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里有二段煤气发生炉因为厂里总出安全事故为什么安监局不管要求办理煤气发生炉操作证请问在什么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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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县(区、市)安监局、质监局,各有关企业:
日6时许,吕梁市恒原耐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气发生炉爆炸较大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煤气发生炉安全监管,防范煤气发生炉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省质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的通知》(晋安监管四字〔2012〕2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开展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 周彦江& 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郝建东& 市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 赵长玉& 市安监局安四科科长
&&&&&&&&&&&& 李留珠& 市质监局特检科科长
闫宝军& 市安监局安四科主任科员
&&&&&& &&&&&&马成刚& 市质监局特检科主任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晋中市安监局安四科,办公室主任由赵长玉担任,安监局联络员由闫宝军担任;质监局联络员由马成刚担任。
二、专项治理的时间及方式
全市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采取调查摸底、企业自查、县局检查、市局抽查、交叉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
(一)制定方案,调查摸底,企业自查阶段(9月15日-9月25日)
各县(区、市)安监、质监部门要及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积极发动本地区宣传动员等工作,要按照联席会议纪要的职责分工,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对煤气发生炉进行无一遗漏的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各煤气发生炉生产、使用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迅速制定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方案,要组织业务骨干对本单位煤气发生炉生产、使用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并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安监、质监部门,在隐患排除之前,停止从事相关生产活动;同时,要认真填写煤气发生炉生产、使用企业基本情况表,确保资料齐全、内容真实,以便于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二)县级检查和企业整改阶段(9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县(区、市)安监、质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煤气发生炉生产、使用企业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对没有经过检测检验的煤气发生炉要责成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要责成企业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后经相关部门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部门。
(三)市局抽查督导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市安监、质监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市)安监局、质监局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煤气发生炉生产、使用企业进行抽查,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生事故的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专项治理的重点
(一)煤气发生炉生产环节。
对承压的带有水夹套的煤气发生炉(指最高工作压力P≥0.1Mpa的煤气发生炉)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煤气发生炉的行为,严把源头关。
(二)煤气发生炉使用环节。
1、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合法的承压煤气发生炉纳入质监部门监管范畴,严格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的落实情况,坚决查处无证操作、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2、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非承压设备带压使用的煤气发生炉,由质监部门进行甄别,非法使用的一律取缔。
3、对常压运行的煤气发生炉,由安监部门监管。对与常压煤气发生炉配套的蒸汽锅炉由质监部门监管。
(三)加强煤气发生炉操作人员的培训。
企业煤气发生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和安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持证上岗。
1、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属于质监部门监管的承压煤气发生炉的操作人员,必须依法经质监部门确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由安监部门监管的常压煤气发生炉的操作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涉及煤气作业人员应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规定,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煤气发生炉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对承压煤气发生炉生产单位,必须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生产,并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装告知、制造安装监督检验等手续,并将有关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2、承压煤气发生炉使用单位,使用前应向当地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建立健全煤气发生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坚决杜绝无证操作,按要求对煤气发生炉进行管理,提高煤气发生炉生产系统安全技术水平。
3、严禁常压煤气发生炉承压使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发生。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质监部门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加强对承压煤气发生炉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定期检验。要将此次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做为特种设备风险百日清零大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得遗漏。
2、安监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煤气发生炉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通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合法煤气发生炉使用行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充分发挥局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各县(区、市)安监、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煤气发生炉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落实煤气发生炉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工贸行业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互通情况,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结合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严肃查处煤气发生炉生产和使用环节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现常压煤气发生炉承压运行的,要一律取缔。逐步建立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煤气发生炉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对煤气发生炉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能够落到实处。
(四)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各煤气发生炉生产企业、使用企业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分别上报所属安监、质监部门;各县(区、市)安监、质监部门要做好企业基本情况的汇总工作,并于9月25日前分别上报市级安监、质监部门。各县(区、市)安监、质监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在专项治理每一阶段结束后,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逐级上报。
晋中市安监局
联 系 人:闫宝军
联系电话: ;
邮&&& 箱:
晋中市质监局
联 系 人:马成刚
联系电话:
邮&&& 箱:
附件:1、工贸行业煤气发生炉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 2、工贸行业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基本情况表&&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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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经开区保利国际花园小区,每天晚上闻到臭味,影响到居民生活。投诉人认为是昌北新昌火电厂,晨鸣纸业、赣江边超大型水泥厂、高速公路集团沥青厂、兰叶集团,排放的污水排入小区内的碟子湖里,臭味难闻,煤焦味、煤灰粉尘污染。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保利国际花园距新昌电厂、海螺水泥直线距离17公里,距晨鸣纸业、兰叶集团和水泥预混搅拌站直线距离5.5公里,与碟子与不在同一流域范围;仅有江西省公路管理局物资储运总站沥青中转库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北侧。2、经现场核查,市民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碟子湖属于红谷滩新区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小区的内湖,该湖补充水源为雨水,无其他汇入水源,湖水作为小区内景观湖,在小区内部循环,未发现有污水汇入小区内湖情况。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小区对面香港尊理国际幼儿园西北侧能闻到轻微臭味,在红谷滩区辖区范围内未闻到煤焦味,未发现有煤灰粉尘污染情况。3、2018年6月24日上午,经开区社发局对江西省公路管理局物资储运总站沥青中转库进行现场核查,据场内人员称该企业已停产半年多。但因周末现场未见到企业负责人,当天晚上9点区蛟桥镇上罗村干部至现场再次排查,该企业仍处于未生产状态。下一步,将对该企业开展进一步核查。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要求物业加强小区日常环境清理。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东湖区渊明北路,钟鼓楼菜市场对面有3、4家做防盗窗切割声音很吵,影响居民休息。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6月22日,由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百花洲街办城管中队指导员宗俊到现场调查,经查:渊明北路97号国员不锈钢经营部、渊明北路101号宁昌装饰店、渊明北路111号畅文设计部三家店铺出店切割作业,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举报投诉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依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东湖区百花洲街办城管中队当场对渊明北路97号国员不锈钢经营部、渊明北路101号宁昌装饰店、渊明北路111号畅文设计部这三家店因该店面在人口集中地从事经营性露天点焊切割作业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下达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到位。2.东湖区百花洲街办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对这三家使用切割机作业的店铺负责人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责令今后不可以在店外使用切割机,业主当场表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3.下一步东湖区百花洲街办城管中队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如一经发现,执法中队将对使用的切割机进行暂扣处理,并进行处罚。
投诉人反映:1、青岚大道1023号江西昌华化工冶金公司搬走后,工业废弃垃圾就近填埋在厂区里,造成二次污染。2、青岚大道江西易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私自搭建简易棚,压力气包靠近生活区,生活废水直排。3、青岚大道江西嘉诚包装公司每天半夜排放废气。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
(一)江西昌华化工冶金公司已搬走后有遗留工业废弃垃圾,垃圾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二)2018年6月22日经开区蛟桥镇综合执法队对江西易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该公司存在违规私自搭建简易棚,面积约110平米左右,经经开区蛟桥镇麦园村委会村干部现场核实,该厂生活区并没有生活废水直排的情况。2018年6月22日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江西易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无生产工艺用水,员工生活废水进入下水管道,生产时偶尔使用压力气包,一周使用一次左右。(三)2018年6月22日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江西嘉诚包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目前该公司未生产,6月15日生产至15:57分,6月16日生产至13:00分,6月20日生产至18:00,六月累积生产十三天,按订单计划进行白天生产,未发现夜间生产记录,原有一台燃煤锅炉,现已改为燃气锅炉。
处理措施:(一)江西昌华化工冶金公司遗留工业废弃垃圾,目前,该企业已将垃圾清理完毕。(二)经开区蛟桥镇综合执法队对江西易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达了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0002607)、责令该单位于2018年6月26日15时前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简易棚。区消防大队已对该公司的压力气包靠近生活区问题进行封闸断电处理,安监、消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压力气包使用的监管。
投诉人反映:安义县莲花村,富春新型建材厂没有环保手续,偷税漏税,烧煤冒黑烟,污染环境。诉求:整改到位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
2018年6月21日,由安义县鼎湖镇常务副镇长李春桦牵头,组织安义县环保局党组成员黄德妹、监察大队大队长杜文超、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斌,安义县鼎湖镇国土所副所长付安文,安义县市监局鼎湖分局局长陈华、副分局长刘受生、科员龚超、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彭小青、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李烈旺对南昌市富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于2013年8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安环监督[2013]37号),2018年1到5月份申报收入元,缴纳增值税元,暂未发现企业有重大偷漏税现象。但现场发现存在6蒸吨的燃煤锅炉配套建设的烟气治理设施老化等问题。
处理措施:停产整改。整改情况:1、县环保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安环停产字[2018]02号),责令南昌市富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起停产整治。责令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环保部门报备整改情况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监测报告。2、6月22日安义县供电部门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3、组织县市监、安监等部门各自依照职责开展督察。
投诉人反映:新建区西湖村新泽自然村,有六七家小型养殖户,污水乱排,气味难闻。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
6月21日下午象山镇镇长闵尊庆带领常务副镇长汪益平、镇农技站站长熊全汤及西湖村干部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1、新泽自然村只有一家规模比较小的养猪场(蔡腾养猪场);2、该养猪场建在离自然村村前大约700米的山上,沼液基本由自家的菜地和藕田、稻田利用,剩余部分与农户签订了猪粪(沼肥)消纳协议,进行综合利用。有少量的沼液排出流入自家水田,存在一定的难闻气味。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实行干湿分离,减少冲栏次数,整治猪场环境卫生;督促养殖户及时消纳沼气池的沼液。1、2018年7月底完善雨污分流设;2、2018年7月15日前建设干粪堆积棚,水冲粪改为干式清粪,控制清栏用水;3、2018年9月底,完成污染物全部综合利用。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保利国际高尔夫小区附近,1、江西高速公里沥青厂未批先建、晚上偷排气味难闻。2、晨鸣纸业每天晚上大烟囱偷排,味道难闻。3、正邦集团(饲料厂)晚上排放饲料味。4、乌纱河上游有一养猪场将动物内脏直接排入乌纱河流进碟子湖。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1、2018年6月24日上午,区社发局对江西省公路管理局物资储运总站沥青中转库进行现场核查,据场内人员称该企业已停产半年多。但因周末现场未见到企业负责人,当天晚上9点区蛟桥镇上罗村干部至现场再次排查,该企业仍处于未生产状态。下一步,将对该企业开展进一步核查。2、2018年6月4日晚,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南昌市环境监测站至晨鸣纸业进行排查,其污水处理站附近有一定异味。对其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洪环监[2018]-QT-132-G)。2018年6月22日,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晨鸣纸业进行现场排查,并对污水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取样监测。3、2018年6月16日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至南昌广联实业有限公司(正邦饲料厂)进行检查,企业已停产整改。2018年6月23日经开区蛟桥镇派员至南昌广联实业有限公司(正邦饲料厂)进行检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4、2018年6月22日至24日,经开区、红谷滩新区组织人员至保利国际高尔夫小区周边及乌沙河上游的舍里甲小区、水泥厂、瀛上村等地(均为禁养区)进行了排查,仅在保利国际高尔夫小区旁边的南昌市物资化工轻工有限公司废旧厂房内发现有畜禽养殖行为,养殖生猪4头、家禽约50羽(鸡、鸭、鹅),据该公司负责人称养殖的畜禽仅供员工食用,排查中未发现有养猪场及向乌沙河经开区管辖河道内乱扔动物内脏现象,此外湖水补给河水的水体流向关系,乌纱河上游有一养猪场将动物内脏直接排入乌纱河流进碟子湖一情不属实。
处理措施:1、晨鸣纸业,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2、南昌广联实业有限公司(正邦饲料厂):2018年6月12日,安监、消防等部门已对其进行查封,已停产正在搬迁。3、2018年6月24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蛟桥镇瀛上村、舍里甲社区工作人员责令该公司将私自养殖的畜禽立即清场搬离禁养区并不得再行养殖。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东湖区天奥经纬府邸小区二期大门口:冷师傅红烧肉(现已停业,但担心以后生产会继续污染环境),油烟直排小区外面的下水道,排烟管子有泄露,飘到小区窗户里(距油烟排放点不到10米),并且油烟会从下水道飘到卫生间里;众心小厨,油烟通过管道从小区楼顶上排放,油烟排放时产生噪声,油烟会被风吹到居民家中。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噪音,大气
6月22日,由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豫章街办城管办主任万黎明、东湖区豫章街办城管中队队长王勇及上沙窝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冷师傅红烧肉已停业转让;众心小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6月30日前完成。举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东湖区豫章街办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已对众心小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要求该店请第三方检测部门对油烟排放及鼓风机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超标,将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达标,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高新区,绿地玫瑰城小区后面污水处理厂晚上、白天居民上班时间里排放刺鼻臭气,偷排黑色废水,污染周边环境。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
2018年6月21日下午14:30,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高新环保分局至现场检查,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污水处理厂东面污水总排口附近能闻到轻微臭气异味,起西北风较明显,总排口出水取样观察,水质较清澈,排水沟渠水体颜色发黑原因是排水沟渠长年淤积大量淤泥底反衬所致。南昌市环境监测站6月13日晚采样检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20限值要求,总排口出水pH为7.1,悬浮物为7,化学需氧量为27,氨氮为0.56,色度为4,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青山湖污水处理厂臭气异味问题。2015年,南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对容易产生臭气异味的初格栅、细格栅、提升泵房、曝气沉沙池、生物反应池厌氧区、储泥池、缓冲池、脱水机房等全部加盖密封,布置集气风机和收集风管等,并采用生物土壤滤池对收集的气体进行处理。南昌市环境监测站6月13日晚采样监测结果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保障臭气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投诉人反映:红谷滩新区凤凰洲凤凰北大道589号,半夜经常闻到很臭的味道,经常被臭醒,希望前往调查处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6月23日,红谷滩新区凤凰洲管理处和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凌晨3点30分对该地点进行调查,发现周边并没有工厂偷排,也没有大量垃圾堆放。工作人员去往小区楼顶调查,空气中并无异常。该区域属于城乡插花地带,不排除拾荒人烧垃圾等偶发事件的发生。综上,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加强巡查。
投诉人反映:1、安达电子公司的旁边的旁边有一家私人大理石加工厂污水直排,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2、投诉人认为安达电子公司的辐射超标,对人体有伤害,公司内的厨房烧塑料板做饭,产生的烟气直排,污染周边的环境。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
水,大气,噪音,辐射
1、2018年6月21日下午,龙津镇政府副镇长曾强联合县环保局党组成员黄德妹、监察大队大队长杜文超、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斌,安义县安监局副局长杨汉文,安义县县市监局文峰分局局长周奕辉,安义县城管局市容二大队队长杨伟,安义县龙津供电所配网班班长吴义福对安义县恒兴春石材加工店进行现场执法,经查安义县恒兴春石材加工店内无污染防治设施,加工废水直排,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2、2018年6月21日,龙津镇政府副镇长曾强联合县环保局党组成员黄德妹、监察大队大队长杜文超、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斌,安义县安监局副局长杨汉文,安义县县市监局文峰分局局长周奕辉,安义县城管局市容二大队队长杨伟对江西安达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县环保执法人员经查发现该公司有一个120人左右职工食堂,使用的燃料主要是木板、废纸、夹杂少量的废塑料,无废气治理设施。投诉人反映的“厨房烧塑料板做饭,产生的烟气直排”情况属实。因现场检查无法直接判断江西安达电子公司是否存在辐射,龙津镇政府近期将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该公司进行检测。
处理措施:对安义县恒兴春石材加工店查封停业;责令江西安达电子有限公司整改、立案处罚。整改情况:1、2018年6月21日县环保局对安义县恒兴春石材加工店进行了现场查封,县供电部门对该石材店进行了断电处理;限期30日内拆除所有的生产设备。2、县环保局立案处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安环行罚告[2018]10号),责令江西安达电子有限公司停止燃烧木板、废纸、废塑料,改用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并处以3万元罚款。3、龙津镇政府近期将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江西安达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正在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4、县市监、安监等部门各自依照职责对江西安达电子有限公司开展督察。
投诉人诉求:松湖镇港北村旁边有一家养猪厂(私人养殖厂没有名字,具体位置不详,只知道厂主叫黎建华,投诉人说村附近只有一家养殖场),废水直排,污染河流,未批先建。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
6月21日收到诉求后,松湖镇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前往港北村东奇自然村进行调查,经松湖镇港北片挂片领导带领镇建保所、农综站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余建华家养猪场猪栏面积约900平方米,有母猪29头,肉猪及仔猪240头,养猪场建有一口50立方米沼气池,存在部分污水排放进入农田现象,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清栏拆除整改情况:1.限期在6月30日前进行清栏;2.7月5日前拆除到位。
投诉人反映:华影城对面这条大街,四季名城小区下面有十五家餐饮店,厨房的油烟管直接排到小区共有的烟管里面。油烟排不了的时候,就直接开窗户排。店面前面做露天烧烤,油烟直排。居民意见很大。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经核查,2018年6月22日进贤县城管委执法人员对15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信访人反映“油烟污染严重”问题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1、对进贤县阿凡驴乡下土菜馆、进贤县怡康烤羊腿馆等13家餐饮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15天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成后进行油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停业整改。2、对已停业的两家店面会加强监管,若其重新开业,督促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投诉人反映:乐化镇靠近梅岭山脚下有很多养猪场,比如杨泗村,刘庄新村,新村,下家垄村,挖里裘家村,老屋裘家村,这些猪场都没有一点治污设施,都是直排,而且都在村民家附近。严重污染环境。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
6月21日收到诉求后,经乐化镇政府分管领导带领镇建保所、农综站及相关村干部实地核查。1.岭背林场老屋裘家村只有一户裘德全养猪场,栏舍面积约1000平米,目前存栏肉猪500头,该猪场不属禁养区,已于2017年9月份建设了沼气池15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40平方米,并正在运行使用,该养殖户与附近种植大户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但有少量污水外排进入农田现象。2.新石村下家垄自然村有两户养猪场,其中一户徐敏养猪场栏舍面积约1400平米,目前存栏母猪3头,肉猪450头,该猪场不属禁养区,已于2017年9月份建设了沼气池15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60平方米,并正在运行使用,该养殖户与附近种植大户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但有少量污水外排进入农田现象;另有一户胡方武养猪场栏舍面积约700平米,不属禁养区,目前存栏母猪2头,肉猪134头,属小规模户,该猪场未建设治污设施,但采取干清粪方式,只有一个小型化粪池,污水经沉淀后,除附近村民用于浇灌菜地外,存在少量污水外排进入农田现象。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约谈养猪场负责人裘德全、徐敏、胡方武;2、要求三个猪场整改,立即关闭排污口,停止污水外排;3、要求胡方武养猪场新建沉淀池,并且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
投诉人反映:迎宾大道和汽车大道交界口旁边,有个洗沙厂,地下抽水洗砂,往旁边的地下排,污染严重。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1.2018年6月22日,南昌县水务局执法大队教导员钱和平、莲塘镇副镇长成传晓、莲塘镇环保办主任汤志红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工地通过抽取地下水用于作业情况属实。2.2018年6月23日,南昌县城管委金湖中队中队长喻亮带队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工地正在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要求其确保场地环境卫生。因此,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2018年6月22日,南昌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会同莲塘镇,对该工地抽取地下水的水泵、管路进行了拆除,将私自开挖的水井进行了回填。同时,责令工地负责人按照南昌县施工工地要求建设围挡,并接通自来水施工作业,并按照盾构泥浆分离要求建设相关的废水循环利用设施,确保盾构泥浆分离废水不外流。
投诉人反映:南昌县五阳镇an前张村有家非法加工汽车保险杠的企业(老板姓张),企业熔化机把汽车的旧灯旧车外壳粉碎和融化,操作时产生的气味很难闻,离居民区只有30多米,修理厂回收的旧保险杠,带机油的废水排到水沟,然后流到农田。污染了村庄的环境。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2018年6月21日下午,武阳镇环保办主任刘勇、南昌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徐刚键、洪维明到顺博塑料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发现厂区内堆放有大量塑料保险杠,有一台塑料破碎机,未发现加热融化塑料设备,也未发现保险杠及厂区地面上有废机油。据其负责人介绍,生产过程仅排放少量清洗废水进入旁边的沟渠,基本无其他污染排放。因此,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整改情况:2018年6月22日,南昌县环保局向顺博塑料厂下达要求停止生产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年6月24日,武阳镇政府已督促顺博塑料厂将设备拆除清理到位,并计划5日内完成对场地、物料的全面清理。
投诉人反映: 南昌市进贤县温圳镇工业园区里面的恒安镀锌厂没有废水治理设施,白天不排废水,晚上偷排废水。造成附近鱼塘的鱼大面积死亡。兄弟安居厂晚上生产排的烟很黑很浓,影响了我们居民的生活。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6月22日至6月25日期间,进贤县经济开发区人员和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转办信访件,对温圳工业园内南昌恒安金属表面防腐处理有限公司和江西安居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一)南昌恒安金属表面防腐处理有限公司污染防治建设情况。(1)废气安装了锌烟收集处理装置2套,处理工艺为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到水喷淋吸收塔净化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酸雾吸收塔2套,处理工艺为侧吸式集气装置+碱液中和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加热炉废气经24米高烟囱高空排放。(2)废水分别建设了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设计处理能力为100t/d,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生活废水设计处理能力为300t/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3)固体废物建设暂存间3个,危险废物暂存间一个,面积约4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2个,面积约80㎡。产生的危险废物锌灰、锌渣由有资质单位收购;废酸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现场核查没有发现废水外排口,也没有发现废水外排痕迹,并对雨水排放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综上所述“反映南昌恒安金属表面防腐处理有限公司没有废水治理设施,白天不排废水,晚上偷排废水情况情况不属实。(二)江西安居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装有多管旋风除尘+水膜脱硫设施一套、布袋除尘器+水膜脱硫除尘一套、布袋除尘器一套,喷雾机三台。经查,玻化微珠在停产时煤气发生炉处于保温状态,在新的生产周期重起时,因煤气发生炉产气温度不够需用鼓风机进行吹燃,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煤气溶度不够未送入膨化炉进行燃烧直接排放,同样在停炉时煤气发生炉内多余的煤气直接排放了,导致出现短暂的黑烟情况,每次大约持续6分钟左右,一个月会有4次这种冒黑烟的情况产生。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1、对江西安居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进环责改【2018】G-51号),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在30日内完成整改。2、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南昌恒安金属表面防腐处理有限公司废气及雨水排放口进行取样检测;对江西安居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报告出来视情处理。
投诉人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东泰路988号,恒生制衣有限公司里面有个洗牛仔布的车间,废水通过暗沟排到外面。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
2018年6月22日,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管委会会同区环境保护局到江西恒生制衣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经调查,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随后针对该公司废水通过暗管排放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排查,经过排查该公司服装水洗车间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厂内DN200管道沿该公司围墙从昌富路排入东升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2018年4月23日该公司委托江西润兴科技公司对废水经过第三方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为合格(达标),区环保局监测站对其废水进行取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公司厂区内没有其它排口及暗管排放废水情况,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情况属实,通过暗道偷排,情况不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未设置污水排放口标志牌。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1、责令该公司7天内补办污水排放口标志牌,园区管委会将定期对该公司进行巡查、拍照取证,确保污水排放口标志牌整改到位。对废水进行取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作处理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省儿童医院新址旁有一个排灌站,6月19日下午6点左右,排放污水至乌沙河里。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6月21日,红谷滩新区城环局就市民反映的问题到现场核实,经核实,情况基本属实。该问题反映的点位因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有污水通过截污溢流口溢流至新丰和电排站调蓄前池。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服务范围为红谷滩新区(除九龙湖片区)、新建区长堎片区及经开区部分区域,2017年10月前日均处理量为11-12万吨/日左右,由于沿龙潭水渠和乌沙河两岸的截污工程和黑臭水体的整治逐渐完成,进入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的水量急剧跳跃式增加,据估算大概为26万吨/日左右,而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导致有污水通过截污溢流口溢流至新丰和及老丰和电排站调蓄前池。新丰和电排站与老丰和电排站均在红谷滩新区辖区范围内,但管理权限是由市水务局负责。2018年6月18日,经市气象局预报提示,南昌市6月19日—6月22日有持续雷雨天气,其中6月19日、6月20日有中到大雨,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城市内涝问题,6月19日下午6点左右可能存在新丰和电排站、老丰和电排站对其调蓄池内的水位进行调控,将水位降至安全线下的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红谷滩新区积极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于2017年11月底完成了截污溢流堰、一体化提升泵站建设、雨污混接点整改等工作。(2)为了解决污水溢流进入电排站流入乌沙河的问题,市水务局从去年底就启动了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扩容工程的前期工作,已完成了市政府抄告、市规划局的规模论证和项目立项,目前正在同步进行规划报批、工程可研和工程初设。(3)由于扩容建设前期工作手续繁琐、时间较长,为了应急处理因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不足导致的污水溢流乌沙河的问题,市水务局及红谷滩新区、经开区和新建区已和江西金达莱环保有限公司积极对接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方式应急处理溢流污水,目前已出方案,下一步将加快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4)红谷滩新区对新丰和前池水面设置了约200平方米的生态浮岛,同时委托专业单位对前池水体进行生态修复,力争对水质进行净化。
投诉人反映:1.玉屏东大街的金桥慧景小区和公园一号小区、洪客荣英伦联邦小区、南天金源小区、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和附近的大学,晚上八九点或者十一二点有一种刺鼻气味,让人感到恶心。2.昌北经济技术发区的饲料厂,经常有一种发酵的酸臭味。3.经济开发区的废气污染严重,希望重点关注和巡查。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2018年6月9日晚,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至南昌绕城高架桥下、南昌市麦园餐厨垃圾处理厂、麦园垃圾处理停车场进行了巡查和监测,根据南昌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洪环监(2018)-QT-172-G号】,以上区域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硫化氢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标准,但氨超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标准。(二)2018年4月20日、5月24日,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先后对南昌国雄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指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二级新建改扩建标准(洪环监2018-QT-045-G号、洪环监2018-QT-105-G号),锅炉已改为燃气锅炉。2018年6月23日经开区蛟桥镇工作人员至南昌国雄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三)2018年6月11日,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南昌亚博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巡查,发现车间密封设施尚未到位、原料仓库未安装扬尘吸附设施,存在粉尘污染。为此,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洪环责改(2018)6036号);经开区安监局会同专家组于6月7日对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共11项安全隐患,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区消防大队于6月17日,根据临时查封决定书(洪经公消封字(2018)第0030号)进行了临时查封,6月18日,区安监局对南昌亚博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安全行政执法文书》(洪经安监现决(2018)4号)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停止使用设备,进行整改。6月19日,经现场核实,该企业未生产,但仓库内堆有部分散料、仓库封闭性不足,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该企业锅炉已改为燃气锅炉。2018年6月23日经开区蛟桥镇工作人员至南昌亚博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四)江西格力特水产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枫林大道936号加工基地现已停产,该厂将在共青基地生产。2018年6月23日经开区蛟桥镇工作人员至江西格力特水产饲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五)2018年6月16日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至南昌广联实业有限公司(正邦饲料厂)进行检查,企业已停产整改。2018年6月23日经开区蛟桥镇工作人员至南昌广联实业有限公司(正邦饲料厂)进行检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措施:南昌亚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散装原料已打包完毕,已对投料口除尘布袋进行更换,已增设雾炮机及清扫吸尘设备,将对仓库进行封闭。安监、消防等部门于2018年6月12日依法对南昌广联实业有限公司(正邦饲料厂)进行查封。南昌国雄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拆除了燃油锅炉,该公司现已停产。经开区管委会、南昌市环保局继续加强以上饲料企业环境监督,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督促部分正在或拟搬迁饲料企业,加快搬迁步伐。
投诉人反映红谷滩新区翠街,龙虾当家、田螺王、西北烧烤等九家餐饮店油烟扰民,投诉人对处理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安装净化装置没有效果,而是希望餐饮店安装超过居民楼高度的排油烟管道。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6月22日,红谷滩新区沙井街办、南昌市城管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区城环局、区市场质监局等单位对海航白金花园翠街沿街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海航白金花园翠街沿街餐饮店共计14家,其中一类餐饮店有“系马桩熊氏田螺王”、“龙虾当家”、“新大笨虾”、“东北一家人”、“老西北烧烤”、“乡下农家菜”、“道明小吃”、“抚州汤粉”等8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虽然餐饮油烟经过了油烟净化设施处理,但未能达到高空排放。二类餐饮店有“西尊比萨”、“溜溜羊肉粉”、“渔粉哥”、“马氏拉面”、“张记水煮”、“一方麺”等6家。经核实,居民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6月13日红谷滩新区组织沙井街办、沙井派出所、南昌市城管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区城环局、区环保分局、区市场质监局等单位组成综合执法队,责令翠街“系马桩熊氏田螺王”停止使用厨房设备,并现场对店面张贴了停业封条,同时要求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油烟净化器,经第三方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保检测达标后,办理开业申请手续。2、6月22日红谷滩新区组织沙井街办、沙井派出所、南昌市城管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区城环局、区环保分局、区市场质监局等单位组成综合执法队,责令翠街“龙虾当家”、“西北烧烤”等2家餐饮店停止使用厨房设备,并现场对店面张贴了停业封条,同时要求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油烟净化器,经第三方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保检测达标后,办理开业申请手续。3、由于原规划设计没有高空排放烟道,海航白金花园翠街沿街餐饮店油烟管道无法达到高空排放标准,所以要求一类餐饮店安装高效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4、新区要求属地沙井街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督促街道辖区范围内餐饮企业安装高效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二是加大对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做好油烟净化器维护保养,建立健全台账工作;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求所有一类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必须安装到位,油烟净化器必须定期清洗到位,做到定期检测油烟净化器,使油烟达标排放。四是红谷滩新区考虑到创业和便民需求及城市规划的历史问题,将根据检测报告及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并严格监管。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昌县九里象湖城海嘉路62号,有一排餐饮店(七、八家),厨房烟管对着小区内,晚上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2018年6月22日17时,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副队长万承永、队员樊友平到现场调查,发现多家餐饮店存在环保未备案、未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未监测的情况。其中胡子烧烤未装油烟净化器,来一碗未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直排。当天晚上,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分别在20时、23时两次进行检查巡查,未发现露天烧烤油烟情况。因此,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要求物业加强小区日常环境清理。
南昌顺达洗涤服务中心超标排放污水,污染南昌市取水口;根据新建县环保局批复,该洗涤厂主要为宾馆、学校、铁路等团体提供布类洗涤服务,但该洗涤厂在无消毒设施的情况下,洗涤医院布草(中标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t)。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
2018年6月22日下午,园区经贸局工作人员与区环保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对南昌顺达洗涤服务中心调查,查看了生产线和污染防治环保处理设施,经查:1、该中心分别有一台4蒸吨和2蒸吨的燃煤锅炉,均处于停止运行状态;有一台4蒸吨的天然气锅炉,处于试运行状态,已试运行2个月,准备报区环保局验收;2、该中心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衣服洗涤,环评批复的经营范围:从事宾馆、学校、铁路等社会团体提供的布类洗涤服务;根据国家洗涤行业卫生标准,医院布草洗涤在宾馆布草洗涤大项下,该企业自投产以来一直有从事医疗布草洗涤,并未超出行政许可范围经营;3、2018年6月已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污水检测,污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市取水口距此20多公里,不存在污染市取水口;一同前来调查的区环保局检测人员也提取了污水样本,对该企业污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排放标准;4、该企业2015年10月新购一台420万元德国进口连续式洗衣机(洗衣龙),但未向区环保局办任何手续。综上,诉求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限期对新增洗衣设备办理环评手续,环评手续办理完成前停止该设备运行。
投诉人反映:九江市修水县修河天街奥林华府小区附近有几家酒吧、KTV营业到很晚,噪音污染很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九江市修水县
6月22日凌晨三时,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启明、队员陈解平至修河天街四家歌舞娱乐场所:环球一号娱乐会所(修河天街18栋)、修水县麦浪娱乐有限公司(修河天街15栋)、修水县乐尚娱乐有限公司(修河天街13栋)和修水县夜色音乐会所(修河天街12栋)。检查时“乐尚酒吧”处于营业中,投诉问题属实。
限期整改,约谈(乐尚娱乐法人代表卓彪);规范营业时间,不得超时经营。约谈了其法定代表人卓彪。限期完善环保竣工验收,在营业期间做好相应降噪措施。
限期整改、约谈
九江市浔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后面风机房设备离居民住宅不到十米,晚上是噪音很大,影响休息。诉求:风机房设备远离居民区。
九江市浔阳区
2018年6月21日,浔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陈晖、谭斌、张沪江三人前往现场进行核实:噪音源为该院新建的肿瘤内科综合大楼一楼制氧机房排风机,离最近的居民房为30米左右。经监测,数据显示为50.3分贝,超出国家排放标准0.3分贝。投诉问题属实。
限期整改;浔阳区环保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院7日内向浔阳区环保局局作出整改方案。
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丁家山村,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去年到现在处于停产阶段,2018年5月份偷卖丁家山上的土,2013年-2017年该企业偷卖尾矿。投诉人诉求:希望检测农田是否受污染,并且和附近农田做参考样检测。当地政府公开人体镉检测数据。
九江市柴桑区
6月25日区环保局熊家春局长、冯海林副局长、监察大队曹盼再次到现场检查,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在运行。1.关于2018年5月份偷卖丁家山上的土。经走访港口街镇、港口街镇国土所、区国土局等相关职能以及港口街镇丁家山村支书,均反映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没有“偷卖丁家山上的土”的行为,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实。2.关于该企业偷卖尾矿。经调查,该项目废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公司是按照“废石防治措施”要求,对表面有价值的废石进行外销处理,其余废石用于回填露天采坑,进行处理。3.关于附近农田土壤检测事情。2017年11月21日,柴桑区政府委托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开展污染调查及编制港口街镇矿山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杉环公司等四家单位已完成补充调查采样工作,正在分析化验中,待分析化验结束、综合治理方案完善后,区政府将适时全面公开治理方案。4.关于公开人体镉检测数据。在省、市卫计和疾控部门技术支持下,柴桑区政府开展了矿冶周边人群尿镉含量调查,港口街镇在得知结果后,已向检测的村民一对一反馈了检查结果。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停产整改。柴桑区环保局要求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停产期间污水处理站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快矿区综合整治进度,在未完成整改,未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前严禁恢复生产。
九江市修水县宁州镇岗上村岗上碎石场,几千至一万方废料到处都是,越界堆放。水田被废料压掉无法耕种了。2016年答应我们把水田修复好,现在都没有做到。灰尘漫天飞,没有做防护措施。
九江市修水县
6月22日,修水县矿管局副局长陈秋生、环保局监察大队教导员周江涛、水保局预防监督大队大队长刘小伟等6名同志采取现场检查、群众走访和上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岗上石料厂厂区内的废料未按要求堆放,信访反映的“废料到处都是”属实。上料、破碎和筛分工序,未配套建设相应收集处理装置,厂区未做好防扬、防尘措施,信访反映的“灰尘漫天飞”问题属实。同时信访反映的“水田被废料压掉无法耕种”情况不属实。
属实(部分)
停产整改;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在未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及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不能越界堆放废料。
九江市湖口县舜德乡兰新村的若时湾村内有三个大型仓库,私人老板合伙将过期的日化产品大量堆放在存库内,给周边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九江市湖口县
2018年6月22日,由杨秋林(湖口县安监局副局长)、黄金星(舜德乡副乡长)、杨爱萍(湖口县环境监察大队队员)等采用现场检查、拍摄视听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核实:仓库窗户已全部密闭、电源已按要求切断。反映情况不属实。
湖口县安监局、舜德乡政府已督促业主切断仓库电源、密闭窗户、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位于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九威大道西面有八家砖厂,开拓页岩砖厂,鸿志砖厂,民东砖厂,鹏翔砖厂,元庄砖厂(另外三家厂名不清楚)废气均未经过脱硫、除尘处理直接排放。
九江市濂溪区
2018年6月22日濂溪区环境执法人员饶维和、李友立、时间对九江市濂溪区九威大道东侧页岩砖厂采取现场检查及调阅资料的方式进行核实:九江市开拓建材有限公司、九江鸿志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6月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目前已经采购脱硫设施,现在正在进行基础建设;九江市庐山区民东轻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2008年5月环评报告获批复,目前该砖厂已经安装脱硫设施,正在建设防腐防渗池;九江市元庄新型墙体材料厂2013年6月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现根据新的环保要求,已经安装好2套脱硫设施,正在建设配套防腐防渗池;九江联维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4月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今年3月底正式投入运行;九江永发页岩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2012年11月庐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目前砖厂脱硫塔建设基本完成,下个月初安装设备。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1.责令区环保局对全区各页岩砖厂进行监测排查,并对各厂脱硫除尘方案审核把关。2.责令区环保局对九江市元庄新型墙体材料厂、九江市庐山区民东轻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市开拓建材有限公司、九江鸿志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永发页岩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家烟气治理进展缓慢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并加强对全区各页岩砖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共青城市甘露镇茂新东村一家大型洗衣厂,无环保审批,洗涤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房后面的小山沟。
九江市共青城市
6月21日,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郑池明,环保局局长袁郝、园区服务局局长胡荣胜、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朱美楷、环保局副局长朱希华、环境执法大队4名队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一是该洗涤中心位于共青城市甘露镇前山村,洗涤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便投入生产,属未批先投产;二是运行时产生的洗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雨水管道,最终流入沟渠污染环境。反映问题属实。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责令共青城市共安洗涤中心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待手续完善后方能生产。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九江市浔阳区政府违法违规在原九江市化工厂严重污染地块建设安置房(花果园小区),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该小区未批先建,未对该地块土壤进行检测,而是在居民的要求下才委托江西省地矿局赣西北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然而该实验室无相应检测资质,且检测项目也仅限于土壤的PH值,未对其他特征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周边居民对开工数年后由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质疑。此外,江西省环保厅早在2009年就批复了庐峰高压变电站项目(选址九江化工厂),而后,浔阳区政府依然在紧邻高压变电站的地方建设住宅,明显违规。投诉人要求:1.在小区居民见证下,对该小区重新进行土壤和电磁辐射监测,并公布检测结果;2.追究浔阳政府违法违规行为。
九江市浔阳区
6月21日,浔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陈晖前往九江市环保局环评科进行询问核实:该安置小区位于九江市浔阳区东部花果园社区内,原九江市化工厂C地块,该项目报告书经九江市环保局于2013年6月4日进行了批复(九环评字[2013]80号);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绿化土壤满足《九江市花果园安置房项目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土壤标准”,该项目于2015年11月16日通过九江市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九环评字[号);旁边庐峰变电站属实,离小区内的最近居民楼为50米左右,根据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中辐射防护内容表明:该项目工频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功率密度、X-g辐射剂量率、环境氡气Rn符合相关国家技术规范。
属实(部分)
浔阳区环保局申请九江市辐射站进行电磁辐射监测。九江市辐射站暂定于2018年6月25日进行辐射监测。并邀请该小区11栋一单元和三单元两位居民、泊水湖街道工作人员董智鹏等人见证监测。现等九江市辐射站出具报告后将公示于该花果园小区社区。
九江市彭泽县金盛矿产有限公司在彭泽县龙城镇矶山村的露天采石场于2016年1月被政府关停后,私自恢复生产,这么长时间相关部门均未对其监管。该采矿场无环评审批、无污染防治实施、粉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处理。
九江市彭泽县
6月21日至24日,彭泽县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欧阳重乐,县矿管办副主任欧阳垂星,园区环保分局局长吴宣兵,园区挂职干部洪小军等人进行现场核实:投诉所反映的“金盛矿产有限公司私自恢复生产,无环保审批”不属实。但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没有除尘等措施,造成粉尘过大等现象确实存在,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停产整改。要求工程监管人员及园区城管加强日常巡查密度和监管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对主要设备进行密闭,加大场地除尘措施;增加场地及设备喷淋设施,同时,要求运转车辆不带泥上路;增加洒水车,对转运道路进行高频度洒水除尘;(4)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确保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工。
投诉人反映:1、澄塘乡宜丰工业园,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电瓶),废水直排,污染空气,废渣当场填埋。2、正在建的江西汇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电瓶)损毁农田,公众都未签字已通过环评。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水,大气,土壤
1.关于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废水直排,污染空气,废渣当场填埋问题。经调查,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车间和污水处理设施,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经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5月31日,江西省环监局联合宜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生活污水、清水池、朱坑水库及其下游一水塘(厂区外)取样监测,生活污水、清水池水样PH、总铅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2铅蓄电池行业排放限值。朱坑水库及其下游一水塘(厂区外)水样PH、总铅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表1中的Ⅰ类标准。由于该企业雨水在线监控数据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目前已停产整改,因此现场检查时不具备废气监测条件。通过现场检查,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有废气处理设施,2015年7月14日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目前企业现有生物质锅炉2台,一用一备,锅炉使用生物质谷壳为燃料,采用湿法除尘。目前,企业已订购燃气锅炉代替原有生物质锅炉但未到货安装,天然气调压柜等配套设施均已安装到位。2018年6月20日,宜丰县环保局以及宜丰县工业园管委会有关工作人员就该企业废渣就地填埋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询问了该企业相关人员,并聘请挖掘机对厂区裸露地面进行挖掘,共挖掘了3个点位。经调查询问,被询问人均表示该厂没有填埋过废渣,现场检查及挖掘过程中均未发现有填埋废渣的迹象。同时宜丰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被询问人员表示不清楚情况。2.关于江西汇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损毁农田,公众都未签字已通过环评问题。经调查,该企业在2010年和2011年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企业在土地平整过程中存在部分泥土经雨水冲刷流入下游农田、水圳的现象。经核实,该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程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但因部分被调查人不在家,环评公众意见调查表存在家人代为填写现象。
1.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停产整改,宜丰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吸取江西长新电源公司偷埋危废的教训,加强危废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行为。2.江西汇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停止该项目建设,重新选址。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奉新县冯田工业园,江西金环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染布)不定时偷排刺鼻气味。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
2018年6月14日,奉新县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到该企业周边及厂区内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时,该企业在正常生产,厂区内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企业厂界周边未闻到异味。6月16日白天和晚上、6月17日晚上、6月19日白天奉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又多次到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均为发现该企业排放异味。6月20日,江西省环监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也未发现排放异味。6月21日,再次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线索后,奉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又于6月21日白天和晚上、22日晚上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仍发现排放异味情况。查阅该企业2018年1月、4月、5月、6月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企业废气达标排放。根据奉新县环保局和工业园管委会日常监管和2018年4月7日、4月25日、5月13日开展“零点行动”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该企业存在不定时偷排刺鼻气味问题。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丰城市东方红大街155号住宅区,去年11月份,着了一场大火,上下楼的楼道和二楼的网吧都被烧毁,到现在8个月了,烧掉的垃圾、残留物,没有人清理,环境脏乱差,夏天气味难闻,影响楼上居民通行,诉求:希望解决残留垃圾。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经查,丰城市东方红大街155号新海洋网吧从2017年11月着火到现在一直停业,承租方和业主因经济纠纷一直协商未果,所以火灾现场一直未清理,楼道属金马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也未对楼道未进行任何修复。现场检查时确实存在火灾燃烧废弃物未清理,楼道未修复,留有很多残留痕迹,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22日下午,丰城市剑光街道环保办、东路社区责令业主崔建国立即对经营场地火灾废弃物进行清运,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拆除,6月22日下午17:00已拆除并清运完毕。同时责令金马物业对楼道火灾过火区进行清洗,重新刷白,并把楼道灯安装到位,加装单元楼道铁门,刷白工作在6月23日下午到位。
投诉人反映:位于高安市青城林语小区西区5栋楼下的一排餐饮店,油烟扰民,鼓风机噪音扰民。曾向高安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受理。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大气,噪音
经查,青城林语小区西区5幢楼下一排店面一总有7家餐饮店,7家餐饮店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其中产生油烟的有五家,五家产生油烟的餐饮店都没有专用烟道,其中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的三家,不产生油烟的有二家。举报反映油烟污染扰民情况属实。6月23日中午,高安市环境监察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对青城林语5幢楼下的餐饮店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数据为56.6dB、53.8dB,附合商住、居住、工业混杂区的排放标准。举报反映鼓风机噪音扰民不属实。
6月24日,高安市环保局对被举报的7家餐饮店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1.对五家产生油烟的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相关设施,办理相关手续,并告之三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户应将烟道通至楼顶并高于周边的建筑物;二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户要安装油烟净化器,将烟道通至楼顶并高于周边的建筑物。2.对不产生油烟的有二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补办工商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3.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营业;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柘塘村,宏安采石场,爆破的烟雾,粉尘污染严重,运输的货车把公路压坏。曾向区政府、环保局反映过,未得到答复。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经查,该采石场在爆破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厂区路面未全部硬化、未建设冲洗平台导致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经查,该采石场运输车辆运输路线主要为从采石场到柘塘村大石南组再到宜慈公路。该采石场到柘塘村大石南组路段是由宏安采石场自行出资修建的,柘塘村大石南组到宜慈公路路段由慈化镇政府修建。现场检查时,该采石场到宜慈公路路况良好,未发现公路损坏情况。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1.袁州区环保局对宏安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在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2.该采石场环保设施简陋,生产过程中未采取任何粉尘抑制措施,导致扬尘较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款规定,袁州区环保局对其给予行政罚款贰拾万元的处罚。
宜丰县北门水库造纸厂直排耶溪河(排污口设在水电站出水口处),导致耶溪河水质发黑发臭。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经查,被举报对象宜丰县北门水库造纸厂实为宜丰县南方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宜丰县北门水厂取水口下游1000米左右,北门水电站旁。经水务公司实地证明该企业不在饮用水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经核查,该企业从2018年5月22日起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未发现生产迹象;该企业安装了污水处理及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未发现直排现象;该企业的排水沟,位于北门水电站下游100米左右,检查时水质较为清澈,排水沟的水汇入耶溪河后,未发现耶溪河水质发黑发臭现象,该排水沟主要排水为该企业雨水、生活污水、处理后生产废水以及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未发现有偷排痕迹。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雨污分流不完善,原料堆放场所不规范,未建堆放钢棚,压泥机产生的污泥堆放在厂区泥塘,未规范污泥堆放场所,下雨时污泥堆放处污水及厂区地面雨水汇集至排水沟可能造成浑浊的水流入耶溪河。同时,该企业一季度COD在线监控数据多次超标,宜丰县环保局于2018年5月18日对该公司的在线监控进行了核查,并在其废水总排口取样2瓶,监测结果显示COD数据(185mg/L)超标。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6月22日,宜丰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2018年5月18日废水总排口COD数据超标行为处16万元罚款;对随意倾倒污泥(一般固废)处7.8万元罚款。同时责令该企业妥善处理污泥,完善雨污分流,确保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总排口汇集排水沟不会造成浑浊的水流入耶溪河。
石市镇石崖滩村外南组一砂场常年在锦江河采砂,该砂场距离镇自来水取水口1.5公里,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常年采砂导致河岸水土流失严重,水体浑浊,机油泄露污染水源。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经查,该砂场距离石市镇自来水取水口上游2公里左右,位于石市镇自来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2017年12月划定)。该砂场有1艘采砂船,2艘运砂船,2艘废弃的运砂船,吊机2台。2016年宜春市水利局批准了该砂场的采砂许可申请,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该砂场于2018年5月22日被宜丰县采砂办、石市镇水务站、石市供电所联合断电以来,至今未采砂。其间,6月3日宜丰县公安局、检察院、河道采砂办联合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章)非法采砂行为的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自行切割设备,处置好采砂船。针对信访反映采砂导致河岸水土流失、水体浑浊,机油泄漏对水源污染存在一定影响的问题,调查组分析认为举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6月21日下午,宜丰县水务局和石市镇当即商定拆除方案,迅速组织人员,调集相关拆除工具,对该砂场的吊砂设备实施了切割拆除;同时,宜丰县水务局对采砂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赣宜丰水责字[2018]第07号),责令其立即将所有船只驶离保护区,逾期不履行的将依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位于袁州区柏木乡柏木村大石堪村的金鼎采石场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直排,粉尘污染严重,对周边农田、土地造成污染,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违规毁林,造成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使用炸药造成附近居民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存在安全隐患。2016年起,从多次向乡政府、袁州区、宜春市反映,均不了了之。投诉人诉求:彻底关停该采石场,并对村民是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水,大气,土壤,生态
1.经查,该采石场于2017年10月12日取得了环评批复,但目前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采石场配备了一台雾炮机,传输带、反击破料口、一级破碎料口均安装了喷淋设施,但因为破碎工序未进行封闭,存在粉尘外泄现象,同时由于厂区路面未硬化,车辆运输会产生扬尘;该采石场矿区距离最近农田100米左右,采石场废水主要是雨水,废水经过未硬化的沟渠排入一个未硬化的沉淀池后排入采石场下面的一个小山窝,但未排入农田。2.2018年6月24日上午,袁州区林业局林地办主任付小根、干部赵远星、尹友生及森林公安治安干警张冬红、叶建军、江宇到采石场进行了现场勘查。经确认,该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37.6亩,因占用林地面积超过行政处罚标准,案件现已移交袁州区森林公安,并进入司法程序。3.经核查,曾有周边村民到柏木乡、村两级反映该采石场在爆破过程中造成附近居民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的问题,柏木乡和金鼎采石场对此事很重视,专门召开了会议协调此事,并于2018年5月7日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金鼎采石场请了江西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爆损进行了司法鉴定([2018]JXBZ-建签字第071号)。司法鉴定的结果为,该企业爆破施工的影响范围为363米,而企业与最近的村庄距离600米,爆破施工不会对影响范围以外的一般民用建筑安全性产生明显影响。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1.袁州区环保局已对金鼎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袁环责改通[号),责令其停产整改,在9月23日前,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未通过环评验收前不得复产。同时,鉴于该采石场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过程中长期未采取有效粉尘抑制措施,导致大气污染,袁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对该采石场处以行政罚款拾万元处罚。2.该采石场毁坏林地案件已移交袁州区森林公安,并已进入司法程序。
萍乡市芦溪县快活岭毛巾厂,距袁河一公里远,挖了一条一米深的沟通往袁河,通过320国道,埋一条暗管,黄色污水偷排河里。
萍乡市芦溪县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萍乡市芦溪县快活岭毛巾厂,距袁河一公里远,挖了一条一米深的沟通往袁河,通过320国道,埋一条暗管”的问题部分属实。嘉鑫公司于2004年私自开挖沟渠铺设管道,该管道设计从地下穿越320国道,经过芦溪镇塘里村、江霞村,最后通往袁河,但由于村民反对和县环保局不允许违规排污,该管网仅部分建成未投入使用且进水口已封死,排污口未接入该管网。(二)、关于投诉人反映的“黄色污水偷排河里”的问题不属实。该管道在建设时,由于村民反对和县环保局不允许违规排污,因此该管道仅部分建成未投入使用,一直废弃未用,且部分管道已被附近村民拆除。江西嘉鑫纺织品有限公司于2010年建有污水处理设备并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做到了达标排放,未从该管道排过污水。且该公司由于自身原因已于2017年3月停产至今,故反映的“黄色污水偷排河里”的问题不属实。(三)、该公司于2017年3月正式停产,并于2017年7月向芦溪县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现已破产关闭,芦溪镇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5月31日拆除辅助生产设备燃煤锅炉,原废水沉淀池已加盖雨棚,废水已全部转运至芦溪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建立转移台账。
处理措施:立行立改、限期恢复原状。立行立改,芦溪镇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6月22日将该管道全部拆除,恢复原状。
投诉人反映:丹江街丹江村马家冲小组内的池塘旁边有一家养猪场(老板姓李)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萍乡市安源区
1.经调查,该养猪场猪舍面积约200平方米,建有约50立方米的沼气池。该养殖户养殖近2个月,调查时沼气池未满,未发现污水直排,但存在少量污水渗漏现象,并对周边环境造成轻度污染。水冲式清粪未采取固液分离措施,未配套建设污水储存池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清理不及时,并有异味散发。2.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调查发现,该养殖户是在停养状态下,在街、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空栏场地租给外地人开展养殖活动,未在农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2018年6月22日,由安源区农业局《函告》丹江街道办事处,对该养猪场进行关停,并于7天内关停到位。2.由丹江街道办事处责成养殖户雷选国立即清运生猪,并对场地内残留的粪污进行清理。3.生猪清运、粪污清理完成后,要求养殖场地所有人李友文立即对养殖隔栏进行彻底拆除,并签订退养关停承诺书。
投诉人反映:金山镇小水村的萍峰纸厂废水渗透入村民的井水中,味道难闻,噪声扰民,环评不符。曾到很多部门反映过,但都未得到根本解决。
萍乡市上栗县
水、噪音、大气
1.关于群众反映“金山镇小水村的萍锋纸厂废水渗透入村民的井水中”的问题不属实。该公司配套建设一套5000吨/日的废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废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输送到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总排口外排。2018年6月22日,上栗县人民政府本着对当地百姓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县卫生防疫站技术人员对临近该公司的周边百姓用水点进行了取水监测,6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数据显示用水点的水质均符合GB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关于群众反映“味道难闻”的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由于近期气温偏高,该公司浆池和废水处理沉淀池内的纸浆和沉淀的细小纤维高温发酵产生了气味,而这些设施并未进行密闭,因而导致气味散出。3.关于群众反映“噪声扰民”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公司主要的噪声源是机械噪声和车辆搬运噪声。上栗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标准。但可能存在晚上搬运时操作不当,会造成瞬间超标现象,对周边群众夜间休息造成一定影响。4.关于群众反映“环评不符”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一期项目于2008年12月经萍乡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萍环评字[号),于2011年7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二期扩建5万吨/年鞭炮纸生产线,于2013年建设,2014年11月经萍乡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萍环评字[号),2016年7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县环保局按照重点监管企业的要求,对该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未发现环评不符的现象。5.关于群众反映“曾到很多部门反映过,但都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不属实。近三年来县工信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均未接到关于上栗县萍锋纸业有限公司的信访投诉件。县信访局共接到7次信访件,已全部答复并办结。县农业局于2015年接到过一次信访投诉,已作出答复,并出具了处理情况的说明。经对上栗县环保局近三年以来信访台账的查询,涉及该公司的信访投诉自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共有11件,上栗县环保局按照工作程序对该11件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了信访人。调查核实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该公司非法占用2.8亩土地扩建厂房;该公司未办理林地行政许可手续,违法占用林地8.77亩。
(一)该公司正在对浆池和废水处理沉淀池进行密闭,完工后将有效减少异味。(二)2018年6月5日上栗县国土资源局发现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2.8亩扩建厂房,对其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处理。(三)2018年6月21日上栗县林业局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对上栗县萍锋纸业有限公司立案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8.77亩。(四)由金山镇人民政府责成该公司和当地农村环卫部门立即对区域内乡村路段的卫生彻底整治,并加强日常清扫、降尘,确保清洁卫生。(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杜绝夜间高分贝机械噪声和车辆搬运噪声的产生,减轻偶发瞬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反映萍乡市莲花县良坊镇良山村的良山砖厂离村庄只有200米左右,该厂用煤灰和工业用盐做燃料,刮风的时候会闻到难闻的气味,现在白天不生产,就晚上生产。别的砖厂都拆掉了,就是这家砖厂还在生产。
萍乡市莲花县
良三砖厂厂界最近的居民住宅距离砖厂边界约300余米;该厂主要原料是煤矸石,没有使用工业盐和煤灰做燃料;因企业窑炉废气治理设施效率较底当气压低刮风时,可能会闻到窑炉气味;2017年11月砖瓦行业专项整治以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莲花县总共有14家砖厂,经过专项整治,5家工艺落后砖厂进行了拆除,保留的9家砖厂均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生产;未办理林地占用、国土用地手续。
莲花县环保局责令该砖厂完成主道路硬化和脱硫塔安装,未完成整改,不得恢复生产;莲花县国土局对该砖厂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未取得国土用地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莲花县林业局对该砖厂下达了《停止侵占林地行为的通知》,责令其未取得林地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由莲花县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就政府相关部门对该砖厂监管缺失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江边村官潭组邓军的养猪场。黄泥湖村楼塘组,曾文龙养猪场。蓑衣塘组,袁辉林的养猪场。投诉人认为可养区的规划非常不合理,三家猪场都存在气味难闻,污水直排至河里,污染村民生活用水及地下饮用水的问题。
萍乡市湘东区
1.“投诉人认为可养区的规划非常不合理”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湘东区历来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自2015年以来,湘东区相继出台了《湘东区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持健康发展的意见》(湘府办发【2015】35号)、《湘东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湘府办发【2016】31号)、《湘东区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府办发【2017】96号),上述文件均根据国家出台的多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规范,并结合湘东区畜禽养殖的实际,在征求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三家猪场都存在气味难闻,污水直排至河里”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三家猪场都存在气味难闻”属实,“污水直排至河里”部分属实。经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该三家养猪场均采取人工清粪的形式,但由于未及时清理干粪等原因,三家猪场都存在气味难闻的情况。3.“污染村民生活用水及地下饮用水”的问题不属实。6月24日,调查组对周边住户贾爱香、邓桂英、胡春兰、张开云、袁秋生、彭小萍等进行了走访,均反应对周边生活用水及地下饮用水未受到影响。为进一步掌握周边村民饮用水水质状况,确保当地村民饮用水的安全,2018年6月22日,东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湘东区疾控中心,对2家养猪场附近居民进行了取样检测(取样标本1为袁辉林养猪场邻居袁秋生家深井水,距养猪场约30米;取样标本2为曾文龙养猪场附近胡春兰家深井水,距该养猪场下游约50米;邓军养殖场附近无水井),检测结果待10天后出具。4.经湘东区林业局现场测量核实,该三家养猪场均未占用林地。
1.2018年6月21日,湘东区农业局对3家猪场分别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邓军养猪场扩大沼液池的建设,禁止粪水外排;曾文龙养猪场新建沼气池,干粪堆场,禁止粪水外排;建议袁辉林养猪场用水泵抽向农田及茶林地,完善粪污处理消纳协议及台账,同时要求该三家养猪场的干粪、沼液水农业综合利用和搞好猪场清洁卫生与消毒灭源工作,减少臭味的产生。上述整改任务,要求于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将函请东桥镇人民政府依法取缔关闭。2.针对该三家猪场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问题,2018年6月25日,湘东土地管理分局《函告》东桥镇人民政府,在该三家养猪场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2014】127号)规定,督促该三家猪场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
投诉人反映:位于上栗县东源乡竺塘村一组的龙山采石场,恒盛采石场。非法爆破,违规开采导致地下水枯竭,碎石的噪音、扬尘大。诉求:离居民区只有一百米左右,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停产,搬迁。
萍乡市上栗县
水、噪音、大气
1.群众反映“非法爆破”的问题不属实。通过调查核实,上栗县东源乡龙山建材厂、上栗县恒盛建材厂均与上栗县平安爆破服务公司合作。(该爆破公司于2008年8月1日成立,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月28日至2019年7月9日)龙山建材厂于2016年5月1日开始与上栗县平安爆破服务公司签订爆破服务合同;上栗县恒盛建材厂于2016年9月2日开始与上栗县平安爆破服务公司签订爆破服务合同。两厂均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爆破生产。该爆破公司采用新型电子雷管对爆破网络进行延期间隔爆破,严格控制爆破时间、爆破方向、减少爆破药量等减少爆破后带来的震动幅度,减少了对周边生产生活设施的影响。2.群众反映“违规开采导致地下水枯竭”的问题部分属实。上栗县东源乡龙山建材厂于2016年3月办理采矿许可证,上栗县恒盛建材厂于2016年6月办理采矿许可证。经调查组现场核查该两厂均存在擅自越界开采行为。经现场走访,对两厂300米安全范围内的百姓了解情况,当地百姓表示暂时未出现过地下水枯竭的问题,百姓时常生活用水还是不成问题,但根据气象部门相关数据显示,上栗县的降雨量今年较历年同期平均值下降40%。偶尔出现干旱现象,周边水井、水塘水位有所下降,导致农田缺少灌溉用水存在紧张现象。由此可见,今年东源乡地下水有所下降是一个普遍现象,干旱是主要的原因。经调查,该两厂现有开采的最低水平面均高于周边老百姓的水塘、水井水平面,故无明显证据证明今年以来周边水塘、水井的水位有所下降现象与该两厂有直接关系。3.群众反映“碎石的噪音、扬尘大”的问题部分属实。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两厂在破碎工序、筛分工序都已采取密闭措施有效防止粉尘外排和降解噪音,皮带运输工序已安装洒水降尘设施,配备了洒水车和雨雾炮机对厂区扬尘起到明显降尘作用。但两厂在装载物料过程中均存在少量石土洒落,造成扬尘现象。4.群众反映“离居民区只有一百米左右,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停产,搬迁”的问题部分属实。上栗县东源乡龙山建材厂于2017年12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栗县恒盛建材厂于2017年5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96号令安全距离的规定,两厂1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距厂300米范围内共有26户居民,其中上栗县东源乡龙山建材厂300米范围内共有23户居民房屋,均已签订相关征购或租用协议,上栗县恒盛建材厂300米范围内共有3户居民房屋,已签订租用协议,目前300米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均已搬出,且已拆除8户。调查核实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上栗县恒盛建材厂未办理林地行政许可手续;该两厂厂区内原料堆场、皮带输送敞开均未做封闭处理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未完善。
(一)针对两厂存在擅自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1.上栗县地质矿产局2017年9月25日对上栗县东源乡龙山建材厂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责令退回到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017年10月9日已立案调查,没收越界开采违法所得,并处罚款8.66万元。2.上栗县地质矿产局2018年4月23日对上栗县恒盛建材厂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责令退回到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018年4月27日已立案调查,没收越界开采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2.24万元。(二)针对上栗县恒盛建材厂未办理林地行政许可手续的违法行为,上栗县林业局就该厂非法占用林地71.47亩的案件,已于2018年6月23日移送县森林公安局处理。(三)2018年6月25日上栗县环保局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两厂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在6月30日前对原料堆场、皮带运输工序进行密闭,完善地面径流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确保厂区废水经沉淀后达标排放,逾期未整改到位,将责令停产整治。并各下达拟处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加强对装载物料管理,避免在装载过程中石土洒落,造成扬尘现象。(四)由上栗县人民政府组织联合调查组,就县林业局监管缺失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投诉人反映:赣州市宁都县县城美食街国美电器西侧和居民楼之间公共通道的“乡下基美食”晚上油烟、噪音污染严重。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6月21日收到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分管领导立即召集县城管局、县环保局、梅江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调查核实,“乡下基美食”主要经营水煮、烧烤类食品,经营时间一般不超过凌晨一点,其经营场所设在巷道内,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后,我县于6月21日对“乡下基美食”经营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6月22日对该经营业主廖集格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对廖集格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廖集格停止营业。目前,“乡下基美食”已停止营业。
位于信丰县天光村的天光猪场,将猪粪倒在广东省南雄市黄坑镇井水窝农庄,及嘉定镇龙舌村、古陂村果树山上。阳光村的阳光猪场,将猪粪倒在嘉定镇龙舌村、古陂村果树山上(天光猪场、阳光猪场为温氏集团所有)。嘉定镇的诸信实业有限公司将猪粪倾倒在广东省南雄市的水库,信丰县走马龙水库、蓝口水库。曾向江西省环保厅反映该问题,没有处理结果。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经调查,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如下:1.关于“天光村的天光猪场,将猪粪倒在广东省南雄市黄坑镇井水窝农庄,及嘉定镇龙舌村、古陂村果树山上”的问题。2017年到2018年6月,信丰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与猪粪承包人(夏慈华)签订了《猪粪承包合同》。经调查确认,夏慈华将发酵处理后的猪粪售往各地果园用于有机肥使用。广东南雄黄坑镇井水窝农庄果园所使用的有机肥(猪粪)为夏慈华提供,购买的是该公司通过发酵处理后的猪粪,未发现直倒水库情况。2.关于“阳光村的阳光猪场,将猪粪倒在嘉定镇龙舌村、古陂村果树山上”的问题。2017年,信丰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阳光种猪场与赣州归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嘉定镇龙石村)签订了《猪粪运输承包合同书》;2018年1至4月该猪场与信丰县永吉蚯蚓养殖合作社签订了《猪粪有机肥承包合同》;因前两者无法消耗该猪场的全部猪粪,2018年5月后,该猪场又与承包商傅联操签订了《猪粪承包合同》。经查实该猪场发酵后的猪粪确实售往各地果树山上,但系作为有机肥使用。3.关于“嘉定镇的诸信实业有限公司(实为古陂诸信实业有限公司)将猪粪倾倒在广东省南雄市的水库,信丰县走马龙水库、蓝口水库”的问题。2016年3月起,该猪场与江西丰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猪粪生产有机肥承包合作协议》,主要用于生产商品有机肥。经现场核实,询问信丰县走马龙水库负责人和广东省南雄市罗田水库(即信访人反映的蓝口水库)等相关水库承包人,未发现有古陂诸信实业有限公司猪粪倾倒水库现象。综上,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但其为正常购买使用猪粪作为果园有机肥(或商品有机肥原料)使用,不存在乱倒猪粪情况。
.加强宣传消除群众误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由于整改时间紧,在快速落实整改措施中忽视了对垃圾填埋处理技术等整改措施的宣传,造成了百姓误解。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宣传,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到整改行动中来。2.加快完成整改项目建设。进一步督促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安西镇政府严格按照相关环保工作要求,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质量。3.加快推进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今年年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乡镇垃圾将中转到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投诉人反映:投诉人反映政府6月11日处理结果弄虚作假,与2016年环保督查相似。全南新资源稀土有限公司(老板张小军)倾倒废渣于投诉人果园鱼塘,污染环境。投诉人举报一次当地政府就去看一圈没有后续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
经调查,龙井坳矿点已于2008年年底停产关闭,通过实施综合治理和复垦利用等措施,该矿点植被恢复良好,未发现土壤、水污染情况。2018年6月17日下午,经全南县环保局、县矿管局工作人员当面问询信访人钟永龙,钟永龙承认不存在废渣埋入果园的情况。赣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以及全南县政府副县长刘婷婷组织县环保局、县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及陂头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7日、6月16日至19日、6月20日至22日,到现场对投诉问题进行了实地勘查。现场勘查发现,龙井坳稀土开采点已停产关闭10年,矿点现场无任何稀土开采行为和设备设施,原矿点废水和废渣污染问题已经治理,无污染迹象,水土流失的问题也已治理完毕,矿区植被长势良好。
投诉人反映赣州市全南县陂头镇星光村龙井坳,全南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开采稀土矿,造成土壤和水源污染,也影响了投诉人的鱼塘和果园。投诉人对6月11日县政府公告不满意,认为公告中把公司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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