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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知识产权局2015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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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知识产权局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强市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专门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等多个层面的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进一步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共吸收了18个部门及地区反馈的26条修改意见,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方案》(送审稿)。5月8日,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晓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5月13日,镇江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实施意见》。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充分认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重大意义”、“明确知识产权强市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保障措施”等四大部分28条内容,进一步强调了知识产权工作在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镇江的关键支撑和重大意义,明确了强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各项任务细化到全市各有关部门,提出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明显。
  (二)扎实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1.落实国家局示范市建设专项任务。按照国家局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及时上报2014年度我市示范工作考核材料和2015年示范工作计划,确定研究制定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扎实推进企业工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贯彻落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意见、持续提升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等7项内容为今年示范城市建设重点专项任务。在国家局公布的2014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考核结果中,我市在25个地级示范市中位列第9位,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先进集体。
  2.上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复核材料。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我市认真总结三年来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和成绩,并上报国家局进行复核。2012年,我市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大力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镇江市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试点示范任务,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力地支撑了镇江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示范期间,相继获得“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城市”、“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试点城市”等国家级金字招牌,连续第九次被评为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镇江高新区成功晋为国家级,同时被列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我市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示范城市年度考核进入全国地级市前五名,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先进集体。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获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
  3.加强辖市区和园区试点示范工作。我市加大对辖市区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2015年,我市丹阳市成为全国五个县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之一,句容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句容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京口工业园区通过了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考核,推荐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2015年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进一步提高园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水平。组织镇江高新区积极申报2015年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单位,推动高新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知识产权强区。
  (三)编制完成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
  编制“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紧密围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在全面总结试点示范期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联合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组织编制“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环境、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条件保障等。召开了“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目前规划已完成初稿,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年底完成规划编制。
  (四)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产出
  1.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专利指标纳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责任状,制定下发《2015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明确2015年全年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下发全年专利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完善了月度专利统计公报内容,突出对发明专利申请和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的分析统计,并将专利统计数据及时通报各辖市区政府,增强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为完成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预计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达24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达9000件;全市专利授权总量达13000件;有效发明专利达18.5件,主要专利指标位于全省前列。
  2.完善专利政策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通过调整政策强化专利质量导向,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按高质量专利和一般专利进行分类资助,进一步优化市级网上资助系统,简化专利资助申报内容和申报流程,减轻申报单位负担。继续开展“企业专利突破奖”的评选工作,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技术开展专利布局,优化专利结构,提升专利质量,将奖金直接奖给企业的专利发明团队及个人,充分调动企业科研一线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全市58家企业共获2015年度镇江市企业专利突破奖121万元。
  (五)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
  1.深化投融资服务试点建设。推动镇江高新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镇江高新区建设专利运营展示与交易中心,开展国家专利运营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继续大力推行“苏科贷”、“镇保贷”“镇知贷”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已累计为500多家(次)科技企业发放科技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超15亿元。继续开展2015年度专利权价值评估项目,引导专利权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对企业开展专利权价值评估给予财政补助,全市6家企业共获2015年度镇江市专利权价值评估补助9.85万元。
  2.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能力,我局召开2015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和对接布置会,解读省战推项目、推动申报企业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共指导31家企业积极申报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11个项目获得立项公示,立项数列全省第二位;组织大全集团、大亚集团等单位联合产学研单位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共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大全集团获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立项公示,获省财政资助400万元。继续组织实施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项目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等3个类别,大亚集团等15个项目获得立项,进一步提升广大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高价值专利。
  3.持续推进企业贯标工作。上半年,我市积极组织省标合格企业开展国标过渡转换,共有93家企业申请转国标过渡,并与中规公司签订合同。积极推动全市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国标创建,共有75家企业完成了贯标创建网上备案。组织31家企业申报争创省贯标示范先进单位,13家企业获评示范先进单位,居全省第二位。开展2015年度贯标内审员培训,269名来至行政机关、贯标创建企业、省标转国标过渡单位和镇江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成员单位等单位知识产权贯标负责人参加培训并通过了结业考试。
  (六)扎实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1.强化辖市区执法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下发《镇江市2015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对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部署,将专利执法工作任务列入辖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将专利执法数据通报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增强当地领导的重视程度。
  2.深入开展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联合辖市区局深入开展“双打”和“护航”专项行动,以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为核查对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0余家,发现专利标记不规范商品800余件,全年共计立案查处各类专利案件478件以上,其中假冒专利案件378件,同比增长25%;专利纠纷调处案件100件,同比增长88%以上。
  3.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制定下发《镇江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市工商、商务等部门积极协作配合,对全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了调查摸底,对10件涉嫌假冒专利商品线索依法作出了处理。
  4.组织开展“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新认定市级“正版正货”示范创建单位4家,下达资助经费20万元,丹阳华帝百货获批成为省级示范街区。通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商贸流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争创省级示范街区奠定了基础。
  5.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依托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善维权平台建设,畅通权益诉求沟通渠道,切实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全年接受咨询430次,服务企业81家,受理并移交举报投诉案件52件,出具维权援助专家意见书20份。
  (七)努力拓展知识产权服务
  1.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以镇江科技新城、镇江国家高新区为载体,建设镇江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镇江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列入镇江市政府2015年度重点实施的科技项目,2015年2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已将支持镇江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列入“知识产权强省意见”予以重点推进,我市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申报规划方案,已正式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委书记夏锦文亲自会见来镇江调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汇报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进展,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汇报项目进展,争取获得国家局和省局支持;推进镇江国家高新区“一中心、两市场”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目前中国技术交易所已落户高新区,江苏汇智公司将在高新区打造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专利运营展示交易中心。在中瑞镇江生态产业园挂牌设立镇江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涉外服务中心,探索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推进镇江科技新城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区建设,创建国家知识管理标准化培训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研究基地。
  2.深入实施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完善镇江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模块,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目前已虚拟注册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70多家、企业25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20多家,汇集技术成果和技术难题2000多项,形成解决方案50余项;集聚代理、评估、金融、管理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0余家,从业人员200人,相关服务已辐射苏州、南通、上海等长三角城市。
  (八)持续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1.探索专利保险运营模式。制定出台专利执行险、侵犯专利权责任险统保措施文件,安排专利保险工作资助经费45万元,与人保公司签订《科技保险战略合作协议》,设计优化专利保险受理、审查、出单、理赔等详细业务工作流程,组建专利保险研究团队,对新险种进行预研和设计。全年共完成135件专利执行险、8件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3件专利质押贷款保险的投保工作。完善专利维权托管服务信息平台,对参保专利开展检索分析,为企业进行维权预警和纠纷应对辅导,包括专利风险分析、战略跟踪、涉外市场分析等,定期向企业发送专利预警维权建议书600件以上。
  2.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手段。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办理手续,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网上绿色通道。引入保险公司分担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对企业质押的专利进行保证保险,政府对按期还本付息的企业给予保费补贴。通过政府、金融和保险三方合作,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九)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1.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等四个层次构建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编制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教学大纲,规范培训内容,提升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科学化水平。
  2.加快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企业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贯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专利挖掘与布局、“一企一训”、“一行一训”等相关培训,全年共培训人员1500余人,夯实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3.注重知识产权普及宣传。围绕“4o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全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积极做好向国家局、省局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全年稿件录用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十三五”展望
  到2020年,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将镇江打造成知识产权运用风向标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全市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更加凸显,保护环境更加优化,创造能力更加突出,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更加集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一)知识产权创造迈上新台阶。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30件,万人一般作品和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6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累计达500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累计达100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累计达350件,植物新品种授权量累计达10件,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高价值版权。
  (二)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企业和技术类高校科研机构普遍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机构,企业专利实施率达到50%,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实施率达到20%。建立符合需要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专利质押贷款金额年增长率达到10%。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显现,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50%,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5%,力争有品牌进入全球品牌价值500强行列。
  (三)知识产权保护明显改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作用有效发挥,行政保护实现主动化和责任化,司法保护实现职业化和专业化,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建立起行政保护快速维权援助机制和专业力量支持机制。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超过85%。
  (四)知识产权管理科学高效。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明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拥有一批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全市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企业达200家。
  (五)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趋完善。搭建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数量超过1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六)知识产权人才有效聚集。加快建设不同结构和层次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达20人,企业知识产权总监达300人,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和版权经理人达3000人,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策划、信息等服务的专业人才达3000人。
  三、2016年工作部署
  (一)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各项任务,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项内容。按照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年度各项任务内容,认真评估总结复核结果,查找我市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落实改进措施,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强市建设。按国家局要求,继续举办“专利信息利用能力提高班”培训,实施示范市“专利信息利用能力提升工程”,为我市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高端人才。争取国家局和省局支持,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贯彻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价值分析人才培养等方面寻找突破口,不断丰富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的内涵,支撑镇江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二)全面提升专利产出质量
  深入实施省“101工程”(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工程)。一是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全覆盖、大中型企业专利全覆盖,推动领军型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企业。二是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政策,重点资助高质量专利和发明专利;继续实行专利资助网上申报,推进公开、透明和便民。三是深入开展“千企万人计划”订单培训,企业提出培训需求订单,政府购买服务,组织镇江知识产权服务联盟重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走进企业,开展培训服务;重点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研发企业等1000家企业培养10000名知识产权人才,实现专利产出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综合水平双提升。四是继续开展企业专利突破奖奖励工作,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技术开展专利布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形成核心竞争力;五是通过政策引导专利质量的提升,实现专利结构的优化,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
  (三)大力促进专利转化和实施
  一是加大对2016年度各级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争取,继续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动员、组织和辅导工作,让更多的企业承担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等项目,力争立项数量继续位于全省前列。继续实施镇江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二是加强对在研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切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水平。三是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市建设,实现国有大银行全面介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零”的突破,大力推进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业务。
  (四)推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
  围绕我市海工装备、航天航空等特色战略新兴产业,组织当地政府积极申报2016年度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联合国家专利导航(江苏)研究基地和高水平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地重点战略新兴产业开展导航试点项目,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分析报告,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
  (五)大力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组织开展系统化、规范化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基层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指导辖市区开展联合执法、交流学习。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年受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违法案件450件以上(其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80件以上),力争办案量继续处于全省前列。深入推进“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新认定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5家以上。畅通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渠道,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丹阳市积极争创“中国丹阳(眼镜)快速维权中心”,加快构建专利快速维权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六)大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围绕省“101工程”,着力推动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的贯彻实施。组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科技型企业开展省贯标示范创建,组织示范创建企业开展省贯标绩效考核;组织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贯国标第三方认证,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中小微企业联系指导机制和托管服务机制,为1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提供切实的帮助。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围绕服务各类创新载体、创客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讲,开展好需求调查和对接服务、宣传培训工作,着力加强质押质物处置平台建设、融资新模式探索、投保模式优化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加大“知产”的资产化或资本化。加大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2016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举办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前期服务专员业务培训班。着力健全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常态化开展。深化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将专利保险与各类财产保险、金融保险等险种进行组合,为企业专利投保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积累专利保险风险数据,科学确定保险费率,进一步拓宽专利保险服务领域。
  (八)深入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与管理
  一是推进辖市(区)的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指导丹阳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京口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区)”,组织润州区迎接省知识产权区域示范的验收,组织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开展省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年度自评,二是推进园区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指导镇江高新区创建知识产权强省区域示范、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丹阳开发区等单位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九)大力打造知识产权载体平台
  一是推进镇江科技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并争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充分发挥镇江知识产权服务联盟的作用,持续壮大专利代理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专利代理行业高端人才。大力加强国内优质服务机构的引进、聚集,注重专业结构布局的均衡性和合理性,重点推动涉及面广、辐射作用大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推进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重点支持镇江高新区依托江苏大学建设,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创新产业以及其他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交易和融资服务,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三是全面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完成托管平台二期建设、完善专利资助系统、专利信息与交易平台建设、专利监控系统开发等,建成镇江地区知识产权数据中心,累计服务上线企业500家,形成标准化的托管模式。四是打造中瑞生态园涉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在国际技术和知识产权转移、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方面打造。
  (十)深化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
  一是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步伐。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企业知识产权总监、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等培训,知识产权培训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新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180名以上,知识产权总监70名以上。支持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面向市场需求,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培训、讲座、研讨等活动。鼓励驻镇高校加强知识产权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镇江日报开辟专版,定期发布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知识产权大型集中宣传活动2-3次,营造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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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镇江市专利监测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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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专利申请情况
 &&2016年1-11月份,全市专利申请总量为3082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758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8041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1029件。PCT专利申请总量为105件。
专利申请总量
PCT专利申请量
年度目标进度(%)
二、全市专利授权和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情况
2016年1-11月份全市专利授权总量为1275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653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876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222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2.48件,居全省第4位。
专利授权总量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年度目标进度(%)
注:京口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含江大、江科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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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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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1、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战略资源和竞争能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国家和地区发展科技、经济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2、经过多年发展,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一定成效,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提高,综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突出, 2008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为镇江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较少、专业人才匮乏、管理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我市亟需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3、当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的关键时期,在新一轮发展中,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树立法治、诚信的城市形象,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核心竞争力,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4、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市为抓手,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增强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突破,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为基础,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为导向,为我市建成创新型城市,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5、5年发展具体目标(年):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专利密度、百亿元GDP专利授权量以及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省内先进水平。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总量达到220件。版权登记量年增长10%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增长20%以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授权量显著增长。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全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战略实施的功能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文化、教育、科技、产业、金融、商贸、人才等政策措施与知识产权制度的衔接更加紧密。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建成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增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投入大幅度增加,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0%,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管理制度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普遍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主体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维权援助机制、预警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健全,盗版、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6、10年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诚信守法、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学规范、协调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国内外竞争能力较强的优势产业和企业。形成一个对促进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繁荣创新文化的知识产权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7.推进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围绕装备制造、绿色化工、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做强,实现高端化,创造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新兴能源、功能纤维、智能电网设备、生物医药、软件产业等新兴产业做大,实现规模化,创造一批形成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围绕汽车零部件、船舶及配套设备、眼镜等特色产业做精,实现品牌化,创造一批行业领先的知识产权,提升“产业集群”的发展内涵。
8.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在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普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发挥龙头企业品牌和技术优势,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和检测中心,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上取得突破。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以自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参与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机制。
9、促进其它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实施“品牌兴农”工程,鼓励地理标志的申请,推动地理标志的开发。引导具有一定产销规模和镇江特色,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扶持发展具有镇江地方特色的老字号品牌。开发具有镇江特色的民间文化资源,在挖掘整理民间文化资源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时,注重创新,有效利用并积极保护其版权。
10.调动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在全社会倡导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团体参与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热情。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1.推动专利技术成果的实施和产业化。引导企业采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或以无形资产入股或作为注册资本创办企业。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专利、品牌等为纽带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对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12、促进商标应用。加强商标培育工作,建立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引导、培育和扶持力度,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形成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推动涉农企业和农户注册和使用商标。引导涉外企业开展涉外商标注册,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拥有商标的企业开展利用商标权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提高自主商标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13、推动版权产业化。扶持发展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业,文化娱乐业等核心版权产业。加快软件园区建设,做强做大软件产业,培育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集团,形成特色版权产业优势。发展动漫游戏、网络传媒、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工业品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版权产业,促进版权兴业,带动经济发展。鼓励版权登记,开展版权贸易,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14、促进其他领域知识产权应用。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的培育与利用,发展我市丘陵地区的特色高效农业。积极支持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培育和专有权的申请。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扶持政策,挖掘和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提高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发挥商业秘密在企业发展和商务合作中的特殊作用。加强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与传承保护。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健全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海关备案等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体系,加快辖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与效率。
1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查处盗版、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探索建立统一受理审判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知识产权法庭,积极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的制裁力度,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完善展会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
17.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或者重点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以及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及规则的研究。成立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设立维权援助资金,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机制,重点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中小企业给予援助。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水平。
(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18.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引进,鼓励创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资产评估、风险投资等紧缺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中介机构做强做大,拓展服务领域,开展连锁经营。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进入知识产权转化利用领域,开展知识产权的质押贷款等服务。
19、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及重点领域,建立包括专利、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实施专利战略,建立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建立专利展示交易中心。指导辖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代理、维权援助、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五)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20.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倡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强化失信惩戒。
21、推进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引导企业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
22、发挥驻镇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支撑作用。支持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校文献资料丰富,人才集中以及学科种类齐全的优势,建设面向企业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产学研合作将高校知识产权创造优势转化为地方产业发展优势。依托高校资源优势,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面向全市开展知识产权研究。
23.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科技、经济、贸易、知识产权部门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及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政府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知识产权前置审查制度,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加强和完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避免重复研究和侵权。加强公共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兼并、破产和重组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监管,避免无形资产的流失。
四、保障措施
24.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具体承担战略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战略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5.强化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专利申请的资助和奖励政策,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重大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补贴。允许企事业单位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支出全额计入管理成本。政府项目资金优先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或产品倾斜,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代收代缴的国家各类规费,在计算营业税基数时予以扣除。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扶持重大知识产权的推广应用和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转化,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强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落实。
26.完善奖励机制。对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取得重大成就、知识产权保护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组织“市优秀专利奖”的评选,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以及优秀版权作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被新批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按相关政策和规定予以一次性奖励。加大职务发明奖励力度,专利权所有单位对外转让专利权取得的税后收益,可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行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外观设计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
27.建设人才队伍。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形成由政府推动、需求导向的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步伐,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建设“113”工程,培养10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100名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后备人才,培养或引进30名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28.提高全民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并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五年计划,在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中增设知识产权课程。发挥新闻媒体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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