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拆迁该不该补偿

农村老百姓自建房屋政府要拆迁,宅基地费该不该补偿?_百度知道
农村老百姓自建房屋政府要拆迁,宅基地费该不该补偿?
最近我们村依美化村庄为由,需拆迁部分老百姓住宅房,村里面说宅基地费没有补偿,我想问一下宅基地费到底有没有补偿,补偿规定权属哪一级政府,村一级政府有没有决策权?如果有补偿,该补偿多少?
我有更好的答案
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根据房屋的价格和宅基地的区位价确定,所以对于房屋的补偿里应当包括了对宅基地的补偿。
采纳率:44%
有补偿,重新安排宅基地,并补偿房屋建筑成本,标准依次由省
县级市制定 价格不清楚,不过25应该是对土地的补偿吧,房屋该另算我们这里房屋350,宅基地就是宅基地,不存在商品房的说法,该是你们村的沿街房。还是属于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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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拆迁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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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症先生)
(just so so)
第三方登录: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但由于大多房屋都是自建的,且有的是违建的情况,所以拆迁时,农民最关心的就是,那2018年农村自建房拆迁时有补偿吗?补偿是多少?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基价+价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新房、旧房补偿有区别,违建扩建不予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进行补偿。
在征地公告时,已拿到了建房批文但新房还没建完的,应立即停建,具体补偿金额由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给予适当。
但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在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则不会进行补偿。所以大家要注意,合法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时,&抢建&房屋是没有必要也没有用的。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比如在同一拆迁范围内,如果、也有的。那么,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节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补偿不合理,提高拆迁补偿,请拨打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热门推荐:分享到:116人有用198人有用151人有用133人有用2018年6月末,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国有6月26日,据宁波市人社部门透露,宁波已提高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表示室外作业工人高温津贴为每人二、与补偿
农村自建房有补贴吗?
目前还没有对农民平常意义上自建房屋的补贴政策,只限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而且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一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都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这些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3. 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一、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建房面积、高度有什么限制?
随着宅基地有关规定的普及,相信很多人都了解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宅基地上到底能盖多大的房子?这方面有没有什么限制?
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具体每个省份的标准有所差别,如: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河北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根据《广东(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土地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广东宅基地面积标准在平原地区和城市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根据《福建(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宅基地面积做了详细的规定,层数一般不得超过三层,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建设多层单元式住房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左右。层高控制应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一般3米左右。新建住房必须符合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板、梁、柱不得采用石结构。
所以,在申请宅基地建房时还需提前了解本地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按照要求设计建房图纸。
自建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一、自建房拆迁补偿
自建房是中国城乡二元制的一个产物,农民有特殊的宅基地能够建设自己居住的房屋用以栖身安家,随着国内房价的逐步提升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节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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