但退休年龄不一样,而且退休工资计算不一样,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计算方法和企业职工的退休费计算方法为何不统一呢?为什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和企业职工一样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呢?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办理退休,这是日(国发)104号制定的暂行退休办法,事过了27年的今天我们还在继续在执行暂行办法。 2、在我国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由于就业岗位少,造成了十几个大学生争夺一个就业岗位,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难,造成了职工下岗就业难。招工单位一般聘用的对象35岁以下,用人单位一般将45岁以上列为淘汰对象,特别是今年8月份华北油田再就业跟离婚挂钩,为上岗“突击离婚”的现象,就凸现了就业资源缺乏,加大了就业成本,加大了失业人群。若不及时调整退休年龄,则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将不能释放给社会。 3、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中和国有企业改制,出现了“停薪留职”、“买断工龄”、“长期休养”、“内部离岗休养”、“外出打工”、“轮岗”、“待岗”、“放长假”各种各样的变相“退休”形式,而且制订的办法差异较大,如:工龄20年,年过40岁,有的办“长休”,有的办“内退”;工龄30年,年过50岁,有的办“长休”,有的办“内退”,还有的直接办退休。同一个国有企业,同样条件,内部各单位办理差别各异。面对这种情况,有待统一规范。 4、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引发了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与公务员在退休上一视同仁的问题浮出水面,等待解决。。 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出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从而在法律上得以保障。引发了“男女退休平等”问题 6、1978年国发104号制定的暂行退休办法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有的同样在以上环境中连续工龄满9年,却到60周岁才能退休,明显失去了公平性
1、目前应该对在国企年龄超过50岁,工龄超过30年的职工实行提前退休或内退。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开始启动,到90年代中期开始,企业普遍开始建立保险金账户。这些人是七十年代工作的,工作前期是计划经济时代,低收入、高积累,国家包养退休的制度,没有养老保险基金。工人的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原本应该作为养老积累的钱为国家用于投资建设。这批人进入中老年后,国家才开始实行现在的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特别是过去一段的改革措施中和将要改制的方案中,很多国企为解决企业超员问题,牺牲了这些老职工的利益。目前,让这些职工实行提前退休或内退,不但正视了历史,衔接了新老政策,而且,这部分人员实际上大部分已经离岗了,现在办了理退休,还原事物的真实,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在构筑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思想。 上海城保参保范围扩大2009年正式推行的 “居转户”政策,让人为之兴奋,上海户籍坚冰终于松动。今天上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在第三届 “民生访谈”中透露,上海的城保大门已经打开,备受关注的社会保险衔接转移过渡政策、热议已久的“柔性延长退休年龄”都将在年内分步推出。
【社会保障】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再享受转移支付
记者:2010年对上海保障体系的构建是怎样的一年?
鲍淡如:2010年上海的社会保障还有一些比较大的调整动作。国家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也出台了比较有力的政策和制度。去年年底国务院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所谓衔接转移,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不管你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社会保障关系不再是跟一个地区、跟一个部门捆在一起,而是一个全国性的开放的平台。国家的社会保障面临着质的变化,从地区封闭的走向适应人员流动、贯穿人的一生的,完整的、全面的社会保险阶段。这个变化对上海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个背景下,上海今年的城保自身有一个完善。
上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历经几十年的改革、完善,制度建设从无到有;覆盖人群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低到高;覆盖范围从城到乡、从内到外,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障的全覆盖。
过去,我们的社保制度是以身份为特征的。哪怕在同一个企业里,也会因为户籍身份不同,存在城保、镇保、综保并存的现象;今后将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规则,所谓统一的规则往往有的人会理解为水平统一,其实不是。规则基本遵循的是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益兼顾,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缴费的年限,缴费的水平与享受的待遇 相挂钩。规则统一起来,保险就会更落实到位。
记者:上海社会保障工作是一直走在全国的前沿,跨省转移的衔接已经热议很久,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公众层面。上海是否已经有一些有效的尝试?
鲍淡如:上海自去年7月1日之后连续出台了3个文件,主动打开了上海的城保大门。
一是,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据统计,该政策出台后半年,就已经有15万人参加城保。
二是,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分别办理《外国专家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等证件的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参保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是,在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城镇户籍的外来配偶,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养老、医疗保险。
记者:现在很多外地年轻人在上海就业,他们的父母退休后可能都会来上海来跟子女住,他们的养老金能不能办理转移?
鲍淡如:这个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实行转移,如果异地居住,我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异地领取养老金。纳入新的居住城市生活后,城市当中的其他相关福利则根据福利制度规定处理,像低保、医疗、救助制度等等。
记者:社会公众对此了解程度并不高,您刚刚提到的已经可以参保的那三类人群,是否还有很多人不知道有这样的政策?
鲍淡如:对。我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有个朋友,他是一家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外籍身份。为了享受医疗保险,选择在香港买保险,每年缴纳六七千元。但实际操作并不方便。在上海生病了,医药费要自己先垫付,然后再去香港报销。在上海这类人很多,他们完全可以在上海参保,不仅可以享受医保,将来还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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