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有哪些个人房产评估公司是40年的,40年的房子在产权局属于什么

武穴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
武穴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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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38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征补办”)为本市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审计、国土、住建、规划、市综合执法局、城投、房产、工商、民政、信访、供电、供水、通信等有关部门及镇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五条 &市征补办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征补办应当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市征补办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具备与房屋征收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及必备的专业人员。第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征收决定第七条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棚户区改造)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含棚户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武穴市城乡总体规划()》和《武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新旧城镇区、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规划。符合第七条和上款要求需要征收房屋的项目需经发改、国土、规划部门论证,报市政府批复后,由市征补办予以公告确定。第九条 &市征补办、各镇处、社区等组成项目临时工作组,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第七条第四、五项所涉征收项目应在项目范围内发布实施征收改造意愿征集的公告,必须满足居民同意征收改造意愿度达到90%以上,才能确定为项目征收地块。在项目启动前,由市征补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第三方,进行无人机航拍、调查建档等技术方式锁定现状,城管执法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加大巡查、拆违力度。第十条 &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征补办应当组织对拟征收范围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物报请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认定处理。市政府应成立项目指挥部;第七条第四、五项所涉征收项目还应筹备成立自改委。成立项目指挥部,落实办公场地,在项目范围内打造征收改造氛围,造场宣传。&第十一条 &市征补办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征收依据、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实施单位、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签约期限等事项。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含棚户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50%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市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市征补办在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后,应组织协商搬迁签约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动迁服务公司。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本规定第七条第四、五项所涉征收项目协商搬迁签约率达到90%以上,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四条 &市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100户以上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依据、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实施期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征补办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租赁、抵押房屋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装饰装修、广告设置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本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市征补办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国土、规划、房产、工商、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相关单位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三章 &补 &偿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奖励和补助。由市征补办根据征收项目实行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第十九条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薄(房屋登记薄)的记载为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薄(房屋登记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房屋登记薄)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薄(房屋登记薄)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意见为依据确认。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可以从代筹安置住房中予以安置;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也可以自愿购买代筹安置住房。(一)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评估价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房屋评估价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相关规范进行评估。(二)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具体实施由市征补办在征收实施方案中制定。(三)代筹安置住房。1.代筹安置住房的房源有两类:第一类市城投公司(市房投公司)代筹代购商品住房;第二类是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安置小区的安置住房。两种类型的安置房统称为代筹安置住房。市城投公司(市房投公司)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筹集市场上现有的房源,对价格、套数和面积进行锁定;同时设计“现房+期房”、“现房+商业用房”等代筹安置房的组合模式,供被征收人选择。2.第一类代筹商品房在征收价值时点时拟定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项目本身近6个月销售备案的平均销售价格;第二类安置住房的市场价为安置住房在征收价值时点时可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要求其不高于周边在建、在售楼盘的成交均价;代筹安置住房的市场优惠价按照市场价格优惠10%确定。3.被征收人在选择代筹安置住房的,实际选择的代筹安置住房总面积超出被征收人房屋补偿款可购买的安置房面积在20㎡(含20㎡)以内的,按市场优惠价结算,超出20㎡以外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实际选择的安置房总面积小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款可购买的安置房面积的,余下房屋补偿款在安置房交付时一并支付给被征收人。4.每户选择代筹安置住房不能超过3套,代筹安置住房总面积不超过360㎡。5.被征收住宅房屋为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的,其公摊面积低,可以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6.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小于人均40㎡的家庭,可按户籍人口每人40㎡面积补足安置住房,补足部分的面积按市场优惠价结算。7.已批准建房但未建的补偿。已经批准建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尚未建设的,宅基地属集体土地性质的由国土部门先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性质后,按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同时需要住房的,可按市场优惠价申请购买安置房,安置房面积不得超过人均40㎡。8.按照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顺序号和腾空房屋的顺序号相加,按最小顺序号优先选择安置住房。如选房的顺序号相同,则以先腾空房屋者优先。腾空房屋以市征补办验收合格文字材料为准。第二十一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由市征补办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第二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房屋装饰装修等级协商计算补偿,具体协商补偿等级标准在项目具体征收补偿方案中规定。被征收人对装修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按装修相关材料发票(由被征收人提供)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第二十三条 &附属物的补偿,按照物价局《关于调整主城区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物价〔2014〕36号)文件标准上浮15%进行评估确定。第二十四条 &搬迁补助费:征收住宅房屋的,给予每户一次性1500元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按照不超过15元/㎡给予一次性补偿,不足1500元的,按照1500元给予补偿。第二十五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计发时间的确定: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安置的,计发6个月;选择期房安置的,过渡期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当月开始计算起至竣工验收交房后通知办理交房手续后顺延3个月止。第二十六条 &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计发补助标准为该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按照标准计算每户补助费不足500元/月的按照500元/月给予补偿。非住宅用房(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补助标准每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0.6%。第二十七条 &征收生产经营性用房(包括住房改非住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第二十八条 &室内其他附属设施补偿:费用名称标准自来水表(开户费、水表、表箱、水阀)1500元/户电表(独)340元/台电表(家用三相表)720元/台天然气初装费2610元/户有线电视迁移费200元/户空调移机200(分体)元/台300(柜机)元/台固定电话迁移200元/部太阳能热水器1500元/台第二十九条 &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自行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的,应当按照住宅房屋给予征收补偿;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对其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可以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按照不超过实际用于经营部分商业价值与住宅价格差额的50%给予补助。第三十条 &发布遴选公告,初步确定动迁中介服务机构。公布具有征收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供被征收户选择。第七条第四、五项所涉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由项目自改委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市征补办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选定后应当及时告知被征收人,并由市征补办作为委托人签订征收评估委托书。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人应当配合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并提供相关资料。市征补办、被征收人和评估人员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被征收人不配合的,应当由第三方见证。第三十二条 &对评估结果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市房产局负责牵头组建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该机构由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熟悉征迁业务工作的律师及市房产、国土、规划、住建、城投、征补办等部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第三十三条 &被征收房屋相关认定标准(一)被征收房屋的用途、性质、建筑面积及列入补偿对象的建筑物的认定。1.被征收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合法有效证件予以确定。如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证照登记面积不符的,以房屋测绘机构核实的测绘面积为准。2.征收范围内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的认定,按照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没有记载用途的,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二)未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补偿。未登记建筑采用协商认定程序,按照被征收户申报→自改委调查→项目指挥部复查、认定→市征补办审查的程序实施。对未登记的建筑物分为五类:其中一、二类按照合法建筑进行补偿,三、四类按照重置价进行补偿,五类则不予补偿。一类未登记建筑:已经规划、国土、住建部门批准,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建筑;由镇处与国土局共同审核、有社区或办事处相关手续的,符合建房条件的“无三证”或证件不全的建筑。二类未登记建筑:属于1986年第二次土地普查以前历史遗留的建筑物。三类未登记建筑:征询改造意愿调查公告发布前就已经建成,超出规划审批指标建设的建筑物。四类未登记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五类未登记建筑:征询改造意愿调查公告发布后未经规划、建设、国土部门批准建造的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三)被征收人的户口认定。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为准。对未在公安部门登记户口的人员,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鉴定予以认定。房屋征收公告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的,可视为征收区域内被征收人。第三十四条 &奖励及补助、优惠政策(一)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二)对在限定时限内签约搬迁、腾空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签约搬迁奖励:1.成立自改委组织的,给予每户10000元奖励(仅限第七条第四、五项所涉征收项目);2.在签约期1-20天以内签约的,给予每户25000元奖励,在21-30天之内签约的,给予每户15000元奖励;3.在限定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给予每户10000元奖励;4.在签约期限内整栋楼(整个村组)集体签约的,每户给予5000元奖励。(三)补助政策。1.对民政、残联、扶贫部门认定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被征收时,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0元,不重复计算。2.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在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前提下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四)优惠政策。1.被征收人选择购买市政府提供的还建安置房的,对原被征收房屋面积以内及享受优惠20㎡(含20㎡)以内的部分,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费外,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分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费用列入征收成本。对超出原被征收房屋面积及享受优惠20㎡以外的部分,相关税费由被征收人承担。2.供电、供气、自来水、电信、广电、移动、联通、网通、市政等相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需要搬迁的,由其主管单位自行拆除搬迁。相关报废设施成本,由市征补办核定,一次性补偿到相关单位。以上部门,凭市征补办出具的证明,保留(恢复)被征收人的各种开户户头(一个户头),待安置房建成报装时,免收迁移费和初装费。被征收人不选择市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的,由市征补办按现行设施初装时的标准相应补偿初装费。第三十五条 &市征补办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安置住房的地点、面积、结算基本价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第三十六条 &市征补办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征补办报请市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九条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市征补办应当将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租赁凭证等相关资料一并收回,没有提交证件的,由当事人提供声明作废的相关文件,市征补办应当及时到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第四十条 &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存档,档案资料包括各类公告、公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面积测绘报告、产权证明材料、征收补偿协议等,全部移交市征补办进行归档。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 &市征补办及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第四十三条 &调查登记人员,负责调查资料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第四十四条 &国土、规划、房产、城管执法及公安部门对抢搭抢建打击不力、相关标准认定或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弄虚作假、推诿、拖延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第四十五条 &供电、供气、自来水、电信、广播电台、移动、联通、网通、市政等相关工作人员不配合征收工作的,由其主管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第四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记入信用档案,不得进入本市房地产评估市场。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五十条 &为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由市国土局将征收区域内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适应本办法。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发布的武政发〔2016〕17号文件《武穴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自行废止,镇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参照此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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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穴市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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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武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长 李新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同志和旁听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三先[1]”目标,强力推进“四大行动[2]”,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稳中向好,初步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全口径财政收入37亿元,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亿元,增长1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0亿元,增长10%;外贸出口1.9亿美元,增长11.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56元,增长9.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13元,增长9%。先后获得国家、省、黄冈市级荣誉40余项。位列“全省科技创新先进县市20强”第4位。连续11年保持“湖北省金融信用县市”称号。余川镇获评“湖北省森林城镇”。大法寺镇大屋雷村、石佛寺镇魏高邑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新增14个省级生态村。梅川水库被评定为国家水利风景区。
(二)项目支撑进一步夯实。坚持扩投资、强支撑、增后劲,发展质效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预计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8亿元,实施项目225个,同比增加54个。长江公路大桥、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进展顺利。华电70兆瓦和东贝5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并网发电。祥云30万吨合成氨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向上争资再创佳绩,争取到位资金达34亿元。招商引资势头强劲。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新签约项目62个,其中工业项目占79%。协议投资总额614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31亿元。先后引进宜昌昌耀地下管廊制品生产项目、铜锣湾广场城市综合体等11个投资过10亿元的项目,增添了发展后劲。PPP[3]项目率先突破。精心谋划“十三五”PPP项目包26个,总投资487亿元。畜禽粪污全域收集、生态处理、肥料化利用项目成为全国首批农业领域PPP试点项目。发扬拼抢精神,成功签约4个项目包、18个子项目,总投资48.3亿元。这批涉及民生重点基础设施、补齐生态短板、事关长远发展的项目纷纷落地实施,成为项目建设新亮点。
(三)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坚持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以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新增智能化改造企业3家,9家企业成为省级“两化融合[4]”示范企业。新增1家“新三板[5]”挂牌企业和5家“四板[6]”挂牌企业,上市上柜企业达56家,名列黄冈之首。祥云集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位居2017年湖北民营企业100强第37位。彩虹牌电热毯荣获湖北省名牌产品。现代农业提升发展。粮食、油料、生猪、水产大市地位得到巩固。8.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铺开。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9.1%,成为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坚持防洪排涝与生态修复并重,投入2.1亿元,基本完成武山湖、官桥大港、丰收港、太白湖(武穴段)水利灾后重建工程,整体提升了内湖河港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将在武穴召开。第三产业提速升级。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1亿元。仙人湖水上乐园度假区开园。广济时光景区(滨江公园)有望通过国家4A级景区验收,将实现我市高等级景区“零”的突破。按照“国家湿地公园+5A级景区”的定位要求,倾心打造武山湖生态新城,启动湖滨绿道、环湖大道建设,积极谋划引进一批产业项目,武山湖生态新城步入产城互动的良性发展轨道。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0%。邮政、通讯、烟草、石油等行业取得长足发展。
(四)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淘汰9家产能落后的规模企业。房地产库存稳定在合理区间。累计减免企业税费和降低企业成本达9000万元。“三去一降一补[7]”成效明显。重点改革走在前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国家和省改革试点任务有序推进。市委书记荣获首届“湖北改革奖”个人奖,深化改革工作赢得省、黄冈市高度评价。创新创业卓有成效。全面落实科技创新“金九条”[8],发放科技创新企业和科技创新人才奖励资金660万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1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7.5亿元,占GDP比重18%,位居黄冈第一。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1家、科研平台8个,转化科技成果15项。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5件。全市新登记五类市场主体[9]1.5万户,完成“个转企”205户。要素保障显著增强。园区建设扎实推进,火车站工业园投入1.5亿元提档升级基础设施;马口医药化工园热电联产、一级消防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启动建设;规划启动城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60亿元,发放县域经济调度资金3亿元,为企业提供过桥资金3.1亿元、担保贷款13.5亿元。合理保障发展用地需求,收储工业用地2200亩、经营性用地3800亩。
(五)城乡发展进一步协调。坚持城乡一体,协同发展。城乡规划体系更全。建成“多规合一[10]”综合信息平台。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竖向规划》和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武穴港总体规划(修编)》即将批复实施。城乡承载能力更强。沿江一级公路基本完工。G220界岭至大金段、武盘公路等改扩建工程进展顺利。完成明珠路北延、金盘路北延等道路建设,东城区道路框架基本形成。升级改造了玉湖路北延、永宁大道东延、景阳路北段等道路。农村电网建设总投资3亿元,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940公里。开工建设7座镇处污水处理厂。重点打造仙人坝环湖美丽乡村建设,全市9个村确定为省级提档升级试点村。城市品质品位更高。强力推进“城管会战”,拓宽整修城区老旧街道30条,黑化小区道路14条,施划停车泊位4000余个,新改建城区公厕18座,亮化机关企事业单位94家。扎实推进“三违[11]”查处,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启动朱奇武、朱木桥社区“三违”查处试点。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市民满意度大幅提升。
(六)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坚持抓保护、强治理、零容忍,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环境整治有力度。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36件,整改率达100%。全面打造“雷霆行动”升级版,实现了106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858辆黄标车全面淘汰“清零”目标。完成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关停养殖场24家,整治219家。全面关停27座砂石码头,实行集并整合,规范建设。以廊道建设倒逼矿山绿色运输。在黄冈率先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生态保护有成效。建立市、镇、村三级河长制。加强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国家二级标准。绿色发展有作为。关停11家环保不达标企业。提高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拒绝引进27个项目。投入环保升级改造资金3.3亿元。全面完成马口园区“六个提标升级[12]”工程任务。大力实施“绿满武穴”,完成基地造林15000亩,四旁植树[13]28万株。
(七)群众幸福感进一步增强。预计全市民生支出36.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5.3%。脱贫攻坚深入推进。规范完善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工作。统筹财政专项资金5.6亿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3亿元。建成扶贫产业基地129处,带动贫困户8520户,占比42.8%。建成光伏发电站52座,光伏扶贫实现46个重点贫困村、3017户重点贫困户全覆盖。易地搬迁主体工程完工率100%,超额完成年度入住任务。实现10986人脱贫、6个贫困村出列。民生事业跨越发展。投资近10亿元,完成新武穴中学、新第一人民医院、市文化中心(三馆合一[14])建设并投入使用。改造新建32所村级卫生室,实现村级卫生室全覆盖。成功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镇处文化站、村级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开展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进展顺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整合,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3%。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0000人。发放低保保障金5800余万元、五保对象供养金近4000万元、老人高龄补贴93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85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突破12亿元。广济花园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实施。建成各类保障房528套。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统筹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我市被省推荐为全国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化解房地产领域民间融资风险,亚兴国际城等10多个停工楼盘全面重启建设,有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八)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6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压缩50%。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06件、政协委员提案203件。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实现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完成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0个。积极推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全流程工作。加大资金统筹,推行绩效预算,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首次进入全省优良行列。办好《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
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双拥、优抚安置、机构编制、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继续加强。涉台事务、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保密、档案、史志、地震、统计、物价、气象、移民、农村能源等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
2017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人民团结拼搏。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武警官兵,向所有支持武穴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地区生产总值、投资等主要指标增速趋缓;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仍需加大;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社会治理面临不少难题,各种风险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法治建设有待深入;少数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工作作风不实、执行力不强,行政效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这些问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的政府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8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黄冈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厚植“安全、环保”两大基础,打好“三大攻坚战[16]”,抓实“四大行动”,奋力谱写建设现代港口强市、争创全省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篇章。
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外贸出口增长10%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左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全面完成黄冈下达的精准脱贫、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等目标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增强县域经济新动能
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工业化进程,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培育新动能中优化产业结构,注重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上狠下功夫,逐步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项目是投资的载体。抢抓政策机遇,精心策划包装,充实完善“十三五”项目库和重大项目储备库,谋划江北高速公路、G220过江通道、通用机场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大立项争资力度,全年争资25亿元以上。按照在建项目抓进度、新建项目抓开工、项目落地抓前期的要求,重点抓好长江公路大桥、黄黄高铁、祥云30万吨合成氨等项目建设,力争在建和新开工亿元项目60个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0亿元以上。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坚持“四为主[17]”原则,更加注重商会招商、专班驻点招商和产业链招商,更加注重引进绿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更加注重招商引资项目的正式签约和开工投产,力争招商引资协议额350亿元以上,实际投资额150亿元以上。加大经营性PPP项目谋划建设力度,推动PPP项目落地生效。
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积极对接“万企万亿技改工程[18]”,鼓励企业技改扩规,兼并重组,加快转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2家,投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56亿元。支持智轩科技与上海威马集团合作重组,努力打造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夯实园区载体。继续完善火车站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加快马口工业园三期吹填、道路建设,启动城西高新技术产业园起步区建设。大力实施“满园工程”,引导优势产业、企业、项目、资源向园区聚集。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落户武穴。大力实施“一行一策、一企一法”金融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重点项目、三农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金融支持,力争全年融资增长18%以上。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力促祥云集团主板上市,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5家企业在“四板”挂牌。加强担保公司建设,完善担保机制,增强增信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组建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优势产业发展。深化城发集团改革,实现由融资平台向城市资源运营平台战略转型。发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协同工作机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启动万亩土地收储行动,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预留空间。
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力发展旅游业。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围绕“一轴一带三心四区[19]”产业布局,重点推进武山湖生态新城、匡山西游、仙姑山旅游风景区开放开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仙人湖水上乐园度假区提档升级和配套建设,争取不二文化传媒影视文化基地开工建设。全市旅游综合收入力争过25亿元。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继续支持章水泉竹艺、岳家拳、文曲戏等文化产业传承与开发。深度挖掘万丈湖农垦文化和知青文化。主办好油菜花节,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支持泰盛、龙潭宾馆等商贸流通、餐饮住宿服务业做大做强。加快铜锣湾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家以上。积极争创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30家,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0%以上。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增强水运能力,推进田镇马口智能物流园、牛关矶综合码头等项目建设。加快整合邮政、供销、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物流服务资源,建设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信息服务中心,提高农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效率,建立城乡一体化物流体系。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持续打造“创城武穴、创享未来”的双创品牌,深入推进“千企联百校”活动,承接高校院所产业化项目2个以上,转化科技成果10个以上。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扫零行动,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30件以上。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家以上。建设一批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推出一批技术含量高、质量信誉好的“武穴创造”产品。坚持把“质量强市”作为创新强市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梯级实施“三名一标[20]”工程,新申报注册商标50件、新认定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湖北名牌产品2件,开展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争创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坚持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各类招才引智计划,建好人才超市[21],聘请企业科技副总20人以上,引进10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全年新发展五类市场主体12000户,完成“个转企”200户。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22]和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坚持农村农业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真正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开发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重点建设壮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名特优生产基地和保障性蔬菜基地,叫响做大武穴双低油菜、广济佛手山药、大金板鸭、百园生姜等农产品品牌。鼓励扶持大法寺镇、石佛寺镇深度开发富硒产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扩大土地经营权流转空间,鼓励土地向大户、能人流转集中,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培育适应市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农业生产大户,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加工企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着力创建一批全省、全国示范社,力争发展合作社30家,家庭农场20家。提供适合需求的要素保障。推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实施服务下乡、能人回乡、产业兴乡的“三乡”工程,增强农村发展动力。鼓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队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
加快完善现代农业体系。大力推进种养加结合、粮经饲统筹、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绿色高效农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植壮大优质粮食、双低油菜、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等产业,着力打造佛手山药百亿产业,重点支持襄大农牧、万星面业、福康油脂、金磊粮油、立飞孔雀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50亿元。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农村路网建设,实施官桥至太白湖、横岗至百元、官桥至朝阳等公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生命安防、窄路加宽、危桥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全面完成水利灾后恢复重建“三大项目”、荆竹河二期治理、马口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统筹整合1.6亿元,全面完成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强农机推广应用,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抓好梅川镇李兴泗村、绿林村、花桥镇杨二岭村省级试点建设,着力抓好大法寺镇李边村、余川镇大坝村等9个村提档升级,精心打造武石大道、红色旅游路、武山湖等沿线美丽乡村,全年建成20个达标村、5个示范村。扎实抓好以“厕所革命”为重点,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的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做好村和社区换届工作。
(三)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激发跨越发展新活力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倒逼过剩产能退出市场,依法依规处置“僵尸企业”,加快棉花加工企业转型发展,推进粗放型矿山企业和环保不达标企业退出市场。加强市场调控,规范市场监管,确保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补齐市场发育不够、制度缺失等多方面短板。落实省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适时动态调整权力、责任、负面和收费四个清单,健全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实行“一站式”服务、“一表制”收费,完善“代办制”,推行模拟审批。扎实推进“1+4”模式[23]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全省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改革创新试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梅川与田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抓好万丈湖农场农垦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把推进PPP项目落地作为投融资体制改革重要突破口。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评估工作。进一步抓好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登记网上办理。
深化区域开发合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对接大武汉,对接湖北自贸区,强化协作配套。加强区域间合作交流。落实黄冈市“临江四城”开放开发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机制体制改革,用足用好国家级高新区优惠政策,融入黄冈高新区“一区七园[24]”协同发展体系。拓展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承接先进产业转移,大力引进利用外资,构建外向型经济新格局。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企业自营出口和外贸口岸建设,完善支持外贸出口政策。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新武穴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武穴大地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
推进环境整治。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雷霆行动”升级版活动为抓手,开展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坚决推进长江大保护。坚定不移整合长江岸线资源,加大砂石码头集并力度,全面完成码头整治复绿和坡岸修复工作,统筹矿山码头区域性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投入3亿元建设沿江一级公路、武盘公路生态廊道,综合整治田镇区域粉尘污染问题。继续抓好露天秸秆禁烧工作。力争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提高。大力实施“碧水”工程。坚决落实江河湖库港(塘)长制。实施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启动东港、西港、幸福港黑臭水体治理及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全面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重点水域全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大力实施“净土”工程。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固废物综合处理。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保持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大力实施“绿满武穴”行动。加大投入,完成精准灭荒任务。加大城镇园林绿化、道路绿化、村庄庭院绿化、企业园区绿化,大力推进工程化造林、专业化施工,提高造林存活率,确保灭荒面积5000亩,封山育林30万亩。积极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力打造森林城市。
推行绿色发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切实抓好耕地保护、湿地保护、生态林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努力把马口化工园区打造成智慧绿色生态园区,争创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开展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创建活动,逐步将清洁生产审核领域扩展到全部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探索建立镇处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改善人居环境。坚持规划引领,完成武穴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火车站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武安杭高铁核心区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大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强化成果运用,统筹全市一张图审批,一张图管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刊江大道西段、广济大道东段、沿江大道西段、民主路中段、文曲路南段、玉湖路中段升级改造工程。争取麻武高速武穴城区段通车,打通城市快速通道。高标准推进武山湖湖滨绿道、环湖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导入相关文化旅游产业。坚持城乡统筹,坚持不懈推进“城管会战”,着力在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基础设施等方面解决突出问题,久久为功,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市民幸福感、满意度。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全市域控违。
(五)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满足群众生活新需要
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打赢脱贫攻坚战。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头等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按照“脱真贫、真脱贫”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进一步完善扶贫信息系统建设。统筹各类扶贫资金7亿元,促进“五个一批[25]”措施落实落地。把产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培植更多社会责任感强、带动能力强、抗御风险能力强的新型市场主体。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严明考核纪律,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群众满意。全面打好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考核和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实现1554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5个贫困村出列。
聚焦重要民生领域。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城区学校布局规划,加大校园建设投入,东城区新建一所小学,全面建成武穴市直属幼儿园东城区新园、实验二小下关分校、武师附小江林分校。完成改造农村薄弱学校35所。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成立中职集团。实施健康武穴战略。全力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完成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参保计划,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城镇就业9000人。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等工作。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各项救助保障制度。抓好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项目建设。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完成23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加强文化小康建设。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方位开展“黄冈楷模”“武穴楷模”评选推荐、宣传推介活动,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大力弘扬优良家风,建设和谐家庭。启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举办全市第五届农民文化艺术节和第九届广场舞大赛。积极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农村文化站对公众实行免费开放。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支持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健康发展。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深化“平安武穴”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化解企业不良贷款,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行地方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力实施“阳光信访”,完善信访机制,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加大“七五”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武穴建设,率先通过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验收。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加强国防动员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努力把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事业忠诚体现到工作中、落实到岗位上,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一)加强学习,增强本领。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始终把建设学习型政府放在突出位置,把学习作为一种时代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工作状态,学以提能,学以促干。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着力养成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持续推进境界提升、标准提升、素质提升,全面增强“八个本领[26]”,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法治,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虚心接受各民主党派监督,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效。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法治意识,筑牢法治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三)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坚定不移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保持攻坚克难的竞进姿态,盯紧目标,埋头苦干,重抓落实。强化责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坚决做到矛盾面前不绕道、问题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退缩,敢作敢为,善抓善管,善作善成,勇挑重担。坚持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政府大督查工作格局,紧抓不落实的事,紧盯不落实的人,严厉整肃各种“梗阻”现象,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更大力度简政放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群众“进一个门、办一揽子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褒奖担当者,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奋发进取、勤政有为。
(四)从严治政,清正廉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开展政府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机构编制、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项目招投标、扶贫及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目标呼唤新作为。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建设“现代港城、创新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部分词语注释
1、三先:黄冈率先、全省领先、全国创先。
2、四大行动:项目建设行动、招商引资行动、服务企业行动、创新创业行动。
3、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4、两化融合: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包括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衍生等方面。
5、新三板: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现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中小微型企业。
6、四板: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7、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8、科技创新“金九条”:《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武政发〔2016〕22号)所包含的9个方面措施,因政策含金量高,简称为科技创新“金九条”。
9、五类市场主体: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10、多规合一: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综合,形成一个城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11、三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土地房产交易。
12、六个提标升级:园区管理体制、园区基础设施、企业雨污系统、园区废气管理、企业监管手段、企业监管执法6个方面的提标升级。
13、四旁植树:指对路旁、沟旁、渠旁和宅旁进行植树。
14、三馆合一:由市大剧院、市图书馆、市文化馆组成市文化中心。
15、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6、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
17、四为主:以工业项目为主、以进园区为主、以税收为主、以高新技术为主。
18、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从2016年起,省人民政府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用3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计划完成投资过万亿元。
19、一轴一带三心四区:“一轴”是指南北交通景观轴;“一带”是指长江游憩休闲带;“三心”是指匡山国际禅修中心、武山湖湿地慢城度假中心、武穴全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四区”是指东部水乡文化旅游区、仙人湖生态休闲度假区、油菜花海精品观赏区、高新产业体验区。
20、三名一标: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省工商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著名商标,市工商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知名商标。
21、人才超市:全称为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是指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府公共服务、金融相关服务、中介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生产经营服务、商务休闲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场所。
22、“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在全省开展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即重点培养1名能够带领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的卓越企业家;10名能够带领企业进入国内500强的优秀企业家;200名能够带领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骨干企业家;3000名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家。
23、“1+4”模式:“1”是设置一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即在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基础上,组建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住建、国土、文化等13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4”是在交通运输、农业、安监、市场监管领域各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同一领域综合执法。
24、一区七园:以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核心区,辐射带动麻城、武穴、团风、浠水、蕲春、黄梅、红安7个县市的产业园区,打造协同发展格局。
25、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26、八个本领: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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