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系统统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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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使命必达 温州生态园开启六大攻坚行动
  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今年是实施三垟城市湿地公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为确保开好局、起好头,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于日前召开“百日攻坚大会战”动员大会,将包括中兴大道在内的多项重点工程项目督办落实,利用100天时间,动员全委上下干部职工,紧盯目标任务,合力攻坚破难,全力推进“增量”、在建工程“清零”、房屋拆迁“提速”、湿地统征“净地”、五水共治“净水”和城市管理“治乱”等六大攻坚行动,确保实现“奋战一百天,夺取全年红”的目标。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主任郑华介绍,开展“百日攻坚大会战”专项行动,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展示生态园新形象的迫切需要。截至目前,湿地公园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正式印发。只有将“百日攻坚大会战”作为主战场,加快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真正落地,并在打硬仗中不断发现、培养、锻炼和检验干部,才能顺利实现“三年建成开园,打造传世之作”的总体目标。  有效投资“增量”攻坚行动  一场胜利的战役,充足的粮草是最基本的保障。截至目前,资金保障计划超额完成全年征地拆迁资金需求。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政府投资额10亿元。  行动目标通过加强资金保障、障碍清零、审批服务、项目督察等举措,加快新开工项目落地和在建项目推进,完成12个新项目开工,力争本年有效投资增量5%以上。完成融资新增授信60亿元。  在建工程“清零”攻坚行动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周凯化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张任务表,上面清楚地记录着百日攻坚的战役中,需要攻克问题55个。截至目前,已解决23个,破题率41.8%。其中,三郎桥A16地块安置房工程、瓯海大道沿线整治提升工程、铁道南路排水管线整改及路面修复工作等5个建设项目的清零问题已全部解决。其他尚未解决的问题部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另外均已按照规定节点推进。  行动目标重点对北入口、中兴大道延伸段工程等24个计划开工建设项目和续建项目进行“清零”,加快推进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房屋拆迁“提速”攻坚行动  在池底村村民郑加四看来,三垟湿地这些年的建设虽说进度不快,但给村里带来的实惠有目共睹。“以前,三垟这一片到处是泥巴地,骑个自行车都会掉到沟里去,现在到处建起了水泥路。”郑加四希望三垟湿地的拆迁工作推进得越快越好。  据统计,截至目前,湿地片2015年启动的丹东村、沙河村,房屋腾空率均已超过了98%,房屋拆除率超过90%。2016年启动的上垟村、池底村、三郎桥片共计3216户全部完成协议签订,签约率达到了100%。目前,生态园正与属地政府一起接轨“大拆大整”工作,快马加鞭推进房屋的腾空和拆除工作。张严冯村、樟岙村的征迁工作也进入了“快车道”,边签约、边腾空、边拆除。  行动目标按照“属地负责,业主共推”的原则,切实履行业主职责,始终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和属地政府对接配合,想方设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强化人员和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12月底前完成瓯海区三垟街道上垟、池底、樟岙、张严冯、丹东、沙河等6个村和龙湾区状元街道三郎桥村的拆迁任务。  湿地统征“净地”攻坚行动  与拆迁工作并行的统征工作,也是同频进行。“这么大面积的土地统征,在我市前所未有,其中不少土地性质不变只做所有权的改变,这一政策处理在全国也难有先例。”虽然,对于统征工作的难度,周凯化有所预判,但百日攻坚的意义在他看来,正是使命必达,不胜不归的任务。目前,生态园已基本完成19个村的村界校对,并着手地籍图制作。樟岙、池底、丹东、沙河等16个村已全部完成;上垟、黄屿等3个村部分完成。  行动目标采取“一次报批、全村统征、分期交地”的方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倒排计划、综合施策,全力推进湿地公园一期3689亩土地统征工作,今年12月底前完成土地报征手续和已征土地交地等工  五水共治“净水”攻坚行动  碧波荡漾,青草依依,湿地的美,五分呈现于水中。“水是三垟湿地的灵魂和根本。打造三垟湿地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治水是突破口,三垟湿地一直把治水工作作为全市治水工作示范工程来做,且已有初步成效。”郑华介绍,截至9月底,生态园就已累计完成治水综合投资8.77亿元。  行动目标以水质提升、水质净化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黑臭河防反弹、生态修复工程维养等长效管理机制,规范重要河段水质监测机制,全面推进湿地五水共治工作,确保全年提前完成综合治水投资任务10亿元,实现湿地水质持续提升,氨氮指标比去年同比下降50%。  城市管理“治乱”攻坚行动  飞檐斗角,木构楼阁,从瓯海大道转入三垟大道,一座古朴的建筑雏形已现。作为湿地公园的一大形象工程,北出入口项目和占地182亩的北出入口公园,将来不仅是三垟湿地北部的脸面,还将糅合房车基地、小码头等多种配套功能,传统与现代将在此完美融合。  贯穿湿地的主要通道“南仙路”已启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路面、桥梁、公交站亭和路灯等城市公建配套,或“洗脸”或“整形”,进入颜值提升阶段;智慧城管处置率和按期处置率均为100%。  高教园区将启动中心东路和景观大道的提升工程,绿化养护管理等;目前,中心东路即将进入绿化补植阶段,景观大道的交通护栏已完工。  大罗山旅游景区提升重在完善配套建设,旅游公厕、特色旅游客栈创建,生态停车场的建设等。  行动目标以整治“乱停车、乱占道、卫生脏乱、设施破乱、绿地杂乱”为重点,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美化优化园区视觉空间,确保年底考核指标圆满完成,城市管理和景区管理有明显提升。
生态园;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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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武征案阳审[2016]第30号(土地统征 位于汉阳区永丰乡燎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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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武征案阳审〔2016〕第30号
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武汉市2010年度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函》(鄂土资函[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汉阳区永丰街(乡、镇)燎原村2.5294公顷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1.7956公顷,建设用地0.7338公顷,未利用土地0公顷),已于2011年7月21日发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1〕147号)。该范围内有2.5294公顷集体土地已于2016年11月3日发布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经公开征求意见,市人民政府决定2.5294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如下方案实施: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
经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证,被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如下:
单位(个、株、元、平方米、立方米)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为14人。
以上调查的种类和数量以实际签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结果为准。
二、区片综合地价(或统一年产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或统一年产值)标准为463.5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万元。支付对象为燎原村委会,支付方式为: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90日内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补偿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采取协商定价的方式予以补偿。支付方式为: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90日内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支付给个人。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燎原村委会出具的相关材料,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为:按照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进行安置。
五、关于被征地范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燎原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涉及村民利益,该方案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组织成员参加讨论,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燎原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须经街(乡、镇)政府审核,报区城乡统筹办(或区政府确认的相关部门)备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公布《燎原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地范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不得低于《市物价局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号)、《市物价局 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4号)所规定的标准。
六、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
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4〕173号)
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5〕13号)
4、《关于转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77号)
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自即日起施行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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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土征补~公告[2013]第16号(统征地块 位于长丰街长青村)
  来源:~口分局
武汉市国土和规划管理局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土征补~公告[2013]第16号
&&&&& 武汉市人民政府于 日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2009]第105号),征收~口区长丰街长青村集体土地0.7039公顷,用地单位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实测用地面积0.703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其中:耕地
面积(公顷)
应安置农业人口
区片综合地价
400.5万元/公顷
&&&&&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A)土地补偿费+(B)安置补助费
金额(万元)
其他农用地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 四、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16.755万元,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支付给长丰街长青村。
&&&&& 五、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
&&&&& 六、房屋拆迁情况以及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
&&&&& 该项目本期需拆迁房屋总户数为125户,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24647.39平方米,按照不低于《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8号令)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 七、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晏绍元& &&&&&&&&&&&电话:
&&&&&&&&&&&&&&&&&&&&&&&&&&&&&&&&&&&&&&&&&&&&&&&&&&&&&&&&&&&&&&&& (可登录“www. 数字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查询)
&&&&&&&&&&&&&&&&&&&&&&&&&&&&&&&&&&&&&&&&&&&&&&&&&&&&&&&&&&&&&&&&&&&&&&&&&&&&&&&&&&&&&&&&&&&&&&&&&&&&&&&&&&&&&&&&&&&&&&&&&&&&&&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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