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团组织推优表过程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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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武江监狱团员推优入党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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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 第二条 为切实做好我监“推优”工作,做到细则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三条 “推优”工作要在省局和监狱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简化、不搞变通、不走形式。
&&&&& 第四条 “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是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 第五条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向党组织推荐对象。推荐对象的具体条件为:
&&&&&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 (四)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 (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服务态度好,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单位的各项活动,在单位的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以得分高者优先考虑列为推荐对象。
&&&&&&(一)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有被监狱表彰先进(如十大杰出青年、教育能手、岗位能手或个人记功等)的团员青年加5分,有被省局以上表彰先进的加8分;
&&&&& (二)结合重大节日,积极参与监狱举行的各项活动的团员,每次加1分;
&&&&& (三)在监狱网站上发表文章的团员,每篇加1分,被省局相关杂志刊登的,每篇加3分。
&&&&& (四)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和公益活动的团员,服务时长每满4小时加1分,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的加0.5分,服务时长可累积计算;
&&&&& (五)每年向监狱团委提供一篇以上反映青年思想等调研文章的,每篇加3分,被监狱或省局刊物采用的,每篇加6分;
&&&&& (六)出色完成团委临时下达的任务的团员,每次加1分。
&&&&& 第七条 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推荐1次,推荐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0%.
&&&&&&第八条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监狱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召开团员大会,提出推荐标准。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提出标准,并进行支部的动员以及宣传教育。
&&&&&&(二)团支部确定推荐对象。团支部对本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团员,根据其一年的综合表现推荐优秀团员参选名单。
&&&&& (三)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会议以举手表决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 (四)被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监狱团委审议,同意的,在登记表中予以登记。
&&&&& (五)监狱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
&&&&&& 第九条 推荐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可予以取消。
第四章 附则
&&&&&& 第十条 违反细则被列入推荐对象的应予撤消。
&&&&&&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政治处负责解释。农村党员的党内监督权需保障_网易政务
农村党员的党内监督权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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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源于各级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源于各级政府对农村投入力度的加大,源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公益事业陆续推进,农村交通、饮水、用电、办公、文化娱乐设施逐步完善。与此同时,套用国家资金、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也在农村蔓延,如何保障农村党员的党内监督权力,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纪检监督的一项重要课题。
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不良现象主要有:一是推优入党不公开;二是换届选举候选人资质审查不严谨;三是项目建设等村级集体重大事项私自定夺;四是财务公开不透明;五是贪污集体资产;六是套用国家资金。这些不良现象,严重阻碍农村事业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大局的稳定。
出现上述现象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是党章、推优入党程序、村民自治条例等规章制度宣传不到位;二是支村两委干部利益熏心,贪念作祟;三是支村两委干部节约意识不强,资金浪费严重;四是支村两委干部带队能力欠佳,民主集中意识不强,“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未能在农村中真正实行;五是上级部门对农村项目建设的监督出现空位。农村党员作为农民群众的排头兵,正确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是其拥有的权力,也是其应尽的义务。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保障农村党员的党内监督权力。
一是加大党章、推优入党程序等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从村党支部换届和村委换届的情形来看,群众、党员不了解换届的程序、选举方式,甚至是支村两委和乡镇干部对候选人条件等业务知识都没能较好的掌握。从推优入党的角度来看,部分村支部私自简化程序,腐败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推进农村党组织的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加大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党员乃至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和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信访机制,扩展民意收集渠道。当前,农村党组织的权力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懒,下级监督太软的顽疾。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健全信访机制,扩展民意收集渠道。通过开通县级纪检公开电话、设置乡级举报箱、定期召开村级党员代表座谈会、定期对支村两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等途径,保障农村党员的合法监督权力。
三是加大对农村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对于党务,推优入党方面,要在县、乡两级增加公示阶段,开通举报电话,组织、纪检部门要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计划生育、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审查力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或党员,要依法撤消资格或开除党籍;贫困慰问和救济方面,要在乡、村两级增加公示阶段,确保公平、公正;对于村务,要进一步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级重大事务的落实;对于财务,一方面,要规定招待费、交通费在村级费用中的比例,另一方面,要建立村级理财小组,并规范其职责,定期组织党员代表审查村级账目。
相信通过以上措施,一定能在保障农村党员的党内监督权力上,取得较好的效果,纪检部门也就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有利于支村两委干部正确履职,推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南方)
本文来源:千龙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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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们应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下面是由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入党推优”,更多优秀的文章尽在出国留学网,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生入党推优个人总结【一】  自我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时间已经过去半年了,在这过去的考察中,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的平常行为,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考察自己。终于,我很荣幸的得到了这次入党推优的机会。现在,我将对自己这些时候的情况做一个小结。  首先,在思想上,我积极上进,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大一开学初,我就向党组织递交了,表明了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我努力让自己在思想道德上不断的提高认识,这不仅为我以后加入优秀政党提供了有力支撑,而且可以为更多同学入党做好充分服务准备工作。中国共产党“先公后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博爱精神是我所追求的,我相信跟着这么优秀的政党,发展的前景无限。  其次,在学习上,我始终牢记做为一名学生的本职工作。大一入学以来,我就为自己制定了学习目标——争取进入xx班学习。因此,我刻苦努力学习,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在课堂上,我积极思考,努力配合老师的教学工作;在课堂下,我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种任务和作业。除此之外,我在课下与老师和同学之间进行广泛的交流和讨论,和大家一起学习和进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一期间,我终于如愿的以优秀的成绩加入了xx班,并且荣获了年期末的优秀学业一等。此外,我也积极参加了学校的各种竞赛活动,也获得了一些相应的荣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会坚持不懈,争取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再次,在生活上,我注重增进与同学们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同学们关系相处融洽,我们在共同学习,一起进步,共同为班集体做贡献,在空余时间,我也会积极主动的为生活或是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为我觉得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在寝室里,我们更是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寝室气氛一直都很好,即使偶尔会有些摩擦,但“天亮以后”,又可见彩虹了。平时,我们都会注意整理寝室的内务,所以一直以来,我们寝室都被评选为免检寝室,经过我们齐心协力的努力,我们寝室也相继被评选为了学习型寝室和文明寝室。  最后,在工作上,我虽为班上普通的一员,但我积极的配合班上所有工作的开展,主动为活动提意见。在分院,我积极主动的参加一些志愿者活动,毫不吝啬的出自己的一份力,不言苦,努力把工作干得出色。在本学期初,我加入了党员之家的宣全策划部,这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我会为党员之家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薄力。我相信这也是我人生中一个美好的经历吧,我会加倍珍惜的。  思想上入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入党。我知道自己我在“思想上入党”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和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严格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会努力使差距缩小,让自己从行动,从思想都真正合乎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我会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我决心接受党的严肃考验,以实际行动来展现在党的下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大学生入党推优个人总结【一】  我是xxx,首先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组织汇报我的个人情况。我来自xx系xx级xx班,于20xx年xx月份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在20xx年xx月至xx月份,参加了我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通过学习,我在思想上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对党的性质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党章中明确提出了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她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心中,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和光荣的政治组织,而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在此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完善自我是我内心深处的愿望,也是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内在动力。  在这里,我要向党组织做个,汇报我申请入党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首先在思想上,我开始积极追求进步,端正思想,提高思想觉悟水平。在高中时期作为一名团员,我对党的认识不够深刻。  在大学时期,我不仅对党的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是决心积极把握机会加入党的大家庭。平时我喜欢看新闻、读报纸、关心实事政事,及时学习党中央颁布的决策、决议,在思想上跟上党的脚步。在生活中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注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在平时则从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的不断成熟,让我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树立了为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其次在学习上,我保持了比较好的学习态度,努力坚持严谨的学风。上课认真听讲,尽量消化自己学过的知识,明确学习目标,在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注意自己其他方面知识的学习,尽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课余时间,我还积极参加各种讲座,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参加各项体艺活动,增强各方面的能力;另外,我对自己的大学生活有了比较完善的规划,并努力达成了既定的学习目标,没有辜负珍贵的大学时光。  最后在生活工作中,我加入了xx队这一集体,认真完成集体赋予的工作,不讲苦和累。我相信只要用心做好每份工作就是最好的状态,因为我从中得到了无限的快乐。我也信奉一句:如果事情值得做,就值得做好!这体现在生活中,就是拥有良好的生活的习惯,以身作则,积极完成工作,做事认真负责,乐于帮助他人,真诚待人,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具有良好的自律自觉性。同时与老师和同学们也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谐相处。但在这过程中,我还是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各方面的知识还不是很全面,部分能力还需要提升,有时候为人处世方面不够成熟,在这方面我会进一步地努力学习,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我觉得一个人独善其身并不够,还应该积极地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他人。一个优秀的人懂得要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的潜力,不仅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对周围的人关心爱护,还要切实、灵活的去带动大家都来关心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一点对我很有挑战性,而一个共产党员所负的责任正是这样,既要乐于为他人服务又要引导人们都来关心大家。在我看来,想成为一个党员我就要向更多的先锋模范学习,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维护集体利益、坚持原则的同时做到与周围的人融洽相处;想成为一个共产党员我就会时时告诉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深刻的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克服困难的决心。  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继续以实际行动传承党的精神,将行动落于实处,尽量认真努力地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注意生活中的细节,做到有错则改,加勉,及时改正和弥补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好自己的思想工作,以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周围的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学生入党推优个人总结【三】  一﹑思想理论方面  做为一名预备党员,我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下,支部党员的帮助下,通过一系列的理论学习和党内活动,我的政治、思想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党性有了极大的提高,我进一步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思想上入党。深刻的了解了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为了能够进一步地提高个人的思想境界和革命觉悟,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  作为新世纪的年轻一代、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我应该确立心中的目标,以党的正确思想作为行动的指引,提高业务素质、综合素质,把握机会,积极投身到改革中去。我作为一个预备党员,不知不觉已经有一年时间。在这一年里,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在党员同志们的悉心帮助下,我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党内活动,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特别是通过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新党章等党内文献,使自己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党的崇高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更加坚定,虽然有些地方还不能深入地理解精神,切透实质,但通过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时刻拿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我还及时学习党中央颁布的决策、决议,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我注意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中体现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除了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于学校的各项要求和活动,我积极参加和配合,认真完成;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团结同事。在组织观念和作风方面我能做到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按时交纳党费。作为一名学生,勤奋学习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社会生活中,能以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事。  二、在学习和工作方面  自从被xxxx学院第一党支部确定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后,我就更加努力学习,处处争取走在同学们的前列。在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深知自己学习的使命。在学习上做到上课集中精力,提高听课效率,学习时全神贯注,适当放弃一些娱乐时间,抓紧完成各项工作,尽量少挤占学习时间。  但我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没有骄傲和自满,虚心向老师和同学请教,除了增强专业素养之外,还注重对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广泛阅读大量书籍,努力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丰富自己的视野,在各方面尽可能的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班级荣誉,维护班风、学风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在生活上  在生活上我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我坚信养成一个好习惯一生受益.因此就有了我的生活原则,有了自我监督机制,每天都会想想今天还有什么没有干好,或是还有什么原定计划没有完成.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8小时以外的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积极主动的帮助同学,与同学关系相处融洽。  当然,这一年还留给我一些缺点和不足.首先,在思想上,与党员的标准之间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并坚持作到身体力行.以更加饱满的学习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其次是交际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这也是我的近期目标和努力方向.通过多参加各种活动,我想会有明显的改善,这也能增加自己的群众基础,更广泛地投身到社会中,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还有,可能是个人性格因素,严肃的场合我有点胆怯,这也是我的一个缺点,也是我为人处事方面的不足.这样很容易造成错觉或误会,这些不足基本还是比较一致的,一个改善了另一个也会有提高.我有信心,有思想准备,更有改正的决心。  而且,我们即将毕业,即将离开校园走向工作岗位。但无论我在哪,我都会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知识,回顾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衡量我还有些不足,比如主动性还不够等有时还有畏难情绪;工作中不够大胆,创新意识不够。对于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我将在今后继续加以克服和改正。  最后,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要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努力地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注意生活中的细节继承发扬好习惯,坚决摒弃坏习惯.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自己,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向周围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大学生入党推优个人总结【四】  我在思想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我喜欢看电视新闻、看报纸、关心实事政事。我还及时学习党中央颁布的决策、决议,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我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特别是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我注意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的不断成熟,让我端正自己正确的入党动机,树立了为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及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识。  大学里我始终保持了比较好的学习态度,能够保持严谨的学风。我上课认真听讲,虚心求教,不旷课。对待学习比较认真,总能够独立地按时完成,但是有时候欠佳。在大学里,课堂上学习得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课外我积极参加各种讲座和,拓展自己  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学习中,虽然上课的时间不长,但是对于我来说,收益却挺大。本人对党的知识在原有的认知基础上有了更深入和真实的认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共勉的作用吧。看着这么多同学和我一起学习,更看到了我党坚实的群众基础。对自己心里的触动很大,也感觉到自己的基础知识有所不足,在培训结束之后,本人并没有停止学习,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党的三个代表,更加深入的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课也让我明白了,要做一  名合格的优秀党员,也要有坚定的控制力,尤其是自控能力。  在学习专业的基础上,我也没有松懈,上课努力听讲,尽量消化自己学过的知识,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注意自己其他方面知识的学习,尽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工作上,在担任一年的团支书以来,以身作则,尽自己的能力为同学们服务,能够逐渐与各位同学建立良好的关系。作为一名推优入党分子,作为一个向党组织靠拢的人,工作方面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生活上,本人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舍友们和谐相处。  无论以前做得怎么样,我都应该经验,眼光向前看,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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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又一个季度过去了,朋友,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们,应当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帮助他人,乐于助人,按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汇总的“20北约自主招生高校_甜梦文库
北约自主招生高校
? ? ? ? ? ? ? ? ? ? ? ?☆北约自主招生高校入口: 北京大学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未出) 北京师范大学(未出) 复旦大学 厦门大学 南开大学 武汉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 南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未出)教育部:2012 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通知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各试点高等学校: 2012 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 要( 年)》,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 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 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定位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 要坚持方向, 在统一高考的 基础上,着力完善高校自身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 创新潜质的考生。继续探索部分试点高校联考。各试点高校要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积极探 索学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综合评价、多样化 选拔录取模式,引导中学开展素质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招生简章与计划 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高校须制订本校 2012 年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实施方 案,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 确定标准、录取要求、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 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简章及方案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纳入试点高校年度招生计划, 按教育部有关生源计划编制工作的要求 列入“其他类”部分。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 三、招生程序及要求 1.符合高考及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的申请考生, 须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 方式等要求报名。 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考生时, 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 作方案,尊重申请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在校内公示推荐名单。 2.申请考生或其所在中学应如实提供申请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 包括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 性材料。同时,申请考生应提交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 取得的成果、 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 负责。 3.试点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 按本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 审核, 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 试点高校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申请考 生时,应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 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 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并合理控制参加本校 考核的学生数量。 4.试点高校的考核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 行,自主负责考核管理工作,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和良好的考风考 纪。 5.试点高校要结合学校自身特色及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积极探索测试内容和形式改 革,着重对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鼓励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者专 家面试为主等方式进行相关考核。有条件的高校可逐步开展远程网上测评。6.试点高校的考核时间安排在 2012 年春节国家规定的全国放假日之后。7.试点高校组织专家组, 依据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方案, 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 查,结合考生的高校考核成绩,按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最 高不超过 200%)择优提出候选考生,由高校招生领导机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以及每名 入选考生的相应录取要求。 试点高校对入选考生高考成绩的录取要求, 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 (区、市)试点高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8.试点高校须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 在中学。中学、高校、省级招办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高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 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 8 月底,高校 和省级招办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4 月 20 日前,试点高校须按教育部有关报送信息格 式要求将经公示的入选考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有 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于 4 月 30 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 报名信息。5 月 10 日起,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高校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信息。 9.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并根据所在省级招办及参加考核的试点高校 的要求填报志愿。 10.鼓励省级招办单设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志愿表或志愿栏,并将入选考生填报高校志 愿时间安排在高考之前。对满足试点高校录取要求的入选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区、市),省级招办应在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投档 线按试点高校在相关省(区、 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 算值执行。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省级招办应在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时, 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 11.试点高校须按前期确定的入选考生录取要求,对通过本校考核且经有关生源所在省 级招办备案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进行录取。 试点高校在向有关省级招办提交拟录取自 主选拔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自主选拔”录取类型。 12.探索实行联考的部分试点高校适用上述办法。拟开展其他形式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的高校,有关方案需报教育部同意后方可实施。四、对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试点高校的, 将予以暂停或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的处理, 并追究有关责 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 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 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 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 未入学者, 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 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 由高校取 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五、试点高校和各省级招办、有关中学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认真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各环节工作,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确 保管理举措、条件保障、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 并及时上报我部。 北京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 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具有 国际视野、在各行业起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标,2012 年北京 大学决定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 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热爱北大、心 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一、推荐原则 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点击 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经中学签字盖章后 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平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 报名网址:http://www.ccuut.edu.cn 报名时间:2011 年 12 月 3 日 8:00 至 2011 年 12 月 18 日 22:00 (注: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之前寄至北京大学 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影响笔试资格评定。 ) 三、选拔程序 1、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笔试时间:2012 年 2 月 11 日 (2)笔试科目: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 100 分共 500 分)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每科 100 分共 500 分) 3、面试:在北京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考察 四、选拔原则 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 资格。我校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决定第二轮面试人选,最终根据笔试和面试相加的综合 成绩,按照教育部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政策规定, 确定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2012 年北京大学将在自主选 拔录取的初审、复试和确定候选人等环节提高农村户籍考生入选比例,使北京大学 2012 年 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中农村户籍考生的比例不低于 20%。对国家明确的重点农村扶贫开发 地区可给予重点扶持。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入选考生须从 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连续持有农村户籍;所有具有农村户籍的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将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 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请全国各中学积极向北京大学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村户籍考生。 被我校认定为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 我校将在高考录取时给予北京大学在 当地录取线下降 60 分以内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 员会确定) ,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 降 10 分的优惠政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按北京大学相关院系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执 行) 。 五、重要日程 ①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1 年 12 月 18 日 22:00 (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笔试资格评定,有条件的中学烦请将申请表格收齐,由学校统一 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以防材料遗漏。 ) ②初审通知:2011 年 12 月 30 日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查询 初审结果,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请于 2012 年 1 月 8 日之前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 合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缴费。 ③笔试通知: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考生于 2012 年 1 月中旬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 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 ④笔试时间:2012 年 2 月 11 日 ⑤面试通知:笔试后三周左右在“北大招生网”查询,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请自行打印面试 通知。 ⑥面试时间: 待定 六、附则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与保送生招生分别举行,保送生招生简章已另行发布。按照保送 生招生简章申请保送的考生,可以根据本简章的有关规定申请北京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 取测试,但必须另行报名,申请材料如无重要变化,可不再邮寄。 2.报名参加北京大学 2012 年保送生考试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同时报名参加自主选拔 录取测试的,可以自动获得北京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笔试资格。 3. 报名参加北京大学 2012 年保送生考试并最终被认定为保送生的,不参加北京大学 2012 年的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在保送生选拔中未能通过测试的,可以参加北京大学 2012 年的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并择优给予保送或者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认定。 4. 考生在获得北京大学保送认定后,可以由本人申请将保送认定转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 人认定。 5.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 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6.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 129 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传真:(010)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 http://www.pku.edu.cn 复旦大学 2012 年“望道计划”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 招生简章为了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 充分体现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根本目的, 落实教育部择优 “推荐录取”的基本要求,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2 年,复旦大学将坚持“厚基 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的育人理念,面向全国(苏浙沪三地改革试验项目将另行公 布)自主招收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具有学术研究志向和潜质的学生,实施中学推 优、大学专家组综合评价面试选拔预录取的办法(以下简称“推优直选生”)。推优直选生入校后,可直接加入复旦大学在基础学科实施的“望道计划”。“望道计划”是复旦 大学承担国家“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延伸和拓展,旨在通过高质量课程和探究式学习、 完备的导师制、系统的学术研究资助、丰富的国际交流体验等个性化培养手段,为相关基础 学科培养领军人物。一、推优渠道 1.“推优生”渠道:考生按规定通过中学形成入学申请书面材料,经中学遴选并向复旦大学提 交“推优生”材料。复旦大学专家组对“推优生”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审核筛选后,产生入围面试 名单。 2.“直推生”渠道:中学按规定形成“直推生”材料,经复旦大学专家组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 3.一所中学只享有一种推优渠道,即有“直推生”名额的中学便不再享有“推优生”名额,反之 亦然。二、遴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1.近 5 年内向复旦大学输送过学生的全国各省市中学校可通过 “推优生”渠道,由中学校长 向复旦大学推荐 1 名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研究兴趣的应届高中毕 业生。 2.根据复旦大学近 3 年内在全国各省市中学的录取人数及其在复旦深造表现等情况, 确定若 干所重点中学作为“直推生”试点学校,由试点中学校长向复旦大学直接推荐全面发展、高中 阶段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具有学术研究兴趣和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近 5 年内未向复旦大学输送过学生的全国国家级贫困县中学,也可通过 “推优生”渠道, 由中学校长向复旦大学推荐 1 名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研究兴趣的 应届高中毕业生。三、推优直选方法与程序 1.“推优生”所在中学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产生办法,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 件的优秀学生报名,产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我校接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推优生” 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审核筛选后,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直推生”计划依据试点学校近年来向我校输送的生源数量和质量及其在校表现等因素制 定。“直推生”试点中学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遴选办法,并按照高中阶段学 习成绩,以及其他公认的综合评价排名,在我校要求的排名范围内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 学生,遴选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获得“直推生”资格的学生不应重复参加其他高校的自主招生 选拔。“直推生”经复旦大学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 3.“推优生”和“直推生”须经中学在本校公告栏或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一周以上。 4.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推优生”和“直推生”进行自主选拔面试。通过面试的考生可获得“推优直 选生”资格,作为复旦大学“望道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生,择优预录取到相关专业。 5.“推优直选生”经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平台网上公示。 四、录取政策 获得“推优直选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高考, 其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俗称一本线或重点本科线)上 20 分,按省级招办规 定时间办理相关专业录取手续。 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凡参加 2012 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 并服从所有专业志愿调剂者,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复旦大学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投 档线,则享受加 10 分参与专业录取的优惠政策。 五、报名时间等事项 1.报名时间: “推优生”网上报名申请日期: 2011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月 20 日, 书面材料须按网上报名系统 要求寄至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直推生”网上报名日期:2011 年 12 月 3 至 2011 年 12 月 25 日(以邮戳为准)。 2.初审通知:2012 年 1 月上旬通过复旦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推优生”初审结果。 3. 面试时间:2012 年 2 月 11 日(以复旦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实际发布为准),2 月上旬于 复旦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 4. 报名考务费为壹佰元(¥100),通过复旦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提交(需由开通网上支付 功能的银行卡缴付);家庭贫困的考生可向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减免报名费的申请,复 旦大学还可对参加面试的贫困考生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六、 监督制约机制 1. 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试点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试点方 案的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试点方案实施的全过程。 3. 咨询电话:021-,纪检监督电话:021-。 4. 本方案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电话:021-,传真:021- 电子邮件: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sh.cn 或 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网:www.fdurop.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附一:《复旦大学 2012 年“望道计划”培养方案》简介 2010 年起, 复旦大学在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俗称“珠峰计划”) ( 框架下, 在数、理、化、生等几个理科基础学科开始实施“望道计划”。从 2012 年起,我校将依托“985 工程”三期,进一步集中优质资源,将计划的支撑学科扩展至文、史、哲和基础医学。预计 这一计划将成为涵盖文、理、医八大基础学科,融合通识教育理念,具有复旦特色的综合性 “拔尖人才”培养平台。 一、实施目标 “望道计划”旨在培养优秀本科生具备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为优秀本科学生接触 某专业领域前沿研究成果搭建平台, 为优秀本科学生参与某专业领域前沿研究搭建平台。 计 划实施后,将在校内形成系统的“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努力使参与计划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学 科领域的领军人物。 二、六大平台 望道计划的主体是六大平台(培养方案内三大平台、培养方案外三大平台):培养方案内: 1、基础学科平行课程。在原有课程的基础上,增设不同的基础课程平行班,在深度或广度 上与一般课程不同,供学生选修,从而为他们后续参与研究打下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2、研讨式课程。根据不同学生(群体)的需要,开设相关学科的研讨式课程,鼓励在“望道 计划”框架内开设跨专业、跨学科、跨学制(例如本、硕、博同班)的研讨式课程。 3、邀请国内外顶级教授执教的专业基础课程。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顶级学者来复旦担任 短期讲座教授, 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授课与研讨, 使学生在复旦校园内就可以领略国内外相 关领域顶级教授的风采,接受世界一流学者的教诲。培养方案外: 4、专题研究和导师辅导平台。以学科平台为基础,每一学科开设若干前沿领域专题工作坊 (Workshop)或研讨班 (Seminar) 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其中一个或几个, , 学习学术研究方法, 并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及特长选择研究方向。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确定“望道计划”导师。专 题研究平台将为学生进一步申请“复旦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计划(FDUROP)”以及国外 顶级高校或科研机构交流访学打下基础。 5、复旦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计划(FDUROP)。包括“q政”、“望道”、“曦源”等学术研 究资助项目,每年有超过 6 次申请机会。详见 FDUROP 网站 (http://www.fdurop.fudan.edu.cn)。 6、个人海外访学计划。“望道计划”参与学生原则上从第四个学期起,可以自主设计、申请 海外顶级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短、长期个人访学(1 个月-1 年)。学校也将推荐和选送部分在 “望道计划”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赴海外顶级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交流访学。 三、动态进出 “望道计划”培养平台不另设基地班、 专门小班, 对学生实行自主申请、 动态进出的管理方式。 学生的日常管理、 学习和生活仍和复旦大学本科学生通识教育体系相融合。 各院系定期开放 六个平台的申请, 根据各个平台的要求, 选拔最优秀的学生进入各个平台, 进行个性化培养。 学生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学业规划自主选择申请加入或退出各个平台。四、“推优直选生”与望道计划的衔接 2012 年,复旦大学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推出“望道计划推优直选生”自主选拔招生试点方案, 使得有志于基础学科学习和发展的优秀高中生, 经过自主选拔录取进入学校后, 自动进入“望 道计划”候选名单,入选后可享受各个平台的个性化培养。附二:复旦大学 2012 年“推优直选生”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专业(类)目录编码 01 02 03 04 05专业(类)名称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 哲学 数学类 自然科学试验班 含哲学方向、国学方向备注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2 个专业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2 个专业 含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6 个专业; 化学、应用化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色盲 编码专业(类)名称 色弱不宜备注06自主招生 网:www.zizhuz haos heng.c n医学试验班含临床医学(5 年制)、基础医学(5 年制)、预防 医学(5 年制)、药学 4 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厦门大学 2012 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 切实从考 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 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 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 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 2012 年上述高校继 续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 3 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校根据考生 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 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招生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欢迎具有学科 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组织领导 我校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2 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 (拟定为 250 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申请办法和条件 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成绩优秀,综合 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可通过中学推荐或学生自荐两种方式申请, 我校 2012 年将采取“中 学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接受申请。 1 . 中学推荐: 我校将向部分重点中学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 获得我校推荐名额的中学可在我校推荐名额以 内向我校推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 1 ) 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2 ) 在某一学科具有特别突出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 学生自荐: 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自荐形式向我校申请。 ( 1 )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 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 ( 2 )高中 阶段获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 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 应届高中毕业生 。 ( 3 )高中 阶段获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的 应届 高中毕业生 。 ( 4 ) 在某一学科具有特别突出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各年级综合成绩名 列年级 同科类前 20% 的 应届高中毕业生 。 四、 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有意报考我校自主选拔的学生,于 2011 年 12 月 3 日― 12 月 18 日 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 址: http://www.ccuut.edu.cn ),按我校要求网上录入有关个人信息,打印并填写《综合 性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2. 中学推荐:中学根据我校自主选拔报名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校内公示等工 作,并按我校要求组织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3. 寄送材料:中学推荐的学生由中学按推荐顺序(附上推荐排序表)将申请学生材料统一 寄送我办。自荐的学生由学生自行邮寄。申请材料须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前以邮政特 快专递形式寄达我办。逾期、材料不全不予受理。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综合性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 2 )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3 )特长介绍及证明材料; ( 4 )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 800-1000 字)。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审核与考试 1. 材料审核: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按照全面衡量、宁 缺毋滥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选拔 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 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 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可获得参加自主选拔联考资格。 2. 考试费用:初审合格考生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 - 2012 年 1 月 8 日 ,使用 首信 易支付 平台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具体办理办法及详情请登录 首信易支付 平台查询。逾期 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 打印考试通知: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考生于 2012 年 1 月中旬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 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考试通知。 4. 考试科目: 我校对考试科目的要求 : 理科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门科目的考试; 文科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等五门科目的考试。 5. 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2 年 2 月 11 日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上 午举行语文、数学考试,下午举行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考试(文理科分列)。具 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6. 成绩查询: 请于考后 3 周 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参考学生获奖情况、中学表现,自主选 拔考核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 1. 自主选拔资格类别 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 A 、 B 两类。 ( 1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 业保送资格者) 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 , 奖(一等奖)的考生,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A 类资格。 ( 2 )其余具备我校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 B 类资格。 2. 自主选拔录取要求 ( 1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A 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本一 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我校录取情 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 出档线 的 A 类考生,我校将给予加 10 分选择 专业。 ( 2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B 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 的 出档分数线 下 20 分以内(对于自主选拔考生与本科第一批考生同时录取的省份,以实际 录取时产生的 出档线 为准; 对于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科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 以省级 招生部门根据我校 《招生章程》 有关投档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给我校的初次模拟 出档线 为 准),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 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 专业志愿、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 出档线 的 B 类考生,我 校将给予加 5 分选择 专业。 七 、监督机制 1.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 .我校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中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选拔拟确定 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 (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综合性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 2 )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3 )特长介绍及证明材料; ( 4 )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 800-1000 字)。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审核与考试 1. 材料审核: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按照全面衡量、宁 缺毋滥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选拔 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 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 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可获得参加自主选拔联考资格。 2. 考试费用:初审合格考生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 - 2012 年 1 月 8 日 ,使用 首信 易支付 平台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具体办理办法及详情请登录 首信易支付 平台查询。逾期 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 打印考试通知: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考生于 2012 年 1 月中旬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 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考试通知。 4. 考试科目: 我校对考试科目的要求 : 理科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门科目的考试; 文科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等五门科目的考试。 5. 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2 年 2 月 11 日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上 午举行语文、数学考试,下午举行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考试(文理科分列)。具 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6. 成绩查询: 请于考后 3 周 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参考学生获奖情况、中学表现,自主选 拔考核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 1. 自主选拔资格类别 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 A 、 B 两类。 ( 1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 业保送资格者) 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 , 奖(一等奖)的考生,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A 类资格。 ( 2 )其余具备我校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 B 类资格。 2. 自主选拔录取要求 ( 1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A 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本一 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我校录取情 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 出档线 的 A 类考生,我校将给予加 10 分选择 专业。 ( 2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B 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 的 出档分数线 下 20 分以内(对于自主选拔考生与本科第一批考生同时录取的省份,以实际 录取时产生的 出档线 为准; 对于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科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 以省级 招生部门根据我校 《招生章程》 有关投档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给我校的初次模拟 出档线 为 准),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 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 专业志愿、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 出档线 的 B 类考生,我 校将给予加 5 分选择 专业。 七 、监督机制 1.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 .我校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中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选拔拟确定 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 3. 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 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资格,并连续三年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同时 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 对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者有异议,可向我 校纪委 监察处申诉,电话:
。 八、附则 1.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 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 本招生简章仅适用于各省本一批填报我校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 放在本一批之前单独录取的省份,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 填报志愿, 且专业服从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与本一批同时录取的省 份,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厦门大学 且专业 服从调剂。 3.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 750 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4.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2 年本科 招生章程》为准。 5.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页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 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 :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网址: http://zsb.xmu.edu.cn ; E-mail: nzsb@x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 422 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61005 南开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年)》和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做好 2012 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南开大学“公能素 质”教育和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制定南开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一、自主选拔录取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并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二等奖的高中毕业 生:省赛区的竞赛名称:(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 级赛区);(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 林匹克联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 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3、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全国 “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获一等奖或 在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者。 4.、全国示范性高中学业成绩优秀、名列年级前 3%的综合素质突出者可自荐申报我 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和学生综合素质择优选择。 5、全国示范性高中推荐的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者,符合此项条件者必须有 我校寄送到相关中学的推荐号。 6、在天津市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均获 得 A(以下简称 6A)可自荐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 择优选择(本条只适用于天津籍考生)。 7、参加我校举办的“哲学”、“医学”、“药学”、“历史”、“数学”夏令营且 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材料中提供夏令营合格证明。 8、 已申报我校普通保送生且符合自主选拔招生条件及已申报数学试点班保送生的考 生,如果通过初审,将自动获得自主招生考试资格,无须再申报自主招生。 二、自主选拔录取程序 1、 符合自主选拔选拔录取条件第 1.2.3.4.7.8 条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某方面权威专 家推荐,也可自荐,符合第 5 条考生,须由所在中学将我校寄至中学的推荐号发给 考生并统一推荐寄送材料,符合第 6 条考生,由所在中学推荐或自荐,但须提交天 津市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6A 证明。所有申请者均须根据我校要求登陆南开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已开通,点击进入)报名,经中学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 章后,随成绩单、个人陈述材料(手写)、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装订在一起,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前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务必 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符合第 5 条的考生请将我校寄至中学的推荐号贴至报名表指定位置,推荐号为一人 一号。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仔细阅读 “南开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相关说明。 (2)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网上注册工作通过南开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 册结束后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进入后点击“填写申请表”,查看网页右部信息,点击相关选项(包括:基本 信息 教育情况 家庭情况 高中成绩 获奖情况等五个选项)逐条填写,逐项添加。 全部添加后,点击“查看申请表”,查询自己的相关信息是否注册完全,如不完全 重新点击填写申请表进行补充注册,如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申请表?提交”, 显示成功后点击“查看申请表?打印”将申请表用 A4 纸打印出来后即可,网上申报 截止时间是 2011 年 12 月 20 日。 (4)将通过本系统打印出来的表格,由学校填写相关意见、加盖学校公章,自己填 写最后面的申明, 与其他相关材料装订在一起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前寄到南开大学 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过期无效。 注:考生可通过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本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表格是否寄到南开 大学。初审结果、考点选择、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也全部通过此系统或南 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2、资格审查 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标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 审结果将于 2011 年 12 月 25 日前陆续公布,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及考点 选择,缴费截止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28 日,准考证打印工作将于 2012 年 1 月 2 日 以后进行,我办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考核 所有自主选拔考生参加由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小组(主管校长任组长,成员为相 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组织的选拔测试,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南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 资格。 三、入选标准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考试*80%+面试成绩*20%)分 省排名,分省确定人选。 2、 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中获得文科总分前五名 或者理科总分前十名的成绩,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 同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可以在高考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3、 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前 十名,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可录取到 与语文相关的文科专业;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 中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前十名,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 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可录取到与数学、物理、化学相关的理科专业,综合 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直接进入我校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省身班、 伯苓班) 。 4、夏令营考生单独排名确定人选。 四、公示与违规处理 1、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 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 关网站公示。 2、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 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 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 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 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 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原则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志愿填报方式的规定, 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未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批 次的地区,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还必须 填报南开大学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 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 并在填报志愿后将南开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反馈 表(可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区下载,内容含考生号、高考分数、报 考志愿等)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如不及时报送影响录 取的,责任自负。 2、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 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时,可加 5-10 分按照考生 填报的高考志愿安排专业(注:安排专业不包含附加分);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 分)低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 线),但高于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 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 20-30 分时,经报省级招办审批同意 后予以录取,所有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必须服从调剂,如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 录取。 2、 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中获得文科总分前五名 或者理科总分前十名的成绩,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 同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可以在高考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3、 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前 十名,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可录取到 与语文相关的文科专业;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 中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前十名,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 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可录取到与数学、物理、化学相关的理科专业,综合 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直接进入我校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省身班、 伯苓班) 。 4、夏令营考生单独排名确定人选。 四、公示与违规处理 1、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 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 关网站公示。 2、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 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 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 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 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 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原则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志愿填报方式的规定, 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未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批 次的地区,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还必须 填报南开大学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 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 并在填报志愿后将南开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反馈 表(可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区下载,内容含考生号、高考分数、报 考志愿等)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如不及时报送影响录 取的,责任自负。 2、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 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时,可加 5-10 分按照考生 填报的高考志愿安排专业(注:安排专业不包含附加分);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 分)低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 线),但高于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 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 20-30 分时,经报省级招办审批同意 后予以录取,所有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必须服从调剂,如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 录取。 2、 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中获得文科总分前五名 或者理科总分前十名的成绩,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 同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可以在高考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3、 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前 十名,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可录取到 与语文相关的文科专业;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 中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前十名,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 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可录取到与数学、物理、化学相关的理科专业,综合 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直接进入我校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省身班、 伯苓班) 。 4、夏令营考生单独排名确定人选。 四、公示与违规处理 1、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 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 关网站公示。 2、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 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 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 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 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 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原则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志愿填报方式的规定, 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未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批 次的地区,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还必须 填报南开大学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 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 并在填报志愿后将南开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反馈 表(可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区下载,内容含考生号、高考分数、报 考志愿等)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如不及时报送影响录 取的,责任自负。 2、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 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时,可加 5-10 分按照考生 填报的高考志愿安排专业(注:安排专业不包含附加分);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 分)低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 线),但高于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 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 20-30 分时,经报省级招办审批同意 后予以录取,所有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必须服从调剂,如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 录取。 2、 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中获得文科总分前五名 或者理科总分前十名的成绩,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 同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可以在高考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3、 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前 十名,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可录取到 与语文相关的文科专业;如果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的所有考生 中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前十名,经复试合格,高考总分(含附加分) 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可录取到与数学、物理、化学相关的理科专业,综合 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直接进入我校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省身班、 伯苓班) 。 4、夏令营考生单独排名确定人选。 四、公示与违规处理 1、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 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 关网站公示。 2、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 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 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 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 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 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原则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志愿填报方式的规定, 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未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批 次的地区,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还必须 填报南开大学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 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 并在填报志愿后将南开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反馈 表(可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区下载,内容含考生号、高考分数、报 考志愿等)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如不及时报送影响录 取的,责任自负。 2、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 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时,可加 5-10 分按照考生 填报的高考志愿安排专业(注:安排专业不包含附加分);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 分)低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 线),但高于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 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 20-30 分时,经报省级招办审批同意 后予以录取,所有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必须服从调剂,如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 录取。 3、对于在我校举办的“2011 年南开大学全国中学生哲学、药学、医学、历史夏令 营”中成绩合格,且被认定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选的考生,如高考总分(含附加 分) 低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平行志愿省份为最终模拟投档线) , 但高于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平 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 30-40 分(出分报考志愿的省份 30 分,考前、 估分填报志愿的省份 40 分)时,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经报省级招办审批同意 后录取在协议规定专业。凡属降分录取的考生进入指定专业后一律不允许申请转专 业。 4、对于在我校“2011 年南开大学数学夏令营”中成绩合格,且被认定为我校自主 选拔录取人选的考生,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最低录取 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时,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经报 省级招办审批同意后录取在协议规定专业。 5. 我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 5%。 六、监督机制 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 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 022-)。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的,责任自负。 八、本办法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4 号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 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武汉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选拔个性才能突出、综合素质好的拔尖人才,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 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 2012 年继续开展自主选 拔录取工作,并通过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共同举办的“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 考试”(以下简称“综合性大学联考”)进行选拔测评。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须具有鲜明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 定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志存高远,具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潜 在能力,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以学生个人自荐为主,我校不对中学下达名额。对于个别品德优秀、个性才能 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中学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公函的形式向我校推荐。 所有学生均须于综合性大学联考报名平台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 (2011 年 12 月 18 日) 通过综合性大学联考报名平台(http://www.ccu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 名材料于 12 月 22 日 12:00 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 299 号,邮编:430072,电话:027-)。 (三)报名材料 1.2012 年综合性大学联考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2.高中阶段学习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各学习领域、科 目、模块的修习情况及学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的详细情况,社区服 务、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等)。 3.各种证书或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其中 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 A4 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须经中 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学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 学自主选拔录取联考资格。考生可通过综合性大学联考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获 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在综合性大学联考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 缴纳笔试费用,并按照报名平台上考生须知所要求的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采取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和我校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联考笔试通过的考生来 校综合面试。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综合面试的依据,综合面试成绩作 为最终评奖的依据。 (一)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 笔试时间及要求见联考报名平台公布的考生须知。 我校指定考试科目为 5 科,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学校从有我校志愿、五科总分达同科类所有考生前 50%,且至少有(但不仅限 于)一门单科成绩位居该科所有参考考生前 15%(即单科优胜)的考生中,按照择 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时,优胜科目多者优先; 优胜科目数相同时,五科总分高者优先。对于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位居该科所有参考 考生前 10 名)者,我校将破格给予面试资格。 面试考生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网址: www.aoff.whu.edu.cn)。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 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来 校报到。面试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自主招生网:www.zizhuzhaosheng.cn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 5%左右,拟确定自主 选拔录取资格考生 700 人左右,设一、二等奖,比例分别为获奖人数的 30%、70%。 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2.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获奖名单时,以综合面试成绩为依据。获奖名单于 2012 年 3 月底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3.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 拔录取资格最多可保留至 2013 年 6 月, 二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当年有效。 (二年有效)自主招生网:www.zizhuzhaosheng.cn 4.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 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 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做特别规定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时, 可按其高考文化成绩分别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以下简 称校线),按照一、二等奖分别加 10 分、5 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 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未达校线,服从专业调剂,按照一、二等奖分别享受一定幅 度的降分录取优惠,优惠幅度依次至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 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重点线上 20 分。 对于高考总分非 750 分的省份,加(降)分幅度按照该省总分与 750 分的比例 折算后,四舍五入。 自主选拔录取奖项设置及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奖项设置及优惠政策 类别 比例 (占获奖人数) 加分幅度 优惠幅度 一等奖 30% 10 分 重点线 二等奖 70% 5分 重点线上 20 分注:高考总分非 750 分的省份,加(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 5.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如需保留至 2013 年 6 月,获奖者本人须 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向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武汉 大学 2013 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执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 2013 年自主选拔 录取资格。 6.对于 2011 年自主选拔一等奖获得者,如其符合有关规定,可享受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一等奖相关优惠。 7.若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学生相应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 所在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 六、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 299 号 邮 编:430072 电 话:027- 传 真:027- 四川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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