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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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付保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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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辞职的话,十级伤残有保险,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  5.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  2你好、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
不同保险产品有差异,您可以拨打所需保险公司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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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国人寿买了一份200元的意外险,现在发生意外被定为十级伤残,那中国人寿大概要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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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几万?如果十万,十级伤残就是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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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很清楚,找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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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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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合同条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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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你的保单和问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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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您办的那款意外保险,保额多少?看一下条款吧!或咨询您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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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等级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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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保险单保险责任条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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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回复保险疑问,提升收录促展业!意外险10级伤残也可赔付
[导读]:目前,有关部门出台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其中规定意外险10级伤残也可赔付。这样,意外险的赔付就有标准可以参考了。
  价格恐难上涨
  从7个等级34项到10个等级281项伤残标准,新标准的保障范围扩大会否引起意外险产品价格的变化呢?某保险公司精算师告诉记者,保险公司会逐步试行新标准,并监测其赔付率的变化并作为调价依据。短期内,意外险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虽然新标准大幅拓宽了意外伤残保障责任,与残疾相关理赔成本有所上升,但意外险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在新标准实施过程中,中保协也将引导保险公司科学测算保险费率,继续保持相对稳定的意外险价格体系,进一步有效控制管理成本,在保费充分覆盖风险的基础上,让保险消费者得到更多保障。
  衔接力求平稳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精神,《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将以保险行业自律方式在全行业推广使用。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个人保险可使用本标准,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团体保险可参考使用。从日起,各公司将按要求使用新标准。
  保监会要求,需要调整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的保险条款,应于日前完成重新备案和条款更换工作。对于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确保产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据悉,在新标准实施后,中保协还将研究制定行业统一的残疾编码标准和系统,在全行业推广使用。同时,密切关注新标准在行业的实施情况和保险消费者的相关诉求,力争用3-5年的时间,进一步搜集、分析和评估经验数据,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的调整机制。(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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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险关注排行我骑摩托车出事意外保险会陪吗 这个 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 比如十级伤残会赔偿多少_百度知道
我骑摩托车出事意外保险会陪吗 这个 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 比如十级伤残会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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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多少就有保额有关了骑摩托车出事属于意外的一种,意外保险是肯定赔付的有几种选择,短期意外险,一般是一年期,20年交或30年交等,一般保到70岁。赔付比例保险法有明确规定;然后就是长期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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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一份意外险是可以的。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去买意外保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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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 14:50:43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计算表是怎样的?一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全国各地的工伤赔偿标准又分别是怎样的呢?更多疑问欢迎阅读本专题了解。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全国各地的工伤赔偿标准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东北地区&&&&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期限。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王**,男,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公司职工,住北京市**区**街道**楼**单元**号,电话:*********被申请人: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街道***号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电话:********  &邮编:1000**申请事项和理由: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案&例】何女士为xx公司的办公室职员。2008年6月何女士在公司与另一名职工a小姐发生争执,a小姐持美工刀将何女士左下颌划伤,经当地劳动部门认定,构成工伤。再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划伤造成何女士部分劳动能力丧失,何女士应当享受八级伤残待遇。由&于何女士伤及面部,情况比较特殊,xx公司允许何女士长期外出治疗,全额报效治疗费和美容费,并按病假标准向何女士发放工资。2009年3月,b公司要求&a女回公司工作时,何女士提出辞职,并要求xx公司进行工伤补偿。补偿要求为:(1)xx公司在其病假期间只是按照其合同工资的70%发放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其受伤前的实际工资收入(包括加班费和服装费等)补足其在病假期间的工资约2万元;……
网友提问: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重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律师解答: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0优秀律师解答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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