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一带一路的建设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应怎样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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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五大应有举措
&&发布时间: 14:03:07 星期二&&来源:社会主义论坛&&&&&&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元/月)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分别提出了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战略构想。我国西北沿海的省区市高度重视,纷纷制定了谱写“一带一路”建设新篇章的行动计划。云南省兼具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双重优势,也理当谋划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大显身手的应有举措。
应有举措之一:更高水平领会“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构想的深邃意义
当前,世情、国情、边情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局部战争此起彼伏;我国发展速度放慢,转型升级任务繁重;东海、南海主权争议升温,一些周边国家暗流涌动。在这种背景下,“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问世,意义十分重大,影响极其深远。
首先,这有利于认同中国“和平崛起”的庄重承诺。自古以来,丝绸之路都是东西方国家之间经济联系和友好交往通道的一个代名词。从张骞出使西域到唐玄奘西天取经、郑和七下西洋都可以清晰地看出,丝绸之路不仅是经济贸易之路、对外交往之路、文化传播之路,更是和平友好的象征。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曾说过,600多年前郑和率领强大船队来到马来西亚,带来的只是友谊。如今,重提丝绸之路,并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以经济合作为基础和主轴,以开放包容合作理念为重要支撑,无疑有助于人们回想久远的历史,回想中国人的善良行为,进而缓和世界对于中国崛起的担忧、猜疑,增强各国对中国和平崛起庄重承诺的认同。
其次,这有利于带动“一带一路”区域的共同发展。“一带一路”所涉及的范围,包括东亚、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等次区域。建设“一带一路”,势必更加牢固地架起人文桥梁,推动这一区域国家间友好相处意识的更自觉复兴;势必更加合理地促进产业分工大布局,推动这一区域国家间经济、文化、贸易、科技等领域的更紧密联系;势必更加有效地创新交流合作模式,推动这一区域国家间的更大互利共赢,形成一种命运共同体、一条利益连接带。可以断言,随着此项建设的深入推进,一定会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升级,以及中国—中亚自由贸易区、中国—南亚自由贸易区的诞生。
再次,这有利于打造我国“持续增长”的崭新引擎。无论是大西北,还是大西南,皆为我国欠发达地区,实在需要加快发展速度。即便是东部沿海省市,与世界一些先进地区也存在巨大差距,也需要打造发展升级版。而且,经过30多年高速增长,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产能过剩、资源紧缺等尖锐矛盾,迫切需要找到新的增长点。建设“一带一路”,既可以拓展东部沿海省市开放空间,又可以释放大西北、大西南开放巨大潜力;既可以提升东部沿海省市产业水平,又可以掀起大西北、大西南建设热潮;既可以开辟更大市场来销售商品,又可以寻求更多资源来实现增长。
应有举措之二:更高水平诠释云南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放眼中国与世界,纵观历史与现实,我们应该发现,无论是早已消逝的过去,还是充满变数的当下,抑或是广阔远大的未来,云南都在陆、海丝绸之路上发挥过重大作用,也必将继续扮演重要角色。
首先,从理论上说,以中国为起点,连接周边国家和其他相关国家的丝绸之路,大致分为七条。一是由我国西北出发向西连接中亚、欧洲的陆上丝绸之路;二是由我国华北出发向北连接蒙古、俄罗斯的陆上丝绸之路;三是由我国西南出发向南连接东南亚、向西连接南亚,尔后连接印度洋周边国家的陆、海丝绸之路;四是由我国新疆出发向南连接南亚,尔后连接印度洋周边国家的陆、海丝绸之路;五是由我国东部出发连接韩国、日本、美国及美洲国家的海上丝绸之路;六是由我国向南出发连接东南亚、南太平洋国家的海上丝绸之路;七是由我国向南出发连接东南亚,尔后连接中东、非洲、欧洲的海上丝绸之路。其中,第三条陆、海丝绸之路,也称南方丝绸之路,就与云南有莫大的关系。
其次,从历史上看,早在秦统一中国之前,南方丝绸之路就已开通。据《史记》记载:西汉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张骞在出使大夏时见到了从身毒国(古印度)转运出去的蜀布、邛竹杖。在以后的数千年中,这条丝绸之路一直或马嘶阵阵、驼铃声声,或舟楫相望、船帆点点,上演着国际交流的动人故事。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当日本军队切断了我国所有出海通道,致使战略物资进口濒于瘫痪的危难之时,国人突然醒悟,偌大一个中国,仅剩云南可以找到一个新的出海口了。于是,迅速沿着南方丝绸之路的走向,修建了滇缅公路,开辟了驼峰航线,构筑了中印公路,铺设了中印输油管道。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依靠这条运输生命线的巨大功能,我国才打赢了滇西战役,守住了大西南,支持了全国战场,加速了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
再次,从现实上讲,在中国的地缘战略棋盘中,南方丝绸之路可谓举足轻重。因为,云南地处中国腹地与印度洋之间的“枢纽地区”、中国腹地与东盟10国之间的“枢纽地区”、中国腹地与南亚诸国之间的“枢纽地区”。如果我国要从陆上开辟一条运距短而又可直达印度洋的国际大通道,要从陆上更全面地融入东盟地区和南亚诸国,要从陆上经海上更紧密地连接中东国家和非洲国家,云南都是最佳的必经之地。倘若我国出现东南沿海海上运输线被封锁状况,或新疆至巴基斯坦进印度洋的大通道出现严峻事态,云南就必须担当战胜艰难困苦、保持陆上通道畅通的重大任务。长远地看,一旦世界相关国家达成共识,要贯通第三座亚欧大陆桥,也必须经过云南。
应有举措之三:更高水平打造云南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基础条件
俗话说得好:“打铁要靠本身硬。”云南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获取更多关注,占据更重分量,实现更大发展,就必须加大力度夯实基础。
首先,继续大力构建国际大通道。一要构建云南—缅甸—印度洋国际大通道。即构建从中国腹地出发,经过云南、缅甸进入印度洋,既有管道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又有公路运输+海洋运输、民航运输+海洋运输的国际大通道。二要构建云南—印度洋的其他国际大通道。即构建云南—缅甸—孟加拉—印度洋;云南—缅甸—泰国—印度洋;云南—老挝—泰国—印度洋;云南—缅甸—印度—印度洋等国际大通道。三要构建云南—印度国际大通道。就是建设从昆明出发,通往印度重要城市的国际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民航航线。四要构建泛亚国际大通道。即建设始于昆明,经马来西亚、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尔后到新加坡的国际联网铁路、公路、民航。五要构建云南印度洋船队。扩大我国面向西南的对外开放,开辟我国新的西向贸易走廊,无疑得渡过印度洋,到达中东地区、非洲地区、南欧地区,很有必要积极尝试组建一个云南印度洋船队,主动挑起运输进出口商品的重担。
其次,继续大力发展经济大产业。一要盘活省域现有产业存量。针对昆钢、云铜、云锡、云冶、云天化、云煤化工等省属企业和在滇中央企业存在的困难,采取加强管理、强化服务、监测分析、跟踪问效等办法,确保这些企业正常生产销售,为出口贸易贡献力量。二要盘活县域现有产业存量。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生产要素保障、流动资金需求、市场销售订单等方面的问题,各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协调、解决,确保其外向功能的正常发挥。三要盘活产业园区现有产业存量。目前,云南省仅工业园区就有126个。对于产业园区遇到的发展障碍,无论是省里,还是州市,抑或是县区,都需要密切关注,摆上议事日程,加以清除,确保其成为对外开放的一支重要方面军。四要做大新兴产业增量。积极实施鼓励投资、激活内资、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混合经济等措施,既有效调动本地国企、民企投资工业的热情,又大力引进外地工业企业到云南投资办厂,促使石油化工、机器制造、生物制药、农产品加工、物流产业、旅游等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使云南成为强大的进出口产品加工基地。
再次,继续大力培育高素质人才。一要培育优秀的外向型人才,加大力度在大专院校开设周边国家语种班,相机建立缅语学校、孟语学校、老语学校、泰语学校、印语学校、其他一些语种学校以及“泛亚语言大学”,积极培育外语人才、外贸人才、外联人才,使云南成为密集的外向型人才洼地。二要培育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加大力度实施优秀企业家培育计划,逐步产生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品牌打造、生产营销,敢于走出去闯天下的一流企业家。三要培育优秀的技术人才队伍,加大力度实施新兴产业技术人才培育计划,政府培育与企业培育并举,培育本土人才与引进外地人才并重,逐步形成大批掌握新兴产业技术、能够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乐于到异国他乡开发创业的一流技术精英。
应有举措之四:更高水平用足云南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已有政策
这些年来,经过多方的努力,国家对云南的开放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这是云南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珍贵财富、重要法宝,我们一定要狠下功夫用足这些政策。
首先,用足桥头堡政策。2011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围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支撑保障能力;依托重点城市和内外通道,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强经贸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开放水平;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建设外向型特色产业基地;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建设稳定繁荣边疆等重点工作,给予了优惠的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价格、生态补偿、人才等政策。显然,用足上述政策,就能使云南省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抢占先机。
其次,用足沿边金融政策。201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委办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给予了滇桂两省区实施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保险市场发展、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立金融改革风险防范机制和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共10项试点政策。显然,用足上述政策,就能使云南省沿边金融改革创新实现重大突破,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
再次,用足其他优惠政策。除上述两大政策之外,国家对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泛亚金融产业园区、临沧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红河保税区和姐告—木姐、磨憨—磨丁、河口—老街3个跨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南博会、昆交会、边交会等交流合作平台也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显然,用足上述政策,就能使云南省这些交流合作平台更有生机和活力,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当好开路尖兵。
应有举措之五:更高水平开创云南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宏阔局面
诚然,坚持不懈地练好内功,不断壮大内生力量,是云南更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必要前提。但主动恳求国家政策的新倾斜,积极拓展与周边国家的新合作,更是云南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关键一环。
首先,争取国家更大支持。一要争取把由我国西南出发向南连接东南亚、向西连接南亚,尔后连接印度洋周边国家的陆、海丝绸之路,列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之中。二要争取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列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之中。三要争取把滇印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民航航线的建设,列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之中。
其次,争取国际更多参与。一要争取缅甸更多参与,发挥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依靠柔性攻关、务实外交、扩大经援等方法,获得缅甸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对新南方丝绸之路建设的更多认同、支持、参与、配合。二要争取其他东南亚国家更多参与,落实“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率先推进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获得其他东南亚国家对新南方丝绸之路建设的更多认同、支持、参与、配合。三要争取印度等南亚国家更多参与,善用恰当的对外宣传话语体系,理性阐释新南方丝绸之路建设的友好内涵,减少不必要的猜忌和怀疑,获得印度等南亚国家对新南方丝绸之路建设的更多认同、支持、参与、配合。
再次,争取云南更好开放。一要提升对外贸易水平,真诚视越南、老挝、缅甸及孟加拉、印度等国家为重要合作伙伴,尽力扩大与这些东南亚、南亚国家的贸易总量。二要延长跨国产业链条,高度重视边境地区产业的共同开发、联动发展,促进云南省沿边州、市、县与邻国接壤地区形成跨国产业链条。三要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云南企业带资金、带技术、带人才去周边国家尤其是老挝、缅甸、柬埔寨,帮助修筑铁路、公路,帮助发展经济、繁荣文化,帮助改善民生、增进福祉。
(责任编辑 杨文江)
作者 陈 霖 中共云南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改革办主任
云南日报特邀理论撰稿人、本刊顾问
原载2014年《社会主义论坛》第11期“专题调研”
责任编辑:杨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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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性金融应发挥主要作用
  央行副行长殷勇12日在首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资金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而对于这些资金需求的满足,开发性金融应发挥主要作用。   殷勇说,“一带一路”建设可覆盖全球接近70%的人口,资金需求量巨大。依据亚洲开发银行所做测算,年,除中国外,亚太地区国家仅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需求就大约为每年5030亿美元,但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资金供给量总额仅为每年1960亿美元,两者差额约每年3070亿美元,约占所涉及地区GDP的5%。按照这一比例进行推算可知,“一带一路”全部覆盖区域中的基础设施投资缺口将会超过每年6000亿美元。  同时,由对覆盖亚太地区主要国际金融机构资本金规模的所做统计可知,以开发性为主的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总规模不过5134亿美元,即便将这些资本金全部用于投资“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也不能弥补这一项目一年所需资金量。所以,资金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而对于“一带一路”建设资金需求的满足,开发性金融应发挥主要作用。  殷勇指出,要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杠杆作用,提升开发性金融的效力,有四个方面值得探讨。第一,开发性金融有限的资金应当尽可能用于股本投资,从而撬动更多的债务融资。第二,开发性金融资金应当尽可能用作劣后级资本,承担更多风险,从而撬动更多的股权投资跟进。第三,尽可能采取公私合营模式,更多撬动私人部门投资。第四,开发性金融资金应当尽可能投资基础设施、国家安全相关的正外部效应强的项目,给市场、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更多的公共品,从而撬动其他更多项目的投资,使得其他项目在商业上更具有吸引力和可持续性。  殷勇进一步指出,“一带一路”建设面临比较多的风险,约一半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级都在投资级以下。发挥资金的杠杆效用以后,就可以运用分散化的手段完善“一带一路”开发性融资的风险管理,以避免有限的开发性金融资金集中在少数大型项目上。否则一旦出现风险,损失会比较大。  在开发性金融的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币种选择的问题。具有吸引力的项目,经常会面对不少的国际竞争。人民币10年期国债利率达到3.5%左右的水平,给人形成的印象是没有竞争力,但殷勇认为,这种认识可能不准确。  殷勇表示,第一,如果金融市场足够发达,两种币种可以通过货币掉期操作进行转化。第二,我国也能提供多个币种的融资选择。中国外汇储备包含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如果融资需求中有其他币种需要,是能够满足需求的。“人民币池子相对而言较大,在提供人民币资金方面更有竞争优势,人民币应该能够在‘一带一路’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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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八点建议
作者:刘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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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八点建议】券商分类监管新政落地,本次修订新增的加分项,包括“年度营业收入、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比例、境外子公司收入海外业务收入、新业务市场竞争力或者信息系统建设投入”等业务排名指标,大券商在这些指标上具有明显优势。这也意味着,在2016分类评级中,惨遭降级的部分大中型券商“回A”已成定局。(证券日报)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多来,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认可与接受,必将对全球经济复苏和世界政治经济格局重塑发挥十分积极的作用。资本市场参与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责无旁贷。资本市场要以此为契机,强身健体,提升能力,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资本市场的执行力和竞争力,扩大开放提高资本市场的包容度和影响力,克服能力恐慌,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的希望和重托。  资本市场能力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从近期可操作的角度来讲,比较重要的有三个层面:一是当前必须重点抓住投资国家队建设这个“牛鼻子”。二是加大对沿线国家的开放和服务力度。既要推进内地资本市场优先对沿线国家的开放,又要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传统优势。三是加大人才交流和培养力度。  笔者对资本市场服务“一带一路”能力建设提出以下八点建议:  一、综合施策大力推进投资银行国家队建设。建设投资银行国家队就是要建设一批能够始终自觉以落实国家战略、体现国家意志、代表国家利益为己任,有意愿、有能力、能担当的投资银行群体,在国际市场为沿线国家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发出中国的声音。在全国证券经营机构中选择各项经营指标都靠前的若干家机构作为国家队建设的基础,给予它们比较宽松的运行环境和有力的资本、政策支持,监管部门动态实时监测,及时防控风险。具体措施有很多,比如,适度放宽业务创新自主权,可以根据沿线国家金融需求自主设计、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放宽杠杆倍数限制,由全国统一的4倍、5倍提高到10倍左右,机构自己根据各自的风控能力评估各自的风险水平,决定杠杆倍数;放宽对外直接投资、并购投资等资金、用汇管理,提高在沿线国家投融资决策和用汇管理便利化程度;给予资本支持,设立“资本市场服务丝路发展基金”,增强投资银行国家队调动、配置资本的能力;鼓励投资银行国家队在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设点,提升国际化运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市场竞争和服务过程中,综合发挥中国政府、外交等资源,助力其开展业务。  二、优先考虑推进资本市场对沿线国家的开放,设立“丝路国家板”。可以优先考虑A股市场、期货市场向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鼓励沿线国家尤其是中亚、中东欧、独联体、非洲等地区符合条件的政府、企业、个人到A股市场、期货市场发行债券、股票融资,直接参与投资交易。可以在A股市场设立“丝路国家板”,既方便沿线国家政府、企业、项目融资,又能够揭示风险,方便监管。为了方便市场推广和更加直观地服务沿线国家,可以在沿线关键节点,如新疆喀什等地区,设立资本市场“丝路国家板块”服务站。  三、香港市场应在为东盟国家等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发挥引领作用。香港市场要发挥“一带一路”“超级连接点”的独特作用。香港是经验比较丰富、认可度比较高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市场要扭转“A股化”趋势,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更大的作为和担当,在推进和内地市场互联互通的同时,应当花大力气继续保持和发挥其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面向国际市场,要有能力和纽约、伦敦等老牌国际金融中心竞争,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要发挥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特别是,香港市场要在为东盟国家等提供金融服务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形成“东盟国家板块”等,以金融为媒介有效服务并增进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的友谊。  四、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完善法规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近阶段与沿线国家资本市场的合作必须紧紧围绕投资者保护这个核心,有针对性地推进沿线各国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投资者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有效保护,有利于这些国家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投融资活动,也是沿线国家政府、企业和投资者的投融资活动进入A股市场的基本前提;审慎选择部分在关键节点上的国家和市场,参与其资本市场的框架设计、制度安排、交易系统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推行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间的双边业务和股权合作;必须审慎推动中国和沿线国家的金融基础设施和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切实防范资本市场联通带来的深层次风险。  五、设立“资本市场服务丝路发展基金”。国家运用资金设立“资本市场服务丝路发展基金”,可以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及投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资本实力、话语权、影响力;同时,投资银行是一支重要而且有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力量,也应当在国家外汇储备运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基金规模第一期可以考虑1000亿美元。具体方式可以直接向投资银行国家队注资、发债,可以直接委托投资银行国家队管理,也可以投资参与投资银行国家队发起设立和管理的混合基金。  六、要加强对沿线国家深入系统长期的跟踪研究。“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国别情况错综复杂,政治体制、社会文化、宗教习俗各不相同。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另一个显著特征。  我国资本市场从经营机构到监管部门对沿线各国投资环境都缺乏深入系统长期的跟踪研究。对于资本市场如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问题,大多数情况是“情况不明、决心不小、办法不多”。深入系统地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法律行政制度、经济发展阶段及其产业结构特点、宗教文化习俗等,充分识别、防控市场、国别风险,准确把握资本市场需求特点等,是有效提供资本市场服务的前提。  七、 设立“资本市场‘一带一路’人员培训交流合作基金”。中国证券期货行业协会组织等应当设立专项基金,加快人才交流和培养。如,设立奖学金,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沿线国家的语言、文化,到沿线国家去留学;提供津贴,鼓励更多的行业从业人员去沿线国家工作、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国际人才以各种方式加入到这支队伍中来,培养储备一批懂得当地风土人情,具有良好政商关系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八、加强沿线国家资本市场双边和多边监管合作协调。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和近一半沿线国家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订双边合作机制——“合作监管备忘录”。顺应沿线国家资本市场合作由双边到多边的趋势,建议在继续加强双边监管合作的同时,考虑建立“丝路国家资本市场多边监管合作协调机制”,推动沿线国家资本市场多边开放、深度融合,维护沿线国家资本合作共同市场有效有序运行。  (作者单位: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
(原标题:资本市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八点建议)
(责任编辑:DF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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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天基金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上海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2017年10月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管总规划,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全方位开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局高度对上海提出的新要求。上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海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有利于推动形成我国全方位开放、东中西联动发展的新格局,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和中央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功能定位、主要路径和主要原则
——功能定位。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上海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新载体,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新平台,联动东中西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的新枢纽,努力成为能集聚、能服务、能带动、能支撑、能保障的桥头堡。
——主要路径。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制度创新载体,以经贸合作为突破口,以金融服务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人文交流和人才培训为纽带,以同全球友城和跨国公司合作为切入点。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也是培育发展新动能、代表中国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过程,测试压力、防控风险、转型升级的过程,传播中国发展新理念、凸显上海全球城市价值的过程。
——基本原则。上海发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桥头堡作用,要充分体现国家战略。站在国家提高开放水平的高度,以内外联动的大视野,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对接。充分发挥上海优势,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与“四个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战略叠加效应,承接一批国家重大功能性载体,打造一批开放型合作平台,增强要素集聚和辐射能力,为上海全球城市建设注入新动力。充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开展双向投资、双向经贸的发展需求。把握远近结合、滚动推进。充分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要求和高峰论坛成果清单,聚焦年重点领域专项行动,与各方共同推进,共建共享,防控风险,为更长远的发展夯实基础。
二、贸易投资便利化专项行动
对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多层次贸易和投资合作网络,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一)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载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制度和规则对接。系统梳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经验,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以下简称“沿线国家(地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与沿线国家(地区)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相关制度创新合作,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国际影响力。(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进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建设。以“区港一体、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为核心,把货物进出、国际贸易、航运物流、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改革结合起来,实现开展国际业务的最大便利。(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争取进一步放宽境外投资备案权限。(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四)建设“一带一路”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中心。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酒类、汽车、医药、化妆品、钻石珠宝等专业化的外贸直通平台,建设沿线国家(地区)常年商品展示平台,加快设立若干全球商品直销中心,为与沿线国家(地区)商品双向直通创造更多便利渠道。(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
(五)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文化服务贸易基地功能。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文化服务贸易,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发挥上海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优势,建设“一带一路”文化贸易海外促进中心。(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六)推动“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跨境电商在沿线国家(地区)扩大规模,支持跨境电商拓展产业链、生态链,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上海成为沿线国家(地区)“买全球、卖全球”的重要节点。支持重点互联网企业在沿线国家(地区)建立国际物流中心、结算中心、跨境电商平台等。(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七)促进“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制定上海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逐步取消或放宽对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在软件、通信、外包等重点领域打造国际合作交流网络,开拓“一带一路”服务外包与技术贸易市场。打造“海上中医”品牌,加快在沿线国家(地区)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提升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平台能级。(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文广影视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八)加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在火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能源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强合作。深化跨境经贸合作区发展,发挥重点企业龙头作用,搭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与沿线国家(地区)在园区规划、设计、运营、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合作共享。(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质量技监局) &
(九)加强“一带一路”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计量合作。依托“一带一路”技术贸易措施企业服务中心,促进与沿线国家(地区)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十)提升上海国际会展平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功能。拓展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等品牌展会的规模和水平,为沿线国家(地区)的商品、技术、服务等提供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的功能平台,完善上海企业与沿线国家(地区)企业双向参展的促进机制。(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十一)建立“一带一路”综合性经贸投资促进服务平台。依托上海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等拓展海外网络、提升服务功能,建设综合性专业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沿线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法律查明、投资项目、风险提示等专业服务,为中小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引进来”提供支撑,促进双向经贸投资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市贸促会、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十二)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中心。依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推进实施国际通行争议解决方式,探索境外仲裁机构与上海仲裁机构的多元化合作模式,打造国际化仲裁服务品牌,为沿线国家(地区)提供专业化的商事、海事仲裁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委)
(十三)与香港、澳门共同探索“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新模式。加强与香港在金融、贸易、航运、文化、专业服务等的全面合作,鼓励上海企业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共同开发沿线市场。积极对接澳门,共同开辟葡语国家市场。(责任单位:市政府港澳办、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国资委)
(十四)服务兄弟省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和参与新疆、云南、大连等对口支援地区和对口合作地区有关保税区、开发区等建设,与长三角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责任部门:市政府合作交流办)
(十五)为国内外企业总部、功能性行业协会、国际机构(组织)落户上海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和配套解决方案。(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
三、金融开放合作专项行动
把握国家金融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机遇,对接“一带一路”金融服务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把上海建成“一带一路”投融资中心和全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
(十六)打造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清算中心。推动人民币在沿线国家(地区)的贸易、实业投资与金融投资中的广泛运用。加强与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合作,吸引沿线国家(地区)央行、主权财富基金和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资产。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二期建设,与沿线国家(地区)清算机构建立货币联动清算机制。大力支持银联国际等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推动互联网、电信支付为代表的普惠金融走进沿线国家(地区)。(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
(十七)拓展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支持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和沿线国家(地区)运用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和员工提供相关跨境金融服务。对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各类主体提供跨境资金的结算便利和可兑换服务。(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
(十八)完善面向“一带一路”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沿线国家(地区)在上海发行熊猫债等人民币证券产品,支持境内外优质企业利用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发挥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作用,拓展保险资金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范围和形式。(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九)加强上海金融市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双边和多边合作。支持在沪金融市场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间的双边业务和股权合作。深化黄金国际板建设和“上海金”定价机制,推动与沿线国家(地区)的业务对接和产业合作,提升人民币黄金定价影响力。建设上海保险交易所再保险平台,探索设立“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支持设立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建设人民币债券跨境发行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境外设立交割仓库。支持上海清算所与境外清算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和交流。(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上海清算所)
(二十)建设上海“一带一路”能源和碳交易市场。依托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平台,尽快推出原油期货,促进能源现货与期货交易、碳交易、技术交易等市场领域与沿线国家(地区)对接,提升国际影响力。(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上海期货交易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二十一)加大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通过上海参与沿线国家(地区)的基础设施、金融合作、产能合作等项目的专项贷款支持力度,扩大“一带一路”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加大对通过上海开展沿线国家(地区)项目的贷款支持,增加优惠性贷款投放规模。(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二十二)提升保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争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通过上海“走出去”的项目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实现重点领域融资应保尽保。大力发展海外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委、上海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十三)推动设立“一带一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优化“一带一路”金融资产配置。探索境外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共同参与。(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十四)吸引集聚“一带一路”单边和多边金融机构。吸引“一带一路”相关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沿线国家(地区)商业性金融机构等到上海设立机构。支持设立“一带一路”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沪设立功能性机构。(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二十五)培育和发展“一带一路”信用评级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沿线国家(地区)开展信用评级,逐步培育和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和体系。(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金融办)
四、增强互联互通功能专项行动
加强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联动,畅通内外连接通道、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上海全球城市门户枢纽地位。
(二十六)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港航合作机制。依托中远海运集团和上港集团,发起并举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航合作会议”,与沿线国家(地区)港口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协调和战略发展合作机制,以共同开发、业务合作等方式,提高资本运作和项目开发水平,加大沿线港口投资力度,拓展延伸对物流园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责任部门:市交通委、中远海运集团、上港集团)
(二十七)进一步拓展完善航线航班网络布局。加快打造高效通畅的全球集装箱海上运营网络,开辟上海至非洲、美洲、南亚、加勒比等区域,打通经印度洋、非洲东部到欧洲的新主干航线。提升上海航空枢纽航线网络覆盖面和通达性,争取在空域管理、航权分配、时刻资源市场化配置方面进行试点。支持基地航空公司优先发展面向“一带一路”区域的国际航线。(责任部门:市交通委、上港集团、机场集团)
(二十八)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式联运综合体系。加快海铁、空铁建设衔接,积极发展海铁联运,加强上海铁路网与中欧、中亚铁路网的衔接,以信息化提升海港、空港、铁路等交通枢纽服务能级。(责任部门:市交通委、上海铁路局、上港集团、机场集团)
(二十九)提升“一带一路”上海航贸指数影响力。深化“一带一路”贸易额指数、“一带一路”货运量指数、“海上丝绸之路”运价指数的内涵,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影响力和话语权。(责任部门:市交通委)&
(三十)提升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技术合作中心服务功能。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在海事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协作协同,构建国际海事合作网络,发起横向技术合作,开展海事专业培训,引领全球海事技术标准制定。(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教委、上海海事大学)
(三十一)组建国际海事校企联盟。依托上海海事大学,牵头组建国际海事校企联盟,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海事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教委、上海海事大学)
五、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行动
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联动,依托功能性平台和项目,利用优势科技资源,促进科技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
(三十二)建设“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带一路”产权交易中心与技术转移平台,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进一步在沿线国家设点布局,与沿线国家(地区)拓展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绿色技术等转移转化。(责任部门:市科委)
(三十三)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科技园区合作。以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分享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验,探索与沿线国家(地区)共建科技园区。鼓励漕河泾、临港等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沿线国家(地区)科技园区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沿线国家(地区)设立海外研发中心。(责任部门:市科委、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
(三十四)与沿线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与沿线国家(地区)相关机构联合推进高水平科学研究,加强技术联合攻关,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争取5年内投入运行的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达到20家左右。(责任部门: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十五)推进大科学设施向沿线国家(地区)开放。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进上海大科学设施、国家实验室、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研发与转化功能平台向沿线国家开放共享,鼓励和支持沿线国家(地区)一流科研机构和科学家来沪参与国际科研大设施和大科学工程建设与合作应用。(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张江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
(三十六)与沿线国家(地区)深化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合作。构建与沿线国家(地区)海洋科技创新合作伙伴关系,深化在海洋资源勘探开发、高端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制药等领域合作,探索成立国际区域海洋科技产业联盟。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在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预警预报、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海洋公共服务合作,共建共享海洋观测监测网、以北斗通信为主的海洋多模通信网、海洋环境综合调查监测网。(责任部门:市海洋局、市科委)&
(三十七)与沿线国家(地区)深化科技交流。实施优秀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5年内资助沿线国家(地区)400人次以上,来沪进行为期6—12个月的科研工作。充分利用上海国际科技节、浦江创新论坛等平台完善合作机制,促进与沿线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及管理经验的交流。鼓励上海科技馆、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天文馆等科普场馆与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民间交流。推动政府间科技合作支持向沿线国家(地区)倾斜。积极承办科技部“发展中国家培训”项目,举办各类适用技术及科技管理培训。鼓励和支持上海交通大学为主发起的“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责任部门:市科委)&
六、人文合作交流专项行动&
按照将“一带一路”建成文明之路的要求,依托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发挥好重大“节、赛、会”作用,搭建更多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卫生医疗、旅游体育等交流机制和平台,全面提升与沿线国家(地区)的人文合作交流水平。
(三十八)成立国家级“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依托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化发展,成立国家级“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
(三十九)加强上海国际电影节、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创演等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流互动。深化上海国际电影节、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创演等与沿线国家(地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文化交流合作内容。(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
(四十)升级打造公务人员培训工程。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等平台,为沿线国家(地区)培养政府精英。扩大深化上海友城公务员培训项目。(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外办、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四十一)升级打造沿线国家(地区)青年留学上海及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依托每年举办的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上海暑期学校、国际青少年互动友谊营、中国上海教育展、上海高校“一带一路”教育研修等,为沿线国家(地区)的青年人才提供教育培训平台。(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政府外办)
(四十二)升级打造走出去跨国经营人才培训工程。开展本土跨国经营人才培训,每年为本土企业培训跨国经营人才超过5000人次。实施“一带一路”经贸人才千人培训计划,承办更多援外培训项目,帮助沿线国家加强能力建设,5年内为沿线国家培训人员1000人次以上。(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四十三)积极筹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依托上海师范大学,整合中外教师教育资源,面向亚非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培训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责任部门:市教委、上海师范大学)&&&
(四十四)在沿线国家(地区)传播推广中医药应用。积极推广中医药科研成果和技术标准,推动我国中医药文化与沿线国家(地区)的共享共用。促进“中国—捷克中医中心”功能提升,建设“非洲中医中心”。(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四十五)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妇幼卫生、卫生援外等领域交流合作。承接国家卫生计生委行动,积极防控传染病输入,完善沿线国家(地区)重大项目公共卫生保障措施,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探索航空救援合作交流。(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四十六)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旅游交流合作。办好2018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打造和推介上海旅游品牌。发挥好上海旅游节、上海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等平台功能,打造跨区域旅游新产品与新线路。与沿线国家(地区)联合举办“丝绸之路国际邮轮旅游节”等大型推广活动。(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商务委)
(四十七)积极申办2019年世界武术锦标赛。(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七、智库建设专项行动
充分发挥上海各类智库研究优势、网络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对沿线国家(地区)全方位、多层次研究,通过优势互补、资源互利、信息互通,大力推动成果共享,为 “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专业智力支撑。
(四十八)探索建设国家级丝路信息数据库。依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上海社科院建立的“丝路信息网”,进一步提升功能,建成面向不同国家、城市和企业的国家级大型综合数据库。(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上海社科院)&
(四十九)深化完善“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依托中联部、中国社科院、复旦大学共同成立的“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起成立的丝路国际智库网络,为加强相关沿线国家(地区)智库资源整合、政策沟通、人才交流搭建平台。(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上海社科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五十)建立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筹建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打造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的数据库和人才培训体系。(责任部门:市教委、上海外国语大学)
(五十一)打造中国城市治理模式研究智库平台。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加强对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治理模式、经验的案例库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开展合作交流。(责任部门:市教委、上海交通大学)
(五十二)提升中国—阿拉伯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服务功能。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加强面向阿拉伯国家的国情研究,开展面向高级别官员的研修和培训,推动中阿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和深层次合作。(责任部门:市教委、上海外国语大学、市政府外办)
(五十三)提升“一带一路”贸易投资规则研究服务能力。依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贸易投资机构交流互动,共同研究探讨商事与贸易投资规则设计。(责任单位:市教委、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华东政法大学)&&&
(五十四)发挥好上海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研究室)
八、强化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
强化体制保障,整合政策资源,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推进落实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形成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的强大合力。
(五十五)优化完善上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上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加强与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一带一路”桥头堡建设相关重大问题。(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五十六)加强与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对接。(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五十七)进一步加大上海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五十八)建立完善上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统计体系。(责任部门: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
(五十九)拓展上海与“一带一路”友城合作网络。统筹全市资源,拓展友城网络、深化合作内涵,扩大上海与“一带一路”友城在文化交流、城市形象宣传、媒体互动、青年交流等方面的深度合作。(责任部门:市政府外办)
(六十)建立完善上海境外投资安全保障机制。建立“一带一路”境外投资预警监测服务平台。建立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保护体系。(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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