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管理法法我在一个没有业主的房子住了30年,是在深圳的一个村子,以前是空地,是自己建的有跟居委会协

中国 楼房 的寿命(你买的房子能住多少年?)【宁安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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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楼房 的寿命(你买的房子能住多少年?)收藏
最近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楼房房屋建筑寿命较短,北京尤其明显,平均下来还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50年到70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房屋质量欠佳,而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得不提前退役。如同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所言,性能差是我国楼房住宅生命周期短的内因,包括面积小,难改造。
13.2%年利率,国资参股,风投参股,银行资金存管,5年实力品牌.葡萄牙足球队中国区赞助商.
怎样看房子的年限:住宅的使用年限是指住宅在有形磨损下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的自然寿命。楼房住宅的折旧年限是指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也叫经济寿命。楼房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大于折旧年限。
不同建筑结构的折旧年限国家的规定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为60年;砖混结构为50年。我国楼房住宅实际使用寿命平均不到30年,也就是说,有些房子实际寿命超过30年,另一些房子寿命则不到30年,最要命的是房屋的寿命看不见摸不着,不到房子裂了歪了或者某一天轰然倒塌了就不知道房子的寿命到底是多少年,所以要知道这一点往往需要付出血的代价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因为今天建起来的新房子,三十年后总还会有人住在里面,也许是房东自己一家老小,也许是租客,而没有人知道房子什么时候就到了寿命,也没有人知道房子是先变成危房还是说倒就倒,人们有 1/3以上的时间在自己的房子里度过,几乎可以肯定房子突然的倒塌必定酿成血淋淋的惨剧。可是,几乎没有消费者关注房屋的实际寿命短,仍然热情高涨地挤进排队买房的队伍里,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身处全球最大的赌场中,在进行一场豪赌,大部分买房自住的人押上了不仅仅一大笔积蓄,更是押上了自己的手、自己的脚、家人的手、家人的脚直至全家人的血肉之躯。是的,由于今天的房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毫无疑问是全球最大的赌场,也许将会是最血淋淋的赌场.
在副部长级以上的高级官员里,前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也高度关注我国住宅实际使用寿命短的问题。我曾经向南方一媒体报料,该媒体素来以正义感和敢说话著名,该报编辑部对住宅平均使用寿命不到30年这一数字感到震惊,之前他们只是感觉房屋质量差,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纠纷不断,但我国房屋寿命如此之短,他们是第一次知到,他们敏感地意识到这有可能做成一个重磅专题,于是驻北京的记者反复联系建设部和北京市建委请他们对30年这个数据作出解释,得不到任何结果,这个专题一直也就没有做成。报纸有报纸的难处,这点我们可以理解。我国住宅平均使用寿命不到30年,这是一个总体的数字,我们有理由相信建设部部长讲话的严谨,只是我们了解不到更多的信息,不到30年,那么究竟是多少年,城镇的住宅使用寿命是多少年,农村的住宅使用寿命又是多少年,过去的住宅使用寿命是多少年,这两年建起来的住宅寿命又是多少年?这些还都是谜。但是,消费者千万不能抱侥幸的态度想当然地就认为现在盖起来的房子实际使用寿命就比前些年盖的房子长。多家保险公司在几年前就推出了一个新险种——住宅质量险,但是,诺大的北京和上海,他们敢接受投保的楼盘寥寥可数,而且,中国所有的保险公司的住宅质量险只保前10 年,也就是房屋还比较新的10年。为什么他们不敢在房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即房屋设计寿命50年或70年)内给房屋业主提供保险呢?房屋的质量问题往往在10年后才暴露出来,业主最需要保险时却得不到。保险公司有生意而不做,这种反常的态度折射出中国房屋质量问题有多严重。这些年来,房屋的确是越盖越漂亮了,可以说房屋的外在质量大有提高,可是买房者看不见的部分呢,也就是房屋的内在品质到底如何呢?
在副部长级以上的高级官员里,前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也高度关注我国住宅实际使用寿命短的问题。我曾经向南方一媒体报料,该媒体素来以正义感和敢说话著名,该报编辑部对住宅平均使用寿命不到30年这一数字感到震惊,之前他们只是感觉房屋质量差,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纠纷不断,但我国房屋寿命如此之短,他们是第一次知到,他们敏感地意识到这有可能做成一个重磅专题,于是驻北京的记者反复联系建设部和北京市建委请他们对30年这个数据作出解释,得不到任何结果,这个专题一直也就没有做成。报纸有报纸的难处,这点我们可以理解。我国住宅平均使用寿命不到30年,这是一个总体的数字,我们有理由相信建设部部长讲话的严谨,只是我们了解不到更多的信息,不到30年,那么究竟是多少年,城镇的住宅使用寿命是多少年,农村的住宅使用寿命又是多少年,过去的住宅使用寿命是多少年,这两年建起来的住宅寿命又是多少年?这些还都是谜。但是,消费者千万不能抱侥幸的态度想当然地就认为现在盖起来的房子实际使用寿命就比前些年盖的房子长。多家保险公司在几年前就推出了一个新险种——住宅质量险,但是,诺大的北京和上海,他们敢接受投保的楼盘寥寥可数,而且,中国所有的保险公司的住宅质量险只保前10 年,也就是房屋还比较新的10年。为什么他们不敢在房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即房屋设计寿命50年或70年)内给房屋业主提供保险呢?房屋的质量问题往往在10年后才暴露出来,业主最需要保险时却得不到。保险公司有生意而不做,这种反常的态度折射出中国房屋质量问题有多严重。这些年来,房屋的确是越盖越漂亮了,可以说房屋的外在质量大有提高,可是买房者看不见的部分呢,也就是房屋的内在品质到底如何呢?
由于房屋建设规模年年创新高,越来越多的民工没有经过足够的培训就成为了建筑工人,更由于贪污腐败愈演愈烈,红包回扣已经深入到各层员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野蛮施工几乎成了建筑行业的标准操作,另外我国建筑监理机制本来就不完善,形同虚设,因此,建筑行业的弄虚作假已经失去了监控和制约。在物欲横流、桑拿多过米铺、人们对钱急红了眼的今天,我们怎敢期望房屋看不见的那部分质量能达到设计标准?还有一个已经了解清楚的事实就是,由于中国在住宅建造方面的国家标准没有与时俱进,仍沿用几十年前钢筋水泥匮乏阶段的技术标准,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安全度偏低,某些指标只有国际水准的一半。我国国标规定住宅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即设计寿命)为50年。最近北京媒体报道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屋建筑寿命较短,北京尤其明显,平均下来还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50年到70年)的一半。半官方的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说:“我国城市住宅寿命低于50年的情况相当普遍”,“使用年限短已成为我国住宅的突出问题”。
我现在所生活的北京,上个世纪60年代建的房子大都拆得差不多了,已开始拆70年代建的房子。始建于1976年的前三门地区建筑群(北京首批高层建筑群)已列入政府拆迁计划。很快就该轮上80年代甚至90年代初的房子了。
读过小学二年级的人都算得出,这些外观丑陋、内部功能很不适用的建筑,使用寿命基本不超过30年。又难看,又不好用,使用寿命又短,如果这样的建筑不算垃圾建筑,那我真不知道垃圾建筑应该是什么样。
别以为只有北京的建筑短寿。您到自己居住的城市转一转,60年代的建筑还剩多少了,70-80年代的建筑是不是该拆了?这是历史的逻辑。这一逻辑已经将它的触须坚定地伸向当代的地产现实。如您所知,近10余年来,我国住宅建筑规模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近几年全国城镇每年竣工住宅达5.5亿平方米以上。并非不重要的是,房地产行业可能是中国最“自由”的行业之一,行政方面对于商品房建设的干预可能最少。自由创造色彩最浓的地产行业,理应向人民奉献如果不是最美也应是最具创新性的产品。然而,很遗憾,对于以住宅为代表的当代建筑,我们没有丝毫乐观的理由。如果我们相信地产商的楼书,那么每个住宅小区都要是人间天堂了。不管他们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我们看到和体验的事实却是,容积率越来越高,建筑密度越来越大,阳光、绿色和公共空间却显得越来越奢侈。太久远的房子且不去说它,单是1998年房改以来建成5年的住宅小区,有几个敢公开声称,它仍然是不落后的?千万不要奢望自己的房子经久弥新,“愈老愈值钱”,20年过去你的房子还能改造就属不错了。北京最早建成的几个所谓“涉外”高档小区,房子几乎都已贬值。恕我孤陋寡闻,除万科外,全国还有几家地产商设立了专门的建筑研发中心?99%的地产商只是在迎合市场,什么房子好卖就建什么,根本谈不上研究建筑发展趋势,前瞻住宅市场。建筑绝非时尚产品,它理应有较大的超前性、前瞻性,所谓“10年不落后、30年可改造”是也。然而,当下的地产界及其附属建筑设计界,自由是自由了,但几乎都是“利”字当头,谁还会想到业主入住5年、10年以后,房子是不是好用,落后不落后?卖完以后,“哪管洪水滔天”。在此背景下,我真的担心,我们迎来的是一个规模空前的“垃圾建筑”时代。北京一位地产商说,永远不要担心北京没有土地,房子总是不停地拆了建,建了拆。瞧,多好的地产同行,想必现在建的时候就已为后面的地产商预留了拆的时间和空间呢。以前,老有朋友郑重其事地问我: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土地到期以后,国家会不会无偿把我的房子收回去?好了,现在我可以回答了:虽说你的房子设计使用寿命和土地使用年限都有70年,可它的实际使用寿命只有30年最多50年,你还操那么多心干什么?顺便,对于那些动辄将北京上海房价与纽约巴黎比较的人,对于那些认为中国房地产还将上涨20年的人,我还要回击一句:纽约巴黎的房子可用100年,而我们购买的房子是70年的产权,使用年限却只有30或50年,你们还要说这样的房价不算高吗?别骗我了。
由于房屋建设规模年年创新高,越来越多的民工没有经过足够的培训就成为了建筑工人,更由于贪污腐败愈演愈烈,红包回扣已经深入到各层员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野蛮施工几乎成了建筑行业的标准操作,另外我国建筑监理机制本来就不完善,形同虚设,因此,建筑行业的弄虚作假已经失去了监控和制约。在物欲横流、桑拿多过米铺、人们对钱急红了眼的今天,我们怎敢期望房屋看不见的那部分质量能达到设计标准?还有一个已经了解清楚的事实就是,由于中国在住宅建造方面的国家标准没有与时俱进,仍沿用几十年前钢筋水泥匮乏阶段的技术标准,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安全度偏低,某些指标只有国际水准的一半。我国国标规定住宅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即设计寿命)为50年。最近北京媒体报道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屋建筑寿命较短,北京尤其明显,平均下来还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50年到70年)的一半。半官方的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说:“我国城市住宅寿命低于50年的情况相当普遍”,“使用年限短已成为我国住宅的突出问题”。
我现在所生活的北京,上个世纪60年代建的房子大都拆得差不多了,已开始拆70年代建的房子。始建于1976年的前三门地区建筑群(北京首批高层建筑群)已列入政府拆迁计划。很快就该轮上80年代甚至90年代初的房子了。
读过小学二年级的人都算得出,这些外观丑陋、内部功能很不适用的建筑,使用寿命基本不超过30年。又难看,又不好用,使用寿命又短,如果这样的建筑不算垃圾建筑,那我真不知道垃圾建筑应该是什么样。
别以为只有北京的建筑短寿。您到自己居住的城市转一转,60年代的建筑还剩多少了,70-80年代的建筑是不是该拆了?这是历史的逻辑。这一逻辑已经将它的触须坚定地伸向当代的地产现实。如您所知,近10余年来,我国住宅建筑规模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近几年全国城镇每年竣工住宅达5.5亿平方米以上。并非不重要的是,房地产行业可能是中国最“自由”的行业之一,行政方面对于商品房建设的干预可能最少。自由创造色彩最浓的地产行业,理应向人民奉献如果不是最美也应是最具创新性的产品。然而,很遗憾,对于以住宅为代表的当代建筑,我们没有丝毫乐观的理由。如果我们相信地产商的楼书,那么每个住宅小区都要是人间天堂了。不管他们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我们看到和体验的事实却是,容积率越来越高,建筑密度越来越大,阳光、绿色和公共空间却显得越来越奢侈。太久远的房子且不去说它,单是1998年房改以来建成5年的住宅小区,有几个敢公开声称,它仍然是不落后的?千万不要奢望自己的房子经久弥新,“愈老愈值钱”,20年过去你的房子还能改造就属不错了。北京最早建成的几个所谓“涉外”高档小区,房子几乎都已贬值。恕我孤陋寡闻,除万科外,全国还有几家地产商设立了专门的建筑研发中心?99%的地产商只是在迎合市场,什么房子好卖就建什么,根本谈不上研究建筑发展趋势,前瞻住宅市场。建筑绝非时尚产品,它理应有较大的超前性、前瞻性,所谓“10年不落后、30年可改造”是也。然而,当下的地产界及其附属建筑设计界,自由是自由了,但几乎都是“利”字当头,谁还会想到业主入住5年、10年以后,房子是不是好用,落后不落后?卖完以后,“哪管洪水滔天”。在此背景下,我真的担心,我们迎来的是一个规模空前的“垃圾建筑”时代。北京一位地产商说,永远不要担心北京没有土地,房子总是不停地拆了建,建了拆。瞧,多好的地产同行,想必现在建的时候就已为后面的地产商预留了拆的时间和空间呢。以前,老有朋友郑重其事地问我: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土地到期以后,国家会不会无偿把我的房子收回去?好了,现在我可以回答了:虽说你的房子设计使用寿命和土地使用年限都有70年,可它的实际使用寿命只有30年最多50年,你还操那么多心干什么?顺便,对于那些动辄将北京上海房价与纽约巴黎比较的人,对于那些认为中国房地产还将上涨20年的人,我还要回击一句:纽约巴黎的房子可用100年,而我们购买的房子是70年的产权,使用年限却只有30或50年,你们还要说这样的房价不算高吗?别骗我了。
由于房屋建设规模年年创新高,越来越多的民工没有经过足够的培训就成为了建筑工人,更由于贪污腐败愈演愈烈,红包回扣已经深入到各层员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野蛮施工几乎成了建筑行业的标准操作,另外我国建筑监理机制本来就不完善,形同虚设,因此,建筑行业的弄虚作假已经失去了监控和制约。在物欲横流、桑拿多过米铺、人们对钱急红了眼的今天,我们怎敢期望房屋看不见的那部分质量能达到设计标准?还有一个已经了解清楚的事实就是,由于中国在住宅建造方面的国家标准没有与时俱进,仍沿用几十年前钢筋水泥匮乏阶段的技术标准,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安全度偏低,某些指标只有国际水准的一半。我国国标规定住宅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即设计寿命)为50年。
如果我们相信地产商的楼书,那么每个住宅小区都要是人间天堂了。不管他们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我们看到和体验的事实却是,容积率越来越高,建筑密度越来越大,阳光、绿色和公共空间却显得越来越奢侈。太久远的房子且不去说它,单是1998年房改以来建成5年的住宅小区,有几个敢公开声称,它仍然是不落后的?千万不要奢望自己的房子经久弥新,“愈老愈值钱”,20年过去你的房子还能改造就属不错了。
以前,老有朋友郑重其事地问我: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土地到期以后,国家会不会无偿把我的房子收回去?好了,现在我可以回答了:虽说你的房子设计使用寿命和土地使用年限都有70年,可它的实际使用寿命只有30年最多50年,你还操那么多心干什么?顺便,对于那些动辄将北京上海房价与纽约巴黎比较的人,对于那些认为中国房地产还将上涨20年的人,我还要回击一句:纽约巴黎的房子可用100年,而我们购买的房子是70年的产权,使用年限却只有30或50年,你们还要说这样的房价不算高吗?别骗我了。
“自行验房小窍门”。
“首先就是要核对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在帖子中,网友“柳住”说,他自己在看房的时候就悄悄带好一把5米卷尺,看房的时候测量一下层高等数据,回家再慢慢计算所有数据到底是否一致。
住宅的使用年限是指住宅在有形磨损下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的自然寿命。住宅的折旧年限是指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也叫经济寿命。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大于折旧年限。不同建筑结构的折旧年限国家的规定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为60年;砖混结构为50年。
垃圾建筑群。。令人担忧呀
以后中国的房子老鼻子了!羊毛终究是出在羊身上的、、、搜刮吧、、、要不怎么养活骑在人身上的畜生们、、、
看到宁波奉化楼房倒塌新闻后就搜到这来打打酱油,立此为证,如果真如楼主所言,30年后房屋问题多多!!!
都是钱惹的祸
有钱就移民吧,没钱就忍受。国情就是这样,努力吧!
像看天书太长了
这贴是发在2011年房地产红火的时候,现在再看看,房子刚盖完就已经有人预定要拆迁?现在危楼都没人敢去拆迁了。
我揍想知道宁安这几年开发的小区的没计寿命
天哪!楼主简直就是菩萨的化身!这么多年了,这帖子还在也算是一个奇迹了!刚刚在和老婆商量要不要投资一个长期不用的房产来出租。明显租售比算出来是大亏特亏的。现在别的吧也没有人说真话了。结果一贴药下来,醍醐灌顶,已经完全没有疑虑了。好人自有好报,祝楼主福寿安康!
是啊!老四小有三十年吗???你别说,火车站的烈士纪念碑可有年头了!!!江南体育馆可也有年头了!!!
应为七十年
登录百度帐号深圳土改报告:未建设用地已近于耗尽
来源:南方周末
第1页 :国有化的地 原村民的房
日,位于深圳罗湖闹市老街附近的湖贝村启动城市更新规划改造。 (CFP/图)
  深圳的发展史,是一部改革开放引发快速城市化的历史。从1979年到2011年,深圳市的建成区规模从3平方千米到934平方千米,增长三百多倍;城镇人口从3万到1500多万,增长五百多倍;GDP从1.96亿元到突破1.1万亿元,增长五千多倍。这在城市发展史上,是难以被超越的纪录。
  深圳也面临一连串挑战。比较紧迫的,是这个快速增长的城市,可用的未建设用地已近于耗尽。
  据2011年深圳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初步统计,全市国土面积为1993平方千米,除去农用地面积906平方千米外,建设用地面积已达934平方千米,占全部国土面积的47%。在规划的约束下,到2020年,全市实际可新增建设用地仅为42平方千米。实际上,2008年以来深圳的土地供应一直下降,土地供应任务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没完成。
  对照毗邻深圳的香港,开埠170年,建成区面积只占全部土地面积的21%,不到深圳47%的一半。内地城市中,北京建成区面积仅占全市总面积的8%,上海和广州则分别为13.5%和12.5%。显然,深圳既没有外扩的空间,也不可能在现有城市框架内大幅度增加建设用地。要在未来的城市竞争中胜出,深圳必须更新思路,寻求新的突破。
  换一个角度来看,深圳尚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巨大空间。2010年深圳每平方千米的GDP为4.77亿元人民币,在国内领先(北京为0.9亿元,上海为2.7亿元),但相比于香港的14.3亿元和新加坡的18.4亿元,仍有不小的距离。在深圳市内,原关内与关外的土地利用效率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关内每平方千米GDP达到12.4亿元,而关外仅为2.8亿元,说明深圳拥有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极大潜力。
  深圳未来的城市发展,重点在存量土地的再开发。
  但是,伴随着深圳奇迹的创造,以往的快速发展也留下了大量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在这座现代化的城市尚存在着天量“违法建筑”。
  粗略统计,深圳市全部现存土地和房屋中,“合法的”与“合法外或违法的”,几乎各占一半。这些“法外世界”里的土地与建筑,政府拿不走、村民用不好、市场难作为,严重阻碍了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再开发和再利用,成为深圳争当未来城市增长极非挣脱不可的锁链。
  本报告梳理深圳土地问题现状,厘清历史遗留问题的根源,分析再开发面临的约束和困难,并为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提出建议。
  国有化的地,原村民的房
  陷入了“政府拿不走、村民用不好、市场难作为”的困境,深圳市政府、原村民集体,乃至整个市场都不是赢家。
  在深圳新二元结构下,房与地在法律上分离。土地在法律上属于国有,但建造在上面的大量建筑物却由原村民实际控制、受益与转让。对如此数目巨大、利益丰厚的“房地产”,市政府与原村民各自表述、互不相让。
  在政府部门看来,既然土地已经全盘国有,所以部分事实上仍然被原村民及其组织控制的土地,就是“应征未征,或应转未转”的国有土地。什么时候政府要用土地,只需对加盖其上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并不需要对房屋下面的土地再行补偿。但在世代生长于斯的原村民看来,既然这部分土地在“统转”时未予足额补偿,或遗留了一些问题,那就是“应补未补”的土地,因而仍然属于原村民集体所有。政府要拿走这部分土地,要讲程序和政策,不但要补房价还要补地价。
  麻烦在于,在地价翻番的背景下,当时未了的“历史遗留问题”,拖来拖去就变得难上加难。可观察的趋势是,土地的市价越高,相关各方就越难以达成妥协。
  尽管政府拥有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但在实际中却难以行使;原村民虽然在事实上享有着使用、收益、转让等诸项权益,但不能堂堂正正地从事合法的开发与再开发,常常因此错失市场机会。尽管“违法建筑”可以避税,但这点“好处”似乎也难抵时时遭受“查违”、“拆违”的巨大风险。
  这就使深圳原本就很紧张的土地资源陷入了“政府拿不走、村民用不好、市场难作为”的困境,深圳市政府、原村民集体,乃至整个市场都不是赢家。
  合法开发难上加难,“法外活动”就有了不可抗拒的吸引力。由于合法合规开发的代价过高,不少基层社区被推入“快违建、快收益”的怪圈。
  宝安区西乡街道河东旧村区本是遵纪守法的社区,多年来基本没有抢建和违建,始终寄希望于合法报批、统一改造。但是,由于项目内很大一部分原村民的宅基地没有合法手续,所以一直不能动工。对比之下,一河之隔的河西片区,不惜顶着“违建”风险拆掉了旧房、建成先进的新小区,不但很快收回了建设成本,还给社区带来可观的收益。于是,河东村的干部群众愤愤不平,纷纷抱怨“守法不如违法”。
  总体来看,2004年“统转”后,原特区外几度出现“违建”高潮,“违法建筑”也逐渐发展出了包括“统建楼”在内的多种形态。尽管深圳的“违建”潮大体上已经平息,但“查违”工作的成本巨大。过去教训的启示是:经济规律不可抗拒,只要违建收益大大超过违建成本,这类活动断难以根除。
  课题组声音
  我们调研时跟村民谈,村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三百年前就在这里了,深圳市政府在这里才三十年,哪年哪月你拿走我这块地。1980年代鼓励发展社区企业建厂房,当地的乡政府都发了一些证的。后面政策调整就变成非法的,凭什么?
  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有一处占地3万平方米的旧厂房,早已整理为空地并计划改为商用。该项目在2005年就已申请报批,但整整七年都得不到批复,土地长期闲置。该社区还有一处办公楼和一处工业大厦项目也在改建中途被叫停。
  “拆违”:急不得也拖不得
  突破了“唯有国有化,才能市场化”模式,对深圳以至全国城市土地制度的变革具有实质的开拓意义。
  解决深圳土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既不能急,也不能拖,而只能从深圳自己的实际经验中提炼正确的政策元素,找寻解决难题的有效途径。
  (一)急不得也拖不得
  首先是其社会和政治的风险。再者是其高昂的拆迁成本。最后,深圳的“违法建筑”在事实上承载着大量人口和经济活动。对全部“违法建筑”实施全面拆除之后,难以想象深圳还能维系正常的运转。
  因此,“全面拆除违法建筑、立即消除全部违建”,绝对不是一个现实的选项。事实上,我们也不相信有谁真的倾向如此冒险的政策。但是,把“拆违”扩大到超越其合理极限的现实危险还是存在的。为此,有必要主动抑制操之过急的情绪,特别要防止脱离实际的激进倾向在决策层蔓延。
  而拖延不仅不能化解深圳的历史遗留问题,还会增加以后解决的难度。
  深圳国土面积不大,市域边界无法扩张,城市开发程度较高,可用建设空地已经很少。惟有形成统一的、运作良好的、交易成本较低的土地和空间市场,才能吸引多种稀缺战略资源的流入、重组和集聚,为容纳未来5万亿、10万亿的经济总量提供城市空间支持。
  显然,“法内世界”与“法外世界”旗鼓相当的新二元结构严重妨碍着深圳实现上述战略目标。
  (二)从行得通的经验里提炼政策元素
  既急不得,也拖不得,那就只有在可行经验中提炼对策。
  已经成熟的做法包括:将一部分“违建”房纳入租赁市场管理;登记“违建”场地上的工商户;把消防鉴定与土地权属分开来处理,重点监管消防,而不管用地性质。
  以上经验的共性是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尽最大可能把那些对他人与公众无害的经济活动纳入合法化的空间。
  (三)突破口:城市更新
  如果说以上办法还是间接应对“合法外土地”和“违法建筑”,那么城市更新则是深圳找到的综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政策突破口。
  2009年12月,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其主要做法是,引进市场开发主体,对项目地块上的全部物业重新规划、实施二次开发。其中,凡需要拆迁的,由开发商承诺对原业主赔偿,双方达成协议后,政府再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形式,将项目用地转让给开发商。
  此项政策受到了广泛的欢迎。截至2012年10月,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共342项,总占地面积为30平方千米。
  囿于思维惯性,最初的城市更新政策要求项目用地必须全部合法。但是,由于合法土地数量不多,且与“合法外土地”插花交织,导致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十分缓慢。针对这个困局,相关部门主动松动立项规定,先是规定在申报立项时允许“合法土地占70%,合法外土地占30%”,等到项目完成时,再达到“全部土地合法”。
  深圳又进一步提出“20-15”准则,形成了扩大城市更新范围的新思路。当项目申请方同意把20%的“合法外”土地无偿交给政府后,这部分土地就获得了参与城市更新的资格。然后,从余下可开发的土地中,再拿出15%来作为公共设施的配套用地。新政策规定,只要满足了“20-15”准则,政府就不再计较“合法非法”,全部项目用地都进入城市更新,并在更新后全部可以合法颁证。
  这一系列政策的含义,就是缴付一定的代价,“合法外”的土地和建筑就经由城市更新转为合法,并在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再开发和再利用。更重要的是,政府不再把全部土地先集中到自己手里,再出让给市场。政府只要确保项目开发的公共用地,对土地确权设置必要的门槛条件,保障过程的社会公正,就可以把其余的事务交给市场,让相关各方按契约原则进行交易。政府适时转变职能,更集中于确保公共与配套设施的提供,就突破了“唯有国有化,才能市场化”模式,对深圳以至全国城市土地制度的变革具有实质的开拓意义。
  以上经验,体现了一个基本的政策思想,这就是“尽最大可能把大多数人的经济活动纳入合法框架”。以此为出发点,从行之有效、做得通也说得通的实践中提炼出正确的政策元素,就能够形成新一轮土改的可行思路。
(责任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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