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办个个人办理房产证流程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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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很难办?都一年了为啥没办出来
09:36:53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的网友留言:我是锦绣花园的业主,如今入住都好几年了。去年5月开发商收取了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费用,房产证却至今杳无音信。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复:您好,经落实,锦绣花园共6栋楼,1号楼房产证办理已经办理完结,其他楼的房证将按照楼号顺序相继办理,待办理完毕后将及时发放。
  请问:房产证很难办吗?都一年了还没办完,如此的办事效率。不知还有几年才能办完,能告诉我们个准信吗?
  烟台回复:锦绣花园房产证的办理,按照程序正逐步进行中。
责任编辑:杜林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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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办证难 购房者只能自己多个心眼?
时间: 12:17 来源:
作者:谭邦会
  在房价高涨的时代,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买一套房已经很不容易。如果辛苦赚来的钱买了房,却拿不到房产证,得有多愤怒焦虑?近年来,海南海口、三亚等地部分业主正在经历这样的折磨。在这背后,有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原因,更为普遍的是,开发商违规违建,收钱后拖延或者根本无意愿配合购房者办证,而职能部门众多,却不能有效监管。购房者只能多个心眼?
  在房价高涨的时代,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买一套房已经很不容易。如果辛苦赚来的钱买了房,却拿不到房产证,得有多愤怒焦虑?近年来,海南海口、三亚等地部分业主正在经历这样的折磨。(南海网记者张茂摄)
  如果开发商可以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为相关的职能部门,也说监管有困难,那谁来为购房者的权益负责。(南海网记者张茂摄)
  &办证难&导致购房者处处受气
  2003年,来自陕西的老程以每平米1200元左右的价格,在海口通宝大厦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一家人才入住不久,房产证都还未办理,开发商就因为资金问题跑路。老程家的房子成了名副其实的&无证房&。在这个小区里,有180户业主都有像老程一样的遭遇。
  算起来,老程的无证房&房龄&已有近10年,而这不仅仅是个例。巧合的是,就在29日下午(两会期间),南海网新闻会客厅就&办证难&问题,采访海南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廖晖时,也吸引了一位在我们办公地点旁一家单位的耿先生,因为他从2007年在海口买了房,到现在房产证也没办下来。
  据三亚住建局201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2008年间,商品房办证率仅为74%。在省会城市海口,情况更甚,如近几年陆续被媒体曝光的戎居公寓、东盛名苑、良缘雅苑、金桃苑等。2009年,相关职能部门对海口日前已出售,但无房产证商品房的统计资料显示,&无证房&业主达三万多户,而这还不包括这个时间节点后的&无证房&。&因为有些可能还没有形成实事上的无房产证,所以不好统计。&海口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房产证作为房屋权属惟一的凭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辛苦买来的房子,因为没有房产证就成了&无证黑户&,让业主们&处处受气&:小孩不能按区域就学,转让、继承、出租等不受法律保护,甚至在土地或房屋被征用时,都无法按国家征收政策得到相应的补偿。
  商品房违规违建致办证难情况最普遍
  一般来说,开发商办理房产证首先须获得土地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等相关证明。办证难,原因在哪里?
  &司法实践中,办理房产证问题涉及到两个层面,一个是小产权房,有一些购房者买的房子土地是不完全合法的销售渠道,比如没有预售证等,这种房产办证有很大法律障碍。第二种,大产权(商品房),可以办,但是为什么办不了,首先,很多不良开发商超建违建,比如规划局批准的容积率为1.5或者2.0,他盖房时候可能就盖到2.5,当开发商把房子卖出去,收到钱后,他就没有动力了,办证的时候就拖延,有一些开发商把资产转移,留下空壳房地产公司。这种情况在海南比较严重,在我接触到的案例中,也较为普遍。&海南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廖晖说。
  为何开发商超建违建还能卖房?以海口来说,根据商品房产权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开发商在未领取房屋竣工验收证件前,与购房者签订房产预售(购)契约的,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就被视为房产预售。预售的房产满足&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已签订房产建筑施工合同;除付地价款外,投入该房产建筑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或者建筑物设计内地面以下的基础工程已经完成&三个条件即可。
  也就是说,在房屋未完全建好且未验收时,开发商只要拿到预售许可证,就能卖房。开发商是否会缴纳各种税款,或者验收是否合格以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则充满了未知数。
  &超建违建&违法成本低廉 法律风险不高
  &开发商违规违建,没有向政府缴纳200万元的罚款,这么多年,我们的房产证还是办不下来,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但是他一分钱也没有,我们没有办法。&耿先生非常无奈,他的无奈也是所有&无证房&业主的无奈:就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开发商进行约束吗?
  廖晖表示,在购房过程中,虽然开发商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都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但如果开发商将资产转移,即便是业主将其告上法庭,并赢了官司,但是由于其&没有资金&,法院的判定也不能真正执行。
  这就说明,只要开发商存心,就既可赚钱,还能逃避法律的责任。很多业主为此踏破职能部门的门槛,也无济于事。
  &我们是否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有一定的资质管理,有一定的条件的,我们能不能通过公安机关的查处,让他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廖晖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种情况属于商业犯罪,侦查机关如遇到开发商资金转移的情况,应该严格执法,认真调查。但是侦查机关目前还没有这种意识,且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度难以把握,&很可能最后吃力不讨好&。
  监管乏力 购房者只能自己多个心眼?
  2009年,海口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并于2010年正式出台相关的意见,以着手解决在日以前的&无证房&问题。不过,记者1月29日从海口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到目前为止,仅有近17000户的&无证房&问题得以解决。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房产涉及到城管、规划、国土、建设、房产、消防、房屋质量监督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不太可能每天都对房产商的行为等进行监督。&
  省政协委员冯川建,是海南奥林匹克花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在今年的两会上,他说了这样一个问题:2011年初,企业在办理开发房地产增容手续时,有关部门说,等新规定下来再办,这一等就是半年多,好不容易等到市政府颁布了增容用地管理新规定,可发文没几天,政府又下文停止执行,要企业继续等待。两个多月后,政府又发文重新执行这个刚刚停止执行的新规定。然后政府有关部门再开始进行测算、审核、评估等程序,又过两个多月后企业才能拿到批文。办理整个房地产增容手续,用一年多时间才完成,严重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产证时间。
  另外,冯川建还提到,&个别政府办事人员,甚至利用手中的权限,办事单位没有点&表示&或没人情关系,就卡人家,已成惯例。&
  &一个市场出现问题,或者问题非常严重的时候,就要考虑主管、监管部门的手段是否有利,是否有效。&廖晖说。
  开发商可以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作为相关的职能部门,也说监管有困难,那就只能依靠购房者自己多个心眼?
  (南海网海口1月30日消息记者谭邦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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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历时两年,跑了几十次,垫付了数百元,投诉过两次,终于我替武汉的朋友拿到了房产证和土地证。至此我对天发誓,今后我再也不替人在海口办房产证了,在海口买房容易,办证那可是相当的难。  在海口买房,现在有政府班子组团推销,价格也不太高,买一套房子,甚至搬进来住上,都不是件难事。我替朋友买的位于海甸三东路的一条精装修的小户型,里面连家具和电器都配备好了,可以拎包入主,朋友也确实在里面住过一些日子。春天来了,朋友要走了,我大包大揽,承诺接手办证。不就是一套产权清楚,分割明晰的房产证么?咱有车,就住在政务中心对面,据说还限时办结,再难能到哪儿去?  谁知,我从此陷进了一个办证圈套。先办房产证,后办土地证,一块分割才9平方米的土地证,居然需要一大本正规的评估报告,尔后就是没完没了的复印件,复印开发商的土地证,复印开发商第一次交的税费发票。复印自己的房产证,复印代办人的身份证,一大堆的复印件交了,办证的连看都没看,最后找了一个大袋子,封装起来,然后才进入下一个流程。  本来,房产证与土地证就是连在一起的,据说深圳就是一刻窗口全办完。但在海口不行。在政务中心交了材料,还得到海口市土地局去交费,交费之后还得到地税局缴税,缴税之后再回到土地局,最后才是等短信通知,再才到政务中心取证件。这些办证的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要钱,每一个环节都要复印件。我真想不出来,发明不过才十几年的复印机,现在怎么被用得出神入化?西方人用来复印图书资料,帮助学术解难,咱们中国人怎么就和政务挂上了钩?却尽是给人添麻烦?每一个办证的地方都代办复印,每一处代办复印的地方都很贵,这到底是办证需要还是创收?这么多的复印材料,到底有什么用?  亲历了办证难,难在何处?难在收费,难在复印,难在我们做了很多无用功,难在我们自己给自己设置障碍,难在我们的管理部门不愿意放权。要解决这些难题,只有从政府管理部门自身做起,而且还要从现在做起。  可是,有关部门愿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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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正常,如果一刻钟在一个窗口办一个房产证,估计南大桥那些都搞不下来
  这些部门最缺乏的就是服务意识!  前两天有个朋友打电话给卫生局,老半天才接,接了之后也不直接回答你的咨询,而是让你到网上自己查!结果呢,网上查了还是没看到自己想要的,又只好再打电话问。其实回答一下,也就几句话而已。
  你可以拨打12345热线呀,林海宁同志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
国际旅游岛办事的效率肯定是慢半拍了,因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要与时俱进,要以休闲为主给大家做榜样啊!    
能办下房产证,您已经是非常幸运了,没看到前些日子新闻报道里说海口有的房主像被卖猪仔一样,因为房地产商一房两卖,钱打了水漂都不知向谁要!    
以后办这些证,还是花钱给房产中介公司办好了!因为办理过程中,所花的精力,时间,还有郁闷受气都值那个中介费了!    
前天下午又去银行办理业务,一同办理业务的陌生人经过办理业务中的等待和闲聊,大家伙建意在银行宽敞的大厅再设立个上午茶和下午茶的地,大家可以边谈生意,或边闲聊,或边填肚子等着办理业务!这样就很和谐了!    
能在海发论坛再次看到海南知名资深评论人矢弓的重拳论剑,真是海南发展的又一大福音啊!^_^    
搞完卫生整治,接着再搞完乱收“择校费”整治,就到房产证办理的整治了。。。。。。  
  我真想不出来,发明不过才十几年的复印机,现在怎么被用得出神入化?  ===================================  哈哈,典型场景的典型机器~~  其实被要求复印的资料,大多是国土、房产部门信息中心和档案室里已经备案在册了的。  土地房产的登记、变更等工作,其实早就该在信息化办公的革命中变成瞬间搞定的事,但是官僚主义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是成功地打败了电脑......
  海口市政府严重失职  应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他妈的这些贱人拿我们纳税人的钱还要处处刁难我们
  有矢弓大侠,是海南人民一大幸事。  希望大侠多来此论坛。
  我办一个过户,单地税局就花了三年多,这些窗囗的人巳经是非一般人了
  这样官员的工作做风,海南要发展何其难.
  在海南生活若只办房产证难,那真是福份呀,君不见难的地方多呀。
  越难才越能显示公务员存在的价值.
  海口的公务员是老爷,办个证不让你跑断腿他不高兴啊。
  以前办过
那时候还是在海甸那边的时候
那叫一个痛苦
还要看脸色
    要不是为了那个证真想跟他们吵起来
没办法摊上证府的事就那样
  拿钱过来,不难,一点都不难。
  楼主不客观,办房产证真的难吗?人家违章建筑房产证都办下来了,一点都不难!
  国际旅游岛,办事效率具有海南特区特色:特别慢...
  矢弓先生啊,别说房产证,在中国有办什么事是容易的?办大事有大鬼卡你,办小事有小鬼卡你,而他们卡你的目的不仅仅只是让你送钱送物,也让你感觉到他们的存在——中国人其实都是奴才思想!
  办事不难,中介吃啥?
  TND办事效率那么差劲,服务也不好,就知道贪污享乐,芝麻大的官都在那显能。长此以往,哎!可悲呀!!
  在我国,办事要是容易讲原则的话,西门子、德普、力拓会低头慢!?
  您这贴子要发到人民网海南视窗去卫才比较好  因为他肯定会看到的  发这作用不大,真的·呵呵
  您这贴子要发到人民网海南视窗去才比较好    因为那里卫留成肯定会看到的    发这作用不大,真的。。。呵呵  
  传统教育是好好学习长大升官发财而不是为人民服务。会这样是因为我们的政府还不是服务型政府。
  说难也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关键看你怎样办了。
  什么时候政府官员是由你们举手定的,这一切很轻易就解决了。
  够快的啦
要是在三亚365个工作日也未必拿到手产权证
我的都快一年多啦 还没证的影呢
  中国人就知道自己卡自己
难怪总被外国人欺负
南海300万的蓝色国土一口油井都没
别国的倒是几十口
  国际旅游岛的规划都下来了,估计这一切都会慢慢变好吧!同胞们耐心等待吧!
  但愿在不久的将来海南的美景和海南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能够和谐!匹配!
  知道海南为什么发展那么慢?是思想,是政府的无能。
  复印费是个灰色收入吧      
  不是强调环保吗?不是无纸化办公吗?  复印这么多,得浪费及污染多少啊?
  政府何时办事也能与国际旅游岛相匹配呢?只会收取我们纳税人的钱就不会替纳税人办事。
  办证难就会有油水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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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想拿房产证五种情况要避免 手续齐全符合法规办证并不难-山东新闻-齐鲁晚报网
想拿房产证五种情况要避免 手续齐全符合法规办证并不难
核心提示:
“我买的房子咋没法办过户”“我的房产证咋这么麻烦”……近日,一些市民反映办证难的问题。是真难还是有其他原因?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解释称,许多“办证难”实际是由于手续不全或不合法规带来的“假难”。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讯 &我买的房子咋没法办过户&&我的房产证咋这么麻烦&&&近日,一些市民反映办证难的问题。是真难还是有其他原因?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解释称,许多&办证难&实际是由于手续不全或不合法规带来的&假难&。
离婚后房子再售
光有离婚协议没办析产不能独自出售
&同样是买离婚后归一方的房子,为何有的可以直接过户,有的却要叫上前夫(妻)才能办呢?&省城市民张先生有些疑惑。
为了孩子上学,张先生看中了市中区一套学区房,并与房主王女士达成交易意向。查看房产证时张先生发现房主却是李先生。王女士说,李某是她前夫,两人于2010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这套房产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还向张先生出示了离婚协议书。
&这下我觉得没问题了。&张先生说,但两人一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网签时却被告知,王女士要先和前夫李先生共同办理房屋的离婚协议转移登记,换发新证后才可与张先生办理买卖手续。而王女士担心前夫不来,心里没底,因此这事可能还得费一番功夫。
但在办理业务时张先生发现,隔壁窗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钱女士和他情形相似,卖方拿着法院关于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就直接与买方办理了网签手续,并未专门办理房产的离婚析产手续。
&都是离婚后卖房子,为啥我要费这么大的劲?&张先生很不理解。
对此,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看似一样却有&本质区别&。《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王女士的离婚协议虽约定房产归王女士所有,但由于其未办理相关登记,房屋登记簿中记载的房屋权利人仍是其前夫李先生,王女士应按照规定先办理登记,才可以出售。
而钱女士购买的房产卖方也是离婚,但有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件。《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条规定与第九条规定中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呼应。&离婚协议不能代替房产过户。&该负责人说。
&滥用代理权&无法办证
近日,省城市民刘先生反映,2012年,他与卖方柳女士达成购房协议,由于柳女士的房产证还有半年就满五年,为了达到房产证满五年免缴营业税的条件,他们决定半年后过户。双方还办理了委托公证,卖方柳女士委托买方刘先生全权负责房屋出售事宜,其中包括签订网签协议、办理完税、房屋登记等,办完了公证后,刘先生便把全部购房款交给了柳女士。
半年后,房产登记满五年,刘先生持委托公证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网签时被告知,他既是买方,又是卖方的委托人,不符合相关规定。
这是为什么呢?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签订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当事人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订立的合同,是代理人的单方行为,很难避免发生代理人为自己利益而牺牲被代理人利益,或损害一方或双方利益的情况。这种代理行为,明显滥用代理权,有违代理的本质特征和诚实信用原则,应该被禁止。
房改房出售
共同参加房改,其中一方无法单独卖房子
&房产证上是我自己的名字,老伴已经去世了,卖房时自己咋还卖不了,为何要办继承呢?&省城市民郭先生说,1998年,他与老伴以双方工龄共同参加房改,从单位购得住房一套,房产证上名字是郭先生。
去年,老伴过世,郭先生想把房子卖掉。邻居许先生正好想买郭先生的房子,双方谈好价格后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告知,由于郭先生是与老伴共同参加房改,房产证上虽仅是郭先生名字,但按照政策规定,房子为夫妻两人共有,应先办理继承手续,再行办理出售手续。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与普通商品房不同,房改房是通过房改政策取得产权,属于参加房改的夫妻双方按照工龄所享受的一项福利,房屋所有权证会标注&房改购房,以得产权&。虽然房改房证载人为一人,处分房产时应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配偶过世的,应先办理继承手续。
处分未成人房产
提供虚假担保材料无法办手续
&我为了自家公司资金周转,拿着儿子的房产做抵押贷款,咋还办不了呢?&近日,省城市民王刚(化名)说,2007年他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款全部由其父母出资,出于对孙子的疼爱,老人要求将刚满一岁的小孙子王小刚(化名)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由王刚做为孩子监护人办理房屋登记。
2013年,王刚来到大厅,表示要拿上述房子提供抵押担保。按照程序,王刚与妻子作为王小刚的监护人共同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并出具证明表示,抵押房产贷到的房款主要用于孩子上学的学费支出。但提交的借款合同为以贸易公司为借款人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终房管部门没有受理这项房屋登记。
房管人员发现,2013年王刚投资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由于经营周转需要,从济南市某银行取得了5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想用王小刚的房子提供抵押担保。
王小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怎么可能需要50万之多?借款合同中债务人为贸易公司,借款用途是为了经营,相关材料之间相互矛盾,属于虚假材料,如果为其办理,就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房产
村外人买了也过不了户
&买的房子有房产证,为啥还过不了户?&曹先生反映,他在城乡接合部某小区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无法受理。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做出严格限制是在1999年。当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房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除村民之间的正常交易外,停止了集体土地上的各类房产交易登记。
2008年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房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曹先生过户,是在相关规定出台之后,因此无法为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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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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