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财政拨款会计分录(支持企业发展金)?用拨款支付企业相关费用?帐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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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标计算或其他规定取得的定额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企业应在收到补助或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一般应在实际收到时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随意性和防止调节利润。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补助可获得及可计量时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确认和计量。   (2)科技专项拨款等。这类拨款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如为某项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专拨的款项,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长期资产,并可能还附加了资金返还的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在该资产的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分配结转的“递廷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没有将财政拨款金额直接冲抵相关资产的价值,避免了相关资产价值被低估,使得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核算与其他同类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以求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并通过分期将负债转化为损益,使相关资产产生的效益与其折旧或摊销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中配比。   【例】某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研发一项节能环保产品获得专利。为了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当地政府决定向该企业拨款 250万元给予补助:(1)21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2)40万元为补偿前期研发费用。20X7年12月份,该企业收到政府机构拨款250万元。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经调试后投入生产。该设备总价值225万元,超出补助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该设备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该企业从20X8年1月份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X9年12月份,因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将该设备出售,售价15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解析:   ①取得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2 5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400 000      递延收益                2 100 000   ②各月计提折旧的同时分期平均结转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17 500    贷:营业外收入                17 500   ③清理该项生产设备时结转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2 100 000-累计已结转420 000)1 68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680 000   固定资产增加、折旧及清理的会计分录与非政府补助取得的固定资产有关会计处理相同,略。   对干与收益相关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若该项拨款用以补偿已发生的费用、损失,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若该项拨款用以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损失,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损失的期间再将“递延收益”结转至“营业外收入”。无论专项拨款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若以后需要返还,则在返还时先以返还金额将“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冲减,不足冲减部分或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收到未指定用途的财政扶持性补助。由于此类财政拨款一般都与收益相关,所以其会计处理与“与收益相关的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相同。   2、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   财政贴息是政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调控目标对承贷企业在特定领域或区域的发展所给予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   按照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无论贷款是否与资产相关,无论贷款对应的在建项目是否交付使用,对于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的财政贴息,企业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对于财政拨付给贷款银行的贴息资金,受益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按借款费用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先征后返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在实际收到返还税款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由干税款返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存在不确定因素,所以企业一般不能预计应收金额提前确认该项利得。但需要注意的是,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的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4、政府拨付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搬迁补偿款属于收益性的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当企业取得对已发生搬迁费用、损失的补偿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如果补偿款还涉及以后年度,则企业应将相应部分的补偿贷记“递延收益”,并在相关年度内分配结转至“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没有对分期结转的金额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结转金额应与搬迁费用的发生比例相对应。   5、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或土地出让金的会计处理 关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各地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中未曾明确,按照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该返还款属于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财政补助,而且与长期资产——土地使用权相关,所以其取得及后续会计处理应与前述“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的处理相同。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仅供工作参考。 关键词: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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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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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急时雨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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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收到的政府性补贴需要再给政府提供什么样的票据呢?只能往来票据吧!发票是不可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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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技专项拨款等。这类拨款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如为某项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专拨的款项,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长期资产,并可能还附加了资金返还的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在该资产的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分配结转的“递廷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没有将财政拨款金额直接冲抵相关资产的价值,避免了相关资产价值被低估,使得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核算与其他同类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以求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并通过分期将负债转化为损益,使相关资产产生的效益与其折旧或摊销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中配比。 ===================================================请问这类财政拨款 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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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是收到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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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是一种信仰,不自卑,学习只要开始,都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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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政府补助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分类:会计实操
更新时间:
来源:转载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是无偿性。
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二是直接取得资产。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企业取得政府财政拨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方式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一)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通常在批准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二)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三)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四)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1.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计量政府补助的金额。即: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2.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形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2.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3.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形式1.非货币性资产形式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在很少的情况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
(1)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2)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者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该资产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3)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2.非货币性资产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均认定为政府补助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当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并作为营业收入列报。在判断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该考虑该交易是否具有经济上的互惠性,与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国家有关文件是否已明确规定了交易目的、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属于政府采购的,是否已履行相关的政府采购程序等。
例如:政府通过招标定制开发某软件系统,政府支付交易对价,获得软件产权,是互惠交易,应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和成本;如果政府行文单方面资助某企业或某类企业是无偿的行为,应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营业外收入等。
责任编辑 :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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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考试日历表科技经费属专项应付款还是政府补助?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  问:我公司收到财政拨款科技三项经费申请是有明确项目的,有具体用途,应归属于专项应付款,但是又是无偿的财政拨款,又该作为递延收益,我们该作何处理呢?   答: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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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公司收到财政拨款科技三项经费申请是有明确项目的,有具体用途,应归属于专项应付款,但是又是无偿的财政拨款,又该作为递延收益,我们该作何处理呢?
  答: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科技三项费用是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科技三项费用是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第四条规定:&科技三项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按年度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国家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企业承担的国家和地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应用指南指出,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贵公司收到财政拨款的科技三项费用应视与资产还是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上述规定核算。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指出,企业取得的财政补助最终是要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原则上均应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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