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外籍人士劳务合同帮我看看这个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有没有相关规定--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有没有相关规定
由于最近招工找到一个人员。想问下退休人员是否有效啊?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吗?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陕西&西安
|解答问题:41250
有效,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并不因签订的名字是劳动而改变。法律依据:《》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的,劳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以上便是“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啊?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吗?”回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浙江&杭州
|解答问题:36307
一、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 二、根据《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退(离)休职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本市单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征得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和受聘的退(离)休职工双方签订,明确聘用期限、聘用待遇、工作内容和双方其他的责任、义务、权利等,然后,送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介绍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年,期满需要续聘的,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外地单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先征得退(离)休职工的原单位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然后送交受聘的退(离)休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审核,并办理介绍手续,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可收取一次性10元的介绍手续费。外地单位的聘用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期满需要续用的 ,应重新申请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暂行规定》,(一)原则上由受聘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商定,一般不高于聘用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在职职工的、奖金收入水平,受聘期间对提高效益有较大贡献,或者有创造发明和科研成果者,另给予奖励; (二)退(离)休职工受聘期间,其在原单位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仍由原单位(现在为支付)支付;发生所需要的治疗费用(包括解聘期间工伤引起的治疗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三)各单位聘用的退(离)休职工,按规定办理过聘用手续的,其聘用待遇和管理费,企业可以从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支。 依《关于单位聘用退休职工的补充意见》的规定,被聘用的退休职工应该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对退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少数传授技艺,从事技术、业务指导的,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单位招用退休职工应严格控制在因生产、业务需要,为解决技术难题、传授技艺、培训专门人才等范围内。严禁聘用退休职工从事高空、井下、有害、特种作业岗位和繁重体力劳动。 聘用不支付,如有约定的照约定办。
无锡结婚律师
律所: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惠山区
擅长婚姻家庭
律所:江苏万仕邦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惠山区
擅长婚姻家庭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结婚法律百科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但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结婚相关知识
结婚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法律人士请看下, 这个协议书能否生效?_百度知道
法律人士请看下, 这个协议书能否生效?
我未满十八周岁
想跟父亲断绝关系 请看看 这个协议书 双方签字后 能否生效?
甲乙双方因矛盾无法调节,即做出以下协议。
1因甲方未满18周岁,与甲方妈妈生活在一起,乙方需每月给予甲方生活费???
元,直到甲方满十八周岁为...
我有更好的答案
无效,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断绝的。
人力社保业务部主任
你直接到公证处公证下解除父子关系就可以了,带上你的户口本,就可以了
不能生效,甲方未满十八岁,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协议无效。
大家都给力啊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协议书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法院人士告诉你 涉嫌犯罪的P2P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licui
P2P是一种新的交易形式,它避开了传统的借贷中间人,将借贷双方直接连接起来,是一种个体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平台达成借贷交易的互联网借贷模式。
一、P2P网络借贷的性质及分类
P2P网络借贷在实质上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金融模式,在具有传统民间金融特点的同时,其网贷平台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不再仅限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主体身份,一些P2P网贷平台还充当了居间人、人等身份。我国的P2P网贷平台上成立的借贷合同,已不再是简单的借贷合同,还提供借贷中介服务和多种理财服务等。因此,P2P网络借贷应当从广义上理解为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签订的所有与服务相关的合同。
根据双方当事人所处的服务阶段及借款项目不同,应将P2P网络借贷合同分为以下几类:
1.借款合同。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进入网贷平台后,通过自我判断确定借贷对象后在平台上签订的借款合同。网络平台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则负责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划拨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收取出借人应得利息,负责违约催收工作等。
2.居间合同。该合同是指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展的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与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而网络平台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关于P2P网络借贷公司所从事的中介应定性为金融信息中介还是金融信用中介,根据最新的立法动向以及各方的倾向性意见,将其界定为金融信息中介应更为适宜。
3.担保合同。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担保关系,由借款人和第三方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时,由担保人先行向出借人垫付借款人欠款,并获得出借人追索权利的合同。
4.委托理财合同。该合同是指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基于出借人的需求,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吸收出借人资金,同时向出借人保证回报一定利率的合同。该合同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分红计划等内容。
5.债权转让合同。该合同是指出借人在资金出借后、到期前,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出去,保证出借人在必要时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该合同的双方是借贷平台上的人,平台并不参与。
二、P2P网络借贷合同的相关问题
1.借款合同。关于不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资质的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随着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采取了有条件认定有效的思路,但对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为生产、经营需要”的标准,则需要以指导案例的形式进行明确。关于标准的认定,笔者建议采取从宽掌握的原则,如果掌握过严则容易使该条款没有实际意义。
2.居间合同。P2P网络平台作为居间人,发生纠纷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按照倾向性意见,P2P网络平台作为居间人,发生纠纷后需要承担责任。但笔者认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否承担责任,应按照合同法中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以居间人是否尽到如实义务为标准来判定居间人是否承担责任。关于责任大小,应当结合借贷双方及居间人三方各自过错大小来确定居间人的责任。
中商情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非中商情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3、征稿:中商情报网面向全国征集创业、财经、产业等原创稿件,并为创业者创业项目、产品、人物提供免费报道!中商创业交流QQ群:<font color="#ff163
相关事宜请联系:4 邮箱:
大家都爱看
天信投顾:亢龙有悔多堪忧箱体震荡慎选股
最近几......
习近平主席将于9月22-25日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预计期间造......
国务院扩大投资加速折旧范围四大领域获红包
中国......
美联储将在9月16-17日(北京时间9月18日凌晨)召开货币政......
凭借途观6年以前的问世,大众狠狠地撕破了CR-V、RAV4等日系车型统......
近日,乘联会公布了8月份各大车企销量情况,根据数据显示,8月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政......
据彭博社报道,百度CEO李彦宏日前表示,该公司的未来在于......
左手劈刀第41集剧情介绍
红军战俘集体越狱
堀诗音?鹈野みずき?上西恵?吉田朱里?矶佳奈江?内木志?藤江れいな......9被浏览1,447分享邀请回答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文章标题:请问我是下面县级市的,我通过当地的人社局组织的考试进入某局,是合同制员工。签订的三方协议,给我们的合同里面说是没有试用期,也没有规定违约金,合同期限是一年。现在我考取了公务员,但是要求局里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时候,局里要我们签个合同,规定我们只能考3次公务员,并且如果这次考上了需要交给他们6000元(他们说是什么培养费),请问局的行为是否已经违法?正常辞职应该没有违约金这一说吧,后来签订的这个合同是否有效?说严重点这已经属于敲诈了吧。望有关人员一一解答,谢谢!
发布单位:
生成日期:
杨豪健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 从您的叙述当中来看, 该局的做法不符合规矩。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人社局举报投诉。
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盖公章有效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