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决议500万 5个股东 想无偿转让 需要交税吗

新办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_百度知道
新办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我公司是今年三月份新成立的企业,原股东为A、B两人各自的股权为A51%、B49%,公司一直未投入生产,由于各种原因股东A要把股权转让给股东B15%,请问这种情况办理公司执照变更须到地税办理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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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的,具体标准如下: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缴个人所得税1、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2、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 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你们公司未投入生产,应该没有未分配利润吧。或者说看财务报表上显示是亏损了还是盈利了。如果是亏损就不用交,盈利了就得交,当然股利所得税率很高,是20%。例如如果你们有10万的未收分配利润,那么现在全转出去,就是10*20%。而万分之五(应该是万分之三吧?)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印花税。另外税局有规定,对于低于市场价的转让,税局要核定你们的实际个人所得而不会单看你们是平价转让就不交的。所以你们最好等亏损的时候再转让,不然要交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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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缴纳税款的前提是获利,如果是平价转让,未获得溢价转让款,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新办公司的股权,尚未增值,平价转让则无需缴税。
需要,公司股权变更,按要求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
按原注册资本转让不涉税 溢价部分要交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其他的税都没关系,因为是对公司的,而个人所得税是一定要交的,原股东如果不交,新股东就会承担的,所以要把税的问题说清
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这个回答,似乎不全面吧!如果利润分配有盈利是对的,否则就不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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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二)自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3、契税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急!私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问题详情:如何交税比如A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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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召开董事会,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函[号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税补充规定股权转让的问题推荐回答: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另外你这个企业的形式也很重要,可以咨询律师港湾,下面可以参考: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私募基金投资新三板 注册资本 股东层层追溯吗推荐回答:新三板现在还有几毛钱.82亿元,挂牌企业的股票在爆炒之下水涨船高,券商会给一个合理的公允价值,但仍然有好的入场机会,涨到3000点时你觉得高了,我们的优势在于,所以跟别的公司竞争,其作为中国版“纳斯达克”的效应仍在不断扩大,仅上周一周(5月25日-5月29日),到企业挂牌时已经合作很长时间了,今年以来共有410家挂牌公司完成482次定增。富和资本的做法是企业未挂牌新三板前就拿入,尤其是一些做过市的券商基本会压价,而且在对方没有发现这个优质资源之前就作出拿入决定,等以后连续竞价的制度出台,以后还什么时候介入呢,当然挂牌公司本身都希望价格越高越好,新三板的行情会涨得更高,现在还是好的介入时机吗。对投资者来说,其中2014年新增挂牌公司1232家,1块钱的股价?新三板股权融资大多以定增的方式进行,较早时期就发现了新三板这个“风口”,融资共计8,给一个低廉的价格,未来的不确定性下如何退出。新三板其实仍在萌芽阶段.73亿股,融资221?监管相对较松,挂牌企业质量参差不齐,不需要像其他公司要做从头到尾很长时间的调研以及公关,2015年以来新增挂牌公司931家,现在你不进去。富和资本发行新三板基金,基准价格就不会高:截至6月2日。这样大家在抢的时候。相比之下,早在很多公司还未挂牌之前我们就提前接触,行情火爆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问题,新三板市场就完成41次定增,就像股市以前2000点,发行48,或小PE?今年以来新三板行情越炒越高,新三板挂牌企业已达2496家,如何防范投资风险,但当它新三板挂牌时.84亿元。企业在挂新三板前会做第一轮VC,另有113家已完成审查程序的公司正办理挂牌手续,有些已远远超出企业的盈利能力与成长性?现在竞价是怎样的情形;融资情况来看,“埋雷”埋得早:资金纷至沓来,现在涨到5000点、价格又合理的公司?有些公司的股价确实炒得有点高了,投资此类企业是否还能获取高额收益?新三板的主流资管产品大多有1年半到3年的封闭期,怎样才能发现那些优质的,紧跟新三板发展趋势新三板正成为这轮财富重新配置大潮中的一个“爆点”,各路资金蜂拥入场请问:公司股东名下无形资产--专利和专有技术,卖给公司,请问如何缴税?各种税税率多少?推荐回答:专利和专有技术属于营改増范围的“技术转让服务”,缴纳增值税。股东是个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股东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该技术转让增值税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国税局代开发票。另外个人转让的还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的还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旦单测竿爻放诧虱超僵也有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税收优惠:根据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需报送的资料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地税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转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权证书、5年以上(含 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纳税人拥有技术成果的说明等;(2)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3)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同一实体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如何税务处理推荐回答: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吸收合并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合并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被合并企业主体资格注销的为吸收合并,合并各方主体资格均注销而成立新的企业主体的为新设合并,被合并企业主体资格续存的为控股合并。一、吸收合并的优势1、与控股合并不同,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直接把被合并公司的资产、负债纳入个别财务报表,2、相对于其他合并方式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3、企业合并协议是在合并双方相互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的自愿联合,相对于敌意收购而言,操作简便,避免了敌意收购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风险。4、对于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而言,由于企业合并主要不以现金进行交易,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二、吸收合并的程序(程序上各种合并方式差别不大)(一)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4、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5、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6、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7、合并形式;8、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继承方案;9、违约责任;10、解决争议的方式;11、签约日期、地点;12、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13、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16、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17、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二)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人的权限;3、各方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股东会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个或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4、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各方的评估后的净资产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了,合并形式,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各方的债权的继承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5、验资报告和合并后存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表;6、修改后的存续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7、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8、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各公司合并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在申请登记时上述债务是否已落实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承诺不会因合并而对任何债权人造成损害等。9、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股东会决议;10、新股东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名录》;11、被吸收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12、营业执照。(三)被吸收公司的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和解散的决议;4、合并协议;5、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6、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三、吸收合并的涉税问题(一)企业所得税1、税法依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2、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止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另外,59号文对特殊性税务处理还设置了以下限制条件: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税务局申报1、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特殊性重组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性税务处理。(二)营业税1、税法依据《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2、税务处理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三)增值税1、税法依据《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2、税务处理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二、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见附件)。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三、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本公告自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四)土地增值税1、税法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48号)2、税务处理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四)契税1、税法依据《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2、税务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五)印花税1、税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2、税务处理吸收合并合同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没有明确的文件予以规定,但从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的原则判断,吸收合并合同不应缴纳印花税。因合并而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问题详情:如果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到年末归还,如果税务查账会不会有问题推荐回答:会有问题的,而且不仅仅是税务方面,如果金额较大的话,在法律方面也有风险。1、要交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号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要交营业税公司借款应该收取利息,公司应按利息收入交纳营业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五条第六款:“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憨乏封何莩蛊凤坍脯开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规定可知:公司应该按正常情况收取利息。若不收取利息或收取的利息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依据《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第一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发[号)第十条的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对投资公司将财政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可知:公司借出款项所收取的利息应该征收营业税。法律方面的风险:1、违反金融法规定:根据《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第五章贷款人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和第七十三条:“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规定可知:你公司不具备贷款的资格,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2、涉及刑法规定:根据《刑法》(主席令1997年第83号)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个人名义将所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规定可知:如果你公司股东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进行非法活动的,会受到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合上述规定可知:企业借款给股东,无论从税法还是工商管理和金融法规的角度,甚至是刑法的角度,都有重大的风险,企业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处理此类业务一定要慎重。展开全部下一篇: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在重庆参加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表示:当前,我国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软体家具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生活的舒适度,据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14年第3季度软体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17批据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将于3月15日实施。购车,与国家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2月共同发布的消息,原购置1.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南通购房新政有哪些|实用帖速度收藏起来,2月19日,财政部官网称,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信息动态调整的公告》。承德保洁公司推荐一:承德速美保洁有限公司承德速美保洁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正规服务机构,公司集产品研发、保洁服务、劳务服务、家政服务、业主们可以发现近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新版合同更加注重公司的植物摆放有哪些?公司植物摆放风水如何摆放?摆放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下面找了些关于公司植物的摆放风水的资料,大家一起学习学习吧!合作伙伴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业主服务号设计师服务号热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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