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欠了20万债怎么办,有没有要人顶罪,或者其他什么的,签什么合同也行。有的话联系下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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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本人没有吸毒 现在在派出所有我案底 那时候被抓进去手机不可以打 就叫我签名画押 如果我有吸毒
你好 律师是这样的 14年再网吧上网被验尿 验出吸毒 但我本人没有吸毒 然后被他那里的警察抓进去了那晚是9点左右然后在里面做了材料就被放出来了 现在在派出所有我案底 我该怎么办 那时候被抓进去手机不可以打 就叫我签名画押 还有按指纹 我说可以通知家长吗 他说不可以 如果我有吸毒 我也不可能那么快就被放出来呀!他那里签字都是我来签我爸我妈的名字 我朋友说我可能被他们拿去充数的 我现在该怎么办呀?
提问者:wl9259***时间: 09:46:25地点:1个回答
你好,该情况建议向公安机关上级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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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向法庭提交对方拒收房款的相关证据。
答: 首先要看你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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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现在不能武断的答复你,因为案件中有些问题你没能表述清楚,我需要先把案件情况详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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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公司的工商信息及产品信息。
回答:可以向工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
回答: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答:风险需要经过评估之后才会知道。
回答:你好,会累积上去的。。。。。
回答:有赔偿的,一般会有青苗补偿。
回答:如果没有立案的话人是不会进看守所的。
回答:这样的话可以走工伤保险程序。
回答:你是要找人诉苦吗?找错人了
回答: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违法的。但实践中不管。
回答: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可加微咨询
回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加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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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可以报警处理,涉嫌侮辱、诽谤。
回答:抚养权还是归父母所有的,作为兄长无权/
回答:会计算不履行期间的利息。
回答: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
发生工伤,先申请工
回答: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合同合法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回答:问一下社保局。。。。。。
回答:你好,这种情况一般要知道身份证号
回答:提车的时候发现颜色不对可以要求更换。
回答:你好,可以报工伤。。。。。
回答:具有瑕疵,建议重新签订或者补签
回答:已经构成违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回答:这种情况下找专业的公司处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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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公知说于欢有罪,百姓说于欢无罪,怎么办?人民陪审团该出场了!
公知说于欢有罪,百姓说于欢无罪,怎么办?人民陪审团该出场了!
美国辱母杀人案
2016年3月,16岁的男孩Bailey
Doggett与母亲在家,母亲的男友、37岁的John Conroy Jr.(没有武器)进来后与母亲发生激烈争执,一拳将这位母亲击倒在地。bailey回房取枪,连发五枪击毙conroy。beiley被控二级谋杀,2017年3月陪审团判决无罪当庭释放,理由是保护母亲的行为was
justified。
Doggett保护母亲的行为跟于欢是何其相似,但是结果却大不相同。“Bailey was justified in shooting because he was
acting in defense ofhis mother。”美国法律认为他为保护母亲而开枪的行为是合理的。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的基本架构是什么样的呢?
  一、法官,也就是代表主流精英层的一方;
  二、律师,代表金权精英层意志的一方,因为律师的本质是为金钱服务的;
  三、陪审团。代表大众的一方;
  四、听众席。
  在这个基本架构中,法官是审清案由的一方,也就是说,把整个案件的前后经过,审理清楚,让陪审团明白,但法官不能决定犯人有罪或无罪。
  决定犯人有罪无罪的是哪一方呢?
  陪审团。
  陪审团认为犯人有罪了,法官才能定犯人有罪。
  在整个过程中,有几个基本点令人注目:
一是代表精英层意志的法官,不能定罪,只能审理清楚;
二是陪审团一锤定音,有罪或无罪。然后代表精英层的法官才能判决。
  陪审团起到什么作用呢?简单的说,就是对精英层意志的不信任,对精英层意志的否定。那么,美国的陪审团又是怎么选择的呢?
  一般而言,是随机选择,随机抽选和抽签差不多,抽到谁是谁。
  但是,它还有对陪审团成员审核的程序,即,问你什么学历,懂不懂法律,知不知道案情。如果被抽选者回答是高学历,或者是律师或者精通法律,抑或了解案情,对不起,你被剔除出陪审团了。汉奸精英一定会说,呵呵,那不是胡来吗?其实,美国精英要的是道德审判,而非法律审判。换言之,也就是经过道德审判,才可以进入法律认定程序,也就是代表精英意志的法官审判。美国法律为什么必须经过道德审判呢?
  天下人都知道,人类最不道德的是精英层,不论是政治精英还是知识精英,经济精英就更不用说了。因为,精英层往往是逐利忘义、忘德的高手,或者是毁灭正义与道德的高手,如果一个人不具备毁灭正义与道德的能力,就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也无法进入精英层,除非毛文化成为主流文化。但是,一个国家的道德又是什么呢?
  它是维系一个国家民众共同意志的基础。
  拆除了这个基础,这个国家马上就完蛋。因为,这个国家内的人民就失去了共同意志。失去共同意志,就失去了国家意志。由此可知,国家意志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代名词。一个国家的宪法也好,其它法律也罢,只能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而不能违背人民的共同意志。违背人民的共同意志就是违背国家共同意志,从原则上说就是违法的。反对人民的共同意志,就是反国家的。这些基本原则,在文革期间得到了全面展现,正如张先生所说,美国不过是学习了文革文化而已。
  或许有人说,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它学无产阶级文化干嘛。其实道理很简单,资本阶级要想长期占据领导地位,就不能激火人民,被人民所推翻。虽然美国的知识精英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统治地位,但也从中看出他们非同一般的政治眼光和政治谋略。
  张先生说,美国的陪审团制是中国文革的翻版,事实上的确如此。由是观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文革具有人类的普遍意义。
  毛主席晚年创造的文化,是人类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
信息与环球都要为人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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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7-03-27 10:54
【辱母案】《我的自辩书》&亦涵&旗帜中流黑社会势力,穷凶极恶地闯进了被害母子的公司,敲骨吸髓。11个恶魔,围着手无寸铁的母子俩,惨绝人寰地进行着各种令人发指而下流的欺辱。亲友报案后,本来应该保护人民的警察,熟视无睹,拒不作为,任黑社会人渣继续作恶。继续对母子俩进行凌辱。22岁血气方刚的儿子,在悲愤和崩溃中一跃而起,为救母和自卫,抓起桌上切水果的小刀,拼命一搏,疯狂乱舞。其中,四个禽兽被刺中……一桩因涉黑团伙作恶,引发的血淋淋案件,讲述着正义和邪恶的较量,讲述着警察见死不救的邪恶,讲述着法官黑白颠倒,以国家法律的名义,沦落为黑社会帮凶,对人民进行羞辱的罪恶……母吾母以及人之母!无情的警察和法官啊,你们可有正义良知?你们可有慈爱的母?……题记&&&&&&&&&&&&&&&我被一群禽兽控制无助地看着母亲被欺辱此刻可怜的母亲也被禽兽团团围住肆无忌惮地羞辱我的心在悲伤地流血且奔涌着满腔的愤怒&妈妈我要救你我不能让禽兽如此残暴如此没有人性地对你进行侮辱可是我也被禽兽按住已经毫无反抗的力气&妈妈我亲爱的妈妈呀儿子怎么才能救你呀在禽兽的黑掌下我势单力薄妈妈妈妈呀儿子的精神快崩溃了&下流无耻的羞辱母亲的悲惨令儿子心如刀割我好恨自己呀恨自己没有能力拯救母亲于水火这种危难的时刻我怎么配做你的儿子&不能拯救自己的母亲我真恨不能一头撞死妈妈妈妈我在奋力地挣扎我想要一跃而起突然一线生机呈现&警察来了我们盼到了救星他们一定会施救惩治邪恶向母子伸出援手然而失望随即重重地袭来警察对着禽兽仅仅几句轻言细语面对母子的惨状他们视若无睹转身扬长而去消失了踪影&我再次被激怒了青春的热血在喷涌我奋力地跃起挣脱了禽兽的黑手抓住桌上的小刀对着一群禽兽几近疯狂地乱舞倒下了倒下了禽兽在血泊中嚎叫母亲从魔掌中脱逃&妈妈儿子终于救出你了我的泪水满面横流妈妈我不后悔为了拯救母亲我甘愿赴汤蹈火警察带走了我欺辱母亲和我的禽兽一死三伤得到了应有的恶报&为救母亲也是为民除害我何罪之有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我的心无比的骄傲亲手惩治了邪恶我深感青春的荣光任你盼我死刑任你判我无期我都坦然面对并接受因为我非常清楚我击毙了禽兽救出了母亲&我没有罪如果法庭一定要判我有罪那么我以为那并非是我的罪而是法官对国家法律的羞辱就像那几个禽兽当着儿子的面羞辱我的母亲一样那当是中国法律无尽的悲哀和耻辱&救母和自卫那是我作为人子的担当一个社会人民丧失了生命的尊严沦丧了道德的光辉世界将是一片混沌之河人类就是黑暗的深渊即便我走向死亡我的内心也没有悲伤因为我伸张了人间的正义诛杀了横行霸道的禽魔&我青春的生命闪耀着维护正义的荣光民不畏死奈何以死而惧之青春的热血喷涌在庄严的法庭上法官穿着法袍并以国家法律的名义在对人民进行着无情的羞辱难道身为有良知的中国人你也会熟视无睹&在无尽的感动和出离愤怒的交织中而作于南国桃花源
脚印是人生的轨迹,足迹会留下美好的记忆。
发表于:17-03-27 21:50
黄纪苏:青年于欢――过五关、捅四人
11:39:25&&来源:公众号“土逗公社”&&作者:黄纪苏
摘要:那时,在于欢的世界里,没有道德、感情、法律,只有一把刀,要杀光他们所有人。
  昨天,有网站编辑问我对于欢杀人案(见《南方周末》《刺杀辱母者》)的观感,我说,如果我是于欢,我也会拔刀。是人都会拔刀,除非他血管里流的是脓而不是血,除非他一口气退化到盾皮鱼甚至更低级的物种。
  其实,往远里想,于欢从一个青年走到一个刺客,他要经过好几道山海、嘉峪那样的雄关。
  第一道关,经济。
  如今老百姓存款一年也就是百分之一点几的利,吴学占放债一月就是百分之十的利。人家借了他135万,还了他184万,外加一套70万的住房,共250多万。搁一般人拿到这样的投资回报,早去庙里烧头柱香,把弥勒佛、文殊菩萨什么的谢遍了,可他却为着余下的17万比黄世仁还黄世仁。中国经济让那么多人载歌载舞,可在这个经济中最赚钱的却是炒房的和放债的――这个案件中,幕后黑手吴学占一手一个。饮鸩止渴的高利贷在聊城并非个别现象,各地因索债而剁胳膊剁腿的报道也时有所闻。
  第二道关,社会。
  中刀的那位杜志浩,捂着肚子跟人说“小子玩真的,把我挠了”,一听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即被镇压的“黑旋风”“大铁爷”之流,这些牛鬼蛇神如今在社会生活中不但起死回生,而且活得大摇大摆。“教父”、“古惑仔”在别处是艺术虚构,在这儿是新闻纪实。
  第三道关,法律。
  照理中国依法治国再加党的一元化领导,应该比哪国都容不下法外执法、私设公堂。警察来到现场,杜某之流按说应该换副嘴脸,装得一肚子委屈才对,可他们居然当着警察的面扣着于欢母子不让他们跟警察出屋,就好像他们是上一级警察似的。
  电影《万丈深渊》剧照&&图片来源:今日临安
  第四关,人性。
  讨债就讨债吧,暴力就暴力吧,您脱裤子、掏家伙、放黄色录像干什么?您难道不知道,一个正常人,更何况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见到亲妈被这样侮辱而不冲冠一怒、血溅五步之内,他未来会觉得生不如死,还不如无期徒刑呢。杜某脱裤子属于越过人性底线,于某抄刀子属于保住人生底线。
  第五关,智力。
  都什么时候了,杜志浩不争分夺秒冲向医院、冲进ICU止血保命,居然还有心思跟路人骂架。我不知道这是当打手当出的职业精神呢,还是从老板哪儿传染来的王者气势。东亚这一带人的智力据国外的调查是世界最高的,但利令智昏的精英阶级这些年总在提供反例。
  五道关,被几十年来精英所主导的历史一一敞开了大门,让络绎不绝的于欢持刀通过,这就是此起命案的实质和教训。
  注:原打算用“过五关,除四害”这个题目,但终觉后一半过于情绪化了――被捅的几位毕竟是也是可怜之人,愿他们早日瞑目或痊愈。
&&&&蔺草,洁白的灯心草,它有那孜孜燃烧的火焰。借住于广漠的原野,
发表于:17-03-27 21:51
人民网评:“于欢案”,亦揭开中小民企融资之殇
15:48:36&&来源:人民网&&作者:李泓冰
点击:3046&&&评论:&35
  这个周末,朋友圈满屏皆是“刺死辱母者”――22岁的于欢,用带血的刀刃捍卫妈妈的尊严,被判无期徒刑。舆论空前一致的愤怒,让最高检迅速回应并介入调查。然而,需要重新审视的,不独是于欢母子的遭遇,更是他们所代表的中小民企身后,无法逃避的民间借贷噬人的狰狞。
  于欢之母苏银霞,为了让命若游丝的企业继续喘息,向所谓地产商人吴学占(已因涉黑被警方控制)借月息高达10%的高利贷以周转,尽管此后偿还额相当于本金两倍,仍无法彻底清欠。于是,涉黑团伙的暴力催债张狂登场。让于欢举起那柄绝望水果刀的,不仅仅是非法拘禁和极端侮辱,也是民间借贷滋生的贪婪与无耻。
  于欢一案,将隐于地下N年、始终禁而不绝的民间高利贷恐怖行径,也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今日、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周转困境,统统大白于天下。类似的暴力催债事件,在长三角、珠三角,几乎每天都在隐秘中发生……
  苏银霞为什么不向银行借贷,而要主动踏入可怕的高利贷陷阱,甚至有报道说,她本人也涉嫌介入非法集资。那么,这张网究竟有多大?捕住了多少民企?
  很多小微企业,在正常融资渠道中走投无路。众所周知,银行钟情的信贷对象,要么是国企,哪怕亏损也不怕贷不到款;要么是长盛不衰的房地产。而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要从银行借贷,比登天还难。银行也振振有词,借钱给民企风险太大,一旦欠债不还,法院往往一摊手:执行太难。于是,地下钱庄这个毒瘤,在小微民企旺盛而无奈的需求下,越长越大。在惊人的厚利驱动下,涉黑性质的暴力催债此起彼伏。
  那么,面对民间高利贷肆无忌惮的嚣张,一些地方政府和警方何以无所作为?
  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上限不是36%吗?而各种高利贷早已严重超出,有法律界人士评价,吴学占从苏银霞手中获取的大部分本息,已是非法所得,不受法律保护。然而,接获报案出警的民警,面对催债人的恶劣行径,却极其轻描淡写,“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居然随即离开,置苏氏母子安危于不顾,悲剧于是发生。
  事实上,高利贷的获益者,往往不只是放贷人自己,为了保障“非法”生意的安全,这根利益链条常常会把某些官方人士环绕进来。有厚利可图,为“非法”撑开保护伞的那些力量,足以使放贷人猖狂。
  民间高利贷侮辱和伤害的,不仅仅中小民企,还有在他们提供的大量就业岗位上勤勉养家糊口的普通打工者,更有正在努力通过脱虚向实、寻找靠谱动能的中国经济。
  就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首先回应的,就是金融市场问题。他斩钉截铁地表示,“实体经济不发展,是金融最大的风险”,他还说,去年采取一系列措施,主要是为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所以金融机构还是要着力去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绝不能脱实向虚。
  相信正处在困境之中的中小企业主,会为总理这一毫无保留的支持感慨万千。而金融机构还能对总理的当头棒喝无动于衷吗?
  无数中小民营企业,正在用最草根的力量,拼命支撑起中国的实体经济。很难获得信贷支持的他们,不得不承担高昂的融资成本,却成为解决中国就业的最大功臣。据统计,我国私营企业超过1598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5073万户,从业人员达2.57亿,民营经济税收贡献超过50%,创造GDP超过60%,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超过64%,提供了超过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的新增就业岗位。
  如此功劳,值得被全社会尊重,更应得到金融业千方百计的支持而不是歧视。但愿,于欢一案,能提醒中国金融界正视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不要在已经脱实向虚的中国经济伤口上再撒盐,更不能在高利贷者身后助纣为虐……
&&&&蔺草,洁白的灯心草,它有那孜孜燃烧的火焰。借住于广漠的原野,
发表于:17-03-27 21:53
赵皓阳:辱母案――对“基层自组织”普遍黑社会化的恐慌
15:00:51&&来源:大浪淘沙&&作者:赵皓阳
点击:3028&&&评论:&21
  如何定义“黑社会”,是一件非常耐人寻味的事情。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黑帮、黑道、黑老大,大概都是指的一些穷凶极恶的“法外之徒”、“法外之事”。从法学上说,我国目前还没有严格的黑社会概念,新刑法只有“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这样解释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是一种独立于正常社会,具有反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心理及严密组织形式的犯罪团体。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最基本的特征是它自身的组织性、纪律性,行为的违法性、不正当性以及对社会的挑衅性、破坏性,对官方的渗透性、腐蚀性。
  之所以法律对于黑社会的定义比较含糊,是因为黑社会本身就是一件很难定义的事情。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之后,就开始制定符合文明社会运作、发展的相关规则,法律、政府、官僚体系、暴力机关等等,都是人类或者说是人类的统治阶级对社会规则的制定。然而自古以来,皇权不下乡成为了一个“惯例”,因为上层阶级的意志从来都难以有足够的力量来规定基层的方方面面,于是基层自组织就成为了所有人类社会的常态。在我们的封建社会,由地主、乡绅组成的基层自组织构成了一个封建国家最稳固的分子,而在现代社会,这个基层自组织从某种程度上表现为“黑社会”。
  当人类的文明制度无法深入到基层时,基层社会的规则就突出表现为丛林法则: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黑社会,具有明显的暴力特征,这就是丛林法则的突出表现――谁拳头硬,谁就说了算。我们看日本和台湾,黑社会都是维系其基层规则的“自组织”,构成了这两个政治体最基本的“细胞”。日本就不用说了,台湾的竹联帮、四海帮(外省人),天道盟(本省人)都是在政治、经济、娱乐圈有着很大的影响力。更不可忽视的是每一个市县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小黑帮,基本上就是一个社区和一个社区的自组织,我们看台湾县市选举的新闻,无论是蓝绿候选人,都要到每地黑帮老大去“拜票”。不过日本和台湾的黑帮已经相对“文明化”,很正常嘛,上层的规则在发展,基层的规则同样在进步。我们经常看国内网文感慨日本黑帮,说他们讲义气有规则,不欺妇孺彬彬有礼,收个保护费还要穿个西装鞠个躬,这只是整个人类社会“文明化”趋势的一个表现而已。从某种意义上讲,黑社会的“黑”是相对于上层阶级规则的“白”,然而上层阶级无力规定基层的秩序,只能将其定义为“黑”,并且尽量限制其不往过于违背人性的丛林法则发展(例如日本关于黑社会的相关立法,其实就是变相承认了黑社会的合法性,是一种上层规则对基层自组织的妥协)。至于这个“黑”黑到了什么程度,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在我国,经历了一次基层组织自上而下的退却,因此形成的基层自组织还远远没有进入“文明化”阶段,依然充斥着野蛮暴力的丛林法则。这次山东发生的“刺死辱母者”事件,就是一次典型的基层丛林法则。借高利贷无力偿还,黑社会组织就是运用了弱肉强食的简单逻辑对苏银霞进行了拘禁、暴力和侮辱;而他的儿子则是在这一逻辑下对黑社会组织做出了应有的反抗。
  这就是为什么当反抗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舆论会有这么大的反响――当黑社会发行高利贷的时候,法律不在、规则不在;当黑社会非法拘禁公民的时候,法律不在、规则不在;当黑社会殴打、侮辱受害人的时候,法律不在、规则不在;而当受害人的儿子奋起反抗,用黑社会的丛林法则反抗黑社会之后,法律和规则给与了他无期徒刑的惩罚。为什么普通人民会对这个事情纷纷鼓噪,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都生活在最底层,我们会很经常的经历这种法律、规则和文明之光无法照耀,而只能靠残酷的丛林法则来解决的问题。我们尊重法律,更渴望法律、法治社会,但我们为什么在这件事中对这个奋起反抗的儿子寄予了无比的同情,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现实的社会有太多的无奈。换作我们,当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家人受到了这样的侮辱,我们每个人会怎么做自己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顺便再多说说黑社会的另一个最典型特征――高利贷。高利贷同样也是所有(落后的)基层自组织的典型特征,是丛林法则在经济领域的体现。封建时代,地主、乡绅进行土地兼并的最重要手段就是利用小农经济抗风险性差的特征,发放高利贷,这种“驴打滚”的利率完全超出了农业经济可能的偿还能力,所以农民只有一条路可走――出卖土地和女儿。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站在“欠钱不还”的杨白劳这边,因为高利贷就是罪恶的、是反文明的、是任何理性的规则制度所不能容忍的。山东的孔圣人家族就是发放高利贷的好手,借以“孔子后人”的种种特权,孔府的地租、高利贷超过的其他乡绅的两倍、甚至三倍。“曲阜人民苦孔家久已”,所以文革的时候当地老百姓接机把孔家的祖坟抛了个遍,这都是几百、上千年积怨下的“天道好轮回”。
  “刺死辱母者”事件只是一个缩影,我们在基层组织的缺失,不能不使我们警惕。尤其是生活在三四线城市和县城的人,能够最明显的感觉到基层自组织黑社会化、基层官僚宗族化家族化、基层官僚与黑社会的同化。这种例子举不胜举,有感触的朋友大可在评论区里留言。
  曾几何时,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有史以来最完备的基层组织:在农村,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规范了农村制度的方方面面;在城市,一个个工厂、单位构成了最基本的基层组织,尤其是“单位”这个名字取得好,顾名思义嘛――传统计划经济年代往往是“前厂后院”,工人们生产生活在一个非常规范的区域,同时工厂配有自己的医院、学校、运动场、娱乐场所,人们生产生活的组织也通过“单位组织”和基层党组织规范起来。现在看看,大街上带着红袖标维持治安的,不都是白发苍苍的大爷大妈。不是他们闲的,咱们老了闲的也不会干这个,是他们经受过那个年代的熏陶与训练,他们真的是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小区门口每天都能看见这样的大爷大妈们在巡逻,所以说朝阳区群众不是一个梗,那真的是这些老人家们春夏秋冬一天天坚守换来的。说句玩笑话,十年二十年,当这一波人过世之后,谁还会替组织站街?等我们退休了会带着红袖箍上街巡逻维持治安?是不是感觉我仿佛在特意的逗你笑?
  为什么东北黑社会问题最为突出?当年中国下岗工人三千余万人,东三省就承担了近一千万。如此大规模的工人下岗、国企倒闭,彻底地摧毁了东北的基层组织。“白道”的退却和“黑道”的兴起从来是相依相随的。同理还有南疆,南疆的基层组织崩溃产生了更严重的后果,底层人民没有形成黑社会自组织,而是倒向了极端分裂势力、恐怖主义。
  2010年,南疆一位大毛拉接受采访时曾说:“失业是一个大问题。南疆地区大企业很少,一般效益也不好。喀什1970年建立的纺织厂,有8000人。后来工厂倒闭了,工人都下岗了。许多这样的国营企业,能解决很多人就业的,后来都倒闭了。这样社会上闲的人多,没有工作干,坏事就多了。”这位就是被被极端分子残忍杀害的居玛.塔伊尔大毛拉。这位大毛拉当了三十年的国企工人,后来服从组织决定,转向宗教当一位阿訇,然后又三十年从阿訇当上了伊玛目、哈提甫,成为一名大毛拉。就说这样精耕细作、从基层培养出来的人,他就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搬到哪里都心向着党国。
  为什么河北、河南、山东等地邪教盛行,也是一个道理。邪教,就是高级“黑社会”,它们的做法看当年招远麦当劳事件就知道了。去年邢台泄洪事件就是一次典型的基层组织能力缺失的事件,按理说12点要泄洪了,村支书怎么也得挨家挨户组织撤离吧,结果就发个短信通知了一下,就在半小时之前发了一下广播。看事后的新闻报道,这是一次标准意义上的“人祸”:
  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村民对于此次洪水最不满之处,就是洪水进入村庄以前官方的预警措施。当地村民称,除了在洪水进村前半小时左右的广播预警外,他们没收到其他任何预警,也没有见到网上传言所称“村支书挨家挨户敲门通知村民”的情况。
  邢台市委外宣办负责人高振魁也表示,在本次洪灾前,当地防汛办等部门对群众进行了预警工作,主要通过短信、广播、报纸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具体的预警发布频率他本人并不清楚,“但肯定是一直在发”。
  “有的村民当时可能已经睡了,没看到预警信息”。至于是否能够确定该村村民收到预警信息的问题,高振魁称,“我的手机上反正收到了(预警信息),他们(大贤村村民)估计都收到了,有手机信号的地方都大面积发了”。
  感觉这个够魔幻现实主义了吧,我告诉你还有更魔幻现实主义的事情。大水发生后,第一时间在现场组织救灾的,是当地教会。
  现在国家提倡“乡贤”,可以说是无奈之举,只是对家族、宗族势力在农村基层的重新统治的认可,“皇权不下乡”的年代恐怕又要再次重现。了解农村生活的朋友肯定知道,这种大家族、大宗族,其性质和处事方式跟“黑社会”没什么区别(本质上,大家族就是繁殖能力优越,就是自然选择和丛林法则的优胜者)。
  因此,在这个基层组织普遍缺失,基层自组织普遍黑社会化的今天,“刺死辱母者”新闻中的细节或许还有待商榷,但是人民群众的愤慨、不安、恐慌、焦虑,可以看做是长期压抑情绪的一个爆发。
&&&&蔺草,洁白的灯心草,它有那孜孜燃烧的火焰。借住于广漠的原野,
发表于:17-03-27 21:55
刺死辱母案:读完一审判决书,我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
15:45:38&&来源:&&作者:缓缓君
点击:8006&&&评论:&61
  昨天在《南方周末》看到了一则报道《刺死辱母者》,气到发抖。
  和朋友讨论时,她说:既然法院判了,就应该遵守,不然法律的尊严如何体现?
  我问:如果你被11个人控制住,有人脱掉裤子用极端手段侮辱你,你老公情急之下捅了人被判无期,你能接受吗?
  朋友呆住,然后很认真地说:不能接受。
  把母亲换成自己,把儿子换成老公,角色换了,逻辑没变,态度就完全反转。
  这就是法律和伦理的冲突。
  今天一早,《人民日报》发文称:“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
  这个案子我非常非常在意,但没有第一时间写,是因为我在等,直到我查到了“刺死辱母案”的一审判决书。
  仔仔细细读了好几遍,我才发现,这个案子远不止法律和伦理的冲突这么简单。
  女企业家苏银霞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高利贷借款100万(最初的报道是135万,判决书中显示为100万),口头约定月息10%,远超法律规定的36%年利息上限。
  苏银霞支付了本息184万元和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产,合计254万,却仍然无法还清高利贷。
  案发前一天,涉黑老板吴学占“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第二天,侮辱和虐待升级。
  涉黑团伙先是对苏银霞和她的儿子于欢进行了监视,母子走哪儿,催债者跟哪儿。
  紧接着,是辱骂和非法拘禁。
  杜志浩(死者)到来后,他们将这对母子强行带到了接待室,11名催债人围着这对母子,“什么话难听他骂什么,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
  然后,是殴打和侮辱。
  他们将烟灰弹在母亲苏银霞的胸部,还脱下儿子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儿子不忍母亲受辱,试图反抗,却被一群人按在沙发上,还被杜志浩掌掴。
  再然后,“杜志浩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
  究竟是什么样的“极端手段”?
  新闻中并没有报道,有“知情人士”称,杜志浩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掏出下体往他的母亲脸上蹭、往嘴里塞。
  “知情人士”的爆料尚未得到证实,但根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
  在20多分钟的时间里,苏银霞母子遭受着下体侮辱、打耳光、言语辱骂。“后期他们相互推搡起来。”如此场面令一同被困的公司员工马金栋感到事情不妙。她跑出办公室,让同事赶紧报警,“他们开始侮辱霞了。”
  然后警察到了。
  监控显示,晚上10点13分,一辆警车到达,民警下车后进入了办公楼。
  监控显示,晚上10点17分,部分人员送民警出了办公楼。
  从进办公楼到出办公楼,仅仅4分钟。
  根据一审判决书,多名催债者证言显示,民警当时表示:要账可以,但是不能打人,然后就出去了。
  这里有了案子的第一个关键点:民警是准备回去了还是出去调查情况了?
  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
  看到三名民警要走,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我站在车前说,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于秀荣回忆说。
  而警方的说法是,他们询问情况后到院内进一步了解情况。
  根据一审判决书,“部分人员(工厂员工)送民警出来办公楼,有人回去。”
  也就是说,当时的情况是:工厂员工还在办公楼内,如果民警真的是要了情情况,不应该是询问办公楼里的员工(目击证人)吗?毕竟,苏银霞母子还被11人非法拘禁在接待室,民警为什么要去院子了解情况?
  这是一个疑点。
  更耐人寻味的是,就在案发前一天,苏银霞曾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离开,被吴学占拦住。”然后就有了被按在马桶里的那一幕。
  由此可见,警察形式化的到场再离场,早有先例。
  我们可以在一审判决书的证词中找到答案。
  根据催债人李忠、么传行等人以及苏银霞、于欢母子的证词,捅人的全过程如下:
  民警离开屋子的时候,母子二人想要跟着警察出去,催债团伙拦住了他们,不让他们走。
  于欢挣扎时,催债人扣住了他的脖子,还对他进行了殴打。
  情急之下,于欢拿起了桌子上的水果刀,并对着这伙人大喊:别过来,都别过来,过来就捅死你们。
  杜志浩(脱裤侮辱苏银霞的那个人)作死冲了过去,然后就被捅了,同时被捅的还有其他3人。
  警察回到现场,民警向于欢要刀子,于欢说:“他们都出去了,我就把刀子给你。”等对方的人出去后,于欢就把刀子交给了警察。
  被刺后的杜志浩没有拨打120,而是自行驾车就医,途中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一个22岁的青年,他的母亲被11个人侮辱,而他被人按住不得动弹时,他愤怒,他恐惧,他咬牙切齿,但他还不至于绝望,因为还有警察。
  警察会维护公平正义。
  可当警察来了之后,却把他们母子丢给了暴徒,而欺凌和侮辱还在继续。
  换做是你,难道不会绝望吗?
  混乱中,你摸到了一把刀子,这成了你保护自己唯一的方式,你大喊别过,别过来,可暴徒还是朝你冲了过来?
  你会怎么办?
  马雅可夫斯基曾说:
  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在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绝望的于欢选择了反抗,造成一死三伤。
  于欢的辩护律师认为,于欢“有正当防卫情节、系防卫过当”,法院没有采纳。
  对此,北京刑辩律师王甫认为:“派出所处警”与“非法侵害继续”并不冲突,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处警是否让于欢认为他已经安全。
  显然没有。
  催债人对于欢母子的侵害是一种持续性的,不断升级的侵害。从最初的监视,到非法控制,辱骂,殴打,再到露出下体用极端的方式侮辱,直到警察的到来。
  可是,警察并没有阻止冲突,也没有把于欢母子带到安全的地方,反而把他们留给了那群暴徒。
  当法院判定“于欢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害的现实危险性较小”时,难道是相信放高利贷的人会懂法守法?
  至于所谓的“对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我就想问一问:
  强奸也不需要工具,是不是不带工具就不算强奸了?
  徒手杀人也不需要工具,是不是就不算杀人了?
  即便如此,判决书的23页赫然写着:
  法院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伤多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有人说,罪刑法定,这是任何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不然的话,法律的尊严又如何体现。
  但这个前提是,法院的判决必须是公正的。
  在“刺死辱母案”中,一审法院的判决公正吗?
  作为非法律界人士,我本不该非议法院的判决,但反复读了一审判决书,我觉得一审判决就是在侮辱人民的智商!
  当一对母子面临11个人的围堵、辱骂
  当一个儿子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人用下体侮辱
  当一个人发现警察到来后不仅没把自己带到安全的地方,还被暴徒掐脖殴打
  当一个人绝望到拿起刀子向暴徒嘶吼别过来,别过来的时候,暴徒依然冲向了他
  法院不怪涉黑团伙制造冲突,不怪警察处置不当,却要责怪于欢“不能正确处理冲突”,那么:
  请问一审法院,这种局面究竟是谁造成的?
  请问一审法院,怎样才算正确处理冲突?
  是不是要这对母子躺下然后对着暴徒说:来吧,尽情地侮辱我,蹂躏我吧。
  涉黑团伙非法侵入,非法拘禁,猥亵妇女(至少是猥亵),高利贷非法所得,法院惩戒他们了吗?
  没有,至少在事件闹大前没有。
  反而要受辱者赔偿暴徒。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这个案子的影响非常深远。
  如果一个地方的司法系统不能主持公平正义,就会有武松斗杀西门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如果一个地方的司法系统坏人可以肆无忌惮,好人要么任人宰割,要么被逼上梁山。
  如果一个地方的司法系统不能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时,法治外的丛林规则就会盛行。
  任何一个靠丛林法则生存的时代都不是好时代,任何执法不当与裁判不公都是对法律精神的背叛与戕害。
  我觉得很伤感,但更重要的是给这个案子一个公正的审判。
  舆论不应干预司法,但舆论有权利监督司法。
  最后,辱母不护,国家何御。
  这篇文章已经结尾了,但其实我并没有说完,因为我想说的很可能导致这篇文章被和谐。这个事件的本质,是黑道白道勾结后,基层治理灰色化的结果:地方乡绅的崛起和地方官僚勾结在一起。所以,一审法院不是傻子,它是在各方势力中搞平衡!
  缓缓君:985高校工科男,时代华语图书签约作者。有一些故事,也有一些观点;有一点理性,也有一点温度,新书《我就喜欢这样的你》已温情上市。公众号:缓缓说(huanhuanshuo520)
&&&&蔺草,洁白的灯心草,它有那孜孜燃烧的火焰。借住于广漠的原野,
发表于:17-03-27 22:19
【天下茶馆】老田评“辱母杀人案”:高利贷行业中的“黑白道”
10:25:49&&来源:&&作者:老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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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歌会网编者按】近日,“救母伤人案”刷爆了朋友圈,该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但详细了解该案案情,称之为“救母伤人案”更准确更妥当。在于欢救母伤害一案中间,黑社会人士采取精神侮辱手段,而没有选择伤人杀人的手法,这个方式选择,有可能是“黑白道均衡”的结果。也许白道承诺在相当范围内,宽纵黑道违法执行力的存在,这个可以解释为什么警察到达现场之后不回应受害者的请求。老田认为,只要资本主义一日不灭亡,人格权抵押状况下的小微企业过度生产,就不会消失,所以,假如这一次案件在公众舆论关注下得到了严肃处理,民间高利贷损失的也就只有这一个帮伙及其一部分业务,在别的地方和别的帮派那里,对劣质客户的高利贷放款业务,依然会在违法执行力和黑白道均衡的条件下运作,会长期保证这个行业在相对低的风险下成功运营。
  网络图
从“救母伤人案”看高利贷行业的“违法执行力”与“黑白道均衡”
文/老田  
  全世界余钱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吗?不是,是中国。中国的余钱之多,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据最新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字,2017年2月,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59.56万亿,而贷款余额只有115.51万亿,其间差额高达44万亿元(这个数字之间,国外资产约占一半22.89万亿,含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的人民币占款,相关数字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页,网址如下)。
  银行有太多的余钱,接近存款余额的29%,这个比例是什么意思呢?周小川常常搞点准备金率调整,基本上都是在20%以下的比率中间来回晃悠。接近30%的资金无法贷出,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主要政策工具――存款准备金调整,长期被作废了。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人民银行调整准备金率,还能够影响次日的股市行情一天,到了现在,股市对此一关键政策信号反应为零。这意味着行长周小川能够使用的大部分公权力,近乎被作废了,这是彻头彻尾的“夺权”。
  银行有大量的余钱无法贷出,同时,也有大量的小微企业的信贷要求长期无法实现。这中间的差距是什么呢?银行业人士曾经明确地说过:对于大型企业的贷款要求,100%满足,中型企业的要求90%满足,小微企业的满足率很低很低。这个状况,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典型症候:爱富嫌贫同时亲睐有理想抵押物的企业。而小微企业的状况,就不用讲了,大多数刚刚起步,贷款数目小、批次多,常常缺乏银行愿意接受的抵押物(主要品种是各类房地产),这样,这个部分的贷款需求,就保留给银行之外的机构了。
  由于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的平均状况,因此,这一部分贷款的偿还风险,无法通过抵押物的合法变现手段来解决。因此,经营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机构,肯定要具备非法降低收款风险的能力,黑社会及其对人身和人格权的违法强制,就成为黑社会放款行业的常规――这是其非法执行力的根基所在。
  民间高利贷行业本身,就只能够依靠“捡拾”银行抛弃的“劣质客户”而生存,较高的利率本身并不足以保证其总收益大于经营成本及风险总和,因此,采取各种手段确保违约客户数和违约概率下降到某个水平之下,才是其能够永续经营的关键,而具备较高的违法执行力则是其永续经营条件。也就是说,这个行业从一开始就是与较高的违法执行力因果相关的,没有较高的违法执行力,就不存在民间高利贷行业,现实中间的劣质客户就无法被激活。
  “辱母案”债权方涉多起民间借贷案(网络图)
  民间高利贷行业,其存在的根基就是――对劣质客户拥有极高的违法执行力,没有这个违法执行力,高利贷行业就无法“捡拾”银行丢弃的“劣质客户”。如果黑社会的违法执行力,每一次都遭遇到法律的及时制裁,显然,黑社会成员的法律风险过高,会导致所谓的民间的高利贷事业短期内崩溃。所以,与司法机构进行事先沟通,甚至违法执行力得到其一定程度上的保证,是民间高利贷行业的经营起点。黑社会的违法执行力,往往通过施加人身和人格的非法强制来实现,实际上近似于人格权抵押业务。
  在于欢救母伤害一案中间,黑社会人士采取精神侮辱手段,而没有选择伤人杀人的手法,这个方式选择,有可能是“黑白道均衡”的结果。也许白道承诺在相当范围内,宽纵黑道违法执行力的存在,这个可以解释为什么警察到达现场之后不回应受害者的请求。同时,黑道承诺尽量少出或者不出人身重伤或者杀人这样的恶性案件,以避免出现连司法机关也难于“捂住”的各种状况。也就是说,让于欢挥刀杀人的精神侮辱手法,是黑道基于白道的需要而做出的,这在黑道人士看来,仅仅施加精神侮辱来昭示法外执行力,而不是采取有同等作用的人身伤害手段,给白道人士留下的“捂不住”风险会降低很多。黑白道均衡的内在逻辑是:每一方都需要关注如何有效地降低对方承担的风险。
  劣质客户――银行丢弃的大量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是民间高利贷行业存续的第一个生存要素。白道某种程度上默许的违法执行力,是高利贷行业降低收款风险的关键机制,这是民间高利贷行业的第二个生存要素。白道降低黑道的违法风险,但是黑道要保证不给白道制造过多“捂不住”的高风险,这是黑道和白道之间就彼此的利益和风险状况相互权衡之后达成的博弈均衡。显然,黑白道均衡也是黑社会的违法执行力能够永续存在的条件。因此,从于欢救母伤人案中间,我们能够提炼出反应相关行业内在逻辑的四个关键词:劣质客户、民间高利贷、违法执行力、黑白道均衡。
  毛时代我们常常被教导说:资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但是很少有人告诉我说,资产阶级将要改造的一切包括政府和权力,越是对利润实现贡献大的要素,就越是要被资本和资产阶级优先加以改造。对于这一部分世界被优先改造的后果,中国的多数人民还不大适应。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间夸奖资本家说:“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我们在这个案子中间,看到了神圣的法律是如何被公开亵渎的,看起来,中国人民真的不行,很有点少见多怪,被这个案件弄的怨声载道。看起来,公知们引入普世价值再教育老百姓的工作,还真是任重而道远。
  马克思还说资本家为了“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有一次马克思还说很高的利润足以让资本家冒着杀头的危险,马克思可能没有注意到为了降低被杀头的危险,资本家还有很多招法可以用的――到政府、警察和法官那里去建立联系,这相当于是对“杀头风险”进行预先的保险费支付,这样的私人保险业务在中国很是繁荣兴旺。
  在中国极其繁荣的市场经济中间,由于黑社会的深度参与,激活了银行无力处置的基于人身权利的抵押业务,结果是在常规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之外,给资本主义额外增加了新的增产潜力。可以预料,永远不会出现小微企业家的理性经营――把经营边界严格限制在资金能力之内,这一点马克思也说了资本主义生产有无限扩大趋势,包括小微企业家在内的资本家总是有着无需扩大生产的欲望,这是不可能轻易遏制的扩张冲动,这是内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也是其制度活力的体现。我们可以预料,小微企业的过度生产,还会在民间高利贷支持下,继续在其最大资本量之外扩张,而这种基于人格权抵押性质的贷款行业还会长盛不衰。不知道会不会有主流经济学家出来呼吁:要给黑社会老大以资本家那样的国民待遇。不过,很多名律师和法学院名教授,都曾经出面力挺黑帮老大,这是对其社会贡献的高度肯定,而不是仅仅出于黑帮老大支付的高额服务费和咨询费的收买。
  只要资本主义一日不灭亡,人格权抵押状况下的小微企业过度生产,就不会消失,所以,假如这一次案件在公众舆论关注下得到了严肃处理,民间高利贷损失的也就只有这一个帮伙及其一部分业务,在别的地方和别的帮派那里,对劣质客户的高利贷放款业务,依然会在违法执行力和黑白道均衡的条件下运作,会长期保证这个行业在相对低的风险下成功运营。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蔺草,洁白的灯心草,它有那孜孜燃烧的火焰。借住于广漠的原野,
发表于:17-03-27 22:21
彭彬:中国底层借贷的灰暗江湖
11:35:46&&来源:&&作者: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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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底层灰暗民间借贷:暴力、色情、艾滋病催收……这个江湖充斥着无数的灰暗与暴力。
  一、裸贷女孩被逼肉偿
  民间借贷乱象频发,其中最疯狂的是裸条借贷。
  去年2月,李丽因为创业,注册了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据其回忆,该平台实行实名制,必须上传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填写家庭信息,包括家里人的联系方式。李丽表示,她通过该平台第一次借了500块钱,周利息30%,因为没还上,重新借了新债还旧债,周利率仍为30%。利滚利后,李丽更加无力偿还,总欠款已达5.5万元。
  李丽不敢声张,想再次通过借新贷还旧债的方式来还款。此时,对方已不再轻易借款,要求李丽手持身份证拍裸照作为抵押。无奈之下,李丽只得照做。很快,新的还款日到了,李丽仍还不上。对方表示,不还款的话就会把照片发给家人甚至在网上公开。
  李丽称,身边很多女同学都被卷了进来,但她们不大愿意讲出来。
  裸条借贷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有骗子专门骗女生裸照,卖家汇总后在Q&Q群中打包出售。此外,还有卖家进行业务延伸,称可以介绍一夜情、包养等服务,95后女生为借款三次被骗裸照。
  山东的一位女孩王颖,还曾被逼迫肉偿。
  二、天津小伙3700元晚还两小时被逼卖房
  民间借贷,并不只是姑娘受害。
  “我实在被逼得没办法了。”天津小伙王平没想到,在民间借贷平台自己晚还款一个小时45分钟,会被迫卖掉房子,丢掉工作。
  王平1981年生于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2009年结婚后,每个月工资基本上都上交给妻子。2012年在内蒙古的父母房子装修,差三万块钱。
  “父母养我这么大,装修时我不出点钱说不过去,但怕跟妻子说后,引起家庭矛盾。”王平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找小贷公司借款3万,月利率9%,每个月还4000多。
  此时,王平的工资并不高,为了还这笔钱,并每个月按时上缴工资给妻子,王平还找了同事借钱三万。就这样还了一年多,总算把这笔钱全部还清。
  “前后还了差不多七万,工资都贴进去了,还欠了同事钱。”王平说,小贷公司的第一笔借款透支了他的还款能力。
  2014年6月,王平所在的公司大范围裁员,王平也在其中。当时王平拿了三万多的裁员补助金,王平把这笔钱先还给同事,不料妻子经常追问这笔钱的去向。
  “当时我被问得实在受不了。”2014年10月,王平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底薪一万。在去上班前夕,王平找到一家民间借贷公司,借款三万,月利率6%。扣除了户费等费用,到手是两万多,一年为期,每个月需偿还4700元。
  王平一边交钱给妻子,一边还钱,到2015年2月时,王平手头上已没有余钱偿还。王平当时打电话给平台沟通,问是否能够缓两天?当时对方也答应了,但过两天借款平台直接找到他,让他拿出五万多元,把借款全平了。
  王平无奈,以月利率8%又从一家借贷公司借款5万,实际上打了7万的借条,把前面的借款还清。
  为了偿还新的借款,王平又在日,通过中介机构,向一家平台借款4.7万元,约定20天为一个还款周期,还款日5点前还钱,每个周期连本带息还款3900元。
  随后,王平又通过中介借款两笔。其中一家借款4万,月利率6%,实际到手3.5万。另外一家借款3.5万,月利率8%,实际到手3.25万。
  7月21日,王平向借款4.7万元那家平台还款晚了一个小时四十五分钟,当晚这家平台就上门,让王平给八万块钱清账。王平拿不出来,对方当晚把王平带到一家洗浴中心,限制通话。此外,还有数人一直住在王平家。
  “这些人就住在家里的床和沙发上,也不走,王平又被带走了,当时被吓死了。”王平老婆张莉说。为了救王平出来,张莉和王平母亲商量,决定把房子卖了还款。
  借贷平台称,他们这些人一天成本是两万,卖房周末不能成交,周一给钱需要付15万。对方还称,他们负责人马上要去五台山,如果去之前办不成,接下来发生的讨债费用还要算在王平一家头上。
  借贷平台建议王平先借钱把这15万还上,并提出可以帮忙从其他平台借款40万,顺便帮王平其他债务平掉,等王平把房子卖掉后,再还钱给那家平台。
  “他们说去平账,可以更便宜些。”王平说,当时自己吃饭,上厕所都有五个人跟着,持续两三天,精神处于崩溃状态,稀里糊涂地就答应了。
  随后,这家借贷平台工作人员代王平去另一家平台借了40万元,钱存入王平的账户后,表示这是帮王平借来的钱,分两次存入王平账户,当天下午王平按其要求,将39.09万元分两次提出,交给了供贷平台的工作人员,房子在张莉的张罗下成功卖掉,总共得款63万,其中13万还了房贷。
  随后,借款平台人员带着王平来到银行,取走了剩下的50万,并撕毁了借款合同。此后,王平再也未能和对方取得联系,而说好的平账,也不见了影子。
  根据王平提供的录音,王平和母亲一起去一家借款公司,对方称没有收到钱。21日,王平给一家平台打电话,对方也称没收到钱,可以帮他问问另外一家平台。
  此后,记者以想借钱的名义,打电话给王平提供的一家平台老板电话,并自称想借钱,对方称知道王平的事情,钱的确他没收到,现在忙,随即挂上了电话。当晚,王平表示平台再度找他催债。
  “我们连房子都没了,居然还不愿意放过我们,现在哪怕剩余的15万我们不要,能把所有账都平了,我们也能重新开始生活。”张莉说。
  王平夫妇曾向警方报警,未获受理。记者曾陪着王平来到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墙子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公安部门只负责刑事和治安,这类民间借贷只能通过法院解决。
  三、监狱改造模范深陷民间借贷二进宫
  湖北随州余明的故事更让人叹息。
  2003年,因借钱10多万元未还,余明以诈骗罪被判刑8年。后因在监狱中积极改造、表现突出,先后三次减刑,余明于2008当年7月1日刑满释放回乡。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出狱后,余明开始尝试做生意。2009年4月,余明发起成立随州梦欣三合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余明个人出资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卫浴、厨具、建材材料销售;装潢设计、安装、加工。
  此后,余明一度拥有3家建材装饰公司、一家服饰公司,员工达300余人,在当地人眼里,余明俨然成为一位成功人士。
  与此同时,余明开始对外捐款,其中最早一笔捐款发生在2009年下半年,余明来到自己服刑的襄南监狱捐款1万元。此后数年,余明积极向襄南监狱“爱心基金”捐款10余万元,并多次走进监狱现身说法,鼓励犯人积极改造。此外,余明还雇佣了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作为公司员工。
  余明的上述行为,很快被当地树立为监狱改造转化典型,当地媒体多次对余明的各种行为进行报道。湖北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还授予余明“湖北省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当地媒体2014年报道:“余明作为曾经历坎坷的老大哥 ,想帮扶每一个 走进高墙,重新改造的同伴
。去年年底,余明投资800万创建了占地40亩的阳光教育基地,如今厂房也开始搭建,今年年底可完工,可吸纳500多人就业,阳光大门向每一个想重拾人生的刑释人员敞开。”
  以“阳光教育基地”为名,余明与数十名随州市民接触,以谋求借钱。据借款人李某某介绍,2013年3月份,余明将她带到“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拟建场地上参观,希望能借给他钱用于工程建设。余明声称:“省市两级某行政机关即将为自己的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拨款数百万至千万元,但款项尚未到位,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希望借钱先行开工,待政府拨款到位后,立即连本带息归还。
  余明还向李某某出示了政府机关授予的牌匾、新闻报道等,并将自己的房产证作为抵押。李某某觉得对方具有官方背景,值得相信。2013年3月至当年9月份,李某某总共借出260万元,除部分是自己的积蓄外,大都是从家里亲戚、邻居等处借来的,还借了五六万元的高利贷。
  杨某某称,“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挂牌时,当地司法局的确有领导参加,他本人也因此加深了对余明的信任。
  “当初余明以司法局拨款暂时未到,开发工程需要短期垫资为由,向我们寻求帮助,并承诺我会用生命护卫你们对我的信任!”借款人周某称,虽然自己当时心怀戒心,也建议拒绝,但她爱人姜某曾是当地一家媒体,曾与余明有接触,被余明扶贫济困和各级媒体的报道所惑,一次次对她说“我相信他的人品!”最终,周某与丈夫姜某合计被骗90万元。
  除了姜某,当地还有一位被余明骗去数十万。不完全统计发现,已经至少有31人被骗,合计被骗金额超2000万元。
  根据检察院起诉书,余明称,自己借款时为了融资进行扩大再生产,以月息10%利率进行民间借贷,到2012年,余明已借款800余万元,每月需要支付利息80余万元,正常利息已经不能支付到期利息。
  为了能够支付到期,以保证资金链不断裂,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余明及其妻子虚构接到武汉市经济开发区龙湖社区二期还建房400万元栏杆工程能够赚钱,建设随州市曾都区阳光教育基地争取财政1000万元拨款,争取拨款开税票,争取拨款行贿、银行贷款行贿等事由,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实际从江和翠等26名被害人处非法集资1704.72万元,其中其妻子直接参与集资332.4万元。
  四、艾滋病催收队全年无休
  巨大的借贷需求,也催火了催收行业,暴力催收,骚扰催收,甚至还出现了艾滋病催收队。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身体弱,也找不到其他工作,只好干这个。”记者曾以想要催收淮安一笔25万生意欠款的名义,联系上自称是艾滋病人催收团队负责人张大彪时,他正带着团队成员在安徽催收。
  张大彪出生在亳州市利辛县,当地在上世纪90年代初“血浆经济”红火一时。由于卖血设备被污染,多位当地村民感染,自1995年利辛县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该县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超过千例,产生了不少“艾滋病村”。
  张大彪称,自己也是因为卖血浆被感染,为了活下去,他把周围三四个村庄艾滋病患者组织起来,以帮别人催收为生。
  据张大彪介绍,他们团队的收费标准为欠款总额的30%,但还收取前期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700元。待欠款到手后,前期费用从其提取的30%中扣除。
  “只要我们去的,没有要不到钱的,你这个账款估计去四五个人就够了。”为了增强信任,张大彪描述了自己今年一次催收的经历。
  去年3月,张大彪受一家公司委托,到河南一家民营企业催收100万欠款。他带了十几个人过去,一亮艾滋病证,老板当时脸都绿了,保安也不敢上前。张大彪称,老板当时就想走,他一使眼色,两位妇女就跟了上去,按住老板车门……“没两天,我们就收到老板的欠款。”张大彪称。
  据张大彪介绍,他们在催收时,还会采取假装犯病的策略,在地上打滚干呕,口吐白沫等手段,给欠款人施加心理压力。
  记者在百度贴吧等看到,类似张大彪的自称艾滋病催收团队并不罕见,一些催收团队还会直接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而在各大催债论坛上,也能看到雇主四处询问:“我想找艾滋病人催收,怎么联系?”
  五、如何化解民间借贷之困?
  民间借贷乱象频发,背后是民间融资难。
  山东信常律师事务所主任祝圣武表示,试图通过房产抵押,为自己创办的律所向山东某银行进行贷款,结果遭到信贷员拒绝,信贷员称,经营未满三年,因此没办法办理经营贷款。祝圣武吐槽:“像我这样经营不满三年的小微企业,根本就没有资格经营贷款。”
  很多企业,没有办法,只得寻找民间融资,最终死在了民间借贷。日,温州眼镜行业龙头企业浙江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失踪,并于9月21日确认由于负债过高、资金链断裂而逃跑。而相关报道显示,紧接着在9月22日一天,温州就有9个老板跑路,网上还爆出了一份《温州老板跑路清单》,涉及金额从几千万到十几亿不等。
  不过,3月10日,周小川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时表示, “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种现象近年来依然始终存在,但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比例实际上每年在上升。
  既然小微融资比例都在升,为何还有那么多悲剧呢?
  (来源:昆仑策网,根据网文编发)
&&&&蔺草,洁白的灯心草,它有那孜孜燃烧的火焰。借住于广漠的原野,
发表于:17-03-27 22:22
“辱母伤人案”背后:涉黑头目吴学占与官场“保护伞”那些事儿
09:49:46&&来源:&&作者:落魄书生-王中银
点击:8572&&&评论:&35
【核心提要】聊城警方打掉一涉黑团伙,其头目吴学占,其被举报非法集资、放高利贷和暴力讨债,以房地产公司伪装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进行放高利贷及讨债业务,参与东古城水泵厂拆迁,操纵冠县敬老院项目,冠县公安局、检察院、县医院、镇政府和其他部门多人在吴学占处高息存钱,充当保护伞,吴学占另一个身份是充当官员打手兼灭火队。
  【民间观察】聊城冠县吴学占与苏银霞家族恩怨情仇引爆舆论
  文/落魄书生-王中银
  聊城警方打掉一涉黑团伙,其头目吴学占,诱因乃日,吴学占马仔杜志浩在于西明家讨债时,遭遇于西明儿子砍杀导致一死三伤案件,于欢此行为被聊城司法机构判处无期徒刑。苏银霞在冠县经营钢材生意,在钢铁寒冬期间,钢铁价格持续下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面临来自借款者、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近2000万的债务纠纷,于欢案发后,当地警方以苏银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控制。苏银霞丈夫于西明曾在网络发帖控诉吴学占,指使手下进行各种手段逼债,威逼,警方以经济纠纷为由、不受理,于西明还举报吴学占非法集资、放高利贷和暴力讨债,以房地产公司伪装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进行放高利贷及讨债业务,参与东古城水泵厂拆迁,在冠县人民医院参与医疗纠纷处理,对处理不满人员进行威逼利诱、恐吓,在县城加油站无正规手续、参与交通局查车,东古城医院未中标对施工企业寻衅滋事,操纵冠县敬老院项目,冠县公安局、检察院、县医院、镇政府和其他部门多人在吴学占处高息存钱,充当保护伞,吴学占另一个身份是充当官员打手兼灭火队。
  冠县,隶属聊城,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面积1152平方公里,人口81万,GDP280亿。冠县,真正有权势的也就几百号人,这里面有三四百名正科级以上干部,然后就是各行各业企业家和老板,然后是几位有头有脸江湖大哥。吴学占在冠县手眼通天,目前被官方定性为涉黑团伙,这里面的保护伞失效,反黑先反腐。所谓涉黑团伙,有头目组织者且与正常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县城是个人情关系社会、各种权力网络之间相互支撑,如果不涉及命案,一般来说,地方政府领导不愿意彻底打黑。吴学占在冠县是非常有权势面子的人,冠县地处鲁西北,经济文化后发达,地痞混混底层谋生出人头地难,大地痞混混参与赌场、高利贷,小混混当打手,当地武校众多,师兄弟与暴力后盾让县城日益江湖化。吴学占至少有过武校经历,这个师兄弟资源,让其在县城民间社会非常有权势,毕竟有打手资本和关系人脉。
  县域官场家族化,吴学占家族或关系网中有多大领导,目前不得而知,只要有一名正县级以上,就可以在其庇护下,称霸县域,比如有纪委书记或县长、县委书记或省城或市里面重要权势官员撑腰,很容易做大做强。县城政治资源被某些家族成员垄断,外来干部也需要拜本地豪强码头,县城政治很多时候都处于黑白两道通吃阶段,涉黑团伙头目与当地企业界和政界有千丝万缕牵连,尤其是公安系统是必须拉拢的部门,因涉黑团伙经营的宾馆、娱乐、建筑、高利贷都需要公安局撑腰,涉黑团伙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谁更有权势才可能在纠纷中获得成功,赢得面子。在县城关系如同蜘蛛网,权力私人化,一旦跟对人,获得领导认可,非但获得恩主赐予的权力官位与保护,欺压百姓或工作稍微失误也不必承担巨额风险,上头有人好做官。
  在县城成为核心领导身边的红人,身上有利用价值,可以混的如鱼得水,无所不能。官员们自己想做不愿做的违法事情,可以让黑恶势力头目找马仔顶罪,一旦涉黑团伙搞砸的事,只要不是人命案或未被舆论广泛关注,可以在地方被官员控制的司法公安系统尽最大可能避免法律制裁,捂盖子未遂后,找后台领导灭火,但地方官员无法管控南方媒体与互联网。在县城,任何人与另一个人之间想找熟人,三五个人就可以建立联系,一旦成为核心权势官员亲信,权力、地位、财富、名声、机会赢家通吃,违法犯罪后也有众多说情者。县域涉黑团伙身上有利用价值,可以当某些奸诈官员左右手,获得隐性权力与非法财富,进而再利益输送。
  县域涉黑头目在当地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他们往往会注册公司,从事一些正当职业,但一些严重的往往身上有命案,甚至是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想在县城混涩社会,必须要有地方权力精英当后台,否则根本就不叫黑社会,最多街头地痞混混。涉黑团伙的权力基础是暴力,终极目的是获取利益,垄断市场或从事些高风险职业。县域大佬往往出身草根,空手套白狼,开个路虎,靠坑蒙拐骗发家,一旦完成原始积累就可以恩惠几代人。其实县域地痞混混稍微耍点流氓暴力手段就可以控制某一领域,帮助政府对付钉子户,当开发商的打手往往积累不菲人情与财富。然而在县城混涩社会,内部纠纷与争斗往往诱发内讧,一旦参与一个灰色暴力团伙,不能背叛,不能为竞争对手透露信息,老大不能过于嚣张,不能发生媒体广泛报道的人命案,保护伞别意外落马,别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县城黑社会团伙的一个风险来自公安局局长,目前公安局主要领导异地任职,三五年就换一次,每换一次新领导需立威或出政绩考虑群众满意度,往往重点打击一批,结果涉黑团伙就伤筋动骨。
  县城涉黑团伙往往素质低劣,影响到当地经济政治中心工作,发生命案,有核心领导批示就要打击下去,异地用警办案。目前网络信息这么发达,稍微一嚣张就灭亡。县城后发达地区,反腐败不力时,地方公众往往强烈不满,当权者为维护自身利益,就会以“政治稳定”为理由,抑制与排斥自下而上对官员的批评,对腐败的揭露是大罪,会遭遇残酷报复,官员们在县城会利用自身权势遏制对自己的监督与批评,县城民众是不敢说话的,除非县城官场发生大地震,核心领导遭遇中央权力清洗,官员就对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不那么恐惧,毕竟已经有替罪羊。冠县官场可能要出事,目前这种政风,落马个县委书记、副厅级公众都麻木。黑社会组织与地方官员之间是共生或寄生关系,地方官员或其马仔违法后受到司法系统庇护,可以为所欲为。其实,黑社会大佬是很讲义气的人,对给予自己保护的官员非常忠诚,官场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警方不太敢查黑社会,因为这些黑社会大佬的背后都有警方的上司当保护伞,谁查黑社会,纪委或检察院就查警察!只有当黑社会势力强大到,主政者不得不围剿的地步,涩社会才出事。
& 毕竟清除黑社会是政府责任,如果被省委或中央领导批示,就不能对黑道人物网开一面,黑社会大佬往往还给警方提供很多破案线索,甚至参与卧底。吴学占与苏银霞、于西明家族恩怨情仇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微信朋友圈在疯传,未来事件如何发展都在围观!希望成伟书记,拿下一批涉黑大佬立威!
&&&&蔺草,洁白的灯心草,它有那孜孜燃烧的火焰。借住于广漠的原野,
发表于:17-03-27 22:24
长安剑:“辱母杀人”案,司法如何面对汹涌的舆论? 09:16:53&&来源:微信公众号“长安剑”&&作者:长安君点击:6214&&&评论:&50(查看)6  “ 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徒刑”。今天的热点事件,是沉重的颜色。  在曝出这起事件的媒体官网上,相关报道被标上了三个标签词:刺死、侮辱、高利贷。将它们的顺序倒过来,就是这篇媒体报道的梗概――一个逐步滑入绝望,并终于爆发的故事。  据媒体报道,2016年4月,山东女企业家苏银霞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后无力还款。在自家的公司里,苏银霞与儿子于欢被吴学占及手下限制自由。两天里,吴学占的“催债手段”不断升级。最“轻”的一种方法,是将苏银霞按进有污物的马桶里。种种令人难以启齿的凌辱,都是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进行,“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从现有信息看,当地警方的处置是:“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此时,情绪激动的于欢从桌子上摸出一把刀,捅伤了四名催债人。事后,一死,两重伤,一轻伤。  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媒体报道,法院认定,“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争议四起。  相信对于这篇报道,没有一名读者会不感到愤怒与震惊,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也不例外。但在媒体披露本案已经进入二审阶段的现在,长安君也不愿意轻易为风云激荡的舆论场,再添上一把火。哪怕这把火,是由正义感点燃。因无论以什么名义,烈火过后,焦土仅存。  在目前这个时刻,有两点,让长安君选择慎言:一是媒体报道中,“另一方”说法的暂时缺失。在不平衡的信息面前,理性的判断无从做起。让“恶人”也说话,让参与处置的警方、法院方面的声音发出来,更有助于我们全社会厘清真相,并以此为基石,作出各自的价值选择;  二是舆论标尺和司法标尺并不总是统一的。此案已经上诉,对还在进行中的案件,我们既然期待全社会有足够的容纳度,让一切质疑自由发声,就应同时容许司法也有一定“定力”,在舆论鼎沸之中,坚持该坚持的东西,改掉必须改掉的东西。  在这个一切还在“进行时”的时刻,长安君有三句话想说:  第一句:虽然风声四起,政法人应当感谢舆论监督,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对于这篇报道的“走红”,撰写报道的媒体记者,在微信朋友圈中留下了这样的文字:“平心而论,此稿质量上并非佳作,只是…..由人及己,使所有人茫然无措丧失了安全感,就像采访那夜我迷航在雾霾深重的麦子地里一样,让此事得到了格外的关切”。  这名记者有着无愧于这个职业的敏感性:安全感。三个字,一语中的。  社会公众对此事的高度关注,源自对两种公权力做法的不解: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法院。面对彼情彼景,他们的做法,是否违规乃至违法?相信此案肯定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将这一事件置于阳光之下,既是媒体的力量,也是全社会“围观”的力量。  对这样的舆论监督,政法君不必有“排斥心理”。人民对正义与安全的需求,是司法前进的方向。这一对概念落在现实时,并不总是完美的。或许,是政法君有错,有错改之,遮掩无益;或许,是双方理解认识不一致所致,那就诚恳沟通之,尽力赢得谅解;或许,是信息披露太有限导致,那就及时回应、拿证据回应,身正不怕影斜。  没有谁天然要找谁的麻烦,众目睽睽才有可能将“庸、懒、乱”三种作为,降到最低。对于舆论监督,司法者应当常怀警醒,又心存感激。  在被刷屏的一天里,上亿条评论涌现。这种关切和激情,正是推动中国法治前行的伟大动力。  向亿万关心中国法治的网民致敬。  第二句:在鼎沸舆论面前,事实和法律仍应是司法工作者的“定海神针”  但是,长安君也提醒司法者,在几乎“一边倒”的舆论面前,更要注意坚持事实与法律。媒体报道,毕竟不能代替双方在场的司法审判。  一起刑事案件从发生,到最后被告人获定罪量刑,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公诉、法院审理后的判决。每一个环节,不仅意味着权力,也意味着责任。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办案终身责任制”如一道利剑高悬,任何蓄意的枉法,都可能成为一名检察官、法官人生中“必须承受之重”。  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枉法,越来越难,成本,越来越高。  如今,办案终身责任制之下,法官执意枉法审判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绝不是必然。这点上,舆论有权作任何猜测,但认定终究要靠调查。如果,法官坚持认为判决有据,就要好好在跟全社会作解释说明上,下一番功夫。否则,法治只会在“象牙塔”里,无法深入老百姓的心中。  另一方面,我们也目睹过不少因为“舆论压力太大”,而没有坚持应该坚持之事的例子。如果我们从过去一连串的事件中,学到了什么教训,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司法者一定要坚持法律与良知,以事实为基础,做出公正裁决。除事实与法律之外,不应受任何因素的不当干预。还事实以真相,这是无论何时,司法都不能放弃的底线。  定海神针,应该有且只有一个――事实和法律。  当拿起法槌的一刻,司法者就应该专注于庭审控辩,依法裁决。尽管在前一刻,他可能也是一名扼腕叹息的读者。  第三句:愿关切最终形成力量,让那位儿子有一个兼具“法理情”的结局  此事刷屏后,公众在“尊重专业判决vs.法官不近人情”之间,争议巨大。  长安君认为,无论站在哪一边,下面的表述似乎应是共识:让全社会尊重一个判决的前提是,这个判决在专业上是没问题的,而且,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很多时候都是理性主义、专业主义者,但不是一个案件法律上没问题,这个判决就无懈可击。  一个激起大众那么多不理解的判决,一定有哪个环节,是有待完善的。在大众权利意识崛起的年代,司法应当以充分透彻的说理反馈舆论。儿子于欢的罪与非罪、罪轻罪重,需要法律的公正评断。当舆论向司法呈递出良知的意愿时,司法应当回赠以条理分明、论证周严的法律推理。  长安君期待,本案的二审裁决――即那份依法应当公开的判决书,能够以清晰有力的说理,将被这起悲剧夺去的安全感,交还给焦虑的公众。  长安君相信,司法不会无原则迁就舆论,但也不会忽视乃至辜负舆论。在本案乃至一切热点案件中,司法与舆论本非对立,它们的目的是一致的:让有罪者受到惩罚,让无辜者不致蒙冤,让强梁不敢横行,让弱者获得尊严。  报道这起案件的记者,在朋友圈中,还留下了这样一句话:“但愿众人的关切,能如拂过麦田上空的春风,抽穗结实,和煦人心。”  愿他的愿望成真。也相信一定能够成真。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发表于:17-03-27 22:42
长安剑:“辱母杀人”案,司法如何面对汹涌的舆论?
09:16:53&&来源:&&作者:长安君
点击:6214&&&评论:&50
“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徒刑”。今天的热点事件,是沉重的颜色。
  在曝出这起事件的媒体官网上,相关报道被标上了三个标签词:刺死、侮辱、高利贷。将它们的顺序倒过来,就是这篇媒体报道的梗概――一个逐步滑入绝望,并终于爆发的故事。
  据媒体报道,2016年4月,山东女企业家苏银霞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后无力还款。在自家的公司里,苏银霞与儿子于欢被吴学占及手下限制自由。两天里,吴学占的“催债手段”不断升级。最“轻”的一种方法,是将苏银霞按进有污物的马桶里。种种令人难以启齿的凌辱,都是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进行,“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从现有信息看,当地警方的处置是:“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此时,情绪激动的于欢从桌子上摸出一把刀,捅伤了四名催债人。事后,一死,两重伤,一轻伤。
  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媒体报道,法院认定,“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争议四起。
  相信对于这篇报道,没有一名读者会不感到愤怒与震惊,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也不例外。但在媒体披露本案已经进入二审阶段的现在,长安君也不愿意轻易为风云激荡的舆论场,再添上一把火。哪怕这把火,是由正义感点燃。因无论以什么名义,烈火过后,焦土仅存。
  在目前这个时刻,有两点,让长安君选择慎言:一是媒体报道中,“另一方”说法的暂时缺失。在不平衡的信息面前,理性的判断无从做起。让“恶人”也说话,让参与处置的警方、法院方面的声音发出来,更有助于我们全社会厘清真相,并以此为基石,作出各自的价值选择;
  二是舆论标尺和司法标尺并不总是统一的。此案已经上诉,对还在进行中的案件,我们既然期待全社会有足够的容纳度,让一切质疑自由发声,就应同时容许司法也有一定“定力”,在舆论鼎沸之中,坚持该坚持的东西,改掉必须改掉的东西。
  在这个一切还在“进行时”的时刻,长安君有三句话想说:
  第一句:虽然风声四起,政法人应当感谢舆论监督,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对于这篇报道的“走红”,撰写报道的媒体记者,在微信朋友圈中留下了这样的文字:“平心而论,此稿质量上并非佳作,只是…..由人及己,使所有人茫然无措丧失了安全感,就像采访那夜我迷航在雾霾深重的麦子地里一样,让此事得到了格外的关切”。
  这名记者有着无愧于这个职业的敏感性:安全感。三个字,一语中的。
  社会公众对此事的高度关注,源自对两种公权力做法的不解: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法院。面对彼情彼景,他们的做法,是否违规乃至违法?相信此案肯定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将这一事件置于阳光之下,既是媒体的力量,也是全社会“围观”的力量。
  对这样的舆论监督,政法君不必有“排斥心理”。人民对正义与安全的需求,是司法前进的方向。这一对概念落在现实时,并不总是完美的。或许,是政法君有错,有错改之,遮掩无益;或许,是双方理解认识不一致所致,那就诚恳沟通之,尽力赢得谅解;或许,是信息披露太有限导致,那就及时回应、拿证据回应,身正不怕影斜。
  没有谁天然要找谁的麻烦,众目睽睽才有可能将“庸、懒、乱”三种作为,降到最低。对于舆论监督,司法者应当常怀警醒,又心存感激。
  在被刷屏的一天里,上亿条评论涌现。这种关切和激情,正是推动中国法治前行的伟大动力。
  向亿万关心中国法治的网民致敬。
  第二句:在鼎沸舆论面前,事实和法律仍应是司法工作者的“定海神针”
  但是,长安君也提醒司法者,在几乎“一边倒”的舆论面前,更要注意坚持事实与法律。媒体报道,毕竟不能代替双方在场的司法审判。
  一起刑事案件从发生,到最后被告人获定罪量刑,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公诉、法院审理后的判决。每一个环节,不仅意味着权力,也意味着责任。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办案终身责任制”如一道利剑高悬,任何蓄意的枉法,都可能成为一名检察官、法官人生中“必须承受之重”。
  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枉法,越来越难,成本,越来越高。
  如今,办案终身责任制之下,法官执意枉法审判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绝不是必然。这点上,舆论有权作任何猜测,但认定终究要靠调查。如果,法官坚持认为判决有据,就要好好在跟全社会作解释说明上,下一番功夫。否则,法治只会在“象牙塔”里,无法深入老百姓的心中。
  另一方面,我们也目睹过不少因为“舆论压力太大”,而没有坚持应该坚持之事的例子。如果我们从过去一连串的事件中,学到了什么教训,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司法者一定要坚持法律与良知,以事实为基础,做出公正裁决。除事实与法律之外,不应受任何因素的不当干预。还事实以真相,这是无论何时,司法都不能放弃的底线。
  定海神针,应该有且只有一个――事实和法律。
  当拿起法槌的一刻,司法者就应该专注于庭审控辩,依法裁决。尽管在前一刻,他可能也是一名扼腕叹息的读者。
  第三句:愿关切最终形成力量,让那位儿子有一个兼具“法理情”的结局
  此事刷屏后,公众在“尊重专业判决vs.法官不近人情”之间,争议巨大。
  长安君认为,无论站在哪一边,下面的表述似乎应是共识:让全社会尊重一个判决的前提是,这个判决在专业上是没问题的,而且,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很多时候都是理性主义、专业主义者,但不是一个案件法律上没问题,这个判决就无懈可击。
  一个激起大众那么多不理解的判决,一定有哪个环节,是有待完善的。在大众权利意识崛起的年代,司法应当以充分透彻的说理反馈舆论。儿子于欢的罪与非罪、罪轻罪重,需要法律的公正评断。当舆论向司法呈递出良知的意愿时,司法应当回赠以条理分明、论证周严的法律推理。
  长安君期待,本案的二审裁决――即那份依法应当公开的判决书,能够以清晰有力的说理,将被这起悲剧夺去的安全感,交还给焦虑的公众。
  长安君相信,司法不会无原则迁就舆论,但也不会忽视乃至辜负舆论。在本案乃至一切热点案件中,司法与舆论本非对立,它们的目的是一致的:让有罪者受到惩罚,让无辜者不致蒙冤,让强梁不敢横行,让弱者获得尊严。
  报道这起案件的记者,在朋友圈中,还留下了这样一句话:“但愿众人的关切,能如拂过麦田上空的春风,抽穗结实,和煦人心。”
  愿他的愿望成真。也相信一定能够成真。
&&&&蔺草,洁白的灯心草,它有那孜孜燃烧的火焰。借住于广漠的原野,
发表于:17-03-28 09:42
这个帖子汇聚了这几天的不少内容,左右公知都在公鸣,看看这一位的吧?
& & &易中天只是侧面的在鼓吹的是孝道。为什么没有人从改革的特色来证明说明许多问题?本来就是走资与走社的根本问题,也是阶级斗争与继续革命的根本问题,也是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的根本问题。法律党与公知们不是依然在“不争论”的舆情中舍本求末吗?
易中天:于欢,你是真正的男子汉!
古代二十四孝图,有卧冰求鱼的热情,也有埋没孩子的冷酷,孝子贤孙都上了光荣榜。当代孝子于欢,却带着莫须无期的罪名来了。于欢目睹众恶淫辱其母,出手阻止,刺溃众恶。有一恶人失血过多而死,于欢被判无期。
壮哉于欢,一个不畏列强的好男儿,一个保家护母的好孩子!谁都不能否认,一个堂堂正正的孝子,勇敢反击暴徒,捍卫尊严,他做了正义的事。回望家国受欺凌侵略的很多事例时,常说“恨无一个是男儿”,然而,真正的好男儿出现时,却是有罪的。正义的性格,可贵的气节,竟然是罪,这岂不是一种坑蒙?
人在遭受如此凌辱时,抗击是本能,自卫是天然的权利。正当防卫也是现代法律的条文。一个少年目睹母亲遭11人围困凌辱时,奋起击溃众贼,使一人受伤而死,防卫者被判无期。于欢救母,竟使正义有罪?看猛料加微信zx150809。
易中天(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我支持刺死辱母者的当事人于欢――无罪!
理由如下: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制止犯罪!
一、杜志浩脱掉裤子掏出下体并做出侮辱性动作,不但已经构成对于欢母亲的实质性精神摧残,而且有进一步实施强奸的主观故意。因此,杜志浩应视为犯罪嫌疑人,于欢的动作应视为制止犯罪。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正当防卫!
二、在上述精神摧残中,杜志浩掏出下体就是在使用工具。由于该行为是当众并且当着受害人亲生儿子的面,其精神打击足以致死。因此,于欢是正当防卫。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见义勇为!
三、在此情况下,即便陌生人也会路见不平一声吼,何况亲子乎?更何况当时于欢寡不敌众,杜志浩等人则无视警方的制止和法律尊严,已是猖狂之极。因此,于欢是见义勇为。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血性男儿!
四、中华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孝治天下,以亲亲之爱维护社会稳定。何况以人之常情,岂有亲娘受辱而不管不顾之理?劈山救母传为美谈,于欢救母反受惩罚,于情于理均难以服众。如果这样的孝子身陷囹圄,将来我中华民族岂非“更无一个是男儿”?
因此,恳请上级法院将于欢无罪释放,恳请当地政府帮助于欢重振家业,以便他们还清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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