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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物业租赁所要承担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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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税税率怎么算?问题详情:个人房产税税率怎么算?推荐回答:压根就不应该收房产税,无耻之徒,臭不要脸,想一房几吃,土地是租的,产权最多70年,而租金每个业主买房的时候已经支付了,而且还交了契税、营业税等各种税,凭什么收房产税?除非把土地出让金收益退给每个业主,并且土地私有化。个人房产税有哪些内容?问题详情:个人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有哪些内容?推荐回答:↑点击“罗爷法律”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一、 基本介绍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二、 特点1、个人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4、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个人房产税,税率为1.2%。三、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四、 纳税期限个人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如律师亲自电话解答,关注顶部“罗爷法律”,律师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企业房产税税率是多少呢?问题详情:企业无论是购买房屋、还是出租房屋都要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各个省市的房产税率是有所差异的。那么具体企业房产税税率是多少呢?房产税征收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推荐回答:一、企业房产税税率是多少呢按照规定,企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二、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 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 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 的,年税率为12%。(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三、房产税与契税的区别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怎么样的?问题详情: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怎么样的?推荐回答:↑点击“罗爷法律”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以下对个人房产税计算的相关规定属于正常过户的情况。1、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增值税(税率5%,卖方缴纳)经国务院批准,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房地产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房产契税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5、其它税费如交易手续费、房产证和土地证工本费、配图费、贷款手续费和中介费等费用根据房管局政策或市场行情据实结算。二手房买卖中个人房产税在正常过户的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每一种税费的计算方法都不同,时间规定也不相同。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如律师亲自电话解答,关注顶部“罗爷法律”,律师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房产税要租客交?问题详情:我是南京的,最近办暂住证,要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涉及到房产税竟然要房客交,租房本来就够高的了,还要交税的喽?大家觉得呢推荐回答:规定应该是房东交,一般租赁合同上都应该注明,没有约定则默认房东交。但现在房东属于强势群体,一般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中国走司法程序时间和金钱成本都较高,很多租客就忍气吞声算了,直接出了这个费用。陕西出台房产税细则,个人非营业房产免征,你怎么看?问题详情:陕西发布房产税细则,5类房产免征,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你怎么看?推荐回答:我在我自己住的房子注册的公司怎么算?难不成我把公司注册到别的地方,对方房产依然需要缴税,只能注册到国家企事业部门下面了,对方房产不用缴税,这样会滋生出一大批间客,看着吧。要不就把公司注销了吧。大家怎么看待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发布,五类房产免征房产税,会有什么影响吗?问题详情:最近一直关注楼市,恰好看到陕西省又出台新的房产税实施细则,个人理解不够深刻,想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推荐回答:大忽悠!楼市的又一大忽悠!此消息一出,大家又开始高潮了,有些无良媒体又开始标题党了,重磅、狼来了、拐点、信号、打响第一枪等极具吸引力的词语又刷爆朋友圈了。这样的文章,大家若是只看标题,恐怕大多人都以为房产税政策真的要来了。但是你可别被骗了,这其实不是陕西打枪第一枪,恰恰相反,是陕西反应太慢了。你仔细看看细则里的内容,你就知道,这个政策是针对商业用房征收房产税的,不过是陕西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结合自己省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细则而已。陕西省文件原文如下▼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征税范围:(一) 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二) 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三) 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四) 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人。第四条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第五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第六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 《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业务用房。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的房屋和宗教人员的生活用房。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上述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应征收房产税。第八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第九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第十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省政府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国家文件原文如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所以围观群众们,该干嘛的就干嘛吧,真正的针对个人住房的房产税还在路上呢。房产税这一政策是重拳,需要等待时机出台。2018年之后房产税才会被提上日程。不过好消息是,真正的房产税改革其实已经加快了进程,重庆和上海先后明确将于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房产税真正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就是解决地方政府收入问题。现在的地方债风险已经很严重了,有数据显示,2019年将是地方债的偿债最高峰。其实现在之所以有些地方还在大力卖房,也与这一点不无关系。但是,地方政府要还债,必须取得其他的收入来源,毕竟土地也是有限的,靠卖地来维持运作、靠操控土地价格赚钱,这种靠天吃饭的思路是行不通的。 那么这时候,既然新增土地增量贡献收入行不通了,就可以向既有存量房产下手了,那些有多套房的有钱人,就可以成为征税目标了。其实今年的众多会议、国家领导人的表态中就已经透露了房产税势在必行的信号。比如7月24日政治局会议,关于房地产的一句表述是:“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而房产税是最重要的长效机制。房产税会影响什么样的人?大家对于房产税的出台也是有喜有忧,喜的是可以提高投机客炒房成本,忧的是担心政策会给自己带来负担。但其实大多数自住家庭都不必担心,房产税出台的目的,除了是为了规范房地产领域的税费体系外,另外明确有抑制房产投机、稳定房价的功能,所以税率并不会很高。我们看重庆上海的房产税制度,房产税的征收额度,相对于目前高昂的房价以及房价的涨幅,并不算严苛重税,甚至还没有契税改革前,契税征收的比例高。所以普通家庭其实是被保护的,房产税费不会很贵。但是那些有多套房的人可就惨了,房产税的税率是阶梯式的。比如重庆就是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如果你在大城市有多套房,保不齐每个月房产税就得交个几万块钱。在大城市,至少房子还有升值的空间,可是三四线城市囤房的人可就悲催了,卖又卖不掉,租也收不上价,还得承担维护成本,到时还要面对亚历山大的房产税。房东会把成本转嫁到租客身上吗?很多人都担心,房产税的出台,还有之前的租购同权,会不会让助涨租金的飙涨?决定价格的,是消费者的水平,所以房价跟房租不一样,炒房的人资金实力不可估量,但是租房的人收入却是有限的。所以这些年来,房租涨幅远远落后于房价,并不是房东不想涨房租,而是房租根本涨不起来,你要按照房价那个涨法,谁能租得起房?你看看现在的租金收入比就知道了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租金收入比已经达到40%,北京上海更是接近60%。这么沉重的负担,你还想涨房租,那么租客一定会选择不租了。有些人还觉得,租购同权后,学区房的福利多了,租房的人也能上名校了,那么房价不得暴涨到天上去?其实这不太可能,毕竟照政策趋势来看,买的房都未必能入学。靠出租学区房资格发财更是无从谈起。租户想上名校,只是获得了“申请权”,至于能不能顺利给你,得看资源是否充裕,看多少人排队。就拿目前在教育资源上最开放的深圳来举例,虽然做到了义务教育阶段70%的学位提供给了“没有深圳户籍”的人口,但是在优质学位排队轮候的时候,也是有排队顺序的。首先是“拥有所在区的户口+自购学位房”,这些人是拥有最高权限的,只有当这些孩子都入学之后,才轮到“拥有深圳其他区户籍+自购学位房”、“深圳户籍+租学位房”、“外地户籍+购学位房”、“外地户籍+租学位房”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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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登记备案要交房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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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租计征恢复
2016年5月15日,北京市市长正式签署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9号,正式决定废止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65号文件发布,根据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修正的“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此前,这份被废止的细则第四条曾经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这一政策要求,北京地区的企业如果出租房产,其房产税不是按照租金收入乘以12%计算的,而是按照房产余值乘以1.2%计算的。这一规定很多非北京地区的专业人士看起来都会觉得荒唐,他们甚至认为你北京地区的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就这么逆来顺受?为什么呢?
作为上位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则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同时,条例第四条还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很显然,北京市细则的规定和国务院制定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存在一定相悖之处。经过规章清理,北京市正式宣布废止原细则后,原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自然也就烟消云散。
2016年6月28日,在北京细则废止后,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16】24号)做出补充规定,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据此推断,对于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情形,则应该严格按照国务院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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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楼市传的沸沸扬扬的一件大事就是房地产税。《人民日报》声称,“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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