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通过增资股东会决议议作废公章,重新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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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决议已罢免法定代表人,但公章在法定代表人手上拒不交出,可否通过股东会决议作废公章,重新补办
公司股东会决议已罢免法定代表人,但公章在法定代表人手上拒不交出,可否通过股东会决议作废公章,重新补办新公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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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区
你好。可以申请挂失补办。
股东会决议已做出,且已登报作废公章。但到公安指定印章制作点要求重新刻公章时,被要求出具公安刻章备案手续,而备案手续办理须原法人代表亲自携身份证办理,否则无法办理刻章。请问此情况下有其它办法吗?谢谢!
可以。。。。。
可以的,但应该有主管部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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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罢免条件
我知道,假如有A.B两股东,A占股49% B占51%,这样即使A是法定代表人,但是B有绝对的权力可以去有关部门要求罢免货更改A法定代表人的职位,如果A不同意离职,B可以起诉的.所以B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力.
现在假如有A.B.C三个股东,A占36%,C占15%,B占49%,其法定代表人还是A,这样的话,是不是B一个人就不能随便要求罢免A的职位了?只要A何C联合起来坚决不同意,B是不是就绝对没有权力罢免A了?
江苏 - 南京
依照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人由,故此,有关法人变更的途径存在以下几条,第一,修改公司章程,确定由其他职务的公司管理层担任法人,比如之前规定是董事长担任,那么现在改为经理担任即可,这点需要股东会2/3表决权通过,从你讲的情况来看,B没有足够的表决权,比较困难。第二,就公司章程的规
依照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人由,故此,有关法人变更的途径存在以下几条,第一,修改公司章程,确定由其他职务的公司管理层担任法人,比如之前规定是董事长担任,那么现在改为经理担任即可,这点需要股东会2/3表决权通过,从你讲的情况来看,B 没有足够的表决权,比较困难。第二,就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的选任程序,变更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的具体人选,董事会表决实行每票效力均等(当然要看你公司有无特别约定),只要过1/2即可。如果因为董事会或股东会长时间做不出有效决议的而陷入公司僵局的,股东可以要求退出。
解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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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
1条律师回答
在公司章程中可约定法定代表人的罢免条款,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如果没有约定,股东会2/3表决权通过也可以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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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还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主要看公司章程中关于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如果没有,就结合看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长、股东会、董事会方面的权限规定,公司章程中把总经理的任免归入董事会或股东会的职权,则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召开流程和议事流程做出相应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即可对罢免总经理。另外,法
需要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还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主要看公司章程中关于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如果没有,就结合看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长、股东会、董事会方面的权限规定,公司章程中把总经理的任免归入董事会或股东会的职权,则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召开流程和议事流程做出相应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即可对罢免总经理。另外,法定代表人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就必须要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到工商局进行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的表更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只有董事长一个人的股份(65%)是不够的。
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处理
你好,有的。
你好可以提请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形成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是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的话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还是会存在障碍,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可以。。。。。
到底咨询什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有相关的票数通过可以罢免法定代表人
看公司章程规定。。。。
看公司章程规定。。。。
你好,根据组织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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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用户的咨询倒霉了!营业执照和公章都丢了,怎么办?倒霉了!营业执照和公章都丢了,怎么办?金霖金评百家号今天给大家出了道难题,就是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同时丢失的补办问题。这在日常生活中是很有可能碰到的,一般出去办理相关事情是会同时带上营业执照和公章的,一起丢失也很正常,可问题却很不好办,我们都知道如果丢失营业执照,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去工商局提交盖公章的补办营业执照申请表、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等,一般情况下很容易就能拿到新的营业执照;如果丢失公章,需要先到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然后登报声明公章丢失作废,最后持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这也并不复杂。然而如果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都丢失了怎么补办呀,这明显陷入了一个怪圈,补营业执照要盖公众,补公章要有营业执照,这可怎么才会,不久前我们曾奔走各个部门终于理清了补办的具体流程。简单些说就是先补办营业执照,再补办公章,因为补办公章是一定要有营业执照的不可代替,补办营业执照时如果两者都丢失的情况下可以用遗失公章的登报声明和全体股东同意补发营业执照的股东会决议来代替盖公章,具体流程如下:1. 补办营业执照流程2. 补办公章流程最后还是想提醒大家,为了安全起见,最好还是别把营业执照和公章放在一起了,一起丢了的话真的很麻烦的,要谨慎啊!想了解更多的工商税务知识吗?或者您有更好的独特见解,欢迎给我留言,评论,您的支持,我的动力!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金霖金评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解读经济要闻,剖析投资趋势,指引投资方向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股东会决议私自盖公章_百度知道
股东会决议私自盖公章
关于公司几个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股东擅自撰写股东会决议文件,并加盖公章(因为公章平时由此方保管),这份决议有效吗?若需要这份决议作废需要哪些手续
我有更好的答案
股东会决议上加盖公章并不能证明什么,关键是股东签字,必须达到通过决议要求的股权。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签字,加盖了你们出资公司的公章,根据他的股权来确定是否对外有效。
采纳率: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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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印章遗失登报声明作废
补办个公章咋就这么难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9年11月,张美婷的丈夫、山西代县金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公司”)董事长白胜利因病去世。张美婷等4位法定遗产继承人对金发公司全部股份进行了分割,协议约定由张美婷和女儿白洁各持金发公司50%的股份。
“我和女儿都没到过矿山,也不懂怎样经营企业。”张美婷与白洁决定,请与白胜利生前关系密切且在金发公司工作的四川人岳有理“帮助管理和经营公司”。
3年后,张美婷母女决定转让公司股权,这时岳有理声称自己将公司公章丢失了。登报声明作废后,张美婷向金发公司所在的代县公安局申请补办公章手续。
按照公安部的《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但时至今日,张美婷依旧没能补办公章,代县公安局也未出具书面说明。“为了办这个章,我跑了不知多少趟了。”张美婷说。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合作协议引发股权纷争
“请岳有理来帮助管理经营企业,是因为他与我丈夫生前关系不错,而且一直在公司工作,对矿比较熟悉。”张美婷说。据了解,岳有理在白胜利生前,曾承包了金发公司矿山的施工工程。
日,张美婷母女与岳有理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个人所投入的资金计为公司的股本金;三人平均分配利润”。之后,岳有理被股东张美婷母女任命为金发公司总经理。
张美婷母女对岳有理管理经营金发公司的表现并不满意。日,张美婷、白洁分别与山西商人苗润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张、白二人同意将她们各自持有的50%金发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苗润昌。
双方约定,协议生效后,张美婷应将公司证照、印章、文件资料移交给苗润昌,如果不能及时交付,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遗失,补办新的证照手续。而“公司名下所有债权债务及前任法定代表人白胜利为公司事务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均由苗润昌负责。
但股权转让并不顺利。距张美婷母女与苗润昌签订转让协议不到两个月,岳有理一纸诉状将张美婷、白洁和第三人苗润昌告上法庭,要求法庭确认其金发公司股东资格,以及张美婷、白洁与苗润昌签署的转让协议无效。
岳有理认为,其与张、白二人于2009年11月签订的“合作协议”中,“个人所投入的资金计入公司的股本金,三人平均分配利润”的约定证明其“持有金发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而且其被任命为总经理后,曾“筹措巨资用于完善公司采矿手续和对外诉讼偿还债务”。
岳有理称,张美婷母女之所以与他签订合作协议是“希望(我)入股公司并继续经营”,“金发公司拖欠其工程队工程款无法偿还,只好接受合作条件”。
但张美婷称,“合作协议”无权分割白胜利的遗产,只是一个合作经营的协议,“我们是请岳有理帮助管理和经营公司,根本没有3人做股东的意思。3人平均分配利润不代表平均出资,时至今日也没有岳有理任何给公司交资本金的证据”。
日,代县法院以岳有理未能提交“已经依法向该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和“已经受让或以其他形式继受了公司股权的相关证据”为由,判决驳回岳有理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请求。至于岳有理“筹措巨资用于完善公司采矿手续和对外诉讼偿还债务”的诉求,法院认为其“应另行主张权利”。
岳有理不服并提起上诉,同年11月19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月27日晚,岳有理在接到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后,没有对公章遗失事件作出回应,只是说他现在外地,“这个事情很复杂,很多年的事儿,法人也去世了,欠了我好几千万元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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