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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搏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漳州搏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于日在漳州工商注册,业务经理赵旭文,我公司的办公地址设在龙海市角美镇锦宅村-A211,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服务有兴趣,请在线留言或者拨打我们的电话。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
公司联系方式>公司名称:漳州搏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地址: -
& 龙海市角美镇锦宅村-A211邮编:363005联系人:赵旭文电话:手机:传真:公司网址:友情提示该页面是“漳州搏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在阿土伯网的企业名片页面,如果您是该公司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修改简介、修改联系方式、发布产品和热卖促销),请点击【】,阿土伯将第一时间把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您填写的手机上!漳州搏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行车路线红色标注点是“漳州搏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在地图上位于漳州的位置,您可以使用鼠标放在地图上放大、缩小和拖动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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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以来,我办依据《关于在如皋政府法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的意见》(皋依法办〔2012〕1号)开展了行政处罚结果集中公开工作,先后在如皋政府法制网、如皋电视台民生零距离栏目、如皋老乡会、如皋网友之家等媒体定期向社会集中公开相关行政政府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至此次已累计公开十六批次(共1958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31个典型案例)。
  2016年3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6〕27号),鉴于该文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公示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由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其行政处罚结果,故自即日起我办不再集中公开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结果。
  衷心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我办行政处罚结果集中公开工作的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欢迎继续关注、监督政府法制工作。
如皋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日& && &
郭艳红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洪平因拒载乘客,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南京捷利运输有限公司因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南通迅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因客车在如皋市花市路站红绿灯处下了四名乘客,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如皋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商品,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如皋市大昌电子有限公司因少缴纳税款,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如皋市东方加油有限责任公司因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如皋市鞠桥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因少缴税款,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如皋市凯莱酒店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服务对象信息,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如皋市磨头砖瓦厂因违规未按规定设置和保管帐簿,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如皋市永益织造有限公司因少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如皋市众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发财炮,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张荣因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广告,曾于日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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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序号决定书文号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立案日期处罚日期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
& & 和结果处罚依据履行方式履行期限执法机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类(食& &品& & 类)1皋市监罚(号李立凤经查:日,当事人在如皋市丁堰镇丁新西路79号销售超过保质期卫龙面筋16袋、小猫抓鱼制品9袋,黄露酒7袋,张新发槟榔4袋,货值金额61.6元。因当事人未记帐,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罚款25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条第一款第(二)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皋市监罚字〔号翁晓荣日,在当事人位于东陈镇红旗西路98号育贤花苑1幢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6袋菠菜面(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保质期:12个月)以7.5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45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6袋菠菜面;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皋市监罚字〔号冒正兰日,在当事人位于东陈镇尚书村20组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4袋决明子(净含量:100克 生产日期日&&保质期12个月)以4.5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有3袋大麦茶(净含量:100克 生产日期日&&保质期12个月)以3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有21袋笑辣辣辣条(净含量:28克 生产日期日&&保质期120天)以0.5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货值为:37.5元(4*4.5+3*3+21*0.5)。没收超过保质期的4袋决明子、3袋大麦茶、21袋笑辣辣辣条;罚款5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皋市监罚字〔号张旭佩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范桥村三组16号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2瓶蜂蜜(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日 保质期:18个月)以15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30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瓶蜂蜜;罚款29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5皋市监罚字〔号孙玉珍日,在当事人位于东陈镇南东陈村二组65号经营场所货架上,有2瓶青朝天椒(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保质期:12个月)以4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8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瓶青朝天椒;罚款29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6皋市监罚字〔号费爱莉日,在当事人位于东陈镇石池村2组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6瓶海鲜酱(净含量:250克,生产日期:&&保质期:18个月)以5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30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6瓶海鲜酱;&&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7皋市监罚字〔号曹建国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石池村七组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8瓶花生牛奶(净含量:500毫升,生产日期:&&保质期:十二个月)以3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24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8瓶花生牛奶;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8皋市监罚字〔号冒红梅日,在当事人位于东陈镇石池村2组10号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1袋开口笑(生产日期:日&&保质期:常温下120天)以1.5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1.5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袋开口笑;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9皋市监罚字〔号范莉莉日,在当事人位于东陈镇凌云社区十二组62号经营场所的在货架上,有2桶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32克,生产日期:&&保质期:六个月)以5.5元/桶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11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桶老坛酸菜牛肉面;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0皋市监罚字〔号许素梅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洪桥居委会16组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4袋香辣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0克,生产日期:&&保质期:六个月)以2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8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4袋香辣牛肉面;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1皋市监罚字〔号黄建红日,在当事人位于东陈镇双群村二十一组49号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2袋串串香(净含量:90克,生产日期:日&&保质期:7个月)以1.5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3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串串香;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2皋市监罚字〔号薛海卫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北庄村6组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14袋鸡味调味品(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日&&保质期:十八个月)以5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有2瓶牛肉酱(净含量280克 生产日期&&保质期12个月)以7.5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有3瓶牛肉香辣香(净含量208克 生产日期&&保质期:12个月)以6.5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104.5元(5*14+7.5*2+6.5*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4袋鸡味调味品、2瓶牛肉酱、3瓶牛肉香辣;罚款4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3皋市监罚(号李细发经查,当事人投资烤箱等设备,在未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从日开始在丁堰镇团结北路从事蛋糕、面包制售。截至日立案之日,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9200元。因当事人未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罚款15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4皋市监罚(号何雯经查:当事人投资烤箱等设备,在未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从日开始在丁堰镇团结北路12号从事蛋糕、面包及奶茶经营。截至日立案之日,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906元。因当事人经营的食品仅为供消费者免费试吃,无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5皋市监罚字〔号冒银凤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石池村十组29号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370克小包装的面包脆(生产日期:& & 保质期:10个月)以8元/500g的价格用于销售;有490克小包装绿豆沙饼(生产日期:&&保质期:180天)以7元/500g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12.78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370克小包装的面包脆、490克小包装绿豆沙饼;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6皋市监罚字〔号冒锄日,在当事人位于东陈镇洪桥居委会四组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6太子恋鸡精(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日&&保质期:十五个月)以4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24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6袋太子恋鸡精;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7皋市监罚字〔号施小建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洪桥居15组62、63号内货架上,有4瓶饭扫光(:280克,生产日期:&&保质期:12个月)以7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28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4瓶饭扫光;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8皋市监罚字〔号夏从兵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刘杨村二组组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6瓶龙游河酒(净含量:600ml 生产日期 保质期: 24个月)以3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有2瓶红山栀营养酒(净含量2L&&生产日期 保质期:24个月)以15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有7瓶糯米陈酒(净含量:450ml 生产日期&&保质期:二年)以6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有4瓶上海老酒(老娘舅)(净含量500ml 生产日期:&&保质期:二年)以5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有6瓶一品花露酒(净含量:500ml 生产日期: 保质期:三十六个月)以6元/瓶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146元。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6瓶龙游河酒, 2瓶红山栀营养酒, 7瓶糯米陈酒,&&4瓶上海老酒(老娘舅),6瓶一品花露酒;2.罚款6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9皋市监罚字〔号杨莲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凌云社区十三组经营场所货架上,有0.18公斤红枣饼干(生产日期:&&保质期:10个月)以11.6元/公斤的价格用于销售;有1.1公斤红枣饼(生产日期&&保质期:8个月)以11.6元/公斤的价格用于销售;有4袋味到甜(净含量:28克 生产日期: 保质期150天)以0.4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16.45元。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0.18公斤红枣饼干、1.1公斤红枣饼、4袋味到甜;2.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0皋市监罚字〔号许群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雪岸镇万富社区五组51号经营场所货架上,有1袋妙乐滋丝卷面包以0.8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在此妙乐滋丝卷面包包装标注:净含量:50克&&生产日期保质期:6个月。有1袋巧克力面包以0.8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在此巧克力面包包装标注:净含量58克&&生产日期日,保质期:6个月。有1袋水煮活鱼调料以5.3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在此水煮活鱼调料包装标注:净含量185克&&生产日期 保质期:15个月。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7.9元。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袋妙乐滋丝卷面包、1袋巧克力面包、1袋水煮活鱼调料;2.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1皋市监罚字〔号范迪国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刘杨村一组26号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1袋薯片(生产日期:& &保质期:十个月)以2.5元/袋的价格用于销售;有1.065公斤草莓夹心(生产日期:&&保质期:十二个月)以5.5元/公斤的价格用于销售。因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为8.36元。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袋薯片、1.065公斤草莓夹心;2.罚款2000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2皋市监罚字〔号刘小应(扣肉)当事人于日、日,在如皋市东陈镇杨庄振兴路16号,用实际从丹麦进口的猪肉作为原料,生产了成品扣肉607碗,当事人在此607碗扣肉封口包装上标注&&“配料:精选如皋农家土猪之五花肉”,对自产扣肉所用的猪肉产地进行虚假宣传。案发后,当事人将扣肉封口用包装上改为“配料:精选五花肉”。罚款2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3皋市监罚字〔号陶维叶当事人经营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猪头肉的违法行为属实。上述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猪头肉的货值金额为80元。1.没收违法所得80元;2.罚款2000元修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4皋市监罚(号黄晶晶经查:当事人日在经营场所销售过期旺中缘牌粗粮王4袋、旺中缘牌老北京蜜麻花7袋,过期味博牌面制食品(海绵宝宝)11袋,过期味博光头强之打熊棒面制品6袋,过期笑辣辣开味面点14袋。货值金额共37.50元。因当事人未记账,无法查证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条第一款第(二)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5皋市监罚(号鲁求胜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6月从苏州购进150箱猪肚,并于6月20日存放到南通市久久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冷库内,用于销售,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及该猪肚的检验检疫证明。日,我局以皋市监罚字〔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后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日因我局检查案发。罚款15000元《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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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类(其他)26皋市监罚(号陈平经查: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经销350袋射阳六合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期为日的小猪配合饲料552。经检验,上述饲料的粗蛋白质项目不符合合格证标注的Q/320924&&LHS002-2014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日案发之日,当事人已将上述饲料以每袋116元的价格销售完毕,违法销售不合格饲料货值40600元,违法所得1400元。没收违法所1400元,罚款24360元《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7皋市监罚(号陈岳殿经查: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经销58袋射阳六合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期为日的小猪配合饲料惠民1号。经检验,上述饲料的粗蛋白质项目不符合合格证标注的Q/320924LHS002-2014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日案发之日,当事人将上述饲料以每袋115元的价格销售完毕,违法销售不合格饲料货值6670元,违法所得174元。没收违法所174元,罚款4002元《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8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众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当事人于日,以55元/只的价格, 购进26只双龙腾飞(烟花爆竹)[江西东方龙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产 组合烟花 116发 C级&&生产日期:2014年11月],存放于东陈镇万富社区二十一组住所内,以70元/只的价格用于销售。日,江苏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当事人用于销售的上述26只双龙腾飞(烟花爆竹)进行抽样,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共抽取样品6只,其中3只由当事人无偿提供给检验机构检验,3只备样于当事人仓库。日,我局收到江苏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上述26只双龙腾飞(烟花爆竹)检验出具的NO:J《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部件项目不符合GB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日,当事人已销售上述双龙腾飞(烟花爆竹)20只,销售价格70元/只,余3只备样样品库存。对NO:J《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双龙腾飞(烟花爆竹)的货值为1820元(26*70),违法所得为300元(20*15)。1.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双龙腾飞(烟花爆竹);2.没收不合格双龙腾飞(烟花爆竹)3只;3.没收违法所得300元;4.罚款273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9皋市监罚字〔号刘建书当事人自2015年9月初起,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如皋市下原镇惠民路9号从事卷烟零售。日因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检查案发。该批卷烟经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核价,总价为8385元。当事人从事卷烟零售未记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零售卷烟的经营额为8385元。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罚款251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0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南凌砖瓦厂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南凌村八组住所内,有当事人自产用于销售的烧结多孔砖30000块(等级MU10&&合格品 规格型号:190*90*90mm 生产日期:日&&销售价格0.26元/块)。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当事人自产用于销售的上述烧结多孔砖抽样检验,出具了2015SPCC0335《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指标未达到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日(我局收到该检验报告之日),上述30000块烧结多孔砖已被当事人以0.26元/块的价格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2015SPCC0335《检验报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烧结多孔砖的货值金额为7800元。因当事人生产销售经检验为不合格的烧结多孔砖未建帐,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烧结多孔砖;2.罚款117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未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1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雪岸砖瓦有限公司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雪岸镇雪洪村二十一组住所内,有当事人自产用于销售的烧结普通砖40000块(等级MU10&&合格品 规格型号:240*115*53mm 生产日期:日&&销售价格0.31元/块)。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当事人自产用于销售的上述烧结普通砖抽样检验,出具了2015SPCC0368《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指标未达到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日(我局收到该检验报告之日),上述40000块烧结普通砖已被当事人以0.31元/块的价格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2015SPCC0368《检验报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烧结普通砖的货值金额为12400元。因当事人生产销售经检验为不合格的烧结普通砖未建帐,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烧结普通砖;2.罚款1984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2皋市监罚字〔号南通百洁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14年8月,向阿里巴巴付款3000元,利用阿里巴巴(广告网页:&&shopl.1688.com/page/creditdetail.htm)对自身进行宣传。在该网页上,标注有“南通百洁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而当事人事实没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1.责令停止发布;2.责令当事人在互联网上消除影响; 3.罚款1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3皋市监罚字〔号石建国当事人自日起,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如皋市如城街道长寿城12幢2号店房从事卷烟零售。日因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检查案发。该批卷烟经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核价,总价为13785元。当事人从事卷烟零售未记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零售卷烟的经营额为13785元。1.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2.罚款2757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4皋市监罚字
& & 〔2015〕
& & 11029号如皋市奔胜建材有限公司日,根据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砖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安排,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如皋市吴窑镇陈家村三十组的住所进行了检查。当事人住所空地上摆放着已加工完成的各种砖瓦,其中有日生产的等级为“MU10.0&&合格品”、规格型号为“240×115×53mm”的烧结普通砖40000块。经初步询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其称上述40000块烧结普通砖放在住所内空地上是用于对外销售的。销售标价为0.32元/块。我局执法人员和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工作人员对上述40000块等级为“MU10.0&&合格品”、规格型号为“240×115×53mm”的烧结普通砖按照国家标准依法进行了抽样,具体由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实施。日,我局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2015SPCC0489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指标未达到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烧结普通砖当事人标价为0.32元/块。截至我局送达《检验报告》时止,当事人将抽检后库存的40000块烧结普通砖全部销售出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销售上述质量不合格烧结普通砖的货值金额以当事人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因此当事人销售上述质量不合格的烧结普通砖的货值为12800元(0.32×)。”1.责令停止销售;2.罚款人民币128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5皋市监罚字
& & 〔2015〕
& & 11030号如皋市环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老庄村1组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堆放有烧结普通砖55000块,生产日期为日,规格型号为240x115x53mm。经初步询问当事人,其称现场是从事烧结普通砖加工销售的经营场所,上述烧结普通砖是对外销售的,销售单价为0.3元/块。市局委托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对上述烧结普通砖按照国家标准依法进行了抽样,其中检验用样品数量50块,备份样品数量50块。,当事人对抽样方法、数量、程序等抽样情况以及样品加封情况无异议,并认为所抽样品的质量状况完全代表当时库存的上述烧结普通砖的质量状况。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2015SPCC0482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指标未达到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烧结普通砖当事人标价为0.30元/块。截至我局送达检验报告时止,当事人已将抽检后库存的上述烧结普通砖销售出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销售上述质量不合格的烧结普通砖的货值金额以当事人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因此当事人销售上述烧结普通砖的货值为1650元(×55000)。1.责令停止销售;2.罚款人民币1270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6皋卫传罚〔2015〕5号如皋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消毒产品细菌菌落总数不符合GB《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要求。罚款2000元《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卫计委37皋卫传罚〔2015〕04号如皋市叶娇眼镜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卫生用品。罚款500元《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卫计委38皋市监罚字〔号沈朋圣当事人于2014年购进临河东侧固定式起重机,且当事人将出厂资料丢失。经当事人和他雇佣的固定式起重机操作人员王亚平陈述,该固定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为5吨,提升高度大于2米。当事人购进该固定式起重机后,未对该该固定式起重机进行检验和办理注册登记,就雇佣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王亚平为其操作该固定式起重机吊运货物,从事装卸货物生意。日,我局在经营场所检查时,当事人正雇佣王亚平操作该固定式起重机为其吊运水泥和黄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3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9皋市监罚(号南通普泽大药房丁堰康复店)上查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后认为,当事人经营的上述12盒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系第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手续和营业执照,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经营的12盒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未有销售,故没有违法所得。没收一次性注射针10盒,罚款50000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0皋卫传罚〔2015〕7号如皋市相约纸制品厂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面巾纸等消毒产品。罚款3000元《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卫计委41皋市监罚字〔号李吴琴2012年6月份,当事人从一上门推销的商贩处购进涉案批次化妆品,放在店内对外销售。
& &&&日,当事人店内靠北侧墙货架上陈列有1支原生态防敏洁面乳、1支玉颜天使祛皱洁面乳、2支温泉沁润保湿洁面乳、1瓶茉莉花卉水、1瓶魅力青春祛痘柔肤水、1瓶温泉沁润臻白爽肤水、1瓶原生态防敏修复精华、1瓶玉颜天使祛皱精华、2瓶魅力青春祛痘霜、2支温泉沁润臻白洁面乳和7瓶蚕丝蛋白倍润瞬间美白凝霜待销售。其中1支原生态防敏洁面乳标注的限用日期为支玉颜天使祛皱洁面乳标注的限用日期为支温泉沁润保湿洁面乳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茉莉花卉水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魅力青春祛痘柔肤水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温泉沁润臻白爽肤水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原生态防敏修复精华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玉颜天使祛皱精华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魅力青春祛痘霜标注的限用日期为支温泉沁润臻白洁面乳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蚕丝蛋白倍润瞬间美白凝霜标注的限用日期为2015/08。该货架上蚕丝蛋白倍润瞬间美白凝霜贴有标价牌,标有“价格:128”字样。
& &&&当事人销售涉案批次失效化妆品的货值金额按其销售价格计算为2558元(128*1+128*1+128*2+126*1+126*1+126*1+129*1+129*1+129*2+128*2+128*7)。
& & 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对外销售失效化妆品的证据。故当事人销售失效化妆品无违法所得。1.责令停止销售失效化妆品;2.没收失效的1支原生态防敏洁面乳、1支玉颜天使祛皱洁面乳、2支温泉沁润保湿洁面乳、1瓶茉莉花卉水、1瓶魅力青春祛痘柔肤水、1瓶温泉沁润臻白爽肤水、1瓶原生态防敏修复精华、1瓶玉颜天使祛皱精华、2瓶魅力青春祛痘霜、2支温泉沁润臻白洁面乳和7瓶蚕丝蛋白倍润瞬间美白凝霜,3.罚款28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2皋市监罚字〔号张启云当事人因经营需要购进固定式起重机械,在如皋市城南街道肖陆村25组的司马港河边安装后于2005年元月开始用于个人经营,至案发之日止为附近的单位和个人起吊泥土和黄沙、石子并收取费用。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只提供了该机械日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不合格的《固定回转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无相关账册,故非法所得无法计算。罚款30000元《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3皋市监罚字〔号江苏隆辉贸易有限公司当事人参加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招标,招标合同确定后,当事人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指定的下属公司进行供货。需供应的电缆型号、数量、规格具体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招标后的合同协议安排。当事人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的要求,于2015年5月将型号规格为JKLYJ-1*120且出厂编号为SJ15-2051的架空绝缘电缆1卷(共计长度为5000米)送到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的仓库,同时随该批架空绝缘电缆有供货单和产品合格证,标明该批架空绝缘电缆的单价为6.002元/米,长度为5000米,该批架空绝缘电缆总金额为30100元,当事人将电缆送达后与江苏省电力公司结算货款。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供电公司委托如皋市兴源农电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电力设施的安装和农网低压线路改造,如皋市兴源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只负责安装,不负责材料采购,所用材料全部由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供电公司提供。如皋市兴源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场北施工队根据施工进度,于2015年5月底到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请领型号规格为JKLYJ-1*120且出厂编号为SJ15-2051的架空绝缘电缆1卷(共计长度为5527米)。我局于日在如皋市兴源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场北施工队检查时,上述电缆尚未使用。1.没收5000米型号规格为JKLYJ-1*120且出厂编号为SJ15-2051的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的架空绝缘电缆;2.罚款150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4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福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日,当事人从湖南省浏阳市志盛礼花制造有限公司以25元/只的价格购进湖南省浏阳市志盛礼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笛音花王组合烟花(60发)18只,为同一批次,放在位于如皋市磨头镇居委会十六组“如皋市绿坪仓储服务部内”的仓库内用于销售,标价30元/只。日我局检查时,当事人已销售11只,存货量为7只,销售价为30元/只,为同一批次。日,我局随机抽检笛音花王组合烟花(60发)3只,样品经江苏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为不合格。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再次进行检查,当事人未有上述同品牌同批号的笛音花王组合烟花(60发)在销售,经调查当事人已将上述笛音花王组合烟花(60发)按照30元/只的价格销售。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检。违法所得为75元。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罚款62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5皋市监罚(号南通吉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经查证: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注册取得“DareGlobal”商标专用权,注册号为第4123818号,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日至日。当事人未经“DareGlobal”商标注册人许可,印制了含有与该商标完全相同字样的模板,于2015年8月印制在当事人生产的与上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同类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上,并2015年9月初销售给如东县经营者范啸剑205张,其中以多层板为基材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150张,销售价格为85元/张,以刨花板为基材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55张,销售价格为100元/张。日,当事人因举报案发,当事人非法经营额18250元。没收、销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模板一块,罚款18250元《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6皋市监罚(-1号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于2015年8月开始在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加工列入目录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日因我局检查案发,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加工人造板368张,货值金额31885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人造板181张,罚款13635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7皋市监罚(号如皋市百平建材有限公司经查:当事人于日生产了15000块烧结普通砖,该批砖经抽样检验,不符合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被判为不合格产品。日,当事人将上述不合格砖(除去抽样的50块,实为14950块)以每块0.26元的价格销售。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3900元,因当事人未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罚款3900元《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8皋市监罚(号如皋市丁堰加油站经调查,日,检查人员检查并抽样取证的0#车用柴油系该加油站日自中化石油江苏有限公司购进用于销售的成品油,购进价格为485元/吨,进货数量为13吨。日,检查人员检查时上述成品油库存量为10吨。至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0#车用柴油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均为5.27元/升,10吨库存柴油销售金额为56705.2元,违法所得8205.2元。该加油站对检验批次0#车用柴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罚款36557.8元《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9皋烟处【2015】第107号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委会23组51号如皋市晓明装饰装修材料经营部卢君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对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委会23组51号卢君经营的商店依法检查,当场查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卷烟5条,案值人民币2250元。1.罚款787.5元;
& & 2.假冒卷烟予以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烟草局50皋烟处【2015】第108号沙冬森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在如皋市长江镇长江西路“中国联通手机连锁”营业厅门口查获沙冬森摆放在抓烟机里的非法生产的卷烟40条,案值人民币19650元。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 && && && &&&2.假冒卷烟予以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如皋市烟草局51皋烟处【2015】第113号黄臻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在如皋市柴湾镇兴龙物流园查获黄臻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卷烟1700条,案值人民币93500元。罚款467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烟草局52皋烟处【2015】第114号张新民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接到如皋市公安局江安派出所移交的张新民兜售假冒卷烟11条,案值人民币6450元。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 && && && &&&2.假冒卷烟予以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如皋市烟草局53皋烟处【2015】第115号黄臻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在新204国道如皋段袁桥路口查获黄臻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卷烟2051条,案值人民币209920元。罚款10496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烟草局54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永益织造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13年年初,在东陈镇徐湾村10组住所内,投入使用一台空气压缩机用于浆纱的生产,此台空气压缩机所附铭牌标注:产品型号:GA160-7.5 系列号:WUX407575 额定工作压力0.7Mpa 制造日期:2012.6&&阿特拉斯.科普柯(无锡)压缩机有限公司制造等内容,在该台空气压缩机内,有一台油气分离器,此油气分离器所附铭牌标注:“产品名称:φ 500-Ⅱ油气分离器φ&&500-Ⅱ Oil ai&air separator&&压力容器类别Ⅰ&&设计压力1.55 Mpa 耐压试验压力1.94 Mpa 设计温度120℃ 容器净重191kg 容积0.17m3 工作介质 油、空气 oil air&&制造许可级别:A1、A2 制造单位:无锡恒安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代码”等内容。日,我局对当事人住所进行检查时,此台空气压缩机显示屏显示:5.6bar。因当事人未将此台空气压缩机内的油气分离器办理使用登记,我局于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皋)监特令[2015]第04018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在日前办理此台空气压缩机内油气分离器的使用登记。日,我局再次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此台空气压缩机正在工作,所附显示屏显示:4.5bar,空气压缩机内的油气分离器仍未办理使用登记。1.责令停止使用此台油气分离器;2.罚款15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未完待续
[LV.04], 积分 679, 距离下一级还需 121 积分
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类55皋公(交)行罚决字〔&&号王晶华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政拘留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已执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56皋公(交)行罚决字〔&&号如皋市天利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罚款50000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57皋公(开)行罚决字〔&&号南通楷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招录保安员。罚款10000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58皋公(开)行罚决字〔&&号江苏正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招录保安员。罚款10000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59皋公(港)行罚决字〔&&号南通新纳希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储存量。罚款8000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60皋公(开)行罚决字〔&&号如皋市杰茜宾馆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服务对象案。罚款2000元《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及第四十二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61皋公(治)行罚决字〔&&号如皋市圣都水绘浴场未按规定设置包厢、包间或内锁装置。罚款5000元《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62皋公(交)行罚决字〔&&号邵长柱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逃逸。行政拘留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已执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63皋公(治)行罚决字〔&&号如皋市凯莱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服务对象信息。罚款2000元《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及第四十二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公安局未完待续
[LV.10], 积分 5487, 距离下一级还需 513 积分
必要的监管还是要的。法规不严,天下大乱!
[LV.06], 积分 1290, 距离下一级还需 510 积分
以后不公开了?
开历史的倒车?
[LV.04], 积分 679, 距离下一级还需 121 积分
以后不公开了?
开历史的倒车?
不是的,今后由各单位按照南通下发的文件执行处罚结果公开!
[LV.04], 积分 679, 距离下一级还需 121 积分
文化娱乐场所管理类64(320682)文罚字第F-000015曹广安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东皋菜市场北大门曹广安所经营的流动摊位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1.没收非法出版物671册;2.罚款500元《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65(320682)文罚字第F-000016苏宏庆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天平市场东大门苏宏庆所经营的流动音像制品摊位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1.没收非法音像制品85张;2.罚款700元《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66(320682)文罚字第F-000018如皋市才子日杂商店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才子书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将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两年以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警告;2.罚款1000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67(320682)文罚字第F-000019如皋市纯鑫食品经营部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纯鑫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将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两年以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警告;2.罚款1000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68(320682)文罚字第F-000020如皋市如城镇青苹果文具店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如城镇青苹果文具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将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两年以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警告;2.罚款1000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69(320682)文罚字第F-000021如皋市如城镇文慧书店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如城镇文慧书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1.警告;2.罚款200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70(320682)文罚字第F-000022如皋市天乐书店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天乐书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将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两年以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警告;2.罚款500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71(320682)文罚字第F-000023如皋市彦涵文具店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彦函文具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将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两年以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警告;2.罚款500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72(320682)文罚字第F-000024李克阳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龙游御境小区北大门西侧李克阳所经营的流动书摊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1.没收非法出版物39套;2.罚款200元《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73(320682)文罚字第F-000025张晓丹日,如皋市文广新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如皋市龙游御境小区北大门西侧张晓丹所经营的流动书摊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1.没收非法出版物134册;2.罚款300元《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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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类74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69号张荣日,当事人在如城街道集贤美食广场南侧,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罚款5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75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70号正翔商业广场日,当事人在如城街道正翔商业广场搞活动期间,未按照规定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罚款5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76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71号如皋市川香私房菜日,当事人在如城街道广福路412号,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罚款5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77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72号郑锁军日,当事人在如皋市如城镇广福路382号,未按许可内容设置广告。罚款15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78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77号沙宏生日,当事人在如城街道绿杨路职中对面拆迁工地,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罚款15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79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79号严建日下午15时1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严建在如城街道益寿路丹桂园5-6号店房墙面上未经许可设置一块户外广告显示屏,显示屏长2米,高0.8米。罚款10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80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80号汤元进当事人于日晚9:30驾驶苏F6239T重型自卸货车从长途汽车站东侧拆迁工地装运建筑垃圾送至吴窑码头倾倒填河,在如城解放西路与志颐路交叉口西侧100米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有关详细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罚款10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81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81号陈贵华当事人于日晚9:30驾驶皖09/42379变型拖拉机从长途汽车站东侧拆迁工地装运建筑垃圾送至吴窑码头倾倒填河,在如城解放西路与志颐路交叉口西侧100米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有关详细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罚款10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82皋执法罚(市容)字【2015】第082号陈细斌日,锦绣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陈细斌在如城街道宁海路485号门面房二楼墙面上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东西长10米,高2米,面积20平方米&&。罚款500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83皋执法罚(工商)字【2015】第005号吉玉泉日,当事人在如城街道福寿路大殷桥东侧,未领取营业执照经营水果。罚款500元《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84皋执法罚(工商)字【2015】第006号张世俊日,当事人在如城街道青云路蓝湾大桥南首,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无固定门面,走街串巷流动经营水果。罚款500元《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85皋执法罚(工商)字【2015】第007号朱从英当事人朱从英于日在如城街道中山东路如皋师范北大门西侧,有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无固定店面,走街串巷流动经营的行为。现场勘查时,当事人在场,城管执法队员向其出示了执法证件。罚款500元《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86皋执法罚(工商)字【2015】第008号佘荣华日,当事人佘荣华在如城街道安定北街乐天玛特超市门前,无固定门面,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走街串巷流动经营。此前城管队员曾对当事人的无门面,未领取营业执照走街串巷流动经营行为予以制止。罚款500元《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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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陈镇好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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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类(其他)26皋市监罚(号陈平经查: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经销350袋射阳六合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期为日的小猪配合饲料552。经检验,上述饲料的粗蛋白质项目不符合合格证标注的Q/320924&&LHS002-2014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日案发之日,当事人已将上述饲料以每袋116元的价格销售完毕,违法销售不合格饲料货值40600元,违法所得1400元。没收违法所1400元,罚款24360元《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7皋市监罚(号陈岳殿经查: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经销58袋射阳六合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期为日的小猪配合饲料惠民1号。经检验,上述饲料的粗蛋白质项目不符合合格证标注的Q/320924LHS002-2014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日案发之日,当事人将上述饲料以每袋115元的价格销售完毕,违法销售不合格饲料货值6670元,违法所得174元。没收违法所174元,罚款4002元《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8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众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当事人于日,以55元/只的价格, 购进26只双龙腾飞(烟花爆竹)[江西东方龙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产 组合烟花 116发 C级&&生产日期:2014年11月],存放于东陈镇万富社区二十一组住所内,以70元/只的价格用于销售。日,江苏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当事人用于销售的上述26只双龙腾飞(烟花爆竹)进行抽样,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共抽取样品6只,其中3只由当事人无偿提供给检验机构检验,3只备样于当事人仓库。日,我局收到江苏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上述26只双龙腾飞(烟花爆竹)检验出具的NO:J《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部件项目不符合GB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日,当事人已销售上述双龙腾飞(烟花爆竹)20只,销售价格70元/只,余3只备样样品库存。对NO:J《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双龙腾飞(烟花爆竹)的货值为1820元(26*70),违法所得为300元(20*15)。1.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双龙腾飞(烟花爆竹);2.没收不合格双龙腾飞(烟花爆竹)3只;3.没收违法所得300元;4.罚款273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29皋市监罚字〔号刘建书当事人自2015年9月初起,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如皋市下原镇惠民路9号从事卷烟零售。日因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检查案发。该批卷烟经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核价,总价为8385元。当事人从事卷烟零售未记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零售卷烟的经营额为8385元。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罚款251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0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南凌砖瓦厂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南凌村八组住所内,有当事人自产用于销售的烧结多孔砖30000块(等级MU10&&合格品 规格型号:190*90*90mm 生产日期:日&&销售价格0.26元/块)。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当事人自产用于销售的上述烧结多孔砖抽样检验,出具了2015SPCC0335《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指标未达到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日(我局收到该检验报告之日),上述30000块烧结多孔砖已被当事人以0.26元/块的价格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2015SPCC0335《检验报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烧结多孔砖的货值金额为7800元。因当事人生产销售经检验为不合格的烧结多孔砖未建帐,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烧结多孔砖;2.罚款117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未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1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雪岸砖瓦有限公司日,在当事人位于如皋市雪岸镇雪洪村二十一组住所内,有当事人自产用于销售的烧结普通砖40000块(等级MU10&&合格品 规格型号:240*115*53mm 生产日期:日&&销售价格0.31元/块)。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当事人自产用于销售的上述烧结普通砖抽样检验,出具了2015SPCC0368《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指标未达到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日(我局收到该检验报告之日),上述40000块烧结普通砖已被当事人以0.31元/块的价格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2015SPCC0368《检验报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烧结普通砖的货值金额为12400元。因当事人生产销售经检验为不合格的烧结普通砖未建帐,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烧结普通砖;2.罚款1984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2皋市监罚字〔号南通百洁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14年8月,向阿里巴巴付款3000元,利用阿里巴巴(广告网页:&&shopl.1688.com/page/creditdetail.htm)对自身进行宣传。在该网页上,标注有“南通百洁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而当事人事实没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1.责令停止发布;2.责令当事人在互联网上消除影响; 3.罚款1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3皋市监罚字〔号石建国当事人自日起,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如皋市如城街道长寿城12幢2号店房从事卷烟零售。日因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检查案发。该批卷烟经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核价,总价为13785元。当事人从事卷烟零售未记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零售卷烟的经营额为13785元。1.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2.罚款2757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4皋市监罚字
& & 〔2015〕
& & 11029号如皋市奔胜建材有限公司日,根据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砖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安排,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如皋市吴窑镇陈家村三十组的住所进行了检查。当事人住所空地上摆放着已加工完成的各种砖瓦,其中有日生产的等级为“MU10.0&&合格品”、规格型号为“240×115×53mm”的烧结普通砖40000块。经初步询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其称上述40000块烧结普通砖放在住所内空地上是用于对外销售的。销售标价为0.32元/块。我局执法人员和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工作人员对上述40000块等级为“MU10.0&&合格品”、规格型号为“240×115×53mm”的烧结普通砖按照国家标准依法进行了抽样,具体由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实施。日,我局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2015SPCC0489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指标未达到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烧结普通砖当事人标价为0.32元/块。截至我局送达《检验报告》时止,当事人将抽检后库存的40000块烧结普通砖全部销售出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销售上述质量不合格烧结普通砖的货值金额以当事人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因此当事人销售上述质量不合格的烧结普通砖的货值为12800元(0.32×)。”1.责令停止销售;2.罚款人民币128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5皋市监罚字
& & 〔2015〕
& & 11030号如皋市环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老庄村1组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堆放有烧结普通砖55000块,生产日期为日,规格型号为240x115x53mm。经初步询问当事人,其称现场是从事烧结普通砖加工销售的经营场所,上述烧结普通砖是对外销售的,销售单价为0.3元/块。市局委托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对上述烧结普通砖按照国家标准依法进行了抽样,其中检验用样品数量50块,备份样品数量50块。,当事人对抽样方法、数量、程序等抽样情况以及样品加封情况无异议,并认为所抽样品的质量状况完全代表当时库存的上述烧结普通砖的质量状况。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如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2015SPCC0482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指标未达到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烧结普通砖当事人标价为0.30元/块。截至我局送达检验报告时止,当事人已将抽检后库存的上述烧结普通砖销售出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销售上述质量不合格的烧结普通砖的货值金额以当事人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因此当事人销售上述烧结普通砖的货值为1650元(×55000)。1.责令停止销售;2.罚款人民币1270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6皋卫传罚〔2015〕5号如皋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消毒产品细菌菌落总数不符合GB《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要求。罚款2000元《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卫计委37皋卫传罚〔2015〕04号如皋市叶娇眼镜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卫生用品。罚款500元《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卫计委38皋市监罚字〔号沈朋圣当事人于2014年购进临河东侧固定式起重机,且当事人将出厂资料丢失。经当事人和他雇佣的固定式起重机操作人员王亚平陈述,该固定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为5吨,提升高度大于2米。当事人购进该固定式起重机后,未对该该固定式起重机进行检验和办理注册登记,就雇佣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王亚平为其操作该固定式起重机吊运货物,从事装卸货物生意。日,我局在经营场所检查时,当事人正雇佣王亚平操作该固定式起重机为其吊运水泥和黄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3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39皋市监罚(号南通普泽大药房丁堰康复店)上查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后认为,当事人经营的上述12盒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系第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手续和营业执照,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经营的12盒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未有销售,故没有违法所得。[/url]没收一次性注射针10盒,罚款50000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0皋卫传罚〔2015〕7号如皋市相约纸制品厂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面巾纸等消毒产品。罚款3000元《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卫计委41皋市监罚字〔号李吴琴2012年6月份,当事人从一上门推销的商贩处购进涉案批次化妆品,放在店内对外销售。
& &&&日,当事人店内靠北侧墙货架上陈列有1支原生态防敏洁面乳、1支玉颜天使祛皱洁面乳、2支温泉沁润保湿洁面乳、1瓶茉莉花卉水、1瓶魅力青春祛痘柔肤水、1瓶温泉沁润臻白爽肤水、1瓶原生态防敏修复精华、1瓶玉颜天使祛皱精华、2瓶魅力青春祛痘霜、2支温泉沁润臻白洁面乳和7瓶蚕丝蛋白倍润瞬间美白凝霜待销售。其中1支原生态防敏洁面乳标注的限用日期为支玉颜天使祛皱洁面乳标注的限用日期为支温泉沁润保湿洁面乳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茉莉花卉水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魅力青春祛痘柔肤水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温泉沁润臻白爽肤水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原生态防敏修复精华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玉颜天使祛皱精华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魅力青春祛痘霜标注的限用日期为支温泉沁润臻白洁面乳标注的限用日期为瓶蚕丝蛋白倍润瞬间美白凝霜标注的限用日期为2015/08。该货架上蚕丝蛋白倍润瞬间美白凝霜贴有标价牌,标有“价格:128”字样。
& &&&当事人销售涉案批次失效化妆品的货值金额按其销售价格计算为2558元(128*1+128*1+128*2+126*1+126*1+126*1+129*1+129*1+129*2+128*2+128*7)。
& & 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对外销售失效化妆品的证据。故当事人销售失效化妆品无违法所得。1.责令停止销售失效化妆品;2.没收失效的1支原生态防敏洁面乳、1支玉颜天使祛皱洁面乳、2支温泉沁润保湿洁面乳、1瓶茉莉花卉水、1瓶魅力青春祛痘柔肤水、1瓶温泉沁润臻白爽肤水、1瓶原生态防敏修复精华、1瓶玉颜天使祛皱精华、2瓶魅力青春祛痘霜、2支温泉沁润臻白洁面乳和7瓶蚕丝蛋白倍润瞬间美白凝霜,3.罚款28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2皋市监罚字〔号张启云当事人因经营需要购进固定式起重机械,在如皋市城南街道肖陆村25组的司马港河边安装后于2005年元月开始用于个人经营,至案发之日止为附近的单位和个人起吊泥土和黄沙、石子并收取费用。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只提供了该机械日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不合格的《固定回转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无相关账册,故非法所得无法计算。罚款30000元《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3皋市监罚字〔号江苏隆辉贸易有限公司当事人参加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招标,招标合同确定后,当事人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指定的下属公司进行供货。需供应的电缆型号、数量、规格具体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招标后的合同协议安排。当事人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的要求,于2015年5月将型号规格为JKLYJ-1*120且出厂编号为SJ15-2051的架空绝缘电缆1卷(共计长度为5000米)送到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的仓库,同时随该批架空绝缘电缆有供货单和产品合格证,标明该批架空绝缘电缆的单价为6.002元/米,长度为5000米,该批架空绝缘电缆总金额为30100元,当事人将电缆送达后与江苏省电力公司结算货款。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供电公司委托如皋市兴源农电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电力设施的安装和农网低压线路改造,如皋市兴源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只负责安装,不负责材料采购,所用材料全部由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供电公司提供。如皋市兴源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场北施工队根据施工进度,于2015年5月底到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请领型号规格为JKLYJ-1*120且出厂编号为SJ15-2051的架空绝缘电缆1卷(共计长度为5527米)。我局于日在如皋市兴源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场北施工队检查时,上述电缆尚未使用。1.没收5000米型号规格为JKLYJ-1*120且出厂编号为SJ15-2051的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的架空绝缘电缆;2.罚款150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4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福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日,当事人从湖南省浏阳市志盛礼花制造有限公司以25元/只的价格购进湖南省浏阳市志盛礼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笛音花王组合烟花(60发)18只,为同一批次,放在位于如皋市磨头镇居委会十六组“如皋市绿坪仓储服务部内”的仓库内用于销售,标价30元/只。日我局检查时,当事人已销售11只,存货量为7只,销售价为30元/只,为同一批次。日,我局随机抽检笛音花王组合烟花(60发)3只,样品经江苏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为不合格。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再次进行检查,当事人未有上述同品牌同批号的笛音花王组合烟花(60发)在销售,经调查当事人已将上述笛音花王组合烟花(60发)按照30元/只的价格销售。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检。违法所得为75元。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罚款62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5皋市监罚(号南通吉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经查证: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注册取得“DareGlobal”商标专用权,注册号为第4123818号,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日至日。当事人未经“DareGlobal”商标注册人许可,印制了含有与该商标完全相同字样的模板,于2015年8月印制在当事人生产的与上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同类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上,并2015年9月初销售给如东县经营者范啸剑205张,其中以多层板为基材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150张,销售价格为85元/张,以刨花板为基材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55张,销售价格为100元/张。日,当事人因举报案发,当事人非法经营额18250元。没收、销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模板一块,罚款18250元《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6皋市监罚(-1号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于2015年8月开始在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加工列入目录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日因我局检查案发,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加工人造板368张,货值金额31885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人造板181张,罚款13635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7皋市监罚(号如皋市百平建材有限公司经查:当事人于日生产了15000块烧结普通砖,该批砖经抽样检验,不符合GB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被判为不合格产品。日,当事人将上述不合格砖(除去抽样的50块,实为14950块)以每块0.26元的价格销售。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3900元,因当事人未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罚款3900元《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8皋市监罚(号如皋市丁堰加油站经调查,日,检查人员检查并抽样取证的0#车用柴油系该加油站日自中化石油江苏有限公司购进用于销售的成品油,购进价格为485元/吨,进货数量为13吨。日,检查人员检查时上述成品油库存量为10吨。至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0#车用柴油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均为5.27元/升,10吨库存柴油销售金额为56705.2元,违法所得8205.2元。该加油站对检验批次0#车用柴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罚款36557.8元《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49皋烟处【2015】第107号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委会23组51号如皋市晓明装饰装修材料经营部卢君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对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委会23组51号卢君经营的商店依法检查,当场查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卷烟5条,案值人民币2250元。1.罚款787.5元;
& & 2.假冒卷烟予以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烟草局50皋烟处【2015】第108号沙冬森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在如皋市长江镇长江西路“中国联通手机连锁”营业厅门口查获沙冬森摆放在抓烟机里的非法生产的卷烟40条,案值人民币19650元。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 && && && &&&2.假冒卷烟予以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如皋市烟草局51皋烟处【2015】第113号黄臻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在如皋市柴湾镇兴龙物流园查获黄臻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卷烟1700条,案值人民币93500元。罚款467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烟草局52皋烟处【2015】第114号张新民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接到如皋市公安局江安派出所移交的张新民兜售假冒卷烟11条,案值人民币6450元。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 && && && &&&2.假冒卷烟予以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如皋市烟草局53皋烟处【2015】第115号黄臻日,我局专卖稽查人员在新204国道如皋段袁桥路口查获黄臻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卷烟2051条,案值人民币209920元。罚款10496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皋市烟草局54皋市监罚字〔号如皋市永益织造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13年年初,在东陈镇徐湾村10组住所内,投入使用一台空气压缩机用于浆纱的生产,此台空气压缩机所附铭牌标注:产品型号:GA160-7.5 系列号:WUX407575 额定工作压力0.7Mpa 制造日期:2012.6&&阿特拉斯.科普柯(无锡)压缩机有限公司制造等内容,在该台空气压缩机内,有一台油气分离器,此油气分离器所附铭牌标注:“产品名称:φ 500-Ⅱ油气分离器φ&&500-Ⅱ Oil ai&air separator&&压力容器类别Ⅰ&&设计压力1.55 Mpa 耐压试验压力1.94 Mpa 设计温度120℃ 容器净重191kg 容积0.17m3 工作介质 油、空气 oil air&&制造许可级别:A1、A2 制造单位:无锡恒安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代码”等内容。日,我局对当事人住所进行检查时,此台空气压缩机显示屏显示:5.6bar。因当事人未将此台空气压缩机内的油气分离器办理使用登记,我局于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皋)监特令[2015]第04018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在日前办理此台空气压缩机内油气分离器的使用登记。日,我局再次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此台空气压缩机正在工作,所附显示屏显示:4.5bar,空气压缩机内的油气分离器仍未办理使用登记。1.责令停止使用此台油气分离器;2.罚款15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市场监管局
[LV.04], 积分 679, 距离下一级还需 121 积分
税务征管类87皋地税罚〔号如皋市恒昌印染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29.81元;少缴印花税13.7元;少缴企业所得税43800.53元。罚款21972.03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88皋地税罚〔号南通红星高压阀门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个人所得税4401.84元;少缴印花税133.7元;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446.18元。罚款2490.86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89皋地税罚〔号南通恒绮纺织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个人所得税11870.26元;少缴房产税3463.01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39.36元。罚款7786.29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0皋地税罚〔号南通恒源制衣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0元;少缴个人所得税17540.63元。罚款9770.3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1皋地税罚〔号南通市佳特皮件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333.36元;少缴房产税3632.22元。罚款2689.67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2皋地税罚〔号江苏炜杰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805.09元;少缴资源税12555.85元。罚款4008.28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3皋地税罚〔号南通景成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2952.5元;少缴个人所得税5010元;少缴印花税12386元。罚款6104.5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4皋地税罚〔号如皋市苏通纸管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个人所得税1781.32元;少缴企业所得税8468.93元。罚款5125.13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5皋地税罚〔号如皋市永大铸业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9561.31元;少缴印花税30.3元。罚款4792.46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6皋地税罚〔号如皋市苓美服装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元;少缴印花税20466.7元。罚款61987.89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7皋地税罚〔号如皋市永盛印刷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248.9元;少缴房产税12907.04元;少缴印花税1125.9元。罚款4284.5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8皋地税罚〔号如皋市力霸铸造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个人所得税2592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3296.09元。罚款4766.4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99皋地税罚〔号南通鑫润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房产税11048.15元;少缴印花税653.6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358.77元;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99.98元。罚款4008.1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自觉履行
& & 已履行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如皋市地税局100皋地税罚〔号如皋市花木大世界有限公司该单位少缴印花税36479.7元;少缴房产税21105.29元;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5232元;少缴个人所得税1200元。罚款25205.1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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