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斗鱼怎么看房间人数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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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09:34&&来源: |
1、确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对于共同共有,共有关系未终止前,不能进行按份的分割。在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推定平均分割其份额。在实践中,房屋拆迁补偿中共有人要求不一致时可推定共有关系终止,但要求一致的部分共有人之间仍可成立共有关系。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共有房屋,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推定平均分割份额。
2、分别进行拆迁补偿。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后,对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共有人以其新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产权调换;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货币补偿。但要求产权调换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即要求产权调换的部分共有人可以要求对共有的全部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对要求货币补偿的部分共有人以相当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进行补偿,取得全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 责任编辑: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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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属于全家人还是只是户主个人的?
我外婆家的房子拆迁,外婆为了避免子女间的房屋纠纷,就把房子分成了4份分别给了我妈,小舅,大舅一人一套,并给自己留了一套。并且在签写拆迁协议的时候是我妈签的,但是在签完拆迁合同后,我妈就离开了,并且几年都没有回家。现在还建房已经建好了几年了,却一直没有拿钥匙。因为我外婆怕拿了房子后,我爸要闹离婚想分财产。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子拿了钥匙并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只写我妈的名字。那么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拆迁所得个人费用归谁。 我老公家是拆迁户,他家拆迁的时候他已经成年,现在已经成家,算了一人头,拿了一份钱,我想问的是,现在我老公可以向户主(也就是他父亲)索要拆迁时属于他自己的那份吗?且户主是无条件将他那份给我吗?他父亲现在是以各种理由不给我老公呢他的个人钱。他该怎么办?在线等答复! 急急急! 我和我老公现在已经结婚 结婚后我老公向他父亲索要当时拆迁的人头钱 我公公开始的时候就是不给 后来又以给我们结婚办事了这个理由不给我老公 请问我公公不经过我...
结婚前我自己的房产,结婚之后拆迁了,现在如果离婚安置房屋和拆迁补偿款应该算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是这样,和前任妻子已经在拆迁之前离婚了,有一个儿子16周岁,现任妻子无子女,回迁安置房按人口计算,我与现任妻子加上儿子,三口人,每人享有40平米回迁房,可以要两套两居。若果没有现任妻子只可以要一套一居一套两居。
再婚夫妻。1、再婚时丈夫有自己名下的私房。婚后遇到拆迁,要再过2、3年才能拿到房子。因为安置补偿不足以取得所有房屋面积,以后拿房的时候肯定要再出钱的(丈夫无婚前积蓄)。请问,这个拆迁安置房是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婚前),还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另外有丈夫母亲名下的私房,同样拆迁后,丈夫决定直接通过赠与的方式给自己的女儿。请问,这样做需要征得妻子的同意吗?是否侵犯了妻子的权益?
请问律师:单位或学校住房,有个人产权的房产证和出让性质的土地证,这样的住房是属于小产权房还是大产权房???如果遇到要拆迁此房和正规商品房性质有什么不同???
拆迁时,国家赔钱都怎么打的,是不是打给户主一个人呢,还是所有人都有!
婚前男友把一个房子卖了,然后把房款给我,我用他给我的房款和自己的积蓄又买了房,产权写女方名字,请问婚后这套房子是属于谁的?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拿货币补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城市建设规划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和配套设施产权归是政府还是业主
婚后拆迁按人口(人头)分得房屋财产,属个人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属于人口个人财产或者属于拆迁前原房屋户主所有?共有人如何保障自己的共有房屋的拆迁安置利益?
来源:未知&&作者:靳双权&&时间: 16:45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二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张赫、张橙、张黄、张绿诉称:张青与苗澜为夫妻,共育有原被告五子女,二人先后去世,未留遗嘱,留下遗产西城小区369号、371号两套房屋。两套房产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由原被告五人按份共有,现两套房屋即将被拆迁,四原告经协商一致同意将两套房产以800万元出售并分割房款,因被告阻挠,现诉至法院,请求分割两套涉案房屋,四原告每人分得房屋价款200万元。  二、被告辩称  被告张紫辩称:被告不同意依照原告所称的生效判决分割房屋,因为涉案房屋根本就没有张赫的份。原被告曾在六年前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价值为180万元,被告可按照该价值支付四原告折价款。  三、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据查,两套涉案房屋现由被告一家居住。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两套涉案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结果通知单,根据通知单显示,拆迁评估价共计180万元。原告向法院提交一份购房协议,标的房产即为两套涉案房屋,四原告已与案外人达成一致,以700万的价格出售两套房屋,被告不予认可。  四、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五、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第一百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本案中,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确认原被告五人均为涉案房屋的共有人,各占每套涉案房屋的五分之一份额,按份共有人依法享有分割请求权,故四名原告享有请求分割涉案房屋的权利。但是因两套涉案房屋现在面临拆迁,原被告五名共有人的所有权利可能转化为拆迁利益,若在拆迁安置利益尚未确定前分割两套涉案房屋有可能损害共有人的利益,致使各方利益不均衡,故法院无法支持原告的主张。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请问拆迁后分配的房子可以买吗,买时要注意什么细节?
拆迁房可以买卖吗?
拆迁房可以买卖吗? 拆迁房 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拆迁房买卖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拆迁房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市政工程拆迁而配置的房屋,这类房子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获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外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房子,这类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房因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
拆迁房买卖中有何注意事项?
1、拆迁房买卖较大的风险还是房屋产权性质的问题,因此在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先查明动迁房性质,较好等到屋主有房产证后进行交易。
2、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是谁,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
3、在签订动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尽量把一些风险情况写进购房合同里面。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约定待拿到房产证时再付清尾款等),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都作出约定,同时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4、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
5、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6、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 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在拆迁房买卖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不同的买卖双方可能碰到的情况不完全一致,无法一一预见。因此上述几点只是普遍适用的建议,可以运用于大多数的买卖过程。如有特殊情况,建议还是事前多咨询,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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