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 央行金融宏观调控的“三大法宝”
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政策和公开市场操作并称央行金融宏观调控的“三大法宝”,其中公开市场操作以其灵活性、主动性和可逆性等优势,为多数国家的央行所青睐。
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交易品种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债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后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持有债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
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央行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可以回笼基础货币,央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篇二 : 价格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还是行政手段?
在高中经济常识“国家宏观调控”教学时,如何区分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是一个难点,也是考试中经常容易考察的知识。比如国家规定一些粮食的最低收购价格,规定农业生产资料的最高销售价格,这是算国家宏观调控的什么手段?
教材对经济手段的定义是: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随后教材举例说:国家适当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控制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销售价格的上涨,就可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粮食产量。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价格属于经济手段。
教材对行政手段的含义是:行政手段则是国家通过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命令、指示、指标、规定等行政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在后面是楷体字中举例说:公共交通、通信的收费批准,由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这里的价格显然属于行政手段。
问题产生了:这两种价格如何区分呢?
我的理解是:经济手段具有指导性的特点,企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有自己一定的自主权。因此,国家最高最低价格的(]规定,应该属于经济手段。因为这里国家只是规定了最高或最低,意味着企业自己确定的价格可以低于最高价格,也可以高于最低价格。这体现经济手段指导性的特点。
行政手段具有指令性特点。一旦物价部门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这就意味着企业没有任何自主决定和改动的权利,这种价格应该属于行政手段。
于是,我觉得,按照现在教材的知识体系,国家规定一些粮食的最低收购价格,规定农业生产资料的最高销售价格,这应该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
当然这纯属我个人理解。欢迎大家就此发表自己的看法。
(文:刘旺/重庆潼南中学/2007年9月22日/个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