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表决权是按出资人份额转让协议额发相应份额的表决票表决还是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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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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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中的规定大部分针对的都是公司的一些经营事项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似乎公司跟我们离得很远,但是实际上,公司法与我们息息相关,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过半数通过。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在《》中规定,表决权的行使通常指无财产担保总额的半数或2/3通过。既有人数的规定也有债权额的规定。在《破产法》中,还有另外一种表决方式,即分组表决。同种类的债权分组表决,如果该组过半数通过,那么决议通过。例如重整计划的通过。二、决议事项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2、对外担保的决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1)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2)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重大事项包括:①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③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和其他财产权利④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⑤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人员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4)外资企业中,合资企业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表决并一致通过。(5)重整计划(重点及难点)①采用分组表决方式。即依照债权种类分组,债权种类包括:a、对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和医疗、补助、抚恤费用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基本及法律和行政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c、债务人所欠的税款。d、普通债权。②重整计划具体的通过方式包括: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2/3以上,则该组通过计划。各个组均通过重整计划时,该重整方案通过。b、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c、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未得到法院批准,以及已经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批准的,法院应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6)和解协议的通过方式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解协议采用双重多数方式通过,即同时满足债权人数及代表的债权额的有关规定。(教材第221页)破产过程中的表决事项也有一般事项和特殊事项之分,一般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特殊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无论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都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普通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通过;特别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通过。在破产过程中,只有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和和解协议的通过适用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7)国有产权转让的表决方式(第九章)企业性质如果为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应由董事会审议。对于职工的安置事项,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表决权的排除制度1、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表决权的2、公司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接受担保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该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由其他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的董事与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所涉及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该决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法定人数(即3人),应当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例如,甲上市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股东乙派出的董事共4人。若甲上市公司与股东乙进行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乙派出的4名董事不能参加该事项的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如果其余无关联关系董事有3人出席会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需要无关联关系董事(5人)过半数通过。若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只有2人出席会议,不能召开董事会,则提交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首先大家需要知道的是,公司法表决权在公司法中的规定需要严格的遵守,其次,就是表决权是按照出资的份额进行表决的,而且是一个人一票,并且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除此之外,实行的是累计的投票制。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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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股东会议的会议股东的表决权与董事会的会议董事的表决权,有什么区别?_百度知道
股东会议的会议股东的表决权与董事会的会议董事的表决权,有什么区别?
我有更好的答案
股东会议股东的表决权是基于其所拥有的股份而产生的权利,是股东固有和法定的权利,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不能将其剥夺。公司资本总额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股东所持每一股份就有一表决权,根据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同,享有的表决权也不相同。对于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权与股东会议是不同的,董事会会议实行的是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每一个董事只能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的表决票可以分为赞成票、否决票和弃权票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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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股东固有和法定的权利股东会议股东的表决权是基于其所拥有的股份而产生的权利。对于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权与股东会议是不同的,董事会会议实行的是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根据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同,享有的表决权也不相同。公司资本总额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股东所持每一股份就有一表决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不能将其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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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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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优化基金的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成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电话和短信等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非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通知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非纸面方式授权仅限授权给基金管理人。
  1、纸面方式授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电话授权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在客服电话上增设持有人专用通道,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免费拨打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进行授权。
  基金管理人也将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持有人身份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电话授权仅支持授权给基金管理人模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3、短信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提供以下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授权。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授权短信,持有人可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短信授权仅支持授权给基金管理人模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因电信运营商原因导致持有人无法获取短信进行授权,请投资者采用纸质或电话方式进行授权。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在只存在有效纸面方式授权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意志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任意一种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该种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本次议案按一般决议处理,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证监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七、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面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面表决为准。
  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表决的,以时间在最后的表决为准。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肖冰
  联系电话:8
  传真: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网址:www.dcfund.com.cn
  2、监督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B502室
  联系人:张浩甄真
  电话:010-
  邮政编码:100010
  4、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
  传真:8
  联系人:冯艾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4、风险提示: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每份份额的运作期由21天变更为1个月。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运作期锁定时间为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针对持有不满一个运作期的投资者)或最近一个运作期起始日(针对持有一个运作期以上的投资者)起,至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该运作期锁定时间比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原基金合同规定的运作锁定时间长,对投资者可以赎回基金份额的日期将产生影响。
  5、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关于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附件二:《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关于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
  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事宜,将本基金转型为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于此次基金转型事宜,需要对本基金的基金名称、运作方式、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等条款等相关事宜以及因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变更而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二:《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
  基金帐号:
  表决事项:关于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章栏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栏
  单位公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否则表决票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名称及编号:
  基金帐号(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为自然人则签字/受托人为机构则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日成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本次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故本转型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基金转型的方案要点
  (一)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由“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变更基金的运作方式
  1. 基金的运作方式
  由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变更为契约型、开放式
  2. 基金运作期
  基金的运作期由21天
  变更为一个月
  3、删除发起式基金和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条款
  删除:“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
  (三)修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 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原条款: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变更为: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删除原条款: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增加条款: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原条款: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41天;
  变更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50天;
  (四)基金管理人对原发起资金的持有期做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原发起资金认购的理财21天基金份额自原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持有期不少于三年。
  (五)授权基金管理人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1、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转型后基金运作的特点相应修订《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机构意见适时调整本转型方案说明书所载上述四点转型方案要点的文字表述,但该调整不得实质性修改上述内容。
  2、自《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陆续修改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3、根据现行业务规则,将本基金合同中的“运作期年化收益率”修改为“七日年化收益率”。
  拟请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证监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当事人将按照《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转型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批准募集。
  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转型复核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转型后运作期由21天变更为一个月,变更了基金名称和运作方式,属于基金合同的变更。根据《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变更基金运作方式的事项,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转型为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具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三)转型后产品符合市场需求
  转型以后的基金产品具有明确的市场定位,满足投资者对一个月运作期基金产品的实际需求,确保产品具有长期生命力。
  (四)基金运作方面具有可行性
  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转型涉及到的有关会计处理、注册登记、系统准备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基本做好了基金转型的相关准备。
  (五)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转型方案的设计力争实现对基金现有的投资策略不发生较大变化,避免或减少出现集中赎回等对基金的平稳运作和存续造成较大冲击,避免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转型方案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六)关于本次基金转型的合规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基金转型方案及相关文件出具了无异议的函。
  2.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转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基金转型方案的内容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本基金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转型尚需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并且在获得通过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方能生效。
  3. 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表明了基金的类别。本基金名称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三、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自方案公告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等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或更改其他会务安排,并予以公告。
  如果转型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新的议案。
  (二)基金转型后遭遇集中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转型方案的设计力争实现对基金现有的投资策略不发生较大变化,避免或减少出现集中赎回等对基金的平稳运作和存续造成较大冲击,避免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三)老份额持有人运作期变更的风险
  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每份份额的运作期由21天变更为1个月。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运作期锁定时间为自申购确认之日(针对持有不满一个运作期的投资者)或最近一个运作期起始日(针对持有一个运作期以上的投资者)起,至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1个月后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该运作期锁定时间比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原基金合同规定的运作锁定时间长,对投资者可以赎回基金份额的日期将产生影响。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通过了本基金转型方案,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公告后下一个工作日起暂停本基金日常申购、转入业务(赎回、转出业务照常开放),以降低基金转型对投资者可能造成的影响。
  四、基金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400-888-5558
  电子信箱:.cn
  网站: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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