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议案互投赞成票票占100%,弃权0票占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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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作者:之家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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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精选一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形。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的情形。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日(星期一)14:00(2)网络投票时间: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15:00至日15:00。)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文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1.参加本次参与投票的股东及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4,234,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49%。其中:(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5,383,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0.1341%。(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8,850,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3559%。(3)参加投票的(指以下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出席会议的中小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270,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56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本次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9,723,5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1,270,662股,占出席会议中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交易对手方广州丰盈系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数量454,510,647股,审议本议案时,上述表决。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朱伟律师、周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并购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基本情况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贤丰控股或公司)于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日经公司2017年第六次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8,999万元,作为有限参与投资广州丰盈有限公司(下称丰盈基金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横琴丰盈信德(有限合伙)(下称有限合伙或并购基金)。详见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二、交易的进展情况日,公司与丰盈基金签署了《横琴丰盈信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或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名称:横琴丰盈信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二)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各项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三)限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自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前3年为,后2年为退出期,经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可将退出期延长2年。(四)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五)有限合伙人本协议签署时,有限合伙人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成立后通过认缴有限合伙出资或受让有限合伙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认定为有限合伙人后列入合伙人名册,成为本协议的当事人。(六)并购本协议签署时,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为29,000万元(大写:贰亿玖仟万元整)。普通合伙人及初始有限合伙人同意由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生效后向初始有限合伙人或新的认缴人继续募集直至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100,000万元(大写:壹拾亿元整)。本有限合伙的认缴及实缴总规模根据后续募集情况最终确定。(七)1.有限合伙应委一家商业银行(下称机构)对有限合伙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有限合伙的托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确定或决定更换。2.有限合伙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机构之间的托管协议规定的程序,若出现托管协议与合伙协议内容不一致情况,有限合伙需与托管机构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否则托管机构需按托管协议执行。3.即使有限合伙实行资金托管,普通合伙人仍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如实向全体合伙人披露有限、、分配、有限合伙承担的费用、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全体合伙人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八)咨询委员会1.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设立后合理时间内组建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原则上成员由实缴出资额最高的前三名有限合伙人各提名一人并由普通合伙人邀请产生(如有限合伙仅有1名或2名有限合伙人,则该3名成员由该单一有限合伙人单独委派或按照实缴出资额的高低由该2名有限合伙人各提名2名、1名;除此之外,如具有提名资格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相同,则实缴出资到位时间较早的有限合伙人优先享有提名权);如持有实缴出资额比例最高的前三名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则咨询委员会成员应作相应调整。实缴出资额最高的有限合伙人所提名的当选委员当然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如超过1名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最高,则咨询委员会主席由实缴出资优先到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的人选担任);普通合伙人可提名一位委员担任咨询委员会联席主席,该联席主席无表决权,平时协助主席组织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当主席缺席会议时主持咨询委员会会议。2.咨询委员会的职能包括:就提请咨询委员会讨论的关联交易、管理人设立等事项进行讨论并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或作出决议;就其他提交至咨询委员会评议之事项进行评议并给出同意或指导性意见。3.对于咨询委员会所议事项,采取一人一票制,决议事项原则上需经2名以上(含)委员投票同意后方可通过。(九)委员会1.为提高有限合伙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有限合伙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有限合伙的所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2.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构成,其中,由持有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最多的2名有限合伙人各委派1名(如有限合伙仅有1名或2名有限合伙人,则该2名委员由该单一有限合伙人单独委派或由该2名有限合伙人各委派1名;除此之外,如具有委派资格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相同,则实缴出资到位时间较早的有限合伙人优先享有委派权);如持有实缴出资额最多的2名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进行相应调整;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3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其委派的委员中是否需指定或聘任法律或会计或人士担任外部委员。3.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制,决议事项原则上需经3名以上(含)委员投票同意后方可通过。(十)投资1.投资目标有限合伙重点投资文化传媒、医疗健康、新能源等产业内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或收益的优质项目及企业。2.投资范围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因所未上市企业上市而持有的股票除外,该部分仅限于退出转让)、有限合伙份额及第6.4条中的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应在不影响投资的前提下以存放银行(仅限于托管行)、购买托管机构发行的R1-R5的或现金产品等临时进行管理。3.投资决策及管理(1)为提高有限合伙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有限合伙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有限合伙的所有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制,决议事项原则上需经3名以上(含)委员投票同意后方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议事规则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制定。(2)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的执行及对进行持续地跟踪管理。(十一)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1.基本原则(1)在有限合伙支付完毕所有应付未付的税款、费用前,不得向合伙人进行分配。(2)有限合伙在总认缴出资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担,超出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2.取得现金收入时的分配(1)除协议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在经营期间取得的收入原则上不用于再投资。(2)当有限合伙不存在本协议约定的不得分配的情形且可分配项目投资收入达到1,000万元后,除经持有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外,普通合伙人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按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因普通合伙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未能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的,应当在导致无法分配的原因消除之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1)首先,在所有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所有有限合伙人分得与其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投资收益;2)如有剩余,在所有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所有有限合伙人分得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所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n×8%;其中n=该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到位之日(不含)至该合伙人合计获得与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投资收益当日的总天数(含)/365,n≤3;3)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分得与其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投资收益;4)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分得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所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为: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n×8%,其中n=普通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到位之日(不含)至普通合伙人合计获得与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投资收益当日的总天数(含)/365,n≤3;5)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的20%支付予普通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剩余部分的80%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3)有限合伙的临时投资收入,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4)违约合伙人交付的违约金,应在所有守约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三、备查文件横琴丰盈信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特此公告。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精选二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交易概述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战略意义的投资和并购,借助专业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向彬先生与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日签订了《共同发起设立中钰维力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框架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以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等领域企业投资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近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向彬先生、达孜县中钰健康创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中钰”)签署了《广州钰维(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广州钰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钰维基金”)。钰维基金拟募集资金20100万元,其中达孜中钰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公司作为次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万元,向彬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二、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1、普通合伙人企业名称:达孜县中钰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8648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达孜县工业园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禹勃成立日期:日经营范围:(不含投资类项目类项目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钰康健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王徽。达孜中钰万元,资产净额731.38万元,投资收益141.09万元,净利润16.4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达孜中钰没有在进行备案登记,达孜中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安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2、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向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通过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784,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向彬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设立产业并购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除向关联人向彬先生发放薪酬外,与其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3、名称:宁波市鄞州中钰惟精 (以下简称“中钰惟精”)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贤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9U51编码:P1033314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68号鄞州金融大厦A幢10层1037室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钰惟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安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一) 合伙企业名称广州钰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二)基金管理人宁波市鄞州中钰惟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注册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自编北区B-1写字楼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202房。(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四)合伙目的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收益。(五)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代理其他、机构或个人的,,投资管理顾问业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变更或扩大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六)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为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其中,作为投资基金的运营期限为五年,其中投资期二年,退出期三年,自首期缴款书面通知载明的付款到期日起计算。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投资期及退出期均可延长,最多可分别延长一年。根据适用法律,尽管投资基金运营期限届满,本合伙企业仍将作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而继续存续,直至其依照本协议或适用法律被解散为止。(七)合伙企业组织形式本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及从本合伙企业取得的财产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八)及投资比例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1名,有限合伙人2名,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九)资金来源和出资进度本合伙企业属于,其权益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发行。所有合伙人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其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首期出资款为不少于其认缴出资额的20%。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签发缴付出资通知书通知所有合伙人缴付首期出资款。首期出资款缴付之后,当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有必要时,应提前向所有合伙人签发缴付后续出资的缴付出资通知书,要求合伙人补充缴付其剩余的认缴出资额直至其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十)管理模式1、执行事务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达孜县中钰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运营、决策的权力全部排它性地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管理人行使。2、基金管理人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不可撤销地同意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主体作为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拥有本协议及本合伙企业与基金管理人所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所约定的对于基金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3、投资决策委员会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事宜进行专业的决策,并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对于本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退出和,必须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处理与本合伙企业相关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四名委员,本合伙企业聘用一名外部专家委员。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享有1票表决权,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五分之三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十一)管理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投资基金分配完成之日止,本合伙企业应按照本协议及《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年度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2%。(十二)1、投资目标各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以及医药工业等生物大健康产业。本合伙限于本协议的约定,主要方式为参股型投资、控股型投资、、合作经营、并购、新建、托管。2、投资限制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不得出借资金;(2)不得提供担保;(3)不得进行赠与;(4)不得从事金融衍生品、等投资。(5)不得开展可能导致公司违反中国证监会或其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投资或其他业务经营活动。3、投资退出的主要方式:(1)被投资项目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在挂牌);(2)将被投资项目的股份、股权或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投资者;(3)与被投资项目或其股东签订,由其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回购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权;(4)被投资项目;(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退出方式。(十三)收益分配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益可以进行再次投资。可分配现金收益进行再次投资的,应根据本协议约资决策程序进行。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有限合伙经营的需要,可决定保留部分可分配现金收益以支付有限合伙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预留费用”)。在扣除预留费用的前提下,可分配现金收益中来自于投资项目退出、的部分应在有限合伙收到该等收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来自于投资或违约金收入的部分,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分配。本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益在扣除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和根据其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对应收益后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分配:(1)按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次级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次级有限合伙人从本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为止;该等分配完成之日,该次级有限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应按照其已实际收回的实缴出资额相应缩减。(2)经过前述分配,本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有剩余的,按照次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该次级有限合伙人从本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使得其实缴出资额实现8%(单利)的为止,该收益包含次级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的各项税费(次级有限合伙人应自行承担因获得分配收益应缴的全部税费)。(3)经过前述分配,本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有剩余的,按照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继续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从本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为止;该等分配完成之日,该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应按照其已实际收回的实缴出资额金额相应缩减。(4)上述收益分配完成之后,如有剩余收益,普通合伙人达孜县中钰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取剩余收益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次级有限合伙人获取剩余收益部分8%,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获取剩余收益部分的72%作为超额收益。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1、该存续期较长,所投资产缺乏流动性。标的公司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针对主要的,公司会通过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标的公司进行充分考察和,充分论证项目市场前景,严格设置投资筛选标准;加强投后管理及进度;严格规范基金运营,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公司披露于法定信息媒体的相关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精选三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召开情况: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日在公司天枢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朱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科丰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科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投资)与北京丰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廪资本)、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廪甘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廪甘永)签署中科丰廪金融科技(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注册资金为50,000万元,其中,丰廪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万元,中科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万元,中科金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丰廪甘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9,980万元。《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详见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备查文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特此公告。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日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科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投资)于日与北京丰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廪资本)、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廪甘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廪甘永)签署了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注册资金为50,000万元,其中,丰廪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万元,中科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万元,中科金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丰廪甘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9,980万元。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中科投资以设立合伙企业,并授权管理层签署和执行相关文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3.本次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规定的。二、交易对手方介绍1.普通合伙人:北京丰廪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西区3层310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丽丽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韩庆国持有60%股权,韩利英持股有40%股权。丰廪资本已在登记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24778。丰廪资本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2.普通合伙人:北京中科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1幢唯实大厦10层1005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烨东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股权结构:深圳前海中科金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中科金财持有深圳前海中科金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科投资为中科金财全资孙公司。公司不存在为中科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的情形。3.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廪甘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八号办公楼2615室注册资本:3,5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丰廪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日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结构:北京丰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0.2857%,韩利英持有99.7143%丰廪甘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1.名称: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注册资本:50,000万元。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丰廪投资有限公司。4.从事的经营活动: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5.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6.认缴出资:普通合伙人为丰廪资本、中科投资,有限合伙人为中科金财、丰廪甘永。其中,丰廪资本认缴出资10万元,中科投资认缴出资10万元,中科金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丰廪甘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9,980万元。7.出资时间:全体合伙人的全部认缴出资分两期到账,其中:首期出资25,000万元,各合伙人应在接到执行事务合伙人丰廪资本和中科投资共同签署的出资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付本期应出资金额至合伙企业募集专用账户,具体如下:丰廪资本出资5万元,中科投资出资5万元,中科金财出资5000万元,丰廪甘永出资19990 万元。后期出资,普通合伙人在首期出资投资剩余资金低于2500万时,启动第二期出资,各合伙人应在接到执行事务合伙人丰廪资本和投资顾问中科投资共同签署的出资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缴付本期应出资金额至合伙企业募集专用账户,具体金额以届时执行事务合伙人丰廪资本和投资顾问中科投资共同签署的出资通知书为准。8.存续期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暂定为5年。其中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前3年为投资期,第4、5年为退出期。经营期满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企业可延续,每次延续期限不超过1年,最多可延续2次。9.会计核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10.收益分配: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前三年投资期,原则上不做任何收益分配。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第四至五年退出期,若项目退出盈利,在项目正常退出后的30日内,将收回的资金扣除维持有限合伙企业运营所必须的预留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后的金额,再按如下原则分配给各合伙人:(1)向合伙人分配其在该中对应的实缴金额;之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为);(2)将剩余可分配部分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实现8%的年化回报率(门槛,按单利计算);之后,如有剩余;(3)将剩余可分配部分的80%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余下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如后续合伙人会议决议或相关协议有特殊约定的,按最新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相关协议分配,但该等分配应满足工商登记及。11.管理模式:合伙企业设立项会,由3位委员组成,其中中科投资委派1名委员,立项会主任由丰廪资本委派的委员担任。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对于上报立项会会议决策的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经所有委员表决通过。合伙企业设投决会,由3位委员组成,其中中科投资委派1名委员,投决会主任由丰廪资本委派的委员担任。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对于上报投决会会议决策的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所有委员表决通过。投决会对合伙企业的投资事项做出最终决策,普通合伙人依照投决会的决策传送决策命令,并具体执行及实施。12.投资退出:合伙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资退出和实现投资利润:(1)上市公司并购;(2)协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3)上市后在公开市场退出;(4)被投资企业回购;(5)有利于投资增值的其他退出方式。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认缴合伙企业出资,除拟委派董监高担任本合伙企业立项会和投决会委员外,不会在合伙企业中任职。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1.日,公司、中科投资、丰廪资本及丰廪甘永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2.合伙企业的目的:投资于金融科技领域为主,先进制造、新材料、TMT等其他领域为辅,以期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3.投资限制: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如下业务或投资:(1)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2)不得对外提供资金、财务资助及提供担保;(3)不得从事、期货、房地产项目、、金融衍生品等投资;(4)不得从外部借款进行投资;(5)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业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得举借债务或对外提供担保。4.执行事务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即视为丰廪资本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权。5.投资顾问: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中科投资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投资顾问,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共同从事合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利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受投资顾问的建议约束,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6.管理人:全体合伙人同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丰廪资本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由投资顾问中科投资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利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受投资顾问的建议约束,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7.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为基数,由管理人收取。相应实缴出资的管理费收取期限为5年。其中投资期内按照实缴金额的2%收取,退出期内按照未退出实缴金额的2%收取。管理期限超过5年后的投资项目清退期内,不再收取管理费。合伙企业应在全体合伙人该期出资全部资金进入本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该期缴纳出资的初期管理费,初期管理费=(该期实缴出资×2%÷12)×出资到位当年日历年度剩余月份(从全体合伙人该期出资首笔资金进入本期当月开始计收管理费)。上述出资在缴纳初期管理费之后的第二个日历年度起,将按照季度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之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管理费,每季支付全年管理费的四分之一(1/4)。合伙期限最后一季度的管理费计算方法为:年度管理费÷12×协议终止当期在该季度的月份(如协议终止月份为11月、为第四季度的第2个月,则乘以2)。若合伙企业实际终止期限与协议终止期限不同,按实际终止期限计算管理费。如5年内有投资项目退出的,则退出出资不再收取管理费。如5年内基金解散或清算的,则本期出资对应的管理费在解散或清算时先行一次性支付完毕。8.退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普通合伙人退伙时,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分担亏损和承担债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资产额为限承担责任。9.合伙人会议:合伙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年度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经提前二十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并主持。如果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召集和主持义务时,由其他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如其他普通合伙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召集和主持义务时,由全体有限合伙人半数以上推荐的有限合伙人召集和主持。临时合伙人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一般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和主持,但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责时,或合伙人讨论事项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利益关联时,由全体有限合伙人半数以上推荐的有限合伙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所议事项应经代表全部实缴出资三分之二以上,且必须包含普通合伙人同意方可生效。若审议的事项与某一合伙人有关联,则该合伙人应当回避表决,并经代表剩余的合伙人实缴出资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且必须包含普通合伙人同意方可生效。若审议的事项与某一普通合伙人有关联,则该表决的同意必须包含另一方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以合伙企业的资产设质或抵押;(2)讨论并批准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出资转让或处置事宜;(3)讨论并批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转换事宜。10.亏损和债务的分担: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按如下方式分担:(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但超出全体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1.合伙协议的修订:全体合伙人经协商一致,可对合伙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只能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12.合伙协议的生效: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1.对外投资的目的通过本次投资,旨在提升公司的行业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寻找优质标的,为公司的金融科技战略发展持续注入活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同时更好地维护利益。2.存在的风险本次投资事项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公司充分认识到本次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策略和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和实施有效的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力争达到预期目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现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承诺,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六、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中科丰廪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特此公告。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精选四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 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 15 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有限合伙)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现代(有限合伙)增加认缴出资7,400万元,本次认缴出资完成后,公司对中信现代农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由2亿元变更为2.74亿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在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陶扬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值人民币13,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和融资性备用信用证、非融资性、普通远期/掉期交易和其他衍生产品交易额度等;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执行市场;循环贷款最长期限为2年,人民币透支最长期限6个月,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最长期限1年,非融资性保函最长不超过18个月,普通远期/掉期交易和其他衍生产品交易最长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2,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及商票保贴;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为1年。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为1年。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同意《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二、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二月八日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大风险提示:本次参与增资的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部分其他增资方尚未完成内部审批程序,且产业基周期较长,存在运营资金募集不足、项目投资未获得预期收益、产业等风险,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平高科”)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关联交易概述(一)产业基金为公司与中信现代农业(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等其他方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成立于日,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目前实缴出资额4.09亿元(认缴出资总额10.76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已实缴出资5,000万元(认缴出资2亿元)。产业基金因储备项目和投资规划的需要,拟将产业规模进行扩大并拟于2018年初进行规模扩大后的首轮交割,首轮交割后的认缴额为26.9亿元。为了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公司拟对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7,400万元,本次认缴出资完成后,公司对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2亿元变更为2.74亿元。(二)鉴于中信农业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日召开了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的议案》。在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四)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全体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规定的重大,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审议。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一)中信农业基本情况■(二)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信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兴业”)持有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8.71%,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持有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6.72%。中信兴业和中信建设均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信有限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中信直接和间接持有中信农业的100%股权。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一)产业主要内容产业形式为有限合伙,由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任管理人,计划募集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本次募资轮,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增加至人民币26.9亿元。基金管理公司、中信农业及公司等主体首期出资额以外的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向其他主体募集。1、出资金额单位:万元■未出资合伙人已认缴但未出资的部分,可以由其他有限合伙人追加认缴或由接纳的新有限合伙人就该部分进行认缴。在同等条件下,隆平高科对出资空缺部分的追加认缴享有优先权。2、存续期限及投资期限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获发首份营业执照之日起8年。根据产业基金的经营需要,基金管理公司可自行决定并申请办理延长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年(其中投资期及退出期分别可以延长1年)。超过上述授权延长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应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批准。产业基金的投资期为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至第5个周年日止,普通合伙人可根据产业基金及组合投资的情况自行决定缩短投资期或在延长产业的情况下相应延长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产业基金不得参与任何项目,而仅可为产业基金的持续性管理和运营开展活动,但合伙企业按照其于投资期届满前签署的交易文件进行投资,或为持有投资项目而对已投资项目再次或多次进行的投资的除外。3、向和方式产业基金重点关注农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投资方式主要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4、管理费(1)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变更为269,000万元,并完成规模扩大后的首轮实缴(首轮实缴额不低于认缴额40%)之日起,至合伙企业投资期结束之日止,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为2%计算提取管理费。管理费原则上按年为周期计算,计算周期不满一年的,按照该周期的实际日期折算当期管理费。如合伙企业于当年新增实缴额的,按照新增实缴日至当年12月31日的实际天数,按照2%/年的费率折算新增实缴额部分应提取的管理费。(2)合伙企业退出期的管理费,原则上以半年为计算周期,按照每个半年年度开始日合伙企业已投资但未处置完毕(以该项目退出的所有必要法律程序履行完毕为准)组合投资的投资额为基数,按照1%/半年的费率计算。计算周期不足半年的,按照该周期的实际日期折算当期管理费。5、投资决策委员会产业基金将设立一个由若干名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就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等事宜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管理人聘任,包括3名常设委员、1名非轮换临时委员及若干名临时委员。3名常设委员系由基金管理公司委派,1名非轮换临时委员由委派,其他有限合伙人提名临时委员候选人,并在具体项目中轮换决策。产业基金将设立咨询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独立对产业基金的投资提供其他指导、建议和协助,就存在利益冲突的投资事项进行讨论,就投资于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方已投资或拟退出的项目的投资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对关联交易事项提供建议,对超过约定的投资限制的投资事项作出决议等。每名认缴出资额超过25,000,000元的有限合伙人均有权提名且仅能提名1名咨询委员会委员。6、投资项目退出时的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及与该拟退出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拟退出项目”)所涉业务领域或该拟退出项目所对应的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具有相关性的具有上市公司身份的有限合伙人,就合伙企业所持该等拟退出项目的项目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股份、权益等)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多个前述具有优先购买权的有限合伙人均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各相关有限合伙人的具体购买比例以由该等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7、收入分配产业的分配按照项目处置收入和非项目处置收入有不同的分配方式。其中,项目处置收入在处置后及时分配,非项目处置收入按财务年度分配。(1)就某一投资项目处置后的项目处置收入,应当在处置后的4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比例,依照下列次序进行分配:(i)返还各合伙人在本投资项目中的:本投资项目的项目处置收入按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比例在各合伙人间进行分配,直到各合伙人收回其在本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成本;(ii)向有限合伙人支付最低预期收益:以各有限合伙人在本投资项目中的投资成本为基数,按最低预期收益率即年化8%(),计算从各有限合伙人就本投资项目实缴出资之日至本项目处置之日止的累计最低预期收益,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比例在各合伙人间进行分配;(iii)向普通合伙人支付补提收益:本投资项目的项目处置收入支付上述所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直到普通合伙人基于本第(iii)项所得累计款项等于本第(iii)项与上述第(ii)项之和的20%;(iv)“2/8”分配:本投资项目的项目处置收入用于上述支付后的剩余部分,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简称“业绩报酬”),80%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根据其各自的财产份额比例进行分配。(v)如果本投资项目的项目处置收入依次按上述序列进行分配时遇到不足以支付某一序列,则该序列之后的所有序列不再以本投资项目的项目处置收入进行分配。但是上述第(i)至(iii)项未满足的金额应当计入本投资项目的损失(简称“本投资项目亏损”),依次由后续投资项目的处置收益在进行后续投资项目的项目处置收入分配时优先对本投资项目的亏损进行弥补。(2)就非项目处置收入的分配,除非普通合伙人另有决定,闲置资金管理收入等非项目处置收入由合伙企业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六十(60)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无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参与增资产业基金是公司推动产业整合升级、加快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可以借助资本市场及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资源,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能力并获取良回报,实现合作共赢。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自本年年初至本关联交易披露日,公司与中信农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一)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鉴于公司与中信农业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共同的关联交易;本次向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二)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并使公司获得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八、备查文件(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关于加强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信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等主体共同对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其中公司增加认缴出资7,400万元,本次认缴出资完成后,公司对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2亿元变更为2.74亿元。我们认为:1、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本次向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并使公司获得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的利益。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独立意见为了落实公司战略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保留并激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优秀高素质管理人才,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职责范围、工作业绩情况、对公司业务的促进、业务目标达成、公司短期、长期发展等做出的贡献,创造适当的激励,从而激发管理人员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中长期战略目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任天飞庞守林吴新民唐
超二○一八年二月八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与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等主体共同对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其中公司拟增加认缴出资7,400万元,本次认缴出资完成后,公司对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2亿元变更为2.74亿元。我们认为:一、鉴于公司与中信农业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二、本次向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任天飞庞守林吴新民唐
超二○一八年二月八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精选五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政局北楼8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独立董事黄辉先生、杜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为提升公司的并购整合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华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德资本”)签署《关于华德必康新能源之合伙框架协议》,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华德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2名募集20,000万元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40,000万元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120,000万元作为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华德必康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现实际经营情况及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的独立意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交易管理办法》、《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面向非。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和资格。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的议案》;1、发行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公司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及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为3年期(2+1),在第二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安排本次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次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将在第二个计息年度末和利息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前期融资款项、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具体分期安排提请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交易场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2015年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和《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政局北楼)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四、五项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日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日至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政局北楼公司8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谷晓嘉女士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为提升公司的并购整合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华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德资本”)签署《关于华德必康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伙框架协议》,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华德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2名合格投资者募集20,000万元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40,000万元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120,000万元作为优先级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华德必康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会计估计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1)发行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分期发行。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债券利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利率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为3年期(2+1),在债券存续期第二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还本付息安排本次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次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将在第二个计息年度末和利息一起支付。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前期融资款项、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交易场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为提升公司的并购整合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于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德资本”)签署《关于华德必康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伙框架协议》,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华德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2名合格投资者募集20,000万元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40,000万元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120,000万元作为优先级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华德必康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具体信息如下:1、本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200,000万元人民币,前述总规模实施情况将根据拟投资项目最终估值及募集资金成本等因素或有调整。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3、公司于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交易对手方介绍企业名称:华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住所: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多蒙德豪生大酒店西楼法定代表人:姜培兴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不含类资产);投资策划;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姜培兴,持有华德资本40%股权。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1、:华德必康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2、基金规模:200,000万元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4、:华德资本为基金普通合伙人(GP),华德资本指定的投资者、公司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其中,公司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劣后级LP”)之一,华德资本指定的投资者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中间级LP”)和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优先级LP”)。5、出资方式: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华德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2名合格投资者募集20,000万元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40,000万元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120,000万元作为优先级合伙人。6、出资进度:目前本基金正处于筹划阶段,具体出资时间将以管理人发送的出资通知书为准。7、管理模式:委托深圳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惠财富”)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和管理。正惠财富于日通过的审核,具备(登记编号:P1028658)。正惠财富控股股东:姜培兴,持有正惠财富80%股权。华德资本与正惠财富系,存在关联关系。8、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3 年,其中,投资期为2 年,退出期为1 年,自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前述期限,也可根据所投项目的进度提前退出。9、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10、投资方向: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产业链相关产业。11、收益分配:的方式如下:(1)应首先分配给优先级LP,直至其取得累计实缴出资和门槛收益,门槛收益另行由合伙协议约定;(2)如有余额,向中间级LP分配,直至其取得累计实缴出资和门槛收益(如有);(3)如有余额,向劣后级LP分配,直至其取得累计实缴出资和门槛收益(如有);(4)再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取得累计实缴出资;(5)若上述分配之后仍有余额(“超额收益”)的,将超额收益的80%分配给中间级LP及劣后级LP,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超额收益在中间级LP及劣后级LP之间的分配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基金具体分配规则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12、退出方式:本基金可通过转让、上市、、清算等方式退出。基金通过转让投资标的资产或股权方式退出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13、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四、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华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 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秉诚洽谈并尽其合理努力促成基金的设立,并向其他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第二条 合作事项(一) 甲乙双方已就基金的如下事项进行了洽谈并达成了初步意向:1. 基金规模;2. ;3. 及存续期;4. 及方向;5. 基金收益分配;6. 。(二) 及运营的具体内容应当以正式合伙协议中所载明的条款为准。第三条 基金规模本基金拟募集资金总规模约为人民币20亿元,基金募集总规模及分期募集情况将根据基金拟投资项目最终估值及募集成本在最终版本的合伙协议中予以确定。第四条 基金结构(一) 基金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为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甲方为基金普通合伙人(GP),甲方指定的投资者、乙方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其中,乙方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劣后级LP”)之一,甲方指定的投资者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中间级LP”)和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优先级LP”)。基金全体合伙人委派甲方为本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委派代表为姜培兴。基金所有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基金合伙事务。同时,双方同意,全权委托深圳正惠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和管理。(二)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基金全体合伙人均以现金形式认缴。甲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劣后级LP、中间级LP及优先级LP的出资如下:1.乙方作为劣后级LP,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同时由甲方向不超过2名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募集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作为劣后级LP;劣后级LP出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2.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等投资者作为中间级LP;3.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该等投资者作为优先级LP。(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各合伙人原则上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认缴出资比例同比例实缴出资。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进度和额度向各合伙人分期发出实缴出资通知书。实缴通知书上应载明出资人名称、实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到位时间、募集资金账户信息、通知书发出时间、管理人名称(盖章)等内容。各合伙人应按照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实缴出资通知书载明的实缴出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进行缴资。第五条 基金注册地及存续期(一)基金注册地本基金拟选择税收优惠的区域作为合伙企业注册地,基金最终注册地址由双方协商确定。(二)基金存续期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3年,其中,投资期为2年,退出期为1年,自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前述期限,也可根据所投项目的进度提前退出。第六条 基金投资方式及方向(一)投资方式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二)投资方向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产业链相关产业。第七条 基金收益分配双方同意,基金收益分配的方式如下:1. 基金收益应首先分配给优先级LP,直至其取得累计实缴出资和门槛收益,门槛收益另行由合伙协议约定;2. 如有余额,向中间级LP分配,直至其取得累计实缴出资和门槛收益(如有);3. 如有余额,向劣后级LP分配,直至其取得累计实缴出资和门槛收益(如有);4. 再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取得累计实缴出资;5. 若上述分配之后仍有余额(“超额收益”)的,将超额收益的80%分配给中间级LP及劣后级LP,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超额收益在中间级LP及劣后级LP之间的分配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基金具体分配规则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第八条 基金退出本基金可通过标的、上市、化、清算等方式退出。基金通过转让投资标的资产或股权方式退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和资金来源1、投资目的本次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是为了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利用并购,布局与公司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存在的风险(1)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取得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合作方尚需针对开展产业并购基金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各方尚未签署产业并购基金《合伙协议》。该产业并购基金的正式实施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尚存在不确定性。(3)本基金的正式实施尚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批准,能否取得政府部门的备案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4)并购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5)并购基金在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将有助于推动公司投资新能源领域上下游企业战略发展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从短期来看,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本基金可作为公司并购标的备选,在标的达到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规范程度后可由公司择机收购,降低公司并购项目前期的决策风险、财务风险,减少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高并购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4、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华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华德必康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准备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仅限于“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变更内容1、变更日期自日起开始执行。2、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与深泽县静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溪医药”)签署了《河北润祥医药》,以自有资金15,200.00万元收购静溪医药所持有的河北润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祥医药”)70%的股权,并出资2,800.00万元认缴润祥医药尚未实缴注册资本金4,000.00万元的70%部分。日完成工商登记,润祥医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以70%持股比例自日起将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与岳红波先生签署《必康百川医药(河南) 有限》,以自有资金6,035.00万元收购岳红波先生所持有的必康百川医药(河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医药”)70%的股权。日完成工商登记,百川医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以70%持股比例自日起将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由于新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润祥医药、百川医药(以下统称“商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贸易批发,应收款项大部分集中在长期合作的公立医院和重点客户,一般都有过多年业务合作,资金实力较强、双方互信度高,且近年来从未发生过大额坏账损失。管理层判断,商业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极低,公司目前执行的“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的计提比例不利于真实反映商业公司的经营业绩。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根据商业公司市场销售与应收账款回收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会计核算准确的原则,对商业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3、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1)变更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2)变更后: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并且自日起执行,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预计影响公司利润总额1000万元左右。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现实际经营情况及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五、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会计估计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六、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七、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事项的独立意见;4.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合理说明。特此公告。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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