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篷的建筑面积怎么算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10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3.0.25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10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0.2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1。


图1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
1—围护设施;2—围护结构;3—局部楼层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中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3.0.5 地下室作为设备、管道层按本规范第3.0.26条执行,地下室的各种竖向井道按本规范第3.0.19条执行,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按本规范第3.0.18条规定执行。
3.0.6 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出入口坡道顶盖的挑出长度,为顶盖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长度;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后增加及建设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地下室出入口见图2。


1—计算1/2投影面积部位;2—主体建筑;3—出入口顶盖;4—封闭出入口侧墙;5—出入口坡道

3.0.7 本条既适用于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也适用于目前部分住宅、学校教学楼等工程在底层架空或在二楼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3。


图3  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1—柱;2—墙;3—吊脚架空层;4—计算建筑面积部位

3.0.9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4,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5。


图4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
1—栏杆;2—架空走廊


图5  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

3.0.10 本条主要规定了图书馆中的立体书库、仓储中心的立体仓库、大型停车场的立体车库等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起局部分隔、存储等作用的书架层、货架层或可升降的立体钢结构停车层均不属于结构层,故该部分分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1—檐廊;2—室内;3—不计算建筑面积部位;4—计算1/2建筑面积部位

3.0.16 雨篷分为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有柱雨篷,没有出挑宽度的限制,也不受跨越层数的限制,均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其结构板不能跨层,并受出挑宽度的限制,设计出挑宽度大于或等于2.10m时才计算建筑面积。出挑宽度,系指雨篷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弧形或异形时,取最大宽度。
3.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条文中仅对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本次修订后的条文对于向内、向外倾斜均适用。在划分高度上,本条使用的是结构净高,与其他正常平楼层按层高划分不同,但与斜屋面的划分原则一致。由于目前很多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造型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根本无法明确区分什么是围护结构、什么是屋顶,因此对于斜围护结构与斜屋顶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则,即只要外壳倾斜,就按结构净高划段,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斜围护结构见图8。


1—计算1/2建筑面积部位;2—不计算建筑面积部位

3.0.19 建筑物的楼梯间层数按建筑物的层数计算。有顶盖的采光井包括建筑物中的采光井和地下室采光井。地下室采光井见图9。


1—采光井;2—室内;3—地下室

3.0.20 室外楼梯作为连接该建筑物层与层之间交通不可缺少的基本部件,无论从其功能还是工程计价的要求来说,均需计算建筑面积。层数为室外楼梯所依附的楼层数,即梯段部分投影到建筑物范围的层数。利用室外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得重复计算建筑面积;利用地势砌筑的为室外踏步,不计算建筑面积。
3.0.21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幕墙以其在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和功能来区分。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按其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
为贯彻国家节能要求,鼓励建筑外墙采取保温措施,本规范将保温材料的厚度计入建筑面积,但计算方法较2005年规范有一定变化。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保温隔热层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以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墙外边线长度不扣除门窗和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所占长度。当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有保温隔热层时,其保温隔热层也不再计算建筑面积。外墙是斜面者按楼面楼板处的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计算。外墙外保温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防潮层、保护层(墙)的厚度。建筑外墙外保温见图10。


1—墙体;2—黏结胶浆;3—保温材料;4—标准网;5—加强网;6—抹面胶浆;7—计算建筑面积部位

3.0.25 本规范所指的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是指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3.0.26 设备层、管道层虽然其具体功能与普通楼层不同,但在结构上及施工消耗上并无本质区别,且本规范定义自然层为“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因此设备、管道楼层归为自然层,其计算规则与普通楼层相同。在吊顶空间内设置管道的,则吊顶空间部分不能被视为设备层、管道层。
3.0.27 本条规定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
        1 本款指的是依附于建筑物外墙外不与户室开门连通,起装饰作用的敞开式挑台(廊)、平台,以及不与阳台相通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等设备平台部件;


1—骑楼;2—人行道;3—街道


1—过街楼;2—建筑物通道

        3 本款指的是影剧院的舞台及为舞台服务的可供上人维修、悬挂幕布、布置灯光及布景等搭设的天桥和挑台等构件设施;
        5 建筑物内不构成结构层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工业厂房、搅拌站和料仓等建筑中的设备操作控制平台、上料平台等),其主要作用为室内构筑物或设备服务的独立上人设施,因此不计算建筑面积;
        7 室外钢楼梯需要区分具体用途,如专用于消防的楼梯,则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是建筑物唯一通道,兼用于消防,则需要按本规范第3.0.20条计算建筑面积。

保养 作者:xhw 时间: 10:39:15 浏览量:8853 网民普遍认知程度:33% 来源:住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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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包括 哪些 范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不计算面积的范围包括哪些 不计算面积的范围:1)层高小于2.2m的楼层或部位。2)属于道路组成部分的穿过建筑物的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吊脚架空层、架至走廊、 檐廊。3)设计不利用,或作为技术层,或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4)利用地下室设置的消池。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 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8)设 计不利用或净高小于1.2m的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9)突出外墙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面、装饰性幕墙、门斗、宽度在2.1m及以下的雨篷、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10)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 梯。11)无永久性顶盖的场馆看台、室外楼梯、架空走廊、露台等。12)屋顶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花架、凉亭、露天泳池等。13)临时、活动、简易的建筑物。14)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等建筑物。15)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与建 筑物不相连的变形缝。计算全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应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应按 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商店(仓库、车 间)、地下车站、地下泳池、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以[更多]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在工程建设中,都有哪些作用?1 、 开发商选用设计、施工单位的重量级 首先,您应该了解一下这家房地产公司历年售房情况,看看售楼人员如何应答; 其次参看其选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等级; 再次问其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 一般而言,在市场上售房多且没有居住后发生质量事故的开发公司,[更多]在交付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建筑面积不符,如何处理?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且合同没有约定的,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如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民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更多]建筑施工事故赔偿的归责原则建筑施工事故赔偿的归责原则 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成立要件。用人单位(雇主)的免责事由主要限于劳动者(雇员)个人[更多]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不计算面积的范围包括哪些

不计算面积的范围:1)层高小于2.2m的楼层或部位。 2)属于道路组成部分的穿过建筑物的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吊脚架空层、架至走廊、 檐廊。 3)设计不利用,或作为技术层,或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 4)利用地下室设置的消防水池。 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 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8)设 计不利用或净高小于1.2m的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9)突出外墙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面、装饰性幕墙、门斗、宽度在2.1m 及以下的雨篷、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 饰性阳台、挑廊等。 10)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 梯。 11)无永久性顶盖的场馆看台、室外楼梯、架空走廊、露台等。 12)屋顶楼梯间、水箱间、电 梯机房、花架、凉亭、露天泳池等。 13)临时、活动、简易的建筑物。 14)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等建筑物。 15)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与建 筑物不相连的变形缝。 计算全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应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应按 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商店(仓库、车 间)、地下车站、地下泳池、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以[更多]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在工程建设中,都有哪些作用? 1 、 开发商选用设计、施工单位的重量级 首先,您应该了解一下这家房地产公司历年售房情况,看看售楼人员如何应答; 其次参看其选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等级; 再次问其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 一般而言,在市场上售房多且没有居住后发生质量事故的开发公司,[更多]在交付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建筑面积不符,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且合同没有约定的,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如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民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更多]建筑施工事故赔偿的归责原则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的归责原则 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成立要件。用人单位(雇主)的免责事由主要限于劳动者(雇员)个人[更多]

什么是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什么

计容建筑面积意思就是:即等于规划建筑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计容面积小于等于建筑面积,半地下室算一半计容面积,无产权地下室不计算计容面积。计算规则:1.计容建筑面积=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容积率面积= 规划条件容积率X规划建筑用地面积。规划建筑用地面积应等于或小于总地图用地面积,建成后项目容积率也只能等于或小于规划条件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面积)。地上建筑面积= 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指的就是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还包括可以申报产权的部份地下建筑。面积(车库或停车位)。计容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的地上建筑面积(底层架空绿化公共服务空间)+特殊多倍计容积率的面积(层高超高建筑)。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新的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1 总 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半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C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 3.0.2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坡屋顶的建筑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垂直距离。 3.0.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按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 3.0.6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3.0.9本条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改变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计算面积的规定。 3.0.12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3.0.13如遇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外倾斜的墙体,若遇有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3.0.15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并在建筑物面积内。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3.0.16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不超过2.10m衡量,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应一致。 3.0.17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 3.0.18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0.19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计算。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出现许多新型结构,如柱不再是单纯的直立的柱,而出现正V型柱、倒V 型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计算带来许多争议,为此,我们不以柱来确定面积的计算,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款计算面积。 3.0.23本规范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3.0.24其他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筑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阅读:3704次发表时间:2014年7月21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26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 王海宏 胡晓丽 陈国立 徐成高 吴宏伟王玉波 胡建明 程万里 杜浐阳 白洁如 刘大同赵 彬 泽仁江措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2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5本规范用词说明……………………………………………………………………………8附:条文说明…………………………………………………………………………………9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Provisions……………………………………………………91 总 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2.0.5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2.0.8 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2.0.11 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2.0.13 结构层 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2.0.19 雨篷 canopy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2.0.20 门廊 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2.0.21 楼梯 stairs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2.0.22 阳台 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2.0.23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2.0.24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2.0.25 骑楼 overhang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2.0.26 过街楼 overhead building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2.0.27 建筑物通道 passage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2.0.28 露台 terrace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2.0.29 勒脚 plinth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2.0.30 台阶 step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3.0.10 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3.0.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3.0.25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7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8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9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月××日以第××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员是胡晓丽、王彭林、徐金泉、王海宏、李艳海、白洁如、徐佩清、李学范、朱连。为便于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制组按顺序,编制了包括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等内容的条文说明。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在理解和把握规范条文规定时参考。目次1 总 则 ………………………………………………………………………………………2 术 语………………………………………………………………………………………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1 总 则1.0.1 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初是在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之后根据需要进行了多次修订。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的修订。2005年建设部以国家标准发布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此次修订是在总结《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鉴于建筑发展中出现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本着不重算,不漏算的原则,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统一和完善。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条文中所称建设全过程是指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过程。2 术 语2.0.1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2.0.5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2.0.13 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2.0.14 落地橱窗是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落地、可落在室外地坪也可落在室内首层地板,用来展览各种样品的玻璃窗。2.0.15 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凸窗(飘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2.0.16 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2.0.19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2.0.20 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2.0.24 变形缝是指在建筑物因温差、不均匀沉降以及地震而可能引起结构破坏变形的敏感部位或其它必要的部位,预先设缝将建筑物断开,令断开后建筑物的各部分成为独立的单元,或者是划分为简单、规则的段,并令各段之间的缝达到一定的宽度,以能够适应变形的需要。根据外界破坏因素的不同,变形缝一般分为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三种。2.0.25 骑楼是指沿街二层以上用承重柱支撑骑跨在公共人行空间之上,其底层沿街面后退的建筑物。2.0.26过街楼是指当有道路在建筑群穿过时为保证建筑物之间的功能联系,设置跨越道路上空使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2.0.28 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2.0.30 台阶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不同标高地面或同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式连接构件。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0.2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1。图1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1——围护设施;2——围护结构;3——局部楼层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3.0.5 地下室作为设备、管道层按本规范第3.0.26条执行;地下室的各种竖向井道按本规范第3.0.19条执行;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按本规范第3.0.18条规定执行。3.0.6 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出入口坡道顶盖的挑出长度,为顶盖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长度;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后增加及建设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地下室出入口见图2。3.0.7本条既适用于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也适用于目前部分住宅、学校教学楼等工程在底层架空或在二楼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8)雨棚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棚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有柱雨棚和无柱雨棚计算应一致)。(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1)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2)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不论是挑阳台还是凹阳台,也不论是封闭阳台还是非封闭阳台,均按阳台水平面积的1/2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13)住宅建筑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4)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3、房屋天面上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底层、夹层、地下室中以及独立建造的自行车房、汽车库,层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5、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作为外墙仅为装饰的,按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6、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7、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8、挑楼、全封闭的阳台和挑廊,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9、复式、跃层建筑中的挑空层部分,不论层高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井不作为挑空层认定。[5]另外,在住宅的建筑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有:(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和挂(壁)板,如:柱、垛、勒脚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60厘米以内的钢梯。(3)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4)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间。(5)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设备层)。(6)单层住宅的分隔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7)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间。从以上可以看出,住宅的建筑面积计算起来比较复杂,不仅规定多,而且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消费者在购房时,如果对此不了解,或者对计算出的结果表示怀疑,可以咨询专业人员或请专门测量机构,依照上述标准重新测量计算。1、国内常用的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一般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五条:1)应具有上盖;2)应有围护结构;3)结构牢固,属于永久性的建筑物;4)层高在2.20米或2.20米以上;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2、具体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依据计算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三大类:I.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需计算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d、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e、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此条为老规定,新规定是: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不论是挑阳台还是凹阳台,也不论是封闭阳台还是非封闭阳台,均按阳台水平面积的1/2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II.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只能计算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的一半:a、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b、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c、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d、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e、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III.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能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a、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b、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c、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d、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e、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f、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与建筑面积有关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通行的部分。g、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h、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i、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3、与建筑面积有关的几个概念1) 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的比值,能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2) 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如建筑物基底面积和各层建筑面积一致,则宗地面积、建筑密度和房屋总层数的乘积为总建筑面积。3) 房屋的使用率是指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值。一般用来衡量购买成套房屋的单独占有建筑面积占该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比值越高说明该套房越值,有效使用面积会更高。4、与建筑面积有关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哪儿有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可以从网上免费下载,也可以从QQ发给您。

建筑面积 哪儿 规范 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则

全国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国家经委于1982年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其主要计算规则如下:1.计算建筑面积 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间的水平宽度计算。(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6)坡地建筑利用工作之便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不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12)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3)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5)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6)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8)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9)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3)层高2.2米以内的技术层。(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8)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3.其他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下述规则进行办理。与建筑面积有关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建筑面积有关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见图。

建筑面积 规则 规则 计算

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4、地下建筑、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图2 坡屋顶下空间利用 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图3 地下室示意图 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图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图4 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 7、室内楼梯、井道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图5) 8、建筑物顶部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9、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图5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 10、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图6)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图6 某楼层剖面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1、挑廊、走廊、檐廊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图7) 图7 檐廊示意图2、架空走廊 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3、门斗、橱窗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8);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4、阳台、雨篷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5、室外楼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6、舞台灯光控制室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三、特殊的房屋建筑1、立体库房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2、场馆看台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图9),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如图9: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注:这里所谓“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3、站台、车(货)棚、加油站、收费站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6、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7、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2016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2014年7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是由国家建设部自2005年7月起实施,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

2016 建筑面积 什么 开始

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哪个?

1、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GBT《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之前的执行GBT《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GBT《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由建设部于2013年12月19日发布,并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范与GBT相比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4、特别是对阳台面积计算方法的修订,防止偷面积很有效果

建筑面积 哪个 行的 规范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本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其目的在于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 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于2005年4月15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实施。其公式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19、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其超过1.8米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算)。 20、原始设计为假层(含顶层阁)屋面全部翻高后,前后墙沿口到楼板高度超过1.8米的,按实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角、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夹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车库,及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割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9、岗亭、警亭、书报亭等。 10、里弄房屋后天进内的天棚。 11、利用马路、通道及隙地所搭棚架。 12、阁楼。 13、房屋的平台、晒台、花台、屋顶平台等。 三、其他 在计算建筑物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要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建筑面积 08 规则 计算

2015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首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首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在2.2m以上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8.书库、立体仓库没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在 2.2 m以上时,应计算建筑面积。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极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 来源:天工网 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7.建筑物内宽度在300mm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三、其他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一、二条规定计算。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2015 建筑面积 最新 规定

.下列选项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是()多选

下列选项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是()多选答: 这道题怎么答?题目显然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出的。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答:下列选项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是(B、C、D、E)B.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套4)C.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套2)D.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套3较近,控制室可对应建筑物内分隔的单间房间)E.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爬梯(套7)因《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建筑物通道(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间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 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爬梯。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 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答:下列选项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是(B、E):B.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套4较近)E.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爬梯(套8较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8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9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0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建筑面积 下列 多选 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6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

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出处 规范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中的规定有哪些

(1)计算建筑面积的一般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应是永久性结构的房屋;层高应2.20M以上。同一房屋结果结构、层数不相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2)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单层房屋;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楼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3)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郎、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照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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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计容建筑面积?什么是计算规则?

1、计容建筑面积定义:计容建筑面积即等于规划建筑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计容面积小于等于建筑面积。2、不计算容积率的范围:不计算建筑面积的也就不计算容积率。根据《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在300mm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3、计算公式:所谓计容面积,就是计算容积率面积,一般情况下:计容建筑面积=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容积率面积= 规划条件容积率X规划建筑用地面积计容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的地上建筑面积(底层架空绿化公共服务空间)+特殊多倍计容积率的面积(层高超高建筑)

建筑面积 什么 什么 规则

我房子盖好了,我们主体按面积算是285平方,没有算露台。外加柴房是33个平方,柴房连外面梯子和挑出的屋檐都算了,全给算的380一平方。可包工头说合同上写的按实际建设面积算,连腰线和天沟也算里面了。他算的是370几个平方。

自建房实际建设面积和建筑面积怎么算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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