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36氪 股权众筹 签专栏平台,为什么是36氪

从36氪众筹平台涉嫌项目欺诈评股权众筹平台的法律责任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陈胜
互联网金融自中国落地生根以来就问题迭出,由于去年P2P行业的乱象导致很多投资人对其失去信心,互联网金融的新玩法——股权众筹开始受到很多人的追捧,但近日媒体曝出的36氪股权众筹平台“宏力能源”项目涉嫌欺诈无疑又给了互联网金融泼了一盆冷水。
“宏力能源”全称为“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去年11月份,宏力能源通过新三板定增的方式以每股10元的价格向投资者发行新股600万股,募资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3000万元的额度将在36氪股权众筹平台上进行募集。36氪的推销人员在宣传该项目时声称“宏力能源已连续两年盈利,2015年无大碍为3500万元,应收账款2.4亿元……公司净利润率14.7%,2016年业绩翻3倍”。然而根据宏力能源后续发布的2015年财报显示,其营收从2014年的2.28亿元下滑至2015年的7373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了2678万元。宏力能源项目业绩数据造假一事一经曝出,便在投资者群体中掀起轩然大波,这不仅意味着是投资回报的付诸东流,甚至连投资成本也将难以回收。造成该事件的原因一方面是宏力能源的虚假披露,但另一方面36氪众筹平台在审查环节的疏忽也令其难逃其咎,那么在平台方未尽到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其究竟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法律关系解构
根据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号)》,
“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在一般的股权众筹结构中包括三方主体,即筹资人(亦可称为创业人或发起人)、众筹平台和投资人。股权众筹平台接受筹资人的委托,将其发布的项目信息公布于网络上,为筹资人的资金需求提供宣传并寻找投资人,向投资人介绍项目内容,最终促成双方交易的达成。目前国内主要有两种股权众筹的投资模式,一种是无领投人的模式,另一种是领投
跟投的模式,也是目前比较主流的模式。领投人一般为熟悉股权投资领域,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负责对筹资人发布的项目进行分析、尽职调查、估值溢价及投后管理等事宜,并就其分析结果向跟投人进行说明。这种领投
跟投模式的好处是多方面的,其一为筹资人提供了便利,筹资人只需与领投人对接而无需面对数量众多的投资人;其二因为专业领投人的存在降低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投资人也不必过问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等比较专业的事情;其三资金撬动变得更加容易,大大提高了筹资的效率。
在股权众筹的操作模式下,筹资人、众筹平台和投资人间形成了多种法律关系:
首先,对于筹资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要视筹资人设立的商事主体的性质来决定(该情况一般针对创业公司的股权众筹)。如果筹资人与投资人设立的商事主体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那么他们之间则形成股东与股东的法律关系;如果成立的商事主体为合伙企业,他们之间则形成合伙人与合伙人的法律关系。在实践中,如果因为股东人数或合伙人数的限制,或者投资人不愿显名登记,投资人可以采取让筹资人或其他投资人代持股的投资方式,此时便形成委托代持的法律关系。
其次,对于领投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在实践中,股权众筹项目融资成功后,众筹平台会代理领投人和投资人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依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作为经营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GP),所有跟投人作为出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LP),并签订合伙协议,这样领投人与投资人之间便形成了合伙关系。
最后,对于众筹平台与筹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在此前的“股权众筹第一案”——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众筹平台,以下称“飞度公司”)与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筹资人,以下称“诺米多公司”)的居间合同纠纷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飞度公司与诺米多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虽名为《融资协议》,但由于合同的核心目的在于促成交易,因此法院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飞度公司与诺米多公司之间为居间合同法律关系。此外法院对此还作出了如下的补充说明:
“界定为居间合同关系是基于对本案争议的相对概况,但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型金融生态,众筹平台提供的服务以及功能仍在不断创新、变化和调整当中,其具体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可见,法院对股权众筹之中法律关系的认定是持开放态度的,这种态度对于新型股权众筹模式的生长创造了一个更为宽松的司法环境,更有利于股权众筹的创新和发展。
股权众筹平台的责任需被进一步明确
信任关系是任何商业活动得以存续的基本前提,信息披露作为搭建信任关系的桥梁,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商业交易能够畅通无阻的必要保障。但是在股权众筹的背景下,筹资人天然地存在通过粉饰项目以获得更多融资的冲动,由此拉大了筹资人与投资人的信息隔阂,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也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被放大。因此尽职调查作为投资的前置性条件及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便应运而生。在有领投人的股权众筹中,尽职调查的责任一般由领投人来承担,如果没有领投人,则一般由众筹平台来承担,也即众筹平台对筹资人项目的真实性和信用的可靠性负有审查义务。除此以外,众筹平台的其他义务还体现在以下规定中: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
可见,《合同法》对居间人的报告义务和忠实义务做出了规定,但对居间人的审查义务未做规定。指导意见明确了众筹平台作为居间人的披露义务和风险揭示义务,但是该义务在无对应法律责任进行钳制的情况下等同于“空头支票”,这也直接导致了“36氪宏力能源项目”中被欺诈的投资人只得向36氪管理层和宏力能源管理层伸张权利,如果维权未果将陷入用尽救济途径的尴尬局面。
尽管早在2014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试图明确众筹平台的具体职责和法律责任,但时至今日正式的法律规定却尚未出台。因此我们认为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首先加入众筹平台对筹资人或合格投资者的审查义务,除此以外对于众筹平台法律责任的建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体现:
1. 民事责任
首先,如果平台方对合格投资人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或者平台方未尽到其他《合同法》要求的报告义务或忠实义务,致使融资人的风险被不适当地扩大或者导致融资人的财产损失,融资人可以追究平台方居间合同下的违约责任。
其次,一般而言尽职调查的义务由领投人来履行,在无领投人的股权众筹项目中,则平台应对融资人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对投资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如果平台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或风险提示义务,或者在审查过程中因存在重大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财产损失,投资人可据此追究融资平台的侵权责任。
2. 行政责任
工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依据众筹平台具体违规情节的轻重分别对平台处以监管谈话、警告、责令改正、罚款、通报批评、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这些违规的情节可能包括披露不到位、发布虚假的筹资信息、与筹资方恶意串通损害投资人的利益、或未尽到平台应尽的法律义务等等。除此以外,监管部门可在互联网上建立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众筹平台的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以方便筹资人和投资人了解众筹平台的基本情况。
3. 刑事责任
如果众筹平台明知融资人发布的筹资信息为虚构的,仍向投资人进行推荐造成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众筹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非法集资类犯罪。如果众筹平台已经尽到了必要的审查义务,则其无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股权众筹平台法律责任的基本构想。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提倡过于强调平台方的法律责任。平台方作为股权众筹融资的核心,过度的干涉只会抑制平台的发展和创新。在当下,对于股权众筹的合规化还是应该从加强监管和加快立法两个方面入手,通过明确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以及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推进股权众筹的健康发展。相信随着法律责任的明确和监管的细化,股权众筹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势必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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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氪再陷“涉嫌诈骗”漩涡 中国股权众筹已近落幕 | 钛媒体独家
  【写在前面的利益相关声明(也许是史上最详细的利益相关声明)】  系专注于TMT(泛科技和生活方式领域)以及一级市场的信息服务平台,其媒体业务与36氪媒体业务构成竞争关系。此深度调查中曝光的争议问题,出自于36氪金融板块的股权众筹平台业务,并没有相关金融交易平台业务,且互联网金融行业与一级市场真实状况均属于重点覆盖和报道、研究范畴。  在媒体经营越发多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媒体包括本文主角,开始扮演金融、地产等服务商的角色,诸多业务的确涉及市场高风险领域。希望大家的讨论,更多围绕文章本身所反应的行业问题展开,不要再围绕“媒体互撕”这样的口水,因为那会在及其旗下投研产品“潜在投资”,立志成为全球一流的一级市场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的雄心,以及整个团队的专业信仰面前,显得太为浅薄。  此前有部分人争议过旗下“潜在投资”业务也构成竞争,在此特别说明的是,此业务自出生就是科技投研和专业数据服务类产品,迄今已发布数十项专业投研报告,在全球TMT泛科技项目数据库TMTBase基础上,聚合了包括中国数十家主要股权众筹平台项目在内的完整一级市场投融资数据,并以Pro专业版呈现;“潜在投资”从来不是,将来也不会作为股权众筹等“交易平台”的属性存在。本文作者为“潜在投资”投研业务的负责人李非凡。  “我到现在也想不通,我每投一个项目,我都不能说成功,如今在众筹平台上随便挂出一个项目,居然就有人放钱了?谁来给他做项目分析?”著名天使投资人徐小平曾与记者聊及当下的股权众筹模式,他觉得难以理解。  在中国许多地区,这些看似不可理解的“新鲜事物”,在欣欣向荣的同时,却也在一幕幕上演着“荒诞”。  2016年曾独家报道的36kr股权众筹项目宏力能源被爆“涉嫌诈骗”一事尚未完全解决;近半年来,作为36氪对外长期包装为“明星项目”的猿团,再次成为上百位众筹投资者心中的又一场荒诞。  成都猿团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猿团”)由谢恩明创立于2015年6月,该公司是一个技术众包交易平台,也是网络孵化器,即程序员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创业公司完成技术外包,以此获得现金加股权。  这曾是一家在36氪众筹平台上被知名领投人光环覆盖的项目,却在两年后的今天,笼罩在“创始人“跑路”、CEO还有案底前科、业务私自关闭、资本自融、融资款暗度陈仓”等等质疑声中,以及并非市场经营因素而“坍塌”的阴云之中。  这个被36氪一度包装力捧的明星项目,瞬间急转直下,猿团成为了遭到百位众筹投资人开始追讨的可能“投资骗局”。  36kr至今仍将猿团列为优秀案例,第一行最后一个为猿团(来源:2017年6月的36氪金融对外融资宣传ppt)  36氪“创投助手”中关于猿团项目的最新截图   在猿团项目前后两年的跌宕周期中,领投人、36kr众筹平台、项目方、众筹投资者,哪怕有任何一方履行投资风控的基本审查责任和完整信息披露,也不至于导致这场涉及130位众筹投资人,总涉事金额超1500万人民币的投资悲剧发生。  这1500万元众筹分别来自,36氪第一轮众筹266万元,第二轮继续由36氪组织众筹500万元,加上各路投资人通过其他渠道直接购买股份等方式注资的近800万元。  深思这场中国特色的荒诞“互联网股权众筹”样本性事件,折射出的却是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方责任意识淡薄、风控能力极弱;投资者成熟度与知识、经验储备极缺;配套监管法规完善度等产业链各环节都还亟待成熟,等严重问题。更揭露出在实际操作和技术层面,当众筹主导者(主要包括项目方、平台方和领投方)如果暗藏不正当用心或逐利欲膨胀的情况下,互联网股权众筹在模式,运作流程,契约架构,信息通达等重重约定的集体失效。  这一案例也绝非孤案,悲剧是行业参与各方共同责任缺位的酿果。只是到头来,承担最大风险后果的终究是那些一开始显得有些“盲目”的散户投资人。  明星还是流星?  千里赴京,装满背包的证据材料,顶无片瓦地站在()的十字路口,迎接雷宇的是今年最大的一场雨。  雷宇(因保护爆料者需要,此处为化名),猿团早期投资人,通过股权众筹、转让等方式先后注资20万元。以他为代表的涉事众筹投资人群体,正在通过各种方式挖掘猿团项目背后的荒诞,为自身权益寻求伸张。  时间拨回至日下午,在拿到了著名TMT投资人蒋涛100万投资之后,猿团创始人谢恩明接到36氪股权众筹邀请,让谢利用“拿到蒋涛投资“作为宣传点进行众筹。  蒋涛系前极客帮创投合伙人,16年互联网创业经验、5年TMT天使投资经验,曾开发出巨人手写电脑、金山词霸等产品。他创立的CSDN是全球最大的中文IT社区。投资了凌云电动车、锤子科技、IT桔子、北京创客空间等多家公司。在许多人眼中,他无疑是榜样的存在。  2015年7月,36氪股权众筹平台挂出了“猿团“天使轮的融资认购信息。在项目宣传文字中写到,TMT知名早期投资人蒋涛在该项目天使轮已投入100万元人民币,而本次“猿团“众筹的领投方为极客帮(全称,北京极客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蒋涛为企业合伙人)。项目本轮估值4000万,众筹起投2万,加上领投的60万元,本轮众筹目标融资总额为260万元,其中众筹200万。最终猿团项目该次众筹以超募6万元,成功完成。  谢恩明在猿团众筹BP中的团队介绍  2015年,猿团在众筹路演中对投资人表述的规划  整个路演环节由36氪平台进行组织。雷宇告诉记者,直至今日,36氪从未安排众筹投资人与领投方极客帮,以及蒋涛有过任何接触与信息沟通,“我们听到和看到的,都只有36氪和谢恩明。”  雷宇回忆,其实在众筹完成后,谢恩明一直在向36氪催款。感觉当时猿团账面应该已经出现紧张,和谢恩明路演声称账面有稳定现金的情况不符。  然而就在不久之后,谢恩明便告知股东:项目发展不错,很快将进行A轮融资。消息一发布,在投资人微信群中,部分原有众筹投资人为了“扩大战果”或A轮变现,向谢恩明提出继续投资。  2015年11月,谢恩明再次将猿团挂上36氪众筹平台进行融资。此轮为天使+,8000万估值,比上轮众筹翻倍。起投金额2.5万。目标融资额500万。蹊跷的是,本轮的领投方为自然人胡功欣。依据36氪以往的领投准则,若非知名天使投资人,个人不能够作为众筹项目的领投方,必须由机构担纲。而胡功欣,这位离职不满一年的“猿团”前员工,却能带着70万坐上了享有20%Carry(份额收益)的领投方位置。  “这样的个人领投安排从未发生过,后来估计也没有。”雷宇难以理解。  时至今日,在问询胡功欣当初是否与36氪签订领投协议等材料,胡功欣回答:没有,36氪也没有对自己的领投提出资料提供要求或征求是否愿意领投的意见。  “这个倒是谢在中间安排”,胡功欣说。  36氪股权投资总裁袁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当时自己尚未任职,涉及猿团项目主管人员基本都已经离职,需要进一步向团队和时任36氪员工了解情况。  袁俊,36氪股权众筹总裁。日入职36氪股权众筹平台。在此之前,他本身也在猿团36氪第二轮众筹的跟投名单中出现。  作为猿团本轮天使+众筹平台和领投方,当时36氪平台与胡功欣的草率,难以想象仅在这次36氪平台第二轮众筹的涉事金额就有500万,且涉及近百位投资人。  日,猿团投资网站突然关闭。紧接着猿团员工爆料老板谢恩明欠薪跑路。投资人彻底慌乱,这才开始深入调查猿团项目。  至此,大戏拉开。  “猿团”项目七大迷团  1、蹊跷的股权变更  在银行提供的猿团财务流水中,没有显示在众筹之前,36氪和谢恩明声称的蒋涛100万元投资。  猿团银行流水中可见“极客帮”60万的打款记录,不见蒋涛个人声称的100万投资。“极客帮”的60万投资也并不在与众筹者共建的有限合伙企业当中  极客帮给猿团账面上投了60万,可这60万却没有在猿团占有任何股份。反而账面显示没有一分投资的蒋涛,在猿团众筹发生之前最近一次的股权变更中,莫名占有了5%的股份。并且在36氪平台第一次猿团众筹融资266万元注入完成之后,蒋涛这5%的股份依然没有丝毫稀释,期间蒋涛也没有投钱。  根据猿团科技2015年报统计  在工商系统里查到的年报截图   难道蒋涛100万投资只是个幌子?  雷宇分享了一组数字。猿团第一次众筹,极客帮领投60万,跟投方出资200万。在这200万中极客帮占有20%的领投收益,也就是40万。而极客帮领投的60万加上这40万刚好100万。  “用这种方式,蒋涛只要通过极客帮的身份投60万,便可达到他最初号称的100万投资收益“,雷宇暂时只能通过账面记录数字做出以上猜想。  人算不如天算,谁也没料到猿团的坍塌来得如此之快。  “领投+跟投”模式,成为领投方的套利盛宴。领投+跟投模式,已成为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最为常见的联合投资体。即在众筹过程中由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方作为“领投人“,众多跟投人选择跟投。该模式发端于美国股权众筹平台Angelist。在该模式下,领投方的资质、能力、行业认可度、信用度对跟投方的选择和判断产生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为保障跟投权益,部分众筹平台要求领投与众筹投资人“同进同出“,但实际操作中约束可能只是在有限合伙公司中。领投方可以在众筹时将大额资金另外打给项目,而在与众筹投资人建立有限合伙时仅出资很少,却能凭借领投的身份利用这很少的出资拿到整个项目20%的合伙收益。不仅如此,若该项目有巨大成长性,基于“同进同出“的约定,在领投方出资很少的有限合伙中,领投方可带领众筹跟投方一同退出,由于出资少领投出让的股权可以忽略不计。同时,领投方另外打给项目的大额投资款和所占的大额股份,即可不受“同进同出“的约束而保持不变,还能用这种方式置换出众筹者的股权份额,侵占众筹投资人的利益。  在猿团项目中,极客帮的60万投资是单独打入猿团账户的,并没有打入与众筹资金一起建立的两个有限合伙企业当中。在与众筹投资者一同建立的两个有限合伙当中,极客帮每个仅注资100元。  36氪现在对接该项目的人员许靓表示,“ 如今36氪也联系不上蒋涛 ,领投方极客帮表示蒋涛已经离开该机构, 对于36氪的问询并不配合。”  “其实当年极客帮领投的60万,就是蒋涛个人借用极客帮的名义投的。”时至2017年7月,36氪才第一次对投资人披露的此事。  截至发稿,记者多渠道尝试联系蒋涛,均无回复。  2、投前尽调的重大失误  在领投+跟投众筹模式中,领投人享有约定比例的Carry(份额收益),也承担着代表众筹跟投股东行使监督、知情、尽职调查、沟通管理等责任。自始至终实际领投人蒋涛和极客帮从未与跟投股东有过任何形式的接触,遑论担负调查、沟通和监督项目的责任。  “谢恩明就是个老赖”,雷宇有些激动。  2014年、2015年,谢恩明均被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该情况领投的蒋涛、极客帮、以及撮合平台36氪从未提及。  查到的谢恩明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法院文书  今年3月,雷宇要求36氪提供当年对猿团尽职调查的材料。当时与雷宇对接的36氪工作人员称,该材料涉密,必须来到北京,在签署了保密协议之后公开查看。  “后来其它投资人去了北京,但仍然没有看到”,雷宇说。  这次专程到北京,雷宇决心一定要面见当年这份神秘的尽调材料。  2017年7月,北京海淀36氪总部。雷宇这次对猿团当年尽调材料的查看要求被再次拒绝。理由为36氪股权投资总裁袁俊,这几天正在休假,流程很麻烦,现在无法审批。此外,档案室的人现在也不在,门是关着的。  袁俊对记者说,自己这几天确实在深圳休假。“我们的尽调信息都已经挂在页面上了,而当年我们接手蒋涛、极客帮的尽调资料,由于和领投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蒋涛没有授权公开的情况下,我们实在无法给投资人看。”  而谈及对众筹企业运营信息的审核把关,参与猿团项目的36氪法务陈峰做出这样的解答,“比如去年36氪‘宏力能源事件’,连一家三板上市公司提供的材料都不一定真实,猿团项目的材料又怎么能保证绝对真实呢?财务预测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可靠。”  此外,猿团项目的年度财务报表,36氪也没有向一次又一次前来索取的投资人公布,平台理由是:财务报表没盖项目公章,不合规范不能透露。  “为什么当年投的时候没想到去看这份尽调材料,在项目出事之后才想着去找?”面对记者的疑虑,雷宇叹出悔意与无奈,“我们原以为,一家技术公司有蒋涛的名义做投资背书,怎么可能会有大问题?”  雷宇是工程师出身,长期受沐于蒋涛所构建的CSDN,这个国内最大开发者社区的陪伴,猿团涉足的领域也正是雷宇驾轻就熟的技术。  “我甚至没考察过猿团的产品和技术”,雷宇说,“又想到还有极客帮这样的专业投资机构领投,又有36氪这样的知名媒体平台,一般的投资人就算自己有怀疑也不会太当回事的。”  2017年元月,微信小程序内测,猿团在投资人微信群中称做出一个“小程序商店”的产品,在产品页面下现实着其它公司的版权声明。这让程序员出身的雷宇产生怀疑,按谢恩明所述猿团技术应明显高出这家公司。  “这就是个程序列表,很简单,也没必要交给别人做”,雷宇带着疑惑询问谢恩明。谢的回答是,这是合作,为了快速上线,便不再解释。  日,谢恩明向投资人群发了一份个人总结邮件,承认经营困难,并出现资金问题。  3、“双面”谢恩明到底是谁?  猿团项目众筹时,投资人对创始人和公司的了解,仅能从36氪平台的项目宣传中获得。在宣传文案里,谢恩明被包装成有BAT大公司从业背景的明星创始人,在腾讯、金山等公司工作过,拥有不错的学历。  36氪猿团项目众筹页面   日晚,雷宇与36氪猿团对接人许靓一同前往成都面见谢恩明。谢恩明亲口承认,他初二退学,2005年加入金山软件,2007年加入腾讯,从事着客服和话务等非技术工种。他2009年自己开了一家宠物店,2010年因参加电视节目成网红,年宠物店变成全国连锁,显然谢恩明并没有像在36氪平台上宣传的那样,具备十年的连锁经营经验。而地方法院早已连续将谢恩明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公告,这一事实在平台包装言辞中丝毫不见。  36氪股权投资总裁袁俊回应,“我们掌握的信息都披露在36氪猿团项目的众筹页面上了(如上图)。所有关于猿团项目的尽调信息,都来源于领投方,即蒋涛和极客帮,我们作为平台扮演的是FA(financial advisory)角色,只是把领投方提供的信息展示给众筹者。”  关于平台以什么标准审核这些信息,袁俊表示,当年36氪众筹平台挂上项目要经过几个过审环节,包括专职的审核委员会,投资经理不能进入这个委员会发表意见。但具体到猿团项目的过审详情,袁俊后来才任职因此并不知情。他也不知道谢恩明上过法院“被执行名单”的确切事实。袁俊透露,36氪众筹平台目前也在调查此事。  为求证当事人,记者不断拨打谢恩明的两个手机号,一个关机,另一个始终无人接听,其微信也设置了好友添加隐私保密。  “他甚至有跑路的前科,在他早年开猫铺创业时,欠下债主钱之后,佯装罹患绝症四处躲债。“如今的雷宇倒是对谢恩明的情况如数家珍。  为了清还之前项目的债务,尽早脱离“被执行人名单“,猿团渐渐扮演起了一出隐匿“提款机”的角色。  4、投资款去哪儿了?  涉事投资人集体清算的投资金额中:36氪两轮众筹的766万, 蒋涛所谓的100万投资,加上以及其余投资人的注资款,总融资已过1500万元。当时成立一年半的猿团,为什么烧掉了这么多钱?  在查看工资单时,投资人注意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张蓉、吕蓉,这两位和谢恩明一起因欠债上过成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见上文法院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工资单显示,两人在猿团领取了5个月的工资。  “这两个人从来没上过班。”作为猿团的前员工,当时就职于猿团投融部的胡功欣和唐诗都确认了这一情况。  工资表上看,这两位的工资数字显得十分刺眼。每个月打到工资卡上的钱,扣完税后是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的10000元整,剩余员工的工资均有零有整。  胡功欣更称,张蓉和吕蓉是谢恩明用来偿还之前猫店项目债务的马甲。  在雷宇提供的工资单和账目上,还能够清楚地看到谢雇佣的保姆工资每月3500元,以及组织泰国旅游的费用27万余元。不过,实际费用无法确认,有前员工爆料称超70万,不过这点我们尚无法证实。  在猿团银行对公账户的流水中出现这样一组记录。36氪众筹投资人所建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对猿团公司账户的投资打款,在到款的当天便直接转入了谢恩明的个人账户中。仅日这一天,便转移了50万元人民币,获得了相关帐户纪录:  投资款项入账当天转入谢恩明个人账户,当天共计50万  2017年春节过后,谢恩明几乎失联,投资人开始焦躁不安。  2017年元月,猿团员工爆料,猿团从位于成都高新区的注册办公地点撤除,办公电脑等物品全部被变卖,老板谢恩明“欠薪跑路“。3月14号,猿团部分线上业务开始关闭,撤离办公地,网站关闭前后均没有知会投资人。  在私自关闭的业务中,包括一个令人脑洞大开的子公司,成都猿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猿团投资)。  5、股权众筹的“俄罗斯套娃”  猿团在通过36氪股权众筹平台获得天使+融资轮之后,于2016年初,自己建立了股权众筹平台,由猿团投资牵头。猿团投资是成都猿团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这件事发生在36氪猿团项目第二轮融资结束后不久,猿团投资另起炉灶,拉拢了前两轮在36氪平台众筹的部分老股东,进行自己平台上新的众筹,成为了36氪平台的竞争对手。  “由于后来成了竞品,猿团就更不向我们提供财务等经营信息了,我们投后管理也很难做。”袁俊说,“谢恩明这个人还是有能力的,至少在事件爆发前,他把投资人关系都做得很好。要不然之后怎么能在自己平台上融那么多钱。”  但这至少说明,在这个过程中36kr已经对该项目进展的跟进失控了,同时他们是知情的,但并未将新情况告知投资人。  在猿团投资的众筹平台上有4个众筹项目,且全部获得融资:佑学网44元万、统财宝65万元、美酱31万、二次元(又称平行次元)75.5万。  “这四个项目里其中三公司都有谢恩明的股份。唯一例外的美酱,还是猿团旗下的产品。“雷宇拿出工商信息的打印件对记者解释。  工商信息显示,谢恩明担任佑学网(成都猿团项目零零一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并持有24%的股份。  谢在投资人微信群里发布宣讲,鼓动猿团的众筹老股东对佑学网进行众筹。他更在对投资人的2016年度总结邮件里写到,如果猿团的项目最终失败,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将投资人在猿团所占的股份全部平移到涵盖佑学网在内的新公司当中。可见谢对与佑学网的控制力。  用自己的众筹平台,为自己的关联公司输送众筹融资,这种自融做法令投资人大跌眼镜。  年过五旬,做实体产业落下一身劳累病的水先生(化名),将自己的养老金积蓄116万余元,投入在36氪猿团项目众筹和猿团投资众筹平台的美酱等项目上。  他说,“我抱着支持年轻人发展的心态做众筹投资的,结果被碰得满头是包,看来人太年轻了还是不靠谱。养老钱亏了,今后是能花少一些。“  同为年轻人,北京投资人苏先生则是搭上了自己的结婚钱。当然,这是后话了。  6、注册资金涉嫌“出逃”疑云  猿团成立初,注册资金为一百万元。从流水上看,五位投资人以投资款项的名目注资一百万。注册第二天,日,该资金便立即打入一家名为成都思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下。经雷宇等投资人实地查询,这家公司所注册的办公地址是虚假地址,该地址实为一家小吃店。公司注册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这家公司在工商档案中依然存在。直至2016年底,猿团账目流水并未显示该公司归还过100万元,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类似的资金借款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则属于注册资金挪用或出逃。  日,注册资金100万打入一家名为成都思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账户  问题接二连三地爆出,投资人坐不住了。雷宇三赴成都调查情况,其中一次与一对共为投资人的云南年轻夫妇同行。和雷宇目的不同,云南夫妻是去直接追债的。无奈之下,谢恩明写了一张12万元的欠条给他们,雷宇也拿到了20万的欠条。  “我们也向成都高新区经侦报了案,但警察说我们属于定向人群,集资人总数也不满200,不构成控告“非法集资”的条件。一张欠条也让这场官司变成了民事纠纷。”  7、赵亮是谁?  猿团首次挂上36氪众筹平台时,赵亮是36氪的员工,负责猿团项目对接。在猿团第二次挂上36氪融资之后,赵亮于2016年3月跳槽到猿团北京工作。猿团北京公司主要业务目的是为猿团寻求A轮融资。  “赵亮能跳到猿团,对谢恩明和他的公司有明显接触和深入了解。当时作为36氪员工,对实际情况有一定了解的赵亮,有义务将真实的信息反馈给公司和众筹投资人。但我们依旧没有接到过来自36氪对谢恩明真实信息的知会。“雷宇对记者说。  他也回忆,36氪为猿团众筹项目建立了两个投资人微信群,在日,36氪无故将此两个聊天群解散。在今年春节期间建立的另外一个名为“36氪春节团拜群“中,曾有投资人提出猿团项目事件,36氪人员非常气愤,与诸多猿团投资人对峙,并在不久之后再将该群解散。“我收到的情况是,来自各群的猿团项目投资人正被有意识地清除出群。”雷宇说。  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残酷现实  同样参与猿团36氪项目众筹的投资者林天(化名),仅在36氪平台上,就已不是他第一次面临类似境遇了。林天在猿团项目投了5万元,而在去年36氪“宏力能源事件“中,他的损失高达100万。  他说,有些众筹股东根本不了解股权投资,天天追着创业团队问东问西,事无巨细,得不到答复就急眼。项目不好了也要闹。靠谱的团队肯定不愿意接受这种资金。好的项目基本被知名机构和基金抢完了,到了众筹平台基本渣都不剩。众筹的决策和运作周期长,也经常会把项目拖死,所以最后众筹的项目大多不靠谱。林天举了京东众筹上“右脑人“的例子,众筹资金半年不入账,过了半年投资人说项目发展不达预期,这就基本被拖死,项目也黄了。  据《2017互联网众筹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新增项目数量3268个,同比减少4264个,降幅达56.6%。从投资人次来看,2016年中国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新增项目投资人次为5.8万,同比减少4.5万人次,降幅达43.6%。  “纯资产众筹,比如买下一个酒庄、一片森林,用这些有固定资产的项目包装出来做股权众筹,这是可以的。属于风控的思路,正如银行没有固定资产做抵押一律不放贷一样。”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指出了目前可行的众筹方案。  在中国,小散户买不了股权私募,投资渠道少,抗通胀压力巨大,与此同时却都隐约怀揣着 “一夜翻身暴富“的投资期待,这也是股权众筹和P2P总能吸引相当部分普罗大众的原因。  猿团项目投资人林天观察,“上众筹的很多是等着续命的企业,这里面估计内幕交易也不少,当然不排除发展不错的,但几率太低了。“  有些是工薪阶层,看到众筹宣传觉得自己财务自有的机会来了,就把所有钱都压进去。股权众筹属于面对定向人群,对于股权众筹的宣传监管一直禁止交易平台利用公共大众传播,包括互联网广告渠道进行推广,但在2015年与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股权众筹最兴盛的时节,类似的监管很难完全落实到位。  “股权类的真不适合小散户”。  尝尽无奈,林天又回到从前,看了看正规的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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