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未签买卖合同,房款没有付清能过户吗付清,卖方违约能赔偿吗

正文法律知识
卖方违约买方可以申请强制过户吗 哪些情况下房产不能强制过户 房产强制过户的法律规定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14:28:17
导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但是并非所有的强制过户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有些情况下不适宜判决强制过户,那么守约方也只能选择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但是并非所有的强制过户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有些情况下不适宜判决强制过户,那么守约方也只能选择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 难看出,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乙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补救或者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即要求强制过户)是守约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诉求。但是并非所有的强制过户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有些情况下不适宜判决强制过户,那么守约方也只能选择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什么情况下买方要求强制过户会被驳回?  具体而言阻却强制过户的情况主要有下面几种:  (1)一房二卖中,其中一方的强制过户势必会被驳回。  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的情况下,数个购买者都主张要求强制过户,而房屋只有一套,不管过户给谁都会造成其他购买人无法通过强制过户取得房屋的情况,那么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优先将房屋过户给哪一方取决于下面一个或者几个因素:  A、先占房屋;  B、先网签;  C、先签约;  D、付款最多。  这几个因素不难看出一房二卖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房屋归属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先交房时最重要的享有优先过户权的因素,除此之外先办妥交易备案登记的一方也享有一定的优先权,这主要是为了保护物权的公示公信力,除此之外谁的合同履行最多可以强制过户的几率就会更大些,当然这里面也有人民法院的一个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2)购房人除非贷款否则无力支付剩余房款。  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下家一定要通过银行贷款方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一旦出现上家违约拒绝配合办理贷款或者过户的情况下,购房人很难获得贷款审批,即便获得贷款审批通过强制过户的方式也贷款抵押合同也很难履行,因为人民法院一般判决强制过户的前提是购房人支付完毕全款,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剩余房款需要过户后才会支付,这与人民法院的强制过户判决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如果无力支付剩余房款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上附着抵押登记,购房人无力涤除的。  房屋买卖过户的前提是上家必须解除附着在房屋上的抵押登记,附带抵押登记的房屋是不能完成过户手续的,如果购房人有能力代替出售人归还欠款涤除抵押,那么可以消除过户障碍,否则人民法院无法判决强制过户。  (4)房屋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办法过户也没有办法进行网签登记,所以购买被查封的房屋一定要非常小心,应该确保过户前查封被依法解除,如果系争房屋因为未了案件而被人民法院查封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判决购房人强制过户的。  (5)房屋上有违章搭建被记载到交易中心的。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二)属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由此可见一旦房屋上附有违法建筑并且被市政管理部门认定为违章搭建且拒不拆除的,相关部门有权将其通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将上述情况登记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自记载之日起该房屋不得进行转让登记和抵押登记,当然也就无法进行强制过户。  (6)特殊地段房屋未经政审。  特殊地段的房屋除了要满足正常房屋买卖的流程外还需要额外的政审,政审的过程需要双方自愿配合且需要填写诸多表格,如果一方拒绝配合办理政审的话,要向强制过户则必须强制政审,这存在很大的难度,所以未经政审的房屋买卖一般无法强制过户。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这篇文章很赞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用  户:匿名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播放数:101播放数:131播放数:681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TEL:400-048-8148已经办完过户但卖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迁出户口,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返回房产要回房款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已经办完过户但卖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迁出户口,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返回房产要回房款吗
上海&12-06 12:25&&悬赏 0&&发布者:gsy197…… & 回答:(7)
已经办完过户但卖方违约未按合同补充约定迁出户口,该户口难以迁出。买房能否以卖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卖方房产要回房款和违约金?如不能,能否在签订合同时补充约定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条款?
问题补充:
违约期限怎么界定,是不是违约之日起直至户口迁出违约结束,如最后户口无法迁出怎么算违约期限,有没有上限(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5计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上海-虹口区]
411239积分
回复时间:
要求解除合同比较困难,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北京-海淀区]
2245762积分
回复时间:
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上海-徐汇区]
359007积分
回复时间:
你都已经过户了,合同应当早就签好了,怎么还签合同呢?即使要签合同,也得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签;
至于你的解约的要求是否成立,取决于合同的条款本身,不过多数情况下无法实现。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逾期迁移户口的违约责任,你可以起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以此来迫使对方主动迁走户口。
建议你带合同预约本律师当面详细咨询,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上海-闸北区]
回复时间:
违约期限是自违约之日起直至户口迁出结束,没有上限。
[上海-徐汇区]
回复时间:
合同解除不太可能,对户口问题可以约定条款来约束对方
[上海-黄浦区]
回复时间:
你好,除非协议中有约定,否则难以要求解除,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上海-普陀区]
回复时间:
你好,你这种已经过户的情况,合同要解除很困难,而且户口问题法院也不受理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说你买这个房子就是为了迁户进去,而现在因为有户口在你无法完成合同目的。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李建成)()&
(陈铠楷)()&
(张美萍)()&
(严中承)()&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1297
上海 普陀区
人气:5557
人气:678313
人气:7794
天津 南开区
人气:5848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307965购买二手房,买方房款付清,卖方不合作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卖方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_百度知道
购买二手房,买方房款付清,卖方不合作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卖方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有更好的答案
除了向法庭提出要求卖方对过户手续进行配合外,除了以上主张外,可以根据实际的经济损失(评估一下啦),还可以向法庭提出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当然,这个要你自己去主张才可以带上刑事责任的嫌疑(关键看能否有证据表明其主观存在诈骗的动机),否则只是民事纠纷而已。3,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2、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还可以控告对方涉嫌经济诈骗、(开个玩笑)如果卖方卷款潜逃,可以报案1、由于卖方的不合作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相关条款约定的
采纳率:56%
违约责任 并赔偿违约金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购买二手房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买房已签购房合同,想违约怎么办?_百度知道
买房已签购房合同,想违约怎么办?
交了一万定金,合同已签,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想取消合同。会有赔偿么?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  【律师观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这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对购买房屋的品质和环境做认真的考察;其次,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如果确实履行不能,要勇于承担违约责任,尽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防止陷入债务泥潭而无法自拔。  二、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买卖纠纷产生。  【律师观点】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文件,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方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方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卖方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方已明知瑕疵的,则卖方不承担责任。  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由于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通常会到现场查看,所以,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往往举证不能,因为民事欺诈诉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难获法院支持。为了避免产生房屋买卖纠纷,买方除了到现场仔细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现状外,还可以向附近居民了解该房屋的有关情况,到物业公司调查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获取房屋的维修信息,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员陪同看房,做到心中有底。  在合同里,要约定卖方对其交付的房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要求卖方保证房屋无渗漏,无违章搭建等情况;保证管线畅通,设施完备;房屋出现质量瑕疵,由卖方进行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三、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买方拿到房屋产权证期间,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或者在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因卖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交易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即使买方已经缴付了首期款并实际入住,只要房屋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利益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律师观点】《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产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卖方是房屋的产权人,买方仅对房屋享有债权,法院仍然有权查封卖方的房屋。  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交易已被限制或者将要被限制的事实,导致买方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无法实现购房目的时,买方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已签订买卖合同的,该买卖合同无效,双方互相返还已付财产,赔偿损失。买方要求卖方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注: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是指房价涨跌损失)。  关于房价涨跌损失的确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价涨跌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价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应要求卖方加快交易节奏,尽早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采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区、县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在房屋过户中发生法院查封情况,应要求卖方提供担保,将被查封房屋置换出来,尽快办理过户,避免经济损失。  四、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二手房市场贷款政策先是银行提高贷款首付额,提高贷款利率,后是严格限制第二套房屋买卖贷款等,由于政策变化导致买方贷款申请没有通过,从而构成合同违约。  【律师观点】国家调整贷款政策是为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但并非全面禁止贷款。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本身是欲与银行建立借贷法律关系,而银行是否愿意向买方提供贷款,通常是在考虑其资信情况、贷款是否存在风险等因素后再作出主观判断,客观上存在同意发放贷款和不同意发放贷款两种可能性。买方在决定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时,应当预见到银行可能拒绝发放贷款。因此,买方在买房前应向银行咨询贷款政策,了解自身资信,防止贷款不能,无法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行为发生。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用贷款支付房款,并不意味着买方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履行合同,通过其他合理途径筹措资金也是买方避免贷款不能风险应当考虑的问题。  五、因限外政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境外人士作为买方在我国大陆购房受到严格限制,必须要在我国大陆居住或工作满一年时间,且严格禁止购买第二套房屋,如果买方不符合条件就可能导致对卖方的违约。  【律师观点】日,国务院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境外人士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境内购买自用、自住房。  实践中,境外人士在上海购房,首先需出具承诺书,保证其购买的是唯一的一套自住房,否则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其次,需提供其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最后,还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学校出具买方已经在我国大陆工作或者学习满一年的证明,否则,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对于该项“限外”政策,作为境外人士的买方应当须知,如果买方置该规定于不顾,在和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又以国家限制购房为由提出毁约,那么,买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买方应该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在大陆购买房屋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防止因对政策的错误解读导致行为违约。
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3。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2,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2.2主合同必须有效,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2.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适用定金罚则。 2。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3.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会呀,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民法和担保法都有具体说明。七、定金罚则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就看取消合同的理由是不是合法了。如果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撤销合同就是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自然要按照合同约定在法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按合同上违约条款赔偿。
根据合同法,违约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前面回答的真够啰嗦,不过非专业人员只能如此。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购房合同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二手房买卖合同文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文本
  甲方(卖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履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市 &区 &路小区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面积平方米)卖给乙方所有。  二、该房屋共合价款人民币 &万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持有原购房时的购房协议(合同)、房款收据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若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一并交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万元房款。  2、甲方收到购房款后,甲方应给乙方出具房价款的收款收据,并在收款收据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3、甲方必须保证其家庭成员及其亲属对此房屋无权属纠纷及抵押贷款等所有权转移的行为,如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收到全部房款 月后将该房屋交付于乙方,该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及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时,甲方须无偿、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办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后,无论市场、房价如何变动,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本合同价款之外的其它任何要求,包括不得提出索回该房产的要求。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双方均不能反悔违约,若甲方未按条款履行视为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支付乙方全部房款的3%违约金及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发生纠纷,应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指印):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文本]相关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款一次性付清好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