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攒房网趣头条攒钱会是传销吗吗

山东德州投资2900元回报290万的是传销吗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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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2900变成290W吗?你在澳门赌场用2900连续压倍数,你算算需要压多少次不错才可以变290W。。。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可能吗,一看就是骗局
Everything is ready
sdkluxc/网 上 这 类 游 戏 有 很 多 呢~作 为 娱
乐 还 是 可 以 的~我 在 网 上 玩 这 个 都 有 三 年 了~你 要 是 想 玩 的 话 可 以 去 我 玩 的 那 个 地 方 看 看~.....その他:其他说明画像:作业环境照片▲ 从这里可以看到名画家所使用的器材用品,对于绘画学习很实用呢!!デザイン(页面设计):你可以改变自己页面的背景图案お知らせ机能(通知功能):可打钩的选项分别是1、收到站内信时,2、你的作品上榜时。收到通知时你的主页上会出现一行大红字提示你。
传销公司 不拉人 不加套数没工资发 发展是靠新朋友加入加套数 拿自己的钱给自己发微博的工资最亏的做法 推荐人和上面的人才有钱拿 领导会想尽一切办法会让新朋友交钱加套数 至于经理1年才升一个 如果下面全都没业绩了 上面的经理也是打脸充胖子装做有钱人 传销是靠业绩发展 至于290万 要凑齐1000套 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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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惠购是传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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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牟取非法利益的;2,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二是不是传销,不要看它以什么名义,应当按具体运作模式进行判定。一、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那些行为属于传销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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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能赚到钱吗?
最近家人被朋友骗到广西说去旅游。家人回来说那有发展前提,第一,那治安非常好,没有杀人放火小偷小摸。第二,说在那里面看到很多人带着老小去做,假如真的没有钱赚,会带一家老少去吗?第三,就是受政府保护,因为可以开到国税局的发票。每次领到钱的上级,...
。。。我认识不下10个的朋友同事曾经做过,最多的坚持了两年,最后都血本无归回来理论上百分之百赚钱,实际上我没见过谁真正赚钱
采纳率:55%
---;&&gt:13---;&&gt、能舍得放弃事业和家庭,忍受背井离乡之苦
那么缺少以上任一点;&&&&&&&gt..、学会说谎,或已经是个能够谎话连篇的人
4;&gt..---.:
1、手里有15万的资金,可以是贷款,可以是卖房!
2、在社会上有能达到你第一个条件的朋友不少于50个
3;&&lt.9776.;&lt.纯姿本运作是传销吗;&gt..----7132;&lt?&lt、要敢于欺骗家人和朋友,做到脸不红心不跳
5、要有能够承受被冠名为chuan销头子的抗压能力
6..;&&&&&&gt..;&lt,你不适合做这个行业全程解惑;&gt?纯姿本运作是传销吗?广西纯姿本运作合法吗?不是的,是好的,但想做好不易凡事从事的人都不是傻子只是贪心而已我也做了两 年多任何事业都有适合与不适合适合的赚不适合的赔这也是常识我回家后总结了几点广西纯姿本运作合法吗
金字塔都是几个人赚钱,即使你最后赚到钱了也不会开心快乐的,因为都是骗人赚来的钱
这个很难让他改变思想的。因为他已经非常痴迷金钱的诱惑了。我曾经也是在广西南宁做的传销没有认真分析就投资了最后没办法坚持下去了。现在已经回家了、我可以帮你劝说你的家人。应该可以帮助他不去那里。
骗老板姓的,早就立法了,判刑3到7年,他们一般骗别人说是国家支持的,国家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你的钱有一半都被网头拿走了,就是所谓的给国家上税了!有金字塔和梯形的、资本用作,都市大同小异,一般进去洗脑之后就不会出来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看不对劲二话不说马上走,自己算一下,如果有100人挣到这个钱了就要有20000多人垫底。去了吃不好,说了一大把理由,是么纪律,是么自律,说白了就是让你们饿着肚子省钱,不让周围的人察觉,怕节外生枝,这就是他们说的低调!有些还说是国家把钱拿去投资中小企业,挣钱了在让传销者致富,回去建设家乡,带动家乡人民的就业,胡扯!就算是国家也不可能保证哪个企业百分之百挣钱啊!一套一套的,都是瞎扯,劝大家好好找个工作,不要再活在传销那种梦境里了,青春浪费不起的!
打着抵制外货旗号却用着国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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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的相关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3个月净赚50万?这种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一骗局看得多了,就会发现骗子的套路之多,实在是令人防不胜防,连喵叔这样每天专注于分享防骗技能的理财老司机,也不敢100%保证不上当受骗。那么对于那些知识接收较慢、信息来源较单一的老年人来说,就更可怕了,骗子就喜欢向这种“有钱又好骗”的群体下手,且毫不手软。今天喵叔和大家分享一个以老年人为主的“新型理财骗局”——房诈!“一天之内,住了多年房子被人强行清出,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房子就被过户他人;莫名其妙背负巨额贷款……”没错,就是这么可怕、这么魔幻。这其实是一种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术”,就是以老年人为行骗目标,以理财之名,让其抵押房产,最终失去房子的骗局,而截止目前已经发生了十起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以为诱饵,诱骗老年人3个月净赚50万去年10月的某天,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社区的张女士家突然来了几个壮汉,强行撬开门锁,家里的东西也被飞快地往外清出……在张女士还没了解清楚状况时,这群人却拿出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户主却不再是张女士的母亲。母女俩彻底蒙了。一天之内,这套已经住了35年、一家4口(李阿姨、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仅有的房子没了……究竟发生了什么?原来,在2016年5月,张女士母亲李阿姨经人推荐认识了广某,广某告诉李阿姨正在做一个“”项目,只需用房产证做3个月后借钱给他,就可领取5%的月息,3个月期满后本息全部收回,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且广某表示这个项目没有风险,也不用付任何费用,只需签一些简单协议,就能净赚近50万的利息。喵叔提醒,这种以高收益为诱饵的“理财陷阱”请一定要警惕,我想张女士母亲当时肯定是持怀疑态度的。然而,骗子的招数实在太狠。为了增强信任,广某还特地给其介绍了“委代理人”龙某,并强调龙某为很多老人全权办理过“以房养老”相关手续,并且认识很多“金主”,可以提供抵押贷款。要知道骗子都是团伙作案的,且每个人的演技都很好,这最终攻破了张女士母亲的防线。接下来,张女士母亲来到北京某处,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签署并公证了骗子预先备好的厚厚一摞文书。然而自己签了啥李阿姨根本不知道。最后,房子被过户后,李阿姨从公证处调取这些文书才发现,除了、房屋,还有委托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公证书、房屋处分委托书等都签了。而这些文书李阿姨手里连个副本都没有。套路一环扣一环,不懂法给骗子钻漏洞你可能会问签了啥文书,能导致房子一夜之间没了?在所有案件中,我们发现,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导致房屋被卖的关键之一。因为只要有了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就能够在老年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房子。因为委托书中会标明“由于不能亲自办理,特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抵押登记、签署有关文件协议、领取、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网签、过户、提款、转委托……”等字样。老年人在“委托代理人”的“忽悠”之下,不明就里对该委托书进行了公证,这就完全符合房屋管理部门对于他人代办过户的要求,相当于老年人在向“金主”借款时,就同时把房子交由他人掌控,而不是如理财一方所说的只是拿房本做抵押而已。当然有些老人在房屋尚未被过户前醒悟,通过公证撤销了之前的委托公证。即便如此也很难脱险。因为还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存在,因为只要有这张文书,骗子可以直接拿该公证书申请执行证书,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老人的房产,不需要经过老年人同意。此外,房管部门办理的房屋抵押登记也是关键之一,借的钱如果不能按时还款,未经“房屋持有人”同意,是不能自己卖房的。抵押登记使该房产成为了债权物的担保,即使老年人只有一套房产,也难逃被变卖的结局。喵叔发现,这些案件都是利用了老年人不懂法的心理,别有用心提前设计,精心策划了一场骗局,让老年人最终陷入房子被变卖和过户的深渊。骗子比我们懂法,老年人怎么办?这种以 “理财 ”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 ,是披着合法外衣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骗子的作案手法看起来严丝合缝,而且似乎有着完备的法律文书作支撑,但并非无懈可击。究竟如何才能预防呢?截至目前,有的老人通过提起诉讼、异议登记等法律手段,暂时保住了自己的房子;广某也因为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老人们的“保房行动”也取得了初步成效。面对老来失房的不幸,老人们虽然承受着身心的巨大痛苦,但却没有因此一蹶不振、放弃希望,也没有选择极端的私力救济,而是通过情感和生活上守望相助、相濡以沫,抗争和维权中互通信息、共享证据,在学习法律、依法办事的轨道中积极寻求着对自我权益的捍卫。这些诈骗案件中,骗子都比我们懂法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懈怠,对毫无认知呢?其实喵叔每天和大家讲故事说理财,不仅仅是希望大家能多一些,甚至达到年收益翻倍,更多的是希望大家建立自己的,知道哪些平台是安全的,哪种理财方式是合理的,月薪1万等等,其实只要有了自己的判断,就能避免损失,最终走向财务自由。我是喵叔,热衷理财,从月薪2000到月入上万,理财让我变得积极向上,人生道路也因此更加宽广。我会每天与大家分享和热点资讯,在这儿不说你可以立刻发什么财,但在至少可以有些收获以及规避一些理财陷阱,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学习成长!学习理财可以回顾以下内容:《揭秘“”的操作模式,10年42人捞金3.2亿元!》、《火起来的“”,该趁热“捞一笔”还是先观望?》、《记账从2%提升至8%,该高兴吗?》《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二“理财骗局看得多了,就会发现骗子的套路之多,实在是令人防不胜防,连资深也不敢100%保证不上当受骗。那么对于那些知识接收较慢、信息来源较单一的老年人来说,就更可怕了,骗子就喜欢向这种“有钱又好骗”的群体下手,且毫不手软。今天小万就和大家分享一个以老年人为主的“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据说“一天之内,住了多年房子被人强行清出,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房子就被过户他人;莫名其妙背负巨额贷款……”没错,就是这么可怕、这么魔幻。这其实是一种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术”,就是以老年人为行骗目标,以理财之名,让其抵押房产,最终失去房子的骗局,而截止目前已经发生了十起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以高收益为诱饵,诱骗老年人3个月赚50万去年10月的某天,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社区的张女士家突然来了几个壮汉,强行撬开门锁,家里的东西也被飞快地往外清出。在张女士还没了解清楚状况时,这群人却拿出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户主却不再是张女士的母亲。母女俩彻底蒙了。一天之内,这套已经住了35年、一家4口(李阿姨、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仅有的房子没了……究竟发生了什么?原来,在2016年5月,张女士母亲李阿姨经人推荐认识了广某,广某告诉李阿姨正在做一个“以房养老”项目,只需用房产证做3个月抵押贷款后借钱给他,就可领取5%的月息,3个月期满后本息全部收回,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且广某表示这个项目没有风险,也不用付任何费用,只需签一些简单协议,就能净赚近50万的利息。小万提醒,这种以高收益为诱饵的“理财陷阱”请一定要警惕,我想张女士母亲当时肯定是持怀疑态度的。然而,骗子的招数实在太狠。为了增强信任,广某还特地给其介绍了“委托代理人”龙某,并强调龙某为很多老人全权办理过“以房养老”相关手续,并且认识很多“金主”,可以提供抵押贷款。要知道骗子都是团伙作案的,且每个人的演技都很好,这最终攻破了张女士母亲的防线。接下来,张女士母亲来到北京某公证处,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签署并公证了骗子预先备好的厚厚一摞文书。然而自己签了啥李阿姨根本不知道。最后,房子被过户后,李阿姨从公证处调取这些文书才发现,除了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还有委托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房屋处分委托书等都签了。而这些文书李阿姨手里连个副本都没有。套路一环扣一环,不懂法给骗子钻漏洞你可能会问签了啥文书,能导致房子一夜之间没了?在所有案件中,我们发现,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导致房屋被卖的关键之一。因为只要有了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就能够在老年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房子。委托书中会标明“由于不能亲自办理,特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抵押登记、签署有关文件协议、领取权证、办理提前还款、解除抵押登记、网签、过户、提款、转委托…”等字样。老年人在“委托代理人”的“忽悠”之下,不明就里对该委托书进行了公证,这就完全符合房屋管理部门对于他人代办过户的要求,相当于老年人在向“金主”借款时,就同时把房子交由他人掌控,而不是如理财一方所说的只是拿房本做抵押而已。当然有些老人在房屋尚未被过户前醒悟,通过公证撤销了之前的委托公证。即便如此也很难脱险。因为还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存在,因为只要有这张文书,骗子可以直接拿该公证书申请执行证书,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老人的房产,不需要经过老年人同意。骗子比我们懂法,老年人怎么办?这种以 “理财 ”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 ,是披着合法外衣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骗子的作案手法看起来严丝合缝,而且似乎有着完备的法律文书作支撑,但并非无懈可击。究竟如何才能预防呢?截至目前,有的老人通过提起诉讼、异议登记等法律手段,暂时保住了自己的房子;广某也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老人们的“保房行动”也取得了初步成效。面对老来失房的不幸,老人们虽然承受着身心的巨大痛苦,但却没有因此一蹶不振、放弃希望,也没有选择极端的私力救济,而是通过情感和生活上守望相助、相濡以沫,抗争和维权中互通信息、共享证据,在学习法律、依法办事的轨道中积极寻求着对自我权益的捍卫。这些诈骗案件中,骗子都比我们懂法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懈怠,对投资理财毫无认知呢?从今天起,建立自己的,学会如何配置资产,加入的大家庭,减少投资弯路,实现财务自由吧!《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三“一天之内,住了多年房子被人强行清出,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房子就被过户他人;莫名其妙背负巨额贷款……”近日,记者从致诚公益律师团队了解到,近年来一种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逐渐浮出水面,截至目前已发生数十起老年人因理财抵押房产而失去房子的案例。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一天之内,我的房子被‘偷’了!”日上午,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社区的张女士正外出买菜,突然间接到其母李阿姨的电话。张女士闻讯后快速返回,只见门锁已被强行撬开,家里的东西正被十几个彪形大汉飞快地往外清出,杂乱地堆在小区院子里。“你们凭什么闯入我家,强行搬我们的东西?”张女士愤怒地同这些“闯入者”理论并制止他们。然而,这群人却拿出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户主显示为“李某”,而不再是张女士的母亲李阿姨时,母女俩彻底蒙了。“这不是你们的房子,我们这是合法腾退!”领头的“闯入者”态度蛮横地说。一想到这套已经住了35年、一家4口(李阿姨、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仅有的房子没了,李阿姨不禁老泪纵横……2016年5月,李阿姨经人推荐认识了自称“北京店网副总裁”的广某,广某告诉李阿姨正在做一个“以房养老”项目,只需用房产证做3个月抵押贷款后借钱给他,就可领取5%的月息,3个月期满后本息全部收回,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广某拍着胸脯保证,这个项目没有风险,也不用付任何费用,只需要签一些简单协议,就能净赚近50万的利息,我就心动了。”李阿姨说。广某特地给李阿姨介绍了“委托代理人”龙某,并强调龙某不仅可靠而且“神通广大”,为很多老人全权办理过“以房养老”相关手续,并且认识很多“金主”,可以提供抵押贷款,“只需安心交给龙某办,其他啥都不用管,等着数钱就行了”。龙某告诉李阿姨,为她找到了“金主”王某提供抵押贷款,然而直到现在,王某从未出现过。接下来,龙某陪同李阿姨来到北京某公证处,在他的“指导”和催促下,李阿姨仅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签署并公证了预先备好的厚厚一摞文书。“龙某根本不让我细看,就说都是些基本合同,他都仔细审核过,我只需在他圈定好的位置签字和按手印就行,公证员也始终没告诉我签的到底是个啥。”李阿姨说。此外,除了广某出具的向李阿姨借款190万元的借条,所有签署的文书都统一由委托代理人龙某领取和保留,李阿姨连个副本都没有。房子被过户后,李阿姨从公证处调取这些文书才发现,除了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还有委托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房屋处分委托书等。尤其是那份委托书,可以说全权委托龙某享有对房产的一切处分权利,包括解除抵押、买卖、办理产权登记、缴税等所有内容。老年人的房子是怎样被“偷”的?李阿姨的遭遇并非孤例,致诚公益律师团队的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提供援助的老年人因理财抵押房产而失去房子的类似案件,已多达数十起,仅在“者”广某、“委托代理人”龙某、“金主”王某的作案链条中,就有11户老人受害。老年人的房子究竟是怎么被过户的?“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导致房屋被卖的关键文件。”据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武婕分析,“委托代理人”正是基于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就能够在老年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卖掉房子。委托书中大多标明“我要成本价出售位于某处的房产,由于不能亲自办理,特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抵押登记、签署有关文件协议、领取权证、办理提前还款、解除抵押登记、网签、过户、提款、转委托……”字样。老年人在“委托代理人”的“忽悠”之下,不明就里就对该委托书进行了公证,这就完全符合房屋管理部门对于他人代办过户的要求,相当于老年人在向“金主”借款时,就同时把房子交由他人掌控,而不是如理财一方所说的只是拿房本做抵押而已。“老年人即使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并公证,由于委托是单方法律行为,仍然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该授权。在我们提供咨询的案例中,有些老人在房屋尚未被过户前醒悟,通过公证撤销了之前的委托公证。”武婕认为,即便如此老人依然难以保住房屋,因为还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存在,老人在与“金主”签订借款合同时,同时对还款协议进行了公证。这就意味着金主一方可以直接拿该公证书到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老人的房产,而不需要经过老年人同意。此外,因为老年人被“忽悠”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如果不能按时还款,未经“金主”同意,是不能自己卖房的。“抵押登记使该房产成为了债权物的担保,即使老年人只有一套房产,也难逃被变卖的结局。”武婕说。“这些案件都是有着相似‘套路’,充分利用了老年人不懂法的心理,通过别有用心提前设计好的各类法律文书,以及一系列经过精心策划、环环相扣的操作手法,让老年人最终陷入房子被变卖和过户的深渊。”新“房诈”,披着合法外衣的“银发收割”“我们分析认为,这就是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是披着合法外衣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银发收割’。”武婕说,骗子的作案手法看起来严丝合缝,而且似乎有着完备的法律文书作支撑,但并非无懈可击。“越来越多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呈现出链条化、分工化和职业化的特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如果仅聚焦诈骗的某个孤立环节,很难发现问题,只有调查清楚所有环节,全面捋清整个链条,确认不同的人在链条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有效打击此类诈骗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老年人的房屋之所以被骗,其核心在于对授权委托书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进行的公证。”刘俊海分析,如果能够证明公证环节中,公证处存在过错、没有尽到审查材料真实性的义务,或公证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本意,又或者公证环节被不法分子和公证员恶意串通、实施欺诈等情形,这些不利于老年人的公证书不仅可能被撤销,还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失房”之痛虽然在持续,“保房”行动同样在发力。在老人们的努力和律师们的帮助下,事情的真相层层剥开,行骗的“套路”和目的日渐清晰,援助的力量愈发壮大,维权的决心异常笃定。老人们对公证处进行了多次复核和投诉。今年5月3日,针对“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接连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司法部对该公证处予以一系列处分,并吊销了曾多次为老年人办理牵涉“房诈”公证的公证员李某、冯某的执业执照。此外,在律师们的援助指导下,老人们正在积极通过民事和刑事两种途径同时寻求救济。“接下来我们准备向法院提起因欺诈而确认贷款、抵押合同无效的诉讼,还将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查,追究这些不法分子的刑事责任。”受害老人们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有的老人通过提起诉讼、异议登记等法律手段,暂时保住了自己的房子;广某也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老人们的“保房行动”也取得了初步成效。面对老来失房的不幸,老人们虽然承受着身心的巨大痛苦,但却没有因此一蹶不振、放弃希望,也没有选择极端的私力救济,而是通过情感和生活上守望相助、相濡以沫,抗争和维权中互通信息、共享证据,在学习法律、依法办事的轨道中积极寻求着对自我权益的捍卫。“曾经我们因为不懂法,让骗子钻了空子丢了房子,现在我们要靠法律,拿回自己的房子。”老人们说。|和合速融看得见的良心平台!公众号IDhhsrong《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四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让不少老人心动不已。然而数月后,不仅承诺的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以低价悄然过户给关联人。2015年开始,北京有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据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统计,仅由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与此同时,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难度很大。被诈骗团伙派出的黑衣人赶出家门后,李君母女回到住了30多年的小区却进不了家门。根据老人家属提供的涉案人员关系图制作突然被赶出家门日,张玲一家三口和母亲李君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带头清理房产的龙学武告诉张玲,她母亲借了几百万做珠宝生意,房子抵了债。张玲当场报警,警察告诉她,对方有房产证,请她配合搬家,有什么纠纷上法院解决。在被赶出家门的第二天,张玲查询到,一周前,她的房子已经以260万元卖出,而这套东二环的学区房当时的市价在450万元左右。日,李君和怀孕8个月的女儿张玲来到她们曾经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楼下。再三追问下,母亲才向她叙述了前情。原来,2016年5月,有人向李君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称完全没风险,并保证“做的人都挣到钱了”。李君动了心,随即被介绍给了广艳彬。得知李君离异,房产能由她完全处置的情况后,广艳彬告诉她,这种“以房养老”只需要把房产证交给他三个月,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李君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三个月期满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李君被说动了,5月19日,她与广艳彬介绍的“银主”王跃的中间人龙学武在北京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签署了多个文书。事后李君回忆称,当时她以为是签“以房养老”的合同,龙学武指着文件,让她在指定的地方签字,并没有给她看文书的内容。签署后,她也没有拿到这些文书。第二天,龙学武带着她在北京市西城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抵押的手续,随后将190万元分两笔打入她的账户,并在几分钟后转给了广艳彬。广艳彬则给李君手写了190万元的借条,并注明“此借款定于日一次性还清,用款共3个月”。至于广艳彬曾经承诺的高额利息,借条上并未呈现。参与“以房养老”投资后,老人实际只拿到广艳彬手写的一纸借条。实际上在这3个月里,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万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没有被归还。而她听信了广艳彬会替她向“银主”归还欠款的说辞,所以也一直没有向其讨要。出事后,日,在女儿张玲的陪同下,李君再次来到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张玲赫然发现,这里并不是什么“以房养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在公证处,张玲调取了李君公证过的文书,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借款合同显示,李君借款230万元,借期1个月,月息2%,双方同意对借款合同进行具有强制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到期没有还款,“银主”可以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君则放弃自己的抗辩权。在委托书中,李君将自己房屋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纳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权利通通委托给龙学武。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李君的房产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记者调查显示,买下李君房产的李伯航,正是龙学武所在的“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记者试图通过合同上留下的电话联系龙学武,但已无法联系上他。在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是一家孵化器,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虚拟注册的服务,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并不在这里。同样进入过户流程的还有董望的房产。日,这栋位于北京知春里价值近700万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价格网签。“所有人知道后第一反应都是问,这是每平米单价吗?事实上这就是他们卖房的全价款。”董望的女儿告诉记者,父母同样是在广艳彬处办理了所谓的“以房养老”,并在邵楠的介绍下向“银主”贷款两百万元。与李君一样,这笔钱只在董望的账上呆了几分钟,就转给了广艳彬。由于董望过世,他的子女以遗产存在争议和纠纷为由,在法院办理了异议登记,才使这套已经网签的房产没能过户。受骗老人吴老太在家中收拾行李,房子被二次过户后,新房主要求她在三天之内搬走。老人迷糊签文件被赶出家门的不只是李君一家。日,年近80岁的张秀兰和老伴被扫地出门。事后查询得知,这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环内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4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何振光”,日完成了过户。同样,张秀兰曾将房产证交给广艳彬,参加“以房养老”为名义的,并在广艳彬的指导下签署了一系列文件。被赶出自己的房子后,张秀兰和老伴晚上在前门附近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店过夜,白天他们去同仁医院里坐着。80岁的张秀兰白天接到邻居电话,他们的行李又被扔出来了,夜里老人在楼下整理他们的行李。相对来说,吴哲老人稍显幸运。由于儿子无意中发现了他的转账单,他的房子没有被偷偷过户,但目前被广艳彬介绍来的申请强制执行,老两口的已经被法院冻结,退休金都无法使用。向吴哲推荐广艳彬的田成,同样是“以房养老”骗局的受害者。尽管前期收获了可观利息,半年后,田成还是迎来了“银主”的上门逼债。吴哲介绍,像田成一样发展下线的老人有很多,他们每向广艳彬介绍一位老人,都可以拿到可观的介绍费。2016年10月,多名老人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们的子女开始尝试通过报警、找律师等途径帮助老人维权。起初,民警在看到借款合同、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材料时,认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当类似的案件集中爆发时,老人们的案子才得以刑事立案,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对广艳彬采取了强制措施。但是,广艳彬介绍来的“银主”并未受到调查,仍在对个别老人逼债乃至清房。涉案的三十多位老人的公证手续分别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和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7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国立公证处,吴哲和儿子索要送达回执未果后走出大门。老人的子女发现,公证处成为他们维权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坎。一方面,老人手里几乎没有任何与借款和有关的法律文书,仅有一张广艳彬手写的欠条,他们只能向为老人办理公证手续的公证处索要。另一方面,按照《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他们也想知道,老人签署这些法律文书时,是否真正理解这些文件的含义。李君回忆,当时龙学武在公证处的办公桌上让自己签字,签完之后一起合了个影,整个过程既没有公证员的解释和询问,也没有做笔录。但无论是借款合同、公证申请、公证书还是委托书,均有李君的亲笔签名。公证处坚称,这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有老人签字的询问笔录为证。几经辗转,张玲看到了这份全文打印,署名公证员杨宏舟、记录人顾萱的询问笔录。在笔录中,公证员详细地向李君介绍了借款公证和委托公证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长达6页的笔录中每一页底部都有她的签名。笔录中特别注明,所有的公证材料都由“银主”来取。这也导致李君直到被赶出家门,手中都没有任何有关办理借款抵押和委托的书面材料。张玲发现,这份公证笔录与同样受骗的高如老人此前一个月所做的笔录几乎完全一样,只在个人身份信息处有所不同。她质疑,两个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背景完全不同的人怎么会对同一个问题作出完全一样的回答?在记者获得的一份2016年11月录制的录音中,方正公证处主任王世刚解释称:“这个笔录在电脑里已经制式化了,你们这样的公证一年将近4万件,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处理所有的这些都是制式化的,这是约定俗成的,不导致公证无效。”董望的女儿也质疑,父母在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对委托卖房的委托公证一无所知。在公证处提供的公证录像中记者看到,公证员冯跃仅对借款抵押的公证进行了询问,而对委托公证只字未提。委托公证书送达回执的签名处,董望的签名也与其此前的签名有明显不同,而本应由公证员冯跃填写的接谈笔录,字迹均为“银主”岳小楠的。在这份拍摄于日的公证录像中,董望(化名)、李虹(化名)老夫妻俩与“银主”来到北京国立公证处办理房屋抵押和委托买卖协议的签署。同样由冯跃办理公证业务的老人吴哲,接谈笔录字迹也有类似问题,而他至今尚未拿到委托公证书的送达回执。7月13日,记者跟随吴哲前往国立公证处,针对上述问题,公证处主任张庆并未正面回复,只答应老人一周后将调来相关文书供他复印。司法部公开通报显示,2017年4月,针对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接连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李铁林、冯跃公证员执业证书,给予国立公证处警告、罚款20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国立公证处主任薛卫平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证据不足维权难在受害老人们看来,这种针对老年人高额贷款,抵押后凭借委托悄然卖房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套路。根据他们的统计,邵楠、龙学武、岳小楠等人在不同的案件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可能这起案件中的中间人,在另一个案件中就是“银主”,或是出面买下房产的人。但他们又很难拿出证据证明这些人同广艳彬是共谋诈骗。因涉嫌诈骗,广艳彬已经于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武婕律师看来,老人们维权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案子最大的共同点,是他们利用老年人不懂法,也不懂得法律文书的意义和概念,才在完全放弃自己权利的法律文书上签字。”“其实还是传统的庞氏骗局,第一批收益的老年人开始发展下线,下线的钱交过来补上线的钱,然后整个链条断了。”武婕认为,“即使广某被认定诈骗,他没有退赃能力,老年人的利益已经受损了。”此外,老人签署文件时是否知道法律后果等,很难取得对老人有利的证据。手绘详解“以房养老”骗局套路。事实上,本案中类似的房产纠纷并非只出现在“以房养老”骗局中。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抵房借款风险提示》,在该院审理的案件中,通过委托售房、委托收房款等方式抵房借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抵房借款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表现形式是,出借一定款项给借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套房屋并委托出借人代办售房、收房款或过户等事宜,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代理人直接将房屋出售。北京市二中院认为,这种交易方式在形式上分离法律关系,故意规避法律中“流押契约”禁止性规定,利用债务人困顿窘迫的弱势地位,谋取失衡的经济利益,而房屋所有权人未参与实际交易,导致取证难、维权难。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法律监管的日益严格,一些主体不断变换花样,翻新担保手段,利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非法侵害他人财产。武婕也提醒老年人,要谨慎进入新型的市场、,涉及重大财产的东西,轻易不去尝试,不要怀有天上能掉馅饼的心态,同时对熟人的相互介绍抱有警惕之心。她特别强调,老人一定要跟子女有一个很好的沟通。“老年人一定要明白,你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弱势了,要敢于、愿意向孩子寻求帮助。”“我母亲一直很要强,她自己生活靠退休金,又怕我们负担重,才想用这种挣的方法,我也没有过多地去阻挠她。”张玲觉得,母亲遭遇这件事,与母女关系处理得不好有很大关系。但现在,她仍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张秀兰、吴哲、张玲、李君、田成、董望为化名)来源|谷雨实验室(ID:guyulab)中国青(ID:beijingqingnianbao)《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五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让不少老人心动不已。然而数月后,不仅承诺的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以低价悄然过户给关联人。2015年开始,北京有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据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统计,仅由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与此同时,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难度很大。被诈骗团伙派出的黑衣人赶出家门后,李君母女回到住了30多年的小区却进不了家门。根据老人家属提供的涉案人员关系图制作突然被赶出家门日,张玲一家三口和母亲李君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带头清理房产的龙学武告诉张玲,她母亲借了几百万做珠宝生意,房子抵了债。张玲当场报警,警察告诉她,对方有房产证,请她配合搬家,有什么纠纷上法院解决。在被赶出家门的第二天,张玲查询到,一周前,她的房子已经以260万元卖出,而这套东二环的学区房当时的市价在450万元左右。日,李君和怀孕8个月的女儿张玲来到她们曾经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楼下。再三追问下,母亲才向她叙述了前情。原来,2016年5月,有人向李君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称完全没风险,并保证“做的人都挣到钱了”。李君动了心,随即被介绍给了广艳彬。得知李君离异,房产能由她完全处置的情况后,广艳彬告诉她,这种“以房养老”只需要把房产证交给他三个月,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李君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三个月期满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李君被说动了,5月19日,她与广艳彬介绍的“银主”王跃的中间人龙学武在北京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签署了多个文书。事后李君回忆称,当时她以为是签“以房养老”的合同,龙学武指着文件,让她在指定的地方签字,并没有给她看文书的内容。签署后,她也没有拿到这些文书。第二天,龙学武带着她在北京市西城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抵押的手续,随后将190万元分两笔打入她的账户,并在几分钟后转给了广艳彬。广艳彬则给李君手写了190万元的借条,并注明“此借款定于日一次性还清,用款共3个月”。至于广艳彬曾经承诺的高额利息,借条上并未呈现。参与“以房养老”投资后,老人实际只拿到广艳彬手写的一纸借条。实际上在这3个月里,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万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没有被归还。而她听信了广艳彬会替她向“银主”归还欠款的说辞,所以也一直没有向其讨要。出事后,日,在女儿张玲的陪同下,李君再次来到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张玲赫然发现,这里并不是什么“以房养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在公证处,张玲调取了李君公证过的文书,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借款合同显示,李君借款230万元,借期1个月,月息2%,双方同意对借款合同进行具有强制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到期没有还款,“银主”可以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君则放弃自己的抗辩权。在委托书中,李君将自己房屋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纳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权利通通委托给龙学武。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李君的房产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记者调查显示,买下李君房产的李伯航,正是龙学武所在的“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记者试图通过合同上留下的电话联系龙学武,但已无法联系上他。在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是一家孵化器,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虚拟注册的服务,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并不在这里。同样进入过户流程的还有董望的房产。日,这栋位于北京知春里价值近700万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价格网签。“所有人知道后第一反应都是问,这是每平米单价吗?事实上这就是他们卖房的全价款。”董望的女儿告诉记者,父母同样是在广艳彬处办理了所谓的“以房养老”,并在邵楠的介绍下向“银主”贷款两百万元。与李君一样,这笔钱只在董望的账上呆了几分钟,就转给了广艳彬。由于董望过世,他的子女以遗产存在争议和纠纷为由,在法院办理了异议登记,才使这套已经网签的房产没能过户。受骗老人吴老太在家中收拾行李,房子被二次过户后,新房主要求她在三天之内搬走。老人迷糊签文件被赶出家门的不只是李君一家。日,年近80岁的张秀兰和老伴被扫地出门。事后查询得知,这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环内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4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何振光”,日完成了过户。同样,张秀兰曾将房产证交给广艳彬,参加“以房养老”为名义的投资,并在广艳彬的指导下签署了一系列文件。被赶出自己的房子后,张秀兰和老伴晚上在前门附近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店过夜,白天他们去同仁医院里坐着。80岁的张秀兰白天接到邻居电话,他们的行李又被扔出来了,夜里老人在楼下整理他们的行李。相对来说,吴哲老人稍显幸运。由于儿子无意中发现了他的转账单,他的房子没有被偷偷过户,但目前被广艳彬介绍来的借款人申请强制执行,老两口的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退休金都无法使用。向吴哲推荐广艳彬的田成,同样是“以房养老”骗局的受害者。尽管前期收获了可观利息,半年后,田成还是迎来了“银主”的上门逼债。吴哲介绍,像田成一样发展下线的老人有很多,他们每向广艳彬介绍一位老人,都可以拿到可观的介绍费。2016年10月,多名老人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们的子女开始尝试通过报警、找律师等途径帮助老人维权。起初,民警在看到借款合同、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材料时,认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当类似的案件集中爆发时,老人们的案子才得以刑事立案,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对广艳彬采取了强制措施。但是,广艳彬介绍来的“银主”并未受到调查,仍在对个别老人逼债乃至清房。涉案的三十多位老人的公证手续分别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和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7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国立公证处,吴哲和儿子索要送达回执未果后走出大门。老人的子女发现,公证处成为他们维权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坎。一方面,老人手里几乎没有任何与借款和房产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书,仅有一张广艳彬手写的欠条,他们只能向为老人办理公证手续的公证处索要。另一方面,按照《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他们也想知道,老人签署这些法律文书时,是否真正理解这些文件的含义。李君回忆,当时龙学武在公证处的办公桌上让自己签字,签完之后一起合了个影,整个过程既没有公证员的解释和询问,也没有做笔录。但无论是借款合同、公证申请、公证书还是委托书,均有李君的亲笔签名。公证处坚称,这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有老人签字的询问笔录为证。几经辗转,张玲看到了这份全文打印,署名公证员杨宏舟、记录人顾萱的询问笔录。在笔录中,公证员详细地向李君介绍了借款公证和委托公证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长达6页的笔录中每一页底部都有她的签名。笔录中特别注明,所有的公证材料都由“银主”来取。这也导致李君直到被赶出家门,手中都没有任何有关办理借款抵押和委托的书面材料。张玲发现,这份公证笔录与同样受骗的高如老人此前一个月所做的笔录几乎完全一样,只在个人身份信息处有所不同。她质疑,两个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背景完全不同的人怎么会对同一个问题作出完全一样的回答?在记者获得的一份2016年11月录制的录音中,方正公证处主任王世刚解释称:“这个笔录在电脑里已经制式化了,你们这样的公证一年将近4万件,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处理所有的这些都是制式化的,这是约定俗成的,不导致公证无效。”董望的女儿也质疑,父母在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对委托卖房的委托公证一无所知。在公证处提供的公证录像中记者看到,公证员冯跃仅对借款抵押的公证进行了询问,而对委托公证只字未提。委托公证书送达回执的签名处,董望的签名也与其此前的签名有明显不同,而本应由公证员冯跃填写的接谈笔录,字迹均为“银主”岳小楠的。在这份拍摄于日的公证录像中,董望(化名)、李虹(化名)老夫妻俩与“银主”来到北京国立公证处办理房屋抵押和委托买卖协议的签署。同样由冯跃办理公证业务的老人吴哲,接谈笔录字迹也有类似问题,而他至今尚未拿到委托公证书的送达回执。7月13日,记者跟随吴哲前往国立公证处,针对上述问题,公证处主任张庆并未正面回复,只答应老人一周后将调来相关文书供他复印。司法部公开通报显示,2017年4月,针对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接连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李铁林、冯跃公证员执业证书,给予国立公证处警告、罚款20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国立公证处主任薛卫平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证据不足维权难在受害老人们看来,这种针对老年人高额贷款,抵押后凭借委托悄然卖房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套路。根据他们的统计,邵楠、龙学武、岳小楠等人在不同的案件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可能这起案件中的中间人,在另一个案件中就是“银主”,或是出面买下房产的人。但他们又很难拿出证据证明这些人同广艳彬是共谋诈骗。因涉嫌诈骗,广艳彬已经于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武婕律师看来,老人们维权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案子最大的共同点,是他们利用老年人不懂法,也不懂得法律文书的意义和概念,才在完全放弃自己权利的法律文书上签字。”“其实还是传统的庞氏骗局,第一批收益的老年人开始发展下线,下线的钱交过来补上线的钱,然后整个链条断了。”武婕认为,“即使广某被认定诈骗,他没有退赃能力,老年人的利益已经受损了。”此外,老人签署文件时是否知道法律后果等,很难取得对老人有利的证据。手绘详解“以房养老”骗局套路。事实上,本案中类似的房产纠纷并非只出现在“以房养老”骗局中。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抵房借款风险提示》,在该院审理的案件中,通过委托售房、委托收房款等方式抵房借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抵房借款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表现形式是,出借人出借一定款项给借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套房屋并委托出借人代办售房、收房款或过户等事宜,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代理人直接将房屋出售。北京市二中院认为,这种交易方式在形式上分离法律关系,故意规避法律中“流押契约”禁止性规定,利用债务人困顿窘迫的弱势地位,谋取失衡的经济利益,而房屋所有权人未参与实际交易,导致取证难、维权难。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法律监管的日益严格,一些民间主体不断变换花样,翻新担保手段,利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非法侵害他人财产。武婕也提醒老年人,要谨慎进入新型的金融市场、投资市场,涉及重大财产的东西,轻易不去尝试,不要怀有天上能掉馅饼的心态,同时对熟人的相互介绍抱有警惕之心。她特别强调,老人一定要跟子女有一个很好的沟通。“老年人一定要明白,你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弱势了,要敢于、愿意向孩子寻求帮助。”“我母亲一直很要强,她自己生活靠退休金,又怕我们负担重,才想用这种挣快钱的方法,我也没有过多地去阻挠她。”张玲觉得,母亲遭遇这件事,与母女关系处理得不好有很大关系。但现在,她仍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张秀兰、吴哲、张玲、李君、田成、董望为化名)来源:中国青年报(beijingqingnianbao)精彩回顾富豪榜换人了!王健林不再是第一了!“滴滴报警”真的来了!马云拿下400家医院,放言30年后医生失业、药厂消失?免责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等公开渠道,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点击左下方的阅读原文领取加息福利《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六来源:转载自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北京青年报、新华社、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晨报等“将房子抵押借款3个月,就能得到每月10%到15%的高息,到期本金全部退回,再拿本金赎回房子”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虽然让许多老人眼前一亮,但很难让人真正相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但看似不合常理的骗局,一旦参入依法设定的证明机构,似乎骗取群众信任就变得简单多了。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息,北京一位受害老人的女儿张女士介绍,自己的母亲就被人以“以房养老”项目的高回报骗得房产。其中去签约的地点就是北京方正公证处。01陷阱还是原来的陷阱众所周知,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而北京方正公证处却偏要剑走偏锋。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息,张女士称,2016年5月,一位阿姨向其母亲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称完全没风险。张女士的母亲随即被介绍给了广某。广某告诉她,只需把房产证交给他3个月,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老人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3个月期满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去年5月19日,受害老人与广某介绍的“银主”的中间人签署了多个文书。第二天,中间人带她在北京市西城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随后将190万元分两笔打入她的账户,并在几分钟后转给了广某。广某则给老人手写了190万元的借条,并注明“此借款定于日一次性还清,用款共3个月”。随后的3个月中,老人一共只拿到15万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没有归还。直到去年10月17日,张女士一家三口和母亲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带头清理房产的龙某告诉张女士,她母亲借了几百万元做珠宝生意,房子抵了债。后来张女士了解到,此前母亲去签约的地方并不是什么“以房养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在公证处,张女士调取了母亲公证过的文书,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而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母亲的房产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记者调查发现,北京方正公证处(原北京市第二公证处)成立于1995年,是市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2年正式对外挂牌。承办全市范围内的金融、房地产、涉外、一般民事法律业务。02文件已公证 维权有点难遭遇此骗局的不仅仅是张女士母亲一人,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息,2016年10月,多名老人都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们的子女开始尝试通过报警、找律师等途径帮助老人维权。仅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移送检察院的相关案件就有30多起。因涉嫌诈骗,广某已经于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老人们当时办理公证手续的公证处包括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和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据北京晨报消息,北京市司法局正在对相关公证处2015年以来办理的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强制执行公证和委托公证进行专项排查。已经查明涉及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广某的强制执行公证、委托公证共25户、107份公证书,其中到市司法局提出投诉的10户。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北京市司法局调查核实,初步认定,8户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书,未发现明显违反《公证法》的情形,但在办证流程、告知、送达等环节上有瑕疵;2户当事人是否有权处分其名下房产的事实和证据有待作进一步核实。鉴于涉案单位北京市方正公证处一段时期以来内部管理不善、出现公证质量问题,方正公证处部分工作人员被处分,决定免去该公证处主任职务,方正公证处整顿。武婕律师对此表示,老人们维权面临一定困难,此外,由于无法确定老人签署文件时是否知道法律后果等,很难取得对老人有利的证据。目前,部分被骗老人仍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03司法部出手了据新华社14日消息,为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公证执业的五项措施:一、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应严格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未经证件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等程序,不得办理公证。申请人使用临时身份证,公证员未到公安部门核实的,不得受理公证申请。二、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合同公证。在有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公证机构不得办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融资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三、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四、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查其与受托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不得办理名为委托实为担保,或者可能存在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五、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公证员应当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不得片面依赖书面证据材料而忽视沟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而轻实体内容审查。针对老年人群体被骗案例时有发生,提醒大家,以下三条注意事项需了解:一,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克制赚钱心切的心理。老年人应多与家人、子女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经多方论证再谨慎做出投资理财决定。二,要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重视签字的效力,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充分、清晰理解条款内容,准确预判不能到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切不可草率签字。三,要有风险意识,特别是在决策环节,如果要求老年人用一套房屋作抵押借款投资,却不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而是要求办理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证,那么就一定要提高警惕。- END -推荐你看:【共享】“共享马扎”惊现北京街头,网友们好奇:如果不扫码坐下去会怎样?【怼怼】横扫45亿票房的《战狼2》,竟被这位中戏女老师批得“一文不值”...【创新】告别纸巾!上厕所也被颠覆了!合家金融专家点击“阅读原文”,注册领380元新手!《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七核心提示:2015年开始,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数十老人遇以房养老骗局 7百万房子千元过户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到15%的高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让不少老人心动不已。然而数月后,不仅承诺的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抵押借款的“银主”凭借老人签字的公证材料以低价悄然买卖,过户给关联人。2015年开始,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据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统计,仅由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然而,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难度很大。突然被赶出家门 “以房养老”梦碎日,张玲一家三口和母亲李君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带头清理房产的龙学武告诉张玲,她母亲借了几百万做珠宝生意,房子抵了债。张玲当场报警,警察告诉她,对方有房产证,请她配合搬家,有什么纠纷上法院解决。在被赶出家门的第二天,张玲查询到,一周前,她的房子已经以260万元卖出,而这套东二环的学区房当时的市价在450万元左右。再三追问下,母亲才向她叙述了前情。原来,2016年5月,有人向李君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称完全没风险,并保证“做的人都挣到钱了”。李君动了心,随即被介绍给了广艳彬。得知李君离异,房产能由她完全处置的情况后,广艳彬告诉她,这种“以房养老”的只需要把房产证交给他三个月,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李君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三个月期满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李君被说动了,5月19日,她与广艳彬介绍的“银主”王跃的中间人龙学武在北京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签署了多个文书。事后李君回忆称,当时她以为是签“以房养老”的合同,龙学武指着文件,让她在指定的地方签字,并没有给她看文书的内容。签署后,她也没有拿到这些文书。第二天,龙学武带着她在北京市西城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抵押的手续,随后将190万元分两笔打入她的账户,并在几分钟后转给了广艳彬。广艳彬则给李君手写了190万元的借条,并注明“此借款定于日一次性还清,用款共3个月”。至于广艳彬曾经承诺的高额利息,借条上并未呈现。参与“以房养老”投资后,老人实际只拿到广艳彬手写的一纸借条 赵赫廷/摄实际上,3个月中,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万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没有被归还。而她听信了广艳彬会替她向“银主”归还欠款的说辞,所以也一直没有向其讨要。出事后,日,在女儿张玲的陪同下,李君再次来到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张玲赫然发现,这里并不是什么“以房养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在公证处,张玲调取了李君公证过的文书,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借款合同显示,李君借款230万元,借期1个月,月息2%,双方同意对借款合同进行具有强制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到期没有还款,“银主”可以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君则放弃自己的抗辩权。在委托书中,李君将自己房屋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纳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权利通通委托给龙学武。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李君的房产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调查显示,买下房产的李伯航,正是龙学武所在的“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试图通过合同上留下的电话联系龙学武,但已无法联系上他。在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是一家孵化器,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虚拟注册的服务,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并不在这里。同样进入过户流程的还有董望的房产。日,这栋位于北京知春里价值近700万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价格网签。“所有人知道后第一反应都是问,这是每平米单价吗?事实上这就是他们卖房的全价款。”董望的女儿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父母同样是在广艳彬处办理了所谓的“以房养老”,并在邵楠的介绍下向“银主”贷款两百万元。与李君一样,这笔钱只在董望的账上呆了几分钟,就转给了广艳彬。由于董望过世,他的子女以遗产存在争议和纠纷为由,在法院办理了异议登记,才使这套已经网签的房产没能过户。受骗老人吴老太在家中收拾行李,房子被二次过户后,新房主要求她在三天之内搬走 赵赫廷/摄老人称不清楚所签文件 质疑公证处违反程序被赶出家门的不只是李君一家。日,年近80岁的张秀兰和老伴被扫地出门。时候查询得知,这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环内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4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何振光”,日完成了过户。同样,张秀兰曾将房产证交给广艳彬,参加“以房养老”为名义的投资理财项目,并在广艳彬的指导下签署了一系列文件。被赶出自己的房子后,张秀兰和老伴晚上在前门附近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店过夜,白天他们去同仁医院里坐着。相对来说,吴哲老人稍显幸运。由于儿子无意中发现了他的转账单,他的房子没有被偷偷过户,但目前被广艳彬介绍来的借款人申请强制执行,老两口的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退休金都无法使用。向吴哲推荐广艳彬的田成,同样是“以房养老”骗局的受害者。尽管前期收获了可观利息,半年后,田成还是迎来了“银主”的上门逼债。吴哲介绍,像田成一样发展下线的老人有很多,他们每向广艳彬介绍一位老人,都可以拿到可观的介绍费。2016年10月,多名老人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们的子女开始尝试通过报警、找律师等途径帮助老人维权。起初,民警在看到借款合同、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材料时,认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当类似的案件集中爆发时,老人们的案子才得以刑事立案,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对广艳彬采取了强制措施。但是,广艳彬介绍来的“银主”并未受到调查,仍在对个别老人逼债乃至清房。涉案的三十多位老人的公证手续分别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和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老人的子女发现,公证处成为他们维权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坎。一方面,老人手里几乎没有任何与借款和房产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书,仅有一张广艳彬手写的欠条,他们只能向为老人办理公证手续的公证处索要。另一方面,按照《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他们也想知道,老人签署这些法律文书时,是否真正理解这些文件的含义。李君回忆,当时龙学武在公证处的办公桌上让自己签字,签完之后一起合了个影,整个过程既没有公证员的解释和询问,也没有做笔录。但无论是借款合同、公证申请、公证书还是委托书,均有李君的亲笔签名。公证处坚称,这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有老人签字的询问笔录为证。几经辗转,张玲看到了这份全文打印,署名公证员杨宏舟、记录人顾萱的询问笔录。在笔录中,公证员详细地向李君介绍了借款公证和委托公证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长达6页的笔录中每一页底部都有她的签名。笔录中特别注明,所有的公证材料都由“银主”来取。这也导致李君直到被赶出家门,手中都没有任何有关办理借款抵押和委托的书面材料。张玲发现,这份公证笔录与同样受骗的高如老人此前一个月所做的笔录几乎完全一样,只在个人身份信息处有所不同。她质疑,两个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背景完全不同的人怎么会对同一个问题作出完全一样的回答?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获得的一份2016年11月录制的录音中,方正公证处主任王世刚解释称:“这个笔录在电脑里已经制式化了,你们这样的公证一年将近4万件,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处理所有的这些都是制式化的,这是约定俗成的,不导致公证无效。”7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国立公证处,吴哲和儿子索要送达回执未果后走出大门。 赵赫廷/摄董望的女儿也质疑,父母在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对委托卖房的委托公证一无所知。在公证处提供的公证录像中记者看到,公证员冯跃仅对借款抵押的公证进行了询问,而对委托公证只字未提。委托公证书送达回执的签名处,董望的签名也与其此前的签名有明显不同,而本应由公证员冯跃填写的接谈笔录,字迹均为“银主”岳小楠的。同样由冯跃办理公证业务的老人吴哲,接谈笔录字迹也有类似问题,而他至今尚未拿到委托公证书的送达回执。7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跟随吴哲前往国立公证处,针对上述问题,公证处主任张庆并未正面回复,只答应老人一周后将调来相关文书供他复印。司法部公开通报显示,2017年4月,针对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接连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李铁林、冯跃公证员执业证书,给予国立公证处警告、罚款20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国立公证处主任薛卫平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证据不足维权难 律师提醒老年人自我保护在受害老人们看来,这种针对老年人高额贷款,抵押后凭借委托悄然卖房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套路。根据他们的统计,邵楠、龙学武、岳小楠等人在不同的案件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可能这起案件中的中间人,在另一个案件中就是“银主”,或是出面买下房产的人。但他们又很难拿出证据证明这些人同广艳彬是共谋诈骗。老人家属制作的涉案人员关系图 受访者提供因涉嫌诈骗,广艳彬已经于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武婕律师看来,老人们维权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案子最大的共同点,是他们利用老年人不懂法,也不懂得法律文书的意义和概念,才在完全放弃自己权利的法律文书上签字。”“其实还是传统的庞氏骗局,第一批收益的老年人开始发展下线,下线的钱交过来补上线的钱,然后整个链条断了。”武婕认为,“即使广某被认定诈骗,他没有退赃能力,老年人的利益已经受损了。”此外,老人签署文件时是否知道法律后果等,很难取得对老人有利的证据。事实上,本案中类似的房产纠纷并非只出现在“以房养老”骗局中。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抵房借款风险提示》,在该院审理的案件中,通过委托售房、委托收房款等方式抵房借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涉抵房借款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表现形式是,出借人出借一定款项给借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套房屋并委托出借人代办售房、收房款或过户等事宜,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代理人直接将房屋出售。北京市二中院认为,这种交易方式在形式上分离法律关系,故意规避法律中“流押契约”禁止性规定,利用债务人困顿窘迫的弱势地位,谋取失衡的经济利益,而房屋所有权人未参与实际交易,导致取证难、维权难。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法律监管的日益严格,一些民间借贷主体不断变换花样,翻新担保手段,利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非法侵害他人财产。武婕也提醒老年人,要谨慎进入新型的金融市场、投资市场,涉及重大财产的东西,轻易不去尝试,不要怀有天上能掉馅饼的心态,同时对熟人的相互介绍抱有警惕之心。她特别强调,老人一定要跟子女有一个很好的沟通。“老年人一定要明白,你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弱势了,要敢于、愿意向孩子寻求帮助。”“我母亲一直很要强,她自己生活靠退休金,又怕我们负担重,才想用这种挣快钱的方法,我也没有过多地去阻挠她。”张玲觉得,母亲遭遇这件事,与母女关系处理得不好有很大关系。但现在,她仍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相关视频】自动播放开关自动播放正在加载...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相关搜索:【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3】《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八核心提示:2015年开始,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数十老人遇以房养老骗局 7百万房子千元过户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到15%的高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让不少老人心动不已。然而数月后,不仅承诺的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抵押借款的“银主”凭借老人签字的公证材料以低价悄然买卖,过户给关联人。2015年开始,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据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统计,仅由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然而,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难度很大。突然被赶出家门 “以房养老”梦碎日,张玲一家三口和母亲李君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带头清理房产的龙学武告诉张玲,她母亲借了几百万做珠宝生意,房子抵了债。张玲当场报警,警察告诉她,对方有房产证,请她配合搬家,有什么纠纷上法院解决。在被赶出家门的第二天,张玲查询到,一周前,她的房子已经以260万元卖出,而这套东二环的学区房当时的市价在450万元左右。再三追问下,母亲才向她叙述了前情。原来,2016年5月,有人向李君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称完全没风险,并保证“做的人都挣到钱了”。李君动了心,随即被介绍给了广艳彬。得知李君离异,房产能由她完全处置的情况后,广艳彬告诉她,这种“以房养老”的只需要把房产证交给他三个月,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李君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三个月期满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李君被说动了,5月19日,她与广艳彬介绍的“银主”王跃的中间人龙学武在北京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签署了多个文书。事后李君回忆称,当时她以为是签“以房养老”的合同,龙学武指着文件,让她在指定的地方签字,并没有给她看文书的内容。签署后,她也没有拿到这些文书。第二天,龙学武带着她在北京市西城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抵押的手续,随后将190万元分两笔打入她的账户,并在几分钟后转给了广艳彬。广艳彬则给李君手写了190万元的借条,并注明“此借款定于日一次性还清,用款共3个月”。至于广艳彬曾经承诺的高额利息,借条上并未呈现。参与“以房养老”投资后,老人实际只拿到广艳彬手写的一纸借条 赵赫廷/摄实际上,3个月中,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万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没有被归还。而她听信了广艳彬会替她向“银主”归还欠款的说辞,所以也一直没有向其讨要。出事后,日,在女儿张玲的陪同下,李君再次来到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张玲赫然发现,这里并不是什么“以房养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在公证处,张玲调取了李君公证过的文书,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借款合同显示,李君借款230万元,借期1个月,月息2%,双方同意对借款合同进行具有强制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到期没有还款,“银主”可以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君则放弃自己的抗辩权。在委托书中,李君将自己房屋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纳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权利通通委托给龙学武。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李君的房产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调查显示,买下房产的李伯航,正是龙学武所在的“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试图通过合同上留下的电话联系龙学武,但已无法联系上他。在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是一家孵化器,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虚拟注册的服务,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并不在这里。同样进入过户流程的还有董望的房产。日,这栋位于北京知春里价值近700万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价格网签。“所有人知道后第一反应都是问,这是每平米单价吗?事实上这就是他们卖房的全价款。”董望的女儿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父母同样是在广艳彬处办理了所谓的“以房养老”,并在邵楠的介绍下向“银主”贷款两百万元。与李君一样,这笔钱只在董望的账上呆了几分钟,就转给了广艳彬。由于董望过世,他的子女以遗产存在争议和纠纷为由,在法院办理了异议登记,才使这套已经网签的房产没能过户。受骗老人吴老太在家中收拾行李,房子被二次过户后,新房主要求她在三天之内搬走 赵赫廷/摄老人称不清楚所签文件 质疑公证处违反程序被赶出家门的不只是李君一家。日,年近80岁的张秀兰和老伴被扫地出门。时候查询得知,这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环内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4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何振光”,日完成了过户。同样,张秀兰曾将房产证交给广艳彬,参加“以房养老”为名义的投资理财项目,并在广艳彬的指导下签署了一系列文件。被赶出自己的房子后,张秀兰和老伴晚上在前门附近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店过夜,白天他们去同仁医院里坐着。相对来说,吴哲老人稍显幸运。由于儿子无意中发现了他的转账单,他的房子没有被偷偷过户,但目前被广艳彬介绍来的借款人申请强制执行,老两口的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退休金都无法使用。向吴哲推荐广艳彬的田成,同样是“以房养老”骗局的受害者。尽管前期收获了可观利息,半年后,田成还是迎来了“银主”的上门逼债。吴哲介绍,像田成一样发展下线的老人有很多,他们每向广艳彬介绍一位老人,都可以拿到可观的介绍费。2016年10月,多名老人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们的子女开始尝试通过报警、找律师等途径帮助老人维权。起初,民警在看到借款合同、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材料时,认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当类似的案件集中爆发时,老人们的案子才得以刑事立案,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对广艳彬采取了强制措施。但是,广艳彬介绍来的“银主”并未受到调查,仍在对个别老人逼债乃至清房。涉案的三十多位老人的公证手续分别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和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老人的子女发现,公证处成为他们维权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坎。一方面,老人手里几乎没有任何与借款和房产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书,仅有一张广艳彬手写的欠条,他们只能向为老人办理公证手续的公证处索要。另一方面,按照《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他们也想知道,老人签署这些法律文书时,是否真正理解这些文件的含义。李君回忆,当时龙学武在公证处的办公桌上让自己签字,签完之后一起合了个影,整个过程既没有公证员的解释和询问,也没有做笔录。但无论是借款合同、公证申请、公证书还是委托书,均有李君的亲笔签名。公证处坚称,这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有老人签字的询问笔录为证。几经辗转,张玲看到了这份全文打印,署名公证员杨宏舟、记录人顾萱的询问笔录。在笔录中,公证员详细地向李君介绍了借款公证和委托公证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长达6页的笔录中每一页底部都有她的签名。笔录中特别注明,所有的公证材料都由“银主”来取。这也导致李君直到被赶出家门,手中都没有任何有关办理借款抵押和委托的书面材料。张玲发现,这份公证笔录与同样受骗的高如老人此前一个月所做的笔录几乎完全一样,只在个人身份信息处有所不同。她质疑,两个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背景完全不同的人怎么会对同一个问题作出完全一样的回答?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获得的一份2016年11月录制的录音中,方正公证处主任王世刚解释称:“这个笔录在电脑里已经制式化了,你们这样的公证一年将近4万件,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处理所有的这些都是制式化的,这是约定俗成的,不导致公证无效。”7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国立公证处,吴哲和儿子索要送达回执未果后走出大门。 赵赫廷/摄董望的女儿也质疑,父母在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对委托卖房的委托公证一无所知。在公证处提供的公证录像中记者看到,公证员冯跃仅对借款抵押的公证进行了询问,而对委托公证只字未提。委托公证书送达回执的签名处,董望的签名也与其此前的签名有明显不同,而本应由公证员冯跃填写的接谈笔录,字迹均为“银主”岳小楠的。同样由冯跃办理公证业务的老人吴哲,接谈笔录字迹也有类似问题,而他至今尚未拿到委托公证书的送达回执。7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跟随吴哲前往国立公证处,针对上述问题,公证处主任张庆并未正面回复,只答应老人一周后将调来相关文书供他复印。司法部公开通报显示,2017年4月,针对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接连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李铁林、冯跃公证员执业证书,给予国立公证处警告、罚款20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国立公证处主任薛卫平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证据不足维权难 律师提醒老年人自我保护在受害老人们看来,这种针对老年人高额贷款,抵押后凭借委托悄然卖房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套路。根据他们的统计,邵楠、龙学武、岳小楠等人在不同的案件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可能这起案件中的中间人,在另一个案件中就是“银主”,或是出面买下房产的人。但他们又很难拿出证据证明这些人同广艳彬是共谋诈骗。老人家属制作的涉案人员关系图 受访者提供因涉嫌诈骗,广艳彬已经于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武婕律师看来,老人们维权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案子最大的共同点,是他们利用老年人不懂法,也不懂得法律文书的意义和概念,才在完全放弃自己权利的法律文书上签字。”“其实还是传统的庞氏骗局,第一批收益的老年人开始发展下线,下线的钱交过来补上线的钱,然后整个链条断了。”武婕认为,“即使广某被认定诈骗,他没有退赃能力,老年人的利益已经受损了。”此外,老人签署文件时是否知道法律后果等,很难取得对老人有利的证据。事实上,本案中类似的房产纠纷并非只出现在“以房养老”骗局中。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抵房借款风险提示》,在该院审理的案件中,通过委托售房、委托收房款等方式抵房借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涉抵房借款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表现形式是,出借人出借一定款项给借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套房屋并委托出借人代办售房、收房款或过户等事宜,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代理人直接将房屋出售。北京市二中院认为,这种交易方式在形式上分离法律关系,故意规避法律中“流押契约”禁止性规定,利用债务人困顿窘迫的弱势地位,谋取失衡的经济利益,而房屋所有权人未参与实际交易,导致取证难、维权难。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法律监管的日益严格,一些民间借贷主体不断变换花样,翻新担保手段,利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非法侵害他人财产。武婕也提醒老年人,要谨慎进入新型的金融市场、投资市场,涉及重大财产的东西,轻易不去尝试,不要怀有天上能掉馅饼的心态,同时对熟人的相互介绍抱有警惕之心。她特别强调,老人一定要跟子女有一个很好的沟通。“老年人一定要明白,你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弱势了,要敢于、愿意向孩子寻求帮助。”“我母亲一直很要强,她自己生活靠退休金,又怕我们负担重,才想用这种挣快钱的方法,我也没有过多地去阻挠她。”张玲觉得,母亲遭遇这件事,与母女关系处理得不好有很大关系。但现在,她仍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相关视频】自动播放开关自动播放正在加载...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相关搜索:【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3】《3个月净赚50万?这种新型理财骗局“房诈术”,很多老年人都没躲过!》 精选九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让不少老人心动不已。然而数月后,不仅承诺的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以低价悄然过户给关联人。2015年开始,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据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统计,仅由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7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国立公证处,吴哲和儿子索要送达回执未果后走出大门然而,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难度很大。突然被赶出家门,“以房养老”梦碎日,张玲一家三口和母亲李君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带头清理房产的龙学武告诉张玲,她母亲借了几百万做珠宝生意,房子抵了债。张玲当场报警,警察告诉她,对方有房产证,请她配合搬家,有什么纠纷上法院解决。在被赶出家门的第二天,张玲查询到,一周前,她的房子已经以260万元卖出,而这套东二环的学区房当时的市价在450万元左右。再三追问下,母亲才向她叙述了前情。原来,2016年5月,有人向李君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称完全没风险,并保证“做的人都挣到钱了”。李君动了心,随即被介绍给了广艳彬。得知李君离异,房产能由她完全处置的情况后,广艳彬告诉她,这种“以房养老”只需要把房产证交给他三个月,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李君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三个月期满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李君被说动了,5月19日,她与广艳彬介绍的“银主”王跃的中间人龙学武在北京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签署了多个文书。事后李君回忆称,当时她以为是签“以房养老”的合同,龙学武指着文件,让她在指定的地方签字,并没有给她看文书的内容。签署后,她也没有拿到这些文书。参与“以房养老”投资后,老人实际只拿到广艳彬手写的一纸借条第二天,龙学武带着她在北京市西城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抵押的手续,随后将190万元分两笔打入她的账户,并在几分钟后转给了广艳彬。广艳彬则给李君手写了190万元的借条,并注明“此借款定于日一次性还清,用款共3个月”。至于广艳彬曾经承诺的高额利息,借条上并未呈现。实际上在这3个月里,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万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没有被归还。而她听信了广艳彬会替她向“银主”归还欠款的说辞,所以也一直没有向其讨要。出事后,日,在女儿张玲的陪同下,李君再次来到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张玲赫然发现,这里并不是什么“以房养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在公证处,张玲调取了李君公证过的文书,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借款合同显示,李君借款230万元,借期1个月,月息2%,双方同意对借款合同进行具有强制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到期没有还款,“银主”可以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君则放弃自己的抗辩权。在委托书中,李君将自己房屋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纳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权利通通委托给龙学武。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李君的房产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同样进入过户流程的还有董望的房产。日,这栋位于北京知春里价值近700万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价格网签。“所有人知道后第一反应都是问,这是每平米单价吗?事实上这就是他们卖房的全价款。”董望的女儿告诉记者,父母同样是在广艳彬处办理了所谓的“以房养老”,并在邵楠的介绍下向“银主”贷款两百万元。与李君一样,这笔钱只在董望的账上呆了几分钟,就转给了广艳彬。由于董望过世,他的子女以遗产存在争议和纠纷为由,在法院办理了异议登记,才使这套已经网签的房产没能过户。老人迷糊签文件,百万房产拱手让人被赶出家门的不只是李君一家。日,年近80岁的张秀兰和老伴被扫地出门。事后查询得知,这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环内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4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何振光”,日完成了过户。80岁的张秀兰白天接到邻居电话,他们的行李又被扔出来了,夜里老人在楼下整理他们的行李同样,张秀兰曾将房产证交给广艳彬,参加“以房养老”为名义的投资理财项目,并在广艳彬的指导下签署了一系列文件。被赶出自己的房子后,张秀兰和老伴晚上在前门附近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店过夜,白天他们去同仁医院里坐着。相对来说,吴哲老人稍显幸运。由于儿子无意中发现了他的转账单,他的房子没有被偷偷过户,但目前被广艳彬介绍来的借款人申请强制执行,老两口的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退休金都无法使用。向吴哲推荐广艳彬的田成,同样是“以房养老”骗局的受害者。尽管前期收获了可观利息,半年后,田成还是迎来了“银主”的上门逼债。吴哲介绍,像田成一样发展下线的老人有很多,他们每向广艳彬介绍一位老人,都可以拿到可观的介绍费。根据老人家属提供的涉案人员关系图制作2016年10月,多名老人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们的子女开始尝试通过报警、找律师等途径帮助老人维权。起初,民警在看到借款合同、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材料时,认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当类似的案件集中爆发时,老人们的案子才得以刑事立案,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对广艳彬采取了强制措施。但是,广艳彬介绍来的“银主”并未受到调查,仍在对个别老人逼债乃至清房。涉案的三十多位老人的公证手续分别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和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老人的子女发现,公证处成为他们维权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坎。李君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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