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菜市场买菜怎么入账无票按送货单入账了,汇算清缴在哪个表调增?新手。求助

职工食堂买菜无发票可以这样处理!但餐饮发票入账必须按这些科目!
很多企业为了方便员工就餐,开设了职工食堂,职工食堂该如何做账呢?食堂从菜市场小贩处购买食材,没有发票如何是好?
职工餐饮食堂买菜没票如何处理
企业账务处理
1、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核算食堂收支,用以核算食堂的开支。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货币资金
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2、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
贷:货币资金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3、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食堂辅助账的账务处理
食堂辅助账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企业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工资总额的14%进行调整。
1、食堂设置辅助账务,反映食堂收支,受到企业拨款时:
借:货币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
2、食堂采购材料时:
借:原材料
贷:货币资金
3、月末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
借:食堂支出成本
贷:原材料
4、收取员工自付的餐费
借:货币资金
贷:食堂支出成本
注:内部食堂收取员工就餐费用,不作食堂收入处理,而应直接冲减食堂成本费用。因为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
5、月末食堂根据合算的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企业财务: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
贷:食堂支出成本
食堂的票据要求
食堂虽然是作为辅助核算账务,但其核算仍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所有的采购活动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否则,税务机关在以后的税务检查中,不合规单据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将做所得税应纳税调增处理,并予以处罚。
所以,对于企业食堂采购时的发票规定,企业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为了节约采购成本,随便到不能提供发票的商品经营者处采购食材,从而放任白条收据入账,最后却付出更高的代价。
如何解决食堂发票问题
第一招:外包饭堂,承包商开票入账
企业可以将饭堂整体外包给饭堂承包商,由饭堂承包商为企业准备员工午餐一并负责采购所有饭堂食材,企业按期支付饭堂承包费用并向饭堂承包商全额索取发票入账。
第二招: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堂物品
企业可选择以下供应商,如: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取得发票直接入账,这些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免税。
第三招: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
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税,因此,选择他们也是可以取得发票。
第四招:找农业个体户
农民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免增值税,也免个人所得税,他们也可以开具发票。
第五招:发放伙食补贴,无票照样入账
不少财务人员反映:企业不愿外包饭堂,又觉得找农超开票太麻烦,能否企业内部解决无票的问题?木有问题,企业可采用发放伙食补贴的方式。
第一步:财务人员根据每月预算伙食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
第二步:将上述计提的工资扣缴作为购买食材支出,拨给饭堂就可以了;
第三步:饭堂用收到的款项购买食品材料。
这些费用已经计入职工薪酬,无需另外取得发票,工资低于起征点也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不过,即使一定要超个税起征点,税率也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企业还需要仔细去衡量如何做最为划算。
关于餐饮发票的入账提醒
上面说到了关于职工食堂买菜没有发票的入账情况,其他朋友就想说想了解下餐饮发票的入账情况,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最常见的发票之一,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那么怎样入账更合理呢?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餐饮发票入账不能任性。具体如何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这里说的是为员工,不是为外人。为外人的支出计入招待费。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记要等资料。
来源:每日会计实操、纳税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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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为了方便员工就餐,开设了职工食堂,职工食堂该如何做账呢?食堂从菜市场小贩处购买食材,没有发票如何是好?
职工餐饮食堂买菜没票如何处理
企业账务处理
1、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核算食堂收支,用以核算食堂的开支。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货币资金
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2、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
贷:货币资金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3、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食堂辅助账的账务处理
食堂辅助账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企业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工资总额的14%进行调整。
1、食堂设置辅助账务,反映食堂收支,受到企业拨款时:
借:货币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
2、食堂采购材料时:
借:原材料
贷:货币资金
3、月末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
借:食堂支出成本
贷:原材料
4、收取员工自付的餐费
借:货币资金
贷:食堂支出成本
注:内部食堂收取员工就餐费用,不作食堂收入处理,而应直接冲减食堂成本费用。因为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
5、月末食堂根据合算的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企业财务: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
贷:食堂支出成本
食堂的票据要求
食堂虽然是作为辅助核算账务,但其核算仍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所有的采购活动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否则,税务机关在以后的税务检查中,不合规单据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将做所得税应纳税调增处理,并予以处罚。
所以,对于企业食堂采购时的发票规定,企业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为了节约采购成本,随便到不能提供发票的商品经营者处采购食材,从而放任白条收据入账,最后却付出更高的代价。
如何解决食堂发票问题
第一招:外包饭堂,承包商开票入账
企业可以将饭堂整体外包给饭堂承包商,由饭堂承包商为企业准备员工午餐一并负责采购所有饭堂食材,企业按期支付饭堂承包费用并向饭堂承包商全额索取发票入账。
第二招: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堂物品
企业可选择以下供应商,如: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取得发票直接入账,这些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免税。
第三招: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
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税,因此,选择他们也是可以取得发票。
第四招:找农业个体户
农民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免增值税,也免个人所得税,他们也可以开具发票。
第五招:发放伙食补贴,无票照样入账
不少财务人员反映:企业不愿外包饭堂,又觉得找农超开票太麻烦,能否企业内部解决无票的问题?木有问题,企业可采用发放伙食补贴的方式。
第一步:财务人员根据每月预算伙食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
第二步:将上述计提的工资扣缴作为购买食材支出,拨给饭堂就可以了;
第三步:饭堂用收到的款项购买食品材料。
这些费用已经计入职工薪酬,无需另外取得发票,工资低于起征点也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不过,即使一定要超个税起征点,税率也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企业还需要仔细去衡量如何做最为划算。
关于餐饮发票的入账提醒
上面说到了关于职工食堂买菜没有发票的入账情况,其他朋友就想说想了解下餐饮发票的入账情况,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最常见的发票之一,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那么怎样入账更合理呢?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餐饮发票入账不能任性。具体如何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这里说的是为员工,不是为外人。为外人的支出计入招待费。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记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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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扫盲 | 热点财税问题(汇算清缴专题一)
文章来源 | 博智税通
文章字数 | 约2600字
阅读时长 | 约6分钟
问题一: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二:销售人员手头的10万差旅发票,现在1月份拿回来报账的发票有去年12月份的还有1月份的,已做年结。对于这种跨年的发票我们在年底结账和之前要如何进行处理,是否还需要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项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成本费用如果在年结前没有进行暂估处理,那么,年结后,发生的跨期费用,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了。 如果是不太重要的事项,没有恶意逃税的,金额不大的,可以记入发生当年,不用做纳税调整。
账务处理:
(1)年结前暂估入账: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
贷:其他应付款 10 &
(2)第二年报账,先红字冲原分录: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 10(红字)&
(3)再凭报销发票记:
借:管理费用 1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0&
注意:跨年度红冲,不能再用管理费用科目,否则不能正确计算上年损益。
这样,对财务列支的无票支出,税务还是认可的。汇缴前发生的,就是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问题三:建筑企业,公司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 &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六、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问题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视同销售调增数,这个增值税怎么申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 &&
因此,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对视同销售行为的界定不同,如果汇算清缴时有视同销售的调增数,同时该视同销售行为也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就应该在缴纳汇算清缴当月的增值税时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未开具发票”的列次;如果汇算清缴时有视同销售的调增数,但该视同销售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那就不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问题五: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所得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尚未处理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规定:“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的期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此前尚未处理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符合财税〔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问题六:主管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时核实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如何处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规定:四、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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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纳税人咨询,其2016年度发生的部分成本、费用,迟迟拿不到发票,到时候汇算清缴时还能做税前扣除吗?能不能用其他收据代替啊?对于这种情况,大家不用着急,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一、若您能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文章来源|博智税通文章字数|约1600字阅读时长|约4分钟问题一:什么是信托?什么是信托合同?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又称"行纪合同"。问题二:金融企业信托资产...&收入确认1、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2、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申报姐今天就把关于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相关政策依据梳理如下:政策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注意,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税收热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因机器检修暂时停产,停产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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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账务处理
1、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核算食堂收支,用以核算食堂的开支。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货币资金
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2、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
贷:货币资金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3、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食堂辅助账的账务处理
食堂辅助账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企业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工资总额的14%进行调整。
1、食堂设置辅助账务,反映食堂收支,受到企业拨款时:
借:货币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
2、食堂采购材料时:
借:原材料
贷:货币资金
3、月末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
借:食堂支出成本
贷:原材料
4、收取员工自付的餐费
借:货币资金
贷:食堂支出成本
注:内部食堂收取员工就餐费用,不作食堂收入处理,而应直接冲减食堂成本费用。因为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
5、月末食堂根据合算的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企业财务: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
贷:食堂支出成本
三、食堂的票据要求
食堂虽然是作为辅助核算账务,但其核算仍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所有的采购活动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否则,税务机关在以后的税务检查中,不合规单据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将做所得税应纳税调增处理,并予以处罚。
所以,对于企业食堂采购时的发票规定,企业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为了节约采购成本,随便到不能提供发票的商品经营者处采购食材,从而放任白条收据入账,最后却付出更高的代价。
四、小编来支招——如何解决食堂发票问题
第一招:外包饭堂,承包商开票入账
企业可以将饭堂整体外包给饭堂承包商,由饭堂承包商为企业准备员工午餐一并负责采购所有饭堂食材,企业按期支付饭堂承包费用并向饭堂承包商全额索取发票入账。
第二招: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堂物品
企业可选择以下供应商,如: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取得发票直接入账,这些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免税。
第三招: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
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税,因此,选择他们也是可以取得发票。
第四招:找农业个体户
农民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免增值税,也免个人所得税,他们也可以开具发票。
第五招:发放伙食补贴,无票照样入账
不少财务人员反映:企业不愿外包饭堂,又觉得找农超开票太麻烦,能否企业内部解决无票的问题?木有问题,企业可采用发放伙食补贴的方式。
第一步:财务人员根据每月预算伙食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
第二步:将上述计提的工资扣缴作为购买食材支出,拨给饭堂就可以了;
第三步:饭堂用收到的款项购买食品材料。
这些费用已经计入职工薪酬,无需另外取得发票,工资低于起征点也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不过,即使一定要超个税起征点,税率也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企业还需要仔细去衡量如何做最为划算。
关于餐饮发票的入账提醒
上面说到了关于职工食堂买菜没有发票的入账情况,其他朋友就想说想了解下餐饮发票的入账情况,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最常见的发票之一,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那么怎样入账更合理呢?小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餐饮发票入账不能任性。具体如何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一、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二、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这里说的是为员工,不是为外人。为外人的支出计入招待费。
三、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四、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记要等资料。
编辑设计:祁老师(微信号)
来源:纳税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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