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网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太多,如何能贷到大额资金?

互联网金融监管加强 限额下大额资产合规方向在哪-齐鲁财富网
互联网金融监管加强 限额下大额资产合规方向在哪
13日国务院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监管政策日渐收紧,限额下大额资产合规方向在哪里?国家对行业的重视,使得P2P平台整顿迫在眉睫。因为限额令,很多大额单平台受到冲击,为此网贷之家也一直在探索如何帮助这部分平台尽快完成合规。
  原标题:对话CEO深圳站第三期:探讨大额资产合规方向
  10月25日下午两点半,由网贷之家主办的&对话CEO&互联网金融大咖说深圳站第三期活动成功举办。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COO汤迪涛与多家平台CEO出席了本次活动。与会嘉宾就近期出台的监管政策、限额下大额资产调整等热门话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有(排名不分先后顺序):合拍在线董事长王实、珠宝贷CEO李敬姿、信融财富董事长齐洋、理想宝CEO李永钢、鹏金所副总经理曹炜杰、杉易贷副总经理张雯艳、佳兆业金服总裁周式飞、阿拉丁金服CEO张守强、派派猪理财副总经理黄彦。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随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等部委相继跟进发布主管领域的整治方案。从具体发布内容来看,《通知》对监管红线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对行业的重视,使得P2P平台整顿迫在眉睫。
  在主题演讲环节,朱明春重点分享了对近期国家下发政策的解读。他提到,由国务院发布的《通知》分四个大具体措施:严格准入管理、强化资金监测、举报和&重奖重罚&、整治不正当竞争。同时,据其透露,近期深圳市经侦将开展对深圳市平台的重点排查工作,针对不合规的平台进行查处。
  而针对&限额令&下,涉及大额借贷的网贷平台未来将面临的巨大合规性挑战问题,汤迪涛与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他表示,因为限额令,很多大额单平台受到冲击,为此网贷之家也一直在探索如何帮助这部分平台尽快完成合规。而&资产通&作为网贷之家最新产品,正是为行业各P2P平台之间交换共享资产信息所设计的。
  在圆桌交流环节,各平台大咖踊跃发言,围绕合规性发展各抒己见,分享了各自平台在监管之下对大额借贷合规性调整的经验举措。
  以下为部分精彩观点分享(排名不分先后)
  合拍在线董事长王实:
  目前,银监会、地方金融办给予平台相对充足的时间做好转型。同时,金融监管机构也调取了主要平台的运营数据评估限额的合理性和调整的可能性。但是平台还是要做好监管层不会放开限额的心理准备,提前转型合规。为此,合拍在线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1.布局小额资产:合拍在线已与2015年下半年积极布局汽车金融和消费金融市场。我们组建了3支汽车金融团队拓展业务,目前业务进展非常顺利,业务规模已经开始上量,且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基础。此外,我们也积极采取外接优质消费金融机构的方式,选择符合监管要求,经历过完整金融周期,兜底实力强,且能提供债权清晰资产的消费金融平台。
  2.大额资产合规:超过限额标准的资产,合拍已着手与多家金交所洽谈合作,通过收益权转让的模式解决。有条件的平台可以自行或联合申请金交所牌照,现阶段和金交所合作还是解决大额资产最有效的方式。
  珠宝贷CEO李敬姿:
  肯定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相应规定来做。暂行办法规定,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我们就严格按照100万元来进行业务调整。珠宝行业实际有很长的生态链,从原料采购,到设计、生产制造,然后批发、代理、加盟,到终端零售等等。我们之前做得更多的是生产制造和批发环节的项目,所以,涉及的借款金额相对较大。接下来,我们将从上游往下游持续下沉,最终沉到终端门店,可以通过生产制造和批发这个已积累的渠道数据,来覆盖10万左右终端门店,最终做到珠宝消费分期。同时,针对眼下市场存在的客观需求,那就采取其他符合现行监管政策下的方式做,比如转到线下,给有资质的或有牌照的小额信贷公司做。另外,能不能和第三方交易所或交易中心合作?我们把这个资产推荐到交易中心或交易所去,他们负责资产的登记、备案、公告,并对外销售。然后,通过我们平台进行跳转,跳转到交易中心或交易所,由我们引导用户去投资。这样,我们只是一个跳板,不属于代销,不涉及到代销牌照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在探索的方式之一。
  信融财富董事长齐洋: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信融财富董事长齐洋表示,&我认为整个网贷行业的发展趋势会越来越好,尤其是最具代表性的深圳市,因此,我分享给大家三个经验:第一,从去年开始监管层已经开始着手对行业摸排,尤其是e租宝事件后形成的高压严打态势,公安经侦部门已经成功遏制住了行业乱象,普查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目前,深圳监管层也有一些监管思路,我认为他们非常智慧;第二,关于平台合规问题,我认为向合规靠拢并做不懈努力是非常重要的但不能硬着陆,金融行业具有其特殊性,企业贷款或者小额贷款等的风控都不能做到重叠,一旦踏入金融行业,就要严于律己,要有底线,否则将会对平台造成严重的影响,自己酿成的苦酒肯定是自己喝,因此每个平台都要做到合规。一些平台在大额资产端背景下,转而一下子去做小贷、车贷、消费金融,风险控制不住的话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每个平台都要发挥在其细分领域的特长;另外,我代表行业协会希望各个平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一个整治计划,用谦虚严谨地心态将过程做好,只要你的商业模式没有大的问题,每一笔项目都是真实存在的,项目信息真实透明可查询,走合规化发展之路才能为行业的良性发展营造一个好的环境。
  理想宝CEO李永钢:
  我认为新办法的监管思路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明确监管机构,不再是无主之军了,为网贷正了名,对促进行业健康繁荣有益;二是强化信息中介职能,明确了监管边界,指引行业发展方向;三是牌照控制,促进行业洗牌,淘汰杂乱弱散,会加强行业集中度;四是明确了小额分散,普惠金融、服务消费大方向。
  我认为目前大额标的互金平台转型方向是线上小散和线下资产的模式,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以及风控和风险定价,这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的核心。
  也正是基于对互金行业本质及规律的深刻认知与战略预判,理想宝自上线以来可谓稳步探索,谨慎求进。用户可以发现我们不是行业里发展最快的,但一定能感受到是发展最稳健的平台之一。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理想宝将秉持&科技+服务&的双翼思维,以金融科技创新金融产品,以商业银行标准化体系为学习参照,从小金融的单一借贷板块向大金融的专业纵深及横向综合迈进,我们互金行业充满信心,对监管机构充满信心,对自身的发展也充满信心。
  杉易贷副总经理张雯艳:
  监管办法出台后,最让大家措手不及的就是平台资产项目的限额规定,我们理解,监管层是希望通过限额的手段,作用到P2P平台使其资产转型,去做小微普惠,去覆盖传统金融目前覆盖不好的领域,因此,我们没有寄希望于监管层后续调整限额,杉易贷在监管办法出台的第二天就停止了发放超限标,并在内部提出将合规作为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争取尽早完成合规整改的目标。从业务角度看,杉易贷的核心业务是农业供应链产品,主要借款客户为农产品个体小商户、农业种植户等,平台的农业产品大部分是符合限额要求的,这也是我们下决心放弃操作超限项目的重要支撑点。当然,放弃大额项目对我们也有影响,原来操作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优质项目不能再做了,投资人可投项目减少、平台盈利能力下降,都是资产合规付出的沉重代价。不过我们觉得值得,2016年是杉易贷的合规年,我们一方面抓紧合规建设,力争做第一批合规平台;另一方面在资产端加大复制小额分散的农业供应链产品,并着手研发其他小额产品。我们整体上认为,强监管对遏制行业乱象、引导行业良性发展有积极意义,平台目前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努力合规。尽管有阵痛期,但长远看无论是农业金融、消费金融还是其他小额业务,都有巨大市场,值得我们沉下心精耕细作。
  阿拉丁金服CEO张守强:
  应对限额,我们平台会继续坚持小额分散原则。我们目前开发了在线小微保理业务,以核心企业的信用基础为辐射源点达成小微保理在线操作条件,并传导到小微企业以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信用基础短板问题。当然我们希望与业内同行尝试探索各类放贷模式,以解决大额资产问题。
  派派猪理财副总经理黄彦:
  关于在强监管政策下的生存之路。我们的想法不算最好但比较明确。我们公司是做票据的,其中银票受新政影响不大,主要来自于票据本身政策的影响,比如央行票据中心,比如纸票变电票。但商票影响较大。我们原先的客户定位是上市公司及知名央企国企。所以金额不可能低于100万。而突然全面转型至消费信贷或汽车金融,风险大,专业知识也不够。所以只有两条路走,一就是跟资产交易所合作。但我们不打算去拿牌。因为目前大家都被挤到了同一座桥上,量一大事必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很有可能像对p2p一样,出台类似政策。这样等于人力物力白费了。另一条路就是将我们原先的一手票延展到二手甚至三手,这样开票的核心企业没变也就保障了风险,而持票客户层级降低事必使金额下降。另外我们也在探索基金代销的路。以上是我们的一些粗略观点,与大家分享。
责任编辑:赵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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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楼市借贷链条:多机构“变形”放贷
琥珀金融帮 | 《中国经营报》
本文共2050字,预计阅读时间40秒首付贷全面被禁,但房地产交易热度不减,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通过中介为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持。监管部门明令禁止首付贷以后,购房者仍可通过来自不同金融机构的“月供贷”“大额信用贷”“垫资赎楼贷”等产品获得资金。
帮主调查发现,购房者的购房资金来源为多处,但主要由担保公司垫资、银行大额信用贷或月供贷、网贷平台大额信用贷等提供提供。在整个借贷链条中,担保公司、线上平台、中介和银行,全部或部分参与配合完成购房者的借贷需求。
在购房借贷链条中,中介公司起重要作用,撮合线上线下的网贷平台、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为购房者提供“垫付首付”,或者“赎楼的过桥资金”,同时也可对接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此外也有中介公司宣称可通过银行月供贷获得“过桥资金”。
先赎楼再抵押
在各地出台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后,银行纷纷收紧二次抵押贷,但是购房者仍可通过中介进行贷款。
房产中介公司对于购房者的首付资金缺口问题向记者表示,“看你的资金缺口有多大,如果首付缺口小,找担保公司借钱或银行消费贷——装修、旅游之类的都可以。如果首付缺口大,名下有房,可以先赎楼再抵押借款。”
对于如何抵押借款,对方表示,“找担保公司先帮你把楼赎出来,然后你再去申请一笔首付贷款。这一笔贷款的话,我们找些熟人,把你的评估价做高点(评估价高就可以贷出更高的额度),然后你再用多贷出来的部分还给担保公司,只是利息可能会比较高。”
“仍在按揭中的房子必须先赎楼才能做抵押,在我们这里签订委托合同后,我们的担保公司会垫资赎楼,15天之内,赎楼利率是每日千分之1.2,此外还有1%的手续费,然后就可以在银行再次抵押贷款了。”某深圳市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对方同时表示,可以代理多家银行的抵押贷,“和各大银行都有很好的合作关系”“正规银行贷款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开表示接受二次抵押贷。
某商业银行在互联网上的广告信息显示,“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年限长,利率低,申请方便,最重要可以二押,即使目前房子还在按揭,也可以贷出升值的部分。”但此前有该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表示,“有房就贷”项目贷款资金仅可作为生意经营、消费使用,不可用于房产资金垫付。
月供贷则是新近受热捧的借贷产品。记者综合多家商业银行的月供贷产品得知,对已有抵押贷款(含房屋按揭贷款)的客户,可以依据房贷的月供进行信用贷款,贷款额度为月供的30~45倍,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记者在另外一家商业银行的广告宣传上看到,“月供6个月可以贷月供的30倍,月供1年以上可以贷款月供的45倍。只要你名下有商品房按揭,有正常的工作,就可以申请月供贷”。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中介机构给购房者的资金缺口解决方案中,月供贷的资金用途不受限制,可以用于置换首付款中的“过桥资金”。
大额信用贷
在银行和中介之外,链条的另一端则是线上网贷平台。
盈灿咨询数据显示,月,涉及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平台约有200家,在这些涉及房产抵押类的平台中,对于资金用途多数没有明确标识。
房产中介表示,“如果名下没有房,首付金资金缺口还比较大,可以找有房的朋友,抵押他们的房产借出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多个平台都提供最高超过100万的信用借款。
房产抵押类业务较多的房金所隶属于深圳房金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侧重信息撮合。房金所官网显示,平台为专注于房产领域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商,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的贷款产品提供商,致力于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解决房地产金融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难题。房金所服务包括:营销、咨询、受理、调查、评估、送审、贷后服务等,为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房产金融解决方案。
个人借款业务中,平台提供“房产抵押贷”“信用贷”,其中房产抵押贷的放贷额度是20万~500万元,而信用贷的放贷额度是10万~1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只是线上中介,为借款人和贷款机构提供信息服务,放款机构中包括包括银行、小贷公司和典当行。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借款人有正当的借款需求都是可以满足的,很难对其借款后的实际用款行为监管。
神仙有财CEO惠轶对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首付贷款的重要资金渠道,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机构和网贷平台合作,开发商和中介提供购房首付的需求,网贷平台则提供资金,此外还有部分网贷平台直接提供贷款资金。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意味着“首付贷”业务被正式叫停。
但是对于网贷平台来说,有正当理由的借贷需求和“类首付贷”之间如何区分,是此类平台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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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C)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互联网金融实验室 | 京ICP备号-1当前位置:&&陈莉:网贷涉及房产、汽车等大额抵押贷款面临调整
陈莉:网贷涉及房产、汽车等大额抵押贷款面临调整
发布时间:日 09:45:1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近日,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助理分析师陈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平台中涉及到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的将面临调整和转型,不过消费信贷有望成为平台主要发展方向。&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P2P个人网贷限额20万业内称80%以上抵押类业务要暂停》
  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络借贷的限额,其中,个人和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上限分别为20万元和100万元,而在不同平台借款上限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0万元。
  昨日(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网络借贷的限额,其中,个人和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上限分别为20万元和100万元,而在不同平台借款上限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0万元。
  &做出这种安排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的定位;二是从目前互联网技术来看,在风险控制和信息搜集上也只能定位为这种小的融资需求;三是从其他国家网络借贷发展的情况来看,它们现存的比较规范的网络借贷机构,定位就是&小额&。&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会上表示,此外,做大额的平台,多数涉及到自融自保、期限错配、设立资金池等问题,背离了网络借贷本身的意思。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则分析,这一规定对以大额借款标的为主的网贷平台以及部分较高金额的借款业务影响比较大,例如现在一些平台中的房贷抵押、高端车辆抵押以及其他业务等,多数是超过上述限额的。
  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上述《办法》还明确了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才是&网贷&资金的存管者。
  对此,神仙有财CEO惠轶坦言,监管立场十分明确,在P2P资金应实行隔离管理和银行存管这两个核心点上进行了强调与重申。个人看来,银行存管更像一块隐形牌照,而监管趋严也是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业内:网贷金额上限偏低
  记者注意到,上述《办法》明确了&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
  具体而言,&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对于平台风控来说,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过度集中,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王晓婷表示。
  不过,投之家联合创始人CEO黄诗樵则分析指出,这个金额上限比较低,不太符合现实情况。无论是车贷还是房贷,供应链金融等有抵押业务,这个金额太低了。按照当前国内的房价,一套房子价值几百万元,就算抵押成数按五成计算,20万元也太低了,导致平台没法正常做业务。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执行,80%以上的抵押类业务要暂停。平台也只能往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业务转型,但目前国内的征信体系不完善,在这种信用环境下大规模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将生成很大的不良贷款风险。
  米缸金融董事长曹晓峰也向记者表示,个人认为对于个人信用类贷款在网络上的限额是合理的,而对于有抵押物的借款客户,这个限额仍值得商榷。
  对此,李均锋坦言,这只是暂行办法,允许在下一步探索中,根据实践和事物的发展再进一步进行观察和探索,总的来说,暂行办法目前定的这个上限是符合要求,也符合国内部分机构的实际情况。当然,现存机构多数不符合这个要求,《办法》也给从业者机构12个月的整改安排时间。
  那么,目前这一限额究竟会对现存的哪类平台产生较大影响?
  &这对于网贷平台的资产端形态影响巨大,在当前P2P网贷平台所涉及的资产类型中,像大额企业借贷、房抵赎楼等房贷业务乃至部分车贷业务、供应链金融及保理业务等底层资产所形成的借款项目均可能超过限额&红线&。&融360分析师表示。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陈莉也指出,平台中涉及到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的将面临调整和转型,不过消费信贷有望成为平台主要发展方向。
  美利金融相关负责人士亦表示,这将对以企业贷款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影响较大,可能会导致平台集中转型,转向更小额分散的资产。小额抵押贷款、消费金融等具有小额特点的资产势必会迎来激烈的抢滩与竞争。
  银行资金存管是大势所趋
  除了网络借贷的限额之外,一直以来,资金存管也是行业关注的重点。
  来自融360网贷评级课题组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有100多家平台与相关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然而签约率不及全部正常运营平台的5%,真正实现存管系统上线的平台仅有54家。
  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目前P2P资金存管主要有三种模式,银行直连;与银行合作直接在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以及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
  不过,上述《办法》中明确提出,&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网贷&的资金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进行存管,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才是网贷资金的存管者,而不是其他机构,这是明确的。&李均锋表示,存管者和委托者要通过双方市场的办法协商来形成一种合约关系,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监管则将根据不同方的意见来进一步完善这个第三方资金存管的指引。
  对此,融金所创始人孙明达分析指出,再次强调了资金存管的重要性,银行资金存管是大势所趋,能有效防止p2p平台设立资金池,避免平台直接接触,甚至挪用投资人资金,但目前成功存管的平台还很少,而且大多数采取银行与第三方联合存管的方式。
  融360分析师亦表示,目前有一部分平台正在与银行对接的路上,更多的平台自签订协议后,并无实质性进展,资金存管合规化进程进展缓慢。接下来,按照《办法》的要求,有将近95%的平台会被&银行资金存管&这道坎淘汰。
  此外,信息披露也是此次《办法》的重点之一,比如要&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对此,91金融许泽玮分析指出,这说明,一方面投资人需要提高理财意识以及分析甄别能力,另一方面要平台的透明度要提高。
  银监会方面则透露,目前《办法》只对信息披露进行原则性规定,拟在后续有关细则中,结合行业的一般做法和监管需要,对行业的相应指标,包括率、逾期率和代偿金额等进行明确定义。(来源:;文/朱丹丹)
又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商中心再次启动“”主题活动,通过投诉协调、法律援助、专题曝光、数据报告、系列报道、电商快评、评测榜单、工商消保协同、媒体评论、全媒体发布等多元化、立体化方式直击,并重点关注以下四类中心报告上榜平台:(1)综合零售电商类: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拼多多、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国美互联网(国美在线)、当当网、返利网、蘑菇街、网易严选等;(2)垂直电商平台:贝贝网、美囤妈妈、途虎养车、莎莎网、乐视、小米、优购网、好乐买等;(3)跨境电商:淘宝全球购、天猫国际、网易考拉海购、小红书、洋码头、西集网、达令、海狐海淘、丰趣海淘、86mall;(4)生活服务平台:美团、饿了么、飞猪、携程、去哪儿、同程艺龙、马蜂窝、途牛、阿卡索外教网、易到、ofo、摩拜单车,为全国电商用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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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各种P2P平台野蛮生长、跑路事件频发之后,监管靴子终于“落地”。这无疑会给网络借贷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借款人一定会担忧自己以后还能在借贷平台上借到款吗?而更多的投资人还会担心,借款限额的规定,会不会影响自己的投资收益甚至本金?跟我们一起来看看。
个人最高可贷100万
《办法》最大的变化是对借款上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如借款需求巨大可选择其他融资渠道
如果你的借款需求巨大,单个平台20万和总平台合计100万的限额,对你产生了限制怎么办?P2P平台只是借贷渠道的一种,即使它的借贷规定越来越严格,在现行的市场环境之下,借款人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还是有很多。所以,与其担心自己的借贷之路会受此影响,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经营能力、和纳税信用之上。
客户资金需要第三方托管
《办法》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
如此一来,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账户都开在银行,网贷机构碰不到现金,可以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
借贷双方必须实名注册
《办法》设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要求出借人及借款人必须实名注册;借款人应当保证融资项目的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等。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保障客户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房产抵押等大额贷款面临调整
部分个人借款人通过网贷平台进行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网贷平台中涉及到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面临调整,平台此后必须转型,消费信贷有望成为平台主要发展方向。”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陈莉表示,大额标的项目由于资金巨大风险积聚,另外平台为了分散风险常常会有拆标现象的出现,借款限额将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
网贷机构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
《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办法》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监管,规定网贷机构充分披露借款。
不要再指望“刚性兑付”了
对投资人来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在对网贷平台有具体而严格规定的同时,对投资人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新规明确,“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并“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因此,今后真的不要指望“刚性兑付”了。
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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