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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五一假期临近,各行业频频发生员工讨薪受阻、员工被辞索赔无门的事件,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很多职员在被无故辞退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求助,结果往往不了了之。如果公司是在非正常情况下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具体情况由本期说法嘉宾张继生律师详细为大家解析。
小李是某公司办公室职员,十月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1800元。次年四月,小李在工作中因文件交接失误,导致文件丢失。情急之下,她与公司文件接收人小赵发生口角,给公司正常的工作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三日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小李发出了书面通知,以小李严重违纪为由,做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要求小李在五日之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小李接到通知后立即找到人力资源部,以公司制度未告知、公司违法解除为由,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该年5月,小李在遭到公司多次拒绝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了仲裁。
由于该公司未能出据规章制度已公示告知并依法生效的材料证明,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向小李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3600元。公司的规章制度在什么情况下依法生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遇到劳动合同纠纷时公司该怎么处理?下面,由张继生律师为您解读有关公司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各个事项。
公司的规章制度在什么情况下依法生效?
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生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是制度生效的前提条件,即要求其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整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2、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由于用人单位制定的大部分规章制度与劳动者休戚相关,因此《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必须要有企业职工的民主参与。《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草拟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不能就此生效,必须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3、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有公示程序。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既然要求劳动者遵照执行,就应当告知劳动者,否则未尽公示或告知义务的,规章制度即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告知,因为没有满足法律前置条件而不具备法律效力,未能依法生效,就不能作为公司管理员工的合法工具,必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经济性裁员或在非员工过错这三种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被辞退员工。如果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从而被公司合法辞退,那么公司是不需要提前告知员工的。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依法索赔
由本案例来看,公司未提前告知员工直接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只有在员工存在重大过错,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合法辞退的情况下是才不需要提前告知。而在本案中,公司存在规章制度对于被辞退员工未依法生效,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情况下,未能与员工协商一致直接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如下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员工可以依法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者法院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律师支招:遇到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
如果你是劳动者:当劳动者被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首先要冷静考虑,用人单位的制度内容及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示培训过;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另外,对于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劳动者的行为构成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你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做到依据有效、证据充分,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法,制定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必须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其次,规章制度中必须明确了劳动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最后,企业在培训公司规章制度过程中要善于及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把沟通与法律相结合,适当采用必要的合法手段和备案措施,达到真正公示告知和培训的效果。
现实中,劳动者付出了体力或者智力成果,获得相应报酬。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获得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及利润。为了更加有效的规范劳资双方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劳资双方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加强用工的规范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正确有效运用制度。有条件的话,建议用人单位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帮助单位降低用工风险。
而劳动者相对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更加容易受到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压榨。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作为劳动者一定要多学习了解法律及权益,树立维权意识。(责任编辑:游航)
本期说法专家
 广东-深圳
专长:合同纠纷,劳动合同
律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简介:深圳律师,2003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十年间专注于风险控制及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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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继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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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11:09: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整理了&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介绍了广大考生关注的考试信息。想要了解更多银行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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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提出)通常是指由劳动者提出,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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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刑拘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
案例 近日,杭州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要求其所在原单位支付其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期间的工资及赔偿金等项请求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诉称,自1998年7月起其在杭州某度假村(以下简称度假村)工作,日至日承包度假村食堂,后从事临时工作,月工资2300元,且双方签订了自日起至日的短期劳动合同。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为由对王某进行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其被取保候审。后经查明不涉及职务侵占犯罪,日被释放。度假村于2006年8月起停发王某工资。至开庭时王某才知道日度假村以其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将其干部档案移交给杭州市人才市场,没有通知其本人或家属。王某认为度假村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诉至法院,要求度假村为其安排工作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补发拖欠工资及赔偿金。 被告辩称,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王某与度假村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日,所以度假村没有为王某安排工作的义务。且由于王某自接受审查到合同届满期间没有为度假村提供劳动,度假村有权不承担劳动合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以及赔偿金等相应义务。因此不同意王某的各项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我所律师认为,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度假村于日召开会议,停发王某工资,符合法律规定。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王某应当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由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于日届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度假村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未违反法律,其于日将王某档案关系转移到杭州市人才市场也符合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王某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律小贴士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9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由此可知,被刑事拘留并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据此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员工长期被刑事拘留,劳动关系的状态如何呢?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发工资、买社保吗?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8点规定,员工被刑事拘留期间,由于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相当于劳动合同的中止,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中止执行。 为了明确起见,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此进行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对此进行约定,这样一旦出现了相应的情形,无论对用人单位还是对劳动者都是一种清晰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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