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养老保险政策是按社保买入地的标准发放吗

四川个人养老保险转移,四川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补交),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四川省异地老养老保险转移,跨省转移养老保险方法。我省各地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顺畅、快捷、统一、规范。到6月末,全省已办理跨省转移11055人,涉及资金1.39亿元。这是记者日前从省社保局获悉的。
  今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工作,不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扩面征缴创历史最好水平。到6月底,全省企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263.35万人、608.5万人和557.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94%、98.1%和109.3%。三险种基金征收分别达314.94亿元、7.4亿元和3.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9.09%、63.8%和68.9%。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
  我省已连续7年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到今年6月底,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达427万人、人均养老金达1271.2元。
  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达989.1万人,较上年底增加319.5万人,参保率为68%,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达310.04万人,累计支出25.57亿元。
  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全省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截至6月末,18个市(州)建立并实施了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另有3个市(州)实行了调剂式市级统筹。有12个市(州)基本实现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政策要是早点出台就好了,我就不会把深圳的社保退保了。”昨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后,资中县高楼镇长沟村村民邓怀君十分遗憾。今后打工农民工返乡也不用退保了,可以接续或者向新农保转移。国家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政策出台后,我省将加紧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以方便省内参保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最大亮点就是部分统筹基金也可随着参保人员转移了。”昨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公布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今后沿海城市出现农民工退保潮的情况将不再出现,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农民工即使离开参保城市,也不会再退保,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文件出来后,省上将制定贯彻实施意见。”该工作人员说,除了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还将参照部上的意见制定省内市州转移接续办法。对于参保人员最关心的全国社保一卡通的问题,这个不是省上能决定的,如何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具体办法。我国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转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从日起施行。统筹资金额如何转移?怎样转移成为参保人员关注焦点。暂行办法规定,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据悉,暂行办法明确,养老保险转移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行办法》还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资金这样算 手续这样办
  ▲如何转移资金?
  个人全转 单位缴费基数转12%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转移资金?个人账户部分: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
  ▲如何转移关系?
  5种情形 按相应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如何办理退休?
  4种情形 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省内养老关系如何转?
  以国务院暂行办法为准
  据悉,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后,我省正在制定出台贯彻文件,将以国务院暂行办法为准,不久后会出台。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我省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养老金待遇提取条件等内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年缴费部分共分10个档次,最低档每年100元,最高档每年1000元。《办法》从发布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
  缴费标准个人参保10档可选
  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各地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当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两年内补缴的,政府应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超过两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政府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
  根据《办法》,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70元。
  省级财政按政府补贴总量的50%安排。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和政府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将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除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形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养老金待遇已满60岁每月最少领55元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方面,我省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以试点县(市、区)为单位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实行市(州)级管理。
  统筹城乡“新农保”缴费增设5档
  为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新农保”的缴费标准增设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5个档次;为重度残疾人全部代缴最低标准(100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增设档次增加
  的财政补助及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政策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相同。
  同时,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上,我省将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后,再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运行了十多年,在广大职工中已有了深刻理解.积极参保已成为职工的心愿,即是脱岗失业再就业也不忘续缴养老基金、补缴中断的养老费用,可是在补缴时有的人被罚而走。 职工脱岗失业是多种原因构成,不论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时代,都有职工脱离企业的事实,只不过在市场经济中因企业调整经营机制,脱岗离企的职工比计划经济时代多一些。从离企的情况来看,有的是自愿性的,有的是合同性的,有的是服从改革调整而离开的,他们在企业工作期间,都为企业和社会作过应有的贡献。在离开企业前随企业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个人与企业同时缴纳了养老保险基金,离开企业后自然中断了养老基金的缴纳,社会保险机构仍然保留了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户头,个人账户存储的养老费用,按银行年期利息记入账户,使其再就业后回归社会保险,衔接养老保险关系,保证老有所养。的确不少离企职工经过辗转或努力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不论个体开业或外出打工,始终不忘自己是社会保险的成员,在获得收益之后,主动要求衔接养老保险关系,主动上门缴纳养老保险费,为自己的未来增加储备,依靠社会保险保障晚年基本生活。一些自谋职业人员在续缴养老保险费。&市民:我朋友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参加社保,2004年5月从单位买断,一共缴费14年多,因条件有限没有续缴。请问,如果补缴该怎样办理?能不能只补缴满15年?另外,我的社保已缴了17年,现在无力再缴,需不需要办理什么中断缴费的手续?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因此你的缴费年限应当从参加工作年月开始计算至缴费截止时间。补缴需要带上本人缴费手册、身份证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到你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局即可办理。
&&& 在以个体身份缴费期间,如确实无能力每年按时缴费,可以暂时中断,中断缴费期间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在你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之前,劳动保障部门随时都受理补缴,但是补缴会产生利息和滞纳金。&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经达到或超过15年,是否停止缴费坐等养老金?还是继续缴费到法定年龄?为了说明这一问题,不妨让我们给你算一算退休后领取的月基本养老金。
王某,1960年5月出生,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为16.42年(含视同缴费年限)。2003年4月因企业改制“买断工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为23.75年,个人帐户储存额5999元。1990年―2002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0.856。2002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10268元,按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对 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即“中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规定,分两种情况说明如下:
(一)若缴费至2003年4月“买断工龄”时,以后至2010年5月一直未缴费,即终断缴费。其本人退休前的平均缴费指数为0.556,个人帐户累主储存额(假定年均记帐利率2%)6891元。因此,应领月基本养老金为:
(1)基础养老金=终断缴费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0%=1%=171.13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120==5743元;
(3)过渡性养老金=终断缴费时上一年全省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过渡性养老金比例×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855.67×0.556×1.3%×16.42=101.55元;
(4)综合性补贴=63×16.42/30.83=33.55元。合计应领月基本养老金363.66 元。
(二)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2010年5月办理养老待遇时;每年缴费工资为当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假定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逐年增长率为8%,2009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7597元,月均1466元。2010年5月办理养老待遇时,累计缴费年限30.83年,本人退休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0.906,个人帐户储存额17972元。月应领基本养老金为:
(1)基础养老金=养老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0%=%=293.2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养老时个人帐户储存额×1/120=1=149.77元;
(3)过渡性养老金=养老时上一年全省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过渡性养老金比例×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1.3%×16.42=283.52元;
(4)综合性补贴=63×16.42/30.83=33.55元。合计应领月基本养老金760.04元。
&&&& 综上,两种情况,前者比后者每月少领基本养老金396.38元,按平均寿命计算,共少领养老金元。那真是“中断社保,损失不少”。养老保险缴费有限,受益无穷,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的优越性。在此提醒那些缴费达到或超过15年就停止缴费的职工万万要不得。请你记住:社会保险关乎国运,惠及子孙。关心社会保险,就是关心你自己。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从4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规定,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和拖欠中断缴费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新政策中变化较大的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指数,原指数是“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现在改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取消了须是建帐之前的规定。新指数根据时间段有所区别,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分别按下列时间计算,一直计算到本人退休为止。
  1990年以前参加工作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从1990年开始计算;1991年到1995年期间参加工作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从参加工作之年开始计算;1990年以后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转业、复员后到企业工作或成为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人员,从到企业工作或成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之年开始计算;原未参加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1990年以后转制成企业,职工从转制之年开始计算;1990年后从本省外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转出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缴费工资记录的,从缴费记录之年开始计算,无记录的从转移关系之年开始计算;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按缴费工资转移记录的缴费记录开始之年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人员,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新的规定,新指数的计算方法有利于足额按时缴费的企业和职工,职工的历年缴费工资分别除以历年四川省职工平均工资得出历年缴费指数,其平均值即为职工退休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企业和职工足额缴费但缴费月数不满12个月的,当年指数按实缴月数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四川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当年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上述方法计算后的指数还要乘以系数(实缴额除以当年应缴额)。
  当年全年中断缴费且未按规定补缴的企业和职工,当年的缴费工资指数以零计算。
  原为企业职工,以后为城镇个体工商户或比照个体工商户参保政策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及原有养老保险关系但未缴费人员(不含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暂停缴费期间),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与企业职工相同。
  另外,企业和职工(含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中断缴费或拖欠缴费,且未补缴的,职工退休后计算基础性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原规定涉及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确定,改为从个人初次应缴费时间起按实际缴费年限累计后的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记者姚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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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保查询网
编辑:Arlen
【导读】养老金是怎么发放的?2016年4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为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人社部表示,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养老金是怎么发放的?
2016年退休人员最新养老金发放标准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养老金发放
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养老金发放调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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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实例】:2016广西养老金发放金额达179.12亿元
目前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自治区统筹,按照自治区与设区市&两级管理、两级调剂&的管理模式运行。根据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对全区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收支缺口需按一定比例实行责任分担。为认真实行自治区责任分担机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近日财政厅已统筹安排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125.39亿元。
经测算,2016年全区14个市当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内收支缺口总额为179.12亿元。按照自治区与市级统收统支地区7∶3的分担比例,2016 年自治区需承担责任分担资金共计125.39亿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拟于近日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但是,考虑到广西各地基金支撑能力差异较大,为确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截至今年5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已从自治区本级财政社保专户拨付51.3亿元,专项用于有关市县发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于自治区责任分担剩余资金65.39亿元,自治区财政厅将视各地资金支付情况及时下拨,确保各地企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还将督促和检查各市切实落实责任分担机制,筹措责任分担资金的情况,同时指导各市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力度,努力扩面征收,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及时足额收缴,努力完成全年基金收支计划。版权声明:《2016养老金发放标准_计算方法》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http://www.chashebao.com/yanglaobaoxian/16215.html上一篇: 下一篇: "2016养老金发放标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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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24小时排行近日,遂宁市人社局也召开会议,转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据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该《通知》的出台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大完善。昨日,市人社局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对《通知》的几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打破“户籍”和“身份”限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在户籍所在地(以县、区为单位)或从事灵活就业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在职人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失业单位养老保来源:四川日报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就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覆盖范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11月8日,省人社厅公布了通知具体内容。   通知提出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在四川省户籍所在地(以县、区为单位,下同)或从事灵活就业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在职人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及职工从参保之日起逐年共四川日报:全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人员养老金方案已正式出台。从今年1月1日起,为我省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约56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3月底以前,新增加的养老金将发放到位。 3月20日,据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此次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普遍调整的具体办法是: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年限,再按每年增加5元调整。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什么时候涨工资?工资涨多少? & “去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落实时间表。   这意味着,在今年6月底前,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得到调整。根据人社部此前透露,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   李克强是在12日举行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15日,李克强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公布。记者注意到,他在讲话中还指出:“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至75元,春节前调整到位;今年还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已在拟定当中;3月底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的办理系统将在全省运行;年内开通系统实现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手续时间缩短至5天……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企业职工保险有关政策实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同时通过将社保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最大程度缩短办理时间、方便城乡居民参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15元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照国家规定上调15元,春节前调整到位。”
今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任务繁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推出33项具体改革举措,四川省人社厅也将推出15项改革措施,其中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全省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人社厅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   日前,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举行。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我省将及时研究上报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改革方案,抓好省级方案配套措施的制定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市县改革,实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管有效。稳妥实施调整机关事近日,四川省人社厅下发了2015年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新政策,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对象为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
  2015年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从今年1月1日起,伤残1-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伤残5-6级工伤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标准领取,待各地2014年月平均工资颁布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09年4月启动,3年来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大幅提高深受参保居民好评。   自2009年启动以来,全市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保持在100-500元;住院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按三、二、一级和社区中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从50%、60%、70%、80%提高至65%、75%、80%、90%;封顶限从2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同时,对于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基本医疗费,实行了二次报销。门诊统筹费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50元,门诊医疗费报销不设起付限,报销比例从30-40%提高至50-60%,封顶限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门诊大病从6种增至7种,增加了我省高发的遗传性血液病地失业保险可异地享受待遇 省人社厅规范统一全省失业保险经办要求、流程和标准   员工失业后,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如何申请在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期间如何领取生育补助?为进一步规范、简化流程,给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失业保险业务,四川省人社厅近日印发了《失业保险办事指南》,在严格依法基础上,统一了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的要求、流程和标准。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职工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或可领失业金   “我在农村一直没有土地,现在在成都打工,我能办理失业登记吗?”近日,读者陈女士询问她是否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同时想知道办理了失业登记,可以享受哪些失业政策。为此,有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   陈女士原来是乐山市沐川县的农民。20年前,因为结婚的原因,她将户口迁至丈夫家所在的犍为县,户口性质为农村户口。现在,陈女士的丈夫有土地,但自己没有土地。由于户口迁移,其原来在沐川县的土地没有了。目前,陈女士从犍为到成都务工已经4个月,她想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办理失业证,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哪些失业政策。   针对陈女士的情况,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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