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这么多公告,就是债转股的路更宽了吗

【独家】中央力推债转股新政 原来信息量这么大!
我的图书馆
【独家】中央力推债转股新政 原来信息量这么大!
作者久华系银行职员、金融政策研究者国庆节后,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酝酿半年多的债转股方案终于落地,引起了各界对“债转股”的热议。文件中规定银行应当通过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有实施机构进行转股交易。而交易的标的对象企业、模式、价格、资金、股权退出等方面,都以市场化、多样化的选择。相比1999年的“政策性债转股”,这是一个“市场化债转股”纲领。笔者半年前在观察者网撰文《银行放贷成股东 万亿“债转股”是洪水猛兽?》中,已对债转股有一般性的讨论,本文更多地来谈谈问题和对策。债转股简单点说,就是企业还不出贷款后“卖身抵债”(出让股权抵债),跟古希腊的债务奴隶制是一脉相承的,只是这里卖的不是自然人的所有权,而是企业法人的所有权。本轮债转股出台的直接背景,是信用风险的蔓延。为什么要搞债转股?在经历了出口导向型经济与房地产经济带来的十几年繁荣后,中国的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幅度下降,直到近两年才略微抬升。而1999年政府推动的第一次大规模债转股已尘封在历史中,人们对债务风险的感觉日渐迟钝。各种“刚性兑付”信仰充斥金融圈,为信托经理和债券交易员们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这样的局面延续了很多年,信用风险仍在酣睡。直到2014年3月超日太阳能首度肇事,在公司债券上违约。由于超日及随后违约的均为民营企业,当时市场仍坚信国有企业信用。随着2015年4月央企兵装集团子公司保定天威债券违约,市场又转而相信地方国企信用这根救命稻草。打脸来得也很快,仅过了4个多月地方国企吉林粮食集团就违约了。随后债券违约事件层出不穷,国有企业违约的魔盒就此打开。银行贷款方面,虽然近年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在2%以下,但银行有许多方法可以藏着不良贷款(见笔者旧文《银行不良率上升 该不该担心?》),真实的信用风险变化从债券市场上已更为真实地反映出来。国有企业的违约风险尤其凸显,渤海钢铁1920亿债务重组,广西有色负债145亿破产,东北特钢负债443亿破产……对于民营企业的倒闭和信用违约,政府也许还能让市场自行消化处置;而对于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集中暴露(尤其是关系国家工业基础的大型重工企业),政府显然不会坐视不管。配合“供给侧改革”背景,本轮债转股政策也就出台了。上一轮债转股成功了吗?上一轮债转股的模式很简单。财政部先用4个100亿成立东方、华融、信达、长城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跟央行借款、向银行发债,以超低息2.25%借了1.42万亿,用于购买银行的不良贷款,可谓无本万利的生意。不良贷款到手后,按照国家经贸委的目录,一家家谈妥转股条件后成为阶段性股东。当时定的是10年内退出,后来退不出来,大部分股权现在还拿着。从实施效果来看,短期效果还是有的。首先,转股企业的负债压力和亏损局面得到缓解。据国家经贸委统计,债转股企业自2000年4月份开始停息后,当年即减少利息支出195亿元;企业盈利快速回升,80%以上的企业当年即实现扭亏为盈。其次,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大幅降低,从1998年55%的历史高位降到2004年的34%逐步下降到目前的2%以下,资产质量明显提升。最后,作为转股通道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则赚取了超过3倍的高额收益。但拉长时间看,结论就有所不同。一方面,企业经营管理改善有限。债转股后由于阶段性股东的定位、地方政府控制等原因,资产管理公司很少能有效介入企业管理并改进企业经营,企业绩效改善有限,可能再次陷入债务危机。幸运的是,2002年后出口导向型经济与房地产经济带来了十几年的繁荣,风口上的猪满天飞,强劲的需求增长掩盖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落后。而在当前,出口早已不是增长主要动力,地产周期也已见顶回落,问题就再次暴露出来了。目前产能过剩行业的不少大型国企都是上一轮债转股的老面孔。例如负债443亿破产的东北特钢,前身就是实施过债转股的大连钢铁。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并没有能如愿成为“阶段性股东”,债转股十几年后,资产管理公司成功退出的债转股投资仅占1/3,许多还是转让给地方国资委。剩余的2/3投资由于资本市场的落后,仍无法实现退出,欠央行的6000多亿也就一直躺在央行账上(已由财政部担保免息),欠国有银行的债券也已续期10年。本轮债转股如何不走弯路?因而,上一轮债转股难言完全成功。诚然在当时体制约束、经济困难等背景下,能做到这样已不容易,但其中的问题也值得我们反思,以帮助本轮债转股少走弯路。首先,最重要的是如何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问题。债转股只是为负债企业赢得喘息的时间,企业需要改善经营管理给股东创造利润。上一轮债转股突出的问题在于,资产管理公司不能有效介入公司经营管理,企业原来怎样转股后还是怎样。资产管理公司代表往往是在地方国企和主管政府部门商量好经营决策后,在董事会现场才知晓相关事宜,并象征性举举手投投票。(漫画作者不明,如有侵权请告知)这一方面是当时“阶段性股东”的定位天然地不利于股东权利的行使,需要在本轮债转股中注意制度设计;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行政色彩仍然浓重,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流于形式。其次,需要预防地方政府对交易安排的过度干预。地方政府的适度干预有利于交易的达成,但过度的干预则有不利之处。地方政府有动机推动当地不适合债转股的僵尸企业参与转股,从而为银行创造一个个填不满的资金黑洞。同时,上一轮债转股中也出现了政府先行为下属国有企业虚增资产的问题,一般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林权等无形资产,并高估作价入股,以稀释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后来波澜壮阔的房地产周期中这些资产的大幅增值则是意想不到的后话了。交易的资金来源问题也很重要。上一轮债转股其实或直接或间接都是用的政府资金,相当于政府的资产和负债左手倒右手。这当然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在交易定价上,出现了银行按账面价值将不良资产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的情况,扭曲了银行的激励。在公司治理上,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仅仅是国家意志代理人,在行使股东权利改善企业经营方面不算积极。在货币政策上,由于央行大笔借钱给资产管理公司,导致基础货币增加18%。在上一轮债转股仍有大部分交易未退出的情况下,需要探索以社会资本持有股权的债转股新模式。以找到真正愿意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资本成为股东。这对交易模式的市场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现代化等方面都有较高的配套要求。如果还是变相使用信贷资金,由于资金期限的不匹配,一旦面对退出困难的局面,又将形成悬而不决的“堰塞湖”。最后,交易的退出机制需要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目前我国仍较欠缺较为发达的资本市场,对企业股权转让、股票上市等均具有种种限制,加之转股对象的国有属性,AMC退出受到了较大的障碍。后续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试行,债转股交易的退出机制才能通畅。总体来看,本轮债转股正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进,《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也已确定市场化为原则,并鼓励各类资金(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参与债转股交易。必要的行政干预料仍会出现,以促成交易的高效达成。如何在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之间取得平衡,有效率、有效益、有效果地完成本轮债转股,对政府将是一个考验。(完)
馆藏&36085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请问:公告债转股问题?高手请进。_蓝色光标(300058)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请问:公告债转股问题?高手请进。
公告债转股,我们小散 买是否合适?看公告要等半年后可以转让。15.3转让,那说回来目前的价位直接买 就比 半年后的转不是价格低很多,为什么还要拿资金等上半年再去转股。不是很懂,请高手给与解释。谢谢!透彻点 我们也学学债转股知识。了解一下公司今后的股价。若15.3的价格 意思是说 半年后必上15.3以上,若到20元 怎么转,若低于15元怎么转。不就了解庄家债转股的意图了吗?
简而言之,可转债是一种兼顾权证和股票特性的金融衍生品。
有正股必须买,你不买,一旦除权你见鬼了,没正股就算了
买买买,大把基金经理想买还买不到
小朋友,完全不是你想的那么回事。可转债上市后一般都会高开到130左右,以前熊市有100以下开的,非常少。意味着,你明天买蓝色光标正股,假如蓝色光标股价不变的话,你那配债就是一种无风险套利。目前这种情况来看,蓝色光标跌的可能性比较小(相对股价不搞,相对涨幅不大)。至于转股价,等蓝色光标到15.3的话,你持有的蓝光转债就开始有价值 。蓝色光标正股涨越高,你的转债越值钱。当蓝色光标跌破15.3的时候,你可以等6年后以约100元赎债,当然这没啥意思。至于蓝色光标是否上15.3,跟半年后完全没5毛钱关系。若到20元,就是20/15.3,相当于你的债价值约145元。而低于15元,你肯定不会去转。但他仍然有100元的保底,这时会体现他的债性。期间他会出现溢价。简而言之,可转债是一种兼顾权证和股票特性的金融衍生品。
小朋友,完全不是你想的那么回事。债上市后一般都会高开到130左右,以前熊市有100以下开的,非常少。意味着,你明天买蓝色光标正股,假如蓝色光标股价不变的话,你那配债就是套利。目前这种情况来看,蓝色光标跌的可能性比较小(相对股价不搞,相对涨幅不大)。只有转股价,等蓝色光标到15.3的话,你持有的蓝光转债就开始有价值 。蓝色光标正股涨越高,你的转债越值钱。当蓝色光标跌破15.3的时候,你可以等6年后以约100元赎债,当然这没啥意思。至于他是否上15.3,跟半年后完全没5毛钱关系。到20元,就是20/15.3,相当于你的债价值约145元。低于15元,你肯定不会去转。但他仍然有100元的保底,这时体现他的债性。期间他会溢价。简而言之,可转债是一种兼顾权证和股票特性的金融衍生品。
小朋友,完全不是你想的那么回事。债上市后一般都会高开到130左右,以前熊市有100以下开的,非常少。意味着,你明天买蓝色光标正股,假如蓝色光标股价不变的话,你那配债就是套利。目前这种情况来看,蓝色光标跌的可能性比较小(相对股价不搞,相对涨幅不大)。只有转股价,等蓝色光标到15.3的话,你持有的蓝光转债就开始有价值 。蓝色光标正股涨越高,你的转债越值钱。当蓝色光标跌破15.3的时候,你可以等6年后以约100元赎债,当然这没啥意思。至于他是否上15.3,跟半年后完全没5毛钱关系。到20元,就是20/15.3,相当于你的债价值约145元。低于15元,你肯定不会去转。但他仍然有100元的保底,这时体现他的债性。期间他会溢价。简而言之,可转债是一种兼顾权证和股票特性的金融衍生品。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
作者:,欢迎留言
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或临近公布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左永刚
  截至目前,债转股签约金额已从今年3月初的4300多亿元升至7000多亿元  随着债转股实施机构陆续获批筹建,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或临近出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银监会法规部正在制订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今年上半年差不多能出台。  有业内人士预计,按照此前部门规章出台规律,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需要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因此预计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有望在今年上半年结束前公布。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持有工商企业的股权,同时根据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此轮银行债转股均由第三方机构实施运作。  目前,可预计有三种方式实施债转股,一是把债权资产转让、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目前我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各省也有设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二是银行通过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子公司来实施债股转。目前部分银行已陆续获批筹建资产股权投资公司;三是如果有必要,或将批准符合条件的银行设立专门经营债转股的实施机构。  今年4月25日,银监会发布公告,同意筹建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此之前,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也获批筹建。另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截至目前,此轮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从今年3月初的4300多亿元升至7000多亿元。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之所以让商业银行设立资产投资子公司,是基于当前处置不良资产的实施机构比较少,以及银行整体不良资产化解压力增大,造成供需结构失衡,因此才允许银行新设资产投资子公司这一增量债转股实施机构。  &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存量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行新设立的资产投资子公司各有优势。&温彬表示,由于银行与子公司可以实现更合理的定价交易,银行设立的子公司实施债转股以后,如果未来债转股公司经营好转、效益提高,债转股会有溢价效益,溢价收益实际上还是间接属于银行,因此银行更愿意设立子公司实施债转股。另外,银行设立子公司,债转股企业可以实现与银行直接、间接的联系,企业可以获得全方位金融支持,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比子公司模式处置手段更多,比如在资本市场的运作等。
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Copyright 1998 Shanghai Securities News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820-0277 地址:中国上海 浦东杨高南路1100号 E-MAIL:休闲娱乐生活服务其他类别扫扫有惊喜
银行债转股迎政策大尺度放松,新规来了!四大亮点超预期下载APP 查看资讯更方便“政策放松尺度大超预期”,是市场对于此次市场化债转股细则的普遍感受。  1月26日,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以及“一行三会”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结合此前金融机构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境,从扩大资金来源、转股债权范围、债转股企业类型和债转股模式等多方面着手解决,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  “《通知》针对债转股实践中的难点和不明确的政策想出对策,市场化债转股潜在的空间将被放大,这对于未来几年降低宏观杠杆率,尤其是降低企业部门杠杆率将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签约规模已超万亿,但成功落地的规模只占签约总规模的10%左右。制约债转股项目落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通知》就旨在解决债转股实际操作中所遇到的瓶颈,推动本轮市场化债转股顺畅实施。  亮点多多,政策放松尺度大“政策放松尺度大超预期”,是市场对于此次市场化债转股细则的普遍感受。券商中国记者结合多位受访专家的共同观点,梳理《通知》中的主要亮点:  亮点一:不再纠结于纯粹的转股  《通知》允许采用股债结合的综合化方案,各实施机构可根据对象企业降低杠杆率的目标,设计股债结合、以股为主的综合性降杠杆方案,并允许有条件、分阶段实现转股。  “过去市场有争议,有的人认为债转股就只能将债权转股权,不能做成明股实债或者债转债等方式,但《通知》允许股债结合的综合化方案,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毕竟纯粹转股的潜在收益有限、风险较高,而股债结合在不同的时期能起到平衡作用,通过股和债的分层吸引到不同的投资者进入。这一条是一个非常大的观念转变和厘清。”曾刚说。  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资深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从各家银行披露的债转股项目情况看,银行一般会与企业签署“有息债转股”协议,即虽然是债权转股权,但不分红,银行每年从企业那里获得约为5%的固定收益,也就是说,多数债转股项目是“明股实债”,这也成为本轮债转股备受争议的焦点之一。  “但银行这么做,也是出于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考虑,毕竟某一阶段用债转债或明股实债的方式,同样可以达到降低企业杠杆率的诉求,而且债权收益更稳定安全。《通知》也不再拘泥于纯粹的债转股模式,可以有效降低转股风险,提高市场资金参与的积极性。”上述AMC人士称。  亮点二: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强强联手”
上一页&1共3页热门新闻更多
实时热点榜单热门视频
阅读下一篇视频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债转股投资协议公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