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众筹可以退款吗空间是骗子,项目淘宝众筹可以退款吗失败以后,不退款给投资人。

淘宝、京东、点名时间这些平台众筹失败的项目是如何处理的?
淘宝众筹、京东众筹、点名时间等众筹平台。项目失败率大概是多少?发起的众筹项目失败是如何处理的呢?已经投资了的用户能获得相应的回报吗?项目发起人能获得部分筹集资金吗?中间涉及到的法律边界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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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失败概率跟产品受众度、平台投资人基数、平台可信度等有关,不能一概而论。2.淘宝:众筹筹款失败后,项目筹款金额在项目截至时间1小时后自动退还给支持者,项目关闭。京东:发起人在项目回报日前未完成回报,且无合理理由的,视为项目延期。项目延期15天(含)以上的,视为项目失败。京东众筹平台有权通过系统直接向未确认收货的支持者退还支持款;发起人应当将支持款返还京东众筹平台。如发起人在项目筹款成功后、发放回报前,非因客观因素宣布项目失败或因项目延期而被认定为项目失败的,则发起人在三个月内不得再次发起项目,但如发起人将支持者所支付的首付款全部退回的,可以不受再次发起项目的时间限制。点名时间:项目失败资金会返回投资人点名时间账户。3.众筹回报以实际为准,因为项目发起人对产品的逾期未必与实际结果吻合。4.项目众筹成功后可以获得部分启动资金5.做为平台方只是一个提供项目展示的中介,起到一个资金融通的作用,如目前淘宝众筹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并且目前众筹是一个摸索阶段处在法律夹层的尴尬的位置。众筹平台都是在尽量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淘宝:1. 请在下单后15分钟内付款哦,否则您的订单会被自动关闭。2. 为了保证项目筹款和制作的顺利进行,您成功付款后不能像往常一样直接申请退款哦。如果筹款失败,订金尾款会全部退回,项目取消。如果筹款成功后,项目没有按照约定执行,支付宝中的尾款会退还给您,但是您需要和项目发起人协商订金退还的事宜,淘宝没有帮您追讨订金的义务。
众筹失败的项目分两种情况,第一,项目本身就没有达到众筹目标,支持者的钱会如数返还。第二,众筹成功了,项目发起人拿到了众筹资金但是项目实施失败了,这个时候国内国外众筹平台的处理方法不同。国内淘宝京东等众筹平台会把扣留那部分资金返还给你支持者(淘宝扣50%,京东扣30%),国外众筹平台不扣款,即便项目失败也不会返还给支持者。
王小峰和王小山在京东上众筹过电影,到今天也没拍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商家曝京东众筹刷单细节:官方暗示 拒退款
作者: 亿邦动力网来源: 亿邦动力网 08:11:02
【亿邦动力网讯】5月12日消息,日前,有多家参与过京东众筹的商家向亿邦动力网爆料称,京东众筹的工作人员强迫商家在众筹初期刷单,商量好的后期退款也被拒绝。被要求刷单京东工作人员第一次要求商家刷单截图(为保护商家,隐去该商家聊天信息,图中文字全部为京东工众筹工作人员所述。下同。)其中的一位商家向亿邦动力网爆料称,为了让众筹产品在前期的众筹金额方面显得“不那么难看”、“先达到目标金额”,京东众筹的工作人员向商家们明确表示,需要商家自己努力在众筹产品上线几个小时内将该众筹产品的目标金额刷满,即企业自己掏腰包购买自己的众筹产品,这样才能带来后续更多的网友参与。“这种潜规则与团购平台刷单方式如出一辙”。京东众筹工作人员第二次催商家刷单截图亿邦动力网在该商家内部人员给出的多张聊天截图上能明确地看到,京东众筹的工作人员多次要求该企业刷单,将目标金额刷满。“天天催,打电话不停地催(刷单),各种威逼利诱,我们也没办法啊,连类目管理也在催我们。”一位商家向亿邦动力网无奈地表示。据亿邦动力网了解,京东众筹于日正式上线产品众筹,按照正常的流程,商家的项目通过京东众筹的审核后,在京东众筹的首页上线,支持者可以为该项目投资。如果众筹总金额超过商家在项目最初上线时希望募集到的目标金额,项目即宣告成功,出资人将获得参与众筹的商家给出的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回报,如果没能达到目标金额,项目则宣告失败,资金全数退还给项目的支持者。对项目的投资人来说,众筹项目的融资金额通常从1元到几千元分为几个不同的等级。众筹成功后,投资1元的网友获得抽奖机会,被抽中的网友将获得相应的众筹产品;而投资其它更高等级别的网友则相当于以某一个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该产品,不用参与抽签也能得到众筹产品。除公益项目外,京东众筹会收取项目募集资金的3%作为平台服务费。如果项目募资成功,京东众筹会将扣除募集总金额3%平台服务费后的70%交给发起人,并预留余下的30%作为确保项目成功并保证支持者获得回报的保证金。在项目成功且所有支持者得到回报的情况下,京东再将剩余30%交给发起人。截至5月11日,京东众筹9个破千万项目统计从京东对外公布的最新数据来看,京东众筹进展势头良好,自去年7月上线以来,已诞生9个破千万项目,88个百万项目,总筹资额超4亿元,其中这9个破千万项目分别是“3个爸爸”空气净化器、11元筹1.1折房、海尔空气魔方、大可乐3智能手机、悟空i8智能空调伴侣以及伊莱特WIFI智能饭煲、雷神钢版911M游戏本、博乐宝互联网智能净水器、让妈妈放心的好奶粉。然而,一位商家则向亿邦动力网大吐苦水称,参加了京东众筹之后,并不像外界看到的那样,每个项目都能获得很好的收益。“如果没有刷单,项目成功后,我们获得筹集资金,扣除给网友发奖以及送出的产品,还是会有利润。”这位商家向亿邦动力网透露,而加入了刷单的成分后,商家最后有可能得不到多少钱,“更何况大部分网友参与的都是1元抽奖,而我们不得不把奖品送到真实参与众筹的网友手中。由于参加1元众筹的数量往往设置的较多,这种操作的后果可能会导致我们反而赔钱。”刷单后无法退款另一位商家对亿邦动力网表示,在遭遇到刷单的困扰之后,本想通过后期退款的方式,让众筹项目的目标金额无法完成,进而通过众筹失败降低损失,但没想到这一招并不能“愉快的”实现。京东拒绝为商家退款截图(图中对话框为京东众筹工作人员通知商家无法退款,灰色文字为商家爆料。)这位商家向亿邦动力网展示了一系列的聊天记录显示,京东众筹的工作人员告诉商家,京东众筹自5月1日起新开设了一个功能,即:即使出现了退款,众筹页面上的资金数额并不能相应减少。而后京东众筹的工作人员又进一步对这位商家称,由于退款可能导致众筹失败,退款并不能实现。为此,亿邦动力网特意查询了京东众筹的支持者须知,在回答第二个问题“成功支持后是否可以退款?”时,答案写明为了保证项目筹款和制作的顺利进行,付款成功后,无法退款,一旦支付,除非项目失败,项目支持者不能单方面取消订单。“但最开始他们(指京东众筹方)并不是这么告诉我们的。”该商家称,“起初,京东众筹告诉我们可以退款,可以让项目失败;后来告诉我们可以退款,但不能让项目失败;但最新的通知是,既不能退款,也不能让项目失败了。”这位商家无奈的对亿邦动力网表示:“这就意味着目标金额依然会达到,项目还是成功的,我们也要承担相应的损失。”亿邦动力网特意就该事件的真实性向京东众筹相关负责人求证,该负责人否认京东众筹有鼓励商家刷单的行为,并表示为了维护平台的公平,京东众筹对此类事件一直保持打击的态势,如果发现肯定会严惩。据亿邦动力网了解,对于惩罚此类刷单行为,京东高层也早就有所表态,京东集团副总裁的辛利军在此前接受采访时就表示:”不仅员工会遭遇处罚,员工所在的部门领导、领导的领导也会受到牵连,会被降职。”据其透露,京东集团CEO刘强东也曾表态,如果京东员工真参与刷单,涉事员工将马上被开除。离初衷越来越远然而,业内关于京东众筹刷单的质疑一直没有间断过。公众号科技观察:kejiguancha发布过的一篇文章里曾爆料:“那些在此平台众筹的商家都被京东的人在明里暗里要求过自己刷单,也就是说,京东金融的人怕产品上线后没人拍而数据很难看,所以,预先跟商家沟通好,商家要提前准备好一笔钱自己刷单,也就是自卖自买,先把数据做好看。这个比例有多大呢?30%。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京东上众筹1000万元,那么先要自己拿出300万刷单,京东会收取5%的中间费用。这么一来,商家一分钱没有筹到,还要倒贴给京东15万。”法制日报社旗下的报纸《法治周末》4月14日发布的一篇文章中则拿京东众筹上的一款明星产品举例。文章表示:“在京东众筹上第一个客单价低于100元却筹资超千万的“悟空i8空调智能伴侣”项目,从去年11月23日开始在京东众筹开放预定,上线1小时内预定金额突破100万元,总计1400多个订单。第一天破百万后,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数据还是在110万停滞不前,也就是说,差不多增长都在第一个小时。”这篇报道中的被采访人不客气的指出:“数据表现出来的刷单很拙劣”。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对亿邦动力网表示,在中国,众筹在一轮又一轮的募资过千万、过百万的明星项目洗礼后,正离孵化和鼓励创新的初衷越来越远。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月,淘宝众筹共有1000个项目上线众筹,有一个项目过千万,26个项目过百万。京东众筹更是有6个项目过千万,75个项目过百万。两家上线均未超过一年,累计融资金额就已突破了2亿元,而平台上项目刷新金额的速率也越来越快。“大众筹平台之间的竞争,特别是阿里和京东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大家都把众筹当做打造自己生态圈不可缺少的部分。相应的,各种表面上的数据就会越来越被看重,在监管缺乏的情况下,走向造假成了必然的结果。”一位资深业内人士亿邦动力网表示。此外,该业内人士指出,对商家来讲,众筹平台已变成了产品预售和炒作的平台,虽然好的众筹项目肯定能凭借自己的实力达到预期的众筹目标,但更多的众筹项目则是希望借此引起媒体和用户的注意。“这种扭曲的,违背众筹宗旨的模式也是造成刷单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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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众筹猫腻知多少 债权众筹:虚假借款防不胜防 | 北晚新视觉
众筹猫腻知多少 债权众筹:虚假借款防不胜防
编辑:TF007
日,众筹是目前的热词,,顾名思义是以大众筹资的方式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这种本为小企业家、草根艺术家实现梦想而诞生的网上筹款方式,近年来却常被别有用心的人炒作为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渠道。一旦众筹项目失败,对风险毫不知情的出资人只能哑巴吃黄连,苦水往肚里咽。
图片与本文无关产品众筹:质量谁说了算?周先生想买一台车载空气净化器。他在上网浏览时,被某众筹网站推介的一款可测量血压和血糖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吸引,于是向该众筹项目“支持”了258元,很快便收到厂家寄来的产品。“虽然物流挺快,可打开包装我发现它既没发票也没保修卡。”周先生介绍,新买的空气净化器用了不到五次就发生故障不能工作。他联系厂家,厂家态度很好立刻更换一台,但用了几次又出现同样问题。周先生要求退货,厂家答复,众筹的产品都是处于研发设计和生产初期的创意产品,不能退货。周先生又向众筹网站反映,网站表示他们只提供撮合平台,对产品质量没有发言权。周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作为诸多众筹形式中最普遍的一种,产品回报众筹因为回报内容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或服务,因而最受支持者(出资人)欢迎。但是参与产品众筹的消费者面临着产品或服务不能如期交货以及产品质量与项目描述严重不符的风险。业内人士指出,传统的商品预售遵循合同法、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商品售卖者不能按期交付商品,或者交付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相关的赔偿、退款和召回程序有明确的法律可依,消费者损失的只是时间成本。但在商品众筹模式下,消费者的预付款兼具预购、投资和资助性质,一旦出现违约,如何挽回损失,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在法律适用方面,创业者、消费者和平台的意见也不统一,因此当前商品众筹的消费者保护处于模糊状态。 债权众筹:虚假借款防不胜防债权众筹也是众筹常见的形式之一。近年来的热门词汇P2P网络贷款,就属于债权众筹。它由多位投资人对P2P平台上的借款项目进行投资,按投资比例获得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 随着竞争的加剧,P2P行业在百家齐放的同时,跑路、坏账等问题不断发生,陆金所、宜信、红岭创投等部分体量较大的平台也陆续爆出坏账的消息,引得业内一片愕然。作为普通投资者,在选择P2P平台的时候,应该从哪些方面来甄别?万一遇到问题平台,投资者的权益应该如何得到最大保障?金信网首席运营官安丹方建议,在违约与倒闭可能成为未来P2P市场一种新常态的情况下,投资者要提高风险意识,并学会“择优而栖”。“投资者挑选P2P平台时要看其项目收益是不是在安全范围内,借款年利率超过24%的基本上可以不用考虑了。另外要看项目资金投向是否明确,数据披露越透明越靠谱,一个成熟平台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应当是比较分散的,如果在某个平台上发现某些ID经常出现,不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则这个平台可能存在虚假借款的情况”股权众筹:相当“天使”不容易去年11月,一篇名为“西少爷赖账,众筹的钱该怎么讨回来”的文章在网上掀起阵阵波澜。“西少爷肉夹馍”联合创始人宋鑫,公开声讨另一名创始人孟兵赖账跑路,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被喻为中国股权众筹第一起恶劣投后事件。股权众筹并不是很新奇的事物——投资者在新股IPO的时候去申购股票,其实就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现方式。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通过网络招募投资人,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拥有企业股权。股权众筹的门槛较高,大多要求投资人出资10万元以上才能获得公司股权。由于受现行法律限制,多数股权众筹企业的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即便如此,股权众筹使得“天使投资人”的门槛大大降低,普通人也能参与到感兴趣的创业项目中。事实上,由于创业公司在各方面均不成熟,80%的创业公司活不过两年。当初红极一时的“许多人的咖啡馆”就因为众筹股东们发生经营理念分歧,不到两年便以失败告终。即便创业成功,由于投资人决策权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引发“西少爷事件”。归根结底,投资人的目标是追求投资回报最大化,创业者追求的是自身效益最大化,两者并不完全一致。股权众筹看似高收益的回报,其实蕴藏着巨大风险。金融被骗人群年轻了在线金融平台融360的调查显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支付的在线化,金融消费领域的骗术呈现出新的演变趋势,而被诈骗的人群也从中老年人扩展到高学历的年轻人。融360的调查显示,金融消费领域的骗术呈现出四个新趋势。第一,从线下延伸到线上。以往不法分子主要通过短信、电话实施诈骗,如今金融诈骗的渠道开始“从线下到线上”的迁移。第二,被诈骗人群年轻化,被骗人群扩大。原来的被骗人群集中在年龄大的中老年人,现在,习惯上网的年轻人群也成了被骗对象。第三,呈现“技术化、移动化”趋势。例如伪装银行网站、400客服电话等,二维码、各种APP、快捷支付、“免费WIFI”等新技术也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让人们防不胜防。第四,诈骗流程更短、更快。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带来用户体验极便捷的同时,同时让被骗人群思考的时间变少了,导致不法分子批量行骗的“效率”更高了。“以前无论什么诈骗手段,最终都要通过线下打款,资金的划转相对不那么容易。如今线上支付如此发达,不少人都搞不清自己进行了什么操作,钱就被骗子转走了。”融360大数据研究院首席专家徐瑾介绍,以前受骗的大多是辨别能力弱的中老年人,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网购、刷微信、打网游的过程中被骗。“可以说,现在是受骗面前人人平等。”调查显示,一面是金融消费诈骗的花样翻新,一面是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还很淡薄。在遭遇到各种金融欺诈之后,多达52.7%的用户则选择自认倒霉,只有47%的网友想到维权。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张品秋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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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展股权众筹的优势以及相关的障碍
■众筹在发达国家发展的已经比较成熟,是指民众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筹资项目并募集资金。根据募资形式的不同,大致划分为四种模式:捐赠众筹、回报众筹、债权众筹、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是企业在基于网络的平台上通过开放式竞价的方式将股权或类似股权出售给投资者的一个融资手段。它在四种模式中不确定性和复杂度都是最高的。
■目前,我国股权众筹的经营模式包括:领投人-跟投人模式、合投模式、直接投资模式。以这些模式为代表的股权众筹平台在我国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股权众筹在我国快速发展过程中最大的困境就是法律障碍。参与到股权众筹中的企业和投资者利益尚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和隐患,已经引起市场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股权众筹概念及国外发展现状
众筹在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的已经比较成熟,是指民众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筹资项目并募集资金。根据募资形式的不同,大致划分为四种模式:
(1)捐赠众筹:投资者对项目进行投资,不获取任何回报。
(2)回报众筹:投资者对项目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
(3)债权众筹: 投资者通过对项目投资来获取债权,并在未来获取利息及收回本金。
(4)股权众筹:投资者对项目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
股权众筹是企业在基于网络的平台上通过开放式竞价的方式将股权或类似股权出售给投资者的一个融资手段。它在四种模式中不确定性和复杂度都是最高的,对投资者、募资者、门户网站都有着较高的风险,它们的复杂度和不确定性关系如图1所示。
股权众筹在国外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不错的投资品类。据美国股权众筹平台AngelList统计,截至2013年底,有10万家企业挂牌,促成了1000多家创业企业成功融资。2012年,JOBS法案的签署扫清了股权众筹的法律障碍,使得股权众筹成为美国初创企业种子轮或天使轮融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全球第一众筹平台Kickstarter是全球最大最知名的众筹平台,它成功资助了从电影、音乐、漫画、视频游戏到食品领域的众多项目,并被《纽约时报》评为“2010年度最佳发明”和“2011年最佳网站”。Kichstarter公布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该平台2013年总共吸引了300万人参加集资活动,筹集金额高达4.8亿美元。
作为全球第一家股权众筹平台的Crowdcube,日被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授权。Crowdcube平台使得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绕开专业天使投资人和风险投资而得到创业资金,它为普通投资者和融资者架起了桥梁,并在短短3年时间内帮助85个项目融资1600多万英镑。
股权众筹模式构成要素
股权众筹的构成要素包括:项目的发起人、项目的投资人、连接发起人和投资人的互联网平台。股权众筹具有门槛低、多样化、注重创新等特征,通过审核,发起人将项目通过平台予以展示。
筹资项目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即算成功,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筹资项目完成后,投资者将得到发起人的股权回报。如果项目筹资失败,则将所筹资金全部退还投资人。股权众筹模式如图2所示。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股权众筹须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高度监管环境下运行,接受安全监察。当地政府负责安全监察,执行法律提供详细规则,监控并提供监督,必要时使用罚款、惩罚和制裁来进行干预。简言之,为了保持投资的顺畅进行,规范投资者和合格的募资公司,首要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和确保顺畅的市场运作。
股权众筹模式各参与方的风险及回报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安全在线平台募集资金同时交换股权的新方法,对企业募集资金极具吸引力,同时给投资者带来可能的回报。类似其他投资项目,股权众筹对参与各方都有风险和回报:
1.投资者风险及回报
投资者风险:很多通过股权众筹模式募集资金的公司都是小私营企业,伴随企业的壮大,极可能需要追加资本。如果将来不能募集到追加资本,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甚至面临破产或减员的困境,使投资者最初的投资大幅贬值。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通过股权众筹投资一家公司,投资者可以得到所投资公司的股票,且在该公司上市时,可以获取股息支付。投资者通过支持发行人实现自己的梦想并建立公司,可以带动创新和给社区带来工作机会,并可以通过分享专业知识支持该公司进一步发展。
2.发行人风险及回报
发行人风险:利用股权众筹来募集资金将使得企业信息暴露于其竞争对手和客户之中,这使得企业面临知识产权和市场秘密失去控制的风险。如果信息通过邮件或其他非安全方式送到股权门户网站,这种风险更会加剧。
发行人回报:项目发行人通过交换股权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为股权发行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能,这种融资方式为发行人提供了一种极具吸引力而又现实的融资选择。
3.主管方网站风险
对作为连接投资者和发行人者的中介网站来说,审核所有的材料是非常重要的,网站对企业负债的信息披露和传播起着重要的作用。网站应在安全规则性进行运作,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甚至会受到经济上处罚和法律约束。作为回报,网站从交易中收取中介费用。
我国发展股权众筹的必要性
中小型企业的成长和壮大是一国国家财富积累、生产力水平提升、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在国内就业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可以加速经济复苏和促进就业。
美国在中小型企业发展方面有着成功的经验,美国经济一度在资本市场与中小型企业的高效对接中获得了巨大成功,但最近十几年,宏观经济形势和其资本市场制度的变化越来越不利于该国小型公司的发展壮大。特别是金融危机后美国的银行和个人信贷紧缩,中小型公司的间接融资渠道收窄;而在资本市场上,中小型公司的融资规模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都在下降,与它们成长所需要的资本渐行渐远。
长期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不畅并存,解决这一难题需要进行大量的金融创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促使普惠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开启了理财的平民化进程。2014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互联网金融,这是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和鼓励,是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肯定。
根据2014年《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国内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吸纳新增就业主渠道和经济重要支柱。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中登记的中小企业共1503.8万户,中小企业贡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60%。小微企业解决了国内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解决了70%以上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研究表明,与大型企业相比,同样的资金投入,小微企业吸纳的就业人数是大中型企业的5倍以上。
小微企业同时存在着产业升级困难、两极分化严重等突出问题。长三角小企业融资成本目前仍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如果小企业从银行融资,贷款利率高达10%-15%。据万得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日民间融资综合利率高达19.97%,小额贷款公司放款利率17.79%。
同时,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人民币汇率双向流动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大批企业由于成本太高而倒闭的现象。报告显示,目前仅有12%的小微企业营业额保持快速增长,50%以上的小微企业面临产品滞销、市场需求不足、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的问题。
2014年,银行的信贷利率已有一定程度上升。与此同时,PPI连续20多个月同比呈现负值。市场实际信贷利率居高不下与产成品出厂价格下降表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明显上升。当前,经济增长有较大下行压力,如果企业经营成本持续上升,必将削弱企业投资欲望,降低投资增速,反过来对经济增长将产生进一步拖累。所以,当务之急是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这对维持经济平稳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股权众筹发展现状及发展优势
1.国内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
根据《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4年上半年,中国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资总额达18791.07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众筹事件430起,募资总额为15563万元人民币。
目前来看,我国股权众筹的经营模式包括:领投人-跟投人模式,以大家投为代表;合投模式,以天使汇为代表;直接投资模式,以路演吧为代表;以这些模式为代表的股权众筹平台在我国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图3给出了原始会、天使汇、大家投等三家公司的平台项目数和参与投资人数对比图。
2.国内发展股权众筹的优势
随着近些年来经济收入的增多,大部分家庭都有一定的积蓄,具备了一定的投资意识和比较强烈的理财愿望,但在投资知识上的缺乏使得他们具有较多的盲目性。相对而言,国内理财市场低迷,缺乏可靠有效的资产增值渠道,股权众筹等新型投资渠道的出现,对于满足百姓理财需求、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通民众可以从种类繁多的品种中选择具有不同风险与回报的投资标的,在美国,传统银行业的互联网化,自从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刚出现就开始与互联网结合,网上银行已经渗入千家万户。目前国内金融行业服务总体相对落后,与国际相比,竞争力不够,服务的附加值相对较低,很难满足社会对于金融服务的总体需求。
传统金融行业一般在保证利润至少不亏损的情况下进行创新,互联网企业反其道而行之,通过“烧钱”聚集客户、树立品牌,利用这种灵活而激进的运作模式从渠道上改变传统的理财产品销售方式,倒逼着传统金融企业运营的市场化和利率的市场化。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已经完成了金融的互联网化,并未给互联网企业留出太多的机会。而在国内,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政策的保护,银行业受制于当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利率市场化等因素,信贷增速放缓。未来能够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品种服务的机构将会占尽商机,理财机构更应注意将长期、中期和短期产品相结合,为普通投资者提供多样化且可靠性强的投资产品。
国内影响股权众筹发展的障碍
1.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的法律障碍
股权众筹在我国快速发展过程中最大的困境就是法律障碍。参与到股权众筹中的企业和投资者利益尚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和隐患并已经引起了市场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首先,股权众筹平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的可能。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公众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须经证监会等部门核准”。《证券法》该部分规定在法律上对参与单个项目股权众筹的投资者数量提出了明确的限制。
受投资额度有限的制约,平台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较小,如果按照《证券法》的规定,那么项目的融资规模必定非常有限,很难满足项目发展的现实需求,股权众筹平台所能发挥的作用将受到极大限制,也将会因此失去股权众筹普惠金融的思路。
为了有效规避监管规定,国内股权众筹平台将互联网平台视为投融资双方了解和展示项目的场所,而将后续股权办理和流通手续转为线下,私下协调股权办理事宜,即“线上”+“线下”的操作模式。或者由投资人选择其他投资方代持股票,从而回避股东人数方面的限制,但对于委托方来说,无疑存在较大的风险。所以,除非股权众筹得到立法层面的支持,否则必然出现非法平台,各方利益均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行业健康发展也会受到威胁。
其次,股权众筹平台有可能违反相关行政规定。根据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严禁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如从事股票承销、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需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我国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也不得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股权众筹平台所从事的股权推介和股权投资服务并未得到证监会的批准以证券机构的形式来开展,所以可能触犯该通知规定,缺少获批开展相关业务的法律支持。
最后,1999年央行针对“非法集资”问题出台了《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未经批准的以发行股票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均属非法集资。根据我国《刑法》及其解释可知,这可能触犯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如果股权众筹平台和平台上的融资企业不经相关部门批准就以发行股票等方式向公众募集资金,则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2.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股权众筹投资方式是互联网化投资的高级阶段,比P2P等投融资平台需要更专业的投融资水平。平台承载了综合化的服务体系:通过发现审视功能挖掘股权融资对企业的影响,选择适合企业和投资者的股权众筹平台;通过发行准备功能完成估值、股权结构优化;通过企业营销来确定合适的推介方式及其合法性、合规性;通过股权转让系统处理资金划转;通过投后服务完成传递信息。为了提供上述服务内容,需要股权众筹平台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而我国的股权众筹平台的专业水平在以下方面有所不足。
首先,领投人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国内股权众筹平台大多依靠天使投资人的领投作用,以完成股权投资的审慎调查、风险初控、投资协调等工作。但是,为了扩大平台发展的宽度,对天使投资人要求普遍不高。对于一个平台来说,领投人尚且如此,建立在领投基础上的跟投及跟投人利益保护就更无从谈起,整个平台投资人的投资能力不可高估。
其次,股权众筹平台的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纵观股权众筹在国外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在发展早期,项目进入门槛较低,筹资过程格式化,以便于筹资者筹资,平台及其投资者可凭借自身完成投资过程,项目融资获得支持概率更大;然后,项目的门槛逐渐提高,平台需要其他方式来辅助完成融资和投资过程,项目融资的难度逐渐加大,不能认为所有步骤都可以在线完成,也不能期待项目发起人能自己完成筹资过程的大部分工作;近年来,平台推介和展示投资项目越来越专业化,分工更加细致,项目之间竞争度加强。
我国股权众筹存在服务体系不完善的缺点。众筹平台应该吸收传统投资项目的优点,保证创业者在项目发展顺利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后续融资,而不是当前投资者对于创新项目投资的不确定。在具体实施阶段,需要更多地尝试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整体打包服务,从而为创业者提供完整配套的创业解决方案。
最后,投资反馈机制有待加强。在股权众筹平台上,如何来对分散的投资人提供及时的反馈信息关系到投融资各方的利益。对投资者来说,投资资金的盈利情况可能会影响其日后的投资决策;对筹资者来说,本轮融资是下次融资的参考,所筹资金过多或过少会对下一轮融资产生不同的影响。我国股权众筹平台处于起步阶段,重点放在如何吸引投融资双方进入平台并保持活跃度,而投资后的服务水平尚有提升空间。
3.盈利模式不清晰
按照清晰、明确、可持续的盈利模式来运作,股权众筹平台才能吸引优秀的小微创业者加入股权众筹当中,才能吸引一定数量的投资人,这些都关系到众筹平台的发展。
国外盈利来源分为三个部分:交易手续费、增值服务收费、流量导入与营销费用。相比而言,我国股权众筹平台基本上依赖于交易手续费,这与目前主流众筹平台的主要盈利来源基本相同,但是除此之外的盈利来源比较缺乏,增值服务能力欠缺。
股权众筹平台很难收取佣金,而且由于用量很小,再加之很多众筹项目融资金额不大,即便收取意义也不大。也有一些股权众筹平台将受益来源扩展到项目股权本身,开始收取融资方的股权来作为回报。这有可能有人为的内部人控制因素,损害平台在推介项目过程中的公平性。所以,我国股权众筹平台的盈利模式需要进一步理清。
4.知识产权缺乏保护
股权众筹平台相关各方不仅包括投资者,还包括创业融资者。创业者将项目和企业信息发布于众筹平台,向社会大众开放其创业信息,这将创业者暴露于被抄袭和模仿的风险之下,对于高新科技型项目的影响最为严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有待加强,对股权众筹平台的创业者来说尤其是如此。
作为最为珍贵的企业家精神和创造力,创业者将其精华浓缩成融资计划,但平台无法保证所展示项目不被他人无偿“所用”。其负面影响在于,创业者不敢将项目信息毫无保留地在平台上披露给大众投资者,或选择不参与线上股权众筹。所以,创业者也要考虑到项目被抄袭的风险,谨慎选择融资方式和股权众筹平台。
为了既达到保护知识产权又吸引创业者参与股权众筹平台的双重目标,鉴于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创业者应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在获取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再将项目内容发布于股权众筹平台;或者与平台签订保密协议,由平台负责融资成功前的知识产权保护;或者由平台提供相关指导,寻求其他方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管部门也要加大对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在事前尽量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并加大对抄袭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剽窃知识产权的负面成本。
5.信息披露简单粗糙
众筹企业信息披露简单粗糙,投资者与众筹企业信息极其不对称,很难判断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众筹网贷公司作为金融信息服务中介、发布借款人的各项信息是撮合交易的核心。众筹网贷公司发布的借款信息主要由借款人提供,要确保信息全面与真实,在众筹公司创建的前几年,需要付出调查核实的成本,故并非易事。
此外,借款人的资金用途有不少会涉及投资创业、企业经营等。公布相关信息可能涉及借款人个人的营业秘密。《合同法》明确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为降低贷款人风险,多数网贷公司在制度上限定同一贷款人对某个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这意味着某一借款人的信息必然被众多贷款人分享。贷款人为借款人保守营业秘密难度加大。这样涉及借款人信息披露的另一问题,即是否对涉及营业秘密的信息披露设定限度,如此一来,又与信息披露的全面、真实相矛盾。
6.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健全
当前国内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需求。国内相应监管部门机构重叠、管理分散、思路不清、权责不明、有责不负、失责不纠现象严重,导致我国错过信用体系建设的黄金期。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缺失,上位立法进程缓慢,市场发展和信息征集面临困难,信用信息资源被闲置,没有发挥盘活市场效率的作用。
此外,国内的信用体系不健全,违约成本相对较低小,造成个别众筹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公开承诺投资回报。在当前信用信息分散于各部门的情况下,如何突破组织结构层面的障碍,充分整合分散的信用信息,并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数据库,打造架构清晰、权责明确、集中管理、建管分离的高水平管理队伍,是建设信用体系的首要任务。
(作者张希荣、谢碧松、孟庆江任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邓磊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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