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租房公租房 公租房合格名单什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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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2017年度公租房分配即将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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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4月启动的城区2017年度公租房分配摸底登记工作将于8月5日结束,并转入资格审核阶段。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宜昌市城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本次配租房源2821套,其中,和塘悦舍65套,东锦苑2756套。配租对象及条件为:
一、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大学生
三、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上述三类申请对象经资格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按照&梯次保障、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配租。后两类人员鼓励合租,并在同类人员中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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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首批496套公租房摇号分配
发布时间: 14:03:05
来源:猎房网 作者:转载不详
责任编辑:林云锋
  昨日,在公证部门、电视观众、申请代表的监督下,城区首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仪式举行,496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到户。今年3月, 配租对象到申请受理社区领取《宜昌市城区首批公租房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小区看房,按摇号顺序选房即可拎包入住。
  据介绍,本次摇号主要面向宜昌市城区2014年12月底正在享受最低租赁补贴的低保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房源 主要在城东生态新区中南路民安家园小区,个别房源在V亭区桐岭新村。符合此次公租房配租条件的家庭共496户,其中,西陵区196户;伍家岗区199户; 高新区76户;点军区22户;V亭区3户。摇号结果将在宜昌市房管局网站和各区政府政务公开网公示。
  根据《宜昌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次低保配租对象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同时,停止享受租赁补贴,按规定给予公租房 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下的低保家庭,对配租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交纳,家庭成员在3人及以上的低保家庭,对配租面积 5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交纳。家庭成员2人且为非夫妻关系异性的,可按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超出租金减免面积部分按公租房租金交 纳。公租房为高层住宅的,租金减免面积放宽10平方米。公租房租金标准待市政府批准后公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或未办理选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其 配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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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1。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3, 申请人工作、收入、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住房等相关情况,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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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夷陵区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夷政办【2015】55号)规定的条件,我区2016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已于日启动。
  我单位对城区各社区受理,小溪塔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试验区管委会)初审通过的91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家庭进行了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有&79户(其中符合条件的配租单间的19户、配租一室一厅的23户、配租两室一厅的37户),不符合条件的12户,于号在房管局二楼大会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户进行了公开抽号,现将抽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日
  举报电话:7208714 &&7209608
  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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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夷陵区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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